電機車行車管理規定
作者:佚名
2011-06-03 21:38
來源:本站原創
電機車行車
管理規定
一、在用2.5T型蓄電池式電機車牽引車數為8輛,7T架線式電機車牽引車數為30輛,不得超掛。如新增車型,須經製動距離試驗後另行規定。
二、電機車司機必須遵守行車信號:
三、司機在開車前,必須檢查車前、車後,是否有障礙物。
四、司機必須坐在司機座位上開車,要目視前方,身體任何部位不準探露車外,嚴禁在車外開車。
五、電機車啟動時應按下列順序進行:
1、合自動開關;
2、當司機接到開車信號後,推動換向手柄到所需位置;
3、響鈴示警;
4、將控製器手把自零位順時針轉動,逐步加速,每個擋位停留時間約3 秒左右,不可一次滑過幾個擋位;
5、控製器手把推至兩個電機串連最後位置和並聯最後位置可以期停留外,其它位置不可停留過久;
6、嚴禁將控製器手把停留在兩個擋位中間;
7、如啟動困難,應先斷電後再找原因,修好後再按規定啟動,不得強製開車;
8、如果軌道太滑、坡度較大啟動困難時,必須撒砂後再啟動,不可在啟動中撒砂。
六、列車運行時,電機車上必須有射向前方的照明燈且亮度充足,在最後一輛車上必須有紅色尾燈。
七、機車在運行中,司機必須集中精力,嚴格遵守行車信號,注意軌道及架空線情況,了望前方,嚴防追尾。
八、司機在行車時,必須注意電機車各部分運轉情況,聲音是否正常或有無特殊氣味等。
九、使用蓄電池式電機車,應根據運行時間、牽引次數及照明燈亮度的強弱,判斷蓄電池的放電情況,如放電達到規定限度應更換蓄電池或停車充電,不得使蓄電池放電超限。
十、當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條線路上同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小於100 米的距離,嚴禁對開。
十一、必須有用礦燈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規定。
十二、行車速度:拉煤或其它普通物料,不超過4米/秒;調車時不超過1.4米/秒;運送爆炸材料或超長、超重物料及機電設備時,不超過2米/秒。
十三、運送大型設備時必須有專人護送,製定專門的 安全 措施,明確行車速度。
十四、用電機車運送爆炸材料時,必須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1、炸藥和雷管在同一列車運輸時,裝有炸藥、雷管的車輛及電機車,三車之間必須用三輛空礦車隔開;
2、必須由專門的火藥 管理人員護送,除跟車護送人員和裝卸人員外,其它人員嚴禁搭乘;
3、裝有爆炸材料的列車不準同時運送其它物品和工具。
十五、電機車行駛到檢修架空線或軌道等處,必須聽從修理人員的指揮。
十六、在行車中自動開關跳閘,應立即將控製器手把拉回零位,重新啟動,如再跳閘,應停車檢明原因。
十七、在行車中突然停電,應立即將控製手把拉回零位,製動停車,等來電後再重新啟動。
十八、在有列車通過的風門處,必須設有當列車通過時能發出在風門兩側都能接收到聲光信號的裝置。
十九、按《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的規定在巷道內裝設路標和警標。機車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麵有車輛、視線有障礙或前方有行人時,都必須減低車速,並發出警號。必須在彎道或司機視線受阻區段設置列車占線閉塞信號。
二十、嚴格執行《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第三百五十四條的規定,正確設置軌道絕緣點,保證其 安全可靠,定期檢查檢修軌道回流線,定期測試回流電阻應符合規定。
二十一、架空線高度必須符合《 煤礦安全 01manbetx 》第三百五十六條的規定,電氣距離符合《 煤礦安全 01manbetx 》第三百五十七條的規定。
二十二、非特殊情況,電機車的檢修工作應在車庫內進行。防爆型蓄電池電機車的電氣設備,必須在車庫內打開檢修。
二十三、在行車時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停車:
1、架空線或軌道有障礙物;
2、電機車掉道、集電器跳落或架空線損壞時;
3、車輛掉道或脫鉤時。
