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供電安全規定
作者:佚名
2011-06-05 20:11
來源:本站原創
礦山供電
安全規定
1、 水電部現行的有關 01manbetx 均適用於礦山各種電氣設備或電力係統的 設計、安裝、驗收、運行、檢修和 安全檢查等工作,應參照執行。
2、 電氣人員進行操作時,應穿戴和使用防護用具。修理電氣設備和線路作業,應由電氣工作人員進行。維修低壓普通線路,允許經過電氣作業訓練的崗位操作人員進行。
3、 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方法,搶救時禁止注射強心針。
4、 電氣設備可能被人所觸及的裸露帶電部分,必須設置保護罩或遮欄及警示標誌等 安全裝置。
5、 供電設備和線路的停電和送電,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 製度。
6、 在斷電的線路上作業時,該線路的電源開關把手,必須加鎖或設專人看護,並懸掛“有人作業,不準送電”的警示牌。隻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警示牌和送電。
7、 在帶電設備周圍不得使用鋼卷尺和帶金屬絲的線尺。
8、 井下各級配電電壓應遵守下列規定:
(1)高壓網路的配電電壓,一般采用6kV,現行的3kV 可繼續使用;
(2)低壓網路的配電電壓,一般采用380V 或660V;
(3)照明所需的電壓,運輸巷道采用220V 或127V,采掘工作麵、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麵之間應采用36V,礦燈電壓不大於36V;
(4)攜帶式電動工具的電壓應不大於127V。
9、井下電氣設備禁止接零,井下應采用礦用變壓器,若用普通變壓器時,禁止中性點直接接地。不得由地麵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電機向井下供電。
10、 每一礦井應備有地麵、井下配電係統圖,井下電力設備布置圖和電力、電話信號等線路平麵圖。
有關電氣設備的變動,應由礦山電氣負責人及時地在圖中作出相應的改變。
1、 水電部現行的有關 01manbetx 均適用於礦山各種電氣設備或電力係統的 設計、安裝、驗收、運行、檢修和 安全檢查等工作,應參照執行。
2、 電氣人員進行操作時,應穿戴和使用防護用具。修理電氣設備和線路作業,應由電氣工作人員進行。維修低壓普通線路,允許經過電氣作業訓練的崗位操作人員進行。
3、 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方法,搶救時禁止注射強心針。
4、 電氣設備可能被人所觸及的裸露帶電部分,必須設置保護罩或遮欄及警示標誌等 安全裝置。
5、 供電設備和線路的停電和送電,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 製度。
6、 在斷電的線路上作業時,該線路的電源開關把手,必須加鎖或設專人看護,並懸掛“有人作業,不準送電”的警示牌。隻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警示牌和送電。
7、 在帶電設備周圍不得使用鋼卷尺和帶金屬絲的線尺。
8、 井下各級配電電壓應遵守下列規定:
(1)高壓網路的配電電壓,一般采用6kV,現行的3kV 可繼續使用;
(2)低壓網路的配電電壓,一般采用380V 或660V;
(3)照明所需的電壓,運輸巷道采用220V 或127V,采掘工作麵、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麵之間應采用36V,礦燈電壓不大於36V;
(4)攜帶式電動工具的電壓應不大於127V。
9、井下電氣設備禁止接零,井下應采用礦用變壓器,若用普通變壓器時,禁止中性點直接接地。不得由地麵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電機向井下供電。
10、 每一礦井應備有地麵、井下配電係統圖,井下電力設備布置圖和電力、電話信號等線路平麵圖。
有關電氣設備的變動,應由礦山電氣負責人及時地在圖中作出相應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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