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工作麵綜合管理實施辦法
作者:佚名
2011-06-18 20:01
來源:本站原創
掘進工作麵綜合
管理實施辦法
礦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掘進工作麵質量
標準化
管理,確保掘進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化、
製度化,實現掘進工作麵綜合
管理的動態達標,以達到“以質量保
安全,以質量促效益”的目的,特製定本綜合
管理實施辦法。
一、組織領導
籌建處成立掘進工作麵檢查驗收領導小組,負責對掘進工作麵的工程質量和文明施工進行檢查驗收。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
管理
製度
第1條 施工動態
管理
製度:工程科對各掘進工作麵的工程質量實行動態檢查,跟班隊長是現場工程質量第一責任者,必須認真檢查自己分管轄區內各地點的工程質量,對不符合質量
標準要求的部位或工序按規定的整改辦法現場監督整改。
第2條 工程質量預驗收
製度:施工單位必須在礦月度驗收前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內容主要包括工程量(成巷和未成巷)、質量等級評定、驗收人員、零星工程等,每月24號以書麵形式報工程科。對預驗收中隱瞞實情,工作馬虎,預驗收內容不齊全的,罰預驗收人員100元;不按時進行預驗收或不按時報送工程科的,對施工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
第3條 旬檢查製度:質量驗收小組每旬組織一次動態質量大檢查,不進行事先通知。對存在的
安全隱患、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問題彙總後填寫
安全質量檢查表,並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對檢查出的問題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對責任人罰款100元/條。
第4條 月度驗收製度:每月25日進行月度驗收,驗收小組成員必須參加,有事向領導小組請假,否則,無故每少參加一次,罰款50元。由工程科組織人員對現場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時間不進行事先通知,要求工程質量、文明施工動態達標,驗收等級的評定由驗收小組根據工程質量驗收
標準共同評定,同時在驗收結果上簽字。驗收人員要認真負責,恪盡職守,否則發現實際工程質量狀況與所評定的工程質量等級不符的,對參加驗收人員罰款100元。各施工單位必須積極配合,服從驗收小組安排,為驗收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第5條 狠反質量“三違”製度:為提高職工隊伍質量意識,及時解決和消除工程質量中存在的隱患,各級管理人員要狠反質量方麵的“三違”。
第6條 複噴、砌镟前的驗收製度:井下所有錨網噴巷道、砌镟巷道,在其複噴、砌镟前必須寫出書麵驗收申請,驗收小組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施工。對驗收不合格者罰款1000元並進行整改複驗;施工過程中采取的特殊加固
措施,隱蔽前須經工程科組織驗收,對未經驗收進行隱蔽的工程,工程科一律不予簽證。不經過驗收小組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未整改繼續進行施工的,一次罰款2000元。隱蔽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必須提交隱蔽工程記錄,否則,對施工負責人罰款100元。
第7條 月度考核製度:以礦下達的月度生產作業
計劃、文明施工情況、工程質量等級作為月度考核的指標。
⒈月度
計劃:根據礦下達的月度
計劃進尺,對掘進隊進行考核;
⒉工程質量:對工程質量采用旬檢查、月驗收考核,單位工程一月中三次檢查驗收優良率必須達到60%以上,杜絕不合格工程;若優良率低於60%,對施工單位管理人員每人罰款200元。若出現一次不合格品,對施工單位管理人員每人罰款500元,若影響
安全使用,除進行整改外,整改費用自行承擔。
3.文明施工:每月進行三次動態檢查,對掘進頭進行考核,考核實行綜合打分,分為兩個等級,即:差、好,其評分
標準及要求見文明施工管理部分。三次檢查必須全部達到“好”等級,若出現“差”等級,罰款施工單位100元,若一月三次驗收全部評為“好”等級,對施工單位獎勵300元。