二十四、調整行車速度,可使用牽引電機串聯或並聯及停送電的方法進行調整,不可利用車閘控製行車速度。
二十五、列車行近停車地點需停車時,應提前將控製器手把拉回零位,利用列車慣性減速,同時要響鈴示警,在列車到達製動停車範圍時,再施閘停車。
二十六、電機車行駛中,如有撞車、撞人等危險情況,立即使用緊急停車,使用動力製動,使用車閘,同時撒砂,以保證在最短距離內停車。
二十七、摘掛車時,司機必須把車停穩,扳緊車閘,等掛鉤人員安全操作完畢,接到開車信號後方可開車。
二十八、列車製動距離的規定:在拉煤、矸及普通物料時,每年定期對電機車進行製動距離試驗。如電機車製動係統大修後,必須做製動距離試驗後,方可投入使用。
二十九、車閘正常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
1、在運行和調整車速時禁止使用車閘;
2、製動時必須先將控製器手把拉到零位後方可施閘;
3、非特殊情況時,不準突然給閘過緊;
4、機車速度較快或路軌較滑時,司機要根據坡度的大小,牽引車輛數,選擇適當的距離停電減速,臨近停車地點時再施閘。
三十、電機車有下列情況時應禁止使用:
1、缺少碰頭或碰頭損壞;
2、連接裝置有損壞;
3、製動裝置有損壞;
4、撒砂裝置有損壞或砂箱內無砂子;
5、前後照明燈及尾燈不亮;
6、警鈴不響;
7、防爆電機車的電氣設備失去防爆性能。
三十一、電機車因調車特殊情況,允許頂車外,正常運行時,電機車必須在列車的最前端牽引。
三十二、電機車除調車外,嚴禁逆行車路線行駛,以免發生 02manbetx.com 。
三十三、打倒車時,必須等電機車完全停止後,方可轉動換向手把。
三十四、電機車或車輛在運行中發生脫軌故障時,必須采用複軌設備就地複軌或人工拿道後方可運行,嚴禁硬拉。
三十六、跟車工必須坐在規定的位置,其它人員嚴禁乘坐。如處理 02manbetx.com 必須乘坐電機車時,應製訂安全 措施報礦總 工程師批準。乘坐人員的位置不得影響司機視線,不得將身體探出車外。
三十七、同一區段軌道上,不得行駛非機動車輛,如果需要行駛時,必須經運輸調度站同意。
一、在用2.5T型蓄電池式電機車牽引車數為8輛,7T架線式電機車牽引車數為30輛,不得超掛。如新增車型,須經製動距離試驗後另行規定。
二、電機車司機必須遵守行車信號:
三、司機在開車前,必須檢查車前、車後,是否有障礙物。
四、司機必須坐在司機座位上開車,要目視前方,身體任何部位不準探露車外,嚴禁在車外開車。
五、電機車啟動時應按下列順序進行:
1、合自動開關;
2、當司機接到開車信號後,推動換向手柄到所需位置;
3、響鈴示警;
4、將控製器手把自零位順時針轉動,逐步加速,每個擋位停留時間約3 秒左右,不可一次滑過幾個擋位;
5、控製器手把推至兩個電機串連最後位置和並聯最後位置可以期停留外,其它位置不可停留過久;
6、嚴禁將控製器手把停留在兩個擋位中間;
7、如啟動困難,應先斷電後再找原因,修好後再按規定啟動,不得強製開車;
8、如果軌道太滑、坡度較大啟動困難時,必須撒砂後再啟動,不可在啟動中撒砂。
六、列車運行時,電機車上必須有射向前方的照明燈且亮度充足,在最後一輛車上必須有紅色尾燈。
七、機車在運行中,司機必須集中精力,嚴格遵守行車信號,注意軌道及架空線情況,了望前方,嚴防追尾。
八、司機在行車時,必須注意電機車各部分運轉情況,聲音是否正常或有無特殊氣味等。
九、使用蓄電池式電機車,應根據運行時間、牽引次數及照明燈亮度的強弱,判斷蓄電池的放電情況,如放電達到規定限度應更換蓄電池或停車充電,不得使蓄電池放電超限。
十、當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條線路上同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小於100 米的距離,嚴禁對開。
十一、必須有用礦燈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規定。
十二、行車速度:拉煤或其它普通物料,不超過4米/秒;調車時不超過1.4米/秒;運送爆炸材料或超長、超重物料及機電設備時,不超過2米/秒。
十三、運送大型設備時必須有專人護送,製定專門的 安全 措施,明確行車速度。
