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測量規程
作者:佚名
2011-06-11 09:00
來源:本站原創
(全麵觀測包括鐵路觀測線的角度測量,點間距離、支距,線路的縱、橫向移動和高程測量、軌道觀測點的高程測量),根據下沉速度和維修需要應建密觀測次數。
為了及時掌握線路的下沉情況,還應根據維修的需要定期進行水準測量。
此外,對路基附近出現的裂縫及變化情況應及時測量。
第289條 觀測線的水平線的角、邊長、水準測量和支距測量應按地表移動觀測站的要求進行。
第五章 水體下采煤觀測
第290條 水體(包括河流、湖泊、水庫、流沙層和富含水岩層等)下 采煤觀測的目的是為了研究采煤引起圍岩破壞的基本規律,確定導水裂隙帶高度和分布情況,為安全合理地進行水體下采煤提供資料。
第291條 為了及時掌握水體下采煤後井下湧水量及含水層水位變化情況,由測量人員和水文地質人員共同研究布設水文觀測孔及井下湧水量觀測點,並及時進行觀測,水位觀測孔應根據水文地質條件分別布置在盆地內外,以確定采煤後岩層移動波及含水層的情況。
第292條 觀測采空區上覆岩層的破壞情況,可采用鑽孔衝洗液法、井下直接觀測法或其它方法進行。
為了掌握岩層與地表移動的關係,有條件時還應設置地表移動觀測站。
第293條 觀測導水裂隙帶高度的鑽孔,應布置在預計裂高的最大區域(一般回風巷附近),打鑽時間宜選擇在從煤層質板冒落開始到地表達到最大下沉速度之前的時期內,鑽孔個數可根據觀測目的確定。
第294條 為獲得岩層內部移動的有關資料,可利用煤層上放已開鑿的巷道,參照本篇第二章第一節的有關規定設置井下觀測站。
井下觀測站的邊長和高程測量應往返進行。兩點間往返或兩次儀器高測得的高差互差應小於3mm,往返邊長的互差應小於2mm。
井下觀測觀測站的控製點應與井下永久導線點連測,並根據岩層移動情況定期進行檢查。
對巷道中出現的裂縫亦應及時測量,並觀測其變化情況。
第295條 為了確定某個岩層的移動情況,也可以由地麵大鑽埋設深部測點,深部測點和鑽孔壁必須牢固結合,出露地麵部分應妥善保護。
深部測點的高程測量應按地表觀測測站的要求進行。
第六章 露天礦邊坡移(滑)動觀測
第296條 為研究露天礦邊坡的移動或穩定問題,應建立專門觀測站定期進行邊坡移動觀測,以確定在不同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和采礦條件下的邊坡移動規律。其內容包括:
1、 邊坡岩體上不同點在空間的移動及其過程;
2、 滑動體的大小、形狀和滑落方向;
3、 滑落麵的形狀、大小、傾角及其位置;
4、 邊坡岩體移動對采剝工程和邊坡上各種建築物(鐵路、房屋、輸電線等)的危害程度。
第297條 觀測站一般應由多條件觀測線組成,觀測線的數目可根據地質、采礦條件和觀測需要確定。觀測線應大致垂直露天礦邊坡走向布設,並設在具有薄弱岩層的地帶。
第298條 每條觀測線都應由控製點和觀測點組成。控製點應設在穩定地區,至少要設兩個,其間距應大於20m。
第299條 觀測點間距離應根據露天礦坑深度、階段平盤高度和寬度確定。在每個階段上,至少應於段肩和段腳附近各設一個點,階段平盤上觀測段的布設應考慮測量方便和觀測人員的安全,階段礦坑以外表觀測點間的距離按表47規定確定。
表47
第300條 觀測站設置完成後,其控製點與基本控製網的連測工作,按地表移動觀測站的要求進行。
第301條 觀測站控製點連測後,須測出所有其它測點的平麵坐標和高程,此項工作應進行兩次,如兩次測量結果的導線閉合差均符合露天礦1級經緯儀導線的精度要求,高程閉合差均不大於±35mm∨L(L為導線總長,以Km為單位)時,取其平均值作為原始數據。
第302條 為確定邊坡開始滑動時間,應進行預測,當觀測點的水平移動或下沉大於30mm時,即認為滑動已開始。
滑動期觀測應包括平麵坐標、高程、距離和裂縫測量等。
預測和滑坡期的觀測精度與初始觀測的要求相同。
第303條 野外觀測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除按本規
露天礦坑深度(m) | 地表觀測點間距離(m) |
<100100~200>200 | 5~1010~20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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