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杭河煤礦操作規程大全(包含近二百工種)
目 錄
一 礦山測量(測工)01manbetx
1
二 地質觀測工作業01manbetx
7
三 水文地質觀測工作業01manbetx
15
四 瓦斯檢查員作業01manbetx
32
五 一氧化碳檢定器作業操作規程 37
六 硫化氫測定儀作業操作規程 38
七 儀器修理工操作規程 39
八 甲烷檢定器使用與維修操作規程 46
九 過濾式自救器檢查維修技術操作規程 52
十 風表檢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54
十一 風筒工作業操作規程 56
十二 局部通風機安裝工作業操作規程 60
十三 管路工作業操作規程 61
十四 灑水滅塵工作業操作規程 64
十五 製漿工作業操作規程 65
十六 注氮工作業操作規程 66
十七 氣體監測采樣工作業操作規程 71
十八 消防、滅火工作業操作規程 74
十九 灌漿工作業操作規程 77
二十 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作業操作規程 82
二十一 四小時氧氣呼吸器作業操作規程 85
二十二 自動蘇生器作業操作規程 88
二十三 礦山救護地麵模擬訓練係統作業操作規程 91
二十四 壓縮氧自救器作業操作規程 94
二十五 過濾式自救器作業操作規程 96
二十六 測風工操作規程 97
二十七 火區觀測工作業操作規程 100
二十八 自救器工作業操作規程 105
二十九 通風木工作業操作規程 108
三十 風筒修理工操作規程 109
三十一 風門密閉工操作規程 111
三十二 測塵工操作規程 118
三十三 井下局扇司機操作規程 121
三十四 瓦斯監測工作業操作規程 123
三十五 安全監測監控維修工操作規程 127
三十六 瓦斯斷電儀檢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129
三十七 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員操作規程 132
三十八 通訊修理工操作規程 132
三十九 安檢員操作規程 133
四十 檢身工操作規程 134
四十一 支架工操作規程 135
四十二 乳化泵泵工操作規程 138
四十三 采煤機司機操作規程 140
四十四 轉載機、破碎機司機作業操作規程 143
四十五 刮板輸送機司機操作規程 146
四十六 絞車作業操作規程 149
四十七 井下電工操作規程 155
四十八 井下機械維修工操作規程 156
四十九 電纜修理工作業操作規程 159
五十 采掘機電維修工操作規程 161
五十一 膠帶輸送機司機操作規程 165
五十二 膠帶輸送機維修工操作規程 166
五十三 采煤機地麵檢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167
五十四 采煤機井下檢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169
五十五 液壓支架地麵檢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171
五十六 液壓支架井下檢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173
五十七 乳化泵維修工操作規程 175
五十八 鑽工操作規程 176
五十九 單體支護工作業操作規程 181
六十 放炮工操作規程 189
六十一 支架放煤工操作規程 196
六十二 電鑽打眼工操作規程 197
六十三 工作麵破碎大塊工操作規程 200
六十四 清煤工操作規程 201
六十五 回收工操作規程 202
六十六 回柱絞車司機作業操作規程 207
六十七 巷道維修工操作規程 209
六十八 放煤工操作規程 215
六十九 掘進機司機操作規程 216
七十 掘進機維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220
七十一 架棚支護工作業操作規程 222
七十二 攉煤工作業操作規程 228
七十三 巷道打眼工操作規程 231
七十四 掘進爆破工作業操作規程 234
七十五 小眼掘進工操作規程 244
七十六 風鎬工作業操作規程 245
七十七 扒鬥機司機操作規程 249
七十八 錨杆支護工作業操作規程 252
七十九 錨噴支護工作業操作規程 256
八十 砌镟支護工作業操作規程 259
八十一 人力推車工操作規程 265
八十二 人力運料工作業操作規程 266
八十三 鑽機鑽孔工安全操作規程 268
八十四 主井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272
八十五 付井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279
八十六 井筒作業操作規程 284
八十七 礦燈工操作規程 286
八十八 空氣壓縮機司機操作規程 288
八十九 主扇司機操作規程 290
九十 機廠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293
九十一 主井橋式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293
九十二 副井手動橋式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294
九十三 壓風機房手動橋式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295
九十四 電氣焊、割工操作規程 295
九十五 外線電工作業操作規程 298
九十六 內線電工作業操作規程 307
九十七 地麵電工操作規程 311
九十八 變(配)電所值班員作業操作規程 314
九十九 變(配)電所檢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320
一百 地麵變電工操作規程 323
一百零一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鉗工作業操作規程 325
一百零二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電工作業操作規程 328
一百零三 單體液壓支柱地麵檢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331
一百零四 壓力機司機操作規程 334
一百零五 剪板機司機操作規程 334
一百零六 卷板機司機操作規程 335
一百零七 剪衝機司機操作規程 335
一百零八 刨床工操作規程 336
一百零九 砂輪機操作規程 337
一百一十 銑床工操作規程 338
一百一十一 鑽床工操作規程 338
一百一十二 車工操作規程 339
一百一十三 鍛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41
一百一十四 煤氣鍛造加熱爐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41
一百一十五 C4 l一2 5 0型空氣錘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42
一百一十六160噸摩擦壓力機安全操作規程 343
一百一十七 鍛釺機安全操作規程 344
一百一十八 鉚工安全操作規程 345
一百一十九 采機組安全操作規程 346
一百二十 開關組操作規程 348
一百二十一 鋸工操作規程 349
一百二十二 Z3080x25搖臂鑽床操作規程 349
一百二十三 摩擦壓力機安全操作規程 350
一百二十四 電機修理工操作規程 351
一百二十五 五小電器修理工操作規程 352
一百二十六 水泵司機操作規程 353
一百二十七 井下水泵維修工操作規程 354
一百二十八 鋼絲繩檢查工操作規程 355
一百二十九 井下機械安裝工作業操作規程 358
一百三十 防爆檢查員作業操作規程 361
一百三十一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作業操作規程 363
一百三十二 維修鉗工操作規程 365
一百三十三 手推鋸工操作規程 366
一百三十四 圓鋸工操作規程 366
一百三十五 帶鋸工操作規程 367
一百三十六 修鋸工操作規程 368
一百三十七 架線式電機車操作規程 368
一百三十八 蓄電池電機車司機操作規程 374
一百三十九 蓄電池機車充電工操作規程 378
一百四十 跟車工操作規程 382
一百四十一 井下調度員操作規程 383
一百四十二 主井信號工操作規程 384
一百四十三 付井信號操作規程 386
一百四十四 付井把勾工操作規程 389
一百四十五 小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393
一百四十六 軌道工操作規程 396
一百四十七 礦車修理工操作規程 400
一百四十八 橫行絞車操作規程 403
一百四十九 上方推車機操作規程 403
一百五十 付井搖台操作規程 404
一百五十一 翻煤機操作規程 404
一百五十二 繩式推車機操作規程 406
一百五十三 排矸工操作規程 406
一百五十四 矸石山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408
一百五十五 架線工操作規程 410
一百五十六 整流所設備操作規程 413
一百五十七 落煤清理工操作規程 414
一百五十八 清車機司機操作規程 415
一百五十九 爆炸材料管理工作業操作規程 416
一百六十 給煤機操作規程 421
一百六十一 分級篩操作規程 423
一百六十二 中塊轉運帶操作規程 425
一百六十三 手選皮帶操作規程 427
一百六十四 6050轉載膠帶運輸機操作規程 429
一百六十五 破碎機操作規程 430
一百六十六 8050膠帶運輸機操作規程 431
一百六十七 上倉皮帶運輸機操作規程 432
一百六十八 上倉皮帶運輸機機尾操作規程 433
一百六十九 配倉帶操作規程 435
一百七十 入洗皮帶及給煤機操作規程 437
一百七十一 跳汰機操作規程 439
一百七十二 鬥式提升機操作規程 442
一百七十三 脫水篩 煤泥篩操作規程 443
一百七十四 水泵 砂泵操作規程 444
一百七十五 推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446
一百七十六 回煤坑給煤機操作規程 447
一百七十七 回煤一號 二號皮帶操作規程 448
一百七十八 鑄石刮板機司機操作規程 449
一百七十九 濃縮機司機操作規程 450
一百八十 壓濾機司機操作規程 452
一百八十一 機械設備安裝及檢修操作規程 454
一百八十二 洗煤廠集控室電氣操作規程 457
一百八十三 跳汰機司機操作規程 459
一百八十四 雙軸振動篩司機操作規程 462
一百八十五 叉車司機操作規程 463
一百八十六 推土機司機操作規程 464
一百八十七 起重機司機操作規程 465
一百八十八 煤炭裝車工操作規程 466
一百八十九 軌道衡操作規程 467
一百九十 汽車電子衡操作規程 468
一百九十一 熱量儀操作規程 469
一百九十二 煤炭采製樣工操作規程 470
一百九十三 煤質化驗員操作規程 471
一百九十四 井下采樣驗收操作規程 472
一百九十五 礦井生產檢查煤樣操作規程 472
一百九十六 電子天平操作規程 473
一百九十七 計算機操作員操作規程 474
一 礦山測量(測工)操作規程
1.煤礦測量工作是礦山生產建設的重要環節,也是編製礦山長遠發展規劃等各項工作的基礎,為認真貫徹執行煤礦測量規程,實現煤礦測量工作標準化,結合本礦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程。
2.煤礦測量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建立井上下測量控製係統,測繪各種礦圖滿足生產、建設和規劃各階段的需要,定期進行礦井三量,對煤炭資源的合理開采進行監督,開展地表與岩層移動規律的研究,進行礦區範圍內地質測量,參與礦區生產計劃和長遠發展的編製工作。
3.測量工作開始前要編寫技術設計書,施測過程和計算過程需有嚴格的校核,重要測量工作結束後要編寫技術總結並擬好資料歸檔工作。
4.對測繪儀器和工具要定期校檢,進行重要測量工作前亦必須對所使用的儀器工具進行檢校。
5.從新生產水平開始必須采用全國統一坐標係統。
6.應積極引進先進儀器和設備,推廣電子計算機和陸光測距技術,不斷提高現代化管理水平。
7. 礦區地麵平麵控製測量
(1)在集團公司測設的四等首級控製網的基礎上測設5級加密控製網,可采用三角網,邊角網,導線網布網方法建立,其邊長,測角中誤差,導線全長相對閉合差應符合規程要求。
(2)水平角觀測所用經緯儀必須進行嚴格檢驗,進行三角測量和導線測量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規程要求。
(3)光電測距儀要求定期檢驗,必須按測距儀說明書的規定操作儀器,光電測距的技術要求按規定表格執行。
(4)鋼尺應進行比長後再用,量距的技術要求按規定表格執行。
(5)內業計算前應檢查外業觀測薄有無錯誤,當采用計算機進行計算時,計算程序必須先經過手算檢驗方可,內業計算數字取位應符合規定。
8. 礦區地麵高程控製測量
(1)地麵首級高程控製網采用集團公司測設的三等水準點,在此基礎上依地形條件可用水準或三角高程方法進行加密控製。
(2)水準測量觀測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規定的表格,內業計算取位按規定表格要求。
(3)三角高程測量的技術要求按規定表格執行,儀器覘標標高應用鋼尺丈量兩次,取平均值作最終結果。
9. 礦井測量
(1)聯係測量應至少獨立進行兩次。
(2)礦井應盡可能使用陀螺經緯儀定向。
(3)采用幾何定向測量方法時,對兩井和一井定向測量兩次獨立定向的結果互差分別不得超過“1”和“2”。
(4)通過立井導入高程時,兩次結果互差不得超過井筒深度的1/8000。
(5)近井點要埋設在便於觀測和長期保存的地點,高程基點不少於兩個。
(6)定向投點,陀螺經緯儀定向,幾何定向,導入標高的技術要求按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10. 井下平麵控製測量
(1)井下首級控製應測設7級導線。
(2)井下永久導線點應埋設在镟頂上,應該用銅製或玻璃鋼製專用測點,統一編號。
(3)井下水平角觀測所用儀器和作業要求應符合規定表格的要求。
(4)鋼尺量邊分段丈量時最小尺段長度應大於10米定線偏差應小於5CM,量邊時應施以比長時的拉力,每尺段以不同地點讀數3次,互差小於3MM,導線邊長必須往返丈量,丈量結果加入各種改正數後互差應小於邊長的1/6000。
(5)基本控製導線每隔300-500M延長一次,當掘進工作麵接近各種安全邊界(水,火,瓦斯,老空區)及重要技術邊界時,必須以書麵手續報告礦井技術負責人並通知安檢、施工區隊等有關部門。
(6)延長經緯儀導線前必須對上次所測量的最後一個水平角按相應測角精度進行檢查,不符值不得超過規程的規定。
(7)內業計算前要有專人負責檢查外業手薄,當用計算機時應對程序進行驗證後方可使用,導線角閉合差按規定表格執行,計算取位按規定表格執行。
11. 井下高程控製測量
(1)井下水準點和經緯儀導線點的高程在主要水平巷道中應用水準測量方法確定,所有點都要統一編號,高程點應每隔300-500米設一組,每組至少3點組成。
(2)井下水準測量方法及限差按規程執行,三角高程測量方法及限差按規程執行。
12. 礦井采區測量
(1)采區測量包括采區內聯係測量,次要巷道測量,回采工作麵和各種碎部測量等。
(2)采區測量的方法及限差按規程執行。
(3)要著重注意運輸石門與上方石門的相對位置,采區邊界線位置,根據設計圖用多種測量方法進行校核。
13.施工測量基本要求
(1)施工放線應根據已批準的各種施工設計圖紙資料進行,標定後要進行檢查測量。
(2)施工測量前要有專人負責驗算有關數據,核對圖上的幾何關係是否與現場相符,有疑問時及時與有關部門聯係解決,對標定所用控製點及其成果也應進行核對。
(3)檢測及標定的結果應記入專用計錄薄中並繪出草圖備查。
14. 井口標定和地麵建(構)築物施工測量
(1)井筒十字中線點應在兩個不受破壞的地方埋設兩組(每組四個)大型的鋼筋混凝土基點,基點的建造應作為工業廣場的重要建築物納入設計,以便永久保存,在此基礎上建立井筒十字線基點。
(2)井口標定的測量方法限差及應繪製的圖件按規程執行。
(3)地麵建(構)築物施工測量的方法及限差按規程執行。
15. 井巷施工和提升設備安裝測量
(1)立井按普通法或特殊法施工時其測量方法及限差要求按規程執行。
(2)礦井提升設備安裝測量按規程執行
(3)標定車場及各運輸,回風巷道的中腰線時應對設計圖上的幾何要求進行閉合驗算。
(4)最前麵一個中腰線點至掘進工作麵的距離一般應不超過30-40M,在延伸中腰線時,對所使用和新標定的點均應進行檢測,巷道掘進100米應至少檢測一次中腰線。
(5)用激光指向儀指示掘進方向時,儀器的設置必須安全牢固,儀器至工作麵的距離不應小於70M,使用過程中要每星期檢查一次,看是否偏離規定的方向。
16. 貫通測量
(1)進行重要貫通測量前應編製貫通測量設計書,並報有關領導審批。
(2)貫通測量至少要獨立進行兩次,取平值作最終值,最後一次標定貫通方向時,未掘的巷道長度不得小於50M。
(3)重要巷道貫通施工過程中應有比例尺不小於1:2000的貫通工程進度圖,必須及時填繪工程進展情況。
(4)貫通工程剩餘巷道距離在岩巷中剩餘下15-20M,煤巷中剩下20-30M,(快速掘進應於貫通前兩天)時,測量負責人應以書麵形式報告有關領導,並通知安檢施工區隊長等單位。
(5)井巷貫通後要及時將兩端導線,高程連結起來,計算各項閉合差,重要貫通完後要進行精度03manbetx
,做出總結,總結要連同設計書和全部內外業資料一起歸檔保存。
17. 測繪資料基本要求
(1)在基建、恢複、生產、擴建各個階段均應繪製完整的礦圖,整理出係統的測繪資料,按檔案化管理要求分類編號登記,建立使用和保管製度。
(2)各種礦圖按《煤礦地質測量圖例》繪製,地形圖部分按照國家測繪局頒發的有關圖式規範繪製。
18. 煤礦基本礦圖
(1)礦井必備基本礦圖種類和比例尺應符合規定表格。
(2)8種基本礦圖的繪製要求按規程並參照本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3)井田區域地形圖,比例尺1:2000,應以存航測圖為基礎,參照采礦登記批準範圍,描繪一大張透明原圖,第3至5年應定期修測一次。
(4)工業廣場平麵圖,比例尺1:500或1:1000,每2至3年修測一次。
(5)井底車場平麵圖,比例尺1:200或1:500,依情況及時修測。
(6)采掘工程平麵圖,每個運輸水平繪製一張,比例尺1:2000,巷道可劃成單線,主要表示回采的情況。
(7)主要巷道平麵圖,比例尺1:2000,回風水平上方石門水平和運輸水平分開繪製,主要表示掘的情況。
(8)井上下對照圖,比例尺1:2000,巷道或劃成單線,每個運輸水平繪一張,主要表示井下采的情況和地麵對照關係。
(9)井筒斷麵圖,比例尺1:200或1:500,每個井筒一張。
(10)主要保安煤柱圖,比例尺與采掘工程平麵圖或工業廣場平麵圖一致,按原煤炭部製定的《建築物,水體,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開采規程》繪製。
(11)礦圖的比例尺及繪製要求按規程執行。每月5號前(遇節假日順延)向集團公司地測生產部門報交換圖,圖種如下:
① 井上下對照圖
② 采掘工程圖
③ 主要巷道平麵圖
④工作麵采掘平、立麵圖,比例尺1:500或1:1000。
19. 煤礦應具備的測量原始資料,成果計算資料,地表與岩移及各種內業計算薄,成果(台帳)的種類和書寫格式按規程執行,並應符合地測工作質量標準化的要求。
20.礦應按要求建立岩移觀測站,定期提出總結報告。
21.地表與岩移觀測的具體要求按規程執行。
二 地質觀測工作業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測繪法》,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地質規程》(試行)中各項技術要求及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彙總測量資料。
2.地質觀測應做到及時、完整、統一。
(1)觀測記錄必須在現場進行,並記錄在專門的地質觀測記錄簿上;記錄簿應統一編號,妥善保存。
(2)描述地質現象,應做到內容完整、重點突出,客觀地反映地質現象的真實情況。
(3)每次觀測必須記錄觀測的時間、地點、位置和觀測者的姓名。
(4)礦井地質觀測要把現場和室內,宏觀和微觀觀測結合起來。
(5)地質記錄簿中描述的地質觀測資料,必須在上井後2 天內整理完畢,並編繪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圖或素描卡片。
(6)對采掘工程的市置和調整有影響的地質資料,要及時填繪在有關的生產用圖上。
3.嚴禁在地質觀測、資料彙總、統計工作中弄虛作假。
4.地質觀測人員應根據工作麵的位置、進度及相鄰區的地質資料等情況,確定觀測的內容、目的及觀測方法。
5.地質觀測人員必須備齊觀測、記錄用具,如工具包、記錄本、鉛筆、放大鏡、地質錘、皮尺、羅盤、坡度規、條痕板、釘子、線繩等。
6.觀測結果必須及時記錄在專用的記錄本上,記錄本應統一編號、妥善保管。每次觀測必須記錄觀測的時間、地點、位置和觀測者的姓名。
7.現場的觀測記錄必須采用《煤礦地質測量圖例》中所規定的符號。
8.地質觀測結果應及時複查、核實,確保提供的地質資料準確無誤。
9.沉積岩的觀測與描述
(1)內容和要求:
①要正確描述沉積岩的顏色,要取其新鮮斷麵所顯示的顏色;單色岩石先鑒定岩石基本顏色,再觀察其色度的深淺。描述時要把主要顏色放在後麵,次要顏色放在前麵,如深紫紅色、淺黃綠色等。兩種或兩種以上顏色的岩石,首先鑒定出岩石主要顏色,再確定次要顏色。
②要逐一觀察沉積岩的結構類型,根據碎屑的礦物成分及含量確定岩石類型;當某一礦物成分含量達25 %以上時,要對其進行詳細描述,並參加岩石的命名。
③要觀察、描述沉積岩碎屑的粒度大小,並按岩石粒度分級標準和岩石粒度命名原則進行岩石命名。碎屑粒度含量達50 %以上者構成基本名稱;粒度含量為50 %~25 %者,以“質”表示;粒度含量為25 %~5 %者,以“含”表示;含量少於5 %則不參與命名。如含粉砂細砂岩,砂質泥岩等。
④對於中砂粒級以上的碎屑岩要觀察、描述碎屑顆粒的滾圓度和分選性。
⑤要觀察、鑒定膠結物的成分,描述其膠結狀態、類型。
⑥要描述沉積岩的層理類型。區分水平、斜交、交錯、波狀、透鏡狀層理類型。岩層的厚度(層係的厚度)要按三類觀察記錄:厚層(2.0 ~0.5 米);中厚層(0.5 ~0.1 米);薄層(0.1 ~0.01 米)。對於岩石中的結核,要觀察、描述其形態大小和成分。
⑦要盡可能地鑒定化石的種屬,重點觀察、描述其特點、數量、大小及產狀。
⑧用錘擊法或用小刀、指甲刻劃來確定岩石的摩氏硬度(以岩石強度分級表進行比較,小刀硬度:5.0 ~5.5 ;指甲硬度:2.0 ~2.5),並描述其斷口形狀和條痕色調。
⑨觀察、描述岩石的吸水性(遇水變軟或膨脹)等物理性質。
(2)粘土岩應注意觀測描述岩石的顏色、物質成分、固結程度、滑膩與幹燥程度、可塑性、吸水性、發育程度以及有無結核、包體結構及頁理發育程度。
(3)沉積岩的觀測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觀測描述工作必須隨著井巷工程的掘進及時進行,並須敲開岩石,觀測描述其新鮮斷麵。
②觀察描述岩石顏色和條痕時,要在統一的自然光線和岩石濕度下進行。
③一般情況下用放大鏡和肉眼在現場進行觀察、描述;若有特殊需要,可采取岩樣在室內磨片,用顯微鏡或化學方法進行鑒定。例如可用濃度為5 %的稀鹽酸試劑滴在岩石標本上,若發生氣泡,即可確定碳酸鹽成分的存在。
④靠近露頭受風化影響的岩石,應沿其傾向每隔10 米選一個點觀測描述。
⑤要采取具有典型特征的岩石作為標本,放在標本箱內妥善保存。標本上要貼標簽,注明岩石名稱、標本的形狀特征、取樣地點、層位及取樣時間。
10.含煤地層中的火成岩應進行以下觀測描述:
(1)顏色、結晶程度及礦物成分,並確定火成岩的名稱。
(2)侵入體的位置、產狀、寬度及其形態。
(3)侵入體周圍的煤層變質範圍及其變質程度。
(4)觀察火成岩的內生節理及含水性。
11.煤層的觀測與描述
(1)井筒、石門等穿層巷道所揭露的煤層,不論是否可采,均應按《礦井地質規程》的要求進行觀測、描述。
(2)沿煤層掘進的巷道(包括工作麵切眼),其煤層觀測點的間距,根據煤層的穩定程度分別為:穩定煤層大於50 米不小於100 米;較穩定煤層大於25 米不小於50 米;不穩定煤層大於10 米不小於25 米;極不穩定煤層不大於10 米。
(3)穩定和較穩定煤層,兩觀測點的煤厚之差大於0.25 米或傾角之差大於5 °時,在兩測點間必須增加一個觀測點。
(4)兩觀測點間有構造時,必須測量其產狀,並繪製素描圖。
(5)各煤層觀測點的描述內容包括煤層結構、煤層厚度、煤層頂底板岩性、煤質、煤層含水性等。
(6)當煤層變薄、分叉尖滅時,應著重觀測煤層的結構、煤質、厚度及煤岩層的接觸關係、煤層頂底板的變化情況、圍岩岩性特征等,為03manbetx
煤厚變化原因,預測變薄帶、可采邊界、分合區界積累資料。
(7)當煤層受古河床衝刷時,應著重觀測衝刷帶的衝刷標誌、延展方向、岩性、寬度、深度以及煤厚和煤質,係統收集供判明衝刷類型、推斷衝刷變薄帶方向和範圍的基礎資料,並采取定向標本。
(8)當煤層受褶皺、斷層、岩漿侵入及喀斯特陷落破壞,並引起煤厚變化時,應著重觀察煤質、煤岩層接觸關係、煤層結構及煤厚。
(9)煤岩特征的觀測、描述應包括煤的光澤、顏色、斷口、硬度、脆韌性、內生裂隙數量及發育特征,以及宏觀煤岩組分、煤的碎裂特征、煤的名稱等。
(10)煤層結構的觀測應包括煤層的各個分層和夾矸層的層數、厚度、穩定性,夾矸的形態、岩性特征及其接觸情況。對複雜結構的煤層,對各分層和厚度大於0.05 米的較穩定的夾矸,均應進行分層丈量。
(11)煤層厚度觀測應遵守的規定:
①直接丈量煤層的真厚度。在不能直接丈量真厚度時,可丈量煤層的偽厚,再換算成真厚度。觀測精度以米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②對於分層開采的厚煤層,在回采第一分層時必須探煤厚;對於分層開采的特厚煤層,在回采倒數第二分層時必須探煤厚。
(12)煤層底板的觀測內容:
①煤層頂底板的岩性、厚度及與煤層的接觸關係,頂板裂隙的發育程度以及岩石的堅硬程度等,並需繪製小柱狀圖。
②偽頂、直接頂板的岩性如有變化或不穩定時,需觀測其厚度變化範圍和尖滅點的位置。
(13)煤質觀測的主要內容包括煤的變質程度、灰分的變化,以及後生變化對煤質的影響等。
(14)煤層含水性的觀測內容主要是煤層的出水情況。一般分幹燥、潮濕、滴水、淋水、湧水等。
12.煤岩層產狀的觀測
(1)順層巷道中煤岩層產狀的觀測:
①煤層頂板較平整時的操作程序:
a.用半圓儀的直邊在頂板層麵上移動找平;
b.沿直邊方向劃一條線段;
c.用礦燈照此線段,在羅盤保持水平的條件下轉動羅盤,使羅盤玻璃鏡中的長線與走向線在鏡中重合;
d.磁針所指的方位刻度值即為煤層走向方位角;
e.將半圓儀直邊貼在層麵上,垂直走向即可測出煤層傾角;
f.順傾斜方向可用羅盤測出煤層傾向;
g.用產狀符號在草圖上標定煤層的傾斜方向。
②煤層頂板不平整時,可在上、下幫的穩定夾矸或底板麵上掛半圓儀拉線,找出最大傾角,並用羅盤測出其傾向。利用走向與傾向的夾角為90 °的關係,求出煤層走向。
③當巷道內的金屬支架、鐵軌、電纜對羅盤有幹擾時,不得使用羅盤。煤岩層產狀可采用幾何丈量法求得。
(2)穿層巷道中煤岩層產狀的觀測
①一般穿層巷道中煤岩層產狀的觀測:
a.在巷道兩幫選同一層而,用繩掛半圓儀並拉平;
b.用羅盤測出煤層走向;
c.在與走向垂直的層麵上,用半圓儀測出傾角;
d.按走向與傾向夾角90 °的關係:求出傾向。
②在與岩層走向夾角較小的巷道中觀測產狀時,可在巷道中間測得兩組視傾向、視傾角,也可以在掘進工作麵及一幫分別測得視傾角,用作圖法間接求出產狀。
13.觀測、描述
(1)觀測描述的內容:
①褶曲的位置、傾伏方向和傾伏角。
②褶曲兩翼煤岩層和褶曲麵的產狀要素。
③褶曲與煤層變化、頂板破碎關係。
(2)順層的水平巷道,當其走向變化大時,應加密產狀觀測來控製褶曲的形態。
(3)上、下山及石門、大巷遇褶曲時,可用巷道剖麵圖結合岩層產狀觀測來控製。
(4)根據產狀和同一層麵標高的變化,可確定褶曲的幾何尺寸。
14.節理的觀測、描述
(1)節理的觀測、描述內容包括節理位置、岩性層位、產狀要素、節理名稱、節理麵的形狀及充填物的性質、含水性及瓦斯情況,測定單位麵積平均節理條數,做素描圖等。
(2)在井巷及采煤工作麵測定節理時,首先應測定測區的長、寬,然後按上述內容逐一觀測,並填入規定的記錄格式內。
15.斷層的觀測、描述
(1)斷層的觀測、描述內容:
①斷層麵的形態、擦痕和階步特征,斷層麵的產狀要素和擦痕的傾伏角。
②斷層帶中斷裂構造岩的成分和分布特征,斷層帶的寬度、充填物和膠結
情況。
③斷層兩盤煤岩層的產狀要素,煤岩層的層位和岩性特征,斷層旁側的伴生和派生小構造及斷層的含水性。
④斷層間的相互切割關係,斷層、褶曲組合特征,斷層與煤層厚度變化的關係等。
⑤判別斷層性質。
(2)斷層的觀測、描述方法:
①確定斷層位置。測量巷道已知標誌點到斷層的距離和方位,每當斷層麵
成組出現時,則需分別測出各斷裂麵的位置,並確定出主要斷裂麵。
②測量斷層麵產狀與斷煤交麵線。斷層麵產狀與岩層產狀測量方法相同,當斷層麵產狀變化較大時,要掌握其變化特點和原因。實測斷煤交而線時,先從巷道兩幫上斷層跡線向同一盤煤層的頂板或底板的交點拉線繩,然後用羅盤測量出線繩的傾伏方向與傾伏角。此方向即為斷煤交而線方向。
③確定斷距。斷層落差小於巷道高度時,可在巷道一壁實測各種斷距;斷層落差大於巷道高度,且地層出現重複或缺失時,可據測得的水平斷距或鉛垂斷距,並用換算或圖解量的方法推算其他斷距。也可根據鑽探、巷探所獲得的斷層兩盤岩層層位進行地層對比,求出兩盤同層位之間的距離,即地層斷距,並據此換算其他斷距。
④描述斷層。一般以素描為主,再配合一些必要的數據和簡要的文字描述。主要有巷道剖麵圖加注數字;巷道平麵圖加注數字;巷道平麵圖加小斷麵圖;巷道平麵圖加巷道剖麵圖等。
⑤斷層兩盤煤層和岩層必須進行詳細對比,確定其所屬層位。
⑥回采工作麵的斷層應每隔10 ~30 米跟蹤觀測一次,觀測方法及要求與一般的斷層相同。
16.陷落柱的觀測、描述內容:
(1)陷落柱的形狀、大小、陷落角及位置。
(2)陷落柱與正常煤、岩層的接觸關係。
(3)陷落柱體與圍岩接觸部位的充填物性質和特征。
(4)陷落柱內岩塊的性質及充填物的密實程度、大小和層位時代。
(5)陷落柱周圍煤、岩層的產狀變化。
(6)按觀測煤層含水性的內容觀測陷落柱的含水性。產方麵的問題必須及時彙報。
17.及時整理觀測資料,上井後必須當天完成上表、填圖、兩天內整理完成各種台賬、卡片的歸檔。
三 水文地質觀測工作業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測繪法》、《煤礦安全規程》,按照《礦井水文地質規程》(試行)中各項技術要求及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彙總水文觀測資料。
2.嚴禁在水文地質觀測、計算、資料彙總、統計中弄虛作假。
3.水文地質觀測應根據觀測項目及有關規定,確定理測的內容、目的及觀測方法。
4.水文地質觀測工必須備齊觀測、記錄用具。
5.觀測結果必須及時記錄在專用的記錄本上,記錄本應統一編號、妥善保管。每次觀測必須記錄觀測的時間、地點、位置和觀測者的姓名。
6.水文地質觀測結果應及時複查、核實,確保提供的地質資料真實可靠。
7.地麵水文地質觀測
(1)地麵水文地質觀測包括水文氣象及地麵水文地質點的觀測。地麵水文地質調查與觀測的內容要符合《礦井水文地質規程》(試行)的要求。
(2)地麵水文地質觀測應根據需要進行觀測。
(3)對地麵氣象觀測的要求:
①凡距離氣象台(站)較遠的礦井,應在設立的氣象觀測站內進行觀測。距離氣象台(站)較近的礦井,應在設立的雨量觀測站內進行觀測。
②礦井氣象觀測項目,與氣象調查內容相同。
(4)地表水觀測。觀測項目與地表水調查內容相同。觀測時間,一般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後根據需要增加觀測次數。
(5)地下水動態觀測應在下列地段網點進行觀測:
①對礦井生產建設有影響的含水層。
②影響礦井充水的地下水集中逕流帶(構造破碎帶)。
③可能與地表水有水力聯係的含水層。④礦井先期開采的地段。
⑤在開采過程中水文地質條件可能發生變化的地段。
⑥人為因素可能對礦井充水有影響的地段。
⑦井下主要突水點附近,或具有突水威脅的地段。
⑧疏幹邊界或隔水邊處。
(6)觀測點的布置,應盡量利用現有的鑽孔、井、泉。
(7)觀測內容主要是水位、水溫和水質,對泉水還應觀測流量。
(8)觀測點應統一編號,設置固定觀測標誌,測定坐標和標高。觀測點標高每年複測一次,如有變動,應隨時補測。
(9)觀測降水量常用的儀器為直徑20 厘米的雨量器,或與雨量器口徑相匹配的雨量杯。雨量器、自計雨量計應保持清潔。要經常清除盛水器內的淤雜物,擦洗自計雨量計的虹吸管:需每日調整自計鍾、換自計紙、添加墨水、觀測儀器運轉情況:冬季要及時清除儲水器內的冰霜,防止儀器凍裂。
觀測要求:
①觀測降雨量記至0.1 毫米,不足0.05 毫米時可不作記載。曆時記至分鍾。
②每日降水量以早8 時為每日分界,從本日8 時至次日8 時的降水量為本日的降水量。
③觀測降水量應采用定時分段觀測製。
④非雨季可隻分一段,每日8 時觀測。但降雨量大的地區或雨季高峰時,則應根據礦區(井)防洪需要規定觀測時間。
⑤降水間隔等於或小於15 分鍾可看作一次降水,間隔15 分鍾以上可看作兩次降水。
(10)降水量的量法:
①將儲水瓶內的水倒入量杯,量杯呈垂直狀態,使視線與量杯水麵平齊。
②觀測量杯中水麵的凹下麵,記至0.1 毫米。每次觀測後應立即記入記錄簿中。
③如降水量較多,不能一次量完,可分次量,將總數記入記錄簿內。
④每次水量待複測後方可倒去。
⑤自計雨量計應按說明書規定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使用。
(11)降水量觀測記錄的統計:
①每日觀測完畢後,應檢查觀測記錄簿各段(或各次)水量記錄是否正確、齊全。發現有錯誤或不全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加以改正。
②月終時應在降水量統計表中填寫旬、月、日最大降水量及出現日期。
③自計雨量計的記錄還要作時間訂正、虹吸訂正和虹吸記錄紙傾斜訂正等工作。必須查清井田範圍內及其附近地麵水流係統(包括塌陷積水區)的彙水、滲漏情況、疏水能力;對滲漏情況,要在井下設點定期觀測,並對地麵相關水體水量等進行監測。必要時,取水樣作全03manbetx
、放水試驗與連通試驗等工作。
(12)地表水位觀測站的建立,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觀測站應建立在地基牢固、觀測方便並具有代表性的地點。
②實測測站基而坐標、高程,測定不同高程的斷麵積,以便計算不同水位的過流量。
③實測水位標尺的零點標高。
④根據水位標尺的零點標高,重新計算水位,並用紅墨水填在“水位”欄內。
(13)對地麵井、泉、水文鑽孔、河流、渠道、湖泊、水塘、水庫及塌陷積水區等設立的觀測站,要統一編號,所設置的固定觀測標尺及測量坐標和標高,每年複測一次,發現有變化應隨時補測。
(14)地麵水文地質觀測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同步進行,若達不到同步,則應按順序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
(15)地表水體的水位觀測,必須使用水位標尺或自計水位計。
①水位標尺讀數應讀至厘米,記載以米為單位。直接觀測讀數時,應使視線盡可能地接近水麵,讀取水麵截於水位標尺上最近的一個讀數。當水麵落到水位標尺零點以下時,使用標尺量取的水麵到水位標尺零點的距離為負數。
②內在有風浪的情況下,應將波浪的峰頂和穀底在水位標尺上所截取的最大和最小值讀數都記下來,取其平均值。
③必須保證測得關鍵地形點的最高洪水位,如發現漏測,應立即在斷麵附近找出兩個以上的可靠洪水痕跡,及時測下高程。
④如果在斷麵附近找不到洪水痕跡,則應在斷麵上遊及下遊各找出一組洪水痕跡記錄下來。
(16)使用自計水位計觀測水位,應在每日8 時或經指定的其他固定時間進行檢查和校正。性能良好的長期自計水位計,在水位變化不大時,可改為每2 ~5 日檢查校正一次。自記紙應按其周期記錄形式,每個周期結束時及時更換。
檢查和校正依次按以下步驟進行:
①將攜帶的時鍾對準。
②觀測校對水位標尺的水位。
③在紀錄紙上記錄準確的時間和水位。
④調整自計水位計處於正常運轉狀態。
(17)井、泉和鑽孔水位觀測需遵守下列規定:
①在使用鉛鍾、電極、水位計或自計水位計等器具測量水位時,嚴禁使用標誌不準或滑動的測繩和電線。
②當測繩和電線標記與標準鋼尺的比長誤差超過1/1000 時,應重新標定或更換。水位遙測儀每半年要用測繩實測檢校一次。
③每個測點使用固定的測量工具,不得隨意更換。必須更換時,要用新舊測量工具同時各觀測一次,並進行誤差改算。
④每次水位觀測要進行兩次實測和讀數,讀數讀至厘米。以米為單位時,估讀至小數點後二位。水準觀測取二次平均值為采用值。
⑤水井或水文鑽孔水位觀測結束後,必須妥善保護井口裝置,切實防止鑽孔被破壞和堵塞。
⑥每年必須進行一次水井和鑽孔的深度測量,發現淤堵應提請領導采取清掃措施。
(18)觀測井、泉、鑽孔湧水量時,應根據湧水量的大小,分別采用容積法、堰測法、流速儀法、浮標法、噴水鑽孔法,流量計(水表)法等不同方法。地表水體和地下水的水位觀測,隻準使用測繩、鉛鍾(或電極接頭)和自計水位計、水位遙測儀等測量工具。
(19)用水堰觀測湧水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水堰要堅固,槽(箱)內壁要光滑,不易變形。水堰要安裝在平直、坡度不大於0.5 %的水流平穩的水溝內,安裝時要用水準尺找平。如必須安置在水流湍急的地點時,則必須采取消能整流措施,使流過水堰的水流保持平穩。
②觀測前應檢查水堰是否變形、傾斜、漏水,堰根外側通氣帶是否堵塞等。
③水堰內及其附近如有雜物沉積,必須清理。讀數標尺應設在堰板的迎水方向,與堰板的距離應不少於3 倍的堰口高度。每次觀測至少測量兩次水頭值,取其平均值。
(20)用流速儀測定湧水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應根據水流速度、水深狀況,選擇不同型號的流速儀(旋杯式流速儀的測速範圍為0.2 ~3.5 米/秒;旋漿式流速儀測速範圍,一號漿適用於0.07 ~1.5 米/秒,二號漿適用於0.3 ~0.5 米/秒)。井下水溝內測流速和計算流量也可使用電子式防爆流速、流量儀。
②流速儀一般應每年校正一次,並重新標定流速參數。
③測流速時斷麵的位置應選擇在河流(水溝)平直、河底比較平坦、水流平穩的地段。根據河段(水溝)實際情況布置測速垂線,然後在各測線斷麵上實測數點的點流速,取其平均值即為測線斷麵的平均流速。
④流速測定時,首先應確定流速垂線的數目,一般視河寬及斷麵的形狀而定。在流速有很大變化的轉折點處必須測定流速。
(21)在特殊條件下,如需采用浮標法測定湧水量時,應符合下列條件和要求:
①在難以使用流速儀或缺少測速儀器的情況下采用。
②浮標法的實測斷麵應選在順直且比較規則的地段,其長度為井下水溝的5 ~10 倍:水溝水流應均勻平穩,無旋渦及回流,無阻礙水流的雜物等。
③實測時按下述程序進行:
a.選定實測地段後,按相等距離布設2 ~3 個斷麵,即上斷麵、基斷麵(中斷麵)、下斷麵。
b.對每個斷麵進行橫斷麵測量,水深點距應為0.3 ~1.0 米,並用坐標紙給出橫斷麵圖。井下水溝橫斷麵測量水深不得少於3 個點。
c.根據實測地段水的深淺選擇浮標種類,從上遊斷麵以上5 ~20 米處投放,以便使浮標在接近上斷麵時,已具有同行水流的速度,測出浮標從上遊斷麵至下遊斷麵的時間,求出流速。
④浮標可采用水麵浮標及浮遊浮標。井下可用木片、乒乓球、紙片等代替水麵浮標。
(22)地下水溫度的觀測,應根據地下水的深度、溫度、井(孔)口徑及要求測量的精度,選用不同的觀測儀器,溫度計放在水中的時間不少於3 ~5分鍾,讀至0.1 ℃。使用高靈敏測溫儀時,需按儀器說明書的要求操作和記錄。
(23)對塌陷積水區和水庫,除觀測水位外,還應在地形圖上圈出積水範圍,用求積儀分段計算不同水深的麵積,求得塌陷積水區、水庫的總積水量。同時,要根據地形圖和地表水係的分布情況圈定和計算該塌陷積水區或水庫、塘壩的彙水麵積,以便預計不同降水強度下的可能彙水量和水位上升情況。
8.井下水文地質觀測
(1)井下水文地質觀測的任務:
①為礦井建設、采掘、開拓延深、改擴建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質資料。
②在采掘過程中進行水害03manbetx
、預測和防探水。
③提供防治水工程中的水文地質資料。
④為鑽探、堵水注漿提供觀測資料。
(2)井下水文地質觀測的內容:
①礦井、水平、含水層、煤層、采區和采掘麵的湧水量觀測。
②井巷及采而的突、湧、淋、滲、滴水點的水量、水質、水溫觀測。
③井下各類水文地質鑽孔、地質孔的水以、水位(壓)、水質、水溫的動態觀測。