⒌創建閃光點工程:按掘進頭進行考核,現場做到動態達標,三旬檢查驗收工程質量全部達到優良,文明施工達到“好”等級,超額完成生產
計劃,安全無輕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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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達到閃光點工程標準,獎勵1000元,用於獎勵先進
班組和業務骨幹。
⒍施工單位必須在規定日期內完成整改內容,逾期完不成者,必須停頭整改,每超一天罰款300元。
第8條 工程質量包保製:施工單位必須對所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維修費由施工單位全額承擔,造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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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切後果由施工單位承擔。短期內由於施工質量問題(如複噴前未用水衝刷巷道、缺錨杆、網等)造成巷道噴層開裂、冒頂、片幫未造成不良後果的,對施工單位一次性罰款2000元,並承擔全部巷修費用。
第9條 單位工程開停工、複工申請、竣工移交檔案製度:單位工程開工前3天,工區編製出掘進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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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書麵提出開工申請,經工監理、工程科、機電科及礦分管領導簽字後方可進行施工;否則,每次罰款500元。單位工程竣工後15天內,施工單位技術員按有關要求將竣工資料整理後交生產科,每拖一天,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第10條 計劃外零星工程
管理製度:所有零星工程開工前必須辦理開工申請,工程科對工程量簽字,分管領導簽字後方可進行施工,特殊情況來不及簽證的,開工後必須申請補辦;工程完工後,必須經過驗收小組組織驗收根據實際完成工作量核實工前定價情況進行結算,無開工申請和不經過驗收的一律不予辦理結算。零星工程預驗收報告和施工用料必須在礦月度驗收前報生產科,否則,本月不予簽證結算。
第11條 地麵支護材料不定期驗收製度:驗收小組每月對支護材料驗收一次,並根據井下使用情況不定期抽查,對檢查和驗收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嚴重影響現場施工質量或者造成隱患的,對責任人和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第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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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措施
管理製度:各工區所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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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前考慮,編製正規、內容齊全,嚴禁無
措施施工,如出現無
措施施工現象,對施工單位負責人罰款1000元、技術負責人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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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完成後工區要連同學習簽字及考試
試卷及時報送有關單位,否則對技術負責人罰款100元。在規程編製過程中,要提高編寫質量,杜絕錯、別字的出現;所附圖、表按順序放置,圖表齊全;規程頁號與目錄對應。規程審批後,工程科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每月組織複審一次。
