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礦礦山安全標準化製度彙編
作者:佚名
2011-06-11 08:50
來源:本站原創
露天礦山
安全
標準化
製度彙編
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 :為實現廠(礦)
安全生產目標,根據
安全
標準化工作的要求,廠(礦)製定了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及實行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承諾書。各部門、車隊負責人認真組織全體員工貫徹學習,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做到安全工作全員參與。
安全生產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全員參與,持續改進。
安全生產目標; 以人為本,保證員工權益不受損害。保證零工人傷亡,安全生產,安全發展
1.杜絕火災、環境(粉塵)汙染、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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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車輛、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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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為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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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控製在萬元產值小於10元以內。
4.勞動工作年累計千人負傷率控製在0.5‰以內。
5.隱患整改率為100%。
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承諾書
為了提高我礦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各項
法律、
法規及相關政策,保障本廠(礦)全體員工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促進公司的安全、穩定,作為本廠(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廠(礦)安全生產負全麵責任,在此,向廣大員工和社會鄭重承諾:
1、認真貫徹各級政府和
安全
管理部門製定的安全生產相關
法律
法規、
標準及有關規定,並組織員工認真學習。
2、建立健全本廠(礦)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各項規章
製度,並保障其受到嚴格執行;建立安全生產
管理機構,配備
安全
管理人員;自覺接受政府及安監部門的監督
管理,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
3、保障安全投入資金的合理提取和使用;配備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為員工提供符合
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督促其正確使用;持續完善安全工藝、設施,改進安全生產條件,努力實現本質安全。
4、經常參加本礦的安全檢查,認真查找並整改各類安全隱患。
5、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測、監控;落實重點部位、重點崗位應急
措施;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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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救援
預案,並定期演練。
6、保證單位主要負責人、
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7、堅持事故“
四不放過”原則,整改落實事故調查組提出的各項防範
措施,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8、接受社會和媒體監督,積極弘揚安全
文化,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9、落實安全獎懲,做好績效考核,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表彰安全先進典型,保障
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續改進。
本人將切實履行上述承諾並接受員工和社會的監督。
礦長
2010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製
企業要根據國家有關
法律
法規,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製定切實可行的以崗位責任製為核心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
製度,這些
製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製度、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製度,特種作業持證上崗製度、
安全技術
措施製度、勞動防護用品
管理製度、職業病預防製度、安全生產檢查製度、事故調查統計上報製度等。
一、安全生產責任製的概念
~是對各級領導幹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規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的責任的製度。
關鍵詞-層層負責,職責具體化。
二、安全生產責任製的目的
1、增強各級人員對安全生產的主人翁責任感;
2、職責分明,各盡其責。
各級責任明確,實行目標管理;杜絕職責不明,互相推諉扯皮的混亂局麵
3、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責任製使每一個領導、工人都明確各自崗位的安全職責,並根據職責條款,采取各種
措施,預防事故的發生。
三、安全生產責任製的具體形式
層層負責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製。
經理(廠長)安全職責
(1)經理(廠長)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麵負責。
(2)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建立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3)嚴格執行國家和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
法律
法規、政策和製度,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4)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
計劃,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簽發安全規章製度、
安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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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重大
安全技術措施,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5)檢查並考核同級副職和所屬單位正職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情況。
(6)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專職
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聽取安全工作彙報,決定安全工作的重要獎懲。
(7)主持召開安委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8)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事故“
四不放過”原則,堅持發生重大以上事故到總公司彙報製度。
(9)執行財政部和行業管理部門關於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管理辦法,落實安全保證基金的繳納,審批返回基金的使用。
(10)按照以上安全職責,每年製定經理(廠長)年度安全
工作
計劃,逐條落實到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生產副經理(廠長)安全職責
(1)按照關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2)組織製定、修訂和審批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安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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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安全
技術措施
計劃,並組織實施。
(3)堅持貫徹“五同時”原則,監督檢查生產職能部門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製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生產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4)組織生產職能部門對上報上級部門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向上級安全部門和生產部門報告。發生上報行業管理部門重大生產事故時,到行業管理部門彙報。
(5)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生產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特級動火。
(6)負責安全培訓,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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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8)按規定負責返回到本企業的安保基金的使用管理。
(9)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10)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製定生產副經理(廠長)年度安全
工作
計劃,逐條落實到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總
工程師安全職責
1 在公司經理的領導下,對公司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2 組織製定、修訂和審定本企業安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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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應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
4 對於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項目,
設計要符合國家安全、消防、環保和工業衛生要求(規範)。
5 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時,同時研究和采取安全衛生防護措施;
設計、製造新的生產設備,要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新、改、擴建工程項目,認真執行“三同時”規定。
