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9運輸巷及補運輸巷過斷層揭煤安全技術措施
作者:佚名
2011-06-20 21:47
來源:本站原創
1509運輸巷及補運輸巷過斷層揭煤
安全技術
措施
施工 單位:
施工負責人:
措施編製:
編製 日期:
一、工程概況
1、根據2010年11月24日礦上組織的
安全大檢查和隱患排查情況表明,1509運輸巷和1509補運輸巷都已經揭露斷層,正在掘進全岩巷。其中,1509運輸巷從回風下山施工238m揭露斷層,過斷層掘全岩巷16m,預計尚差4m揭煤;1509補運輸巷從回風下山掘231.2m揭露斷層,過斷層掘全岩巷8m,預計尚差6m揭煤。
2、周圍開采情況:1509運輸巷和1509補運輸巷現施工的掘進工作麵迎頭西有1509回風巷超前掘進70m,1507采煤工作麵正在回采;北麵和東麵均未開采過,而且處於斷層破碎帶。1509兩條巷道所揭露的5#煤層實際是2#煤層,距地表垂深已超過400m,具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
二、揭煤前的準備工作
1、從2010年11月25日起,必須停止1509運輸巷和1509補運輸巷的施工,在施工掘進工作麵安裝150鑽機進行打孔,鑽孔不少於3個,探清煤層的產狀、距離及瓦斯湧出情況之後,采取相應的防突
措施,保證工作麵到煤層的最小法向距離不小於遠距離爆破揭開突出煤層前要求的最小距離。采用遠距離爆破揭開突出煤層,最小法向距離是1.5m,因此, 如果距離較遠時,可以掘進,但必須控製好距離,確保最小法向距離嚴禁超掘;當掘到最小法向距離後,再安裝鑽機進行第二次打鑽,第二次打鑽的目的主要是檢測瓦斯湧出情況,瓦斯壓力,測定K1值。隻有K1值<0.5ml/g.min1/2、鑽屑量Snax<6Kg、才能采取
安全防護
措施進行施工;如果瓦斯湧出量大,就必須采取防治突出措施(至少打15個排放鑽孔,鑽孔穿透煤層,進行排放瓦斯,待瓦斯進行充分排放之後),然後再進行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隻有措施效果檢驗有效,方可采取
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施工,否則必須采取補充防突措施,補充防突措施為,在工作麵迎頭施工排放鑽孔,對所揭煤層煤體瓦斯進行排放,具體做法為:在工作麵施工15個穿透煤層全厚的排放鑽孔(見排放鑽孔
設計圖)對前方煤體瓦斯進行釋放,釋放一段時間後再進行防突措施效果檢驗。隻有當K1值<0.5ml/g.min1/2、鑽屑量Snax<6Kg,才能認為無突出危險,方可按照揭煤方法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揭開寄出煤層。
否則還要采取防治突出措施,至到措施檢驗有效為止。
2、措施檢驗有效後,采用遠距離振動放炮的方法揭開突出煤層,若未能一次揭穿至煤層頂(底)板即煤層全厚,則仍應當按照遠距離爆破的要求執行,直至完成揭煤作業全過程。
三、 揭煤放炮前的停電、撤人、設崗及準備工作
1、撤人範圍:
1509補運輸巷揭煤,必須撤出1509運輸巷、1507采煤工作麵和下山施工的全部人員;1509運輸巷揭煤時必須撤出補運輸巷的全部人員和下山施工的作業人員和1507采煤工作麵的全部人員;皮帶下山揭煤時,必須撤出1509補運輸巷、1509運輸巷和1507采煤工作麵的全部人員,人員全部撤到北翼大巷軌道下山入口處。人員撤出後在入口處設置有全斷麵的鐵柵欄,鐵柵欄上有說明牌板,能有效防止人員進入。人員要通過鐵柵欄進入回風上山及各回風通道時,必須向調度室彙報,放炮時現場負責人必須向調度室彙報,在確認回風上山撤人範圍內無人時,調度室方可允許放炮(見揭煤放炮警戒圖)。
2、設崗:
1#崗:1384水平北大巷軌道下山口,職責是阻止人員從軌道下山進入警戒區域。
2#崗:煤倉上口以北阻止人員從聯絡巷進入警戒區域。
3#崗:總回風巷與風井交岔口以東(下),阻止人員從回風井總回風井下段進入警戒區域。
4#崗:風井井口阻止人員從回風井進入警戒區域。
1#崗和2#崗由施工隊負責派人設置,安檢員負責監督落實。
3#崗和4#崗由安全礦長或生半礦長礦上安排人員設置。
警戒人員必須監守崗位,沒有得到揭煤領導小組組長撤除警戒的命令,嚴禁撤崗。(見揭煤放炮警戒圖)
3、放炮前,瓦檢員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查”
製度,隻有工作麵迎頭及回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8%,巷道內0.5m3空間內瓦斯濃度小於1.5%(瓦斯積聚)時,方可允許裝藥放炮。
4、停電、撤人、警戒及以上各項工作完成後,由現場揭煤負責人向指揮小組組長彙報,由指揮小組組長下達震動放炮揭煤命令,方可放炮。
(五)揭煤放炮
1、揭煤放炮前4小時,由施工單位彙報調度室,再由調度室通知掘進隊長、安檢站、通風工區、機電部、救護隊跟班人員到現場參加揭煤。
2、、聯線方法:
采用串聯法連線爆破。
3、放炮阻值計算
R母線=p*t/s
R母線=(0.0184×400×2)
R母線=2.46(歐)
R總=N*r+R母線
R總=(46×4)+(0.0184×400×2)÷6