第13條 現場施工記錄管理製度:施工現場的施工綜合記錄、班驗收記錄、注漿記錄和錨杆或錨索托盤編號記錄等,要按規定及時按要求填寫,如出現不按規定填寫或出現一次漏填,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元,若連續三次以上出現不按規定填寫或漏填,除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外,對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各罰款100元。現場施工有關記錄於次月一號整理合格後報送工程科,每超一天對責任人罰款50元。
三、材料供應
第15條 井下所使用的各種原材料供應科要進行嚴格把關,所有原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和抽檢報告。
⒈噴砼用砂應采用堅硬幹淨的中砂或粗砂。
⒉噴砼用石子應采用堅硬耐久的卵石或碎石,粒徑要求5~15mm,含土量不超過3%。
以上兩種原材料至少每月一次取樣送檢,化驗結果由施工單位保存。
⒊金屬網網孔: 100×100mm,均采用8號冷拔絲編製,周邊全部進行點焊,網孔100×100mm金屬網中間縱橫間隔進行點焊。
第16條 攪拌站嚴格按照配比要求進行配比。
噴漿灰標號:C20,配比要求(重量比)水泥:砂:石子為1:2:2,要求砂和石子在地麵拌勻後裝車,水泥、速凝劑成袋裝車。施工單位對井下所使用的不同標號的砼每旬做一組試塊,試塊化驗單每月月底送工程科,否則,對其責任人罰款100元/次。
四、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第17條 驗收人員必須執行《
煤礦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MT5009-94),現場選點,對噴砼厚度等隱蔽分項現場打檢查孔,並在驗收原始記錄上簽名認可。附表一:錨網支護巷道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附表二:錨網噴巷道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砌镟巷道按《
煤礦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進行驗收。具體要求:
⒈在無任何特殊地質條件下,嚴格按照《井巷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進行選點驗收,不允許出現不合格點。
⒉在特殊地質條件下(如遇斷層、穿層施工頂板特別破碎時),采取各項防範措施很難控製巷道成形時,巷道的驗收標準經礦質量驗收小組同意可適當放寬,但不允許出現小於
設計值,嚴格執行正規循環作業,巷道兩牆支護必須及時,嚴禁出現兩牆不直、鼓腰伸腿、失腳、穿裙子等現象。巷道嚴格平整度項目的驗收,要求1m2範圍內凹凸不平最大不超過50mm,按允許偏差項目進行選點驗收。
3.噴漿厚度的驗收:對錨噴巷道噴漿厚度的驗收必須進行現場打眼,施工單位預留好風水管接頭,驗收人員現場選點;對於搬家巷道,搬家前必須進行驗收。如若不具備打眼條件,影響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時,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元,不予驗收定級。
4.巷道高度的驗收:巷道高度都以巷道底板為基準進行實量,不以臨時軌麵為基準,若低於
設計巷道高度必須進行處理;凡是人為造成的高冒區(冒高超過0.6m),對施工
班組罰款1000元。
5.中腰線的控製:必須嚴格按照中腰線施工,月底驗收前,施工單位行選點自檢(開拓巷道每20m設置一組驗收點、錨網巷道每30m設置一組驗收點),驗收時施工單位須帶導水管,以便檢查腰線。
五、施工工藝技術要求
第18條 打眼、裝藥
⒈巷道掘進采用光麵爆破技術,為確保巷道成形,岩石巷道必須實現光麵爆破,炮眼眼痕率不低於60%,炮眼眼間距、裝藥結構、裝藥方式符合作業規程要求,抽檢一月三次達不到光麵爆破要求的,工程質量按不合格處理。
⒉周邊眼裝藥結構采用正向裝藥,炮眼內保留一段空氣柱用炮泥進行封孔,封孔長度符合規程要求。
第19條 掛網、打錨杆
⒈用三根Φ108×4000mm鋼管配合吊環、木板等組成作為臨時前探支護,將金屬網挑起護頂,在網下進行聯網、打錨杆眼。
⒉幫錨杆眼打好後,必須用壓風將眼孔內積水及雜物吹幹淨,然後方可安裝錨杆。
⒊錨杆安裝:采用錨杆快速安裝工藝,即使用錨杆打眼機具連續完成打錨杆眼----攪拌樹脂錨固劑----擰緊螺母並達到規定螺母預緊力矩的全過程。所有樹脂錨杆安裝時必須邊推進邊攪拌將錨杆推至孔底,錨杆的阻尼帽必須頂出。
⒋錨杆的角度與巷道輪廓線夾角不得小於75°,扭矩不得小於100N.M,外露絲15~50mm,錨固力不得小於85KN。
