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隊勞動紀律暫行規定
作者:佚名
2011-06-19 22:22
來源:本站原創
安裝隊勞動紀律暫行規定
一、 出勤
製度
1、所有出勤人員每月隻準休5個班,低於10個班的不計出勤。
2、所有出勤人員必須參加當班班前會,以便工作安排;
3、曠工每次罰款200元;
4、遲到為義務工(以最後一輛通勤車為準);
5、點名無故不下井,班隊長不彙報罰班隊長500元,本人停工處理。
二、班中彙報
製度
1、彙報時間,八點班13點30分、四點班21點30分、零點班6點30分;
2、要求班中彙報必須實事求實,不得欺上瞞下,發現一次就地免職。
三、請銷假
製度
1、原則上職工向正班長請假,班長不來者,必須向副班長批假。
四、
班組
管理
製度
1、班中必須保持團結,凡發現打架鬥毆,雙方均按“三違”論處。
2、班中職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班隊長指揮,否則,交由隊部處理。
五、“三違”
管理製度
1、嚴重“三違”(含睡崗),隻發20元生活費,其他“三違”罰款1000元;
2、班中出現
工傷的,根據情節嚴重,按礦處理意見,再做另行處理。
以上製度最終解釋權及不明事項,由隊委會解釋。
本規定自6月1日,開始執行。
安裝隊
20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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