6 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7 參加重大事故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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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8 負責組織編寫安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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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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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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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文件,並對上述文件的的正確性負責。
9 負責設備、工藝等變更管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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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術規程的修改完善以及組織人員的培訓教育等。
安環科科長安全職責
1 組織製定本礦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安全
技術措施計劃。
2 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主要負責人及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製訂可靠的臨時
安全措施。
3 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主持製定安全生產
管理製度、安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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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安全質量標準,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4 協助主要負責人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5 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證本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係的正常運轉;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不斷提高公司的安全生產水平。
6 監督全礦的安全培訓工作和考核工作。
7 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及投產試車工作。
8 負責消防器材的計劃、配備和維護管理工作。
9 負責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管理工作,搞好員工體檢、職業病防護和健康監護工作。
10 參與設備事故、生產事故、火災事故、爆炸、傷亡事故和環境汙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1 負責專業和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定期組織車間、部門演練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
預案的演練。
生技科(含設備科)科長安全職責
1 在工廠廠長領導下,對所分管的工作負安全領導責任。
2 協助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參加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3 協助落實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安全技術規程,參與編製安全
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和修訂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
管理製度。
4 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及投產試車工作。
5 參加車間重大傷亡、火災、爆炸等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6 督促檢查車間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協調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
7 監督車間的安全管理,經常巡回檢查。
8 監督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氣瓶、防塵、防毒和防靜電裝置、機械和電氣聯鎖裝置、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定期安全檢查、校驗工作。
9 協調相關部門對特種設備的登記取證工作,對特種作業人員登記和作業監督管理。
10 協調公司內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1 車間主任是本車間主任的安全負責人,對車間安全工作負全麵責任,認真貫徹執行本礦的各項安全規章製度。
2 擬定、修訂本單位的工藝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和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
3 組織落實二級安全教育,定期進行考核。
4 負責本部門的安全檢查,並落實整改措施。
5 支持安全員的工作,充分發揮安全員、
班組的作用。
6 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應本著“
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檢查、處理和上報。
7 組織車間主任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裝置、防護設施處於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無力整改的要采取臨時
安全措施,及時向公司領導書麵報告。
8 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防護用品的發放規定
專、兼職安全員職責
1 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製度,並檢查執行情況;參與擬訂、修訂安全技術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
管理製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 協助領導編製安全
技術措施和方案,並負責實施。
3 對新進員工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並督促
班組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4 負責本單位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重大隱患及時上報,並有權製止違章行為。
5 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事故的調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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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做好安全裝置、防護用品、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物資管理科科長安全職責
1 對管轄範圍的安全生產負責,建立健全成品物資安全保障製度。
2 負責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
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材料。
3 貫徹執行《倉庫、罐區安全管理製度》,結合本庫實際,製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4 對購入設備、配件和入庫成品及有關材料的質量負責,質量必須符合安全標準要求。
5 儲存、發放成品要符合物資安全管理要求。
6 負責本部門的隱患治理。
保管員安全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倉庫、罐區安全管理製度》,對分工倉庫的安全負責。
2 做好倉庫的防火、防爆、防盜工作,依據有關規定做好化學危險品的管理。
3 對倉庫的所有物品、原輔材料做到分類存放,標識清楚、布局合理、存取方便。
4 了解、熟悉所分管倉庫內物料的性質以及出現危險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5 準確地做好材料進出倉庫的帳務工作和各種報表。
6 嚴格按照材料的驗收要求做好材料驗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堅決不予驗收。
7 保管員必須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及時準確地記好物資賬目,隨時反映庫存變化情況,在規定時間內辦好核算、結賬和有關報表。
技術(設備)員安全職責
1 負責生產工藝技術和設備安全
管理工作,確保各項技術工作的安全可靠。
2 參與編製安全技術、設備維護檢修、保養製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3 對本部門員工進行生產、設備安全操作技術與安全生產知識
培訓。
4每天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和設備運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製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作業。
5 參加新擴建、改建工程項目
設計審查,竣工三同時驗收,參加設備工藝改造,操作工藝條件變更方案的審查。
6 發生安全和設備事故,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並參加事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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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負責安全生產和設備管理工作記錄、資料的管理、分析、彙報。
班組長安全職責
1 組織
班組員工學習公司有關的安全法規和安全技術規程。
2 組織班組級安全教育。
3 認真執行交接班管理製度,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後
總結安全。
4 檢查崗位工藝指標及各項安全製度執行情況,做好設備和安全設施的巡回檢查及維護保養工作。
5 負責本崗位的防護用具、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維護保養的管理工作。
6 發現隱患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領導。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進行搶救,並保護好現場,及時上報。
操作工安全職責
1 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製度。
2 認真執行交接班製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
3 嚴格執行工藝規程,精心操作。
4 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中的異常情況。
5 維護保養好設備,發現隱患及時消除。不能消除的及時上報。
6 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好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電工安全生產職責
1 認真學習和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禁令和規定,履行安全職責。
2 各項作業前,穿戴好相應勞動保護用品,落實
安全措施,開具安全作業許可證,檢查工具、儀表是否完好。
3 任何電器未經檢查,一律視為有電,嚴禁用手觸及。
4 電器設備維修,必須在停車,切斷電源,並掛上“禁止合閘”警示牌後方可作業。
5 認真做好用電、維修記錄,對容易導致事故發生的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
二.安全生產製度
安全檢查製度