⒌錨網巷道金屬網的鋪設按照
設計要求進行,但金屬網距巷道底板高度不得超過500mm,錨杆距金屬網邊緣不超過200mm。
⒍金屬網搭接量100mm,采用1鐵絲折成雙股雙排扣菱形聯接方式,扣間距120mm。
⒎錨杆、網必須緊跟迎頭,放炮崩壞的金屬網必須重新進行掛設,巷道初噴後必須預留出金屬網的搭接量。
⒏使用錨杆鑽機或其他鑽眼機具對巷道拱部進行打眼工作,釺子不能正常隨機退出時作業人員要避開釺子的滑落空間,鑽眼作業退釺、釺子接長時必須有專人用手把住釺子,防止釺子下滑。
第18條 噴射混凝土
⒈混凝土料在井下存放時間不得超過2個大班。噴漿前,噴漿灰的拌合不少於2次,第一次拌合必須是從一車搗至另一車,第二次拌合是另從一個車再搗至一車,然後方可上噴漿機。
⒉初噴厚度控製在30-50mm,以初噴後錨杆及托盤輪廓能清晰看到為止,嚴禁采用針對性的重點噴漿來掩蓋錨杆施工質量,錨杆絲帽上噴上的砼噴後及時清理幹淨。噴砼前必須用水衝洗岩(煤)幫。
⒊複噴前必須經生產科驗收合格。噴漿前必須先用幹淨水衝洗巷道頂幫,然後複噴至
設計厚度。
⒋複噴4小時後開始灑水養護,噴層在7天內,每班灑水一次,7天後,每天灑水一次,持續養護28天。
第19條 錨索的安裝
⒈煤巷施工錨索,錨索進入巷道頂板穩定岩石深度不得小於2m;岩石內施工錨索時,錨索長度不得小於5m。
⒉裝設藥卷時,緩緩將2卷K2370樹脂藥卷送至孔底。
⒊錨索安裝完成後,必須及時進行加壓,間隔時間不得超過兩小時,緊跟掘進迎頭施工的錨索預應力10MPa,後路巷修或補打的加固錨索預應力20MPa。
⒋錨索施工完成後必須進行編號管理,並對錨索編號、施工人員、施工時間、鑽孔深度、錨索長度、進入煤層頂板深度、外露長度、間排距及預緊力等做好記錄。
六、管理措施
第20條 嚴格支護材料管理。各單位使用的錨杆、錨索、金屬網、樹脂藥卷、鋼梯、砼等支護材料,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領用,不合格的材料堅決不能領用下井。對不按設計要求領用或領用不合格材料下井的單位,對工區管理人員每人罰款200元;因材料進貨不合格或供應不及時,造成影響生產的,對供應部門負責人進行100-500元的相應處罰。
第21條 錨杆、金屬網的日常施工管理。
對以下工程質量問題將進行嚴厲處罰:
⒈錨杆截開使用
發現一根錨杆截開使用或用廢舊錨杆代替支護者,對跟班隊長罰款500元,對當班罰款2000元。
發現兩根或以上不按規程措施要求使用錨杆、私自改變錨杆規格型號或截開使用的,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責任工區罰款5000元,工區管理人員每人罰款500元,當月工程質量評為不合格。
⒉錨杆施工不合格(包括錨杆角度不合格、錨杆盤未貼緊岩(煤)壁、錨杆螺帽未上緊、間排距超規定、扭矩不夠、外露絲不符合規定等)。若現場發現一處上述工程質量問題,對跟班隊長罰款50元,並現場整改達到設計要求。
若現場同時出現三根以上上述錨杆問題,對跟班隊長罰款100元,並重新補打。施工過程中,任意變更錨杆型號或規格,不嚴格按作業規程進行施工的,對工區管理人員每人罰款200元。若一月中出現三次以上三根錨杆不合格問題,該月工程質量按不合格處理。
⒊金屬網未按要求聯網或搭接每發現一處,對當班隊長罰款50元;嚴禁出現金屬網後空頂、空幫現象,每發現一處對當班班長罰款50元,並現場整改。若當班發現三處以上聯網不合格、不按要求搭接或金屬網後空頂、空幫者,除現場進行整改外,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⒋當班施工的錨杆、金屬網必須達到合格,如確因某些因素對存在問題來不及整改,下班接班後必須首先進行處理整改,若不及時整改,對跟班隊長罰款100元。
第22條 加強錨杆、錨索錨固力的檢查
工程科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錨杆、錨索的錨固力進行抽查。如果由於施工原因造成錨杆、錨索的錨固力不足,對其責任人罰款200元,並要求補打;若當月出現五根錨杆或兩根錨索的錨固力達不到要求時,除進行重新補打外,工程質量按不合格處理。施工過程中,對錨杆、錨索做好施工原始記錄,錨索托盤必須編號。施工單位做好錨固力抽查原始記錄,每月對錨杆、錨索錨固力抽查次數不少於三次或每300根錨杆抽查一次,否則每少一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
第23條 嚴格中、腰線施工
正常施工時,施工單位負責中腰線的測設和管理,在正常施工過程中,發生中腰線施工錯誤,對有關跟班隊長各罰款200元,如若影響下一步的生產,對該隊罰款3500元,重新處理;並追究責任。