④井巷及井下鑽孔揭露含水層、導(阻)水斷層、陷落柱、喀斯特裂隙、喀斯特暗河洞穴、湧砂點等的水文地質調查及編錄。
⑤礦井可能的充水通道的水文地質編錄。
⑥定期檢查各類防(隔)水煤柱的留設情況。
(3)井下湧水量的觀測,應注重觀測的連續性和精度,要求采用容積法、堰測法、流速儀法或其他先進的測水方法。
(4)井下湧水量的觀測在下列情況下可用容積法測量:
①湧水量較小且有管狀引水設備的井(孔),或備有水箱、水池等容積較大的容器時,應設置便於測量的標尺和放水用的閘閥。
②在井下可利用井筒、巷道作為容積時。
③頂幫的淋、流水可用塑料薄膜將水彙集到容器內。
(5)新鑿立、斜井,垂深每延深10 米時,觀測一次湧水量。掘鑿至新的含水層時,雖不到規定的距離,也應在含水層的頂底板各測一次湧水量。
(6)觀測井巷及井下鑽孔揭露的含水層時,要確定含水層的名稱,詳細觀測、記錄含水層的產狀、厚度、岩性、成分、顏色、構造、裂隙和喀斯特發育情況,揭露點的位置、坐標、標高、出水形式、湧水量及水溫等,並采取水樣進行水質分析。必要時應進行水中環境同位素比值及特殊元素的測定。
(7)井筒或穿層石門揭露含水層時,要繪出頂及左、右或底及左、右三麵1 ∶100 ~1 ∶500 的展開圖,應較全麵地反映含水層及頂底板的地質特征,喀斯特、導水裂隙及有意義的構造等在空間的展布情況。繪製展開圖時,兩壁應采用同一起點、同一方位、同一坡度的觀測基線。
(8)觀測喀斯特時,要注意其形態、方位、大小、所處標高和岩石層位及其與斷層裂隙和上下層的關係,有無充填物及充填物成分和充水狀況。
(9)繪製喀斯特素描圖或進行實測編錄的步驟:
①確定實測範圍及方向,說明喀斯特賦存的地點及相應的坐標、標高,確定素描圖的比例尺。
②進行實測描繪,整理清繪成圖。
③重點地段的喀斯特形態除進行實測素描外,應攝影或錄相記錄。
(10)觀測含水層裂隙,較密集裂隙可取1 ~2 平方米,稀疏裂隙可取4 ~10 平方米的範圍內進行,觀測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
①應測定其產狀、長度、寬度、數量、形狀、尖滅情況,並選擇有代表性的地段,測定岩石的裂隙率。
②充填程度及充填物。
③觀察地下水活動的痕跡,繪製裂隙玫瑰圖等。
④測定麵積。
(11)開采受地下水威脅的煤層所揭露斷層,在其出水或有出水征兆時應記明斷層的位置,確定其坐標、標高,並觀測以下內容:
①斷層的產狀及落差。
②斷層帶的寬度及其力學性質。
③斷層兩盤含水層的岩性、厚度、破碎程度、頂底板承受的水頭壓力。
④斷層帶充填物的膠結程度,判斷其含水性、導水性及隔水性。
⑤出水情況、出水方式和出水部位,測定其出水量,並觀測變化趨勢。
⑥水的物理性質(溫度、顏色、氣味等),必要時取樣進行水質分析或環境同位素比值的測定。
(12)對於井下揭露出的出水或有出水征兆的小型褶曲構造,其觀測內容如下:
①褶曲的產狀及力學性質,記錄觀測點位置,確定其坐標、標高。
②裂隙的產狀、發育程度及充填情況。
③出水狀況、出水方式和出水部位,測定水量、觀測變化趨勢。
④水的物理性質(溫度、顏色、氣味等),並取樣進行全分析,必要時應測定環境同位素比值。
(13)井下探到或揭露陷落柱時,應進行下列觀測:
①陷落柱的位置(坐標及標高),盡量圈定其範圍。
②詳細觀察陷落柱內充填物的岩性、膠結程度等。
③湧水的陷落柱要測定湧水量,並要取水樣做水質分析。
④必要時要取樣進行特殊項目分析,以判斷湧水水源。
⑤用鑽孔探到陷落柱時,要做出鑽孔柱狀圖或剖麵圖。孔內如有出水現象,則要測定水量、水壓、水溫等。
(14)井下突、湧、淋、滴、滲水點的觀測內容如下:
①出水時間(年、月、日、時、分)。
②出水地點以巷道最近的導線點控製其位置,以便算出準確坐標、標高;突、湧水點填繪在采掘工程圖和充水性圖上。
③出水層位、厚度、岩性,喀斯特裂隙發育情況,出水形式、出水點頂底板圍岩壓力的顯現變化情況。
④出水點水的顏色、溫度、透明度、口感、氣味等物理性質,並取樣進行水質分析。
⑤周圍出水點和觀測孔的水量、水位(水壓)變化情況,判斷出水水源及影響範圍。
(15)井下新揭露的出水點,在湧水量尚未穩定或尚未掌握其變化規律前,連同其他有關的水文點應每天觀測一次。對潰入性的突水點,1 ~2 小時觀測一次,以後可適當延長觀測的間隔時間,湧水量穩定後,按正常要求進行觀測。
(16)當采掘工作麵上方影響範圍內有地表水體、富含水層、穿過與富含水層相連通的構造斷裂帶或接近老窖積水區時,應每天觀測充水情況,掌握水量變化。
(17)井下疏水降壓(疏放老空水)鑽孔湧水量、水壓觀測,在湧水量、水壓穩定時,應每小時觀測1 ~2 次;湧水量、水壓基本穩定後,按正常觀測要求進行。
(18)對井下水文鑽孔進行水量、水位、水壓觀測的方法和要求,與地麵水文鑽孔基本相同,但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測壓用的壓力表要校驗合格,反應靈敏,最好用專用的高精度壓力表或高精度壓力傳感器進行觀測,並根據孔口標高及時換算出水位標高。
②鑽孔在鑽進過程中,應記錄初見湧水的孔深、水量水位(壓)等,且每進尺5 ~10 米或按設計要求測定水量、水壓或水位。發現水量突變時,應停鑽測算孔深和進行水量、水位觀測,以了解相對隔水層的滲透性。
(19)噴水鑽孔水量觀測方法隻適用於井上、下自流鑽孔(由於噴水高度不易準確測量,故精度較差)。其方法是用量尺測出水頭上噴高度、套管內徑,計算其湧水量。
(20)水壓觀測應根據水頭壓力的大小和觀測條件,選用水頭測量方法、壓力表法等:
①用壓力表觀測水壓時,應將壓力表擰緊在測壓管上,不得漏水,壓力估至0.01 兆帕。
②觀測水位時,其方法步驟依次為:
a.選用適當量程;
b.檢查工作電壓,不得低於1.32 伏;
c.將傳感器接在測壓管上,插頭插入“輸入”插座,調零;
d.開測壓管閥門,待數字穩定後讀數,如為高精度壓力計應讀至98.0帕;
e.關閉閘門,關機拆除傳感器;
f.審核原始記錄,並填寫台賬、繪製圖紙,發現資料錯誤時應重新觀測。
9.老空積水區的水文地質觀測
(1)老空積水區的觀測要求:
①對老空積水區的觀測,必須安排兩人,嚴禁單人進行觀測。
②嚴禁擅自進入通風不良或空頂區域內觀測水情。
③必要時應取水樣,並作全分析。
(2)對於礦(井)區範圍內的小煤礦,應及時調查以下情況:
①井口坐標、標高。
②井深和到達煤岩層位。
③小煤礦的開采範圍、充水特征,出水點、老空充水區、充水巷道的位置。
④開采的上下限、湧水量及排水設施等情況。
(3)當井田及其鄰近範圍內有小窯時,應調查了解因小窯開采而引起的危害礦井的可能的充水因素(如小窯采掘礦井防(隔)水煤柱、越界向礦井掘進貫通、小窯向礦井排放水、報廢小窯井口未做封填處理等)。
(4)汛期或暴雨後要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觀測地麵陷落、幹裂、喀斯特塌陷,特別是向井下充水的情況。
(5)小煤礦開采結束後,要收集報廢井筒的封閉日期、封填材料及深度等資料。
10.放水試驗與連通試驗中的觀測
(1)放水試驗中井上下觀測點的水位、水壓、水量的觀測,要嚴格按照設計所規定的時間和經過校測的量具、儀表進行操作。
(2)放水試驗前的準備工作:
①檢查地麵觀測孔,其內的淤積物必須低於觀測層底麵,導水應暢通,否則要注水衝洗或用液體二氧化碳洗井。
②檢校觀測水位、水壓、水量的儀表器具,使之符合精度及安裝要求。
③備齊原始記錄表:
a.地麵鑽孔觀測記錄表,內容包括孔號、孔口標高、觀測時間(年、月、日、時、分)、水麵埋深、水位標高、觀測者、水位變化、累計降深等;
b.井下鑽孔水壓觀測記錄、水量表觀測記錄表,內容包括堰號(注明規格尺寸)、觀測時間(年、月、日、時、分)、水頭高、水量、觀測者和備注。
(3)放水試驗期間的井上、下水動態觀測,必須按設計規定的時間同步進行。
(4)放水試驗中的水位恢複觀測,放水試驗結束時要按設計規定的時間和次序關閉水門,觀測其水位、水壓直至穩定。
(5)放水試驗開始前,必須按設計規定進行觀測孔水位、出水點水量、相關井巷湧水量背景值等的觀測。放水開始後,應每天填繪水位、水量曆時曲線圖等。
(6)連通試驗必須有試驗設計,建立簡易試驗室,配備化驗人員,以便及時測定示蹤劑的含量。示蹤劑的選擇和用量的確定,既要考慮連通試驗的需要,又不能對地下水質產生有害的影響,且必須按照設計所規定的方法、時間和地點進行。
(7)對連通試驗的準備、投放和接收監測工作的要求:
①投放示蹤劑前的準備:
a.投放示蹤劑前,必須采集投放點、接收點以及溶解示蹤劑用水的水樣,進行本底值測定;
b.投放方法和投放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溶解示蹤劑的容器或設備必須進行清洗,預防汙染;
c.采用比色法時,要提前調配不同濃度的標準溶液,並分別裝入比色管待用。用光度計及檢測儀時,要事先檢測儀表並測定本底值;
d.取水容器每次取樣前均應洗刷清潔,並用蒸餾水刷洗幹淨後待用,嚴防汙染;
e.試驗前應備齊取樣用的容器、標簽及檢測用記錄紙和計算紙。
②投放示蹤劑的要求:
a.根據投放方法選擇投放容器,先加入一定量的清水,後按規定量加入示蹤劑。如采用染色劑,則需加入一定量的促溶劑,隨加隨攪動,直到全部溶化;
b.向鑽孔內投放試劑溶液時,必須用導管下到受試含水層段的設計深度,確保試劑準確送至設計層位;
c.向孔內注入示蹤液前,要預先用清水衝洗鑽孔;向孔內投放示蹤劑溶液時,必須下入投注溶液管,以便準確送至設計層位。然後向孔內注清水,抬高水頭,促使示蹤劑全部進入試驗層。
③接收示蹤劑:
a.設專人在接收點值班,按設計規定時間取樣,取樣前需用接收點的水刷洗容器三次後,方可取樣;
b.每取一個樣後,應封嚴容器,及時填寫標簽。水樣標簽的內容包括取樣編號、取樣地點、取樣時間(月、日、時、分)、化驗項目及要求、取樣人;
c.必須及時依據各接收點的水樣檢測結果,填製曆時曲線圖、表(填全絕對值),分析示蹤效果。
11.水樣采取
(1)應根據水樣采取的目的和要求,選擇水質分析的項目,如:簡分析、全分析、特殊項目分析等。各類水樣采取的容量要求為:
①簡分析樣1 ~1.5 升。
②全分析樣2.5 ~3 升。
③細菌檢驗樣0.5 升。
④特殊分析樣:視化驗項目要求確定。
(2)細菌檢驗樣一般由衛生部門人員配合,並提前與檢測單位預約送檢時間。取樣容器事先必須經過消毒滅菌處理,取樣後立即嚴密封口,送往檢測單位。檢測單位必須在24 小時內檢測完畢。
(3)由孔口管接取水樣時,需稍離孔口管接灌。從地表水體取樣時,容器必須在水麵以下采集。
(4)長期觀測孔如需取水樣,應先進行抽水,抽水的體積應大於孔(井)中水柱體積的1.5 ~2 倍,然後在出水口中心處灌取水樣。也可用取水器下入所需含水層一定深度取樣。
(5)做侵蝕性二氧化碳分析的水樣,其數量為0.5 升,采取後應立即加入3 ~5 克碳酸鈣粉末。
(6)對含有機物的水樣,為控製脫硫作用,取樣時必須在每升水中加入1毫升三氯甲烷或甲苯。
(7)如需采取特殊水樣,應與化驗單位聯係,並按其要求采取水樣。
(8)采取水樣時,應在現場初步鑒定水的顏色、氣味、透明、水溫等物理性質。取樣後立即封閉裝好,並填貼標簽,送樣前應登記送樣序號。
(9)抽水試驗中的水文地質觀測,按《煤炭資源地質勘探抽水試驗規程》的要求進行。
12.原始記錄及資料成果整理
(1)必須使用專用的記錄本填寫水文地質觀測試驗記錄,並分頁編碼,附必要的草圖,寫明觀測地點、日期、觀測者姓名、使用儀器及編號。
(2)必須同時記錄影響觀測試驗資料精度、質量的各種因素和主要原因,供分析資料時參考。
(3)每項測試所用記錄本要按時間順序進行編號,注明目錄索引後,存檔保存。
(4)測試資料應在當天進行計算整理,並將計算前結果和計算公式填寫在專用台賬上。原始資料的計算,必須由兩人對算複核,發現問題要及時核實或補測。彙總表要經技術負責人審核。
(5)填寫各類台賬、圖表和成果表時,必須使用鋼筆或碳素筆,要求字跡工整、圖文清晰、數據準確,影響觀測資料精度的各種因素也應同時填寫在備注欄內。
(6)填寫以下各類水文地質觀測台賬:
①礦井湧水量成果台賬。
②氣象資料台賬。
③地表水文地質成果台賬。
④鑽孔水位及並泉動態觀測台賬。
⑤抽(放)水試驗成果台賬。
⑥礦井突水點卡片或台賬。
⑦井下水文地質鑽孔台賬。
⑧水質分析成果台賬。
⑨水源水質受汙染觀測資料台賬。
⑩水源井(孔)台賬。
(7)填繪以下各類水文地質圖紙:
①礦井充水性圖。
②綜合湧水量與各種相關因素動態曲線圖。
③綜合水文地質圖、水文地質柱狀圖、水文地質剖麵圖、主要含水層等水位線圖、井上下防治水係統圖。
④專門水文地質圖,如區域水文地質圖、岩溶圖、地下水化學圖等。
(8)每一種成果表或台賬、圖表填寫後必須進行校對,並需經技術負責人簽字。
(9)各礦井水文地質觀測台賬、圖表應按標準化規定的內容填寫。
13.發現問題及時彙報有關部門。
14.認真完成觀測結果的計算、校對、分析研究工作。
15.必須做好觀測儀表、工具的清點、擦拭、整理、保管工作。
四 瓦斯檢查員作業操作規程
1.瓦斯檢查員負責檢查所管轄範圍內的瓦斯濃度、溫度及“一通三防”設施的運行情況。
2.必須熟悉礦井通風係統和所管轄範圍內的通風、瓦斯、防塵、防滅火設施。
3.必須嚴格執行有關通風、瓦斯等的規定,會填寫瓦斯檢查記錄手冊、牌板及有關報表。
4.當井下局部地區瓦斯超限時,在濃度小於3 %時,能及時處理;發現“一通三防”中的隱患時,能立即采取措施,並應向通風調度彙報。
5.應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6.瓦斯檢查員應攜帶瓦檢儀、檢查棍、膠皮管、溫度計、記錄表格。
7.在領取瓦檢儀時應檢查藥品、電路、氣密性、條紋是否符合要求;領取一氧化碳檢定器時應檢查氣密性和螺栓。
8.瓦斯檢查員在下井前,對瓦斯檢定器要做如下檢查,合格後才能使用。
(1)檢查外貌要清潔,附加件要齊全,藥品充足不失效(粉紅色氫氧化鈣顆粒以3—5mm為宜,如變為灰色即為失效);
(2)檢查電源、電門要靈活並有防爆蓋,燈泡要有足夠的亮度;
(3)檢查光譜要清晰,無變形,光譜條紋間距符合規定,用目力定度要求在7%範圍內應有5根條紋;
(4)檢查儀器氣密性,手壓氣球後再堵住吸氣膠管,鬆開壓氣球,如果一分鍾不脹起即為不漏氣,發現漏氣再用同法檢查壓氣球,找出漏氣的部分;
(5)對基線(對零)下井後在預測地點,溫度相近的新鮮風流中(井底大門、井底車場),先將小數回零,接好二氧化碳吸收管,手壓氣球最少6次,然後將幹涉條紋的某條黑線與分好化板的零位相重合。
9.使用瓦斯檢定器檢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濃度的方法如下:
(1)在待測瓦斯地點的進風流中清洗瓦斯室,將微讀數回零位,基線對零;
(2)在檢測地點、帶輔助管擠壓氣泵5 ~7 次,觀測檢定器,讀出甲烷濃度;
(3)在檢測地點檢查二氧化碳濃度時,先按上述方法測出甲烷濃度;再將輔助管拔掉,用檢查甲烷的方法測出混合氣體濃度;混合氣體濃度減去甲烷濃度即得二氧化碳濃度。
10.測定一氧化碳濃度的操作方法,按本規程火區觀測工第10 、11 條執行。
11.需要測定瓦斯的地點如下
(1) 采煤工作麵需測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點有
①工作麵進風流(指進風順槽至工作麵煤壁線以外的風流);
②工作麵風流(指距煤壁、頂、底板各20 厘米和以采空區切頂線為界空間風流);
③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麵回風側最後一架棚落山側1 米處);
④工作麵回風流(指距采煤工作麵10 米以外的回風順槽內不與其他風流彙合的一段風流);
⑤尾巷(指高瓦斯與瓦斯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麵專用於排放瓦斯的巷道)柵欄處。
(2)掘進工作麵需測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點有
①掘進工作麵風流(指風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進工作麵的一段風流);
②掘進工作麵回風流;
③局部通風機前後各10 米以內的風流;
④局部高冒區域。
(3)礦井總回風或一翼回風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測定在各測風站內進行;
(4)采區回風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測定在該采區各分區風流彙合後的測風站內進行;
(5)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氣體的測定在各硐室內進行;
(6)設置有電動機(如小絞車、水泵、采煤機、掘進機、移動變電所等)的采掘工作麵進風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檢查應在以電動機為中心的進回風兩端各20 米範圍內的巷道內進行;
(7)放炮地點檢查瓦斯的部位有
①采煤工作麵放炮地點的瓦斯檢查應在沿工作麵煤壁上下各20 米範圍內的風流中進行;
②掘進工作麵放炮地點的瓦斯檢查應在該點向外20 米範圍內的巷道風流中及本範圍內局部瓦斯積聚處進行。
12.循環檢查瓦斯的次數和順序是
(1)瓦斯檢查次數按有關規定執行;
(2)循環檢查瓦斯的順序和有關規定如下
①采煤工作麵是從進風巷開始,經采煤工作麵、上隅角、回風巷、尾巷柵欄處等為一次循環檢查;
②雙巷掘進工作麵由一名瓦斯檢查員檢查時,一次循環檢查瓦斯應從進風側掘進而開始到回風側掘進麵;
③循環檢查中,應在采掘工作麵上、下次檢查的間隔時間裏確定無人工作區或其他檢查點的檢查時間;
④采掘工作麵檢查瓦斯的間隔時間要均勻,在正常情況下,每班檢查3 次的,其相隔時間不允許過大或過小,每班檢查2 次的,其相隔時間要求不允許半班內完成一班的檢查次數。
13.每次檢查瓦斯後,必須填寫瓦斯記錄手冊、黑板牌,並隨時向調度站彙報。
14.局部瓦斯積聚或臨時停風的盲巷內積聚瓦斯時,在瓦斯濃度不超過3 %的情況下,可按照製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準一風吹;當積聚的瓦斯濃度超過3 %時,應報請礦總工程師主持製定措施,並按措施規定進行排放。
15.瓦斯檢查記錄牌板的吊掛位置,對於回采工作麵應掛在進、回風巷的頂板良好處,有尾巷的掛在柵欄處;對於臨時停工的掘進工作麵、已采區、火區密閉牆、盲巷、硐室等應掛在頂板良好的柵欄處。
16.瓦斯檢查牌板填寫內容包括檢查地點名稱、甲烷及二氧化碳濃度、其他有害氣體濃度、溫度、檢查日期、班次、時間、次數、瓦斯檢查員姓名等。
瓦斯檢查記錄牌板應隨著檢查點位置的變化而及時移動。
17.每班應對管轄範圍內的傳感器的數據進行校對和記錄、對監測裝置及電纜的外觀進行檢查,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通風調度和監測值班員。
18.每個地區的瓦斯檢查員和專職瓦斯檢查員在發現本區域內“一通三防”方麵中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采取措施,並將情況向通風調度彙報。
19.瓦斯檢查員必須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
20.當采煤機、掘進機工作時,在以下地點檢查瓦斯
(1)檢查采煤機前後20 米內,距煤壁30 厘米、距頂板20 厘米範圍內的瓦斯。當局部積聚的瓦斯濃度達2 %或采煤機前後20 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1.5 %時,應停止采煤機工作,切斷工作麵電源,立即進行處理;
(2)利用檢查棍、膠皮管檢查采煤機滾筒之間、距煤壁30 厘米、距頂板20 厘米範圍內的瓦斯。當瓦斯濃度達2 %時,應停止采煤機的工作,切斷工作麵電源,進行處理;凡處理不了的,應立即向通風調度彙報;
(3)對於使用掘進機的掘進工作麵,當掘進機工作時,應檢查掘進機的電動機附近20 米範圍內及風筒出口至煤壁間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達到1.5 %或掘進工作麵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 %時,應停止掘進機工作,切斷工作麵電源,立即進行處理;處理不了的,應向通風調度彙報。
21.煤倉內的瓦斯檢查及煤倉堵塞後的瓦斯檢查與處理,應按礦總工程師組織編製的措施進行。
22.礦井采掘工作麵的瓦斯檢查員應認真執行“一炮三檢”製度,瓦斯檢查員不在現場不準放炮。
23.采煤工作麵采空區放炮放頂時,采空區瓦斯濃度的檢查範圍應按礦總工程師組織編製的措施中的有關規定執行,當瓦斯濃度超限時,應立即停止放炮。
24.檢查瓦斯時,應按照以下操作順序進行,並注意自身安全
(1)檢查高冒地點、采煤工作麵上隅角、采空區邊緣的瓦斯時,要站在支護完好的地點用小棍將膠管送到檢測地點,由低到高逐漸向上檢查,檢查人員的頭部切忌超越檢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2)檢查廢巷、盲巷和臨時停風的掘進工作麵及密閉牆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氣體時,隻準在柵欄處檢查;必須進入盲洞內檢查時,應由救護隊員進行。
25.攜帶的瓦斯檢定器要妥善保護好,不準碰撞損壞、丟失及轉借他人;出現故障不準擅自修理,應上井後交檢修人員並指出存在的問題;瓦斯檢定器不得個人保存,上井後應交儀器房保管。
26.排放局部積聚的瓦斯之前,應按有關規定將本區域回風係統中的人員全部撤入進風,切斷電源。
五 一氧化碳檢定器作業操作規程
1.檢查一氧化碳采取器的氣密性。將三通開關扳到與唧筒成45 度位置,快速把活塞抽拉1 ~2 次,如活塞能恢複到原位,為氣密性良好,否則不準使用。
2.觀察檢定管的使用有效期及測定範圍,了解檢定管上的數字所表示的濃度。
3.在需測地點,將一氧化碳采取器的三通開關扳到與唧筒平行位置,推拉活塞3 ~4 次,然後采氣樣50 毫升,將三通開關扳成45 度位置。
4.將比長式檢定管兩端切開,帶零的一端插在采取器出氣口的短膠管上,三通開關扳到與唧筒垂直位置,以100 秒的時間將氣體經檢定管勻速推出。一氧化碳與指示膠發生反應,產生一個變色環,根據變色環的位置,可直接從檢定管上讀出一氧化碳的濃度(其單位為ppm 或百分數)。
5.對於微量和濃量的一氧化碳,應選擇相應測量範圍的檢定管進行測定。
6.測定溫度低於18 ℃或高於35 ℃時,測定結果應按“測定結果換算表”進行換算。
六 硫化氫測定儀作業操作規程
1.檢查硫化氫采取器的氣密性,了解比長式硫化氫檢定管的使用期限及測量範圍,已超期的檢定管不得使用。
2.在需測地點,將硫化氫測定儀采取器連續推拉3 ~4 次。
3.將檢定管兩端切開,不帶零的一端插在連接短膠管上,抽拉活塞柄,在100 秒鍾的時間內以勻速抽取氣樣100 毫升,氣樣通過檢定管之後,硫化氫氣體與指示膠發生反應,形成一個變色環。
4.讀數。觀察變色環的位置,可直接從檢定管上讀出硫化氫的濃度(單位為ppm 或百分數)。
5.對於氮氣、氨氣、乙烯、乙烷、氫氣、氮氧化合物及其他的測定可以進行色譜分析或化學分析。
6.對氧氣、瓦斯、硫化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氣體的測定須在同一地點至少測定2 次,除氧氣外,其餘均應以較高的濃度為準。
七 儀器修理工操作規程
1.光學瓦斯檢定器是用來測定井下沼氣(CH4)、二氧化碳(CO2)有害氣體的一種光學儀器,必須經常檢查和維修,以保證其精確度。
2.每台檢定器收回檢修時,必須用氣球擠壓5-6次進行換氣。
3.每台檢定器,收回後必須作下列檢查:
(1)檢定器外部必須擦淨,各零部件要齊全,連接牢固可靠,鬆緊適度,轉動部分要平穩、柔和,不應有卡滯和急跳現象,並有足夠的調整範圍;
(2)檢查氣球:把氣球管折堵住,將氣球壓扁,1min內不應鼓起;
(3)檢查氣密性:用水柱對氣路係統(不包括蘇打石灰管)進行密封性試驗,將水柱升高到200mm,1min內不得有下降;蘇打石灰管換藥後,必須進行氣密性試驗;
(4)查電池:電壓不足、外皮變軟,應及時更換;
(5)通過目鏡觀察幹涉條紋,要有足夠的視場,幹涉條紋要明亮清晰,不得有彎曲和傾斜,幹涉條紋在全量程範圍內調整時,不得有急跳現象,視場內不得有明顯的副象,幹涉條紋的間距,應符合目力定度的要求,0---7%的範圍內應有5根條紋;
(6)藥品要定期更換,未到更換日期出現下列情況時也要及時更換:變色吸收劑,變色部分超過1/3;氯化鈣出現溶化現象或因吸收水分變成凝固狀時,都要及時更換;
藥管的裝藥量以裝滿管為宜,粒度不應過大或過小,最大不得超過5mm,最小不得低於3mm。
(7)檢查測微部分,將基準條紋對準1%,然後把刻度盤從0調到1,基礎準條紋應回到零位。
4.儀器出現故障時,應針對具體情況,進行檢修、修理直至大修,內部浸水的檢定器,必須及時進行大修。
5.建立檢修記錄,每次換電池、換藥及修理換件等都要進行登記。
6.儀器的拆裝
(1)工作地點:要有平整的工作台。工作地點要空氣幹淨,光線充足,備有常用的檢查工具、材料。
(2)檢定器需大修時的拆卸順序:皮套、氯化鈣管、後蓋、測蓋、盤形管、空氣室組、測微組、開關組、下光源組、平行平麵鏡組、折光棱鏡組、聚光鏡組、反射鏡組、物鏡組、測微玻璃組、電池正極簧片、調微螺杆組、進排氣咀。裝配時按拆卸的逆順序進行。
7.儀器拆裝時的注意事項:
(1)拆裝螺絲時要用大小合適的螺絲刀,刀尖與螺絲頭垂直;
(2)在一個組合件上有幾個螺絲時,不可把其中的一個螺絲先擰緊或擰鬆,應該對稱的逐個螺絲均勻的擰鬆或擰緊;
(3)膠墊要平整,盤形毛細管不可壓住。
8.各組合件的檢修:
(1)氣球的檢修:
①氣球膠管,由於使用時間長,接頭處老化,可剪去一節,再接上使用,如果膠管過短,要更換新的;
②氣球本身破裂,應膠補或更換新的;
③活塞芯子老化,或進入髒物,可更換新品或清洗活塞芯子;
④排氣咀、吸氣咀與氣球接觸處有髒物應及時清除。
(2)幹燥管組的檢修:把幹燥管組一端膠管折住,從另一端用水柱計上加壓到700mmH2O,1min內不得下降,否則應檢查並排除下列故障:
①氯化鈣管皮塞老化應更換新品;
②小膠管老化、裂紋,應更換新品;
③幹燥管本身裂紋,應更換新品;
④更換氯化鈣時,脫脂棉裝得不當或氯化鈣裝得太滿致使兩頭膠堵不嚴也會引起漏氣,兩端脫脂棉的厚度為:下端10mm,或墊以海棉,其厚度為:下端15mm,上端10mm。
(3)蘇打石灰組的檢修:氣密性檢查方法與幹燥管相同,如出現漏氣,應檢查、排除下列部位的故障:
①膠質墊圈老化,應更換新品;
②帶氣嘴的金屬螺蓋開焊,應焊接;
③管的端麵不平中馬蹄形,應用鋼銼砂紙磨平,直到密封良好;
④管本身老化、裂紋、螺絲滑扣,應更換新品。
(4)氣室組的檢修:先把瓦斯室的一端堵死,另一端用水柱計加壓至700Pa高度,1min內水柱不得有下降,否則應檢查,排除下列部位故障:
①金屬件開焊,應用電烙鐵焊好,焊接處應清潔幹淨,並塗上無光黑漆;
②氣室膠管或小膠管老化,應更換新管;
③氣室玻璃開膠、玻璃損壞,應重新膠合或更換氣室玻璃。
(5)測微電路部分的檢修,燈不亮時應檢查修理:
①燈泡損壞,應換新燈泡;
②燈泡插座鏽蝕,燈泡接觸片彈性減弱接觸不上或鏽蝕,造成電路接觸不良。可用砂紙打磨鏽蝕部份,調整接觸片的彈性角度,將插頭與殼體之間用絕緣鋼紙墊好。
(6)測微度盤部分的檢修:
①度盤內部容易進入煤塵,應用毛刷清除煤塵,並用棉球擦淨刻度盤、放大鏡,用汽油清洗各齒輪、齒輪軸和軸眼;
②刻度盤裂紋、掉塊時,在不影響讀數的情況下,可以用膠粘合,否則更換新品;
③測微手輪轉動不靈活,有卡滯現象,應調整相鄰兩齒輪之間的間隔,使其轉動靈活;
④裝配測微底板時,將測微螺杆順時針擰到底再反轉3圈,此時把活動定位螺釘置之於固定位螺絲的左側,擰緊即可;
⑤將測微手輪反時針擰到底,此時刻度盤的零位線應與標線對齊,否則擰鬆刻度盤上的3個螺絲進行調整。
(7)開關組的檢修:
①開關座裂紋或螺絲滑扣,應更換開關或重整絲扣;
②按鈕。電接觸片鏽蝕,應用砂紙打磨;
③按鈕兩接觸片相碰造成燈泡常明,應調整接觸片的位置;
④按鈕彈簧減弱,使按鈕不能彈起,應調整或更換彈簧。
(8)下光源組檢修。常見故障有:
①燈泡損壞,更換新品,對燈泡的要求:玻璃泡頂部應扁平,稍向外鼓,不能有氣泡、雜質、劃痕等;
②電路接觸不良,其原因有:
a.燈泡接觸環上的小螺絲鏽蝕或鬆動,應用砂紙打磨或擰緊,也可用焊錫將電線連接片直接焊在燈泡接觸環上;
b.燈座絕緣圈鬆動,造成壓緊圈擰到底還不能壓緊燈泡,應用501或502粘合劑,把燈泡絕緣圈粘牢;
c.電路短路,常見故障是燈泡接觸環與燈座連接筒中間有金屬屑,應將其清除幹淨。
(9)目鏡組檢修:
①保護玻璃劃傷嚴重或破碎,應更換新品,新換上的玻璃要用膠粘牢,粘接時要注意塗膠不可過多,以免影響透光,粘合後待膠完全幹燥後方可使用;
②當旋轉目鏡頭時,視場中有汙點隨之轉動,說明接目鏡,場鏡上有髒物,應分解目鏡組,取出接目鏡、場鏡擦拭幹淨,裝配時注意兩鏡片的凸麵相對,並且鏡片平麵與光軸垂直;
③分劃板常見故障:
a、分劃板上有髒物,當旋轉目鏡時汙點不隨之轉動,若是實點,則髒物在有刻線的一麵,若是虛點,則髒物在另一麵。擦拭分劃板時不許用酒精、苯、乙醚等有機溶液,以免損壞劃線等。
b、分劃板與分劃板座脫落,應用蟲膠或指甲油重新粘合,粘合時注意有刻線的一麵朝上,並與分劃板座同心。
9.各鏡組的檢修:
(1)各組鏡片都應擦拭幹淨,不得有灰塵、指印等。擦拭光學鏡片的方法是:用小竹簽卷上脫脂棉,輕輕擦拭鏡片表麵,擦拭時,要注意手指隻能拿住鏡片毛麵,不得用金屬等堅硬工具進行擦拭,以免劃傷鏡麵。每次擦拭都必須用幹淨的脫脂棉,如果用幹脫脂棉沾上少許酒精、苯、乙醚等溶液(分劃板除外)進行擦拭,必須再用幹脫脂棉擦幹,也可以用不掉纖維的手帕、綢布等進行擦拭。
(2)各組鏡片不得有影響光譜的劃痕、掉塊。平麵鏡、折光棱鏡、反射棱鏡的鍍膜部分不得脫落,物鏡不得開膠,否則一律更換新品。
(3)平麵鏡組,裝配平麵鏡時,應注意平麵鏡的下部和後部都要與鏡座靠緊,固定壓板的兩螺絲,應壓相同,鬆緊適度,如果用彈片固定的,彈片位置應在鏡片中部,以免使鏡片受力不勻,影響光譜。
(4)折光棱鏡組,裝配時應注意兩支柱高度要相等,彈片位置在鏡片中部,壓板的兩個螺絲鬆緊適度並壓力相同。兩個扁心墊圈要求靠在鏡片,使鏡片前表麵與鏡座上的擋片靠緊。
(5)反射棱鏡組。常見故障有:
①鏡座底部由於調零螺杆長期受壓,出現麻點、凹坑等,應用平板油石研磨平,使之平整。
②彈簧片彈性減弱或失效,可將其反過來再用或更換新品。
裝配時,要注意,鏡片後麵與鏡座靠緊,以防鬆動。
③測微玻璃組。彈簧片彈性減弱或失效,可調整彈簧片形狀以增大彈性,或更換新品。
10.查找光譜方法:
(1)各組鏡片檢修合格後,按要求裝好;
(2)粗動手輪擰到底後再轉二周左右,使反射棱鏡底座與殼體平行;
(3)通電源電路,使光通過聚光鏡向平麵鏡,通過調整小燈泡、聚光鏡光屏、平麵鏡,使平麵鏡射出的最亮的一束光與瓦斯室的上螺絲孔右測相切,其高度與上螺絲孔相平。經過折光棱鏡兩次90度轉向後再射向平麵鏡,然後射向反射棱鏡。移動反射棱鏡,光譜即出現在目鏡裏。
11.儀器的校正:
(1)空氣壓力校正法原理:根據空氣壓力不同而密度不同。空氣密度不同而折射率不同的原理來校正瓦斯檢定器。通過水柱給瓦斯檢定器的瓦斯室加壓,改變瓦斯室的空氣密度即折射率,就可以標出相應的瓦期濃度。
(2)校正方法:
①氣密性檢查:用水柱計給整個氣路係統加壓,將水柱升高到700mm或最高處,保持1min水柱不得下降;
②精確度檢查:用水柱計給瓦斯室加壓,根據下列公式
△ P=0.1802•X•(273+t)
式中△P---水柱高度
X---瓦斯濃度
t---校正室攝氏溫度
計算出的瓦斯濃度,所對應的水柱高度,逐點反複校正3次,各點示值應符合下列要求:
重量(%) 0--1 >1-4 >4-7 >7-10
允許誤差(%) ±0.05 ±0.1 ±0.2 ±0.3
③零位試驗:將基準條紋對準零位,把水柱計加壓至550mm高度後,再降到零位,基準條紋的零位偏移不得大於±0.1%;
④衝擊試驗:把基準條紋對準零位,然後將不帶外套的檢定器從10mm高處自由垂落在50mm厚的木板上,底麵或側麵朝下進行一次,基準條紋的零位偏移不得大於±0.1%。
凡經過大修的檢定器,都必須經過上述檢查,性能合格後方可使用。
12.檢修工對儀器的修理、保養工作一定要按照操作規程認真執行,按時將儀器送集團公司校驗,否則將會導致儀器數字失真,不能反映井下氣體的真實情況,有可能導致氣體02manbetx.com
。
13.不經過檢查的儀器和有問題的儀器嚴禁入井,否則會導致氣體檢查數字不準確,導致氣體02manbetx.com
。
八 甲烷檢定器使用與維修操作規程
1.小型數字式甲烷檢定器是檢測井下沼氣(CH4)的精密電子儀器,由於其原理及結構比較複雜,對使用管理與維修要求較高,必須做到精心使用,定期標校維修,確保儀器的完好和檢測結果準確無誤。
2.儀器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掌握一定的瓦斯檢測基本知識,懂得儀器的基本原理、結構、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經考試合格,方可持證上崗。
3.交牌領取儀器後必須檢查儀器是否完好,需要檢查的有下列內容:
(1)充電是否充足。打開儀器開關,看液晶有無欠壓指示;
(2)檢查儀器精確度。看數碼顯示是否在零位或在允許誤差範圍內;
(3)整機外殼是否有破裂,手提帶是否牢固、可靠,後蓋四周是否蓋嚴密,螺釘有無缺失或鬆動。
經上述檢查確證完好後方可攜帶入井。如發現問題,交回管理人員處理,處理完畢後,方可攜帶入井,否則,會導致檢查氣體數據失真,帶來氣體02manbetx.com
隱患。
4.現場使用測定。在待測地點打開儀器開關,將儀器舉至測定點,經過一定的反應時間(一般大於15s),即可直接讀數,如儀器配有高頂測試杆,可直接連接使用,將測試杆探向高頂處,經過穩定時間後直接讀數。
5.使用連續監測和點測式儀器時,都應注意控製使用時間,防止儀器放電完。
點測式(如AX8-1B型)儀器可根據測定次數要求,每次檢查前打開儀器,檢查後及時關閉。
連續監測式儀器在未到作業地點和離開作業地點以及輔助作業時間內也應關閉儀器,或者按檢查次數規定,檢查前打開,檢查後關閉。
具體使用時間根據現場要求確定,但注意控製使用時間不超過說明書中最少使用時間(如SJ-1型每次充電使用不大於5h,AXZ-1B型每次充電檢測次數不超過200次)。
6.儀器用於“一炮三檢”時,每次檢查均應認真記錄,把檢查結果填入手冊。
7.儀器的使用管理,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個人儀器必須由自己負責管理使用,不得亂扔亂放或交給他人代管和使用;
(2)使用時防止猛烈摔打、碰撞和擠壓;
(3)保持儀器清潔,注意防止泥水和粉塵弄髒儀器,尤其注意傳感器部分的清潔;
(4)儀器的外部調節電位器(調零電位器和精確度調節電位器)不能由個人隨意調節,ST-1型儀器的傳感器不許隨便擰動;
(5)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如無顯示筆劃不全等,不得用力晃動、磕打,應關閉儀器,待上井後向管理人員說明情況,進行修理;
(6)禁止在井下打開儀器或進行修理調試。
8.本儀器具有超限報警功能,若出現報警時,必須按規定停止用電鑽打眼和放炮,若采掘工作麵甲烷濃度達到1.5%時,必須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9.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具備一定的無線電知識,熟悉儀器的原理、結構、管理方法等,經考試合格方準上崗。
10.負責儀器的收發、充電、檢查儀器是否完好、按儀器說明書要求定期標校。
11.負責建立填寫儀器台賬,內容包括: 儀器型號、編號、出廠時間、使用時間、使用人員姓名等。每台儀器都要編號上架。
12.儀器發放前和收回時都必須進行必要的檢查,內容有:
(1)外觀檢查:檢查外殼是否損壞,螺絲是否齊全,有無鬆動,後蓋是否合嚴。
(2)檢查儀器是否工作正常,打開儀器開關,看液晶顯示數字是否在零位或在允許誤差範圍內,如不在零位或允許誤差範圍內,調整到零位或允許誤差範圍;
(3)發放時除上述檢查外,還要檢查是否欠壓。
13.儀器必須按說明書要求進行定期標校。SJ-1型的每周標校一次,AXZ-1B型每月標校一次。
(1)標校方法:用2%的標準甲烷氣樣,通過流量計注入探頭標校孔,通過探頭的流量按說明書規定,通過流量計流量控製。SJ-1型的流量按說明書規定,通過流量計流量控製在160mL/min。按下電流開關,待15s以上穩定時間後,看液晶顯示數字是否與氣樣甲烷含量相等。如有誤差,可通過精度調節電位器進行調節,使顯示數字進行上述程序,反複3—6次,通過標校調節而達不到精度要求的交專職維修人員打開儀器進行調試;
(2)標校時,要用光學瓦斯檢定器核查標準甲烷氣樣含量;
(3)建立儀器標校記錄,每次標校都要進行登記,並根據管理儀器總台數和使用班次,排好標校時間計劃。
14.標準氣樣的使用、保管與維修:
(1)使用氣樣鋼瓶時,首先卸下鋼瓶封口螺帽,旋上帶有快速接頭的調節器,打開氣瓶開關,旋上流量計接頭,調節至需要流量。
如需用球膽取氣樣時,球膽抽取氣樣前,必須對球膽抽真空或用少量氣樣清洗1-2次,排除球膽內的其它氣體。
當校驗或取氣完畢後,立即關閉氣瓶開關,放掉減壓器中剩餘氣體,然後卸下調節器,同時鋼瓶開關必須旋上封口螺帽,防止氣樣滲漏;
(2)氣樣的保管與維護:
①氣樣鋼瓶屬高壓容器類,嚴禁猛烈撞擊和日光下爆曬;
②產品應放置在通風幹燥室內,並無腐蝕性物品存在;
③氣樣鋼瓶勿與氧氣鋼瓶待助燃性氣體混放在一起;
④氣樣鋼瓶開頭必須旋緊,並旋上封口螺帽,防止滲漏;
⑤標準氣瓶要定期進行壓力試驗;
⑥氣樣使用完畢後,有的部分必須擦拭幹淨,防止灰土塵粉落入,影響氣流暢通。
15.必須執行交接班製度,把當班未完成的工作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16.維修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無線電修理知識,經過專門的技術培訓,懂得儀器的工作原理、構造、組成儀器的各元件作用、儀器常出現的故障及處理等。經考試合格者,才能從事修理工作。
17.負責儀器的調試、故障儀器的修理、指導管理人員的工作、協同有關人員搞好對管理和使用人員的培訓。
18.必須對照原理圖和線路圖及說明書進行。
19.修理調試工作必須在工作台上進行,維修前要做好一切準備工作,其中包括穩壓電源、萬用表、小型工具和酒精、脫脂棉、鬆香等儀器和物品的準備。
20.打開儀器,啟開後蓋及取出電路板時動作要輕,以免碰壞元件或拉斷線路,修理前,用酒精棉球擦洗電路板及各元件,清除粉塵等髒物,然後進行修理工作,拆裝的元件要擺放整齊或放入專用器皿,以免丟失。
21.熟練掌握多功能穩壓電源和萬用表的使用方法,特別注意使用檔次,使用萬用表的使用量程在所測電壓的範圍,防止燒壞萬用表。
22.為避免瞬時電壓損壞元件,拆裝線路板或元件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23.使用MOS時必須防止靜電感應,拆裝器件時烙鐵要接地,切斷電源,測量儀器也應良好接地,如SJ-1型儀器中的門電路C660件。
24.在修理更換對焊接管腳順序有要求的元件時,要注意焊接順序,以免損壞元件,如SJ-1型儀器的場效應管時,必須在烙鐵停電的情況下,先焊S極、D極,最後焊G極。
25.儀器常見故障處理。對照原理圖、線路板圖和使用說明書進行,常見故障有:
(1)液晶顯示,可能有電源斷線或開關接觸不良,電源電壓過低;A/D轉換器或液晶卡座接觸不良,可根據查得原因,焊接斷線或修理開關,插牢A/D轉換器或液晶卡座;
(2)開機顯示筆劃不全,原因是液晶(數碼管)接觸不良或由於強烈碰撞位移等,可重新對正插接好,如仍然不行,可更換液晶塊(數碼管)。
(3)儀器超差,橋路穩壓電路有問題或輸出線開路;儀器使用時間長的,也可能是黑白元件,黑白元件要成對更換,換後要進行重新調試。
穩壓電路的檢查,SJ-1型儀器主要測試場效應管、時基電路、運算放大器等,其它型號可根據說明書測試穩壓調整管和穩壓基準管等相應元件。
(4)通甲烷氣樣無信號輸出或信號過弱,原因可能是工作電壓太低,熱催化元件(黑白無件)老化,隔爆罩透氣性差,可檢查穩壓電路,更換黑白元件,清洗隔爆罩。
清洗隔爆罩時,拆下隔爆罩,用汽油清洗幹淨,使其透氣性良好。拆裝時切勿碰傷防爆麵。
(5)聲光報警故障,儀器所通過氣樣達到報警濃度不報警時,可能是報警放大器(三極管)損壞,發光二極管和電感圈有問題,可根據查得原因更換元件。
不到報警含量報警時,可通過調整報警的電位器進行調整。
(6)鎘鎳電池不能充電,原因可能是充電器出現故障或電池放過電(SJ-1型使用電池組,如電壓低於4V則充不上電)。檢查充電器線路,無輸出,更換電池組。
更換電池必須使用生產廠家生產的符合防爆要求的產品,嚴禁代用。
26.每台儀器都必須建立維修記錄,維修後進行登記,記錄主要內容有:型號、編號、使用人員姓名、出廠和初始使用時間、出現故障原因、更換和調整了哪些元件等。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時不準發放使用。
(1)無上崗證者;
(2)不完好者;
(3)電壓不足時;
(4)未經標校時。
九 過濾式自救器檢查維修技術操作規程
1.自救器集中保管,固定專人使用等辦法防止丟失損壞。
2.自救器必須進行編號,建立台賬,台賬中要詳細填寫自救器的牌號、出廠日期、發放使用日期、使用人員姓名及單位、檢查日期及檢查維修內容。
3.自救器使用發放要按牌對號發放,個人專用自救器不準轉給他人使用。
4.要建立自救器的使用管理辦法,在使用有效期內無故損壞進行賠償。
5.嚴禁使用失效過期、損壞的自救器。
6.自救器的橡膠套磨損嚴重及破裂後不得繼續使用,應及時更換。
