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水倉清挖安全措施
作者:佚名
2011-06-19 22:19
來源:本站原創
--380水倉清挖
安全
措施
地點:--380水倉 施工單位:安裝隊
施工負責人:盧俊良
措施編製人:周賀
由於--380水倉積渣過多,已無法發揮其沉澱作用,根據工作安排由我隊投入人員進行水倉清理工作。為了確保現場施工
安全,圓滿完成清理工作,特製定以下
措施:
1、水倉在清理之前必須先將水抽幹。
2、安裝的絞車必須打基礎固定,牢固可靠,且信號齊全。
3、絞車司機和把鉤工要持證上崗,不得無證開車。
4、司機開車前必須先檢查絞車開關電氣、刹車離合、鋼絲繩、鉤頭卡子等是否完好,不完好不準開車。
5、不少於一道臨時擋車杠,並及時使用,如發現一次擋車杠沒放道心,對操作人員罰款100元。
6、拉放車時,必須掛好
保險繩,檢查連接裝置,確認無誤,方可作業。
7、車輛在提升和下放時,無關人員要撤到
安全處。車輛拉到主道上時,把鉤人員要警戒好兩邊有無電瓶車來往,防止發生撞車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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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每班現場必須有一名隊幹指揮,否則,不準作業。
9、安裝局部通風機,位置在水倉口向南10米處,通風機應有消音裝置。且應墊高300mm以上。
10、清倉期間,作業人員必須愛護好風筒,嚴防鋼絲繩拉破和人為破壞,否則,加倍處罰到個人。
11、清倉人員每班作業前首先觀察風筒,不得距迎頭超過5米,如超過應及時延接,否則不準作業。
12、現場班長以上人員要佩帶好便攜式瓦檢儀,並注意觀察瓦斯情況。
13、開關等電氣設備要絕緣好,無失爆,並按規定打好接地極。
14、此
措施嚴格貫徹到每一位現場作業人員。
安裝隊
2008年4月29日
領導審批意見:
調度室:
機電科:
安檢科:
總
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