第24條 錨網巷道的錨索必須按規程要求跟至迎頭並及時加壓,現場使用的錨索機具完好,否則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第27條 錨杆必須使用好塑料墊圈,每發現一根錨杆缺墊圈,對責任人罰款20元。
第28條 錨杆安裝時,采用錨杆快速安裝工藝,必須按規定將藥卷推至眼底,進行連續攪拌。如違反本違定,每發現一次對
班組長罰款50元。
第29條 巷道掘進采用光麵爆破時,巷道周邊眼間距不超過350mm,采用保留一段空氣柱炮泥封孔,每發現一處不合格,對
班組長罰款20元。
第30條 巷道初噴厚度應嚴格控製,初噴後,以錨杆及托盤輪廓能清晰看到為準,否則對跟班隊長罰款200元,對故意增加噴厚隱蔽錨杆施工質量問題的,對當班罰款1000元,並對該段巷道全部進行補打錨杆。
第31條 巷道噴砼前必須用水衝刷岩(煤)幫,複噴後按要求進行灑水養護。對不按此規定執行的,對當班跟班隊長罰款200元,月底對該隊一次性加罰1000元。
第32條 複噴前必須經過生產科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複噴,對驗收數據生產科做好原始記錄。
第33條 施工過程中,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混凝土標號或使用過期灰、失效灰的,罰跟班隊長200元。
第34條 巷道成巷後,兩牆嚴禁出現鼓肚、赤腳或穿裙子,風水管、電纜等後部噴漿要噴實,否則,每發現一處,對跟班隊長罰款200元。
第35條 錨索的安裝及編號管理符合規定,否則對有關責任人罰款200元,由此引起的任何後果由工區承擔。
第36條 各施工迎頭必須配備完好的錨杆扭矩扳手,如無扭矩扳手或不完好時,對該隊主管隊長罰款100元。
第37條 前探支護的使用:井下所有掘進頭都應按礦製定的統一標準進行加工、使用,對於岩石較硬、經研究同意取消金屬網的巷道可不使用前探支護,但工區必須編製專門
安全技術措施報批。對不按規定使用前探支護的對跟班隊長罰款100元。
第38條 嚴格耙裝機使用管理製度:耙裝機距迎頭的最小距離為6m,最大距離為30m;當耙裝機回頭輪距迎頭距離超過10m時,迎頭可采用分段作業;耙裝機前分段作業時,回頭輪距迎頭的距離不小於10m,迎頭作業人員距回頭輪距離不小於5m;耙裝機耙頭在迎頭耙裝時,耙裝機前所有設備、材料全部撤至耙裝機後;分段作業進行耙裝時,耙裝機運行範圍內的所有管線必須進行吊掛,吊掛鉤每4m一個,吊掛高度在巷道牆高以上,管線最低處距巷道底板高度不小於1.5m。分段作業時,必須派專人在耙裝機後側安全地點觀察風水管吊掛情況,如發現管線掉落或被耙頭扒落,必須立即停止耙裝,進行處理;迎頭必須設聲光信號。耙裝作業時,人員不得進出迎頭;如果人員要進出迎頭,必須通過聲光信號與耙裝機司機聯係;待耙裝機停止作業後,人員方可進出迎頭。
第39條 正規循環作業管理:迎頭嚴禁放交班炮;錨網巷道皮帶運輸的掘進工作麵耙裝機挪移時間不得超過一個小班,溜子運輸耙裝機挪移時間不得超過二個小班,正常情況下不得積煤;礦車運輸的巷道耙裝機挪移時間不得超過一個大班,正常情況下積煤矸不得超過巷道斷麵的三分之一;對於不采用正規循環作業的掘進工作麵,對當班隊長、跟班區長各罰款200元;旬檢查、月驗收時發現不嚴格執行正規循環,造成巷道脫底或嚴重超高時,工程質量按不合格處理。
七、文明施工
第40條 掘進工作麵所有材料必須分類堆放整齊,材料具體做到能上架的要上架,長短不一的材料要一頭齊,彎管子、軌道要及時整直等待複用,工具箱、材料箱要放置整齊,工具碼放整齊。所有材料必須整齊擺放,位於軌道的同一側,懸掛材料牌板,材料牌板懸掛高度一致,填寫內容要求準確齊全,用打印機打印,牌麵清潔,無回彈、灰塵;錨杆必須上架,備用軌道、鋼管分層擺放,中間加墊木;錨杆托盤、道夾板等小型材料入箱放置;任何材料上不得存有噴漿回彈、粉塵。
第41條 現場懸掛開工牌板、崗位責任製牌板、施工牌板,要求圖板內容齊全,標注字體清晰,施工牌板中包括爆破說明書(炮掘)、截割方式(機掘)、避災路線(用彩筆標出且與施工現場相符)、巷道斷麵圖(包括管線、風筒的吊掛位置)和支護參數表。
第42條 臨時軌道鋪設要符合作業規程要求,軌距偏差不大於10mm,不小於5mm;軌道接頭間距不超過10mm,內錯差不大於5mm,軌枕間距不大於1m,構件齊全緊固有效,軌枕規格符合作業規程要求,道釘數量符合要求,基底整平、墊實,道接頭懸接,道接頭處軌枕中心線間距不大於250mm,弓腰道、塌腰道要圓滑過渡,曲率半徑不得小於6m,軌枕上平麵必須外露,無雜拌道,中腰線符合規程要求;軌道鋪設嚴格按照規程措施要求進行,采區軌道軌枕上平麵必須外露,-850水平開拓巷道按永久軌道標準鋪設,耙裝機後不成巷工程軌枕全部外露,成巷後用20~30mm碎石充填,道碴與軌枕上表麵平齊,寬度超過軌枕200mm,巷道底板必須平整;後路已施工巷道按上述標準進行整改,底板整平,用掃帚頭清掃底板碎矸,嚴禁用砂、石硝充填。