7.自救器外殼的氣密性要定期檢查,隨身攜帶的自救器,每月檢查一次,固定存放的自救器每季檢查一次,受到碰傷,有漏氣可能的自救器,隨時進行檢查。
(1)采用真空負壓檢查氣密性時,自救器放入氣密檢驗台的透明真空幹燥器的水中,其水位必須超過自救器上外殼的縫焊線。蓋好真空幹燥器的上蓋,打開高壓氣瓶,使真空幹燥器內的真空度為-100mmHg。觀察1min,自救器外殼內不冒氣泡,證明氣密性良好,如果冒氣泡(1min內,同一點連續三個氣泡以上)自救器為漏氣。
(2)使用ZJ-1型自救器氣密性檢查儀檢查氣密性時:
①必須先進行氣密性能檢查,其方法是:首先向儀器內注水,至溢流管有水流出為止,然後擰緊封口螺帽,接著將檢查儀專用的“標準塊”放進工作室內,緩慢而平穩地扣緊封蓋,觀察其壓力計指示,室中壓力應調整到500±20mmH2O,觀察5min,下降不超過8mmH2O,其儀器係統氣密性能良好。
②檢查自救器氣密時,打開檢查儀器封蓋,將“標準塊”取出,再將自救器放入檢查儀的工作室內緩慢而平穩地扣緊封蓋,工作室內產生壓力,待壓力計中的水柱平穩後,用秒表計時,計時壓力應在480—520mmH2O範圍內,時間為15s,壓力下降不超過8mmH2O,自救器氣密性合格;如果在15s壓力下降超過8mmH2O,或者壓力計的水柱升不到470 mmH2O,自救器氣密性不合格。
(3)溫水檢查法:在無真空負壓檢查和ZJ-1型自救器氣密性檢查儀的情況下,水溫應保持60--65℃,時間為1min,然後翻轉自救器,看自救器外殼內部是否往外冒氣泡,不冒氣泡的自救器氣密性為合格,冒氣泡(1min內,同一點連續三個氣泡)的自救器為漏氣。
自救器在浸泡之前首先取下橡膠保護罩,浸泡後的自救器,取出後應擦幹。
8.氣密性合格的自救器,應進行增重檢查。增重超過10g的自救器,要停止使用。
增重檢查方法:采用架盤藥物天平,型號為HCTP11B10,最大稱量為1000g,感量為1g;采用YAMATO ECOCTO ECOCELL R—208A數字式電子稱,最大量程3000g,感量為1 g。(廠址:山西省太原市並州南路三營盤國營太行儀表廠)。以上兩種儀器均可使用。稱重先校正天平(或電子稱)是否準確,然後將待稱重的自救器,取下保護罩,擦淨外殼上水汽及灰塵,放在天平(電子稱)的中心位置細心操作。
9.自救器漏氣處理方法如下:
(1)修理環境:要有約10m2的修理室,室內空氣幹燥,絕對濕度應在10g/m3以下即室溫20℃,相對濕度為55%。
(2)修理方法步驟:
①首先將待修自救器的保護罩取下,搬啟紅色的扳手,拉斷封印條,取下前後封口帶和腰帶環,打開自救器的上下外殼,將上外殼密封槽中的舊橡膠圈取出,重新更換橡膠圈,在換上的新橡膠圈上塗上一層薄薄的矽脂,以防橡膠老化。
②將上外殼再蓋在下外殼上,裝上腰帶環和前後封口帶,換上新的封印條(向廠方購買),扣上前後封口帶,再將自救器進行氣密性能檢查,不漏氣的為已修好,再將封印條用錫焊或點焊焊接上;
③修理漏氣自救器要求迅速,每台自救器修理不要超過5min。以防自救器內的藥品受潮失效;
④修理好後的自救器,要再經過增重檢查,增重不超過10g為合格,增重超過10g的自救器,予以報廢。
10.檢修工對儀器的修理、保養工作一定要按照操作規程認真執行,按時將儀器送集團公司校驗,否則將會導致儀器失效後,有可能導致氣體02manbetx.com
和其它“一通三防”事故發生時,自救器不能發揮作用。
11.不經過檢查的儀器和有問題的自救器嚴禁入井,否則在發生事故時,不能起到自救作用。
十 風表檢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1.風表檢修工負責檢修風表。
2.每台風表使用半年後應作檢查校正,重新繪製風表校正曲線;大修後的風表必須經校正後方能使用。
3.風表必須送到指定單位進行校正。
4.每個風表檢修工應配備所需用的一切工具。修理風表的工作間應清潔、幹燥、無纖維飛揚。操作地點要有合適的工作台。
5.在拆卸風表前必須將殼體的灰塵汙垢清洗幹淨。應按風表類型、結構、性能及各組的銳敏部位依次拆卸;複裝應按其逆順序進行。
6.不同型號風表的拆裝應按其說明書規定的順序進行。
7.清洗風表的操作方法
(1)將表盤以外各個零件(除擺輪、遊絲組外)及夾板放在汽油(100 #、200 #)或酒精中浸泡5 ~10 分鍾,然後用小板刷仔細刷幹淨,再用白綢布擦幹,最後用細毛刷刷掉附著物;
(2)精心檢查各零部件有無損壞,特別是易損的軸承、齒輪、針臍等部件,精度不合要求時必須更換;
(3)按要求進行組裝,並在各齒輪軸眼中注入適量鍾表油。
8.檢修後的風表必須零部件齊全、螺絲鬆緊適當,啟動杆、離合閘板(回零杆)靈活,無摩擦、碰撞、卡滯、停轉等現象,指針進位無誤,還原後指針必須對零;還應有繪製好的風表校正曲線。
9.拆裝風杯或風葉時,要輕拿輕放,防止碰撞變形,並要妥善放置;安裝鋼絲軸時要拉直、緊固,但不要用力過猛,防止拉斷;拆裝表針(帶凸輪表針)時要垂直地輕輕放下或拉下,防止將齒軸折彎或折斷;安裝各種風表指針時,起始位置要對在零位上。
10.拆裝風表時,鑷子要夾緊刻度盤垂直用力,不要猛力撥動開關彈簧和風葉軸尖;三叉架要垂直取下;安裝軸眼要待裝進軸後才能用力。
11.自動計時風表的遊絲、擺輪拆裝方法要得當,防止遊絲變形;安裝卡子時,要看清上下軸眼後謹慎安裝,安好後要仔細檢查,裝好的擺輪轉動應靈活,加外力後能連續走動;安裝表針時要防止齒輪軸折斷。
12.安裝高速風表的風杯時,應在風杯軸的下軸眼對好後再對上軸眼,上下軸眼保持一定間隙,防止斷軸尖和蝸杆變形。
13.不準用螺絲刀等鐵器撥弄齒牙;軸承必須注油。
十一 風筒工作業操作規程
1.風筒工負責所管轄區域內風筒的安裝、運送、維修和拆除等工作。及時將不用或損壞的風筒回收上井,並及時修補井上下破損的風筒。
2.入井必須帶足必要的用具和材料,必須熟悉自己分管地區掘進工作麵情況,如風筒直徑、長度、巷道掘進速度或貫通日期等。
3.風筒吊掛要平、直、緊、穩,避免車剮、炮崩,必須逢環必掛。鐵風筒每節吊掛2 點,每節風筒末端兩側的掛勾應用鐵絲係在巷道幫壁上。
4.要求風筒之間接口嚴密。膠質風筒可用雙反邊接頭或三環接頭,插接時要順接。
5.使用膠質風筒時,局部通風機和膠質風筒之間要有一節鐵風筒過渡。局部通風機和鐵風筒的接頭處要加墊圈,要上緊螺絲;鐵風筒與膠質風筒套接處要用鐵絲箍緊。
6.一列風筒的直徑要一致;如果直徑不一,要有過渡節。
7.風筒末端距工作麵的距離,按公司的規定執行,但必須保證工作麵有足夠的風量。
8.經常檢查井下風筒,如有破口要隨時修補,做到不漏風。
9.風筒在拐彎處要設彎頭或緩慢拐彎,不準拐死彎。
10.斜巷和小眼掘進時,風筒接頭、風筒的綁紮要特別牢固。
11.更換風筒時,不得隨意停局部通風機,必須停機時,應與掘進工作麵的班組長和司機聯係,待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後方可更換。當巷道內瓦斯湧出量大時,必須把工作麵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後再更換風筒。
12.巷道掘進完工後,應在通風科的指揮下及時把風筒全部拆除。拆除的風筒要裝車運至井上,進行衝洗、曬幹和修補。
13.拆除風筒時,應由裏往外依次拆除。拆除獨頭巷道風筒時,不準停局部通風機。
14.應注意防止運行中的礦車撞、擠、剮風筒。
15.跨帶式輸送機、刮板輸送機操作時,必須先同輸送機司機聯係好,必要時可暫停輸送機運轉,以保證操作安全。
16.大巷高頂操作時要設台架,工作時要站穩;在電機車運行的巷道中吊掛風筒時,要設安全警戒,嚴防被電車剮、撞,並應注意防止架空線觸電傷人。
17. 在風筒末端(入風口)加接風筒時,應先將加接的風筒吊掛於鋼絞線上,再對正接頭接好,避免風筒彎曲、折疊堵塞風道。
18.風筒急拐彎處必須用硬質弧形彎頭連接。
19.風筒上井後,首先應刷洗、曬幹,檢查風筒損壞情況及耐用程度,再根據檢查情況分別處理。
20.修補風筒時,粘補風筒的膠漿應按要求配製。根據破口大小裁剪補釘,補釘以圓形為好;補丁壓邊應大於破口尺寸20 毫米;為防止補釘補後翹邊,補釘邊應裁成斜麵;補釘和破口應刷淨至露出膠質風筒本色,晾幹後才能塗上膠漿進行粘合,補丁粘合後應用木手錘砸實,使其粘合嚴密,保證不漏風;粘好的風筒應再塗上滑石粉。對100 毫米以上的大破口,必須先用線縫合後再進行粘補。
21.風筒上的吊環應齊全,吊環間距應保證風筒吊掛平直,兩端鐵圈要縫牢。如果需要加長風筒時,風筒之間壓邊粘合的寬度一般為200 毫米。
22.修補好的風筒應妥善保存,存放的風筒每季度應晾曬一次。
23.製作彎頭及過渡節時,要根據風筒的形狀和直徑製作,要注意平直。過渡節長度不應少於2 米。
24.焊接風筒圈時,要按電焊工的有關規定進行。圈要焊牢固,並要砸平調圓。
25.晾曬、衝洗、清掃風筒時要戴口罩,風筒必須在晾幹或吹幹後方能粘補。
26.修補後的舊風筒,應按規格尺寸分別存放在指定地點,並做好標誌,以取用方便。
27.裝卸風筒時應注意安全,要防止鐵絲劃手、紮腳和碰傷眼睛。
28.修補風筒時應準備一台局部通風機,用來吹幹風筒,並準備一台縫紉機及修理工具。
29.汽油、膠水必須存放在單獨房間內,並應保持油桶嚴密,嚴禁煙火。
30.風筒修理室內禁止使用火爐取暖;若必須使用時,應有安全防火措施,並經有關單位批準,下班無人時應將火爐熄滅。
31.風筒修理室內必須備有滅火器材,做好防滅火工作,室內要保持清潔衛生。
32.電動縫紉機的操作及注意事項如下:
(1)電動縫紉機必須安裝合格、絕緣良好,防止漏電傷人;
(2)縫紉機使用者必須經過培訓,在熟練掌握機器性能後才能獨立操作;
(3)使用縫紉機前,應先檢查各部件是否完好,轉動是否靈活;
(4)使用前各油眼都要適當注油,使用中要隨時加油;
(5)使用縫紉機時,不宜戴手套,兩手距離機針必須在60 毫米以上。上下線要均勻,要掌握一定轉速,防止紮手;
(6)使用中如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機處理,故障排除後再用;
(7)修理中需拆卸機頭時,注意不要丟失零件;
(8)交接班時,應把機器擦淨;發生故障本班處理不完時,要詳細向下一班交待清楚,以便繼續處理。
33.洗風筒機的操作使用及注意事項如下:
(1)要有專人負責,操作人員首先要掌握操作方法;
(2)工作前,應首先檢查機器的完好狀況,然後才允許操作和合閘送電;
(3)操作人員必須穿膠鞋、戴絕緣手套和戴工作帽,衣服穿戴要整齊,以防觸電和衣、物被卷入機器;
(4)開始工作時,首先將離合手把打到控製位(即工作狀態),並打緊;
(5)開外殼時,應兩手端平,向上推起。如果在開啟外殼後,內殼位置不當,要用手搖動蝸輪裝置,使內殼轉動到合適位置,不得用手直接轉動內殼;
(6)內殼開啟後,再開始加水,加水要適量,一般為整機的五分之二較為適當。加水後將所要洗的風筒放入機內,一般洗直徑為500 ~600 毫米風筒時放1 節、500 毫米以下的風筒放2 節;
(7)放入風筒後,先蓋內殼,內殼一定要擰緊、蓋嚴,防止風筒和水被甩出而發生意外,內殼蓋好後再蓋外殼,也要擰緊蓋好;
(8)蓋好內外殼後,將離合手把打到鬆開位置,即“0 ”位上;
(9)確認可以開機時,由專人負責送電,送電人員必須戴幹燥絕緣手套才能合閘送電。先送電、後開機,在開機時,所有操作人員應遠離機器;
(10)洗10 ~15 分鍾後即可停電。停轉平穩後,操作人員才可靠近機器,此時嚴禁送電;
(11)操作人員按順序取出風筒並按動放水裝置排除髒水,另換淨水。
十二 局部通風機安裝工作業操作規程
1.局部通風機安裝工負責局部通風機的搬運、安裝和拆除工作。各項工作要按規定和質量標準進行。
2.對入井前的局部通風機應進行試運轉,保證完好。
3.用車運送時,要有專人負責並和信號工、把鉤工取得聯係。裝卸車時要互相配合、穩起穩落,防止損壞設備和碰傷裝卸人員。
4.用平板車裝運時,要固定牢固,兩側不得超過車身0.1 米。
5.人工搬運時,必須係牢抬穩,並注意來往車輛;通過帶式輸送機、刮板輸送機時要和司機取得聯係,停機後方可通過。
6.在下山搬運時,人員行動要一致,在上方側要用保險繩係牢,下方側的人員要處於安全位置。嚴禁用滾動方法搬運。
7.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的確定原則如下:
(1)采用壓入式通風方式時,局部通風機及其啟動裝置應安裝在掘進巷道口10 米以外的進風側。
(2)采用抽出式通風方式時,局部通風機及其啟動裝置應安裝在離掘進巷道口10 米以外的回風側;
8.局部通風機應安裝在設計規定的地點,安裝地點的頂板支護應完好,無滴水。
9.局部通風機應安裝消音裝置(低噪音局部通風機除外)。
10.掘進工作麵的局部通風機應實行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並裝設兩閉鎖(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設施,保證局部通風機可靠運行。
11.隻有在接到通風科的通知後,才準拆移局部通風機,不準帶電移動局部通風機。
12.機體安裝要穩固,並裝有安全網罩;局部通風機與風筒連接處要有過渡節,連接要牢固。
13.壓入式局部通風機的吸風量必須小於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以防出現循環風。
十三 管路工作業操作規程
1.管路工負責防塵管路、防滅火灌漿的運輸、安裝、拆卸、檢查和維修等項工作。
2.軟質管或較短管材、配件可裝礦車運送;凡礦車裝不下的管材均裝花車運送。管材的裝載高度不準超出礦車或花車兩幫高度,並要捆綁牢固。
3.在電機車運輸巷道運送時,應事先與運輸部門取得聯係,並嚴格執行電機車運輸的有關規定。
4.嚴格執行斜巷運輸管理規定,並有防止管材脫落、刮幫和影響行人、通風設施的措施。
5.管材、物料運到現場後,應放在指定地點,堆放整齊、牢穩,不得妨礙行人、運輸和通風。
6.安裝管路時,應根據管路的安裝用途和施工場所的條件要求,帶齊所需用具。
7.安裝前應詳細檢查管材質量,應無堵塞物,管盤應完好。
8.在通風不良處或瓦斯尾巷中安裝時,除有措施外,還應配有瓦檢員,在檢查瓦斯符合有關規定後方可工作。在電機車巷施工時,應與運輸區取得聯係,並有專門措施。
9.管路要托掛或墊起,吊掛要平直,拐彎處設彎頭,下拐急彎。管子的接頭接口要擰緊,用法蘭盤連接的管子必須加墊圈,做到不漏氣、不漏水。
10.在豎井內接管子時,應按照管子規格,先打好工字梁。操作時,必須安裝工作盤和保護盤。由上往下接時,第一節管子用雙卡卡在橫梁上,運一節接一節,螺絲上齊擰緊,每遇橫梁都要用卡子卡牢;由下往上向接時,第一節管子要與平巷管子聯接牢固,同樣運一節接一節,遇橫梁用卡子長牢。
11.在傾斜和水平巷道中安裝直徑為102 毫米(4 時)或更大管徑的管子時,必須先安管子托,管托間距不大於10 米。
12.在斜巷內接直徑為102 毫米(4 時)或更大管徑的管子時,要接好一節運一節,並把接好的管子用卡子或8 ~10 號鐵絲卡在或綁在預先打好的管子托架上。
13.拆卸管子時,要兩人托住管子,一人擰下螺絲。
14.在傾角較大的聯絡巷中拆接管子時,必須佩帶保險帶,並有專用工具袋,用完的工具或拆下的部件隨時裝入袋內。拆接管子前,應先用繩子將準備拆接的管子栓好,繩子另一頭牢固地拴在支架或其他支撐物上,以防止管子掉下。
15.接防塵管子時,應根據質量標準要求安設三通和閥門,以便衝刷巷道。所有采煤工作麵順槽、掘進工作麵、帶式輸送機巷、刮板機道都必須安裝防塵管,所有裝載點、轉載點、溜煤眼均應安裝噴嘴,且位置適當。機械觸動式、電磁閥式、光電式、聲控式等自動灑水噴霧裝置的安裝要按專門設計施工。
16.當管路通過風門、風橋等設施時,應事先與通風科聯係好,管路要從牆的一角打孔通過,接好後用灰漿堵嚴。管路不得影響風門的開關。
17.在有電纜的巷道內敷設管路時,應盡量敷設在另一側;如條件不允許,必須與電纜敷設在同一側時,管路應離開電纜300 毫米。
18.用法蘭盤聯接管子時,嚴禁手指插入兩個法蘭盤間隙及螺絲眼,以防錯動擠手。
19.接膠管或塑料管時,接頭應用鐵絲捆緊、連好、砸平。每隔3 ~4 米要有一吊掛點,保持平、直、穩。井下不準使用摩擦能產生靜電的塑料管。
20.新安裝或更換的管路要進行漏氣和漏水實驗,不合標準的不能使用。
21.拆卸的管子要及時運走,不能及時運走的應在指定地點堆放整齊,把接頭、三通、閥門、螺絲等全部回收妥善保管。
22. 正在使用的管路需要部分拆除或更換時,必須首先與有關部門聯係好。拆除或更換瓦斯管路前,必須把計劃拆除的管路與在使用的管路用擋板或閘門隔開。拆除或更換防塵、灌漿管路時,一定等管路內的流體全部流淨後,才準動工拆除或更換。
23.發現管路損壞或漏水、漏氣,要立即彙報並及時處理。
十四 灑水滅塵工作業操作規程
1.灑水滅塵工應能安裝維護防塵管路、防塵設施進行防塵、滅塵。
2.下井前應準備好所用工具和器材。
3.采掘工作麵的灑水滅塵工作應指定專人從事或由采掘工兼任。具體要求是:
(1)采掘工作麵機組均要設內外噴霧裝置,並確保正常使用,發現不正常要及時進行修理;
(2)炮采工作麵和掘進工作麵,放炮前必須灑水滅塵;
(3)在放炮和機組割煤過程中,必須打開水幕淨化風流;
(4)堅持使用水炮泥和濕式鑽眼法。
4.衝刷巷道積塵和刷白巷道的操作如下
(1)刷白巷道的人員,要穿雨衣,戴口罩、防護眼鏡和橡皮手套等進行工作;
(2)巷道刷白前,應先將巷道積塵衝刷幹淨;
(3)衝刷或刷白運輸巷道時,應事先與運輸調度聯係,並在衝刷地點裏外分別設崗,觀察行人和車輛,當人員或車輛通過時,停止衝刷。衝刷或刷白架線電機車巷道時,應事先與有關部門聯係,切斷架線電源,並掛上“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停電牌,然後再開始工作。使用刷白衝刷機工作時,則無須停電;
(4)衝刷和刷白工作要順著風流進行。
5.灑水滅塵或刷白巷道前,先檢查工作地點支架、頂幫等,如有隱患應首先進行處理,並遮蓋好附近的機電設備、管線和風筒。
6.按照規定時間對巷道進行衝刷和刷白。
十五 製漿工作業操作規程
1.泥漿中固體材料可以采用含砂量不超過25 %的黃土、泥頁岩或粉煤灰,要求加入少量的水就能製成漿、易於脫水、滲入性強、收縮量小、不助燃、不可燃。
2.製漿人員要時刻注意設備運轉情況,當設備運轉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停機,進行檢查處理。
3.製漿前所用各種設備應完好;各閥門應處在正確的開關位置;供水係統應暢通;照明設備應齊全;各崗位人員應到齊上崗。
4.製黃泥漿前必須檢查製漿材料是否符合質量要求,並且不準有石子、草根等雜物。
5.製漿前,首先將漿池底清理幹淨,關閉下漿孔、泄水孔閥門。
6.用水槍衝土時,水槍操作人員要不斷擺動水槍;采土要均勻,使衝下的土充分濕潤,防止大塊土進入泥漿池。采土結束後,要將水槍及管路中的的水放淨,並放到固定的地方,以便下次再用。
7.接到井下停漿電話後,要把水槍和管路中的水放幹淨。
8.工作結束後,要核實本班注漿量、漿液濃度、土量(或矸石、粉煤灰量)、水量,並將本班工作情況詳細記入“注漿日誌”,經值班領導審查簽字後報送有關部門。
9.下班前應做好場地整理工作,並按要求管理好設備,保持貯水池有足夠的水量。
十六 注氮工作業操作規程
1.注氮管路係統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壓力試驗,確保密封不漏氣。
2.注氮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進入工作地點,應首先檢查瓦斯等氣體以及巷道頂幫的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正常操作。
3.共下注氮操作場所附近必須安設電話,能與調度室保持聯係。
4.注氮的操作,必須按照設計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注氮量、注氮方式等。
5.井下注氮檢查:檢查工作場所附近的巷道頂幫及氣體情況,檢查管路及閥門的狀況,確保安全、完好。
6.地麵注氮前的檢查:檢查注氮機組的狀況,包括檢查機組油量、冷卻水係統、儀器儀表、閥門等是否滿足要求。
7.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井下操作順序:安全檢查打電話要求供氮氣打開閥門注氮觀察記錄注氮量;
地麵操作順序:安全檢查開啟製氮機組正常供氣。
8.下井後要沿注氮管路行走,並用隨身攜帶的工具進行檢查,發現有漏氣要及時處理。
9.用氮氣防滅火時,要對管路進行檢查,對管路中的積水要及時排除。
10.向火區注氮
(1)將管路接到防火牆上預留的注氮孔管路上,打開閥門。
(2)觀通知調度室或通防部門,由其通知製氮廠供氣。
(3)觀察並記錄注氮量。每隔1 小時記錄1 次儀表值,並填入注氮記錄表上。
(4)隨時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氣體的濃度,超限時要停止工作,先進行處理。
(5)達到設計的注氮量時,要停止注氮,待有關人員作出檢查、決定後再決定撤出管路或繼續注氮。
(6)停止注氮時,要先通知調度室或通防部門、注氮機組值班人員後,再關閉閥門。
11.向采空區注氮
(1)工作麵開切眼時要預先埋設注氮管路,沿走向每推進50 米時,再沿工作麵埋設注氮管路,通過順槽中的支管與注氮管路係統相連。
(2)根據設計的注氮量進行注氮操作。
12.停產工作麵的注氮防火
(1)通過臨時密閉預留的注氮孔管路向停產工作麵進行注氮,操作方法可以參考“向火區注氮”的操作程序。
(2)向停產工作麵進行注氮,要保證停產工作麵進、回風巷的密閉不漏風。
13.製氮機組的操作(固定式L 型)
(1)開機前首先打開冷卻水總進水閥門。
(2)關緊載荷閥門,打開排氣管路閥門。
(3)合上電閘,檢查各電表和指示是否正常。
(4)開關在手動位置,按啟動按鈕,電機電流升到滿表位置,當回降到正常值附近時,按運轉按鈕。
(5)空車起動後,操作者應注意檢查:油泵壓力表揚針是否馬上升壓;電機、壓縮機的聲音是否正常;檢查各運動部位溫度是否正常;空車運轉約10分鍾左右。
(6)將減荷閥手輪逐漸打開,壓縮機開始加載,一、二級氣缸壓力表開始升壓,逐漸達到規定值。
(7)壓縮機進入正常運轉後,此時各工況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壓縮機吸氣溫度應不大於40 ℃。
②壓縮機排氣溫度應不大於160 ℃。
③冷卻水進水溫度應不大於35 ℃。
④冷卻水排水溫度應不大於40 ℃
⑤傳動機構潤滑壓力(油泵壓力表):0.15 ~0.35 兆帕。
⑥傳動機構潤滑油溫度應不大於70 ℃。
⑦二級排氣壓力應不大於0.4 兆帕。
(8)壓縮機的停機必須做到卸載停機。
(9)停機前操作者必須先關閉減荷閥,停止供氣,使壓縮機空運轉數分鍾,若排氣管道中設有放空閥,也應打開閥放空。
(10)按停止按鈕,斷電使機組停止運轉。
(11)停機後約15 分鍾左右待各氣缸逐漸冷卻後,再關閉冷水閥停止供水,並放掉機內的存水(水管最低位置的水閥打開),以防冬季凍結。
(12)排放中間冷卻器和儲氣罐內的凝結油、水。
(13)製氮機組運行中每隔1 小時作1 次運行記錄。
14.製氮機組的操作(移動式)
(1)首先對設備、冷卻水係統、電器、儀器儀表進行檢查,要求:
①檢查空壓機油氣桶的油位,油位應位於窺鏡刻度線的上限與下限之間。
②檢查製氮機組各閥門的位置。注氮閥門應處於關閉位置,注氮壓力調節閥處於預先調節好的位置(一經調節好以後,無須再動),注氮放空閥應處於開啟位置。
③檢查水量、水溫是否滿足要求。
④檢查電器設備,絕緣與防爆要符合要求。
⑤製氮機組所有的排汙閥,進行1 次排放。
(2)開啟冷卻水進水閥門,使冷卻水循環係統開始工作。
(3)合上高低壓電源開關,檢查電壓指示是否正常。
(4)瞬時點動空壓機電機,檢查電機轉向是否正確(應符合電機旋轉指示方向)。
(5)啟動空壓機,使得空氣罐升至滿壓,打開膜分離係統的進氣閥。
(6)手動閉合膜分離係統電控箱內的斷路器,然後按下膜分離係統上的啟動按鈕,啟動氮氣係統,使得係統達到正常壓力。
(7)校驗氧分析儀。將氮氣取樣閥關閉,旋開氧電池底部的螺釘,讓空氣直接進入氧電池,等待5 分鍾,觀察測量值是否為20.9 %,如果不是,需繼續調整。
(8)調整純度控製閥,直至產出的氮氣濃度合格。在產出合格的氮氣之前,產出的氣體將自動通過放空電磁閥排空。
(9)打開產品氮氣出氣閥。
(10)製氮機組運行中要隨時注意觀察排氣溫度,一般應控製在 50 ~60 ℃。
(11)製氮機組運行中空氣緩衝罐每隔1 小時必須排汙1 次。
(12)製氮機組運行中每隔1 小時作1 次運行記錄。
(13)製氮機組停機時,應按照下列順序操作:
①按下膜分離係統上的停止按鈕。
②關閉空壓機(按照操作說明規定執行),膜分離器將在停止進空氣時通
過滲透側放空管自動降壓。
③關閉氮氣輸出控製閥。
④斷開膜分離係統電控箱內的斷路器。
⑤關閉水冷卻係統水源。
(14)定期更換過濾芯。在更換過濾芯之前,應關閉壓縮空氣入口閥門,使管路泄壓。
(15)定期對安全閥、冷凝液排放管路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6)冬季停機或長期不用時,應將各部件的冷卻水全部放掉。
15.處理漏氣管路時,要首先關閉閥門,如果需要停氣,還要通知製氮廠停供氮氣,並向調度室、通防部門彙報。
16.處理漏氣管路時,要有3 人以上,並有人檢查氧氣濃度,如果低於20 %,不得操作。
17.井下發現不適合注氮時,要立即打電話通知注氮機組操作人員進行停機。並向調度室和通防部門彙報。
18.機組操作人員發現設備有異常現象時,要立即進行處理,必要時要停機。
19.交接班時,要將當班的注氮量、火區檢查情況、工作麵采空區注氮的情況進行詳細交接。
20.交接班時,製氮機組運行記錄要一並交接。
十七 氣體監測采樣工作業操作規程
1.采集密閉內氣樣時,要首先檢查密閉外氣體是否超限(C H 4 不超過1 %,CO 2 也不超過1.5 %,CO 不超過24 ×10 -6 ,O 2 不低於20 %,其他氣體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100 條規定),方可進行操作。
2.采樣過程中,要隨時注意附近的頂底板及通風情況,嚴禁在危險地區操作。
3.采樣中,要注意車輛和來往行人,以免被撞傷。
4.帶齊所用工具並進行詳細檢查,要求完整、齊全、準確、靈活好用:
(1)采樣泵要有足夠的排氣壓力,能迅速充起充足球膽,聲音正常,保證連續使用1 小時以上。
(2)取樣杆、取樣球、膠皮管、球膽,要保證外觀無損傷、不漏氣。
(3)溫度計經過校驗,刻度清晰、準確。
(4)多種氣體檢定器和各種氣體檢定管:CO 、CO 2 、O 2 、C H 4 等檢測範圍合適、不失效。
(5)備有微風管、筆記本、筆和其他工具,能保證正常使用,不發生安全事故。
5.在正式采樣之前,對球膽進行衝洗。
6.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檢查儀器、工具安全檢查采樣送分析室整理儀器、工具。
7.采樣之前,首先對球膽進行衝洗。其方法步驟是:把預測地點的氣體通過采樣球或抽氣泵壓入球膽內,球膽中部膨脹厚度不小於5 厘米。左手拿球膽底部,將球膽平放在大腿上,右手由上向下擠壓球膽,排出球膽內氣體,如此操作3 次衝洗球膽。
8.采集密閉內氣樣:進入密閉前柵欄外,首先觀察密閉外U 形壓差計,判斷密閉是進風還是出風,如果密閉前沒有U 形壓差計,可用微風管或粉筆沫檢查該密閉是進風還是出風。
(1)密閉進風時的采樣:將取樣膠管通過測氣孔送入密閉內,或將膠管連接在留好的管子上,在膠管四周用黃泥或其他東西堵嚴實。不得使密閉外新鮮空氣混入氣樣中,用采樣泵連續取10 分鍾以上,將采樣球膽衝洗以後,即可采樣,將球膽充足充飽後,用夾子夾緊球膽口,並填寫采樣記錄,將標簽貼在球膽上。
(2)密閉內出風時的采樣:將取樣膠管通過測氣孔送入密閉內,或將膠管直接連接在留好的管子上,在膠管四周用黃泥或其他東西堵嚴實,用采樣泵或取樣球采樣,將采樣球膽衝洗以後即可采樣,應將采樣球膽充足充飽,用夾子夾緊球膽口,並填寫采樣記錄等。
(3)取樣完畢後,要將柵欄打好,防止其他人員誤入。
(4)如密閉反水池出水時,必須在取樣的同時測量水溫。
9.在工作麵隅角及巷道高冒處取樣:將取樣杆送至頂板10 ~20 厘米處,用抽氣泵或取樣球取樣,視采樣空間大小、氣體來源等情況,具體決定對氣樣的置換時間和對球膽的衝洗次數,在取樣的同時測量溫度,應將球膽充足充飽後,用夾子夾緊球膽口,詳細觀察該地點有無積熱現象和自燃征兆,並作詳細記錄。
10.材料道、刮板輸送機道後部采空區取樣:將取樣杆送入後部采空區,用抽氣泵或取樣球取樣,抽氣時間不少於3 分鍾,在取樣的同時測量溫度,將球膽衝洗後方可取樣,並仔細觀察有無自燃征兆和積熱現象,要作詳細記錄。
11.在材料道、刮板輸送機道風流及工作麵架間取樣:
(1)在材料道、刮板輸送機道風流中取樣時,應將取樣杆置於巷道上方,取樣位置視現場情況而定,一般應設在停采線附近,在取樣的同時測量溫度。用取樣球取樣時,應將球膽按要求衝洗後,方可取樣。
(2)架間取樣,應將取樣杆置於工作麵後部采空區或頂板上方。在取樣的同時測量溫度。將球膽按要求衝洗後再取樣,應對工作麵進行觀察有無積熱、氣味異常等現象,並做認真記錄。
12.探氣孔取樣:用細竿或其他東西將膠管送入探氣孔內(長度不少於1 米),並用黃泥將膠管周圍堵嚴實。確保外部氣體不得進入,用采樣泵取樣抽氣時間不少於20分鍾,確保取到內部氣樣,將球膽按要求衝洗後方可取樣。取樣後要及時用棉紗等封實探氣孔。
13.采樣後,應將球膽口綁紮牢固,以免漏氣,應及時將氣樣送化驗室進行氣體分析。自采樣到氣體分析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0 小時。
14.如果有炮煙,嚴禁采樣。
15.火區采樣工采樣時,要2 人同行,進入采樣地點前,應先檢查甲烷、一氧化碳、氧氣等氣體,超限時禁止進入。
16.升井後及時將氣樣送化驗室。
17.向值班人員彙報現場情況,並認真填寫取樣時間、地點、對應球膽號,溫度等。
十八 消防、滅火工作業操作規程
1.礦井必須設置消防材料庫(井上下),按有關規定備齊必備的消防材料。並經常檢查,及時更換過期材料。
2.必須保持井下消防管路係統、設施的可靠、完好,水量充足。
3.熟悉井下各消防材料的存放地點、種類。
4.操作過程中,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233 ~238 條規定以及滅火措施執行。
5.在防滅火時要隨時注意風流的情況,有危險要撤出人員。
6.帶齊、檢查所用各類器具,保持完好。
7.學習、掌握滅火任務,熟悉消防器材存放地點。
8.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檢查器具,按措施滅火檢查滅火效果記錄。
9.直接滅火法
(1)當火源位於人員可以直接到達的地區、火災初期以及火災周邊無瓦斯等氣體積聚時,可以選擇采用直接滅火法。
(2)首先進行瓦斯等氣體的檢查,符合《煤礦01manbetx
》規定後,方可按計劃實施滅火。滅火過程中要隨時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的情況,不適宜工作時,應將全部人員撤出。
(3)需要臨時支護的巷道,如果需要使用坑木,應預先用水濕透後再進行支護工作。
(4)直接滅火前要檢查水路,保證充足、可靠的水量。
(5)挖除火源前要備足填充、覆蓋材料,同時要保證能將清挖出的燃燒物及時運走。
(6)計劃好排風路線,並檢查確保暢通,並做好其他準備工作。
(7)直接滅火法的操作,應:
①用滅火器材由外向裏,逐步縮小火區範圍。
②在挖除火源以前,先用大量的壓力水向火源噴射,噴射時由外向內、控製水量、水壓等,防止發生水煤氣爆炸。再用手鎬或耙子將燃燒物體扒出。
③待火勢熄滅後、火源範圍小且能直接到達,可燃物溫度已降至70 ℃以下,且無複燃或引燃其他物質的危險時,挖除火源。
④挖除火源這一工作要由礦山救護隊來擔任,部分消防滅火工可配合作業。
⑤扒出餘火,用水徹底澆滅,並運出井外。
⑥挖除火源後形成的空洞,要用不燃性材料(砂、黃土、矸石等)填實。填實時要注意頂板情況,嚴禁冒險作業。
⑦挖除的範圍要超過發熱的煤炭以外1 ~2 米深、進入煤體溫度不超過40 ℃的地方。
⑧各類滅火器材的使用,要嚴格按照說明書進行。
(8)用水滅火時,水流方向要與風流方向保持一致。
(9)采用直接滅火法時,要在火源的上風側和下風側設置水幕,進行降溫、除毒氣。
(10)挖除煤炭需要爆破時,除了需要遵照“爆破工”操作規程外,還要對炮眼采取注水降溫的措施,使炮眼溫度降至40 ℃以下。
(11)直接滅火時,不得用水撲滅帶電的電氣設備和油料火災。
10.隔絕滅火法
(1)采用直接滅火法無效或火區麵積較大時,可以采用隔絕滅火法。在進行構築防火牆時有3 種方法:
①先進後回法,即先封閉進風側,然後封閉回風側。利於接近火源,實施直接滅火。
a.在進風側新鮮風流中,構築臨時密閉,遮斷風流,控製火勢。
b.在回風側構築臨時密閉。
3)在臨時密閉外麵,構築永久防火牆(進、回風側)。
②先回後進法,即先封閉回風側,然後封閉進風側。利於防止事故蔓延。
③進回風兩側同時封閉法。利於防止瓦斯爆炸。臨時密閉和永久防火牆的施工操作,可以參考“通風設施工”的規定。
(2)構築防火牆時,要注意:
①合理選擇封閉的位置,要盡可能靠近火源位置,封閉區不得存在漏風
②加強火區氣體成分的檢測,正確判斷瓦斯爆炸的危險程度。
③使用防爆防火牆,施工時邊通風、邊檢測、邊砌築,迅速封口,迅速撤離人員。
11.聯合滅火法
(1)構築防火牆後,要根據滅火措施,實施打鑽、注氮、灌漿、泡沫滅火、注凝膠等其他工序。采取多種手段,聯合滅火。
(2)采用灌漿滅火時,其打鑽、灌漿等的操作,可以參考“鑽工”、“灌漿工”的操作規程,按照滅火安全措施執行。
(3)采用灌漿滅火時,對火源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澆灌”方式。
(4)注氮(液氮或氣體氮)滅火時,應:
①檢查管路和周邊環境情況,管路無泄漏、安全時方可實施向火區注氮。
②接好管路,打開開關(閥門),向防火牆內壓注。
③按照滅火措施設計的注氮量進行操作。
④注氮過程中,要加強進回風附近的氣體成分檢測。判斷是否漏氮,其他有害氣體是否超標。如果進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5 %時,要停止注氮。
⑤注氮地點要安設電話,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⑥注氮施工區,應設置警示牌,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⑦注氮時,要經常檢測注氮區內氮氣濃度,保證注氮效果。
(5)采用均壓滅火時,通過調整封閉火區進回風側的壓差,便之趨於最小,減少漏風。
(6)采用均壓滅火時,應按照均壓滅火的設計,調整風路係統、設置調壓氣室或安設調壓風機。
12.檢查滅火後的效果以及防火牆的質量。
13.清理現場,保持整潔。
十九 灌漿工作業操作規程
1.灌漿工負責操作泥漿泵等機具給采空區和火區注漿。
2.製漿前所用各種設備應完好;各閥門應處在正確的開關位置;供水係統應暢通;照明設備應齊全;各崗位人員應到齊上崗。
3.製黃泥漿前應將衝土用的水槍放到合適位置,並連接好供水管路。
4.製漿前,首先將漿池底清理幹淨,將遺存的髒雜物清掃出去,關閉下漿孔、泄水孔閘門。
5.用水槍衝士時,水槍操作人員要不斷擺動水槍;采土要均勻,使衝下的士充分濕潤,防止大塊土進入泥漿池。采土結束後,將水槍及管路中的水放淨,並放到固定的地方,以便下次再用。
6. 下漿孔要提前設置好篦子,灌漿過程中要隨時清理草根、樹皮、石子及其他髒物,防止下漿時堵孔、堵管。
7.接到井下準備灌漿的電話後,首先給水衝洗管路(或鑽孔),當井下第二次來電話通知井下管路流水已暢通時,方可開始灌漿。
8.接到井下停漿電話後,要立即關停攪拌機,並關好灌漿管路的閥門,然後給水衝洗管路(衝洗時間一般不少於20 分鍾),清理、衝刷灌漿池。冬季要把水槍和管路中的水放淨。
9.工作結束後,要核實本班灌入的實土量(或矸石量),並將本班工作情況詳細記入“灌漿日誌”,及時交給班長或送交指定地點。
10.下班前應做好場地整理工作,並按規定要求管理好設備,保持貯水池有足夠的水量。
11.灌漿工要了解工作範圍內的管路係統(包括管徑、接頭方式、閥門型號及安裝地點等);準備管鉗、扳手、絲錐、鉗子、鐵絲等工具材料。
12.灌漿工到達工作地點後,首先檢查管路係統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然後檢查灌漿地點的頂、幫支護情況,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彙報區隊領導,禁止蠻幹。
13.準備工作就緒後,打開閘門,用電話與製漿站聯係,先要清水,待管路暢通後,第二次打電話要漿,並根據本班工作量及區隊布置的任務確定注漿量。
14.應先由瓦斯檢查員檢查工作地點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溫度等,符合有關規定時,再進入工作地點。根據區隊值班人員安排的灌漿孔號及每個鑽孔應灌的漿量進行作業。
15.灌漿前,先進行衝孔,水量應逐漸加大,每孔衝水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鍾。進水暢通後安上灌漿管,將各處閘閥打開並記下流量計的讀數,然後向製漿站要漿。
16.灌漿期間,灌漿工應密切注意管路及各處閥門的情況,發現堵孔或管路漏漿時,應首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漿,同時派人關閉上一道閥門,然後進行處理。正在灌漿的鑽孔,如發現進漿不正常,應暫停灌漿進行給水。
17.班中倒孔時,必須先打開改灌鑽孔的閥門,然後關閉欲停灌鑽孔的閥門。人員應站在孔口兩側,禁止麵對孔口。
18.灌漿時,不要在高壓膠管附近停留,以防止管子崩壞傷人。
19.盡量在無漿水的情況下拆管子,特殊情況需在有漿水的情況下拆管子時,平接的先鬆下方的螺絲、吊掛的管子先鬆靠幫的螺絲,並用膠皮等蓋住法蘭盤,防止噴水傷人。
20.灌漿的鑽孔,無閥門控製時要用閘板(蓋子)或木楔子將孔口堵好。
21.灌漿過程中要做好下列檢查
(1)檢查泄水處出水的大小、水溫的高低,有害氣體等,並做好記錄;
(2)檢查泄水閘門完好情況、水溝的暢通情況等。
22.每個工作班在下班前,必須先通知地麵製漿站停止下漿,然後將管內存漿全部灌入鑽孔內。鑽孔停止灌漿時應用水衝孔,衝孔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鍾(先小水後大水),衝孔後將各處管路、閥門等處理好。
23.在回風係統灌漿時,必須隨身攜帶瓦斯檢測儀或瓦斯檢定器,應連續檢查工作區域內瓦斯情況,隨時檢查二氧化碳情況。
24.灑漿前,在確認膠管和輸漿管連接嚴密牢固後,打開主管路(工作麵順槽內)的閥門,用電話同製漿站聯係要水,水流暢通後再要漿。
25.在綜采工作麵灑漿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應在支架下方沿工作麵傾向鋪設軟管,每隔2 ~3 個支架安設一個三通閥門,每個三通閥門處接一根1 ~2 米的短管伸入架子後尾處;
(2)灑漿過程中,應有專人看守管路和閥門,有異常情況時立即關閉閥門;
(3)工作麵看守小閥門的人員,在泥漿到達工作麵以後,應注視現場,並不斷擺動管子,以灑滿所有角落、不留死角,將浮煤全部覆蓋後方可開動下一級閥門(每次開閥數量一般2 ~4 個)。灑到距工作麵下端30 米時,應通知製漿站停止送漿,然後漿管內所存泥漿全部放完。管子內不應存漿,並用水衝管,先小水後大水;
(4)工作結束後應將閥門關嚴,在檢查管路無其他情況後方可離開現場。
(5)工作麵灑漿一般應每個循環進行一次。
26.在普采工作麵灑漿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灑漿人員要站在頂板完好的安全地帶,如遇頂板不好或有懸矸時,要處理好;
(2)工作麵灑漿管由上出口鋪到工作麵下出口。灑漿時,約每隔20 米站一個人拉管子;
(3)應沿工作麵自上而下由采空區向外均勻地灑漿,以保證冒落的矸石被泥漿均勻覆蓋;
(4)每1 ~2 個循環灑一次漿。
27.放頂前,應沿回風巷在采空區預先鋪好灌漿管,灌漿管末端距采煤工作麵煤壁保持10 ~15 米的距離。埋管可用50 毫米的鋼管,鋼管上要有拉管用的拉頭。
28.采煤工作麵放頂後,灌漿人員用電話通知製漿站開始送漿;運輸巷有水流出時,即認為采空區已灌好漿,這時方可停止灌漿。
29.隨著采麵推進應及時拉出埋管,拉管時必須將繩套子牢固地固定在埋管的拉頭上,要求各根繩子的長短一致、受力均勻,待所有工作人員撤到絞車以外的安全地帶後,再開動絞車向外拉管。
30.開工前應檢查使灌漿設備及管路完好,運轉正常、潤滑油充足等。
31.灌漿時,泥漿要均勻、沙泵運轉應正常,遇镟縫跑漿時要及時堵塞。如果沙泵距泥漿地點較遠,應設直通電話。
32.看鑽孔人員根據鑽孔壓力大小負責發出開灌或停灌通知;製漿人員負責掌握水量大小及泥漿濃度。
33.镟後灌漿時,漿管上口要超過镟頂最凸出位置,镟頂越空,管口位置越高。
34.停漿後,要用清水衝洗沙泵和管路,衝洗時間長短應根據灌漿地點遠近而定。
35.無論是灑漿、還是灌漿,上井後都必須將當班的工作情況向區隊值班人員彙報,並將灌漿量及其他情況記入“灌漿日誌”。
36.地麵無製漿池,下漿濃度不好測定時,要在井下出漿口定期取樣測量泥漿濃度。
二十 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作業操作規程
1.二小時氧氣呼吸器是一種與外界空氣隔絕的呼吸保護器具。主要用於軍事化礦山救護隊隊員的備用呼吸器,也可用於其他工礦企業中受過專門訓練的人員在有害氣體環境中佩用進行工作。
2.二小時氧氣呼吸器為小隊集體裝備,要求固定人員進行保管,在每次使用完或每隔2 ~3 天,用呼吸器檢驗儀對各部件進行檢查,使之達到戰鬥標準,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完好。
