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駕駛員崗位責任製
作者:佚名
2011-06-04 22:30
來源:本站原創
叉車駕駛員崗位責任製
1、 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合格證者才能駕駛操作。
2、 正常的操作及行走時,三米以內不得有閑雜人員行走及逗留。
3、 每次工作時,必須先檢查叉車各部位螺絲、各操作手把有無異常或缺件。發動後,空轉五分鍾,聽其聲音是否正常,否則,停止工作。
4、 起步行走前,叉杆提升距地麵不得低於0.5M,叉運物件時,必須使用低速擋位。
5、 作業時,行駛道路不得傾斜,運送距離不宜過遠,根據運送物件情況,注意運送方式,叉吊時要緩慢,保持平衡,
安全運送到地點。
6、 工作完畢時,叉車停放在
安全的地方,並檢查叉車有無問題,否則,不能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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