十四、用電機車運送爆炸材料時,必須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1、炸藥和雷管在同一列車運輸時,裝有炸藥、雷管的車輛及電機車,三車之間必須用三輛空礦車隔開;
2、必須由專門的火藥 管理人員護送,除跟車護送人員和裝卸人員外,其它人員嚴禁搭乘;
3、裝有爆炸材料的列車不準同時運送其它物品和工具。
十五、電機車行駛到檢修架空線或軌道等處,必須聽從修理人員的指揮。
十六、在行車中自動開關跳閘,應立即將控製器手把拉回零位,重新啟動,如再跳閘,應停車檢明原因。
十七、在行車中突然停電,應立即將控製手把拉回零位,製動停車,等來電後再重新啟動。
十八、在有列車通過的風門處,必須設有當列車通過時能發出在風門兩側都能接收到聲光信號的裝置。
十九、按《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的規定在巷道內裝設路標和警標。機車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麵有車輛、視線有障礙或前方有行人時,都必須減低車速,並發出警號。必須在彎道或司機視線受阻區段設置列車占線閉塞信號。
二十、嚴格執行《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第三百五十四條的規定,正確設置軌道絕緣點,保證其 安全可靠,定期檢查檢修軌道回流線,定期測試回流電阻應符合規定。
二十一、架空線高度必須符合《 煤礦安全 01manbetx 》第三百五十六條的規定,電氣距離符合《 煤礦安全 01manbetx 》第三百五十七條的規定。
二十二、非特殊情況,電機車的檢修工作應在車庫內進行。防爆型蓄電池電機車的電氣設備,必須在車庫內打開檢修。
二十三、在行車時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停車:
1、架空線或軌道有障礙物;
2、電機車掉道、集電器跳落或架空線損壞時;
3、車輛掉道或脫鉤時。
二十四、調整行車速度,可使用牽引電機串聯或並聯及停送電的方法進行調整,不可利用車閘控製行車速度。
二十五、列車行近停車地點需停車時,應提前將控製器手把拉回零位,利用列車慣性減速,同時要響鈴示警,在列車到達製動停車範圍時,再施閘停車。
二十六、電機車行駛中,如有撞車、撞人等危險情況,立即使用緊急停車,使用動力製動,使用車閘,同時撒砂,以保證在最短距離內停車。
二十七、摘掛車時,司機必須把車停穩,扳緊車閘,等掛鉤人員安全操作完畢,接到開車信號後方可開車。
二十八、列車製動距離的規定:在拉煤、矸及普通物料時,每年定期對電機車進行製動距離試驗。如電機車製動係統大修後,必須做製動距離試驗後,方可投入使用。
二十九、車閘正常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
1、在運行和調整車速時禁止使用車閘;
2、製動時必須先將控製器手把拉到零位後方可施閘;
3、非特殊情況時,不準突然給閘過緊;
4、機車速度較快或路軌較滑時,司機要根據坡度的大小,牽引車輛數,選擇適當的距離停電減速,臨近停車地點時再施閘。
三十、電機車有下列情況時應禁止使用:
1、缺少碰頭或碰頭損壞;
2、連接裝置有損壞;
3、製動裝置有損壞;
4、撒砂裝置有損壞或砂箱內無砂子;
5、前後照明燈及尾燈不亮;
6、警鈴不響;
7、防爆電機車的電氣設備失去防爆性能。
三十一、電機車因調車特殊情況,允許頂車外,正常運行時,電機車必須在列車的最前端牽引。
三十二、電機車除調車外,嚴禁逆行車路線行駛,以免發生 02manbetx.com 。
三十三、打倒車時,必須等電機車完全停止後,方可轉動換向手把。
三十四、電機車或車輛在運行中發生脫軌故障時,必須采用複軌設備就地複軌或人工拿道後方可運行,嚴禁硬拉。
三十六、跟車工必須坐在規定的位置,其它人員嚴禁乘坐。如處理 02manbetx.com 必須乘坐電機車時,應製訂安全 措施報礦總 工程師批準。乘坐人員的位置不得影響司機視線,不得將身體探出車外。
三十七、同一區段軌道上,不得行駛非機動車輛,如果需要行駛時,必須經運輸調度站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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