3.小隊進入任何作業環境,必須攜帶該裝備,保證隊員在四小時呼吸器發生故障和搶救傷員時使用。
4.佩用二小時氧氣呼吸器時,需在更換者有自主呼吸的情況下,3 人密切配色,嚴防配合不當而造成傷害。
5.小隊在執行任務途中或現場作業時,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保管者要隨身攜帶該呼吸器或盡可能將它存放在接近工作現場的明顯地點,以備急用時迅速更換和佩戴。
6.救護指戰員在災區如發現四小時氧氣呼吸器發生故障,自我失去控製能力,應當迅速發出援救信號,坐下來等待佩戴二小時氧氣呼吸器。
7.當小隊行駛或工作時,如聽到援救信號,並確認四小時氧氣呼吸器發生故障,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保管者應迅速趕到更換者前麵(麵對更換者),後麵1 名隊員立即蹲下,用膝蓋頂住換者背部,扶正頭部稍向後仰。
8.立即脫去更換者礦帽,解開脛帶,脫去四小時氧氣呼吸器口具(要求繞過頭頂)。同時,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保管者從儀器包內取出呼吸器,解開捆紮背帶,迅速打開氧氣瓶,按手動補氣閥,使排氣閥頂住杠杆,排出原氣囊內的廢氣。
9.拔掉口具塞,將膠皮麵具翻過來,右手拿住麵具,用大拇指和十指將麵具上部分開與換者頭部同寬。此時,麵具下部掛到換者下額上,同時脫去四小時氧氣呼吸器口具,拇指和十指用力向後推,使麵罩翻回原來形狀,戴到換者頭部。
10.麵具帶上後,立即按手動補氣閥,使麵具與臉部有限空間內迅速充滿氧氣,後者校正並檢查麵具佩戴情況,使之達到標準要求。
11.後麵1 名隊員為換者戴上礦帽。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保管者解開四小時呼吸器腰帶,將換者雙臂向後背,脫去四小時氧氣呼吸器。
12.將二小時氧氣呼吸器斜挎在換者左肩,儀器在右腋下,紮上腰帶,讓其原地休息,待恢複正常後,扶起行走,全小隊退出災區。
13.將麵具戴好,然後進行幾次深呼吸,觀察呼吸器內部件是否完好,最後確認各部件正常方可進入災區工作。
14.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佩用後應隨時注意氧氣壓力消耗情況,不得隨便去掉麵罩,待確認進入新鮮風流中方可去掉呼吸器。
15.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使用時間應嚴格控製在2 小時以內。
16.使用過程中無特殊情況,不得任意按動手動補氣閥。
17.二小時氧氣呼吸器的檢查應嚴格按照四小時氧氣呼吸器前5 項檢查標準實施。
18.救護隊返回駐地後對呼吸器的管理是極其重要的一項工作。無論早晚或疲勞程度如何,均應首先將呼吸器恢複到戰鬥準備狀態。
(1)使用過的清淨罐要更換藥劑(氫氧化鈣)。清淨罐在一般情況下不得進行清洗,以免加快腐蝕;
(2)氧氣瓶要重新充氣,保證在180 個大氣壓力或15 兆帕;
(3)對氣囊、麵具、呼吸軟管要進行清洗、消毒;
(4)對外殼的汙泥、灰塵要清洗幹淨,檢查有無損壞。清洗時減壓器要防止水分侵入,以免造成內部生繡失靈;
(5)對使用中存在或發現的疑問要提出修理或重新檢查;
(6)在安裝各部機件時,要檢查各接頭墊圈是否存在及好壞程度;
(7)在清洗各部件時,嚴防碰撞,避免損壞,造成氣密不良;
(8)在檢查時應當用雙手拉麵具,看是否有破口現象,有破口應及時更換和修補。
19.二小時氧氣呼吸器及備件應避免日光的直接照射,以免橡膠件硬化。
20.二小時氧氣呼吸器與人體器官發生直接關係,因此要保持清潔,儀器應放置在不易遭到灰塵的地方,以免有害身體健康。
21.二小時氧氣呼吸器嚴禁沾染油脂。
22.保管室內溫度保持在+5 ~+30 ℃之間,相對濕度在40 %~80 %,呼吸器距離取暖設備不小於1.5 米,空氣中不應含有腐蝕性的酸性氣體或煙霧。
23.橡膠製品如長期不使用,應塗一層滑石粉,使用前用水清洗,便可增加使用壽命。
24.氧氣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盡,應該留有不小於0.5 公斤力/厘米2 的剩餘壓力。須遠離火源,與明火距離大於10 米,嚴禁沾染油脂,嚴格遵守保管規章製度。
二十一 四小時氧氣呼吸器作業操作規程
1.四小時氧氣呼吸器是一種與大氣隔絕的呼吸保護器具,必須由經過專門訓練的專業人員佩用。
2.四小時氧氣呼吸器佩用前,必須進行前5 項檢查,達到標準規定的技術性能。同時,附件必須齊全,性能良好。
3.佩用四小時氧氣呼吸器時,嚴禁通過口具講話(佩用麵罩時除外);一切工作和行動中都必須嚴格地使用規定的音響信號和手勢進行聯絡。
4.在未有弄清有無有害氣體的情況下,必須事先佩用好四小時氧氣呼吸器方準行動。
5.平時將四小時氧氣呼吸器口具朝裏,仰放在著裝台的固定位置上(即上蓋朝下,呼吸軟管和背帶理順放在外殼上,腰帶相對折疊在呼吸軟管和背帶上)。
6.佩戴者麵向儀器,首先分開腰帶和背帶,然後拉出呼吸軟管放在下垂位置。
7.佩戴者兩手分別由背帶裏握住儀器的兩側,將其舉過頭頂後腦勺處,兩手迅速鬆開,同時,兩臂向外伸開,使儀器滑落在背上,兩肩套在背帶裏。
8.係好腰帶,檢查附件(信號裝置、防煙眼鏡、鼻夾、頸帶等)是否齊全。
9.礦山救護小隊,在進入災區前,全體指戰員必須清點技術裝備,並對四小時氧氣呼吸器做戰前檢查。其檢查順序和方法如下
(1)首先進行互檢。其方法是根據小隊長口令,全體向右轉,左腿向前跨出半步,後者為前者打開儀器蓋子,用手摸眼看的方法檢查固定卡子、各接頭、開關、螺釘是否鬆動滑落。然後隊列最後一名隊員和副小隊長向後轉,為副小隊長進行檢查,完畢後恢複一列橫隊,開始自檢;
(2)檢查呼吸兩閥的靈活性。其方法是:將口具取掉堵塞,放在嘴內做短促呼吸,如聽到呼吸兩閥清晰的動作聲則為良好。
(3)檢查呼吸兩閥的逆向氣密性。其方法是:用右手握住吸氣軟管加深吸氣,直至吸不出氣,則為呼氣閥氣密性良好;用左手握住呼氣軟管加大呼氣,直至呼不出氣為止,則證明吸氣閥氣密性良好;
(4)檢查整機的氣密性。其方法是:用口吸鼻呼的方法,將儀器內氣體吸盡,並用舌頭堵住口具通道停留5 ~10 秒鍾後,如再也吸不出氣,則說明整機的氣密性良好;
(5)打開氧氣瓶開關,並將手輪回轉半圈;
(6)檢查減壓器定量孔流量和自動肺啟閉動作情況。其方法是:根據平時定量孔噴出氧氣的聲音來判斷流量是否正常;然後加深吸氣,如能在平時吸氣深度的情況下,聽到自動肺開啟的聲音,則證明自動肺開啟動作靈敏正常;
(7)檢查手動補給閥開啟動作情況。其方法是:用右手拇指按壓手動補給閥按鈕,如果能在6 ~8 秒內使氣瓶中的氧氣直接進入並充滿氣囊,則證明手動補給閥開啟動作正常;
(8)檢查自動排氣閥開啟動作情況。其方法是:用鼻子吸氣、嘴向氣囊內呼氣,如果在平時呼氣壓力的情況下,能聽到自動排氣閥排氣的聲音,則證明自動排氣閥開啟正常;
(9)檢查壓力表指數,計算氧氣瓶內的氧氣儲存量。檢查儀器背帶、信號、鼻夾、防煙眼鏡和麵罩是否完好;
(10)報告戰前檢查情況。首先由1 號隊員開始向小隊長報告:“1 號隊員儀器良好,氣壓××”,以此類推。最後小隊長麵向全體隊員報出自己的儀器和氣壓情況;
(11)小隊長按軍事化行動要求跑到指揮員麵前,立正、敬禮,報告:“××中隊,第×小隊×名指戰員全部到齊,技術裝備齊全,儀器良好,最低氧氣壓××,請分配任務和指示。”指揮員布置任務後,小隊長跑回到小隊隊列前,向小隊全體隊員如實傳達一遍。並問大家:“聽明白沒有”?大家一致回答:“明白”。
10.小隊長發布戴口具命令後,小隊全體戰鬥員應取出各自的口具塞,將口具含在口內(或迅速戴上麵罩),並將固定皮帶係好,戴上鼻夾(如有煙霧時,還應戴上防煙眼鏡)。
11.佩用四小時氧氣呼吸器在工作或行動中,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頭部應緩慢活動,防止鼻夾脫落;
(2)呼吸要均勻,隨時注意自身感覺和檢查氧氣消耗情況(一般工作,每小時消耗氧氣壓力為4 兆帕,氧氣量約80 升;重體力勞動,每小時消耗氧氣壓力為5 ~6 兆帕,氧氣量約為100 ~120 升);
(3)當發現有呼吸困難,頭痛、眼花、耳鳴、心慌等感覺時,應立即按動手動補給閥按鈕,使氧氣充滿氣囊。並報告小隊長,對儀器進行檢查;
(4)在佩用四小時氧氣呼吸器行動中,如因儀器發生故障不能使用時,應查明原因,更換備用氧氣瓶或更換一小時氧氣呼吸器(或二小時呼吸器),退出災區。如遇低窄巷道時,應將呼吸器從背上脫下,用雙手托著匍匐通過巷道然後再將儀器背好;
(5)非必要時,不準隨意使用手動補給,防止無代價的消耗氧氣;
(6)佩用四小時氧氣呼吸器,一切工作和行動都應使用音響信號或手勢聯係,嚴禁通過口具講話(戴麵罩除外),在任何情況下嚴禁摘掉鼻夾和口具,嚴禁單獨行動。
12.礦山救護小隊退出災區,到達基地後,脫裝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操作
(1)摘掉鼻夾和口具(或卸下麵罩);
(2)觀察氧氣剩餘壓力,關閉氧氣瓶開關;
(3)倒出唾液,塞好口具塞;
(4)解開腰帶,取下礦燈,身體稍彎曲,雙手握住兩肩部背帶;向上提拉,使儀器靠近頭的後部,雙手卡住儀器兩側舉過頭頂,撤出身體,將儀器放在基地的安全地點(或著裝台上),戴好礦燈。
(5)取下防煙眼鏡,放到呼吸軟管上,理順呼吸軟管、背帶和腰帶。
13.返回駐地後,無論是白天或黑夜,無論疲勞程度如何,對使用後的四
小時氧氣呼吸器,必須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理和恢複:
(1)立即進行拆卸和清洗,並放在陰涼處晾幹;
(2)更換充填壓力為20 兆帕以上的氧氣瓶;
(3)清淨罐重新充裝二氧化碳吸收劑(2000 克左右),唾液盒和水分吸收器裝入新的脫脂棉;
(4)對其他晾幹的組部件,進行組裝,並進行前5 項檢查,使之達到標準規定要求,處於戰備狀態。
二十二 自動蘇生器作業操作規程
1.操作本儀器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學習和訓練。
2.本儀器必須經常維護,使其符合技術標準要求,保持良好狀態。
3.為取得良好的蘇生效果,對傷員的檢查處置工作和對蘇生器的準備工作,必須盡快的同時進行。
4.對傷員進行檢查和處置工作
(1)檢查傷員受傷情況和受傷程度(鑒別真死與假死等),如是氣體中毒應查清中毒氣體的種類;
(2)安置傷員:將傷員置於新鮮空氣處,解開緊身上衣(如係濕衣須脫掉),適當覆蓋衣物,保持體溫,肩部墊高10 ~15 厘米,頭盡量後仰,麵部轉向任一側,以利呼吸道暢通;對溺水者,應先使傷員俯臥,輕壓背部,讓水從氣管及胃中傾出;
(3)清理口腔:將開口器由傷員嘴角處插入前臼齒間,將口啟開,用夾舌鉗拉出舌頭,用藥布裹住食指清除口腔中的分泌物和異物;
(4)清理喉腔:使用吸引裝置清理喉腔,打開氣路,從鼻腔插入吸引管,將吸引管在喉腔內往複移動,使喉腔內的汙物、粘液、水等吸入吸引瓶內;
(5)插口咽導氣管:根據成人、中年人、兒童,選擇插入大小適宜的口咽導氣管,以防舌後墜使呼吸道梗阻,插好後將舌送回,防止傷員痙攣時咬傷舌頭。
5.對蘇生器的準備工作
(1)迅速安放好儀器,打開儀器蓋子;
(2)理順各條管路;
(3)連接好吸引裝置;
(4)將呈抽氣狀態的自動肺、麵罩,管路連接好;
(5)將自主呼吸閥、儲氣囊、管路連接好;
(6)打開儀器內的氧氣瓶;
(7)蘇生工作正常後,用高壓連接管接好,並連接好備用氧氣瓶,氧氣壓力不低於18 兆帕。
6.吸引瓶內汙物過多時,可拔開吸引管,半堵引射器噴孔(防止壓力過高,使吸引瓶爆炸),排除瓶內汙物。
7.經檢查確認傷員為假死,必須立即打開蘇生器氣路,將自動肺麵罩壓在傷員的麵部,進行人工呼吸。
8.在開始使用自動肺進行人工呼吸時,操作者必須用手指輕壓傷員喉頭中部的環狀軟骨,借以閉塞食道,防止氣體充入胃內。人工呼吸正常後方可停止壓喉,並用頭帶將麵罩固定。
9.使用自動肺進行人工呼吸時,麵罩必須壓緊傷員麵部,防止因漏氣而影響自動肺工作。
10.使用自動肺進行人工呼吸時,呼吸道不暢通,會使自動肺動作過快,此時可將傷員的下頜骨托起,以利呼吸道暢通,如仍無效時,應重新清除呼吸道內的堵塞物。
11.使用自動肺進行人工呼吸時,除由醫務人員確認死亡(出現屍斑)外,要耐心進行工作,不準過早終斷人工呼吸。
12.在使用自動肺進行人工呼吸過程中,發生傷員嘔吐時,應及時清除嘔吐物,然後繼續進行人工呼吸。
13.在使用自動肺進行人工呼吸過程中,發生傷員嚴重痙攣時,必須及時對其進行處置(防止傷員咬傷舌頭及損傷其他器官等),待不影響人工呼吸時,再恢複蘇生工作。
14.使用自動肺進行人工呼吸時,應通過調整減壓器和配氣閥旋鈕,調節傷員呼吸頻率:成人12 ~16 次/分,兒童30 次/分。
15.對腐蝕性氣體中毒的傷員,不準使用自動肺進行人工呼吸,隻能使用呼吸閥進行氧吸入。
16.當傷員恢複自主呼吸後,可換用呼吸閥對其進行氧吸入,此時可取出口咽導氣管,鬆開麵罩的固定頭帶。
17.對一般傷員進行氧吸入時,呼吸閥上的氧含量調節環可調在80 %,對一氧化碳中毒的傷員,氧含量調節環必須調在100 %,並且吸氧工作不準過早終止。
18.本儀器使用後,必須用酒精清水等對使用過的麵罩、吸引裝置、口咽導氣管、自動肺、自主呼吸閥等零部件和工具進行消毒和清洗,並清理儀器內外的衛生,使之達到標準要求。
19.在保管、使用、攜帶本儀器時,禁止猛烈碰撞,防止損壞儀器和自動肺。
20.對消耗的氧氣、零部件等,應及時補充齊全。
21.蘇生器使用後,應及時檢查維護,對自動肺應調整動作頻率,使儀器符合技術標準要求,保持良好狀態。
二十三 礦山救護地麵模擬訓練係統作業操作規程
1.使用訓練設備時,操作和訓練人員必須通曉和遵守訓練、操作規程。
2.訓練係統操作的工作人員,應具有機電專業知識,並在經過本訓練係統專門技術操作培訓,熟悉各機電設備的功能作用,掌握操作規程和排除一般性機電故障的技能後,方可準許操作本訓練係統設備。
3.工作人員的職責是:指導和監測訓練作業,控製、操作訓練設備和調節訓練條件,負責日常檢修維護整套訓練設備,確保各部件運行工作狀態完好。
4.礦山救護隊應以小隊為單位,定期進行地麵模擬訓練係統訓練。每次訓練必須佩用氧氣呼吸器並攜帶好必要的救護裝備。
5.控製室監控指導人員由工作人員和負責戰訓人員擔任。參訓小隊全體隊員必須服從控製室人員指揮,嚴格按照訓練科目,程序和控製室發出的指令,有秩序地進行逐項訓練。
6.必須按操作順序規定,開啟控製台上電源主開關及鑰匙鍵開關。然後觀察故障燈指示檢查係統,對所有機電設備進行檢查,確定其對應的功能按鍵動作是否靈敏可靠,以便提前排除隱患故障。
7.調節各監視器圖象的亮度和對比度,達到能清晰地反映出訓練場麵;調節對講係統的聲音,消除對講發話失真現象,真實有效地傳遞對講內容。
8.訓練前準備工作
(1)根據訓練要求,設置體力檢力器的牽拉次數;設置循環梯爬高米數及爬行速度;調校平板機坡度;
(2)按照發煙機技術要求規定,添加發煙劑溶液,使噴射氣體CO 2 鋼瓶中壓力達到4 ~8 兆帕,並進行預熱加溫;
(3)關閉高溫室各密封門,開啟高溫室加熱升溫裝置,以達到訓練要求所規定的溫度;
(4)正確調試斜、豎平巷接管訓練設施的檢驗裝置,鋼瓶中檢驗氣密性的氣體(空氣)保持在20 ~25 兆帕。
9.電源主開關開啟15 秒後,開啟鑰匙鍵開關,再停15 秒,待電流、電壓穩定後方可操作其他各監控係統按鍵。應先後開通屏幕監視係統和錄放像係統及部分照明係統,其它係統可根據訓練進展需要隨時進行開啟或停止操作。
10.操作動作具體要求:按鍵開/停,每次隻準安置1 個功能按鍵(不允許同時安置2 個或2 個以上的功能按鍵);對加溫按鍵要間隔5 秒操作,按鍵動作要輕、穩、準;訓練中隊員自身發生意外,應操作緊急紅頭按鍵,開通風機和照明係統,並通知參訓人員迅速撤到安全地帶。
11.操作過程中,必須密切注視控製台上的故障指示燈。若此燈無顯示,應將開通的所有功能按操作順序逆向操作,依次回到停止狀態,盡快排除故障;若出現的故障當時無法排除,應停止訓練,由專職工程技術人員對訓練設備進行檢修。
12.進行罐式往返訓練時,應嚴格要求訓練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所規定的往返次數。
13.進行檢力器訓練時,當允許訓練指示燈(綠燈)顯示後,參訓隊員應雙手緊抓操縱杆,兩手臂距離相當於肩寬,利用繩索和繩輪牽拉拉錘。每次牽拉用力要均勻,直至計數指示燈(白燈)顯示,然後順勢慢放拉錘。如此往複直至完成預置的牽拉次數。禁止斜拉或身墜拉錘。
14.進行循環梯訓練時,當看到允許訓練的綠燈指示後,參訓隊員應踏上梯蹬,眼睛視線與指示燈保持水平,要1 次1 個梯階地攀登,直至完成預定的爬高米數。嚴禁任何人觸摸循環梯下部自動閉鎖保護裝置。
15.進行平板機訓練時,待參訓人員在平板機上站穩後,工作人員才能開機,並按訓練要求控製速度和裏程。
16.進行斜豎平巷接管訓練時,參訓小隊應分成3 人一組,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拆裝管路訓練。訓練結束後,由工作人員用檢驗裝置檢查接管的氣密性。
17.上述訓練全部結束後,參訓小隊進入待機室(相當於處理事故時的井下基地),關閉密封門,並應對佩用、攜帶的裝備進行再次檢查,為進入高溫室訓練作好準備。
18.當接到進入高溫室訓練的指令後,參訓小隊應立即進入高溫室,進行高溫濃煙訓練。在煙霧繚繞,噪聲音響,高溫熱射和光模擬效應的有限空間裏,參訓隊員在模擬訓練網絡巷道裏,進行過低巷、爬窄巷、過模擬暗井和經過高溫熱區並更換裝置等項艱苦性訓練。參訓隊員切勿接觸加溫裝置旁的柵網,以避免灼傷。
19.每次訓練結束後,首先應開動高溫室內的排風係統,降溫並排出殘煙。然後對整個訓練係統進行全麵檢修,排除故障隱患,使各訓練設備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還應消除設備上的塵埃,清掃各室的衛生,為下次訓練作好充分準備。
二十四 壓縮氧自救器作業操作規程
1.壓縮氧自救器在有毒害氣體場所作業和遇險時使用。
2.對佩戴者應進行實踐訓練,使其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佩戴動作。
3.壓縮氧自救器應定期檢查,保持完好狀態。
4.使用壓縮氧自救器時,將其斜挎於肩上。應避免強烈衝擊,嚴禁任意打開上殼或把自救器當坐墊。
5.將背帶掛在脖子上,係好腰帶,儀器放至身體正前麵。
6.扳開扣鼻,打開自救器上殼,拉出氧氣袋、口具、呼吸軟管與鼻夾。
7.打開氧氣瓶開關,開啟到最大位置。
8.拔出口具塞,迅速置口具片於唇齒之間,咬住牙墊,緊閉嘴唇保持氣密。
9.做一次深呼吸,使自動補給氣自如。
10.戴好鼻夾、封住鼻孔,用嘴呼吸。
11.戴好眼鏡,均勻呼吸,退出災區,嚴禁跑步。未脫離災區嚴禁摘掉口具和鼻夾。
12.使用時應隨時觀察壓力指示計,以便掌握氧氣消耗情況,調節勞動量。
13.使用該自救器時,應保持沉著,均勻呼吸。當吸入氣體的溫度略有升高時,是正常情況,不必驚慌,在未到達安全地點前不得摘下自救器。
14.該自救器每次使用後,應對氣囊、口具進行清洗消毒;對氧氣瓶充氣;更換吸收藥劑。
15.組裝後,必須全麵進行性能檢查,使其符合標準要求,保持良好狀態。16.不準無故開啟自救器。
17.自救器禁止代替工作型呼吸器使用。
18.由於氧氣袋外露,應特別注意防止與銳器接觸。
19.禁止在無技術保證的情況下,隨意拆卸減壓器,以避免其性能降低。
20.氧氣瓶內應充裝醫用氧氣,氧氣濃度不得低於98 %。
21.自救器存放環境應幹燥,無腐蝕性氣體,溫度應保持在攝氏零度以上。嚴禁自救器與油脂混放在一起。
22.保管人員要對交回的自救器進行驗收
(1)自救器殼體有無損傷;
(2)氧氣瓶壓力應不低於20 兆帕。
23.長期未使用的自救器,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藥品(二氧化碳吸收劑)檢查,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氣密性檢查。
二十五 過濾式自救器作業操作規程
1.該自救器是過濾一氧化碳氣體,供個人遇險自救的器具。
2.使用環境的氧氣濃度不得低於18 %,一氧化碳的濃度不得大於1 %。
3.該儀器下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攜帶位置應固定在腰間順手一側。
4.開啟儀器。去掉保護罩,用拇指掀起開啟搬手至封印條斷開,扔掉封口帶。
5.取出過濾罐。扔掉上殼,抓住頭帶將過濾罐拔出,扔掉下殼。
6.戴上口具。將口具放入口中,置口具片於唇齒之間,牙齒咬緊牙墊,使口部密封,與外界隔絕。
7.夾好鼻夾。兩手拉開鼻夾彈簧,正確的夾住鼻子、封住鼻孔,用嘴呼吸。
8.戴好頭帶。取下安全帽,戴好頭帶,再將安全帽戴好,退離災區。
9.佩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性技術培訓,達到能在20 ~30 秒鍾內正確佩戴完畢。
10.未脫離災區,嚴禁摘掉口具、鼻夾。
11.該自救器要求由專業人員進行定期檢查。
12.未遇險情,個人不得私自打開自救器。
13.如自救器外殼碰癟,取不出濾毒罐,仍可佩戴。
14.佩戴時,進入口中的空氣熱而幹燥,說明儀器在有效工作,是正常現象,嚴禁因吸入熱氣難受取下自救器。
15.該自救器隻能使用1 次。
二十六 測風工操作規程
1.下井前要準備好所使用的風表、秒表、溫度計、皮尺和記錄表格。並詳細檢查風表葉輪及開關是否轉動靈活正確,秒表啟停是否正常。
2.測風應在固定的測風站進行,在無固定測風站的地點測風時,要選擇斷麵規整,無空幫空頂,無障礙物,無淋水和前後10m無拐彎的巷道內進行測定。
3.回采工作麵的風量,應在進風巷和回風巷中,測定進、回風量。
4.局部通風機風量應由迎頭退回20m。用風表測定巷道的風量。計算迎頭風量,局扇的吸入風量,可測局扇前後10m的風量的差值(Q供--Q回),得出局扇的吸入風量,也可用皮托管配合微壓計,在距局扇不小於30m的風筒內測速壓,同時測不定期空氣濕度和大氣壓力,計算得出空氣重率,最後計算求得風速和風量。
5.測量風速有近似和精確二種測量方法,其方法如下:
(1)用煙霧近似測量法,在風速低於0.3/s的地區和巷道內或檢查密閉及采空區漏風時,可采用煙霧近似測量法,一人站在上風側某點放出煙霧,另一人持秒表站在下風側,相距3—5米處,打開秒表記下煙霧流動這段距離所需時間T(s)。用煙霧流動的時間,除煙霧流動的長度,算出最大風速。再乘以0.8—0.85係數即為平均風速V均(m/s),即
V均= K•L/T
式中L----巷道長度,m;
T-----時間,s
k-----校正係數,一般為0.8—0.85。
(2)用風表精確測量法:采用風表、按測量風速的範圍,可分別選用低速風表(測量0.3—0.5m/s),中速風表(0.5—10m/s),高速風表(大於10m/s)。
風表移動的路線:可采用折線法(六線法、四線法)或定點法測風。采用定點法測風時,布點要均勻,巷道斷麵在10m2以上的布24點,每次測120s;10m2以下至6m2,布12點,測60s(巷道斷麵在6m2以下的宜用折線法)。
采用折線法測風時,移動速度要均勻,不能時快時慢。
根據單位時差是風表的轉速查對風表的校正曲線(或校對風速的直線方程式),換算出真實的風速。
6.測風開始前應先關閉風速計數器,將指針回到零位或記下初始數,待風表運轉30s後,再開動風速記數器開始測量風速。
測風員持風表姿勢可選用迎麵法、側身法和改進法中的任意一種,采用迎麵法測得的平均風速應乘以1.14的係數,采用側身法時,測得的平均風速應乘以小於1的校正係數。側身法測風時校正數k=s-0.4/s的查用表,可參照下表。
斷麵S(m2) 2 3 4 5 6 7 8 9
校正係數(k) 0.8 0.87 0.90 0.92 0.93 0.94 0.95 0.96
7.測風時風表一定要與風流垂直,特別是在傾斜巷道中,更要求風表和風流垂直度偏差不得大於10°。
采用迎麵法測風時,手向迎風方向超前伸出0.6-0.8m,然後在巷道同一斷麵中作勻速移動,巷道斷麵在6m2以上時,采用六線法,6m2以下時,采用四線法。
兩人測風時持秒表人每5s發出信號1次,每次測風時間不少於1min。斷麵在7m2以上時,不少於100s。
同一斷麵測風時,其測量次數不得少於3次,每兩次的讀數誤差不得超過4%,求其3次平均值,當誤差超過4%時,必須重新測,然後求其平均值。
8.測風地點的選擇和建立,主要測風地點都要建立固定測風站,測風站的長度不得小於4m,前後10m內沒有拐彎、障礙物及風流彙合和分支,臨時測風站,也要選擇一段較為規格,斷麵無變化支架完整的巷道,主要測風站應保持四壁光滑(砌镟用水泥砂漿抹麵),木支架或金屬支架的巷道中,要用磚石壘砌或用木板釘出4m以上光滑麵,測風站兩端需設引風斜麵。
9.當巷道風速小於0.3m/s時,可用煙霧法測風。在一段(10m或5m)斷麵規正、無彎曲的巷道內進行, 相距5-10m,取0.8的係數計算平均風速。
10.每次測完風後,對測定的數據都要進行分析核對,如出入過大要查明原因,並記錄手冊,同時要向主管人報告情況。
11.測風時應注意下列安全事項:
(1)在巷道測風遇有車輛通過時,要躲到人行道側或安全地點,待列車通過3-5min後,風流穩定後,再開始測風,否則車撞傷人和測風不準。
(2)在架線電機車巷道測風時要注意風表與架線保持至少100mm以上的距離,防止觸電。
(3)在臨時測風站測風時,要注意觀察頂板和支護情況,防止頂板落石傷人。
12.嚴格執行下列測風規定:
(1)全礦井采、掘工作麵和主要用風地點進行旬、月測風,每10天進行一次測風,月末對全礦進行一次全麵測風。並要根據實際需要隨時進行測風。每次測風結果,都要填寫在測風地點的測風記錄牌上和測風記錄手冊上,記錄的內容包括:斷麵、風速、風量、溫度、有害氣體含量、測風員姓名及日期。
(2)旬、月測風的數據,除將測得的結果填寫記錄簿上外,應及時填寫報表,同時報送礦有關部門,上報測風報表,需經礦總工程師審閱並簽字。
(3)每次測風的數據,都要做到記錄牌板、記錄手冊、測風台賬、報表四對口。
(4)使用中的風表,必須每6個月校正一次,經過修理的風表,也必須校正,並製出校正曲線,隨表使用。
13.測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14.測風數據真實準確,不按規定程序要求測風,使風速、風量超標或低於標準,測風數據不準確,報表數據不真實,使領導決策失誤,帶來嚴重的事故隱患,發生“一通三防”事故。
二十七 火區觀測工作業操作規程
1.火區檢查員必須經過培訓,應掌握瓦斯檢查、測風、測壓、測氧及測定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氫的技術,熟悉通風係統,懂得必要的安全知識。
2.帶齊瓦斯檢定器、各式風表,一氧化碳檢定器、測壓儀器、溫度計、尺子、記錄簿等。檢查並保持所用各類器具完好,不合格的器具不準帶下井。下井必須攜帶自救器。
3.檢查火區及可疑發火的地點時,必須2 人同行,並且進入檢查地點後,應先檢查風流上風側的瓦斯及一氧化碳濃度,然後逐步檢查下風側,按順風方向進入檢查區域。進入火區後,2 人應相隔一定距離(5 米左右),邊檢查邊進入,並根據平時資料確定檢查方式(即是一步一檢查還是幾步一檢查),禁止不經檢查直接闖入;當發現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退出,並設好柵欄、設置警標,同時彙報有關領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對於采空區密閉、廢棄巷道、盲巷等,應以檢查甲烷、二氧化碳為主;當溫度達到35 攝氏度以上或聞到火災氣體時,以檢查一氧化碳為主。對於未滅的火區,高溫點及已熄滅的火區,以檢查一氧化碳為主。火區密閉要檢查牆溫、氣溫、水溫及各種氣體濃度的變化,重點掌握一氧化碳濃度的變化。
5.檢查時,發現有人工作的地點或回風流中一氧化碳濃度超過24ppm 時,要將人員撤出,在適當地點設好柵欄,並向通風區及礦調度室彙報。
6.高冒地點應掛牌管理,按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要用長把工具。發現溫度高於常溫且有上升趨勢或有微量一氧化碳時,應增加觀察次數,並向有關領導彙報,以便采取有效措施。
7.應每月填寫反映火區檢查情況的“火區檢查日誌”,重點情況記入“火區卡片”,填繪火區示意圖。連續檢查時,當班檢查的情況應向下班交接清楚。
8.帶入井下的一氧化碳檢定器應符合下列標準
(1)檢定器唧筒活塞嚴密不漏氣,拉推潤滑正常;
(2)檢定器在有效期內;
(3)溫度計完好準確。
9.測定一氧化碳時,應在欲測地點先推拉活塞3 ~5 次,以清洗取樣唧筒;然後再抽取氣樣,並迅速將錐形閥杆打到45 度關閉位置,離開取樣地點到安全地方;破開檢定管兩端,將其低濃度端插入唧筒膠座,將閥杆打到垂直位置,然後按檢定管說明書所規定的時間推動活塞,使氣體均勻地通過檢定管。根據變色環的位置直接讀出一氧化碳的濃度。
10.根據被測氣體中一氧化碳濃度選取合適的檢定管。如果一氧化碳濃度高於檢定管上限,可以先稀釋氣體,然後再將結果擴大同樣倍數即為被測氣體中一氧化碳的真實濃度;如果一氧化碳濃度低於檢定管的下限,則可增加送氣次數,或用一支檢定管連續測幾次,將結果按送氣次數縮小相同的倍數或除以測量次數,即為被測氣體中的一氧化碳真實濃度。測量時,要盡量避開放炮時間,防止炮煙中一氧化碳幹擾。
11.用球膽采取氣樣時,下井前要檢查保證球膽不漏氣、吸氣球完好。
12.取樣前必須將球膽中的氣體排出,特別是原來盛過較大濃度的有害氣體時,應用新鮮空氣將其衝洗幹淨。
13.取樣數量以充滿球膽為宜,應避免氣體太多、壓力太大鼓破球膽。
14.采樣後,應將球膽口綁紮牢固,以避免漏氣,並及時將氣樣送通風化驗室進行化驗,自采樣到化驗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0 小時。
15.井下采樣要2 人同行,進入采樣地點前,應首先檢查甲烷,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濃度,超限時禁止進入;如不超限,進入采樣地點後,應再檢查頂幫支護情況,安全狀況良好時才可采樣。
16.利用調壓氣室進行采空區均壓時,氣室內外的壓差可用膠皮管配合U型水柱計或傾斜壓差計直接測量。
17.火區下開采的工作麵,利用局部通風機、調節門等設施調壓時,要定時測量工作麵進出風量、進回風巷內調壓門內外壓差,並及時調節窗口風量。
18.監測點應選擇在有浮煤、被壓酥的煤柱等可能自燃的地點,(如采煤工作麵的回風巷、運輸巷和停采線、煤巷的高冒區等),采掘過程中有漏風和可能積熱的地點,以及有丟失煤的采空區密閉內。
19.測點應盡量布置在標高較高處、主要漏風通道中壓差最大位置處。
20.敷設管路時應盡量使路徑短、少拐彎,以便減少阻力,防止曲線破壞。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1)所選路徑應在行人少、支護完好的巷道內,防止管路被破壞。管路穿過風門牆體時必須打孔;
(2)所選路徑溫差變化幅度要小,在溫度急劇變化的地點要在溫度低的一側設置除水器或其他設施,標高差較大的斜巷(或立井)應在底部設置除水器;
(3)接管箱、除水器、采樣箱的接頭要嚴密不漏氣,且安設位置應與人體高度相適應。
21.管路吊掛要整齊有序,2 條以上的分散管路應設置管夾板,以便於檢查和維修。
22.管路敷設完畢後,從地麵化驗室到井下各測點,整個係統要進行統一編號,並用壓氣檢查管路順序是否混亂,亂的要及時調整。每一條管路安裝完畢後,必須在測點釋放標準氣體,詳細地記錄管路負壓值、氣體傳輸時間,並和地麵儀器分析的數值進行比較,管路傳輸損失應在允許的誤差範圍內;否則應進一步檢查管路的氣密性。
23.應檢查管路的漏氣、堵塞、破壞等情況。檢查管路的漏氣和堵塞有以下2 個步驟
(1)當地麵壓力表負壓值突然降低時,說明管路出現了斷路漏氣現象;壓力表負壓值增高時,說明管路發生了堵塞;
(2)通過地麵壓力表變化找出故障管路後,應攜帶負壓表對井下管路逐段進行檢查,查出故障的具體區段和地點。
24.管路發生故障後,要及時進行處理。管路斷開或接頭漏氣時,要接好或密封;發生水堵時,要用空氣壓縮機加壓空氣吹有故障的管路(先用低壓吹3 ~5 分鍾,後用0.3 ~0.5 兆帕的壓力吹,一般吹20 分鍾),除水後要複查管路的氣密性。
25.應經常檢查管路係統,定期打開接管箱、除水器,排除積水。
26.在運輸大巷中工作時,應時刻注意來往車輛;束管橫過架空線時必須先停電,後工作。
27.進入工作地點要先檢查頂幫支護的安全情況,有隱患應立即排除。
28.禁止進入盲巷工作。在微風巷道或密閉前工作時,必須先檢查瓦斯、二氧化碳濃度,在濃度不超限時,方可進行工作。
29.根據儀器記錄紙上描出的氣體高峰值,按檔次換算成氣體的實際濃度,並準確地填入記錄表內。
30.根據記錄表內的數據,每天在坐標紙上描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氣等氣體濃度的變化曲線。
31.對放炮地點的炮煙影響、高濃度二氧化碳對一氧化碳的幹擾等,要根據該處一氧化碳有無上升趨勢進行正確判斷,防止誤報;必要時可用色譜儀進行分析對照。
32.定期對井下各測點的氣體變化情況進行分析,每月要有專門小結,發現問題及時向工區值班領導彙報,確定有發火征兆時,向礦有關領導彙報,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理。
二十八 自救器工作業操作規程
1.自救器工負責管轄範圍內自救器的收發、保管、檢查和維修。
2.收發自救器時,要輕拿輕放,嚴禁碰撞;收回的自救器要擦幹淨,並進行外觀檢查,放回原處。
3.自救器由礦集中管理,實行專人專用,對號發放。
4.對在用的自救器應逐台建帳、登卡,即記錄自救器的出廠日期、編號、檢查日期、檢查內容、檢查結果、使用者的姓名、開啟原因,使用效果等。
5.對使用過的自救器要及時注銷並補充。凡封條破壞或已開啟過的自救器,無論使用時間長短,都應報廢;未使用過的自救器,存放時間長達5 年以上的,也應予以報廢。
6.自救器不得和易燃易爆品放置在同一庫房內。自救器庫房必須通風良好,整潔幹燥,不得有腐蝕性氣體或蒸汽。庫房中的自救器應避免放在日光直射或其他熱源直接輻射的地方。
7.交接班時,要把自救器使用情況、損壞程度交接清楚。分管的自救器帳、卡、物必須相符。
8.各礦收到廠家發來的自救器後,必須在一個月內由自救器工配合供應部門對外觀(包括銘牌、出廠日期和標重)、氣密性和稱重(僅指過濾式自救器)進行驗收,發現產品不符合標準時,應及時與廠家聯係退換。
9.過濾式自救器的稱重檢查應使用經過校正誤差不超過士1 克的天平,增重超過10 克的自救器應予報廢。
10.使用ZJ 型氣密檢查儀檢查過濾式自救器氣密性時,要求在15 秒內壓力計水柱下降不得大於8毫米;用60 ~65 攝氏度溫水檢查時,不得有冒泡漏氣現象。否則要更換膠圈或進行維修,以保證氣密合格。
11.在60 ~65 攝氏度溫水中進行隔絕式自救器氣密性檢查時,自救器浸入水中出現連續冒泡,或浸入水中一分鍾內(10 秒後開始計數)斷續冒泡超過8個的,要及時進行維修。1 年內,經檢查低於8 個泡的,可不進行氣密性維修;期滿1 年時,都要及時維修。
12.用溫水檢查自救器後,必須把自救器擦拭幹淨。
13.使用的氣密儀必須經過調試、檢查,要求儀器係統本身是氣密的。
14.氣密儀的工作壓力範圍為(480 ~520)×9.81 帕,檢查自救器時,可將壓力計水柱提高到540 毫米。封壓後10 秒鍾,水柱保持不動時,則認為氣密儀調試合格。
15.將被試自救器放入氣密儀的工作室中。如果檢查過濾式自救器,須預先在工作室裏放置隨機附帶的L 形填塊。
16.蓋上氣密儀封蓋,扣上封壓鉤,同時按秒表計時,10 秒鍾時,記下壓力計水柱高度;5 秒時,再次記下壓力計水柱高度。對於過濾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後的15 秒鍾內壓力計水柱下降不超過8 毫米,則認為氣密合格;超過8毫米或壓力計水柱高度未達到470 毫米的,則認為氣密不合格。對於隔絕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後的15 秒鍾內壓力計水柱下降不超過30 毫米,則認為氣密合格;超過30 毫米或壓力計水柱高度未達450 毫米,則認為氣密不合格。為提高檢查效率,封壓10 秒鍾後,若壓力計水柱停留在480 毫米以上某一高度不動,則認為自救器氣密合格,不必再觀察後15 秒鍾。
17.氣密合格的自救器可以繼續使用;氣密不合格的自救器必須進行處理。
18.被檢查的自救器應處於氣密儀檢查場所2 小時後,才能開始檢查,檢查時環境溫度的波動不應超過2 攝氏度。
19.被檢查的自救器及氣密儀應避免日光直射或靠近暖氣熱源,檢查場所應盡可能避免有過堂風或受抽、排氣設備影響。
20.被檢自救器上的煤粉和髒物應擦掉,不允許煤粉和髒物等落到密封環和托盤上,以保證氣密儀係統的可靠密封。
21.若扣上封壓鉤後,壓力計水柱很快下降到400 毫米以下,說明自救器大漏氣;如懷疑氣密儀係統本身的氣密性,可換用庫存不漏氣的自救器作對比試驗,不可冒然調整氣密儀。
22.使用氣密儀時,加壓(扣封壓鉤)、卸壓(鬆開封壓鉤)均應緩慢地進行,切不可猛扣、快放,以防止水濺到工作室裏,使機件受損。
23.檢查自救器時,若發現壓力計水柱有上升現象,說明橡膠密封環質量不好;如在後15 秒鍾內壓力計水柱上升高度超過4 毫米,則橡膠密封環應予更換。
24.壓力計刻度管裏出現水泡時,表明壓力計缺水,應注水後再用。
25.自救器檢查完後,應立即取出,不可長時間放在氣密儀工作室裏加壓。
26.對氣密處於不合格邊緣的自救器,應進行複查。
27.對氣密不合格的過濾式自救器,應在經校正誤差不超過±1 克的天平上稱重,增重不超過10 克的,密封後可繼續使用。
28.為了尋找漏氣部位,可用直觀方法尋找,也可用毛筆沾濃度適當的肥皂水在自救器被加壓30 ~60 秒後塗抹於可能漏氣的部位進行檢查,冒泡處即是漏氣處。此法同樣適用於隔絕式自救器。
29.使用氣密儀檢查隔絕式自救器時,如果在後15 秒鍾內壓力計水柱高度下降,15 ~30m m ,屬小漏氣,仍屬氣密合格,但應將漏氣處用錫焊封閉;如在最後15 秒鍾內,壓力計水柱下降30 ~50m m ,屬中等漏氣,經試驗還未失效的,補漏維修後可繼續使用。
30.要詳細記錄修理過的自救器的損壞與修理情況。
二十九 通風木工作業操作規程
1.工作前應把需用工具、材料準備齊全。
2.風門扇用單層或雙層木板製成。單層木板厚度不小於35 毫米,木板接縫必須采用錯口接法,錯口寬度不小於20 毫米;雙層木板門中間要加襯墊。
3.風門扇要穿帶,上下兩條門帶規格要相同、平行不歪扭,且距門扇上下兩頭均留有一定間距。
4.風門扇安裝使用前要加裝鐵門帶(大型風門扇可到井下現場組裝),即要與木門帶平行地裝2 條規格相同的鐵門帶,鐵門帶應長於木門帶,靠門軸的一端應伸出一定距離,並卷成折頁式圓筒。
5.風門扇必須進行防腐處理。
6.電鋸、電刨必須由經過技術培訓且考試合格的人員操作。工作時,應思想集中,確保安全。
7.應掌握木工房備有的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8.烘幹木料時,不得脫離工作崗位,應經常檢查火勢及木料幹燥程度,幹燥後即速取出。
9.禁止在木工房內吸煙、生火爐;特殊情況必須生火爐時,要製定安全措施,並報上級批準。
10.木工房的材料要擺放整齊,工作完畢後,雜物要清掃幹淨,特別是火爐周圍,離開前應有專人檢查,火爐熄滅後方可離開。
11.安裝、維修風門前,必須檢查巷道頂板情況,做到安全施工。在主要運輸巷道中安裝維修風門時,要注意來往車輛,必要時應先與有關單位聯係。
12.門框傾斜角度要符合要求,以保證安裝的風門開關靈活。
13.井下使用的風門、調節風門等必須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14.一般應關閉風門進行維修,必要時可摘下風門扇到安全地點維修,但禁止兩道風門同時打開。
15.維修風門時,要檢查電纜孔、管路孔是否堵嚴,凡不用的孔口及調節風窗口要及時封堵嚴密。調節風量窗口處應備有足夠的、合格的調節板。
16.拆除回收風門、木板牆、調節風門等木製品時,必須先檢查巷道安全情況,應在安全情況下回收。
17.木板、門框及立柱上的鐵釘要全部拔出,無法拔掉的必須打平,防止刺傷人。
三十 風筒修理工操作規程
1.使用縫紉機紮風筒:
(1)電動縫紉機必須安裝合格,防止漏電傷人;
(2)使用縫紉機必須經過學習,熟練一段時間掌握機器性能,才能獨立工作;
(3)在使用縫紉機前,先檢查各部件是否完好,用腳踏板試車,轉動是否靈活;
(4)使用前各油眼都適當注油並且在使用中也要隨時加油;
(5)要隨時注意上下線的均勻,不許戴手套,手指距離機針必須2寸遠,要掌握一定轉速,以免紮手;
(6)如出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處理,故障處理好後,才能使用;
(7)修理縫紉機拆卸機頭,不要丟失零件;
(8)交接班前,把機器擦淨,發生故障本班處理不好時,要詳細向下一班交待清楚,以便繼續處理。
2.粘補風筒:
根據破口大小裁剪初丁,把破口補丁擦淨,然後用砂紙打磨幹淨後再塗上膠漿,經過一定時間(以晾幹為準,補丁以圓形為好),再進行粘補,膠粘後用木手錘砸實,確保粘結實嚴密,保證質量。
3.改做三通、風筒及過渡節。
(1)根據改做風筒直徑大小尺寸(由大直徑改小直徑),用標準尺量好劃線,然後再裁剪,裁剪時要注意平直,以免風筒直徑粗細不均;
(2)做彎頭及三通,各角度要圓滑,消滅直角彎,粘結口要均勻,防止直徑粗細不均,三通規格一般為 1.75×0.65m;
(3)做過渡節,要保持一定長度,一般長度以3m為好;
(4)存放新舊風筒,應按規格尺寸分別碼好存放指定地點,並寫好標誌,以免用時誤事;
(5)焊接風筒圈時,按焊接規程操作,注意安全,防止碰傷手腳。
4.晾曬和運送風筒:
(1)裝卸塑料風筒和鐵風筒或膠皮風筒,要注意鐵絲劃手、紮腳和劃眼事故,回收舊風筒時,要逐一挑選取,能修的和不能修的要分開,並按不同規格存放;
