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煤礦班組長任職資格管理規定
作者:佚名
2011-06-07 20:14
來源:本站原創
山東省
煤礦
班組長任職資格
管理規定
(征求意見稿)
為加強
煤礦基層
班組建設,規範
班組長任職資格
管理,嚴格實行
班組長
安全準入,切實提高班組長綜合素質,增強班組長
安全生產組織
管理能力,根據山東省煤炭工業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
煤礦班組建設的意見》(魯煤安管〔2009〕146號),特製定本規定。
一、任職條件
班組長是
煤礦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現場直接指揮者、組織者和
管理者,也是現場
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班組長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是確保現場
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的關鍵。
1.思想素質條件。熱愛煤炭事業,關心企業發展,思想政治素質好、責任意識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工作履曆條件。具有高中及以上
文化程度和三年及以上實際工作經驗,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到生產一線鍛煉。省屬重點煤礦要爭取在3-5年內,使班組長達到中等或中等以上
文化程度。
3.安全素質條件。認真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模範遵守安全生產
法律
法規、企業規章
製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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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敢於同“三違”現象作鬥爭,自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4.業務素質條件。能夠熟練掌握本班組生產工藝流程,正確使用、維修和保養設備,熟悉礦井相關專業災害預防和現場應急
措施,具備安全精細化管理基本知識。
5.組織管理條件。服從組織領導,工作堅持原則,做事公道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善於做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促進班組的團結和諧,在職工中享有較高威信。
6.身體素質條件。身體健康,精力充沛。新任班組長年齡一般應在三十五歲以內。
二、任用程序
實行班組長定期聘用製,采取公開招聘、行政任命和民主選舉等方式,真正將責任心強、業務過硬、作風紮實、敢抓敢管、職工信賴的生產骨幹選拔到班組長崗位上來。
1.公開招聘程序。按照班組長任職條件,由本人提出競聘申請,經礦組織資格審查後,對符合競聘條件的人員資格進行公示,組織相應筆試和麵試,優勝者經礦張榜公示,履行組織任命程序。
2.行政任命程序。由所在區隊推薦,經礦組織資格審查和群眾評議合格後,進行張榜公示,履行組織任命程序。
3.民主選舉程序。由所在區隊組織,采取組織提名、個人申報等方式確定人選,采取職工無記名投票或民主評議等方式選舉,得票半數以上視為合格,優勝者經礦張榜公示,履行組織任命程序。
4.班組長的聘任。經公開招聘、行政任命和民主選舉等方式符合班組長任職條件的,由礦正式行文任命,報省屬煤炭企業或市煤炭管理部門備案。煤礦班組長的評聘工作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
三、崗位培訓
經礦任命的班組長,必須經專門安全培訓合格,持證上崗。班組長培訓
計劃由省屬煤炭企業或市、縣級政府煤炭管理部門統一製定,由具有三級及以上培訓資質的
煤礦安全培訓機構分專業實施培訓,初次培訓在任命3個月以內進行,以後每年培訓一次。
1.培訓內容。以煤礦現場
安全管理、勞動組織管理為主題,以《
煤礦安全培訓教學大綱》中有關采煤、掘進、通風、機電、運輸等工種班組長安全培訓教學大綱為基礎,結合各地區、各企業
煤礦安全生產實際,科學、合理地確定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煤礦安全生產
法律
法規和行業規範
標準,上級有關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性文件和煤礦企業規章
製度,煤礦有關專業技術管理、現場管理和應急救援知識,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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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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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交流等內容。
2.培訓時間。不少於48學時。
3.考核發證。堅持“教考分離”原則,班組長培訓結束後,由省屬煤炭企業或市煤炭管理部門組織考試。經考核合格後,頒發全省統一印製的《山東煤礦班組長安全資格證書》。
4.健全檔案。建立、健全班組長安全培訓檔案,建立培訓台帳,電子檔案與實物檔案結合,實現每人一檔,並根據班組長任職培訓情況及時更新。
四、績效考評
1.健全班組長考核機製。根據班組長工作內容和安全、生產、質量、民主管理等職責要求,加大對班組長的考核獎懲力度,定期組織分管領導、所在班組職工、協作部門(單位)等相關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和考核。考評結果與班組長的收入和待遇緊密掛鉤,合理加大安全在班組長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2.健全班組長激勵機製。結合行業特點,科學合理設定班組長津貼
標準,切實提高班組長的政治、經濟待遇。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班組長,要給予經濟上、精神上、政治上的激勵。被評為“優秀班組長”、“金牌班組長”的,除依據有關規定和程序擇優提幹外,還要重點培養發展入黨,優先安排外出療休養、考察學習等,有條件的還可送到高等院校培養深造。
3.健全班組長約束機製。定期對班組長思想素質、履責能力和遵章守紀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對工作不勝任、不稱職的,及時解聘和調整。對出現失職、違紀或嚴重違章指揮等行為的,要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撤免班組長應由區隊提出撤免理由,嚴格按照相應程序辦理,避免隨意撤換班組長。
五、組織管理
建立健全班組長管理組織領導體係,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嚴格檢查考核,確保班組長隊伍建設健康有序發展。
1.省屬煤炭企業負責本企業所屬煤礦班組長任職資格的管理,各市煤炭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所屬地方煤礦班組長任職資格的管理。
2.煤礦要成立以礦長為組長的班組長任職資格管理領導小組,建立由組織人事部門牽頭,工會、安監、培訓等部門配合的班組長管理組織機構,嚴格規範班組長任職資格審查、安全培訓、職務任免、績效考評和
總結表彰等關鍵環節管理程序。
3.提高班組長管理層次,將班組長崗位工作經曆納入煤礦區隊管理人員選拔的基本前提。
4.加強班組長後備人才培養,每年將新分大中專畢業生充實到生產一線班組實踐鍛煉,鼓勵有學曆的畢業生競爭班組長崗位,不斷提高班組長綜合素質。
5.煤礦堅持每月召開一次班組長例會,每半年組織一次班組現場觀摩交流活動,每年組織一次優秀班組長到先進企業學習,使班組長走出班組,拓寬視野,提升管理水平。
省屬煤炭企業或市煤炭管理部門每年組織一次優秀班組長評選活動。山東省煤炭工業局每2年組織一次金牌班組長、優秀班組長評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