1、 安全檢查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監督各項安全製度的貫徹實施,製止違章作業,防範和整改隱患。
2、 安全檢查應貫徹領導和群眾相結合的原則,以查思想、查紀律、查製度、查安全教育和查隱患為主,認真檢查,堅決整改,消除各類隱患。
3、 各級檢查組和檢查人員的職責:
3.1 檢查國家和上級頒布的各項安全法規的執行情況。
3.2 檢查本廠各項安全管理製度和規程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3.3 製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
3.4 發現危險征兆或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防範措施和整改意見。
3.5 對可能釀成重大災害事故,有權責令停止生產並及時向廠長報告。
3.6 對不聽勸阻,無視警告,給予批評和處罰;對造成後果的,要追究責任。
3.7 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天天檢查,嚴格監控。
4、廠部安全檢查,由廠長或主管安全的廠長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和有關專業人員進行,每季度不少於一次。
5、車間(部門)安全檢查,由車間(部門)主任組織本車間(部門)有關人員進行,每月不得少於一次。
6、班組安全檢查,由班組長組織本班組有關人員進行。每天應做好班前、班中、班後的安全、消防檢查。
7、專業安全檢查,專業安全檢查適用於電氣、車輛、防汛抗台、鍋爐、壓力容器、起重、廠房建築、移動電器、設備等,專業安全檢查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並結合氣節特點而確定檢查時間,但至少每季度要進行一次。
巡回安全檢查
1 安保科每天至少對施工場地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做到有記錄。
2 各科室、車間要落實專人每天進行一次巡回檢查,要做好記錄,對查出的問題要立即落實整改措施。
3 班組長和生產工人應做好當班生產中的巡回檢查,認真填寫原始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並采取整改措施。在交接班時,認真做好交接手續。
整改
1 各級檢查組和檢查人員,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逐項分析研究並落實整改措施,做到定措施、定人員、定時間,凡班組能整改的問題不交給車間,車間能整改的問題不交給廠部。
2 對所有的隱患都必須立即整改到位,不得拖延,限於物質條件一時不能解決的問題,應采取有效的
安全措施,防止發生事故。並列出整改計劃,按時進行解決。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製度
新職工進廠“三級安全教育”
凡新入廠的職工(包括短期合同工和臨時工),都必須經過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作業。
一級(礦級)安全教育由安全科會同生產生產科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應包括:
(1)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
(2)礦山概況、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各項規章製度;
(3)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基本知識。
二級(車間)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教育應包括:
(1)本單位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設備概況及其特點,危險區域、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結合本單位特點進行防火、防爆、防毒、防觸電、防機具傷害等安全防護、應急搶救知識的教育。
三級(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應包括:
(1)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標準化作業程序;
(2)本崗位工作特點、設備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項;
(3)設備、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護用品的合理使用。
新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片,報生產科存檔。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
1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安全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無證上崗者按嚴重違章處理。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執行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
中層管理者、專(兼)職安全員培訓教育
1廠(礦)每年對中層管理者、安全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教育、培訓。
2教育培訓內容包括: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法律法規、安全管理基本知識、安全技術知識等。
班組長培訓教育
1每年組織一次班組長安全培訓教育。
2教育內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班組安全管理知識等
全員教育
生產車間每月對職工進行不少於一次的全員安全教育,並認真做好記錄,班組堅持每周一次全員安全教育。
變換工種及複工安全教育
職工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在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班組、崗位安全教育。
“四新”教育
1“四新”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前,必須進行的安全
教育。
2“四新”安全教育由主管科室和技術部門負責進行。
3“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1)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2)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3)安全管理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內容和要求;
(4)“四新”投產、使用後可能導致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其防護方法。
4涉及“四新”人員安全教育後,要進行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並報生產部門備案。
職業健康教育
1職業健康教育分為上崗前健康教育、在崗期間健康教育、離崗健康教育。
2職業健康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職業衛生、職業健康知識;重點職業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識;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及個人防護知識。
3生產部門負責組織新入廠接觸職業危害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教育(與礦三級安全教育同時進行),接觸職業危害職工在崗期間、離崗職業健康教育。
4職業健康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可采取集中培訓、健康知識競賽、發放健康知識小冊子、黑板報、張貼宣傳畫等多種方式進行。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製度和調查處理製度
1.目的:
保證事故處理的真實性,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2.內容:
2.1發生在本礦的各類安全事故,現場人有責任及時彙報,並視事故大小按規定逐級上報。隱瞞不報,對責任人加重處罰。
2.2安全事故一旦發生,應保護好現場,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損失擴大,如有傷者應及時送醫院救治。
2.3建立事故檔案,按規定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2.4事故調查處理堅持“
四不放過”原則,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過;事故本人和全公司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製訂出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
2.5對事故中受到傷害的人員要主動關心他們,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合理地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化解各種矛盾。
2.6對違反規章製度,盲目指揮、失職、瀆職的責任人必須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罰,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邊坡安全管理製度
1.確定合理的台階高度和平台寬度
合理的台階高度對露天開采的技術經濟指標和作業安全都具有重要的意義。確定台階高度要考慮礦岩的埋藏條件和力學性質、穿爆作業的要求、采掘工作的要求,一般不超過15 米。平台寬度不但影響邊坡角的大小,也影響邊坡的穩定。工作平台寬度取決於所采用的采掘運輸設備的要求和爆堆的寬度。
2.正確選擇台階坡麵角和最終邊坡角台階坡麵角的大小與礦岩性質、穿爆方式、推進方向、礦岩層理方向和節理發育情況等因素有關。工作台階坡麵角的大小在各類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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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作了詳細的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其大小取決於礦岩的性質:鬆軟礦岩,工作台階坡麵角不大於所開采礦岩的自然安息角;較穩定的礦岩,工作台階坡麵角不大於55°;堅硬穩固的礦岩,工作台階坡麵角不大於75°。最終邊坡角與岩石的性質、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條件、開采深度、邊坡存在期限等因素有關。由於這些因素十分複雜,因此通常參照類似礦山的實際數據來選擇礦山最終邊坡角。
3.選用合理的開采順序和推進方向在生產過程中要堅持從上到下的開采順序,堅持打下向孔或傾斜炮孔,杜絕在作業台階底部進行掏底開采,避免邊坡形成傘簷狀和空洞。一般情況下應選用從上盤向下盤的采剝推進方向,做到有計劃、有條理的開采。
4.合理進行爆破作業,減少爆破震動對邊坡的影響
由於爆破作業產生的地震可以使岩體的節理張開,因此在接近邊坡地段盡量不采用大規模的齊發爆破,可以采用微差爆破、預裂爆破、減震爆破等控製爆破技術,並嚴格控製同時爆破的炸藥量。在采場內盡量不用拋擲爆破,應采用鬆動爆破,以防止飛石傷人,減少對邊坡的破壞。
5.礦山必須建立健全邊坡管理和檢查製度,當發現邊坡上有裂陷可能滑落或有大塊浮石及傘簷懸在上部時,必須迅速進行處理。處理時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到威脅的作業人員和設備要撤到安全地點。
6.礦山應選派技術人員或有經驗的工人專門負責邊坡的管理工作,及時清除隱患,發現邊坡有塌滑征兆時有權製止采剝作業,並向礦山負責人報告。
7.對於有邊坡滑動傾向的礦山,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露天礦有變形和滑動跡象的礦山,必須設立專門觀測點,定期觀測記錄變化情況。
職業危害預防製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職工的預防意識,預防、控製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的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職業病防治法》,特製訂本規定。
第二條職業病是指企業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屬公司各部門和生產單位。
第二章 預防措施
第四條 在接受建設項目時,應向建設單位索取該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報告(含職業衛生專篇)和職業病危害預
