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燒焊安全措施
作者:佚名
2011-06-19 22:21
來源:本站原創
副井燒焊
安全
措施
一、概況:
由於副井西側罐籠出入罐道期間碰撞罐道尖,由此,需要進行罐道尖校正工作,為保證
安全特編寫此
措施。
二、施工時間:2009年7月22日至23日
三、
安全技術
措施
1、在入井前,仔細檢查氣帶、割槍是否完好,不完好嚴禁入井;各種氣帶連接時,膠管接頭、減壓氣,嚴禁泄露或沾染油脂;
2、 所需氧氣、乙炔、氣帶、割槍要完好。罐籠上下物料時,氧氣、乙炔分別平放在上下罐籠內捆紮牢固,且人、物不得同時上下;
3、氧氣、乙炔在使用時必須用專用工具打開,嚴禁用其它工具代替;氣割工必須戴防護眼鏡,手套等防護工具;
4、 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證件過期、無證嚴禁上崗作業;
5、施工前,專人清除作業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各類氣瓶間距不小於5米,離明火不小於10米,在井筒中運送、使用過程中必須保證氣瓶不漏氣,且穩定牢靠;
6、現場有暢通灑水管路,且有專人負責灑水,放置不少於2台合格的幹粉滅火器;
7、作業人員至少一人佩帶有完好的便攜式瓦檢儀,工作地點20米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大於0.5%時嚴禁接線、燒焊施工;
8、施工中要注意氣帶、皮帶的保護,以免損傷;
9、裝卸氧氣、乙炔瓶儀表時,一定由電焊工操作;氧氣、乙炔瓶要放穩,放平,防倒傷人,施工結束,氣瓶及時回收;;
13、在燒焊、切割前,必須先將周圍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幹淨;
14、試運行,罐籠運行正常後,用滅火水清理現場,並回收所有物品;
15、現場必須專人指揮,不
安全不生產;
16、未盡事宜請領導批示。
四、危險源辨識及控製辦法
1、施工現場存在油汙、易燃物品,易被焊渣引燃。控製辦法:施工前按照
安全技術
措施對現場用消防水進行徹底的清理;
2、燒焊期間未正確使用防護措施,導致弧光傷人。控製辦法:燒焊、切割時,戴好防護麵罩;
3、設備檢修與維護,未按
計劃時間進行,造成一定影響。控製辦法:嚴格按照相關
安全技術措施
計劃工期施工,施工負責人現場指揮;
4、其它事宜未盡,現場負責人根據現場具體情況進行辨識及控製。
措施審批意見表
區隊審批意見:
機電科審批意見:
通風科審批意見:
安檢科審批意見:
總工審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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