(2)晾曬、衝洗、清掃風筒時,必須戴口罩,防止煤岩塵吸入體內,風筒必須晾幹或吹幹才能粘補和貯存。
5.其它事項:
(1)應準備一台局扇(4KW以下)做吹幹風筒用;
(2)準備一套縫紉機修理工具如下:鉗子一把,8in台鉗一個,手鋸一個,手錘一個;
(3)風筒修理室內禁止使用火爐取暖,若必須時,采取安全防火措施,經有關單位批準後方可使用,下班無人時,將爐火熄滅;
(4)必須備有滅火器材(滅火器、砂袋等)做好防滅火工作;
(5)保持室內清潔,搞好環境衛生,清除堆積雜物;
(6)建立健全風筒領發手續和製度,做到計劃供應,防止浪費。
三十一 風門密閉工操作規程
1.砌築風門密閉的地點,必須根據下列規定進行選擇:
(1)盡量避開動壓區;
(2)巷道的頂幫應具有堅硬、並且未遭破壞的煤或岩石;
(3)離巷道的交叉處的距離不少於5m;
(4)風門密閉內外各5m內支護要完好,無片幫、冒頂,密閉前5m內無雜物、積水和淤泥。
2.按工作計劃或施工通知單要求進行施工,施工人員必須對工程地點、類別、規格、質量、數量要清楚,並且了解安全注意事項。
3.牆垛掏槽時要用釺子或手鎬掏槽,一人操作,其它人撤至安全地方。掏槽時必須見硬底、硬幫,與煤岩接實,作業時必須按下列規定執行:
(1)在有架空線地點放頂時,要先停電,掛好寫有“有人工作不準送電”警示牌,並設好臨時地線,工作完畢立即摘下警示牌,取下臨時地線,接通電源,以防觸電。
(2)停電後用木板等物把架空線保護好,並打好臨時支柱。
(3)當有電纜、信號線、水風管路等,盡量放下,再用木板、溜槽等嚴加保護,以防破壞,完成工作後將其恢複原樣。
(4)放下高壓電纜,事先和負責部門取得聯係,確實加以保護好後方能施工。
(5)拆镟時必須在有經驗的老工人的指導下,另有2人互相協作,拆下的料石能複用的碼放整齊,不能用的裝車運走,要邊拆邊摘下浮矸等,架好臨時支護,嚴防頂板冒落傷人。
4.穩框順序:
(1)首先修整門框,上下坎平行,兩框平行,坎框互成直角。
(2)先穩下坎,盡量保持坎的完好,下坎在軌道正上方,軌道需嵌在下坎槽內,下坎的上平麵不能高出軌麵10mm,然後安裝門框和上坎。
(3)穩框電動機根據該處風壓及風門規格大小,門框要有朝順風方向的傾斜度以80—85度為合適,其實際做法是:從門上坎往下垂鉛(錘)距下坎間距範圍, 0.9×1.2m的為80—100mm;1.2×1.5的為100—120mm;1.6×1.8m的為120—150mm。
5.風門牆的砌築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砌牆時必須掛線,牆麵平整(1m長度內凸凹高差不大於10mm,料石勻縫除外),無裂縫(雷管腳線不能插入),無重縫、空縫,四周要抹出100mm,風門牆垛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築,嚴密不漏風(手觸無感覺,耳聽無聲音),牆厚一般為480—800mm,上坎以上垂直厚度不得小於240—400mm;
(2)壘磚牆時必須灰漿飽滿,不得出現裂縫,料石牆空間要填好,用錘壓實,灰漿用瓦刀搗實。
灰縫要求:磚牆不許超過10mm,料石不許超過30mm;
(3)磚牆四周和門框附近用1∶3的灰砂漿,而中間部分用1∶4的灰砂漿砌築,壘料石牆水泥砂漿的比例1∶5。縫隙大的用碎石塞填(先填砂漿後塞填石渣);
(4)需要搭腳架時,一定要搭牢固,腳手板上不許堆放過多的材料,以防倒架;
(5)封頂時必須從兩邊向中間砌;
(6)調節風窗應按要求留在風門牆上方,安設可調的插板;
(7)風門處有水溝時,必須設反水池或擋風簾,安設好風門後要包邊沿口。有襯墊,四周接觸嚴密(以不透光為準,通車門底坎除外),門扇平整不漏風,門扇與門框不歪扭,防止透光漏風。
6.修砌風門時應注意事項:
(1)修砌時必須是拆一道壘一道,以防漏風;
(2)修砌時必須是先上後下,其高度超過2.1m時,要搭腳手架或登著重車進行,車要固定可靠。
7.臨時風門的建築要求:
(1)開工前必須詳細檢查工作地點的有害氣體和支護情況,在安全情況下進行掏槽,除頂板破碎、煤幫太鬆軟地點外都要掏槽;
(2)立柱(包括通天門框)要打得迎山有勁,風壓大時在背風麵門口以上要設橫梁(木梁或鐵梁),兩頭要鑲入棚檔或梁窩內;
(3)穩框電動機根據風門規格和風壓大小,傾斜度合適,一般為100—150mm(與永久風門同),要求門扇開到小於90°時能自動關嚴;
(4)釘板時必須由上往下釘,上下兩板壓茬的寬度不得小於10mm,其木板規格為厚15-25mm,寬150—200mm,長1.5—2.5m;
(5)風門四周及板縫必須用黃泥摻水泥(泥灰比 4∶1--5∶1)抹嚴不得漏風;
(6)在有溜子(膠帶機)的運輸巷中建板門時,要選擇頂幫支架完好,斷麵較大地點,門設在一邊,溜槽上留200-300mm高度的口,口上釘單層或多層布簾,門前後各2m溜子要有檔板;
(7)風門安裝後,要試驗檢查,要求門扇開關靈活,嚴密不漏風,不得有掃地刮道現象。
8.各種密閉的用途及施工要求:
(1)臨時膠布密閉:主要用於臨時控製風量或發生火災時,臨時擋煙、隔熱、降低外部的有害氣體等,其施工要求,在巷道中間及兩幫打上中柱和幫柱,釘上膠布(風筒布等),接茬處要重迭,四周插好壓嚴,防止跑風;
(2)臨時木板密閉:此種密閉的用途與臨時密閉同,但用的時間較短,其施工要求,在巷道中間及兩幫打上中柱和幫柱,然後用厚12—25mm,寬150—200mm的木板,由上往下重迭釘在中柱和幫柱上。在釘的過程中四周要接觸嚴密,木板密閉采用魚鱗及頂幫要用黃泥或黃泥摻灰(灰泥比1∶3--1∶4)抹嚴;
(3)沙袋防爆密閉:僅用於在瓦斯較大巷道內發生火災後,在建立永久密閉前,為了防止或減輕火區內爆炸的衝擊,其施工要求:將沙或土(土塊要小於10mm)裝入袋內(草袋、凡布袋、麻袋等),每袋重量不宜超過15—20kg,其重量適宜於人力運送,按巷道全斷麵,堆積長度不少於4—5m,在該密閉的外側,再打上3—4根貼牆柱,並用木杆卡實卡緊;
(4)防火磚密閉:適用於發火煤層采後封閉,密閉厚一般為3—5磚砌成厚度為360—600mm,用1∶3或1∶4灰漿砌築,砌築時上下層縫錯開,頂幫間隙用灰漿填實,牆麵要平整,必要時牆外抹厚20mm的灰漿,當巷道無水或出水較小時,密閉下部可不設泄水管,但密閉上部要設一條直徑為19—25mm的鐵管作為檢查、取樣測壓等,凡發火煤層,在密閉的上部另設一節直徑75—100mm帶法蘭盤或要有閘閥的長2—2.5的鐵管,
(5)永久性防水密閉,適用於采後石門,礦井主要巷道報廢後,隔風防火,其要求:內外牆各厚三磚,中間填以100-200mm灰砂漿,用1∶3或1∶4灰沙漿砌築,要求與防火磚牆同,當巷道出水較大時,密閉底部設順水管,在密閉的上部要設19—25mm鐵管和直徑為75—100mm長2.5—3.0鐵管各一根,作為檢查、取樣測壓、注水與灌漿用,這些管子平時要上蓋封嚴;
(6)黃土密閉:當巷道圍岩壓力較大,又不能進行壓力灌漿時應采用此種密閉,其厚度一般為600-800mm。密閉槽掏好後,打兩根中柱和幫柱,靠裏邊釘厚25—50mm木板,外邊要邊釘板邊鋪黃土、砸實或摻水,兩幫要填實,頂部要用泥堵實,必要時在密閉的上部下一根直徑19—25mm的檢查管,作取樣、測壓用;
(7)磚密閉:用於非發火煤層的采後封閉;
磚密閉牆厚一般為3—5磚厚,(砌成厚度為360—600mm)用1∶4或1∶5灰沙漿砌築,其質量要求與防火磚牆同。
料石密閉牆厚,底部為600—840mm,上部不小於300—400mm,當巷道出水較大時,密閉牆下部設反水池,上部設一根檢查管作為檢查、測壓用。
9.砌築各類密閉前的準備工作:
(1)替金屬棚子,用木支架替換密閉處的金屬棚子。
a.清理現場,退路暢通;
b.準備材料,根據巷道規格準備合適的支架材料;
c.在兩架棚子之間挖柱窩,盡量挖到實地。柱立好要用手扶住或用材料支撐牢固,嚴防柱倒傷人,擱梁時,必須二人同時進行互相照應,最後將梁子的兩端及柱子用材料背實。
d.回撤金屬棚子:先挖柱窩,當腿鬆動後,再把梁打掉,最後把腿撥出。
(2)掏槽:
a.清理現場,退路暢通;
b.要回棚子的地點,前後支架必須完好,否則要先修好或打好托棚,如果把梁打掉後有冒頂危險時,應先打托梁托住,或在其附近支架上打探梁將頂板矸石托住,再掏槽到實體,進行砌築,當密閉壘到一定高度時或一幫壘到實茬後,再小心把托梁或探板回掉,刷頂到實茬或邊刷頂邊砌築。
10.砌築密閉牆必須注意下到事頂:
(1)開工前和班中要隨時檢查工作地點的有害氣體,在不超限時施工;
(2)砌築的技術操作和要求與風門牆同;
(3)壘牆時,如果底部的碎矸子需用灰漿灌填,再鋪一層灰漿而後砌築;
(4)施工中對頂幫的煤岩隨時鑿掉浮矸,不使已鬆動的煤岩留在密閉四周,影響密閉的嚴密性;
(5)密閉牆有特殊需要時,應仔細塗抹牆麵,當風壓較大時,暫不封口,24h幹燥後再全部封口;
(6)密閉砌好後,密閉外空茬處要架好棚子,上頂插嚴背實,牆外5m支架要牢固完好,距巷道交叉口0.5—1.0m處砌好正規棚欄;
(7)密閉砌好後要掛上驗收牌、檢查箱、柵欄上揭示警標。
11.拆除密閉牆的注意事項:
(1)拆除密閉工作要按“拆除密閉措施”的技術安全規定施工。需要處理瓦斯通風時,必須製定專項排放措施報批並認真貫徹落實,由救護隊員進行作業;
(2)拆除密閉前,必須備足封閉用的材料和一切工具;
(3)拆除密閉時,應先從頂部拆一小孔或打探眼檢查內部情況,如無湧水、無瓦斯超限時,方可拆除。
拆除火區密閉時,還需要檢查一氧化碳、溫度、氧氣等情況,符合滅火條件後方可拆除,這些拆除工作,由救護隊執行。
12.密閉工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否則:
(1)會導致牆體歪斜、倒塌,造成傷人事故;
(2)造成風門關閉不嚴和關閉不靈活,導致漏風和風量不足,造成“一通三防”事故;
(3)造成密閉牆體不結實,跑風,漏風,導致密閉發火;
(4)在以後的注氮、灌漿工作中,會導致密閉氮氣泄露、跑漿和坍塌事故,為防滅火工作帶來安全隱患。
三十二 測塵工操作規程
1.準備工作:
(1)儀器外表要清潔,附件要整齊;
(2)蓄電池的電壓、電量要達到要求;
(3)要檢查電鍵或旋轉按鈕(包括校正開關等),使用靈敏、可靠。
2.作好所要測塵地點的計劃、采樣數量安排。
3.要認真地稱量采樣濾膜。用塑料鑷子取下濾膜兩麵的夾襯紙,將濾膜輕放於分析天平上進行稱重,然後記下所稱數據,並編好號碼,再輕放入濾膜盒內,上緊盒蓋,不得使濾膜有折皺。濾膜夾之間不得有縫隙,如果使用光電測塵儀(鎮江產),要有足夠用的濾膜紙帶。
4.下井時帶全儀器儀表、工具記錄本等。
5.井下進行過程中,將儀器隨時攜帶在身,嚴禁碰撞、擠壓等,不得讓他人代拿和擺弄。
6.使用稱重測塵儀操作規程
(1)掌握所測粉塵的性質和工作場所的情況,注意觀察頂板及運輸等情況,保證測塵過程中的人身安全。
(2)將測塵儀固定在塵源的回風側,粉塵擴散較均勻的地點,距地麵1.5m高的呼吸帶。具體位置的選擇,按照煤炭部部頒標準《粉塵濃度和分散度測定法》中有關規定執行。
(3)對連續性產塵作業地點,應在生產達到正常狀態5min後進行采樣,對間斷性產塵作業,要在工人作業時采樣。
(4)采樣時先用2個裝有濾膜的采樣夾(未稱重的濾膜即可),調節好調節器所需流量(一般在15—30L/min,流量計應半年校正一次),並檢查有無漏氣,然後取出準備好的濾膜夾,固定在采樣器上,采樣器的受塵麵必須迎向風流。
(5)開始采樣,立即記錄采樣起始時間,采樣中注意保持流速的穩定,並估計濾膜上的粉塵增重(一般在1—20mg,不應小於1mg),來決定采樣時間長短(但一般不少於10min),采樣完畢,立即記下終止時間,同時要詳細記錄采樣地點、作業工序、樣號和流速及防塵措施等。
采樣持續時間可按下列式估算,即
T=1000W/(CQ)
式中T—采樣持續時間,min;
W—粉塵應達到的增重量,mg;
C—預計作業麵的粉塵濃度,mg/m3;
Q—采樣時的流量,L/min。
(6)采樣後,將濾膜固定圈取出,受塵麵向上,迅速放入采樣盒內,帶回實驗室稱重、分析。
(7)采樣後的濾膜被汙染或粉塵失落時,重新采樣。
(8)采樣前的濾膜應置於幹燥通風處,避免受潮,采樣後應將濾膜放在幹燥器內幹燥2h後,再用電光分析天平稱重。以後每隔30min幹燥和稱重一次,重複操作,直至相鄰兩次重量差不超過0.1mg為止,並記錄所稱重量。
(9)計算:可根據下式來計算所測地點粉塵濃度
C=(W2-W1)/(QT)×1000
式中C—空氣粉塵濃度,mg/m3;
W2—采樣後濾膜重,mg;
W1—采樣前濾膜重,mg;
Q—采樣時流量,k/min;
T—采樣持續時間,min。
7.使用光電測塵儀操作規程
(1)使用光電測塵儀時,檢查儀器內部電池的電壓,當電池電壓低於使用電壓時,按要求進行充電。
(2)校正儀器的采樣流量和采樣時間,並按儀器的使用說明進行調整。
(3)采樣開始時間和采樣地點同其他測塵儀一樣。
(4)測塵時,儀器的進口必須迎向風流。
(5)測塵時,每個測塵點連續測定數據不少於3個,取其平均數值。
8.注意事項:
(1)采樣合成纖維濾膜作濾膜,采樣地點粉塵濃度不小於100mg/m3時,用直徑40m2的平麵濾膜,最大增重不得超過20mg,粉塵濃度大於100mg/m3時,用直徑75mm的漏鬥形濾膜。
(2)濾膜不耐高溫,在55℃以上的采樣現場,不宜使用。
(3)濾膜除油:當采樣現場(岩巷掘進使用風鑽)空氣中有油霧時,應將濾膜用Ny-120溶劑油(或Ny-90溶劑油或航空汽油)浸洗脫油後,再稱重。
(4)所使用的測塵儀器必須經煤炭部門指定的歸口單位鑒定、標校。
(5)能熟練掌握本單位正常使用的所有測塵儀器及附件的性能、用途和操作方法。
(6)測塵人員必須能夠熟練地使用電光分析天平。所使用的電光分析天平,必須精確,並按計量部門規定,每年校驗一次。
(7)采樣上井後,要擦拭、檢修儀器,整理原始記錄,填寫台賬。
(8)旬末填寫好本旬粉塵測定結果報告表,月底做好本月粉塵濃度測定報告表。
(9)能夠熟練掌握粉塵分散度的測定方法和遊離二氧化矽(SiO2)的測定方法。
9.測塵工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否則:
(1)儀器遭碰撞損壞,導致測量數據不準確;
(2)導致測量數據不準確,報表不真實;
(3)導致領導對井下情況不了解,判斷失誤,未采取降塵措施,對現場作業人員的身體傷害。
三十三 井下局扇司機操作規程
1.局扇司機應專職或專人兼職,不管專、兼職人都必須經過學習,懂得局扇基本構造及電工基本知識,耳目健康,並經本規程考試合格,領有合格證者,才能擔任。
2.局扇遷移必須按有關規定執行。
3.局扇安裝遵照下列事項:
(1)局扇安裝前,安裝人員要檢查防爆性能(如防爆麵間隙是否符合規定,防爆蓋螺絲是否齊全、擰緊等),機殼是否完好,有無裂痕。進風口有否安全網罩,無問題時才能安裝;
(2)局扇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中,其吸風量必須小於全風壓供給該處風量,距回風口不得小於10m,以免發生循環風。局扇吸風端3m以內不準存放易被吸入的雜物;
(3)局扇安裝有風電閉鎖裝置。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在恢複通風前局扇和開關地點附近10m內,風流中沼氣濃度不得超過0.5%,方可開動局扇,其它設備才能送電;
(4)局扇安裝穩定,墊高要不小於0.3m,外沿距鐵軌不得小於0.7m。若需要吊掛時,必須用強度可靠多股的鐵絲綁栓牢固,以防掉落。
(5)電纜必須懸掛,符合懸垂弧度要求,吊掛在木製或鐵製電纜鉤上,禁止用鐵絲擰綁,懸掛點的間距不得大於3m,2根電纜的上下間距不得小於50mm。。
(6)電纜上禁止懸掛其他任何物件。
(7)局扇接頭後,應做10min以上的試運轉,檢查其運轉是否正常,試運轉後,在手把上標明反、正轉方向。
(8)局扇必須安消音器,否則不準投入運行。
4.局扇啟動前司機應作如下檢查:
(1)進風口前是否有易被吸入的雜物;
(2)安全網罩是否牢固,機體是否穩固;
(3)局扇與風筒的聯接處是否牢固;
(4)作小棍撥動葉片兩三圈是否靈活,有無卡住現象。
5.局扇啟動及運轉時注意事項:
(1)局扇應斷續啟動,不要一次啟動,避免風壓衝擊,風筒脫節或吊環墜落;
(2)局扇安裝地點有2台以上時,局扇與電磁開關要分清楚,或標清編號,以免啟動發生錯誤,2台局扇串聯時,須等1台局扇啟動運轉正常後,再開另一台,切不可同時開動;
(3)正常運轉後,檢查聲音是否正常;
(4)檢查機體是否震動或顫動;
(5)局扇開動10min後,一切運轉正常無問題時,方可離開;
(6)要經常檢查風筒,是否有脫節、擠壓、扭折、破裂、脫掛及漏風現象,並及時進行處理。
6.遇有下列情況時應緊急停機:
(1)無單相保護局扇,運轉時突然發生聲音變化,轉速減慢,發生異常聲音;
(2)電纜過熱或電機有焦臭味時;
(3)電機外皮溫度高出80℃;
7.停機注意事項:
(1)拉開電磁開關停止電機運轉;
(2)如檢修其它電器設備影響該處局扇運轉時,必須按停電工作時間停機,並事先報告調度室同意後,將工作麵人員撤出,設上柵欄或拉上繩掛上“禁止入內”的字樣警戒牌;
(3)如發生故障局扇突然停止運轉時,要立即通知用風地點人員撤出,撤到新鮮風流巷道中,並站好崗設置警標,防止人員入內,同時要向調度室報告情況;
(4)在使用局扇通風的掘進工作麵,臨時停工不準停風,避免瓦斯積聚,如果停風,必須撤出設備封閉;
(5)經常清理局扇吸風口附近的雜物,避免吸入局扇,影響供風。
三十四 瓦斯監測工作業操作規程
1.瓦斯監測工負責管轄範圍內的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的安裝、調試、維修、校正工作。
2.瓦斯監測工應將在籍的裝置逐台建帳,並認真填寫設備及儀表台帳、傳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記表、檢修校正記錄。
3.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填報簽名製度。
4.交接班內容包括
(1)設備運行情況和故障處理結果;
(2)井下傳感器工作狀況、斷電地點和次數;
(3)瓦斯變化異常區的詳細記錄;
(4)計算機的數據庫資料。
5.接班後,首先知通風調度取得聯係,接受有關指示。
6.對井下瓦斯變化較大的地區,要詳細跟蹤監視,並向通風調度彙報。
7.應每隔30 分鍾檢查1 次各種儀表的指示、機房室溫、機身溫度和電源、電壓波動情況。
8.應將本班的瓦斯變化情況於當天打印成報表送通風技術主管審查簽字。
9.與井下監測員協調配合進行傳感器的校正。
10.停電的順序是:主機→顯示器、打印機等外圍設備→不間斷穩壓電源→配電櫃電源。
11.送電順序是:配電櫃電源→不間斷穩壓電源→打印機、顯示器等外圍設備→主機。送電前應將所有設備的電源開關置於停止位置,嚴禁帶負荷送電。
12.進入機房要穿潔淨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將有磁性和帶靜電的材料、絨線和有灰塵的物品帶進機房。要經常用幹燥的布擦拭設備外殼,每班用吸塵器清掃室內。
13.應備有必要的工具、儀器、儀表,並備有設備說明書和圖紙。
14.按規定準備好檢修時所需要的各種電源、連接線,將儀表通電預熱,並調整好測量類型和量程。
15.隔爆檢查的步驟
(1)按國標“GB3836.1 —83 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檢查設備的防爆情況;
(2)檢查防爆殼內外有無鏽皮脫落、油漆脫落及鏽蝕嚴重現象,要求應無此類現象;
(3)清除設備內腔的粉塵和雜物;
(4)檢查接線腔和內部電器元件及連接線,要求應完好齊全,各連接插件接觸良好,各緊固件應齊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規格應一致;
(5)檢查設備絕緣程度。水平放置兆歐表,表線一端接機殼金屬裸露處,另一端接機內接線柱,勻速搖動表柄,若讀數為無限大(∞),表明絕緣合格;
(6)接通電源,對照電路原理圖測量電路中各點的電位,判斷故障點,排除故障。
16.通電測試各項性能指標的內容包括
(1)新開箱或檢修完畢的設備要通電烤機,經48 小時通電後分三個階段進行調試:
①粗調。對設備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調整和觀察;
②精調。對設備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調試、觀察和測試;
③檢驗。嚴格按照設備出廠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檢驗,通電要從問題處理完後重新開始計算。
(2)烤機完畢,拆除電源等外連接線,蓋上機蓋,作好記錄,入庫備用。
17.根據要求確定安裝位置和電纜長度。
18.設備各部件應齊全、完整,電纜應無破口,相間絕緣及電纜導通應良好,並備足安裝用的材料。
19.瓦斯校準氣樣的配製應采用煤炭工業技術監督主管部門確認的裝置和方法製備甲烷與空氣的混合氣體,不確定度應小於5 %。製備所用的原料氣應選用濃度不低於99.9 %的高純甲烷氣體。
20.設備搬運或安裝時要輕拿輕放,防止劇烈振動和衝擊。
21.敷設的電纜要與動力電纜保持0.3 米以上的距離。固定電纜用吊鉤懸掛,非固定電纜用皮帶或其他柔性材料懸掛,懸掛點的間距為3 米。
22.敷設電纜時要有適當的馳度,要求能在外力壓掛時自由墜落。電纜懸掛高度應大於礦車和運輸機的高度,並位於人行道一側。
23.電纜之間、電纜與其他設備連接處,必須使用與電氣性能相符的接線盒。電纜不得與水管或其他導體接觸。
24.電纜進線嘴連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徑和厚度要合適,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紮其他物品。電纜護套應伸入器壁內5 ~15 毫米。線嘴壓線板對電纜的壓縮量不超過電纜外徑的10 %。接線應整齊、無毛刺,芯線裸露處距長爪或平墊圈不大於5 毫米,腔內連線鬆緊適當。
25.傳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設位置要符合有關規定。安裝完畢,在詳細檢查所用接線、確認合格無誤後,方可送電。井下分站預熱15 分鍾後進行調整,一切功能正常後,接入報警和斷電控製並檢驗其可靠性,然後與井上聯機並檢驗調整跟蹤精度。
26.每7 天對監測設備進行一次調試校正。
27.在給傳感器送氣前,應先觀察設備的運行情況,檢查設備的基本工作條件,應反複校正報警點和斷電點。
28.送氣前要進行跟蹤校正,應在與井上取得聯係後,用偏調法在測量量程內從小到大、從大到小反複偏調幾次,盡量減小跟蹤誤差。
29.首先用空氣氣樣對設備校零,再通入校準氣樣校正精度,鎖好各電位器。給傳感器送氣時,要用氣體流量計控製氣流速度,保證送氣平穩。
30.定期更換傳感器裏的防塵裝置,清掃氣室內的汙物。當載體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時,如調正精度電位器,其測量指示值仍低於實際的甲烷濃度值,傳感器要上井檢修。
31.設備在井下運行半年後,要上井進行全麵檢修。
32.排除故障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應首先檢查設備電源是否有電;
(2)可用替換電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應一人工作,一人監護。嚴禁帶電作業。並認真填寫故障處理記錄表。
33.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規定對儀器進行充電。
34.每隔7 天對儀器的零點、精度、報警點進行一次調校。
三十五 安全監測監控維修工操作規程
1.分站應放置在便於人員觀察、調試、檢查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
2.分站和過渡電纜及各種傳感器之間的接頭一定要封閉在接線盒內,以免失爆。
3.分站和分站的電源、蓄電池不能置於地上,使用專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於300mm,供電電源必須取自供電電源的電源側。
4.分站和過渡電纜連接的接線盒固定在分站的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將電纜弄亂、拽斷等。
5.分站的蓄電池必須保持一定的電量,電網停電後,係統至少能夠正常工作兩個小時以上。
6.分站由專人負責,每天檢查、維護,發現問題立刻解決。
7.瓦斯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架)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壁不小於200mm,風速、壓差、溫度、一氧化碳傳感器應懸掛在能正確反映該點測值的地點。
8.每隔7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對瓦斯傳感器等進行一次調校,其它傳感器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定期調校,使各項指標符合規定。
9.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須將井下部分全部運到井上進行全麵檢修,檢查與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需要裝置停止運行時,須經主管領導同意,並製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10.使用過程中應保持傳感器清潔,確保儀器正常運行,嚴禁非工作人員擅自調校和拆開儀器。
11.對需要經常移動的傳感器、電纜等由專人負責,按規定移動,嚴禁擅自移動。
12.當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而切斷電器設備的電源後,嚴禁自動複電,隻有當瓦斯濃度降到《規程》規定以下時,方可人工複電。
13.嚴格按分站規定的配接表來接傳感器,不得超出配接表規定的數量。
14.各部件的可調整部分,已封膠的不允許拆動,必須做出調整時,要嚴格按部件說明書要求調整。
15.檢修完畢後,做好檢修記錄。
三十六 瓦斯斷電儀檢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1.瓦斯斷電儀的傳感器必須每7 天至少進行1 次調校,誤差在規定的要求之內。瓦斯斷電儀每月至少調校1 次。
2.維修後的瓦斯斷電儀的傳感器,要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定,並發給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3.使用的瓦斯斷電儀的傳感器,每年至少進行1 次檢定,檢定要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4.嚴禁在井下拆機帶電修理。
5.嚴禁非瓦斯斷電儀檢修工私自拆開修理、查看,儀器的保養、修理等工作,隻有瓦斯斷電儀檢修工才能進行。
6.新儀器投入使用前,要先進行檢查、標定,確認符合要求以後,方可投入使用。
7.瓦斯斷電儀的供電電源接線,必須取自被控製開關的電源側。
8.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使用和維護,非工作人員不得亂動。
9.標準氣樣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規定要求。
10.備齊維修、安裝所用工具、儀器、儀表以及設備說明書和圖紙。
11.電網電壓必須與瓦斯斷電儀電源電壓相同,電網電壓波動不超過±15 %。
12.備齊主機和附帶設備的連接線和維修中所需用的元器件。
13.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維修:儀器檢查→故障排除→修理→標定→登記備檢。
安裝:儀器檢查→登記→安裝→檢查質量→登記。
14.瓦斯斷電儀的調整(維修)、安裝
(1)對擬安裝(新購買或收回)的瓦斯斷電儀,應檢查其是否符合國標GB3836 —1983 《爆炸性能環境用防爆電器設備》的要求。還應保證儀器外形應無嚴重損傷變形,觀察窗、指示燈罩應完整無缺,所有緊固件不得有鬆動和失落。
(2)按說明書連接好儀器的電源線、傳感器和斷電執行器線。
(3)接通電源,對照電路原理圖,測量電路中各點的電位,判斷故障點,排除故障。
(4)瓦斯斷電儀送電後,如無異常情況,調節傳感器上調零電位器,回到“0 ”位,預熱30 分鍾,再繼續逐項檢查。
(5)調整“報警”點,可采用偏調法,具體操作如下:
①調節“調零”電位器,使指示值達到預設的報警點。
②調節“報警”電位器,使主機和聲光器報警,並發出紅色閃光信號和起伏的報警聲。
③調節“調零”電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反複調整幾次,直到調準為止,返回“0 ”位。
(6)調整“斷電”點和檢查複電功能,具體操作如下:
①調節“調零”電位器,使指示值達到預設斷電點,調節“斷電”電位器,使斷電燈亮(此時主機斷電接線柱用萬用表電阻檔測量常開點為“0 ”,常閉點為“∞”)。
②調節“調零”電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在低於報警點時,瓦斯斷電儀自動複電,斷電燈熄滅。
(7)調整、維修完畢後,裝機預熱等待進行校驗。
(8)保險絲和元器件損壞時,必須用相同容量、型號的代換。
(9)更換黑白元件時,要更換相應的補償電阻。
(10)電烙鐵應有良好的接地性能,以防漏電損壞集成塊。
(11)主機屬礦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維修時需保護好防爆結合麵。
15.瓦斯斷電儀的安裝
(1)將校驗完畢的瓦斯斷電儀裝車運至預定安裝地點、帶齊所需工具。
(2)瓦斯斷電儀的安裝可以參照“機電設備安裝工”的操作規程進行。
(3)瓦斯斷電儀的接線需要根據工作需要,參考接線圖進行連接。
(4)連接好以後,需進行一次工作測試,測試合格後,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6.瓦斯斷電儀的檢定應按國家計量JJG678 —1996 (催化燃燒式甲烷測定器檢定規程)的要求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定。具體操作如下:
(1)打開標準氣體瓶閥門,檢查瓶內氣體壓力及接頭氣密性。
(2)將被校驗瓦斯斷電儀調好機械零點,供電預熱30 分鍾。
(3)旋下探頭的黑元件罩,裝上帶有氣嘴的密封氣罩。
(4)調整好瓦斯斷電儀電氣零點,按瓦斯斷電儀規定流量用1.0 %中烷標準氣體校準3 次,使儀器指示值與標準氣體濃度一致。
(5)依次用1.0 %、3.0 %甲烷標準氣體校驗儀器的基本誤差,應分別不超過±0.1 %、±0.3 %。
(6)用1.5 %甲烷標準氣體校驗瓦斯斷電儀的報警、斷電誤差,不越過±0.1 %。
(7)以上項目校驗完畢後,關閉各氣瓶閥門。
(8)待回零後停電,拆除瓦斯斷電儀所有連線,上好護蓋。
(9)校驗完畢後,填寫維修校驗記錄。
17.瓦斯斷電儀的檢定條件可以參照“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修工”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18.填寫瓦斯斷電儀安裝記錄,並填入監控設備布置圖中。
19.做好交接班工作,瓦斯斷電儀台賬要清楚、實際。
三十七 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員操作規程
1.開機前必須檢查各設備連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線及時正確連接。
2.按照正確的順序開機:電源-〉UPS-〉調製解調器-〉交換機-〉顯示屏-〉服務器-〉工作站。
3.正確操作安全監測軟件,正確打印各類報表。
4.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改變參數及線路。
5.嚴禁將雜物堆放在工作台上,嚴禁機器無人運行。
6.按照正確的順序關機:工作站-〉服務器-〉顯示屏-〉交換機-〉調製解調器-〉UPS-〉電源。
7.正確填寫各項安全監測記錄。
三十八 通訊修理工操作規程
1.井上下電話應設置在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以便於通信。
2.檢修電話時,必須有安瓦員檢查氣體,20米內風流中瓦斯不得超出《煤礦01manbetx
》的規定,方可進行檢修,否則不得在井下檢修。。
3.通信電纜懸掛,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的要求。
4.電話分機與主通信電纜接線盒一定要封閉在接線盒內,以免失爆。
5.井下電話應每天通過調度台檢查、維護,發現問題立即解決,決不拖延。
6.熟悉井上下通信係統圖及通信電纜分配圖。
三十九 安檢員操作規程
1.熟悉掌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三大規程”、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安全技術措施、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指示、指令。
2.熟悉掌握分管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持證上崗,對分管區域各個環節,生產全過程,全麵認真仔細進行安全監督檢查,以巡檢或蹲點盯崗檢查的方式進行。
3.要腿勤、手勤、嘴勤,大膽監督檢查,不當老好人,要動尺動線,以數據和事實作依據,以理服人。
4.先對有人作業地點、危險性大的作業場所和存在重大隱患地點進行監督檢查。
5.每檢查完一個地點,把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和隱患記錄在檢查本上,及時向現場作業人員交待清楚,告訴班組長或跟班幹部,叫班組長或跟班幹部在檢查記錄本上簽字,並督促落實安全問題的解決和隱患的整改,消除現場隱患。
6.發生重大隱患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員,設好警戒牌,向礦調度室或安全科值班幹部彙報,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
7.發現“三違”立即製止,並向安全科彙報,下班後到安全科辦公室,按規定開罰款單,以消除“三違”和事故。
8.對安排的安全檢查“四定”,認真落實,下班前向安全科值班幹部彙報。
9.不準在井下睡覺,不準空班漏檢,以防監督檢查不到位,發生工傷事故。
10.按規定的彙報時間和次數,如實向調度室和安全科彙報檢查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和存在的隱患。
11.做好自主保安工作,防止自己出工傷。
12.發現安全生產事故,立即向調度室或安全科彙報,及時到現場調查了解,協助搶險救災,保護好事故現場,以防事故擴大。
四十 檢身工操作規程
1.檢身工要由工作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負責的人擔任。
2.檢身工上崗時,要嚴格按入井人員著裝,嚴禁穿戴化纖服裝上崗。嚴禁脫崗、串崗、睡崗。
3.檢身工要嚴守職責,嚴格檢身,時刻注意上、下井人員。
2.所有入井人員都要佩戴安全帽、礦燈、自救器,穿著規定的勞保服裝;否則不入入井。飲酒嫌疑者及攜帶煙草、點火物品者不準下井。嚴禁攜帶無措施的噴燈、氧、焊機入井。
4.檢修期間要嚴格按檢修措施執行,無入井證者一律不準入井。
5.嚴格檢查井口附近情況,禁止在距井口20米範圍內抽煙和設明火裝置。
6.發現升井人員盜竊國家財產和炸藥雷管者,要立即彙報保衛科進行處理,否則將會對國家和社會造成極大的危害。
7.外單位入井參觀學習人員必須要有礦派人帶領,並遵守有關規定,否則拒絕參觀,嚴防不法分子破壞。
8.配合其他工作人員,清理工作現場,保持工作環境清潔整齊。
四十一 支架工操作規程
1.支架工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和考試,持有合格證方準上崗操作。
2.支架的零部件,管路係統及其輔助設備,必須符合原設計要求,不得任意拆卸。
3.支架維護工要認真執行檢修製度,保證支架液壓係統完好,對損壞部件要及時檢修更換,支架出現漏液,竄液時要及時處理,不得帶病使用。
4.所有管路要懸掛整齊,不準壓、埋、擠、拆。
5.工作麵所有支架都要達到完好標準,否則支架工有權拒絕操作。
6.在工作麵發現損壞的零部件、液壓膠管要及時更換,換下舊的要及時回收,對解決不了的問題向班長彙報,不準帶“病”運轉,保證支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7.要檢查頂板情況,發現頂板破碎或有冒頂現象,要備足防冒頂材料,處理好後再移架,防止移架中冒頂過大造成歪架、咬架和倒架等現象。
8.清理好架間、架前和架箱裏的浮煤、浮矸和其它雜物,否則不準進行移架。
9.移架時要和四周人員發出移架信號,移架的下方和前方不得有與移架無關的其他人員。
10.有違章指揮的行為,支架工有權拒絕執行。
11.及時正確地移架,在采煤機割煤後,距采煤機滾筒3—5米時應及時移架支護頂板,在特殊情況下,如機道前嚴重片幫,頂板暴露麵積大,頂板破碎現象,應超前移架,支護頂板。
12.在移架時,應注意收好影響支架前行的千斤頂,在一般情況下降架時在頂梁與頂板之間保持在10—20厘米為宜,不宜降得太多,當頂板破碎壓力大時要采用帶壓移架,平移速度快,移架中頂板冒落處,要及時刹頂,使支架與頂板牢固接觸,保證升起後達到要求的初撐力,移架後升架順序分別是升柱,伸出側護板,用護幫板支護暴露頂板,升好支架。
移架操作:收片幫梁—兩相鄰支架推移千斤操作手把打在推溜位置—要移支架推移千斤操作手操作打到移架位置並依次降前後立柱—支架到位後及時將移架手把打到零位—將兩相鄰支架移架手把打到零位—前後立柱升—支架全部移完—拉後部溜子。
13.移架過程中,要利用側護千斤頂對支架進行微調整,支架與運輸機保持垂直,支架中心距保持在規定之內,移架步距保持在60CM,拉線移架使支架整齊成一條直線,支架頂梁與煤壁間的空頂距離符合作業規程規定以防采煤機割頂梁。
14.支架升起後一定做到接頂嚴實,不得歪斜,操作完成後各手把打到零位,嚴禁手把處於工作位置。
15.需要鋪頂網時,嚴防移架撕破網,移架後將網挑起,以防采煤機割網。
16.移架前為使支架移夠步距,移架千斤頂處的煤矸,一定要處理幹淨,防止因擠住千斤頂而使千斤頂收不到位影響移架步距或致使千斤頂彎曲,擠壞液壓管路影響移架。
17.當前梁壓力大煤層底軟,架子前傾時,為避免移架時底座下陷,所用單體或支柱將前梁支撐好抬腳前移,但必須要注意單體或支柱滑倒傷人。
18.在綜采工作麵內放炮時,需製定安全防護技術措施,經礦總工批準,放炮措施除執行放炮規定外,要求對支架管路,操縱閥及柱體表麵鍍層等部件,采取嚴格保護措施。
19.過斷層時,應按措施規定控製采高防止架間出現台階。
20.支架移不動或升不起時,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後移架,不要隨意更換管路或增大泵站壓力,以免損壞設備。
21.支架工必須站在架座上,麵朝推移方向,手握操作把,眼看前方,進行操作,不準後退式操作,不準站在推溜千斤處,以防擠碰傷腳。
22.嚴格按安全技術措施操作液壓係統,拆卸時,必須先停泵泄壓,人員離開,不準對著人,以防液壓打人。
23.支架走完後,支架整齊形成一條直線。
24.移架完成後支架閥組的操作把手必須打到零位。
25.下班將支架上的浮煤清理幹淨。
26.當班支架爆的管子及存在隱患(不能馬上處理)彙報區隊,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十二 乳化泵泵工操作規程
1.乳化泵泵工接班後,把控製開關手把扳到切斷位置並鎖好,按以下要求進行檢查:
(1)泵站及其附近巷道安全情況及有無淋水。
(2)泵站的各種設備清潔衛生情況。
(3)泵及油箱各部件是否齊全完整堅固。
(4)泵站至工作麵的管路接頭連接是否連接牢靠、有無漏液。
(5)各截止閥的手柄是否靈活可靠,吸液閥、手動卸載閥及工作麵回液閥是否在開啟位置,各控製閥是否正常,並處於正確位置.向工作麵供液的截止閥是否在關閉位置,各種壓力表是否齊全、完整、動作靈敏。
(6)乳化液有無析油、析皂、沉澱、變色、變味等現象;檢查乳化液配比濃度是否符合規定(3%--5%)液麵是否在液箱的三分之二高度位置以上。
(7)用手盤動電動機、聯軸節和泵頭是否轉動靈活。
(2.檢查完畢無問題後,擰鬆泵吸液腔的放氣堵頭,待把吸液腔內的空氣放盡並出液後擰緊.打開手動卸載閥, 合上控製開關,點動電機,檢查泵的旋轉方向是否與其外殼標記方向一致,如不一致,立即停機處理,待一切無誤後方可開機。
3.起動電動機,慢慢關閉手動卸載閥,使泵壓逐漸升到額定值,然後按以下要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否則不準工作。
(1)泵運轉是否平穩,聲音是否正常;
(2)管路係統有無滲漏現象,膠管有無破損,以及擠扭壓的地方;
(3)各部件運轉聲音有無異常;
(4)各部溫度是否正常,乳化液溫度不超過30℃,泵體溫度不超過60℃;
(5)柱塞腔液壓是否合適,應以柱塞表麵帶出的油膜形成少量點滴狀為合格,否則調節絲母;
(6)隨時注意觀察壓力變化情況和安全閥、卸載閥的工作情況.