評價報告。
第五條 生產單位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
評價報告中確定的職業病危害類別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第六條 生產單位應配備有效的通風、排毒、除塵、消音、防振、降溫、保暖、供氧等職業病防護設備和應急救援設施,並為勞動者提供防塵毒口罩、耳塞、防護服(鞋帽、手套、眼鏡)等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並將其發票複印件及發放清單報公司質安監部。
第七條 生產單位應有專人負責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經常性的維護、檢修,保證其性能和效果。並將其詳細資料報公司質安監督部。
第八條 在醒目的位置設立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製度、操作規程、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在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和應急救治措施)。
第九條 生產單位應主動聯係工程所在地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
評價,檢測
評價的項目、頻次可根據工程項目首次檢測結果確定,檢測評價的結果存入職業衛生檔案,專人保管,每年10月底彙總一份報公司質安監督部,內容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施工工序或工藝流程、生產人數、職業病防護設備運轉和個人防護用品佩帶情況、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和檢測時的氣溫、氣壓、風速、相對濕度。
第十條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項目部應當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使其達到標準和要求。
第十一條 項目部不得將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或個人。
第十二條 生產單位負責人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
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並組織勞動者參加上崗前、在崗期間的定期(每年一次)職業衛生培訓,學習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
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製度、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發現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及時報告,職業衛生知識培訓表每年10月底報公司人力資源部一份。
第十三條 應當優先采用有利於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第十四條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第三章 職業健康監護
第十五條 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主動聯係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每年一次)、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
第十六條 將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連同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病診療有關個人健康等資料歸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公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項目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並於每年10月底將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的結果造冊,報人力資源部一份,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參加工作時間、既往史、工種、接觸職業病危害時間、當年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的濃度、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負責體檢的醫療衛生機構。
第十七條 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
預案,對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職業危害的勞動者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第四章 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處理
第十八條 一般危害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傷及10人以下的。
第十九條 重大危害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傷及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
第二十條特大危害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傷及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的;
第二十一條 生產單位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一般危害事故應於2小時內向公司人力資源部、質安監督部報告,特大和重大危害事故立即向公司人力資源部、質安監督部報告。報告時應說明危害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現場情況、傷亡人數、發生危害事故的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發展趨勢。
第二十二條 一般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由公司領導帶隊,人力資源部、質安監督部調查處理;重大及以上職業病危害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會同企業所在地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第五章 職業病診斷和職業病病人管理
第二十三條 勞動者可以在單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可以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對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
第二十五條 生產單位和負責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職業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告知勞動者本人,確診為職業病的,生產單位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每年10月底彙總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查,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種、工齡、職業接觸史、診斷結論、診斷日期、診斷胸片或/和CT片號、診斷機構名稱等。
第二十六條生產單位應當將職業病病人調離原崗位,妥善安置,並安排他們治療、康複和定期檢查(每年一次);
第二十七條 生產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給予適當的崗位津貼。
第二十八條 職業病病人的診療、康複費用、傷殘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按照國家有關
工傷社會
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用於預防和治理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衛生檢測、健康監護、職業衛生培訓、職業病診斷和鑒定等費用由項目部承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
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中列支。
設備安全管理製度
為保證本單位使用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製定本製度。
主管部門:生產技術科。負責本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監督本製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采購部;負責特種設備的采購管理。 各部門、車間。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的使用及維護保養管理。
內容與要求
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
1 凡屬特種設備均應購買持有國家相應製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製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設備。
2 特種設備安裝前,應委托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資質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
3 安裝完成後,本單位(或者應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4 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由生產技術科負責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管理
1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管理,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履行調用借閱手續並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2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的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
1 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2 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
3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4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製度。
5 設備運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並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
6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並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7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運行。
8 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采取必要的控製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執行《生產設施安全管理製度》中相關規定。
1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生產設施安全管理製度》中相關規定執行,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準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
2 相關製度《生產設施安全管理製度》