R總=184+2.46
R總=186.46(歐)
式中:N——雷管個數
r——每個雷管(康銅橋絲)的全電阻,一般為2—3歐
R母線——放炮母線電阻
p——放炮母線的電阻係數,銅絲為0.0184歐*m㎡/m
s——放炮母線段麵積 6mm2
4、起爆電流的計算
根據規定,毫秒延期電雷管(康銅橋絲)直流準爆電流為2A,每個電雷管的電阻為4歐,為保證串聯電雷管群準爆必須滿足下列公式
I=E/Nr+r0≥I0
E≧I0(Nr+r0)
E≧2(46×4+2.46)
E≧372.92(V)
則 I=E/Nr+ r0
I=1800÷186.46
I=9.7(A)
式中:E——放炮電源電壓 V
I0——準爆電流 A
I——通入電流值 A
N——雷管總數 發
R——每個雷管電阻 歐
r0——放炮電源和放炮母線電阻 歐
9.7A大於它的準爆電流2A
5、放炮器的選型
經過以上計算,放炮器的最小電源電壓大於或等於372.92V,故選用MFB—100型放炮器,其峰值電壓為1800V,發爆能力為100發,允許最大電阻為300歐,能滿足掘進工作麵全部雷管群爆,符合要求。
6、放炮必須使用乳化炸藥和毫秒電雷管,毫秒電雷管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電雷管使用前必須進行導通試驗,以免出現瞎炮。
7、雷管必須使用同一時期、同一廠家生產的雷管,嚴禁使用不同廠家或不同時期生產的雷管。雷管必須在炸藥庫導通室進行導通實驗,合格後方準入井。
8、所有炮眼必須在炸藥與封泥之間充填2個水炮泥,炮眼封泥必須密實地裝至《
煤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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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位置。所有不裝藥的眼孔必須用黃泥充填密實至孔口,且充填深度不小於炮眼深度的1.5倍。
9、放炮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章操作。嚴格執行“一炮三檢查”和“三人聯鎖”放炮
製度。
10、放炮器鑰匙必須由放炮員隨身攜帶,放炮前後放炮器由瓦檢員隨身攜帶,不得轉借他人。
11、打眼放炮嚴格按照爆破說明書的規定執行,嚴禁使用放炮器以外的電源放炮。
12、嚴禁打眼和裝藥平行作業,必須全斷麵一次裝藥一次起爆,嚴禁一次裝藥分次起爆。
13、裝藥、聯線、放炮隻允許放炮員一人操作,嚴禁其它人員參加作業。
14、裝藥必須使用正向裝藥,正向起爆。
15、放炮母線接頭必須用接線盒連接,不得有明接頭,且避開電器設備及導電物體。在放炮前,放炮母線必須扭接成短路。
16、裝藥時,雷管腳線必須懸空,且扭接成短路。雷管腳線連接處必須用絕緣膠布包紮,不得有明接頭,嚴禁雷管腳線與運輸設備、電器設備等導電體相接觸。
17、放炮前,安檢員、
班組長必須親自撤人並派人按崗哨布置圖設置崗哨和警戒。警戒處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並且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由安檢員向礦調度揭煤指揮小組彙報。礦調度揭煤指揮小組指揮將本措施規定切斷的電源切斷後,方可給安檢員下達放炮命令,並由安檢員傳達到放炮員,放炮員接到放炮命令後方可放炮。
18、放炮前,放炮員必須最後撤離爆破地點。
19、炮眼深度和封泥長度必須符合《
煤礦安全
01manbetx
》要求。有以下情況時,嚴禁放炮:
①炮眼深度小於0.6m;
②炮眼深度為0.6m—1.0m,封泥長度小於1/2炮眼深度時;
③炮眼深度超過1.0m,封泥長度小於0.5m時;
④炮眼深度超過2.5m,封泥長度小於1m時。
⑤對於不裝藥的眼孔未用黃泥封堵,且封堵長度小於炮眼深度的1.5倍。
20、裝藥、爆破作業前,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嚴禁裝藥放炮:
①掘進工作麵的空頂距離超過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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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支護不完好或傘簷超過規定。
②爆破作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0.8%及以上時。
③在爆破作業地點附近20m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麵1/3以上。
④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透老空等情況。
⑤掘進工作麵風量不足。
21、放炮30min後方可由安全員、瓦斯檢查員首先佩帶自救器進入掘進工作麵檢查頂板、通風、瓦斯情況,若巷道頂板、通風、瓦斯不正常,必須立即彙報指揮小組組長並現場處理,隻有檢查或處理頂板、通風、瓦斯無異常後彙報調度室,再由放炮員、