(7)過濾器是否損壞或很髒而失效.
(8)控製按鈕、信號、通訊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4.操作及其注意事項
(1)接到工作麵用液開機信號後,要向工作麵發出開泵的信號,得到回應後,起動電動機,慢慢打開向工作麵供液管路上截止閥,開始向工作麵供液,信號不清不準開泵;
(2)運轉過程中應注意:各種儀表顯示情況;機器聲音是否正常;機器溫度是否超限;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規定範圍內;柱塞是否潤滑,密封是否良好;乳化液箱蓋是否平整嚴實;乳化液箱內乳化油液麵是否有汙物.發現問題,應及時與工作麵聯係,停泵處理.
(3)修理、更換主要供液管路時應停泵,關閉主管路截止閥,不準帶壓修理或更換各種液壓元件,否則容易造成人員傷害;
(4)不得隨意關閉泵站的回液截止閥;
(5)正常情況下,不經回采工作麵人員許可不得停泵,如工作中泵站停止運轉後,要打開手動卸載閥,並對泵站進行一次全麵檢查;
(6)移動泵站後,保證管路暢通,油管接頭與電路等完整,置放整齊;
(7)觀察頂板好壞,防止砸壞泵站設施,觀察泵站上方采取防淋水措施,避免水汙染油質;
(8)泵站需加油時,采用同一牌號、同一廠家生產的乳化油配製乳化液.,要專桶專用,使用自動配液器配液。
5.接到班長收工命令和停泵信號後立即停泵,並把各控製閥打到非工作位置;清擦開關、電動機、泵體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塵;向接班司機交清情況,並填寫運轉和交班記錄。
四十三 采煤機司機操作規程
1. 采煤機開機前應檢查各部零件是否齊全,螺栓是否緊固,截齒是否齊全、鋒利、牢固,滑靴是否平穩, 滑靴與滑道接觸是否正常;
2.檢查各操縱閥,控製閥按鈕,旋轉手把等是否靈活可靠;
3.檢查各部油位是否達到規定要求,有無滲漏現象,電纜及拖移裝置和水管有無被擠卡扭斷現象和破損現象,噴霧水的壓力必須達到0.2Mpa以上,流量必須滿足采煤機作業的要求;
4.檢查機器或更換截齒時,必須將隔離開關手把、離合器手把、換向 手把打到零位,並閉鎖工作麵輸送機,方可進行檢查,檢修工作;
5.檢查信號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6.檢查滅塵設施的效果是否可行;
7.打開手搖油泵蓋子,穿上手搖泵螺栓,連續搖手搖泵,查看補油壓力表的壓力指示,確認正常後取下螺栓蓋好蓋子,方可進行下一步。
8.對刮板輸送機和工作麵有關情況要全麵了解,在安全無誤情況下,方可試機;
9.在采煤機無故障、無障礙物、人員都在安全位置上,才允許對采煤機試運轉,采煤機啟動時應先送水後送電,停機時,先停電後停水。
10.采煤機的啟動操作程序
(1)打開采煤機的停止閉鎖按鈕;
(2)打開灑水閥門噴霧;
(3)合上隔離開關手把;
(4)發出開動采煤機的信號,檢查並確定機器轉動範圍內無人員及障礙物;
(5)采煤機電動機空轉,檢查采煤機液筒旋轉方向,監聽各部聲音和壓力表指示。正常後,停止電動機.當電動機停轉前的瞬間合上截割部齒輪離合器;
(6)發出開動運輸機信號;
(7)刮板輸送機起動,空轉2分鍾,正常後,發出起動采煤機信號,按起動按鈕,起動采煤機;
(8)用調高手把將滾筒調到適當高度;
(9)轉動調速手把使采煤機牽引割煤;
11.采煤機經試轉確認一切正常後發出輸送機開機信號,待輸送機開動運行後方可開始牽引割煤;
12.采煤機開始牽引割煤時,牽引速度從零逐漸增高,不得立即打到最高牽引速度,在運轉中,隨時注意采煤機負荷情況,以及輸送機過負荷情況,相應調整牽引速度,防止采煤機和刮板機過負荷運行,並盡量使出煤量均勻;
13.嚴格按作業規程的規定掌握好采高,但采高的上限要小於支架最大支撐高度,下限要大於支架最小支撐高度,頂底板要割平,避免出現台階,要隨時注意支架情況,防止割支架;
14.采煤機正常工作中司機要隨時注意采煤機下方的輸送機,如有大塊煤矸或長木料等雜物要立即停止輸送機,防止雜物進入采煤機底托架內;
15.采煤機工作過程中,要隨時觀察采煤機各部運轉情況,各部溫度,儀表指示,各部聲音是否正常,截齒是否缺少,電纜拖移裝置拖動是否順利,冷卻水量、水壓是否正常,嚴禁無水開機等;
16.采煤機運行中,要注意采煤機本身或輸送機及周圍環境條件有無異常現象,如有立即停止采煤機和輸送機進行檢查和處理,否則不準繼續工作,如發現重大隱患或故障要盡快向跟班領導彙報;
17.采煤機正常運行中,嚴禁扳動離合器手把、隔離開關手把,避免齒輪和機件受到損壞,齒輪離合器的離合操作必須在停機時進行;
18.采煤機在超載時或牽引部超載時,應分析原因,必要時使滾筒脫離咬合,開機退出缺口進行檢查,不得在重載下割煤,采煤機不得帶病運轉;
19.舉起的搖臂不宜長時工作,應半小時放下2—3分鍾然後再繼續工作;
20.非緊急情況下不得使用緊急停機開關停機。
21.采煤機的停止
(1)停機時要先把速度降到零,然後少許,反向牽引,將滾筒內碎煤排盡;
(2)按下采煤機停止按鈕,使采煤機停止運轉後,關閉水閥停止噴水,然後把所有操作手把複“零”位;
(3)下班或檢修時,采煤機應停在安全可靠處,並將滾筒落至底板,必須將輸送機閉鎖;
(4)采煤機停止割煤,下班時,司機要求按啟動前的檢查內容對采煤機進行檢查,並清理采煤機上浮矸,保持采煤機整潔;
22.遇到如下情況,使用采煤機停止按鈕停機;
(1)負荷過大;
(2)發出異響;
(3)電纜水管卡住或出槽;
2.遇到如下情況使用緊急停按鈕停機;
(1)回采工作麵刮板機溜槽內有大塊煤、矸或木料將要頂住采煤機;
(2)機器拖移的電纜,水管出槽,被輸送機掛住;
(3)采煤機停止按鈕失靈;
(4)其它意外事故;
23.其它
(1)禁止用采煤機作牽引或空頂其它設備使用;
(2)維護電氣設備部件時,要執行井下電氣安全作業規程;
(3)排除采煤機故障須打開蓋板時,上方要搭棚,防止碎矸、碎煤或其它雜物進入油池,需要加油時,油桶要專桶專用;
(4)在采煤機運行中外部停電造成停機後,應按下停機按鈕,分開離合手把。
(5)采煤機司機必須經培訓合格,現場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上崗操作,並持證上崗。
四十四 轉載機、破碎機司機作業操作規程
1.準備
(1)工具:扳手、鉗子、螺絲刀、小錘、鐵鍬等;
(2)必要的備品配件:各種短接鏈、鏈環、螺栓、螺母、破碎機的保險銷子等;
(3)潤滑油、透平油。
2.檢查與處理
(1)電動機、減速器、液壓聯軸節、機頭、機尾等各部分的聯接件必須齊全、完好、緊固。減速器、液壓聯軸節應無滲油、漏油,油量要適當。
(2)信號必須靈敏可靠,沒有信號不準開機。噴霧灑水裝置要保證完好。
(3)電源電纜、操作線必須吊掛整齊,無受擠壓現象;
(4)機頭附近的煤、矸石、雜物及電動機、減速器上的煤塵必須清掃幹淨;
(5)工作麵刮板輸送機機頭與轉載機機尾的搭接要合適;
(6)刮板鏈鬆緊要適中,刮板及螺絲必須齊全緊固;
(7)轉載機行走小車必須平穩可靠;
(8)轉載機橋身部分和傾斜段的側板和底托板的固定螺栓必須緊固;
(9)轉載機在無載情況下開機時,各部件的運轉應無異常聲音,刮板、鏈條、連接環應無扭撓、扭麻花、彎曲變形;
(10)破碎機的安全保護網及保護裝置,要保證不變形不失效、安全可靠;
(11)轉載機、破碎機處的巷道支護必須完好,牢固。
3.試運轉
(1)合上磁力起動器手把送電;
(2)手按按鈕點開二、三次;(3)起動,空轉1 ~2 周;
(4)轉載機、破碎機聯合運轉;
(5)檢查無異常,發出開機信號。
4.運行中機械和電動機要無震動,聲音和溫度要正常,各軸承溫度不超過75 ℃,電動機溫度不得超過廠家規定。
5.轉載機的鏈條鬆緊必須一致,在滿負荷情況下,鏈條鬆緊量不允許超過兩個鏈環長度,不得有卡鏈、跳鏈現象。
6.轉載機聯軸節的易熔塞或易炸片損壞後,不得用木頭或其他材料代替。
7.破碎機的保護網和安全裝置應保持完好,在工作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如有損壞應立即停機處理。
8.轉載機的機尾保護等安全裝置必須保證完好。
9.移轉載機
(1)清理機尾、機身兩側及過橋下的浮煤、浮矸;
(2)保護好電纜、水管、油管,並吊掛整齊;
(3)檢查巷道支護,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推移轉載機;
(4)行走小車與帶式輸送機機尾架要接觸良好,不跑偏,移設後搭接良好,防止大塊煤矸砸傷膠帶,保證煤流暢通;
(5)移完轉載機後,機頭、機尾要保持平、直、穩,千斤頂活塞杆要收回。
10.工作麵采煤機停止割煤,推移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後,把刮板輸送機、破碎機和轉載機內的煤全部拉完。
11.將機頭、機尾和機身兩側的煤、矸清理幹淨。
12.將磁力起動器開關手把打到停電位置,鎖緊閉鎖螺釘。
13.向接班司機交待本班工作情況及存在問題。
四十五 刮板輸送機司機操作規程
1.刮板輸送機運轉前檢查:
(1)機頭、機尾處的支護完整牢固;
(2)機頭、機尾附近10米以內無雜物、浮煤、浮渣,灑水設施齊全無損;
(3)機頭、機尾的電氣設備處如有淋水,必須妥善遮蓋,防止受潮接地;
(4)本台刮板輸送機與相接的刮板輸送機、轉載機,帶式輸送機的搭接必須符合規定,無拉回頭煤;
(5)機頭、機尾的錨固裝置牢固可靠;
(6)各部軸承、減速器和液力偶合器中的油(液)量符合規定、無漏油(液) ,易熔合金塞等是否正常良好;
(7)防爆電氣設備完好無損,電纜懸掛整齊;
(8)各部螺栓緊固,聯軸器間隙合理,防護裝置齊全無損;
(9)牽引鏈無磨損或斷裂,調整牽引鏈及傳動鏈,使其鬆緊適宜;
(10)檢查信號聯絡係統是否靈敏清晰可靠;
(12)檢查轉載點滅塵設施效果;
2.運行應做到以下幾點
(1)試運轉:首先發出運轉信號,先點動二次,然後再正式正常起動,刮板鏈運轉半周後停機,檢查已翻轉到溜槽上的刮板鏈,同時檢查牽引鏈緊鬆程度,是否跳動、刮底、跑偏、漂鏈等,空載運轉無問題後,再加負載試運轉;
(2)試運轉中發現問題應與班長、電鉗工共同處理,處理問題時先發出停機信號,將控製開關的手把扳到斷電位置並鎖好,然後掛上停電牌;
(3)正式運轉:發出開機信號,等前台刮板輸送機開動運轉後,點動二次,再正式開動,然後打開灑水開關;
(4)設備運轉中,司機要隨時注意電動機、減速器等各部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是否有劇烈震動,電動機、軸承是否發熱(電動機溫度不應超過80度,軸承溫度不得超過70度),機頭鏈輪有無卡,跳鏈現象,溜槽內有無過大煤矸,過長物料和火工品等,發現異常立即停機處理;回采工作麵刮板機必須保持平直,不得過度彎曲,拉溜前應把機頭機尾的浮煤清理幹淨,防止機頭機尾翹起,溜槽最大彎曲率半徑不超過廠家規定;
(5)一般情況下刮板機不得重負荷停機,必須將刮板機上的煤運空,方可停機,停機時應先停回采工作麵運輸機,再停轉載機;
(6)刮板機超負荷啟動困難時,不得反複倒轉啟動,應查明原因並處理;
3.發現下列情況應停機,妥善處理後方可繼續作業
(1)超負荷運轉,發生悶機時;
(2)刮板鏈出槽、漂鏈、掉鏈、跳齒時;
(3)電氣、機械部件溫度超限或運轉聲音不正常時;
(4)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熔化或其油(液)質噴出時;
(5)發現大木料、金屬支柱、大塊煤矸等異物快到機頭時;
(6)運輸巷轉載機或下台刮板輸送機停止時;
(7)信號不明或發現有人在刮板輸送機上時;
(8)回采工作麵片幫冒頂,輸送機內有過大煤矸,過長的物料;
(9)其它意外事故。
4.檢查、檢修設備時應注意的事項
(1)刮板輸送機運行時,不準人員從機頭上部跨越,不準清理轉動部位的煤粉或用手調整刮板鏈;
(2)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液)塞、易熔塞、防爆塞時,臉部應躲開噴油(液)方向,戴手套擰鬆幾扣,停一段時間和放氣後再慢慢擰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塞;
(3)檢修、處理刮板輸送機故障時,必須閉鎖控製開關,掛上停電牌;
(4)進行掐、接鏈、點動時,人員必須躲離鏈條受力方向.正常運行時,司機不準麵向刮板輸送機運行方向,以免斷鏈傷人;
(5)檢查齒輪箱等部件時,必須先清淨蓋板周圍的一切雜物和煤矸,防止煤矸及其它雜物進入箱體.
(6)檢查機械時手不要放在齒輪和容易轉動的部位;
(7)檢查後必須保證鬆動的螺栓緊固齊全可靠,並認真清理現場和工具,無誤後方可試運轉,運轉中先空載試運轉,無異常情況時再重載試運轉;
5.收尾工作
(1)班長發出收工命令後,將刮板輸送機內的煤全部運出,清掃機頭、機尾附近的浮煤後,方可停機,然後關閉灑水開關並向下台刮板輸送機發出停機信號;
(2)將控製開關手把扳到斷電位置,並擰緊閉鎖螺栓;
(3)清掃機頭、機尾各機械、電氣設備上的粉塵;
(4)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升井後按規定填寫本班刮板輸送機工作日誌。
四十六 絞車作業操作規程
1.操作采區上(下)山絞車
(1)司機必須熟悉所使用絞車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熟悉軌道及支護情況,熟悉信號。司機應經過培訓,取得合格證,持證上崗;
(2)當班司機必須頭腦清醒,精力充沛。神誌不清或有視聽障礙者不得上崗開車;
(3)開車前必須詳細檢查:
①檢查絞車各連接件和鎖緊件是否齊全,螺栓、銷子等有無鬆動、脫落,特別注意檢查地腳螺栓和軸承座固定螺栓的緊固情況;
②檢查製動裝置的操作機構和傳動杆件的動作是否靈活可靠,閘輪與閘瓦的間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施閘時操作手柄的行程不超過全行程的3/4 ;
③檢查深度指示器指示是否準確,檢查過卷、超速、過電流和欠電壓、減速警鈴、腳踏開關等保護裝置的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④檢查各儀表指示是否正常,信號是否暢通,要求聲光信號具備、準確可靠。
(4)運行注意事項:
①必須看準聽清聲光信號,信號不清或沒有聽清不得開車;
②起動時,控製器手把向前(或向後)扳動,同時將工作閘逐步鬆閘,隨著絞車的加速,將工作閘手把和控製器手把逐步扳到最大位置,嚴禁猛力一次扳到位置。停車操作過程是:上提時,要略先收控製器,後收工作閘,逐步把工作閘扳緊;下放時,要略先收工作閘,後收控製器,使控製器手把扳到零位,直到把絞車停穩;
③運行中要嚴密注視各種儀表、指示燈、深度指示器及鋼絲繩的排列和鬆繩情況,注意絞車各部位有無異常音響、異常氣味。發現異響、異味、異狀應立即停車檢查;
④不允許電動機在不給電的情況下鬆閘下放重物;
⑤一般不允許經常使用緊急保險製動,若遇突然停電及特殊緊急情況,可以使用緊急保險製動。製動後必須對鋼絲繩、絞車等進行認真檢查,排除故障後,才能恢複開車。
(5)絞車正常停車後,各種手把應放到正確位置。長時間停車或司機離開操作台時,必須將保險閘閘住,切斷電源;
(6)司機應經常檢查絞車各部件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彙報;
(7)下班前必須認真填寫運轉日誌,堅持在現場進行交接班。
2.操作調度絞車
(1)司機應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開車前必須檢查下列各項:
①認真檢查工作地點(硐室)幫頂支護情況,不得有折柱斷梁,不得有片幫冒頂;
②檢查基礎螺栓、壓柱、頂柱、地錨等是否牢固可靠。鋼絲繩有無損傷斷絲,鉤頭是否完好,鋼絲繩在滾筒上排列是否整齊;
③檢查製動操作手把的動作是否靈活可靠,閘帶與閘輪的間隙是否合適,各銷軸、調節螺栓等是否鬆動或脫落。施閘時,檢查製動操作手把不得超過水平位置,應略有向上傾斜;
④試車或運行前,必須將滾筒製動閘閘住,將大內齒輪上的製動閘鬆閘,按起動按鈕,使電動機空轉;
(3)運行中注意事項:
①嚴格按信號操作,信號不清不開車,神誌不清不準上崗,不準由非司機人員代替上崗;
②起動前必須看清鋼絲繩是否鬆繩太多,否則應先拉緊到適當程度;
③起動時,鬆閘與緊閘必須平穩過渡,不得猛鬆狠閘。向下運行時,鬆繩速度與推車速度相等,不得鬆繩太多,防止在過變坡點時,造成嚴重的鬆繩衝擊,甚至發生斷繩跑車事故;
④正常運行中,兩手應不離開製動手把,精力集中,嚴禁與他人交談;
⑤運行中密切注視排繩情況。鋼絲繩不得有打結、扭繞、堆擠現象,絞車不得有跳動扭擺情況。注意電動機的運行聲響,發現異常立即停車;
⑥下放重物時,嚴禁電動機不給電鬆閘放飛車;
⑦電動機運轉後,嚴禁兩個刹車手把同時刹住。同時也嚴禁在兩個刹車手把處於刹車位置時,按動起動按鈕;
⑧提升負荷(重載車數)不準超過規定要求。
(4)停車後的要求:
①停車後,若較長時間不用,應切斷電源,閘死滾筒;
②檢查緊固各部零件,清掃環境衛生,堅持在現場交接班。
3.操作防爆液壓絞車
(1)開車前必須檢查下列項目:
①檢查油箱油位,不得低於油標上規定的高度;
②檢查油溫,不得高於55 ℃;
③檢查冷卻水是否暢通,水壓不得高於0.3 M Pa ;
④檢查操作台壓力表是否正常,操作手把是否處於零位,油箱前的兩個球閥是否處於開啟位置,液壓管路是否漏油;
⑤檢查過卷開關、緊急腳踏開關是否靈敏可靠;
⑥檢查電壓表指示是否正常。啟動雙聯葉片泵後,察看旋轉方向是否正確,各油壓表指示分別應為:操作壓力2.0 ~2.5 M Pa ,補油壓力1.0 ~1.2 M Pa ,背壓壓力0.8 ~1.0 M Pa ,製動壓力5.5 ~6.0 M Pa ;
⑦檢查電液閥是否打開,其行程為10m m 。
(2)運行中注意事項:
①必須按下列順序開車和停車:
開車:先開輔助泵,後開主泵。
停車:先停主泵,後停輔助泵。
②盤形閘的鬆閘與施閘:
鬆閘:操作手把位於中間位置,緊握手把上的鴨嘴把,提起拉杆,打開行程調節器,製動油缸充油,盤形閘鬆閘。
施閘:隨時鬆開手柄上的鴨嘴把,將手柄推(或拉)回到零位,行程調節器閥在彈簧的作用下被關閉,盤形閘失油而施閘。
③聽清開車信號,將操作手把慢慢推向前(或向後拉)。不可猛拉猛推。深度指示器指示到停車位置時,操作手把再慢慢回到零位。滾筒停止後,放鬆鴨嘴把,則絞車被閘死;
④運行中出現礦車脫軌掉道事故時,應及時停車。複軌需要拉車時,操作要緩慢平穩。當油壓超過額定壓力時,不允許強拉。非緊急情況不得使用緊急製動開關。如果遇到突然停電或緊急情況而使用緊急製動開關停車後,應對受猛拉力的一段鋼絲繩等受力部位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後,才能繼續投入運行。
(3)絞車較長時間停車時,應將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先停主泵,待主泵完全停止後,再停輔助泵,切斷電源,但安全用電不準停。停產檢修時,油箱前麵的兩隻閥必須關閉;
(4)絞車運行中,應精力集中,注視各種儀表情況和深度指示器的指示位置,手不離開操作手把。神誌不清者不得上崗操作。司機應經過培訓,取得合格證,持證上崗;
(5)司機不得擅自調整盤形閘和各個閥組,必要時應由專職維修工進行調整;
(6)絞車運行中,若發現鋼絲繩猛烈跳動,電流表指針、油壓表指針及其他表的指針劇烈擺動,高壓油管嚴重漏油等情況時,應采取緊急製動停車。查明原因,問題解決後才能繼續開車。
4.操作回柱絞車
(1)開車前必須認真檢查:
①檢查各部螺栓、銷子等有無鬆動、脫落情況。檢查支撐柱是否牢固,發現鬆動要及時撐緊;
②檢查機座有無開裂或明顯變形。安裝是否牢固,否則應繼續加固壓穩;
③檢查各電氣設備和信號裝置是否完好,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④檢查鋼絲繩在滾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排列是否整齊,斷絲磨損程度是否超過規定,有無咬傷、打結等現象;
⑤開車前應檢查絞車與回柱導輪之間有無人員站立,若有必須讓其躲開。
(2)運行中必須注意:
①開車前必須鬆開手閘;
②認真聽清信號,無信號不準開車;
③注意觀察絞車的運轉情況,鋼絲繩纏繞情況,電動機聲響,信號變化等,發現異常,立即停車;
④司機在絞車運行中必須精力集中,堅守崗位,不得離開絞車。
(3)運搬回柱絞車時的注意事項:
①盡量整體裝車,並固定牢固;
②在絞車自己拉自己時,必須保證導輪固定絕對可靠,並隨時維護好電動機電纜,還應注意觀察工作麵及巷道周圍情況,不安全不得強行開車。
5.在回采工作麵操作回柱絞車
(1)認真檢查工作麵頂板及支架情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開車回柱:
①輸送機未移完,煤壁側的第一排支柱尚未補齊;
②懸頂麵積或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值;
③退路不暢或附近有其他人員在作業或休息,尚未撤離;
④切頂線特殊支架尚未按規定架設或未到規定位置,有缺柱和失效的柱子;
⑤工作麵安全出口不暢通。
(2)打密集支柱或打前托棚地點必須超前回柱地點20 m ,否則不準拴繩回柱;
(3)要固定開車工、信號工、看導輪工、拴繩工和觀測頂板壓力變化的有經驗人員等,在統一指揮下,按規定信號進行回柱作業。拴繩工也應指派有經驗的工人擔任;
(4)工作麵來壓時,停止回住,所有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待壓力穩定後,再維護支柱,恢複工作;
(5)采煤和回柱一般不可平行作業,需要平行作業時,必須有經過批準的安全措施,而且采煤與回柱的兩個工作地點的安全距離要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四十七 井下電工操作規程
1.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運電器設備(包括電纜)檢修或移動前,必須切斷電源用電壓相適應的電筆驗電,檢驗無電後,再將導體對地完全放電,(放電時必須事先檢查巷道內氣體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不準放電,控製設備內部有放電裝置的不在此限),所有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後,都應及時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警示牌,隻有執行此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並送電。
2.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非專職或非值班電器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器設備。
4.操作高壓電器設備主回路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並有監護人員現場監護。
5.電纜管理:
(1)井下電纜要有明顯標誌。
(2)電纜同電器設備的連接,必須用符合電器性能的礦用防爆設備。
(3)熱補後的電纜,必須經浸水耐壓試驗,合格方可使用。
(4)嚴禁井下電纜線路中出現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
(5)電纜應懸掛整齊,並有一定高度,符合規定。
6.不用的電纜應及時拆除、回收。
7.更換支架時,必須保護電纜不受機械力破壞。
8.送電和停電
(1)使用工作票製度,凡井下停電,檢修必須有專人負責。
(2)執行工作許可製度,井下需全部停電檢修,必須報礦調度室,在得到許可證後方準停電工作。
(3)執行工作監護製度,工作時必須兩人以上,並專人監護。
(4)執行送電製度,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
9.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1)停電;(2)驗電;(3)裝接地線;(4)掛標示牌。
10.設備必須保持完好,不失爆。
11.收尾工作:
(1)確保電器設備的完好。
(2)整理電纜。
(3)向班組長,接班人彙報設備運行,維護情況。
(4)整理好工具。
四十八 井下機械維修工操作規程
1.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2.所有維修工具、起吊設施、繩索等應符合安全要求。
3.吊掛支撐物應牢固,在吊、運物件時,應隨時注意檢查頂板支護安全情況,檢查周圍有無其它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況下工作。
4.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送電試機,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並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5.在斜巷進行維修作業時,上部車場各出口處,應設警示標誌。
6.在傾角大於15°的地點檢修和維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業時,應製定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
7.維修工在進行檢修工作時,不得少於2人,在維修時應與司機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按《煤礦01manbetx
》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9.下井前,要由維修工作負責人向有關人員講清工作內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
10.維修工要根據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完好,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備件型號相符。
11.對所維修的設備要停電、閉鎖並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標誌牌,並與相關設備的工作人員聯係,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
12.維修工進入現場後,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係。
13.清理維修設備的現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
14.維修工對所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注意:
(1)檢查各部緊固件應齊全、緊固。
(2)潤滑係統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不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定。
(3)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或防護欄應齊全、可靠。
(4)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可靠。
(5)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6)機械傳動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轉正常。
(7)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8)液壓係統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千斤頂等應無滲漏、無變形。
(9)相關設備的搭接關係合適,附屬設備齊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防焊片應符合規定。
(11)輸送帶接頭可靠並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12)各項保護齊全可靠,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應檢查防逆轉裝置和製動裝置。
(13)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及時向當班領導彙報。
15.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它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結合麵,以免受損傷。注意保護好拆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
16.處理刮板輸送機漂鏈時,應停止本機,調整中部槽平起碼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搬或用撬棍別在正在運中的刮板鏈。
17.進行縮短、延長中部槽作業時,鏈頭應固定,應采用卡鏈器,並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18.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後,啟動試機前,人員必須離開機頭、機尾,嚴禁在機頭、機尾上部伸頭察看。
19.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整上、下托輥的前後位置或調整中間架的懸掛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20.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傳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輸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後方可作業。
21.在更換輸送帶和做輸送帶接頭等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如確需點動開機並拉動輸送帶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帶。
22.試機前必須與司機聯係並通知周圍相關人員撤離後,方可送電由司機操作試機。
23.檢修結束後,認真清理檢修現場,檢查清點工具及剩餘材料、備品配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24.維修工應會同司機對維修部位進行檢查驗收;並就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做好檢查記錄。
四十九 電纜修理工作業操作規程
1.遵守有關規章製度,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2.電纜試驗時,操作人員應穿絕緣靴,試驗地點應設防護欄,並懸掛警示牌。
3.電纜修理工應建立電纜修理、試驗等台賬。
4.準備材料、工具、試驗用具及測量儀表。
5.根據修補電纜的外徑尺寸,選用合適的熱補模具。
6.檢查熱補模具,試送電源。
7.升井維修的電纜,用儀表或測試台找出故障點並標出故障點部位。
8.需修補的電纜,凡是斷線或芯線銅絲折斷15 %以上時必須用冷壓方法重新連接芯線,除掉壓接管的“飛邊”,進行絕緣處理和硫化熱補。
9.凡是護套破損的電纜,除進行硫化熱補修補外,也可用冷補工藝進行修複,電纜護套修補必須用阻燃材料。
10.凡是護套破損的電纜,必須進行芯線絕緣檢查後,再進行電纜修理。
11.電纜放入模具前,應在模具內均勻撒入滑石粉。
12.熱補器壓緊電纜後,合閘送電,使熱補器加熱,加熱過程中,應隨時觀察溫度的變化情況。
13.修補的長度超過模具長度,應分幾次進行逐段硫化。在每段硫化之間應有一段重疊長度,以保證結合處的硫化效果。
14.電纜熱補後,進行外型修整,剪去毛邊,並用木銼銼平。然後做外觀檢查,若不符合要求再次硫化熱補。
15.在芯線接頭的電纜修補後必須做加載試驗。如修補處溫度超過規定值時必須重新修補並進行試驗。
16.補過後的電纜必須進行浸水耐壓試驗,發現異常重新修補和試驗。
17.修補屏蔽橡套電纜時,必須處理好半導體屏蔽層或金屬網屏蔽層,以保證屏蔽層的作用。
18.凡修補過的屏蔽電纜,必須對屏蔽層測試。如有中斷的屏蔽層必須查找斷開點,重新修補。
19.在井下冷補過的電纜升井後必須進行浸水耐壓試驗。如果冷補處的溫度超過規定值時必須重新修補和試驗。
20.井下采掘工作麵使用的電纜撤回升井後,必須進行檢查、幹燥處理,經浸水試驗和電氣試驗合格後,方可發放使用。沒有經過檢查的電纜不許下井使用。
21.電纜修補、試驗合格後,必須進行長度測量,對長度有變化的電纜,要重新壓號,並更改賬卡和圖板上的數據。由電纜管理組簽發合格證,入庫儲存待用。
22.下班前對工作場所進行清掃,清除雜物,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電氣設備停電後,方可離開工作場所。
五十 采掘機電維修工操作規程
1.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工種崗位責任製,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送電製度及有關規章製度。
2.必須隨身攜帶合格的驗電筆和常用工具、材料、停電警示牌及便攜式瓦斯監測儀,並保持電工工具絕緣可靠。
3.在檢修、運輸和移動機械設備前,要注意觀察工作地點周圍環境和頂板支護情況,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嚴禁空頂作業。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設備時,應檢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傷人和損壞設備。
4.排除有威脅人身安全的機械故障或按規程規定需要監護的工作時,不得少於兩人。
5.所有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不論電壓高低,在檢修檢查或搬移前,必須首先切斷設備的電源,嚴禁帶電作業,帶電搬遷和約時送電。
6.隻有在瓦斯濃度低於1%的風流中,方可按停電順序停電打開電氣設備的門(或蓋),經目視檢查正常後,再用與電源電壓相符的驗電筆對各可能帶電或漏電部分進行驗電,檢驗無電後,方可進行對地放電操作。
7.電氣設備停電檢修檢查時,必須將開關閉鎖,掛上“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無人值班的地方必須派專人看管好停電的開關,以防他人送電。環形供電和雙路供電的設備必須切斷所有相關電源,防止反供電。
8.對低壓電氣設備中接進電源的部分進行操作檢查時,應斷開上一級的開關,並對本台電氣設備電源部分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後方可進行操作。
9.電氣設備停電後,開始工作前,必須用與供電電壓相符的測電筆進行測試,確認無電壓後進行放電,放電完畢後,開始工作。
10.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噴出危險的巷道內打開設備蓋檢查時,必須切斷設備前級電源開關後再進行檢查。
11.采掘工作麵開關的停送電,必須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製度,不準他人送電。
12.一台總開關向多台設備和多點供電時,停電檢修完畢,需要送電時,必須與所供範圍內的其他工作人員聯係好,確認所供範圍內,無其他人員工作時,方準送電。
13.檢修檢查高壓電氣設備時,必須執行工作票製度,通知機動科停電、驗電、放電、裝設接地極。
14.檢修中或檢修完後需要試機時,應保證設備上無人工作,先進行點動試機,確認安全正常後,方可正式試機或投入正常運行。
15.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時,測試地點瓦斯濃度必須在1%以下,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測試設備和電纜的絕緣電阻後,必須將導體放電,測試儀表及其檔位應與被測電器相適應。
16.在工作地點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機電設備運行情況,設備故障的處理情況遺留問題,設備檢修、維護情況和停送電等方麵的情況。
17.接班後對維護地點內機電設備的運行狀況、纜線吊掛及各種保護裝置和設施等進行巡檢,並做好記錄。
18.巡檢中發現漏電保護、報警裝置和帶式輸送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失靈、設備失爆或漏電、采掘和運輸設備,液壓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號不響、電纜損傷等問題時,要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問題,必須停止運行,並向領導彙報。防焊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19.安裝與拆卸設備時應注意設備的安裝與電纜的敷設應在頂板無淋水和底板無積水的地方,不應妨礙人員進行,距軌道和鋼絲繩應有足夠的距離,並符合規程規定。
20.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每天檢查一次設備外部。檢查防爆麵不得損傷或沾汙防爆麵,檢修完畢後必須塗上防鏽油,以防止防爆麵鏽蝕。
21.采區維修設備需要拆檢打開機蓋時要有防護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機器內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到幹淨的地方。
22.拆裝機器時應使用合格的工具或專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鉗工的要求進行,不得硬拆硬裝,以保證機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23.在檢修開關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更換的保護組件必須是經過礦測試組測試過的。在檢修有電氣聯鎖開關的開關時,必須切斷被聯鎖開關中的聯鎖開關,實行機械閉鎖。裝蓋前必須檢查防爆腔內有無遺留的線頭、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24.開關停電時,要記清開關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製的設備倒轉。
25.采掘工作麵電纜、照明信號線、管路應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懸掛整齊。使用中的電纜不準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加強對采掘設備移動電纜的防護和檢查,避免受到擠壓、撞擊和炮崩,發現損傷後應及時處理。
26.各種電氣和機械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維修,按《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進行調整、整定,不準擅自甩掉不用。
27.電氣安全保護裝置的維護與檢修應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任意調整電氣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2)每班開始作業前,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對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嚴禁甩掉漏電保護或綜合保護運行。
(3)移動變電站低壓檢漏裝置的試驗按有關規定執行。補償調節裝置經一次整定後,不能任意改動。用於檢測高壓屏蔽電纜監視性能的急停按鈕應每天試驗一次。
(4)在采區內做過流保護整定試驗時,應與瓦斯檢查員一起進行。
28.油浸電氣的絕緣油應定期檢查,保持規定的油質油量,不符合標準的絕緣油必須及時處理或更換。
29.井下供電係統發生故障,必須查明原因,找出故障點,排除故障後方可送電。禁止強行送電或用強送電的方法查找故障。
30.局部通風機、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與電源必須實行聯鎖。嚴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局部通風機及其供電係統需要停電時,必須經通風管理人員批準,並采取相應措施後方可停電。在恢複送電前,必須經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濃度符合規定後,方可送電,開動局部通風機。
31.發生電氣設備和電纜著火時,必須及時切斷就近電源,使用電氣滅火器材滅火,不準用水滅火,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32.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者迅速脫離帶電體。然後就地進行人工呼吸,同時向調度室彙報。觸電者未完全恢複,醫生未到達之前不得中斷搶救。
33.清點工具、儀器、儀表、材料,填寫檢修記錄。
34.現場交接班,將本班維修情況遺留問題事故處理情況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對本班未處理完的事故和停電的開關,要重點交接,交接清楚後,方可離崗。
五十一 膠帶輸送機司機操作規程
1.膠帶輸送機司機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合格證的人擔任,並持證上崗。
2.熟悉本崗位的機械設備性能,供電係統,信號聯絡方式及一般故障的處理方法。
3.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班製度。
4.開機前準備工作:
(1)啟動:首先檢查電動機、減速器、滾筒、保護裝置、信號等,並確認完好。
(2)清理機頭和沿線異物,做好灑水防塵。
5.開始時首先合上總饋開關,將KQ箱上的VW置於轉動位置,按下啟動按鈕,預警電鈴響,主機啟動,指示燈亮表示運轉正常,同時預警電鈴結束,啟動過程結束。
6.停機:聽清停機信號後,按下2FA按鈕,則主機立即停機。
7.皮帶運轉過程中,要時刻注意觀察控製箱內運轉狀態的信號指示情況、皮帶運轉情況、倉內煤位、及信號聯絡、機械運轉聲音是否正常。
8.正常停機要將膠帶上的煤卸空後,方可停機,否則會造成重載開機,對設備造成危害。
9.工作結束後,打掃好環境衛生、整理好工具、填寫好工作日記及交接班記錄,再行交班。
10.膠帶輸送機司機安全注意事項:
(1)保管好防火工具及防火器材。
(2)設備運轉時不準靠近運轉部位,不準脫崗和睡覺。
(3)收工時切斷電源。
(4)如遇保護不全時開機,須由主管人員寫出書麵臨時安全措施,報送有關部門和區領導審批後方準開機。
五十二 膠帶輸送機維修工操作規程
1.接班準備及檢查
(1)檢查變速箱回軸有無定位螺絲,如缺少應及時配上;
(2)檢查液力偶合器是否漏水或漏油;
(3)檢查電動機負荷電纜是否破損,接線盒的防爆性能,接地是否良好;
(4)檢查電動機的風扇葉子是否完好;
(5)檢查皮帶張緊程度是否合適;
(6)檢查皮帶扣是否完好;
(7)檢查皮帶托輥是否完好並能正常使用;
(8)檢查皮帶是否跑偏;
(9)檢查皮帶滾筒的運轉情況及皮帶托架的完好情況。
2.檢查及試運轉的注意事項
(1)檢修時所控製的皮帶開關必須停電閉鎖並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牌板。
(2)打開變速箱,檢查齒輪齧合情況是否有損傷,變速箱是否缺油,防止煤渣進入變速箱內。
(3)試運轉時,要打信號,確保皮帶機上沒有人員作業時,先點開確定正、反轉,然後將皮帶機運轉起來,運轉一圈後設備沒有問題,方可開啟皮帶機。
3.檢修後的工作標準及收尾工作
(1)皮帶機傳動部分無異常聲音。
(2)皮帶無跑偏現象。
(3)將更換的零件回收至地麵工房。
(4)搞好皮帶機頭、機尾的衛生。
(5)將檢修後的結果報區隊值班人員,並做好記錄。
五十三 采煤機地麵檢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各項規章製度。