第43條 刮板輸送機鋪設要平、穩、直,構件齊全,機頭、機尾固定可靠,溜槽一邊設擋煤板側無嚴重積煤。
第44條 膠帶輸送機鋪設要平、穩、直,不跑偏,托輥齊全有效,裏外無雜物、積煤;不同規格的架管、三連輥不能混用。
第45條 巷道內耙裝機5m後無雜物、無淤泥、無積水(積水長度不超過5m,深度不超過0.1m),浮煤、浮矸不超過軌枕上平麵,無大塊矸石或煤塊(直徑不超過100mm),毛水溝跟至耙裝機後15m,後路水溝暢通,淤泥不超過水溝的1/2。
第46條 管線吊掛整齊有序,衛生清潔,無明顯積塵和噴漿回彈,耙裝機後風水管路及各種電纜要上牆,吊掛整齊,不得落地,不得交叉盤繞,備用的各種軟管和電纜要盤放整齊;風水管吊掛跨巷道、絞車房等,必須設置龍門架,風水管拐彎時,必須有彎頭;耙裝機後管線吊掛必須平直,嚴格按照作業規程的要求安設風水管。
第47條 嚴禁出現跑、冒、滴、漏現象;嚴禁用鐵絲代替“U”型卡。
第48條 施工機具的保養,對噴漿機、錨杆鑽機、錨索機具、煤電鑽、錨杆拉力計等要妥善放置,及時保養,回彈料、岩煤粉要及時清除,不得放置於淤泥積水中。
第49條 機械設備的固定要符合作業規程要求,耙裝機卡軌器、支撐腿安設要起作用;安全設施靈敏可靠,前探臨時支護符合規程要求,嚴禁使用帶阻尼帽的螺帽固定安全設施和前探支護;耙裝機、綜掘機照明、內外噴霧正常使用。
從第40條至第49條共十條為文明施工標準,每條滿分為10分,總分100分,實行旬檢查、月驗收,采用百分製進行考核,分為兩個等級,即差、好,總得分90分及以上為好,總得分90分以下為差。采用倒扣分法,每一項出現一處不符合規定扣1分,10分扣完為止。
八、其它
第50條 本辦法所有處罰款項中,除有關個人按“三違”處罰外,均從當月施工的工資總額中進行扣除,由生產科出具扣款通知單,勞資科、財務科扣款,所得款項由財務科設立專門帳戶,專款專用,一是購置監測檢查儀器儀表,完善監測檢查手段;二是用於獎勵驗收小組成員,按罰款總額的20%進行獎勵;三是獎勵現場管理比較突出、月度驗收工程質量、文明施工達到優良等級的區隊管理人員。獎勵季度末兌現。
第51條 本辦法自2005年1月1日起執行。
附:1、錨網支護巷道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2、附表二:錨網噴支護巷道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第20條 噴射混凝土
⒈混凝土料在井下存放時間不得超過2個大班。噴漿前,噴漿灰的拌合不少於2次,第一次拌合必須是從一車搗至另一車,第二次拌合是另從一個車再搗至一車,然後方可上噴漿機。
⒉初噴厚度控製在30-50mm,以初噴後錨杆及托盤輪廓能清晰看到為止,嚴禁采用針對性的重點噴漿來掩蓋錨杆施工質量,錨杆絲帽上噴上的砼噴後及時清理幹淨。噴砼前必須用水衝洗岩(煤)幫。
⒊複噴前必須經生產科驗收合格。噴漿前必須先用幹淨水衝洗巷道頂幫,然後複噴至設計厚度。
⒋複噴4小時後開始灑水養護,噴層在7天內,每班灑水一次,7天後,每天灑水一次,持續養護28天。
第21條 錨索的安裝
⒈煤巷施工錨索,錨索進入巷道頂板穩定岩石深度不得小於2m;岩石內施工錨索時,錨索長度不得小於5m。
⒉裝設藥卷時,緩緩將2卷K2370樹脂藥卷送至孔底。
⒊錨索安裝完成後,必須及時進行加壓,間隔時間不得超過兩小時,緊跟掘進迎頭施工的錨索預應力10MPa,後路巷修或補打的加固錨索預應力20MPa。
⒋錨索施工完成後必須進行編號管理,並對錨索編號、施工人員、施工時間、鑽孔深度、錨索長度、進入煤層頂板深度、外露長度、間排距及預緊力等做好記錄。
六、管理措施
第22條 嚴格支護材料管理。各單位使用的錨杆、錨索、金屬網、樹脂藥卷、鋼梯、砼等支護材料,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領用,不合格的材料堅決不能領用下井。對不按設計要求領用或領用不合格材料下井的單位,對工區管理人員每人罰款200元;因材料進貨不合格或供應不及時,造成影響生產的,對供應部門負責人進行100-1000元的相應處罰。
第23條 錨杆、金屬網的日常施工管理。
對以下工程質量問題將進行嚴厲處罰:
⒈錨杆截開使用
發現一根錨杆截開使用或用廢舊錨杆代替支護者,對跟班隊長罰款500元,對當班罰款2000元。
發現兩根或以上不按規程措施要求使用錨杆、私自改變錨杆規格型號或截開使用的,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責任工區罰款5000元,工區管理人員每人罰款500元,當月工程質量評為不合格。
⒉錨杆施工不合格(包括錨杆角度不合格、錨杆盤未貼緊岩(煤)壁、錨杆螺帽未上緊、間排距超規定、扭矩不夠、外露絲不符合規定等)。若現場發現一處上述工程質量問題,對跟班隊長罰款50元,並現場整改達到設計要求。