班組長、瓦檢員一同進入工作麵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支護、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拒爆、殘爆等情況時,按處理拒爆、殘爆的方法進行處理,並將爆破情況彙報礦調度指揮小組,處理完畢後,其他人員方可進入掘進工作麵。
22、放炮拒爆時,放炮員必須先取下鑰匙,並將放炮母線從電源取下,扭結成短路,至少等15分鍾,才能沿路線檢查,找出拒爆原因。
23、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
班組長的指導下進行,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必須另行製定專門措施進行處理。處理拒爆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處理拒爆之前必須重新檢查瓦斯,重新衝洗煤塵。
②由於聯線不良的拒爆,可重新聯線起爆;
③在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相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起爆;
④嚴禁用手鎬刨出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有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
⑤在拒爆處理完畢之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⑥處理拒爆完畢後,放炮員必須仔細在爆落的煤、矸中收集未爆的雷管。
24、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必須在頂幫支護完好、避開電器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作業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炸藥箱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包數量以當次起爆所需要的藥量為限。
②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或衝擊而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③裝配起爆藥卷時雷管必須從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紮眼,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25、炸藥、雷管必須分裝在專用的木箱內並上鎖。嚴禁亂扔、亂放。炸藥箱和雷管箱必須放在支護完好、避開電器設備和導電體的地點。爆破作業時,必須把雷管箱、炸藥箱放在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26、當班用不完的雷管、炸藥當班必須及時交回炸藥發放點。
(六)安全防護措施
1、揭煤前必須先安設壓風自救係統,壓風自救係統安設在壓縮空氣管路上,起爆地點及各警戒位置安設一組壓風自救裝置(包括瓦檢員、安檢員,每班作業人員不得超過9人,自救袋安設數量為9個), (見壓風自救係統圖)。每次放炮前,由安檢員對壓風自救裝置進行檢查,隻有壓風自救裝置完好,方可放炮揭煤;
2、所有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隔離式自救器,並熟知隔離式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七)防突日常
管理
1、成立揭煤領導小組:
組 長:葉傳叔(總管)
副組長:張兵 、黃方和
成 員: 鄒彬、孔榮、向正舉、宋安江、何元昌,井下跟班礦長、井下跟班安全員、瓦斯檢查員、防突員。
揭煤領導小組職責是:
(1)、指揮停、送電工作
(2)、下達放炮命令
(3)、協調揭煤工作中的有關事宜,負責全麵指揮及協調揭煤工作
(4)、安排領導幹部現場跟班,下設日常工作指揮小組,辦公室設在礦調度。調度室主任任主任、成員為當天礦值班領導和礦調度室調度員。
現場設置揭煤跟班小組
組長:帶班礦長
職責:負責現場揭煤工作的安排及揭煤工作彙報。
副組長:安檢員、瓦檢員
職責:安檢跟班負責現場揭煤措施的貫徹落實及監督工作,瓦斯檢查員跟負責協助組長落實揭煤工作。
2、當班班長是本班現場負責人,職責:
(1)放炮前,安排放炮員檢查裝藥、聯線情況;安排電工落實停電情況。
(2)經調度日常工作指揮小組同意後下達放炮命令。
(3)協助瓦檢員接好炮後工作麵風筒。
3、當班職工對本措施實施和站崗負現場責任,職責:
按揭煤措施的要求進行現場施工,負責警戒,阻止人員進入警戒區域。
4、當班瓦檢員對通風瓦斯進行現場
管理;對裝藥、聯線、本措施的實施負監督責任。職責:
(1)作好“一炮三檢查”和“三人聯鎖”放炮工作。
(2)加強局扇
管理,對風筒脫節、破口等及時處理。