2.進行焊接、切割作業時,要避開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護安全措施。
3.站在設備上工作時,禁止穿易滑或帶釘的鞋。
4.起吊時應按起重工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5.檢修前,檢修負責人向參加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6.根據檢修內容認真檢查普通工具、專用工具、吊裝用具,材料、備件的規格、質量、數量應符合要求。
7.檢修地點應清潔,無影響檢修的雜物,尤其是檢修液壓係統的地點必須無汙染、無粉塵。
8.對采煤機進行外部清洗,除去煤泥,煤塵等汙物。
9.檢查外部零件有無損壞、丟失。
10.使用起重機拆裝大件時,對懸空或不穩的機件、拆卸時應先捆綁掛牢再鬆連接螺栓,安裝時應先擰好連接螺栓再鬆繩摘鉤。
11.傳遞工件、工具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後送件人方可鬆手;遠距離向高處傳遞時,必須將工件或工具拴在吊繩上,禁止拋擲。
12.解體:
(1)拆卸前必須熟悉機件的構造,觀察每個零部件,確認他們的用途、相互關係和位置關係,必要時做出標記。
(2)拆卸中,根據零件的安裝關係,選用適當的工具,采用合適的拆卸方法。
(3)拆卸特殊零部件,如泵的柱塞、葉片等要做出標記,防止安裝時裝錯。
(4)拆卸時注意不要損壞各結合麵、液壓件。
13.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礙作業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妥,不得損壞零部件。
14.用煤油對內部零件進行清洗,嚴禁用棉絲擦抹液壓件。
15.零部件的檢測:根據檢修質量標準,對每個零部件進行檢查、測試,分出可用零件、報廢零件及可修複零件。
16.對修複的零部件應根據檢修質量標準進行檢查,不合格不得使用。液壓件的檢修、測試應在無塵車間進行。
17.裝配前根據原部件使用的油脂對零件進行清洗。
18.部件組裝時應每完成一個步驟檢測一遍,直至整體組裝完畢。對按規定需要檢測的部件,如液壓泵、液壓馬達等要按要求逐項進行檢測,並對檢測數據詳細記錄。
19.采煤機電氣部分的檢修按電氣設備檢修操作規程進行。
20.整體組裝後應檢查有無漏裝、錯裝。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動作可靠,應做安全性能試驗的必須先進行試驗。
21.按標準對整機性能進行試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2.檢修中排放的油、水要妥善處理,不得汙染地麵。使用後的汙棉絲、
破布等要放在指定的容器內。
23.清點工具及剩餘的材料、備件並妥善放好。
24.將檢修記錄、測試數據存檔保存。
25.切斷電氣設備電源,清掃檢修場地。
五十四 采煤機井下檢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嚴格遵守各項規章製度。
2.在煤壁側、機身上或機身兩端檢修時,應在周圍環境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並設專人進行監護,不準單人從事檢修工作。
3.當檢修現場20 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 %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 %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4.試車前需要盤車時,檢修人員不得將手伸入機體內部。
5.牽引部的液壓係統一般不得在井下進行檢修,如特殊情況需在井下檢修時,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6.檢修人員應配齊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儀器、儀表、綢布、海綿、棉紗(絲)、棕刷、清洗油等用品,當日檢修所需的材料、備件的數量要充足。
7.檢修負責人應向全體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
8.檢修前要將采煤機及相關設備停電、閉鎖、掛停電牌,並與相關設備的司機及相關環節的人員進行聯係。
9.清理采煤機殼上的煤塵,工作地點周圍應灑水滅塵。
10.檢修部位上方及進風側的工作帳篷、檢修人員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潔。
11.檢修前除原有設施外,還要另設可靠的臨時防滑安全固定裝置。
12.液壓件需帶入井下時,應有防汙染措施。
13.需進行起吊工作時,非綜采麵應另設起重架,不準利用支護梁、柱進行起吊。起重工具及連接環、銷必須合格,安全性能可靠,連接必須牢固。
14.拆裝時,重要部位、加工表麵應使用銅棒。15.拆卸生鏽或使用了防鬆膠的部位時,事先應用鬆動劑或震動處理後再進行。
16.對常用工具無法或難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專用工具,嚴禁破壞性拆除。
17.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二具應放在專用箱內,不準隨地亂放,以防汙染、丟失或落入機體內部。
18.更換的零部件必須是合格產品,不準代用。
19.安裝骨架密封時應使用導向裝置,防止翻唇。
20.主要緊固件應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結合麵及緊固螺栓應按要求使用防鬆膠。
21.檢修後必須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須經過過濾。
22.采煤機電氣部分的檢修按電氣設備檢修操作規程進行。
23.恢複送電前,檢修人員必須撤離運轉部位,並向相關人員發出開機的通知及開車信號後,方可送電,並由采煤機司機按規定開機。
24.檢修完畢,必須經全麵檢查後方可撤去工作帳篷和臨時防滑安全固定裝置。
25.進行全麵試車,觀察是否有異常。
26.清點工具及剩餘的材料、備件,更換下來的零部件升井,並做好詳細記錄。
五十五 液壓支架地麵檢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班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各項規章製度。
2.檢修中所使用的起重吊具應安全可靠。
3.檢修工應配戴安全帽,禁止穿易滑或帶釘的鞋。
4.進行切割、焊接時,要避開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護措施。
5.檢修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6.應準備好檢修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儀器儀表,以及數量充足、規格質量符合要求的材料、備品、備件。
7.試驗介質應符合M T6 《液壓支架用乳化油》的規定,乳化液按5 ∶95 重量比配製而成並進行過濾。
8.衝洗支架外麵的煤塵、矸石粉等汙物。
9.檢修場地應清潔,無其他雜物。
10.閥類的檢修工作必須在無塵車間進行,拆檢後的零部件應加遮蓋,對其測試數據要詳細記錄。
11.解體時應合理選擇工具,禁止用大錘直接敲擊各連接銷軸及各液壓部件,以防變形損壞。
12.對解體後的各部件進行二次衝洗,表麵不允許有汙物。
13.結構件的修複:
(1)對變形的結構件進行整形。
(2)對開裂的部位進行焊接,焊接質量應符合要求。
(3)對所有的結構件進行除鏽。
(4)塗飾結構件表麵,應塗漆均勻,色調一致。
14.液壓件的修複:
(1)解體後各零部件要在煤油中進行徹底清洗,分類碼放,嚴禁用棉絲擦抹液壓件。
(2)根據檢修標準對零部件進行修複、檢測,並做好詳細記錄。
(3)組裝時,必須把各部件內部及所有的配合表麵進行認真清洗,特別是鐵屑、雜物等一定要清除幹淨。
(4)原則上所有的密封件一律更換,需重複使用時,必須經過嚴格鑒定,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5)各液壓件裝配時,在密封及配合麵上應塗少量油脂,以防擦傷相應表麵並保證運動靈活。
15.整架組裝時應按順序組裝,並檢查各部件應無缺件、無錯裝,緊固件應齊全牢固。
16.組裝完畢對支架進行最後一次麵漆的塗飾,要求塗漆均勻,色調一致。
17.整架驗收和性能試驗:
(1)對支架外觀進行詳細全而的檢查。
(2)對支架進行動作試驗。
(3)對支架進行性能試驗。
18.清點工具及剩餘的材料、備件和更換下來的零部件,並妥善保管好。
19.根據標準對試驗結果作出結論,寫出試驗報告,試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0.切斷電氣設備電源,清掃檢修現場。檢修時排放的油、液要妥善處理,不得汙染地麵,汙物放在指定的容器內。
五十六 液壓支架井下檢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遵守有關各項規章製度。
2.檢修前支架應采取可靠的穩固措施。
3.當檢修地點20 米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 %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4.大的零部件檢修時,要製定專項檢修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並貫徹落實到人。
5.綜采工作麵所有支架要編號管理,要分架建立檢修檔案。
6.檢修人員入井前,要向有關人員了解支架工作情況。
7.準備好足夠的備件、材料及檢修工具;凡需專用工具拆裝的部件必須使用專用工具。
8.檢修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9.檢修支架頂上的部件時,應搭好牢固的工作台。
10.接班後應對所有支架巡查一遍,對現場急需的問題應優先安排檢修。
11.檢修時,各工種要密切配合;必要時采煤機和刮板輸送機要停電、閉鎖、掛停電牌,以防發生意外。
12.支架液壓係統的各種閥、液壓缸不準在井下拆卸和調整,若閥或液壓缸有故障時,要由專人負責用質量合格的同型號閥或液壓缸進行整體更換。
13.在拆卸或更換安全閥、測壓閥及高壓軟管時,應在各有關液壓缸卸載後進行。
14.在更換管、閥、缸體、銷軸等需要支架承載件卸載時,必須對該部件采取防降落、冒頂、片幫的安全措施。
15.向工作地點運送的各種軟管、閥、液壓缸等液壓部件的管路連接部分,都必須用專用堵頭堵塞,隻允許在使用地點打開。
16.液壓件裝配時,必須用乳化液衝洗幹淨,並注意有關零部件相互配合的密封麵,防止因碰傷或損壞而影響使用。
17.處理單架故障時,要關閉本架的斷路閥。處理總管路故障時,要停開泵站,嚴禁帶壓作業。
18.組裝密封件時,應注意檢查密封圈唇口是否完好,加工件上有無銳角或毛刺,並注意密封圈與擋圈的安裝方向必須正確。
19.管路快速接頭使用的U 形卡的規格、質量必須合格,嚴禁單孔使用或用其他物件代替。
20.檢修工作完畢後,必須將液壓支架認真檢查,並進行試壓動作幾次,確認無問題後方可使用。
21.檢修時卸載的立柱、千斤頂要重新承載。
22.檢修完工後,各液壓操作手把要打到零位。
23.認真清點工具及剩餘的材料、備品、備件,並做好檢修記錄。
五十七 乳化泵維修工操作規程
1.乳化泵維修工接班準備與檢查
(1)檢查泵箱乳化液濃度是否達到3%---5%。
(2)檢查卸載閥是否漏液及連接管的完好情況。
(3)檢查泵池是否缺油,是否有煤渣進入泵池。
(4)檢查泵體是否漏液或螺絲鬆動現象。
(5)檢查泵體內是否缺油,油質等情況 。
2.檢修泵曲軸箱時,嚴防煤粉矸石進入箱體內。
3.更換密封圈:拆卸時先卸下鎖緊螺釘,壓緊螺套、脫開柱塞與滑塊的聯接,擰下泵頭柱塞腔螺堵,鬆開鋼套螺堵;手盤輪胎聯軸器,讓滑塊將柱塞頂出,從泵端慢慢抽出柱塞,卸下螺母及鋼套螺堵,取出導向銅套及柱塞密封圈.複裝時先裝入柱塞密封圈及導向銅套,將鋼套螺堵,螺母擰上幾扣,在柱塞表麵塗潤滑油後,慢慢塞進,複裝柱塞與滑塊的聯接結構,注意在擰緊壓緊螺套時應轉動輪胎聯軸器,在柱塞來運動過程中,逐漸擰緊壓緊螺套.最後擰緊鋼套堵及螺母,須注意密封圈的鬆緊度要適當。
4.試運轉時,要打信號,確保開泵不影響其他作業人員時,先點開確定正、反轉,然後將泵運轉起來,運轉一段時間後設備沒有問題,方可開起泵。
5.工作標準及收尾工作
(1)檢修完後打掃泵體的衛生。
(2)將交換的零件回收交工房。
(3)檢修完後對油池及泵體重新檢查並加油。
(4)將檢修泵的結果報區隊,並提出泵容易出現問題的注意事項。
五十八 鑽工操作規程
1.鑽工應經專門培訓,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鑽工必須掌握各種鑽機的操作要領和維護保養及排除故障的知識。
3.鑽工應掌握瓦斯抽放,煤層注水、注漿等各種鑽孔的封孔和施工方式。
4.下井前根據工作安排,準備、檢查、帶足本班所需的工具、材料等。
5.裝運鑽機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裝運鑽機前要進行檢查,鑽機各部件要齊全,電機必須防爆,電壓應與電源相符,電纜無漏電現象,鑽杆、鑽具等應無損壞現象;
(2)鑽機裝車後,要捆綁牢固。平巷運輸時,兩車之間要拉開一定距離,拐彎時要發出信號;斜巷運輸時,聽從上、下車場把鉤人員的指揮;
(3)裝運不允許進髒物的部件時,要封堵好。
6.安裝鑽機前的準備工作如下
(1)進入安裝地點前,應先檢查巷道支護及通風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整修、加固鑽場時,應清理幹淨髒雜物,挖好清水池,疏通好水溝。
(2)無風地點必須安設局部通風機或采用導風筒通風,在打鑽過程中不準停風,且要有可靠的風電閉鎖裝置;
(3)水壓、機件、電源開關等均應良好,符合要求。
7.安裝鑽機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鑽場麵積必須大於鑽機座,周圍要有足夠的安全間隙在運輸巷道安設鑽機時,要保證不影響運輸;
(2)安鑽地點應,底板平整。地梁木平穩臥入底板四角打上立柱及斜柱。按中腰線擺正鑽機;
(3)機身安放平穩後,應上緊底固螺絲,各機械轉動部分要安裝防護欄、保護罩。
8.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1)鑽機安裝應牢固,變速箱及油箱內的油位應合適,安全防護罩及防塵蓋必須齊全;
(2)各部分操作手把應處在正確位置;
(3)調試鑽機時,要求各轉動部分運轉應正常,開關啟動應靈活可靠。鑽機空載運行10 分鍾。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接上鑽杆、鑽頭,接通水源,由司機操作開始鑽孔。
9. 鑽孔時要嚴格按照測量人員標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規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進行施工,不經測量人員同意不得擅自改動。
10.安裝鑽杆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先檢查鑽杆,應不堵塞、不彎曲、絲口未磨損;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連接鑽杆時要對準絲口,避免歪斜和漏水;
(3)裝卸鑽頭時,應嚴防管鉗夾傷硬質合金片、夾扁鑽頭和岩芯管;
(4)安裝鑽杆時,必須在安完第一根後,再安第二根。
11.鑽頭送入孔內開始鑽進時,壓力不宜太大,要輕壓慢鑽,以免崩刃或打壞變速齒輪,待鑽頭下到孔底工作平穩後,壓力再逐漸增大。
12.采用清水鑽進時,開鑽前必須供水,水返回後才能給壓鑽進,並要保證有足夠的流量;不準鑽幹孔。孔內岩粉多時,應加大水量,延長開泵時間,切實衝好孔後方可停鑽。
13.鑽進時,鑽工要認真觀察鑽機運轉情況,即觀察送水、鑽孔的給排水、鑽孔內的震動聲音等情況。
14.鑽進過程中要準確測量距離,一般每鑽進10 米或換鑽具時必須量一次鑽杆,以核實孔深。
15.鑽機運轉過程中要注意觀察軸承部位、、電機、變速箱、軸套、橫立軸齒輪等有無超溫現象、有無異常聲音,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機,查找原因,及時處理。
16.鑽進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如下
(1)發現岩石鬆動、片幫、來壓、見水或孔內水量、水壓突然加大或減小以及頂鑽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杆,要立即派人監視水情,並迅速向有關部門彙報;
(2)鑽孔透采空區發現有害氣體噴出時,要停鑽加強通風,並用黃泥封孔,同時向礦調度室彙報;
(3)鑽瓦斯抽放孔出現瓦斯急劇增大、頂鑽杆等現象時,要及時采取措施;
(4)岩層注水鑽孔鑽入頂板或底板岩石中時,要停鑽,該孔報廢,並將廢孔封死,不得注水。
17.更換鑽頭時,應注意孔徑與鑽頭直徑匹配,以免卡死鑽頭。
臨時停鑽時,要將鑽頭退離孔底一定距離,防止岩粉卡住鑽杆;停鑽8 小時以上時應將鑽杆拉出來。運鑽具時,前後人員要互相聯係,密切配合,防止造成傷人事故。
18.提出鑽具時的注意事項如下
(1)提鑽前,要丈量機上餘尺,開升降機的製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引裝置以及緊卸工具要齊全、好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提鑽前必須用清水衝孔,排淨岩粉;
(3)在提鑽過程中,鑽工必須與其他工緊密配合,操作要輕而穩,不得猛刹、猛放,不得超負荷作業,不得用手去摸鋼絲繩。其他工必須站在鑽具起落範圍以外;
(4)岩芯管提出孔口後應立即蓋好孔口,不準用手探摸或用眼觀看管內岩芯;
(5)提出的岩芯必須清洗幹淨,擺放整齊有序;
(6)鑽杆提出後要用棉絲纏住兩端,以防鑽杆孔堵塞或絲口被破壞。對於抽放瓦斯鑽孔,鑽杆提出後要用木塞堵住鑽孔,以防瓦斯溢出。
19.啟動時,注意力要集中,要求手不離按鈕、眼不離鑽機,動作要準確、及時、迅速。
20.機械調速的鑽機,在正常情況下不得隨意改變鑽機速度,調速時必須先停電,變速箱停止運轉後再變速。22.鑽進仰角超過25 度時,不準在套管正下方操作,以免套管滑落打傷人員。
21.機器運轉時,禁止用手、腳或其他物件直接製動機器運轉部分,禁止將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鑽機、水泵電機防護罩上。
22. 各種類型鑽機的維修與保養按說明書進行,並建立班保、周保、月保製度。
23.鑽機不得在無人照管的情況下運轉,鑽機任何部位出現故障時都應立即停機檢查。
24.鑽機外露的轉動與滑動表麵在每班開車前應擦拭幹淨,並塗一層機械油。應保養好注油部位。
25、鑽機長時間不用時,應對所有外露表麵進行清掃,並將各運轉部位表麵塗上黃油,機械外殼應塗上防腐油。
26.經常檢查各油箱的油位,保持油量適宜、油質要清潔無雜質,並按規定更換新油。
27.所有罩子和防塵蓋要保持完整和齊全,鑽杆螺紋部分、各種接頭應經常用刷子清掃,並塗適量黃油。
28.鑽機搬遷時,應將所有外露管口用絲堵、接頭蓋或棉紗堵好,防止灰塵進入或油液外漏。
29.下班前應將本班工作情況及各種數據,如鑽孔角度、進尺、套管下置深度、岩芯采集情況、設備運轉情況等,全麵準確地記錄下來。
30.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本班組長和記錄員要按記錄表格把本班情況記錄清楚並簽名。
31.鑽孔竣工後,應在機長的指揮下做好各種善後處理工作(如鑽機的搬遷、檢修存放,鑽杆、接頭及接箍的更換,鑽孔的質量驗收及有關資料移交等),為下次施工做好各種準備工作。
五十九 單體支護工作業操作規程
1.準備工作:
備齊錘、鐵鍬、尖鎬、撬棍、鉛絲、卸載手把,液壓升柱器、斧子、鋸、量具等工具。所有工具應牢固可靠,鐵鍬、尖鎬、斧子和鋸應銳利,液壓升柱器應無斷裂,橫楔、U 形夾、連接螺絲、旋轉爪、壓杆等要齊全、靈活可靠。
2.檢查與處理
(1)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幫和支護是否符合質量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處理;
(2)檢查單體液壓支柱時,發現三用閥失效,漏液,變形,彎曲,活柱表麵鏽蝕,頂蓋缺少兩個以上小爪或手柄損壞時,必須及時更換;
(3)檢查金屬摩擦支柱時,發現鎖體部件不齊全,水平楔不起作用,斷裂,無底,變形,彎曲,頂蓋缺少兩個(包括兩個)以上小爪,不能伸縮,墊圈和托板接觸不嚴密,各部焊縫裂開或柱體內煤粉影響活柱下縮時,必須處理或更換;
(4)檢查鉸接頂梁時,發現兩端接頭損傷裂紋,各部焊縫開裂,彎曲,變形,耳子變形,連續缺“牙”不能卡住支柱,銷子彎曲或無銷時,應立即更換;
(5)檢查注液槍時,發現漏液,損壞,變形,無密封圈或出液不正常時,應立即配合有關人員修補或更換;
(6)應經常敲幫問頂,發現活煤矸,傘簷,頂板離層,頂板破碎,冒頂或片幫危險時,人員要站在斜上方用長把工具撬落或及時架設臨時支護進行維護;
(7)滑移支架移架前應檢查支架有無歪斜、倒架、咬架現象;每架間的間距是否符合規定,頂梁與頂板有無接觸不嚴的現象;柱腿有無漏液,支架有無缺柱現象等。受傾斜、傾斜工作麵單體液壓支護操作
3.帶帽點柱操作及注意事項:
(1)操作順序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豎立點柱→用注液槍衝洗注液閥煤粉→將注液槍卡套卡緊注液閥→給柱帶帽→供液升柱。
(2)注意事項:柱帽應用0.3 ×0.1 ×0.05 米的木板或半圓木,用半圓木時平麵朝上。每根柱隻準帶一個柱帽,嚴禁帶雙柱帽。
4.鉸接頂梁與單體液壓支柱的操作及其注意事項:
(1)操作順序
掛梁→插調角楔→背頂→清理和定柱位→立柱→供液升柱(使用頂網的工作麵應先掛網後,再按其順序進行操作)。
①掛梁。一人站在支架完整處兩手抓住鉸接頂梁將之插入已安設好的頂梁兩耳中,另一人站在人行道,插上頂梁圓銷並用錘將圓銷打到位;
②插調角楔。將頂梁托起,由下向上插入調角楔,使梁與頂板留有0.1 ~0.15 米的間隙;
③背頂。按規定數量與上架棚子背頂材料交叉背好,並用錘打緊水平楔;
④清理和定柱位。根據作業規程的規定確定柱位,清掃柱位浮煤,鑿柱窩或麻麵,需穿鞋時,將鞋平放在柱位上;
⑤立柱與升柱。一人在傾斜上方抓支柱的手把將支柱立在柱位上,另一人拿好注液槍站在支柱下方,轉動支柱使注液閥向下,然後衝洗注液閥內煤粉,將注液槍卡套卡緊注液閥,開動手把供液升柱,使柱爪卡住梁牙並供液達到規定初撐力為止,退下注液槍並掛在支柱手把上,並使支柱與梁聯成一體。
(2)注意事項
①支護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並確保一梁一柱,嚴禁單梁單柱支護;
②掛鉸接頂梁時,頂梁應擺平並垂直於煤壁;
③跟機掛梁時,人應站在兩支柱間空檔內進行操作,當采高大於2.0 米操作有困難時,人員可站在專用站台上進行操作,而且必須在已掛好的頂梁掩護下操作,應隨時敲幫問頂;
④掛梁後應及時按規定支設臨時支柱,如發現頂板破碎,壓力大時,要立即通知機組司機停機,待處理好頂板後再割煤;
⑤追機支護距離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⑥采用預掛頂梁維護頂板的炮采工作麵,每次放炮後,要及時掛梁控製頂板或按規定支設臨時支柱;
⑦調角水平楔子必須水平插入頂梁牙口內,不允許垂直插入,正常情況下的插入方向是小頭朝工作麵上方,禁止用木楔或其他物品代替調角楔;
⑧升柱時,應用手托住調角楔並隨升柱而及時插緊,當支柱升緊後,必須用錘將調角楔打緊;
⑨臨時支柱的位置應不妨礙架設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未架設好,不準回撤臨時支柱;
⑩頂板破碎、片幫嚴重地點,應掏梁窩掛梁,提前支護頂板;
5.帶帽點柱操作及注意事項
(1)操作順序
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鑿柱窩或麻麵→豎立點柱距頂0.03 米→用錘
將點柱水平楔打緊→將點柱和木楔(柱帽)朝傾斜上方斜立→用錘將木楔向下由輕到重硬打結實,打至柱不移動,敲擊點柱發出“當當”響聲為止。
(2)注意事項:木楔應用0.3 ×0.1 ×0.03/0.06 米的木板或半圓木。用半圓木時平麵朝上。每根柱隻準帶一個柱帽,嚴禁帶雙柱帽。
6.鉸接頂梁與金屬摩擦支柱的操作及注意事項
(1)操作順序
掛梁→插調角楔→背頂→清理和定柱位(以上操作均按第12 條操作方法進行)→立柱→掛液壓升柱器→升柱掛升柱器和緊柱的操作:將活柱抽出與鉸接頂梁接觸,輕敲支柱水平楔→將液壓升柱器底座平放在鎖體上→將U 形夾卡緊活柱→用錘將U 形夾扁楔打緊→鬆開點柱水平楔→關閉液壓升柱器放油閥→上、下搖動手柄進行緊柱,使柱爪卡住梁牙,升緊並達到初撐力→用錘打緊支柱水平楔→打開放油閥→一手拿錘輕打U 形夾扁擔,一手輕扶U 形夾→升柱器扁楔鬆動後,取下升柱器。
(2)注意事項:同單體液壓支柱操作注意事項。
7.帶帽點柱的操作及注意事項
(1)清理柱位,鑿柱窩或打麻麵,將柱粗端朝上,細端插入柱窩,將柱和
柱帽朝工作麵傾斜上方斜立向下,用錘由輕到重硬打結實;
(2)柱帽使用0.3 ×0.1 ×0.05 米的木板或半圓木,用半圓木時平麵朝上,木柱要拉鴨嘴和半圓木嚴密接觸;
(3)每根柱隻準帶一個柱帽,嚴禁打雙柱帽。
8.順山棚子的架設及注意事項
(1)根據作業規程規定一梁二柱或一梁三柱,由上往下進行支護,上下梁采取沿傾斜方向直線對接,不得留有空隙,以免發生抽條;
(2)每根梁上背雙數的背板,荊條等背材,楔子要打在梁麵上,不準打重楔子;
(3)工作麵出現較大的平行煤壁的頂板裂隙時,要在順山柵子下麵打上走向棚子,不準在懸空的裂隙頂板下工作。
9.走向棚子的架設及注意事項
(1)按工作麵拉線及開幫寬度扶走向棚子,找好柱窩,立棚腿,上頂梁,用楔子背緊棚子,片幫嚴重需背幫的應背嚴煤壁。二人操作要互相配合好;
(2)采用對接式或連鎖式走向棚子,沿傾斜和走向棚腿都要打成直線,不得歪斜。
10.移架操作
(1)將前梁所掛的兩根柱腿,用手把卸載提腿;
(2)用注液槍向梁上的水平缸注液,使前梁向前移動(移距0.7 米);
(3)用注液槍向前梁兩根柱腿注液支撐前梁,使支柱達到要求的初撐力;
(4)將後梁所掛柱腿卸液提腿;
(5)用注液槍向梁上水平缸注液,使後梁向前移,靠近前梁;
(6)用注液槍向後梁支柱注液,支撐後梁,使支柱達到要求的初撐力。
11.移架注意事項
(1)移架時,不可同時移相鄰的兩架支架。凡相鄰支架必須移完一架再移下一架;
(2)必須一次移完整架支架,嚴禁隻移前梁不移後梁;
(3)如果采空區垮落的矸石緊跟支架或梁頭頂板破碎,移架時必須二人操作,其中一人操作,一人觀察;
(4)工作麵支架要成排成行,支柱達到初撐力;
(5)注液槍在注液前必須將槍口內髒物衝出,嚴禁將髒物注入閥內;
(6)移架過程中,如果頂板凹凸不平,必須用木材把梁墊平,保證頂梁受力均勻。
12.木垛支護操作方法
(1)根據作業規程要求,確定垛位,清理垛位的礦渣;
(2)選用合格的材料,在基本支柱的上方順走向碼放底層,然後再順傾斜底層上碼放第二層,按此順序一層一層地碼到接緊頂板為止;
(3)在靠頂板的二或三層間各角打好加緊楔子。
13.木垛支護注意事項
(1)不準使用圓木,三棱木,拌子,腐爛木料,破損及變形的木料打木垛;
(2)木垛應選用規格長短一致的木料打成方形或三角形。若材料長短不齊,要求靠工作麵一側沿傾斜必須打齊;
(3)木垛層麵必須和工作麵傾斜麵一致,迎山角應與基本支架的迎山角一致;
(4)木垛各層的接觸點上、下必須在一條直線上;
(5)木垛長度不得小於排距,一般應不小於1.2 米;
(6)木垛搭接後伸出的長度應不小於0.15 米,而且要求互成90 °;
(7)碼木垛時,應先檢查該處支架情況,如有支架折損、不齊全者,必須妥善處理後,才能架設木垛;
(8)架設木垛必須超前回柱15 米以上;
(9)在斷層或裂縫處碼木垛時,木垛必須分別架設在斷層或裂縫的兩邊,不準在其正下僅打一個木垛;
(10)傾斜、急傾斜工作麵的木垛下方必須打好護柱。在架設木垛前應在垛位上方設好擋板。
14.密集支柱或叢柱的操作和要求與點柱相同。
15.密集支柱或叢柱注意事項
(1)密集支柱或叢柱的數量、排、柱距,應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2)打密集支柱時,每隔3 ~5 米留一安全出口,以便回柱放頂時出料和撤人;
(3)使用木支柱時,其直徑不得小於基本支柱的直徑。
16.抬柵或戧柱的操作順序和質量要求與基本支護的操作順序和質量要求相同。
17.抬柵或戧柱注意事項
(1)抬棚或戧柱的位置和數量,應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2)抬棚必須和基本支架接實,若有空隙,必須用木楔緊固。木棚腿必須拉鴨咀;
(3)支設抬棚必須超前放頂10 米以上;
(4)戧柱應與工作麵線垂直戧在切頂排支柱的柱頭,其戧角與工作麵頂板垂直線成40 °左右。若使用金屬支柱和頂梁時,戧柱的柱頭使用木柱帽;
(5)戧柱的柱腳應有柱窩或蹬在第二排切頂柱的柱根上。
18.端頭四對八根長金鋼梁操作方法
(1)清理缺口柱位的浮煤、浮矸、準備好支柱和背料;
(2)在溜子道靠煤壁側成對的另一根鋼梁上,掛上移梁器,托住被移鋼梁;
(3)一人緩慢卸載降柱約0.1 米,同時一人扶住支柱,一人扶住鋼梁的外端,迅速將鋼梁前移;
(4)將鋼梁放在準備好的支柱上,當鋼梁移到位後,將頂背好,支柱補齊升緊。其餘鋼梁操作順序同上。
19.端頭四對八根大鋼梁注意事項
(1)正常情況下,必須保持一梁三柱,移溜時可一梁二柱,移溜後應及時補齊;
(2)必須同時有3 人以上協同操作;
(3)鋼梁要交替邁步前移,不得齊頭並進;
(4)支柱時柱爪必須卡住長鋼梁牙;
(5)支柱升緊後必須用鉛絲拴好柱頭;
(6)變形的鋼梁必須及時更換;
(7)禁止在缺口內無支護的情況下空頂作業。
20.單體液壓支護和金屬摩擦支護的操作與緩傾斜、傾斜工作麵基本支護操作相同。
21.木支護的操作
(1)根據支護的排、柱距的要求,清理梁位浮煤,將底梁放好;
(2)將支柱放在底梁上,斜立頂住頂梁;
(3)用錘將支柱打牢。
起梁和背頂均和基本支柱的操作相同。
22.注意事項
(1)每排支柱必須用繩索逐根套住柱頭,以防落下傷人;
(2)不使用底梁的工作麵,架設好支架後,必須在人行道兩側支柱的根部,用相應長的木料垂直煤壁搭成台階,從而起到防滑作用;
(3)支柱人員兩腳要站穩,下錘時要由輕到重;
(4)支柱前應在本段的上方設好擋板,以防上方煤、矸或其他物品滾落傷人。
(5)其他應符合基本支護的注意事項。
23.將剩餘的支柱、梁或背頂材料等,碼放在工作麵一側,將失效和損壞的柱或梁,運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24.經班長或質量驗收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收工。
六十 放炮工操作規程
1.向班組長接受任務後,確定當班使用炸藥,雷管數量,填寫領取單。嚴禁攜帶不合格的瓦斯檢定器下井使用。
2.領取並檢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鑰匙扭到充電位置,氖燈要發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檢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電池有電。
3.領取放炮母線
(1)必須使用橡膠銅芯或聚氯乙烯鋼芯雙線電纜;
(2)放炮母線接頭除鏽、扭結並用絕緣帶包好。
4.領取掏勺、木扡或竹扡、木或竹質炮棍,炮棍的直徑應略大於藥卷直徑。
5.領取炸藥
(1)持有區(隊)長、技術人員簽字蓋章的或經主管部門批準的火藥領取單到爆破材料發放站領取當班用的炸藥;
(2)隻準領取作業規程規定的煤礦安全炸藥,嚴禁領取和使用非煤礦安全炸藥、黑火藥、凍結或半凍結的硝化甘油類炸藥、含水超過0.5 %的銨銻炸藥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鬆的硝酸銨類炸藥。
6.領取電雷管
(1)隻準領取瞬發電雷管或毫秒延期電雷管,毫秒雷管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 毫秒;
(2)當麵點清電雷管數量;
(3)嚴禁領用延期性電雷管、非電導爆管。
7.運送爆破材料應遵守下列規定:
(1)電雷管必須由放炮員親自攜帶運送;
(2)放炮員和放炮員助手攜帶的炸藥數量不準超過局、礦規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須裝在堅實的非金屬容器內。電雷管和炸藥應分裝在不同的容器內或分裝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間隔內並加鎖。嚴禁將火藥裝在衣袋內;
(4)攜帶爆破材料上下井時,在每層罐籠內搭乘的攜帶爆破材料的人員,不得超過4 人,其他人員不得同罐籠上下;
(5)攜帶爆破材料的人員乘坐車輛時,不得與其他人同乘一列車,並要乘坐靠尾部的車輛,每車不超過2 人;
(6)攜帶爆破材料人員不得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時間內,沿井筒上下;
(7)領到爆破材料後,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8)嚴禁用刮板輸送機、膠帶輸送機運送爆破材料。
8.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麵臨時存放時,必須放置在放炮警戒線之外的頂板完好、支架完整、無電器設施、不潮濕的安全地點;
(2)火藥箱內隻準存放炸藥和電雷管,嚴禁將瓦斯檢定器、放炮器存放箱內。炸藥和雷管必須用隔板隔開,不許混放;
(3)不準任何人在存放炮藥箱的地點休息,更不準坐在炮藥箱上
(4)防爆型放炮器要懸掛在幹燥地點。
9.裝配引藥
(1)隻準由放炮員裝配引藥,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巷道內裝配引藥;
(3)嚴禁坐在炮藥箱上裝配引藥;
(4)從成束雷管中抽出單個電雷管時,應將成束的電雷管腳線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或手拉管體硬拽腳線,一個引藥隻準裝一個雷管;
(5)裝配引藥,應先將炸藥卷頂部揉軟,用木扡或竹扡在藥卷的頂端中心垂直紮好略大於電雷管直徑的孔,然後將電雷管插入孔眼,將腳線在藥卷上拴一個扣,剩餘的腳線全部纏在藥卷上,同時將腳線末端扭結,嚴禁將電雷管從藥卷側麵硬插入藥卷中或捆在藥卷上;
(6)裝配引藥時,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或衝擊,防止折斷腳線及損壞其絕緣層;
(7)裝配引藥的數量應根據眼數而定,並且用多少裝配多少。裝好的引藥要立刻整齊擺放在容器內,點清數量,不得遺失,不準隨地亂放。
10.裝藥前,放炮員要與班組長及瓦斯檢查員對工作麵及炮眼進行全麵檢查,對所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進行裝藥。
(1)裝藥地點20 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 %時;
(2)工作麵風量不足或風向不穩定;
(3)裝藥地點20 米以內煤塵堆集飛揚;
(4)裝藥地點有片幫冒頂的危險;
(5)有傘簷,炮道不符合規定,煤壁局部突出0.3 米以上;
(6)炮眼內有異狀,有壓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現裂縫,溫度驟高驟低等;
(7)有眼深小於0.6 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規程規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
(8)炮眼內煤粉未清除幹淨;
(9)基本支護與特種支護不齊全,支護有損壞未處理;
(10)發現瞎炮未處理。
11.裝藥
(1)用掏勺將炮眼內的煤粉清理幹淨;
(2)用炮棍將藥卷輕輕地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勻,不得強力衝擊,但要使藥卷間密實接觸;
(3)正向爆破的引藥最後裝,裝引藥時其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藥,一手鬆直腳線,但不要過緊,不得損傷腳線;
(4)填炮泥時要一手拉腳線,一手填炮泥,要慢慢用力輕搗壓實。眼孔填夠炮泥後,要將腳線扭結,並盤放在眼口,不得拖在炮眼外邊;
(5)炮眼封泥應采用水炮泥。裝填水炮泥時應先緊靠藥卷填上0.03 ~0.04米的炮泥,然後裝水炮泥,外端再填以炮泥。注意不要用力過猛和壓的太緊,以防搗破水炮泥,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6)封泥應用不燃性的砂、粘土、禁止使用塊狀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12.炮眼深度和封泥量的規定
(1)炮眼深度小於0.6 米時,不準裝藥放炮;
(2)炮眼深度為0.6 米至1 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長度超過1 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 米。
13.要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一次裝藥分段放炮或分段裝藥分段放炮的方式進行裝藥作業;
14.設警戒
(1)聯線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放炮員須為警戒人員之一;
(2)警戒線必須設在頂板、支架完好的地點,並要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等標誌;
(3)放炮時,所有人員都應在警戒線之外;
(4)工作麵若與其他采掘麵貫通,在相距15 米時,必須在要貫通處設警戒,直至貫通。貫通處兩頭都要在放炮前檢查瓦斯;
(5)警戒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局、礦的規定。
15.檢查及處理
在聯線和放炮前,放炮員要和班組長、瓦斯檢查員對放炮的地點進行第二次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進行聯線放炮。
(1)放炮地點20 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 %時;
(2)存在第20 條的各項問題未處理或處理後又出現時;
(3)沒按第24 條的規定設好警戒;
(4)放炮母線不足50 米;
(5)應該掩蓋維護好的設施未進行掩蓋和維護;
(6)沒按規定用水炮泥或封泥長度不足;
(7)分段放炮時,崩倒的棚子未扶起。
16.聯線
(1)要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放炮順序和聯線方法聯線放炮;
(2)嚴格執行誰聯線誰放炮,即放炮母線聯電雷管腳線及檢查線路和通電都必須由放炮員本人操作;
(3)工作麵布置的單排眼、雙排眼、三花眼或五星眼的聯線都采用大串聯法,最後剩下的兩條腳線在未和母線聯結前要扭結成短路;母線未和腳線聯結前,兩端必須扭結成短路。
(4)母線與腳線聯結後,再沿路檢查母線。放炮員應最後退出放炮地點。
17.放炮
(1)母線與電雷管腳線聯結後,放炮員即吹第一次口哨並大聲叫喊“要放炮啦”;
(2)放炮員沿路檢查路線,第二次吹口哨並大聲叫喊:“快放炮啦”;
(3)到達放炮的警戒地點後,將母線聯接在放炮器的接線端並擰緊,這時第三次吹口哨並大聲叫喊“放炮啦”,等待30 秒後,用鑰匙將開關轉到充電位置,待氖燈閃亮穩定,將開關鑰匙轉到原來放電位置起爆;
(4)炮響後,首先取下放炮器鑰匙,然後將母線從放炮器上摘下並打結短路。
18.炮後檢查
(1)放炮員會同班組長、瓦斯檢查員進行放炮後的檢查工作,檢查及處理內容同第20 、25 條;
(2)通電後若沒有爆炸,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5 分鍾、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至少15 分鍾後,放炮員方可沿線路檢查不爆的原因;
(3)在確屬由聯線不良造成不爆時,可以重新聯線放炮;
(4)若確屬瞎炮,應按第29 條辦法處理。
19.處理瞎炮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距瞎炮至少0.3 米處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
(2)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拉出電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底(無論有無引餘炸藥)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這些炮眼;
(3)處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後,放炮員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4)在瞎炮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同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
20.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放炮完畢。若遇特殊情況無法當班放完時,必須在現場向下班放炮員交清情況。
21.在本班放完炮、吹散炮煙並經班組長同意後,放炮員須吹長哨並大聲叫喊“放完炮啦”,方可撤警戒和讓其他人員進入工作麵作業。
22.收拾整理好工具,存放在規定地點或親自攜帶收藏。
23.清點剩餘電雷管、炸藥,填寫消耗單並須經班組長簽字。當班要辦好爆破材料退還手續,不準私藏電雷管及炸藥。
24.向下班放炮員交班,介紹當班工作情況。
25.升井後要將瓦斯檢定器或瓦斯檢定燈交回礦燈房。
六十一 支架放煤工操作規程
1.支架放煤工接班準備與檢查。
(1)檢查後部刮板機運轉是否正常,是否有大塊煤卡在後溜機頭。
(2)檢查支架插板、尾架的液壓係統是否靈敏可靠,尾架、插板是否升起。
(3)檢查放煤步距是否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各支架閥組及尾梁情況,是否閥組存在漏液,竄液,尾梁是否存在泄壓情況等。
(4)檢查架後噴霧係統是否完善。
2.放煤前先打開架後噴霧係統,並啟動後溜,待後溜運轉一周後方可進行放煤作業。
3.放煤必須嚴格按作業規程要求,由底到頂,由上到下,均勻放煤,見矸封窗的放煤方針。
4.放煤必須遵守由底到頂、多輪、間隔、順序、均勻的放煤原則。
5.放煤時出現大塊,應利用支架尾梁和插板對其先進行破碎。
6.放煤工要隨時注意煤體的溫度、濕度、含矸量等情況,發現異常,應立即封窗並彙報當班班長及跟班幹部。
7.放煤時,手不能離開操作手把,不能幹與放煤無關的其它操作。
8.特殊情況的處理及注意事項。
(1)初放工作麵,放煤要保證一定的墊層,以免造成老塘懸空距離過大,老塘跨落,氣體湧出傷人。
(2)初放工作麵放煤,自救器必須隨身攜帶,時刻注意老塘動靜,如發現老塘跨落聲音過大,立即退出工作麵。
(3)放煤時發現後溜脫節、斜鏈,後溜機頭搭接不夠,必須立即停後溜,處理後方可開後溜。
(4)放煤時應注意後溜電機情況,不能讓浮煤埋電機,以免出現燒電機現象。
9.收尾工作。
(1)放煤結束後,應把支架尾架升起,插板升出,以防架後竄矸。
(2)後部刮板機要移到位。
(3)架後的大塊煤必須處理幹淨。
(4)後溜搭接正常,後溜有彎或斷刮板時必須處理好後,方可交接。
(5)支架尾梁千斤或插板千斤存在卸壓、管路爆等情況,當班不能及時處理,必須做好與下一班的交接工作及注意事項。
六十二 電鑽打眼工操作規程
1.領取電鑽等工具時要認真檢查,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電鑽的機體無裂紋破損,螺絲、螺帽等齊全牢固;
(2)電鑽按鈕必須靈敏可靠,防爆插銷嚴密,如發現有火花痕跡,不準使用;
(3)鑽杆平直,鑽頭鋒利;
(4)試轉一下,其轉動方向正確,聲音正常;
(5)帶齊鑽杆、鑽頭等必需工具。
2.電鑽、鑽杆、電纜的攜帶
(1)將電纜繞成圓圈,其一端固定在電鑽上並係結好,要手提電鑽手把或肩背電鑽和電纜.不準安上鑽杆挑著電鑽行走,不準用電纜拖拉電鑽,更不準帶電拖拉電鑽,嚴禁強拉硬拽;
(2)搬運、移動電鑽時,必須卸下鑽杆;
(3)嚴禁用刮板輸送機運送電鑽、鑽杆、電纜.