3相關記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特種作業操作證》
安全記錄與檔案管理製度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使其納入正規化、製度化、標準化管理,製定本製度如下:
一、納入檔案管理的項目
1、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規劃。
2、確定的重、特大及一般性危險源及事故隱患登記表。
3、安全隱患重點單位、部位登記表。
4、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5、安全生產會議及安全檢查記錄。
6、各種上報、彙報材料。
7、事故應急救援
預案。
8、其它。
二、查閱檔案程序
1、查閱檔案資料時,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簽批;
2、如需將檔案資料拿走,必須寫借條經領導審批。
三、加強檔案的日常管理,注意防盜、防火、防蛀、防潮濕
安全生產獎懲製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製度建設,確保項目安全生產各項目標落到實處,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獎勵采取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對安全生產工作不落實或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采取以處罰以教育與經濟手段、行政處罰相結合的方式,把激勵、教育、處罰貫穿於安全生產的始終。
第三條 堅持獎罰分明的原則。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處罰;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瀆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造成事故或隱瞞事故、弄虛作假的,給予重罰。
第二章 獎勵規定
第四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對責任單位實行獎勵:
(一)負傷率在1%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獎勵;事故率在2%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獎勵。事故費率在1.5%0以下的單位,按所降部分的30%進行獎勵。
(二)目標考核綜合分達90 分及以上單位,項目對工區長、職能部門責任人按其所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獎勵;
第五條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班組、施工隊、人員,皆納入安全生產獎勵範圍,獎勵費用在安全生產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及防止
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 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的。
(三)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並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減少損失的。
(四) 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方麵積極采用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被采納,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五) 堅守崗位、忠守職責,在勞動安全衛生工作中做出成績的。
(六)安全獎勵應根據責任大小、貢獻多少、安全工作難易程度,分開檔次,嚴禁平均主義,一次性獎勵由安全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第三章 處罰規定
第六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對責任人實行經濟處罰(必要時給予行政處罰):
(一)發生傷亡事故時,按下列規定,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當事人實行經濟罰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以內的,按10%的比例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罰。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至伍千元的,罰款數額在二仟元的基礎上,其餘部分按8%的比例計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罰款數額在伍仟元的基礎上,其餘部分按5%的比例計算。
4) 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 萬元以上的,上報公司,由公司安委會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處理決定。
(二)發生傷亡事故時,涉及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的各級責任人,應按責任大小實行經濟罰款(視情況研究確定數額)。對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責任者,除按事故責任大小實行經濟罰款外,還要追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對責任單位負責人實行處罰:
(一)負傷率超1%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處罰;事故率超2%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處罰。事故費率超1.5%0 的單位,按所超部分的30%進行處罰。
(二)經目標考核不合格的單位,按其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30%予以罰款,罰款在所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同時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製,取消當年度評先資格。
第四章 附 則
第八條 被罰款單位要按照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上繳項目部,責任單位的罰款應在事故處理後一周內上交項目財務核算部。不按規定時間交納罰款,被回罰處罰。安全罰款納入安全生產保障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處罰細則
一、施工現場與高空作業
1、嚴禁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違者責令離開施工現場,並每次罰款30 元,工班長每次50 元。
2、嚴禁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罰款30 元。
3、嚴禁穿硬底易滑鞋從事架上作業,違者罰款30 元。
4、嚴禁打架、鬥毆,違者雙方當事人各罰款50 元。
5、嚴禁高空作業向下拋扔任何物品,違者罰款50 元,造成後果的責任自負。
6、嚴禁酒後高空作業,違者罰款100 元並停止作業。
7、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拴好安全繩,違者罰款30 元。
8、嚴禁上料盤,自主升降平台乘人,違者每次罰機械操作人員50 元,搭乘人員30元。
9、嚴禁擅自拆取施工現場建築設施及機械設備零部件,違者罰款100 元,嚴重者按偷盜論處。
10、現場不聽從安檢人員指正,違者罰款30 元。
11、扣壓、拒收或拖延執行“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罰當事人100 元,罰施工單位300 元。
12、對安全檢查中查出的安全問題,未在限期內整改的,罰施工單位有關領導100元,罰施工單位300 元。
二、施工機械
13、施工中各種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準許上崗,罰款50 元,違章指揮者,罰款100 元。
14、所有機械必須實行“三定”(定人、定機、定安全操作規程),懸掛安全操作牌,未實行“三定”的機械不得使用,違者罰操作人員50 元,罰主管領導100 元。
15、嚴禁非操作人員動用機械,違者罰款100 元,罰施工單位200 元。
16、手執電動機具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違者罰款30 元。
17、機動車輛嚴禁無證駕駛,違者每次罰駕駛者200 元。
18、非載人機動車輛,嚴禁載人,違者每次罰駕駛者100 元,罰搭乘人員50 元。
19、嚴禁酒後操作機械設備及駕駛各種車輛,違者罰款100 元。如不接受處罰,取消當事人在本施工場地中操作駕駛資格。
三、施工用電
20、一切電照設備要有合格的保護接零,嚴禁一線一地供電,違者罰責任電工50 元,非電工操作罰款100 元。
21、電動機械必須裝設觸電保護器,違者每台件罰責任電工30 元,罰施工單位100元。
22、非電氣工作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違者罰款30 元。
23、電路走線嚴格執行操作規定,嚴禁亂拉亂接電源和電氣設備,檢查提出不改者,罰款50 元。
24、嚴禁電工單獨帶電作業,違者罰當事人30 元,罰指派人100 元。
25、嚴禁
保險絲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違者罰責任人30 元。
26、移動式電氣設備必須用橡膠電纜做拖線,其他固定式電氣設備及照明線路必須架空2m 以上,電線與金屬導體用絕緣材料隔離,違者罰責任人50 元,罰違章指揮者100元。
27、偷拿施工現場及生活區電氣設備等,按價格的10 倍罰款。
四、防爆、防火
28、施工現場各類材料庫必須配備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違者按價格的10 倍罰款。
29、配備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換防火材料,檢查是否失效,違者罰當事人每件30元,施工單位100 元。
30、氧氣瓶、乙炔瓶,作業點三方安全距離不得小於10m,如因場地狹小必須設隔離牆板,作業完畢後必須收庫或放置遠離人員的地方,違者罰款50 元,施工單位100 元。
31、嚴格執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製度及爆炸物品發放細則,違者罰款100 元。
32、爆破工應嚴格執行安全崗位責任及爆破程序進行爆破工作,違者罰款200 元,罰施工單位500 元。
33、罰款實行連帶責任,在執行民工違章違規處罰時,民工隊負責人同時處以相同份額的罰款,施工員違章違規處罰時,工區長同時執行連帶處罰
季度安全會議製度
為了更好的學習、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會議精神,製定本礦山安全生產管理政策、規定,有針對性的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斷改進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根據本礦實際情況,特製定安全會議製度。
一.每季度召開一次,定於每季度的最後一天由安委會主任主持,安委會及全體成員參加。
二、安全會議前要做好充分準備,會議要抓住重點,有議有決,講求實效,其內容包括: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指示。
2、聽取有關科室、區隊落實
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安全監察情況季度彙報。
3、研究分析本季度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提出下一季度解決的措施方法,工作布置、有關人員的落實等。
4、對發生的事故進行分析,討論處理事故責任者和嚴重違章人員,吸取教訓,製定防範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5、表彰本季度在安全生產中的優秀各科室、班組及個人.
三、必須認真做好《安全會議記錄》,存檔備案,必要時對決定的事項寫出會議紀要上報下發。
四、每次會議應填寫會議簽到表,統計到會人數。
五、按時參加會議,遇有緊急情況不能參加會議或中途需要處理的,必須得到主持人的同意,不得無故缺席
六、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施行。
七、本製度由礦安全生產科負責解釋.
內部溝通與部門聯係製度
第一條 為加強礦內部溝通與各職能部門的聯係,使我礦的各項管理工作順利進行,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礦所屬各科室、區隊、調度室、營銷科、財務科、采購部、辦公室等部門以及各級領導應逐級定時定期(日/月/年)進行彙報、計劃、