(3)監督好裝藥、裝水炮泥工作。
(4)監督好排放孔的施工。
(5)放炮前將T1傳感器移到不被放炮崩壞的地方,放炮後移到規定位置。
5、當班安檢員對本措施的實施、效果檢驗、電工停送電、通風、瓦斯
管理負監督責任。職責:
(1)監督現場實施防突措施、效果檢驗。
(2)監督電工做好放炮前掘進工作麵及回風係統的撤人、設崗及停送電工作。
(3)通風風量不足、瓦斯異常時有權停止一切工作。
6、電工對停送電、設備失爆負責。職責:
(1)對施工掘進工作麵的電器設備經常進行檢查和維護,杜絕電器設備失爆。“三專兩閉鎖”裝置靈敏可靠。
(2)按措施要求落實放炮前後的停送電工作。
7、放炮員按規定做好裝藥、聯線、起爆工作。職責:
(1)正向裝藥,不裝藥的眼孔按規定充填黃泥;按大串聯的方法進行聯線工作,嚴禁出現明接頭。
(2)接到放炮命令後進行起爆工作。
(3)協助瓦檢員接好炮後工作麵風筒。
8、防突效檢工職責:
(1)每班效檢前對防突措施進行一次全麵的檢查落實,措施未落實到位不得進行效檢工作。
(2)嚴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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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儀器說明書認真操作。
9.揭煤期間,必須對工作麵的頂板加強支護,防止冒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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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
10.通風工區、機電管理部、安檢站、施工單位負責瓦斯電閉鎖、風電閉鎖的檢查工作,確保完好。
11、揭煤前通風工區必須檢查124專用回風石門防突風門及連鎖完好情況;過牆的鐵風筒、調節風窗必須安裝防逆流裝置。
12.揭煤期間,機電部門負責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對井下的電氣設備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立即督促有關單位整改。並將設備的完好情況記錄在案。
13.停、送電、放炮工作由揭煤指揮小組統一指揮。
14.嚴格執行瓦斯檢查
製度,嚴禁瓦斯超限作業;加強瓦斯監測管理,嚴格按規定安設瓦斯報警斷電儀,並設專人負責管理和維護,確保靈敏可靠。
15.相關單位的技術員負責組織本工區的幹部、職工一起學習煤與瓦斯突出的預兆知識,其他人員由礦組織學習。
16、揭煤期間安檢站必須在該掘進工作麵安設專職安檢員,負責對本措施的執行進行現場監督和落實。
17、各相關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措施,要求有貫徹、講解、簽字記錄,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18.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熟悉煤與瓦斯突出預兆(施工前各單位自行組織學習),發現突出預兆,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立即按避災路線撤出人員,同時向礦調度室彙報。
19、突出預兆及避災路線
(1)有聲預兆:煤(岩)層變形過程中發出劈裂聲、悶雷聲、機槍聲、響煤炮、聲音由遠及近,由小到大,有短暫的、連續的,間隔長短也不一致。煤(岩)壁發生震動和衝擊,頂板來壓,支架發生折斷聲。
(2)無聲預兆:工作麵壓力增大,煤(岩)壁被擠出,片幫掉渣,頂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岩)層層理紊亂,煤暗淡無光澤,煤質變軟,瓦斯忽大忽小,煤壁發涼,打鑽時有頂鑽、卡鑽、噴瓦斯等現象。
20、避災路線:掘進工作麵發生火災、瓦斯煤層突出或瓦斯爆炸時的避災路線如下:(見避災路線圖)
工作麵→皮帶下山→軌道下山→1384北翼大巷→主井→地麵。
21、揭煤工作結束後,由礦總
工程師組織通風隊、地測、生產技術部、通風安檢相關人員到現場進行勘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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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揭煤工作結束後,寫出揭煤工作結束的
評價報後方可正常掘進。
會審單位及人員簽名:
參加人員:施工單位: 通風隊:
機電科: 救護隊:
地測隊: 調度室:
安檢站: 生產技術室:
機電礦長:
生產礦長:
安全礦長:
總工 程師:
會審意見
時間:
地點:
主持人:
參加人員:
會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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