若現場同時出現三根以上上述錨杆問題,對跟班隊長罰款200元,並重新補打;並對到過現場不負責任的管理人員罰款100元,跟班安監員罰款50元。
施工過程中,任意變更錨杆型號或規格,不嚴格按作業規程進行施工的,對工區管理人員每人罰款200元。
若一月中出現三次以上三根錨杆不合格問題,該月工程質量按不合格處理。
⒊金屬網未按要求聯網或搭接每發現一處,對當班隊長罰款50元;嚴禁出現金屬網後空頂、空幫現象,每發現一處對當班班長罰款50元,並現場整改。
若當班發現三處以上聯網不合格、不按要求搭接或金屬網後空頂、空幫者,除現場進行整改外,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⒋當班施工的錨杆、金屬網必須達到合格,如確因某些因素對存在問題來不及整改,下班接班後必須首先進行處理整改,若不及時整改,對跟班隊長罰款100元。
⒌鋼梯使用必須與巷道輪廓線平行使用,嚴禁使用歪斜,每發現一處罰款50元,出現三次對跟班隊長罰款200元,如出現連續三架罰款500元。
第24條 加強錨杆、錨索錨固力的檢查
生產科、安監處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錨杆、錨索的錨固力進行抽查。如果由於施工原因造成錨杆、錨索的錨固力不足,對其責任人罰款200元,並要求補打;若當月出現五根錨杆或兩根錨索的錨固力達不到要求時,除進行重新補打外,工程質量按不合格處理。施工過程中,各工區對錨杆、錨索做好施工原始記錄,錨索托盤必須編號。施工單位做好錨固力抽查原始記錄,每月對錨杆、錨索錨固力抽查次數不少於三次或每300根錨杆抽查一次,否則每少一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
第25條 嚴格中、腰線施工
正常施工時,施工工區負責30m範圍內的中腰線,30m範圍外由生產科測量人員負責。新開頭或迎頭中、腰線需調整時,生產科必須及時安排掛線。如在正常施工過程中,發生中腰線施工錯誤,對有關跟班隊長各罰款200元,如若影響下一步的生產,對該隊罰款3500元,並重新處理;若由於生產科掛線不及時或掛線錯誤造成施工錯誤,由測量人員承擔責任,並對掛線不及時或掛線錯誤造成施工錯誤的有關責任人罰200元/次,並追究責任。
第26條 錨網巷道的錨索必須按規程要求跟至迎頭並及時加壓,現場使用的錨索機具完好,否則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第27條 錨杆必須使用好塑料墊圈,每發現一根錨杆缺墊圈,對責任人罰款20元。
第28條 錨杆安裝時,采用錨杆快速安裝工藝,必須按規定將藥卷推至眼底,進行連續攪拌。如違反本違定,每發現一次對班組長罰款50元。
第29條 巷道掘進采用光麵爆破時,巷道周邊眼間距不超過350mm,采用保留一段空氣柱炮泥封孔,每發現一處不合格,對班組長罰款20元。
第30條 巷道初噴厚度應嚴格控製,初噴後,以錨杆及托盤輪廓能清晰看到為準,否則對跟班隊長罰款200元,對故意增加噴厚隱蔽錨杆施工質量問題的,對當班罰款1000元,並對該段巷道全部進行補打錨杆。
第31條 巷道噴砼前必須用水衝刷岩(煤)幫,複噴後按要求進行灑水養護。對不按此規定執行的,對當班跟班隊長罰款200元,月底對該隊一次性加罰1000元。
第32條 複噴前必須經過生產科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複噴,對驗收數據生產科做好原始記錄。
第33條 施工過程中,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混凝土標號或使用過期灰、失效灰的,罰跟班隊長200元。
第34條 巷道成巷後,兩牆嚴禁出現鼓肚、赤腳或穿裙子,風水管、電纜等後部噴漿要噴實,否則,每發現一處,對跟班隊長罰款200元。
第35條 錨索的安裝及編號管理符合規定,否則對有關責任人罰款200元,由此引起的任何後果由工區承擔。
第36條 各施工迎頭必須配備完好的錨杆扭矩扳手,如無扭矩扳手或不完好時,對該隊主管隊長罰款100元。
第37條 前探支護的使用:井下所有掘進頭都應按礦製定的統一標準進行加工、使用,對於岩石較硬、經研究同意取消金屬網的巷道可不使用前探支護,但工區必須編製專門
安全技術措施報批。對不按規定使用前探支護的對跟班隊長罰款100元。
第38條 嚴格耙裝機使用管理製度:耙裝機距迎頭的最小距離為6m,最大距離為30m;當耙裝機回頭輪距迎頭距離超過10m時,迎頭可采用分段作業;耙裝機前分段作業時,回頭輪距迎頭的距離不小於10m,迎頭作業人員距回頭輪距離不小於5m;耙裝機耙頭在迎頭耙裝時,耙裝機前所有設備、材料全部撤至耙裝機後;分段作業進行耙裝時,耙裝機運行範圍內的所有管線必須進行吊掛,吊掛鉤每4m一個,吊掛高度在巷道牆高以上,管線最低處距巷道底板高度不小於1.5m。分段作業時,必須派專人在耙裝機後側安全地點觀察風水管吊掛情況,如發現管線掉落或被耙頭扒落,必須立即停止耙裝,進行處理;迎頭必須設聲光信號。耙裝作業時,人員不得進出迎頭;如果人員要進出迎頭,必須通過聲光信號與耙裝機司機聯係;待耙裝機停止作業後,人員方可進出迎頭。
