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各級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幹部到礦“二十查”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6-07 20:05
來源:本站原創
宜春市各級
煤礦
安全生產監管幹部到礦“二十查”
製度
一查駐礦員是否在崗,是否做到當日“十二”查;
二查
煤礦主風機是否運轉正常;
三查監控係統運轉是否正常;
四查當班實際下井作業人數,是否超員;
五查是否有礦領導下井帶班;
六查
煤礦副礦級以上領導下井是否達到規定次數;
七查
煤礦是否按規定測風,風量多少;
八查瓦斯檢查記錄,是否執行了“一炮三檢”
製度;
九查煤礦是否對鋼絲繩進行了日檢;
十查煤礦是否進行了探放水規定;
十一查是否嚴格執行了入井檢身
製度;
十二查煤礦是配齊了
安全
管理人員和專職技術人員;
十三查煤礦對最近“三級聯查聯管”下達的
安全隱患單是否整改到位;
十四查煤礦是否開展了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五查煤礦是否定期開展了安全隱患排查,並落實責任人進行整改;
十六查煤礦是否按規定建設了“七室”;
十七查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十八查主、副井防墜或防跑裝置是否完善可靠;
十九查井口20米範圍內是否有明火;
二十查煤礦是否嚴格執行上級的安全生產指令書和隱患整改指令書。
注:1、以上檢查內容僅指
安全
管理幹部,不含各級專業檢查人員;
2、以上內容煤礦如未執行,將不予受理年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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