總結工作,每日督促檢查本部門工作,了解基層情況,積極參加安全生產例會,加強內部溝通與聯係,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第三條 各科室區隊領導在遇到有關問題、意見、請求與建議時,在本部門、本級不能解決時應及時與調度部門聯係,由調度部門協調解決。銷售部門要將外銷過程中市場需求情況應及時向生產部門和礦長彙報 以便及時調整生產計劃。
第四條 各部門、科室因職能部門分工不同,在進行本部門工作時需用另一部門協助或處理時應與該部門聯係,對聯係事宜所描述的各類問題、請求、意見或建議,應積極處理,經部門經理審閱後,屬於本部門權限、職責範圍應在兩日內向請求部門、提出人予以明確回複,對未采納或未批準內容要要闡述原因。
第五條 對於聯係事宜的內容超過聯係部門的批準權限,需要礦長批準的應及時報請,在一日內向請求部門、提出人予以明確回複,對未采納或未批準內容要要闡述原因。
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製度
1. 通過對所有安全標準化實施情況的全麵考核,以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參與的積極性,不斷強化安全管理水平,持續改進安全管理績效,實現安全生產長效機製。
2. 適用於本礦各部門全部員工。
3. 通過安全標準化的績效考核,獎勵積極的安全行為,懲罰不安全行為,以保持和強化正確的安全行為,控製和消除不良行為。
4. 各區隊科室要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標準化知識的培訓,提高員工對安全標準化工作的認識,嚴格按照標準化的要求進行操作,對於檢查發現的部門員工的任何非標準行為,礦對當事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5. 各區隊科室要定期對照安全標準化的內容進行自查,及時發現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隱患,並及時進行消除整改,對不按規定開展自查的部門,按照礦相應的經濟責任製度進行處罰。
6. 礦根據安全標準化責任分解的內容,每半年考核一次,安全管理部進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或根據各部門反饋的信息對有關部門提出考核建議,年末各部門把考核結果報委員會。
7. 安全管理部根據考核結果,進行審核彙總礦長審批。
8. 年末礦將根據考核結果,作為員工續簽勞動合同、職位(崗位)調整、獎金發放的依據,或做出相應的處理。
9. 凡連續兩年考核在60分以下者,將做出書麵警告或相應處罰措施並記錄存檔
供應商選擇評價和日常管理製度
為加強承包商和供應商的安全管理,使其嚴格遵守公司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製度,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防止因為承包商和供應商的責任而影響公司的聲譽和效益,結合公司實際特製定本製度: 一、承包商和供應商(以下稱相關方)包括為公司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務以及供應原材料、設備設施、配件的單位和個人。 二、相關方參與公司的承包活動前,必須由歸口管理部門按照規定進行資格預審,預審。
供應商選擇評價和日常管理
1目的:確保與我礦交易往來的供應商,其供貨質量、生產能力能符合我礦要求。
2範圍:本程序規定了本礦在采購原材料時選定合格供應商的工作程序。
3 職責:
1)采購部–供應商選定及合格供應商管理。
2)質檢部–首批產品驗證,供應商質量保證能力評審。
4 程序:1合格供應商的選定
.1合格供應商必備條件
合格供應商必須具備完全滿足本公司采購規範(或技術協議)、訂貨單要求能力。
2選擇原則
1)采購員在采購物資時應按比質、比價原則進行。
2)若供應商已建立質量管理體係或已取得ISO9000第三方質量管理體係認證合格證書的優先考慮。
3)體係建立前已與公司有往來且績優的供應商。
4)客戶承認的供應商。
5)經以下程序規定評審合格的供應商。
3新供應商評價
1采購業務人員對供應商的生產能力、質量保證體係基本了解後,填寫《供應商評價報告》。
2采購業務人員對供應商情況基本了解後,應會同相關部門人員對供應商進行質量能力現場評估,現場評審一般由采購部、生產部及質檢部人員一起進行。按《供應商評價報告》進行評分。
評分結果分類如下:
評審得分 <60 60 ~ 74 75 ~ 90 91 ~ 100
定級 D級供應商 C級供應商 B級供應商 A級供應商
控製方法 取消供應資格 定期整改並追蹤輔導 定期整改 必要時考慮產品免檢
.2質保能力評審完畢應形成書麵報告,質檢科長審批,供應商首次評審要求至少達到75分方可考慮供貨。
3供應商樣品驗證合格及質保能力評審通過後,根據CCC認證規範要求履行關鍵元器件和材料審批程序,獲得批準後方可該供應商可正式列入礦《合格供方名單》中。
合格供應商的管理
1合格供應商名單:采購部應將被選定的原材料供應商及時列入合格供方名單。
2采購部應建立合格供應商的信息檔案。
3合格供應商的連續評價
1)采購部門應對每批進貨情況的交貨質量、交付和服務做出評價意見,評價結果記錄於《合格供方日常管理記錄》中,每年一次對供應商的供貨情況做一次統計分析,書麵報告部門主管領導,並及時反饋供應商。
2)采購部門應每年一次組織質檢部對合格供應商的質保能力進行評審,將審核結果形成書麵報告,報質檢部長審批,轉采購部和評審的供應商並責成整改。評分低於60分的供應商,直接由采購部取消供貨資格並在供應商清單中剔除。
質量異常的處理
.1當發現合格供應商供貨質量發生波動時,采購部門應組織質檢部和技術部門對供應商進行現場工藝驗證,幫助供應商分析原因,穩定過程。
.2當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經評審後整改不力、質量仍不穩定的應予以撤點,采購業務人員應作換點的準備工作和撤點後的善後工作。
合理調整:采購業務人員在合格供應商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應在“貨比三家”、“擇優選點”、“連續評價”中不斷開拓,尋覓新的合格供應商。
1)供應商日常供貨情況統計資料,也應作為供應商質量能力的評定參考。
2)記錄
3)《合格供方名單》
4)《供應商評價報告》
5)《合格供方日常管理記錄
承包商和供應商的安全管理製度
為加強承包商和供應商的安全管理,使其嚴格遵守公司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製度,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防止因為承包商和供應商的責任而影響公司的聲譽和效益,結合公司實際特製定本製度:
一、承包商和供應商(以下稱相關方)包括為公司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務以及供應原材料、設備設施、配件的單位和個人。
二、相關方參與公司的承包活動前,必須由歸口管理部門按照規定進行資格預審,預審的主要內容有:承包商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安全操作規程、以往的業績表現、經營範圍和能力、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持證、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等。
三、相關方由公司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管理,並建立承包商檔案。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在開始活動前對相關方的主要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作業過程進行安全監督,評價其表現情況,明確續用的方法、標準和要求等。
四、相關方在與焦化公司簽訂經濟合同的同時,應簽訂安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該合同與施工、購銷合同一起存檔保管。
五、相關方要認真學習和遵守焦化公司的企業規章製度,服從管
理。相關方還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教育,確保職工遵章守紀,達到文明、安全施工。
六、在施工過程中,歸口管理部門應派專人對施工隊伍進行管理,協調勞動關係,及時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安全施工。
七、相關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製度,組織安全技術人員對工程安全進行巡查,保證作業質量和安全。
八、相關方要嚴格遵守安全合同,應接受焦化公司的歸口管理部門、設備安全處和所在區域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九、在作業過程中如果相關方多次違反焦化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且拒不整改的,歸口管理部門要責令相關方停止作業。
十、有不良表現,給焦化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影響企業形象的相關方,在以後的活動中,不得讓其參與。
危險源辨識、評價及重大危險源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危險源識別、評價及監督管理製度的實施,提高對事故的防範能力和對重大危險源的控製力,有效防範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消除事故苗頭,特製定本製度。
一、礦總
工程師負責危險源識別與風險評價的領導工作,並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審核批準。
二、安全科及項目部負責排查、識別所轄範圍內的危險源並實施和管理。
三、安全處負責組織危險源的識別、彙總、分析、評價和確定,各相關部門協助實施。
四、危險源識別範圍:a) 本礦在生產和服務活動中存在或可能發生的危險源。b) 所使用的產品或服務中存在或可能發生的危險源。c) 識別危險源應充分考慮常規、非常規兩種活動狀態和過去、現在、將來三個時態。
五、危險源識別方法危險源的識別采用現場排查法,由安全檢查人員同其他相關人員在現場進行識別、觀察。
六、風險評價采用LEC評估辦法,它綜合考慮各個環節發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員暴露在這些環境的頻率以及一旦發生事故所產生後果的嚴重性等三方麵因素,采取“評分”的辦法和對比的手段,根據總的危險分值簡易評價作業環境的潛在危險性。
七、安全科、項目部安全員根據本程序的規定組織有關人員對所轄場所的危險源進行評分評級,確定重大危險源並實施控製。
八、重大危險源管理:
1、區隊、項目部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體係和識別監控小組,明確相關人員的職責。
2、區隊、項目部分別製定重大危險源識別監控管理製度。
3、項目部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本項目有關人員對該施工工程進行危險源辨識、評價,列出一般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確定監控時間和監控巡查時間。國家建設部指出的七項分部分項工程必須全部列為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同時符合論證條件的工程必須提前申請專家論證審查。
4、礦和項目部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識別監控台帳。項目部每月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每月分別向安全科、安全處上報一份台帳。
5、項目部對識別出的重大危險源要單獨編製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及監控責任製度,報監理審核,總
工程師審批。
6、項目部針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施工前必須進行專項安全技術交底,並要求進行現場公示。
7、項目部必須設置專人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檢查,並留有監控檢查紀錄。項目部由項目經理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並留有檢查紀錄。
8、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救援搶險隊伍,施工現場配備所需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礦山培訓需求識別與分析製度
采礦工藝管理製度
運輸係統管理製度
供配電係統管理製度
防排水係統管理製度
防滅火管理製度
設施設備管理製度
設施設備維護管理製度
安全警示標誌及作業環境管理製度
穿孔作業安全管理製度
爆破作業及爆破器材安全管理製度
鏟裝作業安全管理製度
運輸作業安全作業製度
安全生產檢查與隱患整改製度
為確保企業員工的人身安全,控製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落實企業的各項規章製度和安全生產責任製,杜絕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特製定本製度。
1、檢查內容。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查思想、查製度、查管理、查隱患、查安全設施。