第39條 正規循環作業管理:迎頭嚴禁放交班炮;錨網巷道皮帶運輸的掘進工作麵耙裝機挪移時間不得超過一個小班,溜子運輸耙裝機挪移時間不得超過二個小班,正常情況下不得積煤;礦車運輸的巷道耙裝機挪移時間不得超過一個大班,正常情況下積煤矸不得超過巷道斷麵的三分之一;對於不采用正規循環作業的掘進工作麵,對當班隊長、跟班區長各罰款200元;旬檢查、月驗收時發現不嚴格執行正規循環,造成巷道脫底或嚴重超高時,工程質量按不合格處理。
七、文明施工
第40條 掘進工作麵所有材料必須分類堆放整齊,材料具體做到能上架的要上架,長短不一的材料要一頭齊,彎管子、軌道要及時整直等待複用,工具箱、材料箱要放置整齊,工具碼放整齊。所有材料必須整齊擺放,位於軌道的同一側,懸掛材料牌板,材料牌板懸掛高度一致,填寫內容要求準確齊全,用打印機打印,牌麵清潔,無回彈、灰塵;錨杆必須上架,備用軌道、鋼管分層擺放,中間加墊木;錨杆托盤、道夾板等小型材料入箱放置;任何材料上不得存有噴漿回彈、粉塵。
第41條 現場懸掛開工牌板、崗位責任製牌板、施工牌板,要求圖板內容齊全,標注字體清晰,施工牌板中包括爆破說明書(炮掘)、截割方式(機掘)、避災路線(用彩筆標出且與施工現場相符)、巷道斷麵圖(包括管線、風筒的吊掛位置)和支護參數表。
第42條 臨時軌道鋪設要符合作業規程要求,軌距偏差不大於10mm,不小於5mm;軌道接頭間距不超過10mm,內錯差不大於5mm,軌枕間距不大於1m,構件齊全緊固有效,軌枕規格符合作業規程要求,道釘數量符合要求,基底整平、墊實,道接頭懸接,道接頭處軌枕中心線間距不大於250mm,弓腰道、塌腰道要圓滑過渡,曲率半徑不得小於6m,軌枕上平麵必須外露,無雜拌道,中腰線符合規程要求;軌道鋪設嚴格按照規程措施要求進行,采區軌道軌枕上平麵必須外露,-850水平開拓巷道按永久軌道標準鋪設,耙裝機後不成巷工程軌枕全部外露,成巷後用20~30mm碎石充填,道碴與軌枕上表麵平齊,寬度超過軌枕200mm,巷道底板必須平整;後路已施工巷道按上述標準進行整改,底板整平,用掃帚頭清掃底板碎矸,嚴禁用砂、石硝充填。
第43條 刮板輸送機鋪設要平、穩、直,構件齊全,機頭、機尾固定可靠,溜槽一邊設擋煤板側無嚴重積煤。
第44條 膠帶輸送機鋪設要平、穩、直,不跑偏,托輥齊全有效,裏外無雜物、積煤;不同規格的架管、三連輥不能混用。
第45條 巷道內耙裝機5m後無雜物、無淤泥、無積水(積水長度不超過5m,深度不超過0.1m),浮煤、浮矸不超過軌枕上平麵,無大塊矸石或煤塊(直徑不超過100mm),毛水溝跟至耙裝機後15m,後路水溝暢通,淤泥不超過水溝的1/2。
第46條 管線吊掛整齊有序,衛生清潔,無明顯積塵和噴漿回彈,耙裝機後風水管路及各種電纜要上牆,吊掛整齊,不得落地,不得交叉盤繞,備用的各種軟管和電纜要盤放整齊;風水管吊掛跨巷道、絞車房等,必須設置龍門架,風水管拐彎時,必須有彎頭;耙裝機後管線吊掛必須平直,嚴格按照作業規程的要求安設風水管。
第47條 嚴禁出現跑、冒、滴、漏現象;嚴禁用鐵絲代替“U”型卡。
第48條 施工機具的保養,對噴漿機、錨杆鑽機、錨索機具、煤電鑽、錨杆拉力計等要妥善放置,及時保養,回彈料、岩煤粉要及時清除,不得放置於淤泥積水中。
第49條 機械設備的固定要符合作業規程要求,耙裝機卡軌器、支撐腿安設要起作用;安全設施靈敏可靠,前探臨時支護符合規程要求,嚴禁使用帶阻尼帽的螺帽固定安全設施和前探支護;耙裝機、綜掘機照明、內外噴霧正常使用。
從第40條至第49條共十條為文明施工標準,每條滿分為10分,總分100分,實行旬檢查、月驗收,采用百分製進行考核,分為兩個等級,即差、好,總得分90分及以上為好,總得分90分以下為差。采用倒扣分法,每一項出現一處不符合規定扣1分,10分扣完為止。
八、其它
第50條 本辦法所有處罰款項中,除有關個人按“三違”處罰外,均從當月施工的工資總額中進行扣除,由生產科出具扣款通知單,勞資科、財務科扣款,所得款項由財務科設立專門帳戶,專款專用,一是購置監測檢查儀器儀表,完善監測檢查手段;二是用於獎勵驗收小組成員,按罰款總額的20%進行獎勵;三是獎勵現場管理比較突出、月度驗收工程質量、文明施工達到優良等級的區隊管理人員。獎勵季度末兌現。
第51條 本辦法自2005年1月1日起執行。
附:1、錨網支護巷道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2、附表二:錨網噴支護巷道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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