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心煤礦出、入井人員清點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6-13 21:23
來源:www.dukashe.com
合心
煤礦出、入井人員清點
製度
1、下井人員必須經調度室考勤,井口檢身工檢身後,方準入井。
2、未經調度室考勤者,私自下井,按嚴重違章處理。
3、井口檢身工必須作好下井、上井人員的清點,簽字記錄,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4、上級領導下井檢查工作,需到調度室登記,經井口檢身工檢身後,方準入井。
5、外來人員原則上不允許下井。如需下井,必須經
安全部門同意,且培訓後,在
安全員的帶領下,到調度室登記,檢身工檢身後,方準入井。
6、每班各跟班隊長(或副隊長、
班組長)必須到調度室彙報各自的工作人數、工作地點、工作內容等情況,各隊隊長必須到調度室進行核實簽字。值班調度員作好原始記錄。
7、各作業點人員升井後,跟班隊長(副隊長、
班組長)必須到調度室彙報升井人員情況,幷在彙報記錄上簽字。
8、特種作業人員升井後,必須到調度室彙報工作點的人員情況,工作完成情況,是否存在
安全隱患,填寫有關數據及情況。
丹寨縣龍泉鎮合心
煤礦
上一篇:
合心煤礦安全調度會議製度
下一篇:
合心煤礦事故統計報告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