2、檢查形式。(1)聯合檢查。由分管領導組織,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協助,組織各級人員進行的安全檢查。(2)日常檢查。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的檢查。(3)季節性檢查。針對季節性易發事故進行安全生產檢查。(4)專業性檢查。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的技術性檢查。(5)自檢。班前班後進行的自我安全檢查。(6)互檢。員工之間進行的安全檢查,(7)交接檢查。交接班進行的安全檢查。
3、檢查方式。企業采取季(月)檢查與不定期的巡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企業各部門、各車間進行全麵的安全檢查
4、檢查整改。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因素,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製定計劃,限期整改。
交接班製度
總 則
1.1為加強我廠交接班的安全管理,確保我廠員工的人身安全和
設備安全,製定本製度。
1.2 本製度適用於我廠。
2. 交接班製度
2.1 交班人員交班時應做工作:
2.1.1 交班人員應對崗位設備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記入運行日誌。
2.1.2 交班人應向接班人詳細介紹本班運行情況、 發現的問題及注意事項。
2.1.3 交接前應清潔設備和操作場地。
2.1.4 交接班時發生事故,須待事故處理完、設備恢複正常後才能分崗位交接。
2.1.5 將所有操作工具擦拭清點後方能移交。
2.1.6 發現接班人員酒後上班或有病時, 應報告領導另行指派合格人員接班。
2.1.7 接班人未按時到班時,交班人應向領導報告,不得擅自離某某開崗位。
2.2 接班人交接班時應做工作:
2.2.1 接班人應按時作息,保持充沛精力,按規定時間到達工作地點。
2.2.2 因故不能按時交班時,應事先向車間領導彙報。
2.2.3 聽取交班人介紹設備運行情況,並認真閱讀運行日誌。
2.2.4 交接班時若遇上事故發生,應主動了解事故情況並積極協助處理。
2.2.5 檢查清點交班人員的移交工具。
2.2.6 接班之前嚴禁喝酒。
2.3 交接班內容(交接雙方共同參與)
2.3.1 交接前一班的運行情況記錄、操作工具和安全用具等;
2.3.2 交、 接班人員應認真對設備共同巡查一次,交班人員向接班人員交代設備運行情況以及發現的設備缺陷。
2.3.3 設備、工作場所保養清潔情況。
2.4 遇下列情況不得進行交班:
2.4.1 事故處理或正進行重要操作;
2.4.2 接班人酒後上班或精神狀態不良;
2.4.3 接班人未進入崗位,特別是值班負責人未到時
勞動用品製度
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管理製度
1、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必須購買合格的產品。
2、倉庫保管人員對勞動用品、用具應分類存放,登記造冊,妥善保管,
3、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發放必須做到定期發放。一般每 發放一次。
4、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使用。從業人員必須按照規定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真正起到防護作用。
5、勞動防護用品、用具領取由車間統一領取。
6、企業要經常對給勞動防護用、用具的使用人員講解使用的方法和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使用人員要認真學習使用要求,保證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7、勞動防護用品用具配備要求,企業必須無償為從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8、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經經常檢查從業人員對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佩戴情況,發現使用不正確的要及時糾正,並給予批評教育;定期對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狀況進行檢測,保證其使用性能良好。
9、勞動防護用品不得用貨幣和其它物品替代。
勞保用品管理製度
1.目的
建立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規定。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各部門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和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采購部、各使用人員
4.程序
4.1公司倉儲科按規定外根據員工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個人防護用品。安全部根據危害因素的變化情況提出變更防護用品建議並報批準,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對員工的傷害。
4.2倉儲科根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分發個人防護用品。
4.3使用範圍包括所有部門。
4.3.1護目鏡的使用規定:
4.3.1.1投料崗位、離心崗位、回收崗位在操作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2包裝崗位控製秤量的員工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3備料、裝卸工在分裝各種液體原料和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4成品庫在成品轉桶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5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6研發中心、質檢員工在接觸各種液體原料、中間體、成品及實驗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2勞動保護手套的使用規定
4.3.2.1所有投料崗位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2原料庫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3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4研發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等工作時接觸強腐蝕性或有毒物料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3防塵、防毒口罩的使用規定:
4.3.3.1生產車間投料、離心崗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4.3.3.2原料倉員工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搬動一般原料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3.3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裝卸一般原料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質檢部實驗、測試過程中,若所處環境中含有毒有害氣體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員在操作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4工作服、防護圍裙、防護服的使用規定
4.3.4.1所有生產第一線員工在工作過程中都必須穿工作服;
4.3.4.2原料倉庫、裝卸班、備料組及車間部分崗位員工下雨露天工作時必須穿防護服(雨衣);
4.3.4.3生產車間、原料倉庫在接觸有毒高腐蝕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服工作;
4.3.4.4生產車間在研磨、包裝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圍裙工作;
4.3.4.5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圍裙工作;
4.3.4.6研發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接觸有毒原料時須穿防護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規定
4.3.5.1原料倉庫、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物料時必須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線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公司規定的工作鞋;
安全生產經費使用管理製度
安全生產投入保障製度
1、費用的設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費用。
2、費用的提取。按**%標準提取。
3、費用的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經費支出主要用於:(1)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2)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3)安全設施的購置、維護、保養。(4)危險源監控和安全隱患整改。(5)安全生產檢查。(6)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購置等。
4、費用管理。由財務部門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並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員工
工傷
保險製度
隱患整改製度
重大危險源管理製度
一、必須組織或聘請有資質人員按規定對公司重大危險源定期進行檢測、評估;
二、生產部對公司的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負有檢查、督查的職責。
三、根據公司《事故應急預案》對重大危險源緊急事故進行搶險救災實施及日常演練。
四、每年不得少於一次舉行安全應急演習活動。
五、公司、車間每月不得少於一次進行專項安全綜合檢查。
六、凡進入重大危險源區域作業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才能進入工作崗位,外來人員要有專人陪同方可入內。
七、運輸物資需采用有危險品運輸資質的單位承運,進入本公司重大危險源區域的運輸車輛必須企業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入內。
八、在日常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或消除
隱患糾正與預防措施保障製度
事故事件報告製度
事故事件調查與跟蹤製度
員工對事故事件認可製度
安全績效監督製度
標準化係統內部評價製度
安全生產檢查製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了解和掌握各時期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隱患,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項目實際,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檢查堅持自查、定期、不定期等各種檢查形式相結合的原則。安全生產檢查要有明確的目的和實施要求。
第三條 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有:查思想、查隱患、查製度、查措施、查教育培訓、查事故處理。
第四條 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形式有:定期檢查、專項檢查、經常性檢查、季節性檢查、驗收性檢查。
(一)定期檢查。項目部每月進行二次安全生產檢查,工區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施工作業隊每周天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作業班組每天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查思想、查方案、查安全教育培訓、查重大危險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
