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測量規程
作者:佚名
2011-06-11 09:00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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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準測量應使用精度不低於DS10級水準儀和普通水準尺進行。
第99條 井下高程點應設在巷道頂、底版或兩幫的穩定岩石中、镟體上或井下永久固定設備的基礎上。也可以用永久導線點作為高程點。所有高程點都應統一編號,並將編號明顯地標記在點的附近。
第100條 高程點一般應每隔300~500m設置一組。每組至少由三個高程點組成,兩高程點間距離以30~80m為宜。
第二節 水準測量
第101條 井每組水準點間高差應采用往返測量的的方法確定,往返測量主差的較差不應大於±500mm√R(R為水準點間的路線長度,以km為單位)。如條件允許,可布設成水準環線,其閉合差不應大於±500mm√L(L為水準環線的總長度,以km為單位)。
第102條 相鄰兩點間的主差,用兩次儀器主(或其它方法)觀測,其互差不大於5mm時,取平均什作為觀測結果。
第103條 水準測量高差的較差(或高程閉合差)不超過限差時,取往返觀測的平均什(或按測站數進行分配)作為測量成果。
第三節 三角高程測量
第104條 三角高程測量的垂直角觀測精度要求見表29。儀器高和覘標高應在觀測開始前和結束後用鋼尺名量一次。兩次丈量的互差不得大於4mm,取其平均值作為丈量結果。相鄰兩點往返測高差的互差不應大於10mm+0.3mm×1(L導線水平邊長,以m為單位);三角高程導線的高程閉合差不應大於±100mm√L(為導線長度,有km為單位)。
第105條 三角高程閉合差可按導線邊長成正比例分配。複測支導線最終點的高程應取兩次測量結果的平均值。高差及高程計算取位至毫米。
第四章 采區測量
第106條 采區測量包括采區內的聯係測量、次要巷道測量。回采工作麵和各種碎部測量等。
第107條 采區內定向測量應以采區控製導線為基礎,采用下列方法之一進行:
1、 通過兩個豎直巷道定向;
2、通過一個豎直巷道定向,可采用雙垂線瞄直法、三角形連接法等,但兩根垂線間的距離不得小於0.5m;
3、通過傾斜或急傾斜巷道,一般應用礦用經緯儀測量導線。無此條件時,方可采用斜線輔助垂球法、牽製垂線法等。
第108條 采區內定向測量的測角、量邊按采區控製導線的要求進行,兩次定向結果之差不得超過14′。分水平(即分階段)依次逐級定向時,同一水平兩次定向測量結果之差不得超暈14′/√n(n為中間定向水平個數)。
第109條 采區內通過豎直巷道導入高程,應用鋼尺法進行,兩次導入的高程之差不得大於5cm。
第110條 在采區次要巷道中,為填圖敷設的碎部導線,應以采區控製導線為基礎,盡可能敷設成閉(附)合導線。敷設支導線必須有可靠的校核
措施。
第111條 碎部導線測量可根據生產需要選用低精度經緯儀、羅盤儀或簡易測角儀等進行。
用低精度經緯儀敷設碎部導線時,水平角用一次複測觀測,傾斜角用正倒鏡觀測,邊長用鋼尺丈量。導線和三角高程的相對閉合差應分別不大於1/500和1/1000。
用羅盤儀在沒有磁性物質影響的地方敷設碎部導線,應按下列要求要求進行:
1. 導線邊長應不於20m,導線最弱點距起始點不宜超過200m,相對閉合差不得大於1/200;
2. 磁方位角應在導線的兩端各測一次,兩次之差不得大於2°;
3. 導線邊的傾斜角,可用懸掛半圓儀測定,高程相對閉合差不得超過1/300;
4. 邊長可用檢查過的皮尺丈量,讀至厘米。
第112條 回采工作麵每月的測量次數,應能滿足生產和回采率計算的要求,至少須測出工作麵月末位置。
回采工作麵測量應能保證測量工作麵長度和進度的相對誤差不超過1/200。
測量回采工作麵時,還要測出充填區和煤柱的位置、煤層厚度和采高等。
第113條 井下碎部測量可采用支距法、極坐標法或交會法等進行。
第四篇 施式測量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159條 地麵建(構)築物和井巷、露天礦工程施工中,應根據已批準的各種施工設計
圖紙資料,將施工工程的設計位置標定於現場,並進行檢查測量。
第160條 在施工測量前,應熟悉設計
圖紙,驗算與測量有關的數據,核對圖上的平麵坐標和高程係統、幾何關係及設計與現場是否相符等。當對設計
圖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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