(二)專項檢查。由安保部組織,安全和工程技術人員參加,主要針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對照專項方案進行檢查,發現並解決施工前或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三)經常性檢查。由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根據工程的作業安排進行檢查,沒有檢查順序的要求,可針對作業的分布情況,對重點部位和關鍵部位檢查,覆蓋施工全過程。
(四)季節性檢查。根據實際情況,安保部對十一、五一、春節和夏季防汛、冬季防寒、防火等季節性比較強的時間段進行檢查和布置。
(五)驗收性檢查。由項目的專業職能部門或人員進行,嚴格對照相關標準對施工現場新搭設的腳手架、施工用電等項目的作業環境進行檢查驗收。
第五條 隱患的整改、處置和複查
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應立即製止,並責令其予以糾正;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並製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於物質技術條件,當時不能解決的問題,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並定出整改計劃,按期完成。對重大隱患整改,應實行《隱患停工整改通知書》的辦法。通知書由安保部填寫,經分管領導簽署發出,交受檢單位的負責人簽收,並負責處理。安保部按要求進行複查,複查合格後銷案。受檢單位不接受或未按要求整改的,安檢人員有權對受檢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嚴重者即可下停工令。
第六條 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做好安全生產檢查記錄等資料的建檔工作,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安全生產檢查資料包括:
(一)各種檢查工作記錄;
(二)《隱患整改通知書》;
(三)安全生產檢查通報;
(四)安全生產檢查總結
總結工作製度
我礦在實行年度
工作計劃製、季度工作分解製和月度工作彙報製的基礎上,大力推行周
工作總結製度,全麵提高了製度執行力,促進了安全生產工作穩步、有序發展。
確定每周五下午為本周
工作總結彙報時間, 各科室負責人在全麵總結本周本科室工作的基礎上,向礦辦公室提交《上周工作落實情況表》,內容涵蓋本周所做具體工作、與上周計劃對比落實的工作、未落實的計劃工作原因等,同時,根據工作實際,提交《下周
工作計劃安排表》,確定下周工作的責任人、配合科室和完成時限,由礦辦公室審核後,統一印發全礦周工作落實和計劃安排表,接受領導和同事們的監督。
因外地出差、學習培訓等不能直接提交報表的科室負責人,要求實行電話總結彙報或委托本科室副職代為總結彙報,以便公司(礦)領導全麵掌握工作動態和科室工作人員了解各科室工作進展。
為確保此項工作有效進行,周
工作總結製度的嚴肅性和紀律性.將周
工作總結製度納入本科室工作目標量化考核,對工作總結不及時、無故不完成工作任務的給予相應處理,
天門鎮非
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有效處置我鎮轄區內發生的非
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省、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製訂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轄區內從事礦產資源(除
煤礦外)開采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死亡1人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專項預案。
二、監管與預報
(一)監管機構及主要工作職責
監管機構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鎮安委會)監管,各非
煤礦山生產經營企業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形成鎮、企業二級監管網絡。鎮安委會應按上級下達的監管任務以及實際情況按時完成監管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管報告。
(二)監管種類
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地下開采礦石、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礦(場)、爆炸、坍塌等。
(三)監管方式
鎮安委會對所轄區域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情況進行經常性巡查監管,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跟蹤監管;各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負責所在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
(四)監管結果處理和預報
鎮安委會要對有安全隱患的企業進行分析並對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及時上報預測報告。
三、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鎮安委會應立即做出反應,組織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並實施搶險救災,維護社會安定。
(一)應急反應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鎮安委會應立即上報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並按照生產安全事故速報製度要求的內容和程序及時上報。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接警電話。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非煤礦山安全事故發生時,都應立即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對災情、災害做出判斷並及時上報應急指揮機構。
(二)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發生非煤礦山安全事故後,鎮安委會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啟動應急組織;組織非煤礦山職工進行自救互救;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現場搶險救災、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保障、電力保障、後勤保障、信息報送等各項工作。在應急過程中,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直至應急工作結束。
四、工作原則
(一)應急救援,以人為本。要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受傷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設備、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五、預案啟動程序
非煤礦山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分別向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等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係人、聯係方式等。並立即啟動我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一)組織機構
天門鎮安委會成立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貿委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經貿委辦公室主任兼任。(指揮部電話: )。
1、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工業的副鎮長、經貿委主任、共同擔任,成員由經貿委、財政所、社事委、派出所、衛生院、安監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
2、職責分工
(1)鎮安監所負責全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與上級主管部門緊急聯係,迅速組織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領導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製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報指揮部審定後實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鎮派出所負責抽調警力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封閉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和搶險救護車輛有序進出;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防止並處理事故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
(3)鎮衛生院負責聯係、安排區急救中心和醫院,組織急救車輛、醫療器械和醫護人員,提供急救所需藥品;事故現場傷員搶救;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4)鎮財審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5)鎮工會、鎮社事委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6)鎮供電所負責事故發生區域供電的應急處置。
(7)鎮礦山救護隊負責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3、通訊聯絡
鎮黨委辦公室: 鎮政府辦公室:
鎮安委會辦公室: 安監所辦公室:8314059
鎮衛生院
(二)資金和物資保障
鎮政府設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準備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應急需要。指揮部應指定有關單位做好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的物資儲備,資金由鎮財政解決。
七、事故預防和監督管理機製
(一)非煤礦山企業對事故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非煤礦山企業對已確定易發生事故的危險源,要指定專門人員和機構負責管理,並認真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了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禁違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回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製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預案演習。
(二)搞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鎮安委會要督促有關企業,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並要根據演習中發現的問題,重點從以下方麵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
八、相關要求
(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製定,並根據法律、法規製定、修改和完善和國家、省、市、縣的要求及全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存在的問題或出現的新的情況,及時做進一步修訂、補充、完善,經審定後報鎮政府備案。
(二)對在實施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給予獎勵;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預報。
(四)應急預案根據事故的態勢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
(五)本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解釋。
(六)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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