3.打眼電纜的敷設
(1)巷道內的電纜都必須吊掛整齊牢固,不許隨意扔放,散亂堆放;
(2)電纜橫跨輸送機機頭、機尾、溜槽和溜煤道時,應在距其0.5米以上懸掛牢固,以免煤、矸、材料等擠碰。
4.打眼前對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幫、支護應進行全麵檢查,待問題處理後方可打眼.打眼前,必須敲幫問頂,遇有傘簷、活矸等應用手鎬、長撬棍處理掉;
5.用鐵絲把鑽頭固定在鑽杆上,釺尾套在電鑽卡套內,要緊密結合,起動電鑽檢查旋轉方向是否正確;
6.必須紮緊袖口、褲管,扣好衣扣,圍巾必須係在上衣內,嚴禁圍巾和衣服的線頭等外露,以防絞傷。
7.兩人操作,一人在電鑽一側定眼,一人在另一側緊握電鑽手把操作;
8.打眼時,煤硬要先用手鎬刨點定點,煤軟可直接用鑽頭點開定眼.定好位後,使鑽頭頂緊定位點,間斷地送電二、三次,使鑽頭鑽進煤體,不準用手緊抓轉動的鑽杆;
9.鑽頭鑽進煤體後,根據爆破說明書的規定,調整打眼方向和角度.推進時要均勻使勁,不可用力過猛,要順勢推進,每隔一段時間要來回拉動鑽杆,排除煤粉;
10.打夠眼深後,必須將鑽杆來回拉動幾次,把眼內煤粉排淨.底眼口要用木楔、大塊煤掩蓋好,以防煤粉堵塞。
11.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止打眼
(1)出現卡住鑽頭或鑽杆;
(2)電鑽聲音突然不正常;
(3)電鑽外殼超溫(60℃或湯手)或有燒焦味;
(5)電鑽、鑽杆嚴重震動;
(6)電鑽外殼帶電;
(7)瓦斯達到1%時。
經查明原因處理好後,方可繼續打眼。
12.工作麵有淋水處,必須遮蓋電鑽,以防漏電傷人;
13.處理瞎炮時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組長直接指導或放炮員的配合下進行打眼;
(2)應用木扡或竹扡挖出部分炮泥,並插入炮棍以確定瞎炮炮眼方向;
(3)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處,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稍大於瞎炮深度;
(4)要做出有瞎炮的明顯標誌;
14.收尾工作
(1)完成本班全部打眼任務後,應先拔下鑽杆、卸下固定鑽頭銷子、收好鑽頭,然後切斷電源,拔下防爆插銷(嚴禁帶電拔銷)。
(2)將電鑽、鑽杆、電纜分別運出工作麵,放到指定的無淋水安全地點或送交工具房。鑽頭要全數交回工具房或管理站。電纜要盤成8字形堆放整齊。需檢修的電鑽、電纜、鑽杆等要運到檢修地點。
(3)要向放炮員交待本班打眼情況,尤其要交待清楚瞎炮的具體位置及注意事項。
六十三 工作麵破碎大塊工操作規程
1.接班準備、檢查。
(1)查皮帶底帶是否有大塊煤或大塊石頭。
(2)檢查轉載溜兩邊是否有大塊煤或石頭擋道。
(3)檢查破碎工具(如榔頭,十字鎬等)完好情況。
(4)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情況。
2.班中工作程序。
(1)轉載溜上有大塊煤或大塊石頭時,必須先停轉載溜,把大塊煤矸搬出轉載溜後進行破碎,嚴禁在啟動的溜子上直接砸大塊。
(2)如有大塊煤或大塊石頭磨皮帶時,應先停皮帶將搬出後方可開機,並將塊煤或大塊石頭破碎後,清理到皮帶上。
(3)從工作麵拉出的木板、鐵絲網等雜物要撿出並碼放整齊,在拾起木板時應從木板的後方拾起,以防木板頂人。
3.破碎大塊煤或大塊石頭處有電纜時,應先把電纜掛起到不易接觸的地點,防止大塊掛到電纜和人員碰到或砸到電纜。
4.轉載溜機頭處有大塊煤或大塊石頭卡住時,應立即停機,必須先破碎後方可開轉載溜。
5.破碎大塊煤時,嚴禁其他人員站在附近,其他人員撤到破碎作業人員身後。
6.發現較大煤塊時用破碎工具,無法破碎時,可用打眼放炮的方法處理,但在處理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放炮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7.破碎大塊需兩人或多人合作時,必須步調一致,服從當班領導的指揮。
8.下班後必須將工作麵所有的大塊煤處理幹淨。
9.如工作麵大塊煤未處理幹淨,必須與下一個班做好交接班工作。
10.將存在安全隱患及需要注意安全的地方,必須給下一班交待清楚。
六十四 清煤工操作規程
1.整理好清煤工具,對清煤場所從外往裏逐一檢查安全情況,如檢查巷道片幫冒頂、支護等。發現隱患,自身能處理的馬上處理好,不能處理的立即向班組長或跟班幹部彙報,組織協調處理好,在無隱患下進行清煤,以防發生頂板砸人等工傷事故。
2.在清煤時,撤出人員,行人不清煤,清煤不行人,不準在清煤處同時幹其它工作,以免傷人。
3.清溜子機頭、機尾、皮帶處的浮煤時,停機後進行。並與溜子和皮帶司機聯係好,清煤工打信號開停,不準其它人打信號,以防設備傷人。
4.浮煤清幹淨,清到實底,並且平整、整潔,符合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不影響行人和設備正常運行,消除設備事故和人員摔、扭傷。
5.清理出的雜物、物料,及時搬運到指定的地點碼放整齊,或裝車運走,輕拿輕放,否則影響行人或砸人。
6.在清理巷道浮煤前,要先認真敲幫問頂和處理好空幫空頂。不準在端頭支護不完好,放煤支架處清煤,以防煤矸、支護掉落傷人。
7. 清出的火工品及時交當班本區域的爆破員處理。
8.清煤結束後,經班組長或跟班幹部驗收,並同意允許方可離崗。
六十五 回收工操作規程
1.對采煤工作麵超規定尾巷棚子、設備和采完的工作麵支護、設備及報廢巷道的支護、不用的設備、物料進行回收,認真貫徹執行經審批的各類回收安全技術措施。
2.回收尾巷、采麵、報廢的巷道時,必須先進行瓦斯檢查和通風,各類氣體不超限,方可進行,以防發生瓦斯事故。
3.回收前必須從外往裏檢查支護、空幫空頂情況,加固支護和處理好空幫空頂,以防在回收過程中發生頂板事故。
4.要備齊回收工具和檢修好所有設備,否則不準回收,以防違章作業,造成事故。
5.回收前清理幹淨巷道內雜物、浮煤、浮矸,保證退路暢通,以防碰手碰腳工傷發生。
6.回收時必須從裏往外進行,便於撤退避險。
7.巷道溜子回收按下列順序進行:
(1)部分溜槽回收
①停電,閉鎖電源,在電源處懸掛“有人作業,勿送電”的警示牌,以免誤送電,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②在回收處選擇拆槽點,用導鏈拉鬆刮板鏈並解開,導鏈必須掛在加固的好棚梁上,以防倒架傷人。
③取掉溜槽連接銷,用撬杆撬鬆,撬開溜槽,手抓緊撬杆,手腳離開被拆溜槽,其它人員離開,一節一節回拆溜槽,以防傷人。
④用絞車或鏈子拉出機尾安好,打上壓柱,拉出機尾時人員撤出,以防傷人。
⑤拆卸下來的溜槽和刮板鏈及時運到石門指定地點碼放好。
(2)整台溜子回收
①必須切斷電源,甩掉供電電纜。
②先拆掉機頭部分,後拆溜槽和機尾,要一節一節回,拆溜槽按上述方法操作。
③回下的溜子物件及時全部運到石門指定地點碼放好。
8.巷道棚子回收按下列順序進行:
(1)必須使用回柱絞車回棚,固定好絞車,後部打好立柱(向裏傾斜)固定好穩繩,打好壓柱和戧柱,做好鋼絲繩套環,指定專人開絞車。
(2)檢查聯係信號,要靈敏可靠。
(3)套好要回收的棚腿,一次一根,不準多根,以防過載頂倒後麵的棚子或拉斷鋼絲繩及拉翻絞車。
(4)人員撤至安全地點,絞車工也要離絞車5米外開動,以防絞車拉翻和鋼絲繩拉斷傷人。
(5)綁套棚子人員出來,專人打信號,按信號開停絞車,信號不清不準開動絞車,以防誤操作,發生事故。
(6)棚腿拉出後,及時停機,進入解繩,搬運回收出的物料和第二次綁套棚腿,要先敲幫問頂,消除懸煤懸矸後進行,不準進入回收後的地方取物料,要用長把工具拉出,以防片幫冒頂傷人。
9.有小眼的巷道回收,必須先加蓋好和封堵好小眼口,後進行回收作業,以防墜眼事故和掉落煤矸傷人。
10.在小眼內回收台木、過木、梯子時,必須兩人進行,不準一人進行,必須先維護好安全出口,消除上部的煤矸,以防掉落傷人。從下往上進行,係牢保險繩子(一端係牢身上,一端係牢在上部梯子上),台木、過木往下放;下部兩節梯子下放,其餘往上拉。
11.綜采麵(輕放麵)回收,按下列順序進行。
(1)先回收後溜子和順牆溜子,按回溜規程操作。
(2)回采煤機,把采煤機解體,用導鏈吊裝車,加固吊裝處的支護,導鏈吊掛牢固。
(3)回前溜按回溜規程操作。
(4)液壓支架回收:
①在運輸巷端頭尾部架木垛,加強支護,木垛要接頂嚴密,不能擠壓液壓支架。
②加固好支架拉出路線巷道的支護,特別是出口支護更要加固,巷道小眼口加蓋牢固,以防片幫冒頂傷人和墜眼。
③穩固好絞車,安設信號,做到絞車牢固,信號靈敏可靠。
④按規定的順序,一架一架回收。
⑤拆除回收支架的總進液管路,在拆除前必須停泵泄壓放液,人員離開,不準對著自己和他人,不泄壓不準拆除,以防高壓液打人。
⑥用單體和長托梁將回收支架上方鋼梁支護安裝好導向輪後進行降架,每次隻準降一個支架。降架時,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降架人遠離本架操作,在得到指令信號後降架,降到立柱最低位置,以防冒頂。
⑦拉架進通道並調頭,直把架拉到指定地點,最後拉到解體處。拉架時,由絞車司機操作,聽清信號,按絞車工操作規程操作,一人監護,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以防鋼絲繩斷打人。拉架過程中,監護人注意觀察支架運行,發現異常,立即打信號停開絞車,進行處理,以防支架碰壞巷道支護,造成冒頂。
⑧支架解體峒室支護、起吊梁牢固可靠,以防垮落傷人。起吊解體和裝車時,人員撤離,不準在吊物下方站人,以防重物脫落傷人。要互相協調配合解體搬運,非操作者要站在安全地點觀察,以防物件、工具、碎屑碰撞傷人和打傷人。
(5)工作麵支護回收:
①在支架拉出後,及時用單體和圓木支護,采用邁步式支撐頂板,保證支護質量,防止回棚時冒頂。
②“見三回一“,即拉出三個支架回收一個支架上的鋼梁、支護單體、坑木,從裏往外逐架回,用絞車回收,綁好回收物料撤出人員到安全地點,開動絞車拉出,同時指派專人在安全地點監護觀察,發現異常立即停止絞車,進行處理。回收棚子時,不準同時降架拉架,以防頂板、鋼絲繩打人等事故。
③回出的單體、鋼梁、圓木及時搬運到指定地點按規定放整齊,以防影響行人的安全。
12.滑梁工作麵回收按回工作麵溜子→回滑梁支架→回端頭→回十字梁→回運輸巷溜子→回兩巷棚子的順序進行。
(1)回溜按回溜操作規程操作。
(2)懸移支架回收
①從軌道巷口向運輸巷人工回收。
②鋪好網,網搭牢固,保證鋪網質量。
③先取掉梁與單體腿的連接鋼絲繩和梁間連接滑塊。
④泄壓降架,先外端後裏端,放倒梁,然後撥出單體,及時搬運梁和單體到指定地點放好,必須一架一架泄壓降架回收。
⑤回一架及時用單體和半圓木打一排頂柱支護,以防冒頂。
⑥回3架支架後及時回收一排頂柱,回單體時用半圓木支護,在安全的前提下,半圓木能回收的盡量回收,不能回收的不回收,以防冒頂傷人。
(3)端頭回收,從裏往外,逐根進行,泄壓降梁,取下一根端頭梁,撥單體後,及時用半圓木支護,並把回下的鋼梁和單體搬運到指定地點放好。
(4)十字梁回收,先對支護單體泄壓撥出後取掉十字梁連接銷,十字梁逐個回收,及時把回下的十字梁和單體運到指定地點放好。
(5)兩巷棚子回收采用絞車回,按回棚操作規程操作。
13. .不用設備、物料的回收,對大型設備、物料要先在現場解體,搬運裝車時,互相配合,輕拿輕放,不準超高超寬裝車,用緊固器緊固牢,或用12號鐵絲綁牢,木楔打緊,防止物件竄動傷人和給提運過程中帶來不安全因素。
14.回收作業時必須戴手套操作,以防傷手。
15.回收作業完後,整理好設備和工具,放在指定地點。
六十六 回柱絞車司機作業操作規程
1.準備
(1)工具:小錘、長柄鉤。
(2)備品配件:油壺、螺絲。
2.檢查與處理
(1)絞車附近的頂幫、巷道及支護是否安全,有無雜物堆積影響操作;
(2)絞車安裝是否牢固,壓柱、戧柱是否牢靠有勁;
(3)電氣設備是否擺設穩當,操作方便;
(4)絞車設備各部件、螺栓、墊圈、護罩等是否齊全牢固,常用閘是否靈活;
(5)絞車的減速箱和軸承的油質是否合格,油量是否充足,是否不漏油;
(6)鋼絲繩在滾筒上固定是否牢靠,排繩是否整齊,一個撚距內斷絲麵積是否超過原鋼絲繩總斷麵積的10 %;
(7)信號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發現問題必須妥善處理。否則不準進行操作。
3.試車
(1)試車前應將開關、電鈴放在閘把附近,以利操作;
(2)進行2 ~3 次的正反車試轉;
(3)要將鋼絲繩在滾筒上排列整齊,緊繩時要用小錘或帶柄鉤引繩,不準用手或腳順繩,以免鋼絲繩絞亂;
(4)與回柱工用信號聯係,試驗其準確性。
4.要精神集中,注意聽清信號,按回柱信號進行開車、停車、倒車等操作。開車時不準遠離絞車,要站在護身柱後方。
5.正常情況停車時,應斷電後用機械閘停車,不準打反車停車。電動機,滑動軸承溫度達65 ℃時,要停車找出原因,等溫度下降後方準開車。
6.信號工(打點工)注意事項:
(1)聽從回柱工的指揮,發信號要迅速、準確;
(2)精力集中,密切注意鋼絲繩運行方向,當發現鋼絲繩運行方向有誤時,應立即發出停車信號,並重新發出正確的信號;
(3)信號工始終和回柱保持5 ~8 米距離,隨回柱位置推延而改變工作位置,並收盤好電纜;
(4)調整工作位置時,應手持信號裝置,不準懸提信號線,以免損壞信號線接頭,造成事故。
7.發現有卡繩時,按以下要求操作
(1)在回柱工、看滑輪工等協助下取出卡住的鋼絲繩;
(2)用撬棍或其他工具剔撥撬起卡住的鋼絲繩,必要時可輔以人力撩繩;
(3)將鋼絲繩拉展後,用繩頭的大鉤(或卡子卡)拴在牢固支柱上再開倒車,使卡住的鋼絲繩鬆開;
(4)開倒車處理卡繩時,如鋼絲繩拉到絞車滾筒邊繩仍未鬆開,應停車,以免損壞、折斷鋼絲繩;
(5)開倒車處理卡繩事故時,現場人員都要退到安全地點。
8.回柱絞車司機在接到班組長或回柱工已完成任務通知後,方可開始收尾工作。
(1)把鋼絲繩全部纏在滾筒上;
(2)切斷電源,把開關把手打在斷電位置,鎖緊閉鎖螺栓;
(3)搞好絞車周圍環境衛生;
(4)協助信號工盤好信號電纜;
(5)收拾好工具。
9.向接班人、班組長彙報運轉情況,存在問題等。
六十七 巷道維修工操作規程
1.各種巷道的維修、修複工作必須編製專門安全措施,並報礦井技術負責人批準後實施。
2.煤礦井下各類巷道高度不得低於《煤礦安全規程》第21 、22 條規定,支護應完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進行維修,
3.修複舊巷道時,必須首先進行瓦斯檢查和通風,各類氣體的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後,方可操作。
4.在有車輛運輸的巷道中進行巷修工作時,要設置警示標誌,注意來往車輛。
5.在有架空線的巷道中進行巷修工作時,要首先切斷架空線的電源,掛上停電牌,接上臨時接地線後,方可開始巷修工作。
6.對支架進行維修和更換時,要事先對該地點進行加固,可靠安全長度不低於10米。具體施工可按“支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7.更換支架時,新的支架支護強度不得低於原有支架(完好狀態時)的支護強度。
8.在維修巷道中需要放炮時,必須按照爆破工操作規程操作。
9.在維修巷道中,要保證安全出口,由外向裏施工。
10.備齊所需工具,如風鎬、風鑽、電鑽、鋸、鐵鍁等,長把工具的攜帶要遵守有關規定。
11.根據“安全規定”中的要求,檢查是否具有正常操作的條件。
12.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安全檢查→維修支架→清理現場。
13.梯形棚(鐵、木)支架的維修
(1)梯形棚(鐵、木)支架的維修一般有換1 條腿、2 條腿、棚梁和全部更換幾種施工。
(2)換1 條腿時:
①先在斷腿的鄰近處打1 根臨時支柱,替換已經損壞的棚腿支撐原來的棚梁。
②在頂梁上要設拉木,刹滿刹牢,以防止頂梁滑動。
③小心的處理大塊的浮石、浮煤。
④開挖巷道幫(如果未變形,可以不進行此項工作)。
⑤挖柱窩,更換新的棚腿。
⑥在更換完後,支架與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背實。
⑦在支架間,安設牢固的撐木或拉杆。
(3)換2 條腿時:
①先在兩幫的原來棚腿鄰近處各打1 根臨時支柱,替換已經損壞的棚腿,或采用抬棚托住頂梁。
②其餘方法與更換1 條腿時的操作一樣,但要先換1 條腿後,再換另外1條腿。
③如果巷道高度不夠,可以參照第21 條“更換全部支架”和“支護工”等的操作方法。
④在更換完後,支架與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背實。
⑤在支架間,安設牢固的撐木或拉杆。
(4)換頂梁時:
①複原來的支架棚腿未動、未損壞的,可以不更換棚腿。
②用拉條、撐杆加固棚腿。
③用幾排串釺貫穿於兩架完好的頂梁之上,擋住上部浮石。
④更換頂梁,保證做到親口吻合。
⑤在更換完後,支架與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背實。
⑥在支架間,安設牢固的撐木或拉杆。
(5)換全部支架時:
①加固臨近的完好的支架,留好退路。
②如果維修棚梁上部冒落較高,浮石較大,應在施工地點設置小型木垛,並進行瓦斯檢查。
③然後按照換棚腿、換頂梁的方法,逐項操作。
(6)換金屬支架時,要防止金屬撞擊產生火花。
14.U 型鋼拱型支架巷道維修
(1)U 型鋼拱型支架的更換:
①在壞棚處,打1 根支柱,支撐到拱形的最高點的頂梁上。如果連續幾架棚子損壞,應架設抬棚,並將所有損壞棚子的頂梁托住。
②用手鎬掏空棚腿處的煤矸。
③擰鬆卡纜螺栓,撤下棚腿。
④檢查2 節U 型鋼搭接處是否有劈裂、變形,如有,需要更換整個支架。
⑤換上新的卡纜螺栓,接上棚腿。
⑥確認卡纜螺栓擰緊後,撤下先前安設的支柱。
⑦棚腿與梁搭接處的曲率半徑要一致,如果不一,需要重新調整。
⑧在更換完後,支架與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背實。
⑨在支架間,安設牢固的撐木或拉杆。
(2)U 型鋼拱型支架其他部位的更換,應參考上麵的規定進行。
15.砌镟巷道的維修
(1)按規定準備好材料,並停電、保護好電纜、水溝、管路等。
(2)加固臨近巷道,確保安全出口。
(3)傾斜巷道施工前,在施工地點的上下兩頭必須分別設置臨時保護擋板,以防矸石、料石等物滾動傷人。
(4)砌镟巷道維修方法有3 種:
①拆除舊镟體,澆注新镟體。當有較大區段砌镟巷道遭破壞而需翻修時,采用該方法。按下列順序進行操作:
a.拆除舊镟體應自拱頂開始向兩側拱基和镟牆進行,直至牆基。
b.及時清掉頂幫的浮矸。
c.打臨時木柱或架木支架(當頂壓大時,可架工字梁或槽梁金屬支架)。
d.如拆除镟體後,巷道斷麵不足,需刷幫處理至巷道輪廓基本符合要求。
e.拆除一定距離後,可以按照正常的砌镟巷道施工操作規程進行。
f.不回收的臨時支架與頂幫的空隙要用碎矸石或低標號混凝土填塞充滿。
g.當镟牆完好而镟拱遭破壞需翻修時,應先自拱頂向兩側拆除拱頂至拱基,並在镟牆上架設臨時木支架,至一段距離後,即可架設模板按照普通砌镟巷道方法進行澆注。
②裂縫修補法。
a.加固支護。
b.將裂縫擴大、加深。
c.填充富質水泥漿(1 :1)。
③局部修補法。
a.加固支護。
b.將原來的镟體挖出。
c.清理、衝洗處理部位。
d.加鋼筋網,澆築混凝土。
6.錨噴巷道的維修
(1)拱頂、兩幫小麵積脫皮,可以采用補噴的辦法。
(2)拱頂、兩幫脫皮麵積超過2 平方米,脫深為0.3 ~0.5 米時,可以采用補打加長錨杆掛網聯合補噴的辦法。
(3)大麵積冒落,連續失修巷道長度超過5 米、冒落高度超過0.5 米、錨杆鬆脫的,可以采用拱型支架和砌镟維修或其他聯合支護的方式。
(4)塑性變形大、位移量大、原來噴層脫落但未冒頂的,可以采用錨噴網加拱型支架聯合支護的方法。
(5)錨噴巷道的維修操作,可以參考掘進錨噴支護的操作規程。
17.大冒頂巷道的維修
(1)觀察分析頂板、瓦斯等情況,製定出施工措施。
(2)在冒落區周邊打臨時支柱,將冒落處的頂板托住。
(3)逐步向冒落區推進,清理冒落矸石(煤)。
(4)依次由一端架設棚子,棚子以上未接頂的地方要用木垛接頂。
(5)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可收工。
18.開岔門處抬棚的維修,首先檢查維修、加固周邊的支架,然後再進行抬棚更換。具體施工操作方法,應按照“支護工”的有關規定和架棚巷道的支護等章節進行。
19.進行木垛盤式反井維修時,應編製專門安全措施,配齊安全裝置。
(1)檢查維修反井上口的抬棚及垛盤鎖口棚。
(2)反井上口安裝一個鎖口盤,支撐住反井上口梯形支架,防止頂部坍塌。
(3)如果反井不做通風之用,需在鎖口盤上放置遮擋物,以便接住上部墜落物。
(4)檢查維修井中各垛盤時,應由上向下逐架檢查維修。
(5)維修人員操作時,必須佩帶安全帶。
20.水溝的維修應:
(1)控製水流。
(2)加固水溝臨近的柱腿。
(3)加固道基。
(4)清理淤渣。
(5)敷設或砌築新的水溝。
21.進行檢查,清理現場,保持現場整潔,支護完好。
22.帶齊工具,上井後填寫維修記錄台賬。
六十八 放煤工操作規程
1.經貫徹學習作業規程,考核合格後上崗,認真落實放煤措施。
2.經檢查瓦斯,在瓦斯不超限進入放煤。
3.嚴禁多眼同時放煤,嚴禁“搭橋”放煤。隻準一條巷道一眼放煤,以防堵人事故和瓦斯積聚。
4.至少兩人在場,一人監護協助,一人放煤。要在小眼口外3米處休息,不準在小眼口休息。做到放炮不放煤,放煤不放炮,有人經過不放煤,以防發生工傷事故。
5. 認真檢查放煤點附近支護完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空幫空頂。
6.吊掛好風筒,並有風、無風不得進入作業,以防瓦斯積聚,造成瓦斯事故。
7.每次進入先灑水衝洗放煤點20米內巷道煤塵,消除煤塵積聚,防止煤塵事故和煤肺病。
8.清除幹淨放煤點20米範圍內的雜物、煤矸,保證退路暢通,以防影響撤退和絆倒傷人。
9.對無放煤鬥的放煤眼應先加固封堵好,用12號鐵絲把過木綁牢在放煤口兩側的棚腿上。
10.站在外側(有安全出口側)放煤,不得麵對放煤口,不得將身體伸到放煤口內或正對放煤口觀看,以防煤矸下落傷人或堵埋人。
11.放煤時戴手套,使用專用撬杠或漏鬥操作手把,用信號與溜子司機聯係好,均勻放煤,不準敞開放煤口放煤,以防壓溜子和傷人。
12.處理卡小眼,使用專用炮杆子,站在放煤口外側捅,需放炮處理時,嚴格執行2001版《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嚴禁爬入放煤口內處理,以防煤矸突然掉落砸人埋人。
13.下班時,必須把放煤口封堵好,清理幹淨放煤點的雜物和煤矸,並向下班交待清楚放煤點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六十九 掘進機司機操作規程
1.司機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並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並持證上崗。
2.司機必須熟悉機器的結構、性能、動作原理,能準確、熟練地操作機器,懂得設備的一般維護保養和故障處理知識。
3.司機必須堅持使用掘進機上所有的安全閉鎖和保護裝置,不得擅自改動或甩掉不用,不能隨意調整液壓係統、霧化係統各部的壓力。
4.各種電氣設備控製開關的操作手柄、按鈕、指示儀表等要妥善保護,防止損壞或丟失。
5.除會熟練操作機器外,還應對機器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工作。在發現掘進機有故障時,應積極配合維護人員進行處理,不能處理時,要立即向區隊或調度室彙報。
6.必須配備正副兩名司機,正司機負責操作,副司機負責監護。必須精神集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委托無證人員操作。
7.在掘進機停止工作、檢修及交接班時,必須斷開機器上的隔離開關,並掛停電標示牌。
8.對機器運轉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交班司機必須向接班司機交待清楚。
9.掘進機前後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切斷電源,進行處理。瓦斯濃度必須降到1%以下時,方可送電開機。
10.接班後,司機應認真檢查工作麵及掘進機周圍情況,保證工作區域安全、整潔和無障礙物。
11.開機前,司機必須對機器進行以下檢查:
(1)各操作手把和按鈕應齊全、靈活、可靠,各操作手把打到零位。
(2)機械、電氣、液壓係統、安全保護裝置應正常可靠,零部件應完整無缺,各部連接螺絲應齊全、緊固。
(3)電器係統各聯接裝置的電纜卡子應齊全牢固,電纜吊掛整齊,無破損、擠壓。
(4)液壓管路、霧化係統管路的接頭應無破損、泄漏,防護裝置應齊全可靠。將所用延長的電纜、水管沿工作麵準備好,懸吊整齊,拖拉在掘進機後方的電纜和水管長度不得超過10米。
(5)減速器、液壓油箱的油位、油量應適當,無滲漏現象,並按技術要求給機器注油、潤滑。
(6)轉載膠帶機應確保完好,托輥齊全。
(7)切割頭截齒、齒座應完好,發現有掉齒或嚴重磨損不能使用的,應切斷掘進機電源,及時更換。
(8)裝載耙爪、鏈輪要完好。刮板鏈垂度應合適,無斷鏈丟銷現象,刮板齊全無損,應擰緊防鬆螺帽,防止刮板鬆動。
(9)履帶、履帶板、銷軸、鏈輪保持完好,按規定調整履帶的鬆緊度。
(10)噴霧係統、冷卻裝置、照明應完好。
12.經檢查確認機器正常並在作業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後,方準送電,並且按操作程序空載試運轉,禁止帶負荷起動。
13.開機前發出報警信號,按機器技術操作規定順序啟動。
14.根據不同性質的煤岩,確定最佳的切割方式。具體方法參照下列方式:
(1)掘進半煤岩時,應先截割煤,後截割岩石,即先軟後硬的程序。
(2)一般情況下,應從工作麵下部開始截割,首先切割底後掏槽。
(3)切割必須考慮煤岩的層理,截割頭應沿煤的層理方向移動,不應橫斷層理。
(4)切割全煤,應先四麵刷幫,再破碎中間部分。
(5)對於硬煤,采取自上而下的截割程序。
(6)對較破碎的頂板,應采取留頂煤或截割斷麵周圍的方法。
15.截割煤岩時應注意應下事項:
(1)岩石硬度大於掘進機切割能力時,應停止使用掘進機,並采取其它破岩措施。
(2)根據煤岩的軟硬程度掌握好機器推進速度,避免發生截割電機過載或壓死刮板輸送機等現象,切割時應放下鏟板。如果落煤量過大而造成過載時,司機必須立即停機,將掘進機退出,進行處理。嚴禁點動開機處理,以免燒毀電動機或損壞液壓馬達。
(3)截割頭工作必須在旋轉狀況下才能截割煤岩。截割頭不許帶負荷啟動,推進速度不宜太大,禁止超負荷運轉。
(4)截割頭在最低工作位置時,禁止將鏟板抬起。截割部與鏟板的間距不得小於300毫米,嚴禁截割頭與鏟板相碰。截割上部煤岩時應防止截齒觸網、觸梁。
(5)經常注意清底及清理機體兩側的浮煤(岩),掃底時應一刀壓一刀,以免底部出現硬坎,以防止履帶前進時越墊越高。
(6)煤岩塊度超過機器龍門的高度和寬度時,必須先人工破碎後方可裝運。
(7)當油缸行至終止時,應立即放開操作手柄,避免溢流閥長期溢流,造成係統發熱。
(8)掘進機向前掏槽時,不準使切割臂處於左、右極限位置。
(9)裝載機、轉載機及後配套運輸設備不準超負荷運轉。
(10)隨時注意機械各部、減速器和電機聲響以及壓力變化情況,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機檢查。
(11)風量不足、除塵設施不齊不準作業。
(12)電機長期工作後,不要立即停冷卻水,應等電機冷卻數分鍾後再關閉水路。
(13)發現危急情況,必須用緊急停止開關切斷電源,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後方可開機。
16.啟動機器時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1)將操作箱上的急停按鈕拔出,拉到正常位置。
(2)用專用工具將操作箱的電源開關打到“通”位。
(3)將電器箱中故障檢測開關打到“正常”位置。
(4)打鈴預警,啟動油泵電機,然後啟動切割電機(隻有當操作箱上的支護開關轉動至“運行”位置時切割電機才能啟動),開機過程完成。
(5)操作各相應操作手柄以實現工作程序。
(6)工作程序完成後,停止運行機器時可以通過轉動相應電機操作開關到停止位置。當需要緊急停機時,可通過按下操作箱上的急停按鈕,或者按下電氣箱上的急停按鈕或按下掘進機非司機側急停按鈕來實現。
(7)當司機離開司機座時,必須將操作箱上的“急停”按鈕推進去,並用專用工具將電源開關打到“斷”位置。
17.掘進機前進時應將鏟板落下,後退時應將鏟板抬起。
18.掘進機工作時應將支撐油缸升起,前進、後退時應將支撐油缸收起。
19.司機工作時精神要集中,開機要平穩,看好方向,並聽從迎頭人員指揮。發現有冒頂預兆或危及人員安全時,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
20.收尾工作
(1)按規定操作順序停機後,應將掘進機退到安全地點,並將鏟板放到底部上。截割頭縮回,切割臂放到底板上,關閉水門,吊好電纜和水管。
(2)在淋水大的工作麵,應對電機、控製箱、操作箱等電氣設備進行遮蓋。
(3)將所有操作閥、按鈕置於零位,放鬆離合器,切斷電源。
(4)清除機器上及周圍環境的煤塊和粉塵,保持環境衛生,搞好文明生產。
(5)做好交接班工作,並把當班設備運轉情況填入交接班工作日誌。
七十 掘進機維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1.維修時必須將掘進機切割頭落地,並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和磁力起動器的隔離開關;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載橋下方停留或作業。
2.要嚴格按照技術要求,對機器進行潤滑、維護保養,不得改變注油規定和換油周期。
3.帶齊維修工具、備品備件及有關維修資料和圖紙。
4.維修前必須認真檢查掘進機周圍的頂板、支護、通風、瓦斯情況,以確保工作區域安全。切斷機器電源,將開關閉鎖並掛停電牌。
5.嚴格按規定對機器進行“四檢”(班檢、日檢、旬檢、月檢)和維護保養工作。
6.潤滑油、齒輪油、液壓油牌號必須符合規定,油量合適,並有可靠的防水、防塵措施。
7.液壓係統、噴霧係統、安全閥、溢流閥、節流閥、減壓器等必須按照使用維修說明規定的程序進行維修並將其調整到規定的壓力值。
8.機器要在井下安全地點加油,油口幹淨,嚴禁用棉紗、破布擦洗,並應通過過濾器加油,禁止開蓋加油。
9.需用專用工具拆裝維修的零部件,必須使用專用工具:嚴禁強拉硬板,不準拆卸不熟悉的零部件。
10.注意破損、接頭滲漏應及時更換和處理:更換油管時應先卸壓,以防壓力油傷人和油管打人。
11.所有液壓元件的進出油口必須帶防塵帽(蓋),接口不能損壞和進入雜物。
12.更換液壓元件應保證接口清潔。螺紋聯接時應注意使用合適的擰緊力矩。
13.液壓泵、馬達、閥的檢修和裝配工作應在無塵場所進行,油管用壓風吹淨,元部件上試驗台試驗合格後戴好防塵蓋(帽),再造冊登記入庫保管。
14.緊固螺釘(栓)必須按規定程序進行,並應按規定力矩擰緊。采用防鬆膠防鬆時,必須嚴格清洗螺釘及螺釘孔。
15.在起吊和拆、裝零部件時,對接合麵、接口、螺口等要嚴加保護。
16.電氣箱、主令箱和低壓配電箱應隨掘進機進行定期檢查和清理,各電氣元器件、觸頭、接插件聯接部分,接觸要良好。
17.隔爆麵要嚴加保護,不得損傷或上漆,應塗一層薄油,以防腐蝕。
18.電氣係統防爆性能必須良好,杜絕失爆。
19.電機的運轉和溫度、閉鎖信號裝置、安全保護裝置均應正常和完好。
20.在機器下進行檢修時,除保證機器操作閥在正確位置鎖定外,還應有至少一種機械防塵裝置。
21.機器在中、大修時,應按規定更換軸承、密封、油管等。
22.設備外觀要保持完好,螺絲和墊圈應完整、齊全、緊固,入線口密封良好。
23.嚴格按規定的內容對掘進機進行日常和每周的檢查及維護工作,特別是對關鍵部件須經常進行維護與保養。
24.應經常檢查和試驗各係統的保護和監控元件,確保正常工作。
25.維修工作結束後,應對掘進機進行全麵檢查,並參照出廠驗收要求試車,符合要求後,方可交付司機使用。
26.清理好機器表麵,並將工具及技術資料整理好,放置在專用工具箱內,妥善保管。
27.維修人員應將機器存在問題及維修情況向司機和有關人員交待清楚,並做好維修記錄,存檔備查。
七十一 架棚支護工作業操作規程
1.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護材料及支架:
(1)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支護材料。
(2)腐朽、劈裂、折斷、過度彎曲的坑木。
(3)璐筋、折斷、缺損的混凝土棚。
(4)嚴重鏽蝕或變形的金屬支架。
2.施工時,必須按照作業規程規定采用前探梁支護或其他臨時支護形式,嚴禁空頂作業。其支護材料、結構形式、質量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3.支護過程中,必須對工作地點的電纜、風筒、風管、水管及機電設備妥善加以保護,不得損壞。
4.嚴禁將棚腿架設在浮煤浮矸上。
5.放炮崩倒、崩壞的支架應及時修複或更換。修複支架前,應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臨時支護;扶棚或更換支架,應從外向裏逐架依次進行。
6.在傾斜巷道內架棚,必須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支架必須迎山有力,嚴禁支架退山。
7.架棚巷道支架之間必須安設牢固的拉杆或撐木。工作麵10 米內應敷設防倒器或采取其他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8.對工程質量必須堅持班檢和抽檢製度,隱蔽工程要填寫“隱蔽工程記錄”單。
9.在壓力大的巷道架設對棚時,對棚應一次施工,不準采用補棚的方法,以免對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
10.巷道支護高度超過2 米,或在傾角大於30 °的上山進行支護施工,應有腳手架或搭設工作平台。
11.架棚後應對以下項目進行檢查,不合格時應進行處理。
(1)梁和柱腿接口處是否嚴密吻合;
(2)混凝土支架是否按要求放置木墊板;
(3)梁、腿接口處及棚腿兩端至中線的距離;
(4)腰線至棚梁及軌麵的距離;
(5)支架有無歪扭邁步,前傾後仰現象;
(6)支架幫、頂是否按規定背緊、背牢。
12.背幫背頂材料要緊貼圍岩,不得鬆動或空幫空頂。頂部和兩幫的背板應與巷道中線或腰線平行,其數量和位置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梁腿接口處的兩肩必須加楔打緊,背板兩頭必須超過梁(柱)中心。
13.底板是軟岩(煤)時,要采取防止柱腿鑽底的措施。在柱腿下加墊塊時,其規格、材質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14.采用人工上梁時,必須手托棚梁,穩抬穩放,不要將手伸入柱梁接口處;采用機械上梁時,棚梁在機具上應放置平穩,操作人員不得站在吊升梁的下方作業。
15.架設梯形金屬棚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混用不同規格、型號的金屬支架,棚腿無鋼板底座的不得使用。
(2)嚴格按中、腰線施工,要做到高矮一致、兩幫整齊。
(3)柱腿要靠緊梁上的擋塊,不準打砸梁上焊接的扁鋼或礦工鋼擋塊。
(4)梁、腿接口處不吻合時,應調整梁腿傾斜度和方向,嚴禁在縫口處打入木楔。
(5)按作業規程規定背幫背頂,並用木楔刹緊,前後棚之間,必須上緊拉鉤和打上撐木。
(6)固定好前探梁及防倒器。
16.在井下加工梯形木棚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用量具準確度量棚梁和柱腿的尺寸。
①柱腿用料時,要將料的粗端在上,超長的坑木隻準截去細端。
②按作業規程中規定的接口方式和規格量、畫好勒口線,柱口和梁口的深度不得大於料徑的1/4 。
③用彎料時,必須保證料的弓背朝向巷道頂幫。
(2)鋸砍棚料時的注意事項:
①鋸砍棚料時,應將木料放平穩,不許發生滾動。
②砍料時,要注意附近人員和行人的安全,斧頭和斧把不能碰在障礙物上。
③砍料人不得將腳伸到砍料處近旁。
④及時清除粘連在斧頭上的木屑,注意木料上的木節、釘子,避免砍滑傷人。
⑤鋸、砍料的地點,應避開風、水管路和電纜。
17.架設混凝土棚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混凝土支架接口處,要墊經防腐處理木板或可塑性材料。
(2)找正支架時,不準用大錘直接敲打支架;必須敲打時,應墊上木塊等可塑性材料,保護支架不被損壞。
(3)混凝土支架巷道一般應采用預製水泥板背頂背幫,梁柱不準直接與頂、幫接觸。
(4)在煤層和軟岩巷道中,混凝土支架緊跟工作麵時,必須采取防炮崩的加固措施,確保不崩倒、崩壞混凝土支架。
18.架設拱形棚應遵守下列規定:
(1)拱梁兩端與柱腿搭接吻合後,可先在兩側各上一隻卡纜,然後背緊幫、頂,再用中、腰線檢查支架支護質量,合格後即可將卡纜上齊。卡纜擰緊扭矩不得小於150 牛•米。
(2)U 型鋼搭接處嚴禁使用單卡纜。其搭接長度、卡纜中心距均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誤差不得超過10 %。
19.架設無腿拱型支架時,應先根據設計要求打好生根梁孔,再安設生根梁樁,並澆注混凝土穩固,7 天後才可上梁。
20.施工前,要備齊支護材料和施工工具以及用於臨時支護的前探梁和處理冒頂的應急材料。
21.檢查支架質量,嚴禁混用不同規格,不同型號的金屬支架,不得使用中間焊接的棚頭,棚頭與棚腿之間必須有防錯位裝置。
22.支護前和支護過程中,要經常敲幫問頂,用長柄工具及時處理危岩、活石。
23.支護前,應按中腰線檢查巷道毛斷麵的規格質量,處理好不合格部位。
24.上、下山架棚時,必須先停止車輛運行。架棚地點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逗留,上山架棚地點下方設好擋矸卡子。
25.施工前,要掩護好風、水、電等管、線設施;施工設備要安放到規定地點。
26.架棚支護應按下列順序操作:
(1)備齊工具和支護材料。
(2)排除隱患。
(3)移前探梁、架棚梁、接頂。
(4)將中腰線延長至架棚位置。
(5)挖腿窩。
(6)立棚腿。
(7)背頂背幫。
(8)使好撐木、拉杆、聯棚器等穩固裝置。
(9)檢查架棚質量,清理現場。
27.梯形棚架設。
(1)安全檢查,排除不安全隱患:
①放炮前加固工作麵10 米之內的支架。
②放炮後由外向裏逐棚檢查、整修。
(2)做好臨時支護:
①使用鉸接式前探梁時,鉸接頂梁要與棚距相匹配。放炮後在工作麵最前一架棚頭上安好吊梁器,使用好鉸接頂梁插上水平銷,並上好需要架設的棚頭,調整好中腰線和扭矩,並背實頂板,棚梁前方空頂區用方木背實。鉸接頂梁不少於10 架,交替前移使用,並做到每梁必餃。
②使用吊梁式前探梁時,放炮後將前探梁前移至工作麵固定牢固,上好需要架設的棚頭,調整好中腰線,並背實頂板,棚梁前方空頂區用方木背實。
(3)挖腿窩:先量取棚距,按中線和下寬定腿窩位置,按腰線確定其深度。控製好頂幫後,再把腿窩挖至設計深度。挖腿窩時,須由專人監護。
(4)立棚腿:豎上棚腿,調整好紮角,並穩固好棚腿。
(5)合棚梁:前探梁上的棚頭與棚腿合口,先合一頭後,再合另一頭。禁止人員在下方逗留或通過。
(6)合口後將支架找正,壓肩初步固定。
(7)檢查支架的架設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後,再背頂背幫,楔緊打牢,並按設計位置使好撐木、拉杆、聯棚器等穩固裝置。
28. 在頂板完整、壓力不大的梯形棚支護巷道架設抬棚時,應按下列順序施工:
(1)在老棚梁下先打好臨時點柱,點柱的位置不得有礙抬棚的架設。
(2)摘掉原支架的柱腿,根據中、腰線找好抬棚柱窩的位置,並挖至設計深度。
(3)按架設梯形棚的要求立棚腿、上抬棚梁。
(4)將原支架依次換成插梁,最靠邊的兩根插梁應插在抬棚梁、腿接口處。更換插梁不準從中間向兩翼進行。
(5)背好頂、幫,打進木楔。
(6)上好抬棚卡子。
(7)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29.在頂板不完整、壓力大的梯形棚支護巷道架設抬棚。
(1)將原支架逐棚換成插梁,在插梁下打好托棚。所有插梁都應保持在同一水平上。
(2)架設主抬棚,抬住已替好的插梁。
(3)撤除托棚。
(4)逐架拆除原支架並調整插梁,背實頂幫。
(5)架設輔助抬棚。
(6)上好抬棚卡子。
(7)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七十二 攉煤工作業操作規程
1.上崗前準備好鐵鍬、大錘、尖鎬、耙子等工具,並檢查各工具的牢固性。
2.攉煤前要檢查並處理好下列事項:
(1)放完炮後,上好梁刹好頂,敲幫問頂,在頂板不好處先及時打臨時支柱,在臨時支護的可靠保護下作業;
(2)煤壁有傘簷或有片幫危險的必須及時處理;
(3)攉煤地點周圍不合格的支護必須修好補齊;
(4)作業範圍內的刮板輸送機、笨溜子必須穩固牢靠,信號裝置靈活可靠;
(5)清除作業範圍內從煤幫到放頂線的障礙物,物料要碼放整齊,浮煤要清掃,以保證工作中自身安全及通風、行人的通暢;
(6)傾斜工作麵攉煤前,要設好上下擋煤板。
3.操作
(1)握緊鍬把,先從煤堆邊沿從上往下把煤順勢推入溜槽內,再逐步由溜槽邊向煤幫,沿底往溜槽內攉煤;
(2)攉煤時要上下照顧,不要亂揚,應穩當地裝滿鍬,準確地將煤裝入溜槽內;
(3)攉煤時要攉淨見底,要注意支柱是否打在實底上,若打在浮煤上則應先打替柱。在靠近煤壁側挖柱窩時,應防止片幫傷人;
(4)極薄煤層躺著攉煤時,應先攉人行道的煤,後攉開幫煤;
(5)大於0.4 米的煤塊要砸碎。應先裝碎煤,後裝塊煤,以免塊煤滾動傷人。
4.往刮板輸送機裝煤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不得砸壞弄斷電纜、照明線、信號線等;
(2)停機時不準裝煤;
(3)刮板輸送機超負荷不能啟動時,應扒出溜槽內的煤,不準強製開機;
(4)刮板輸送機滿槽、飄鏈、鏈子跑偏時不準裝煤。
5.往自滑溜槽裝煤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1)必須分段打閘或設擋煤板,看閘口的人必須在護身板的保護下工作;
(2)溜槽滿時,不準裝煤。溜槽內的煤不得放空,以免煤塊飛濺傷人;
(3)修理笨溜子(搪瓷溜子)時,應和上方聯係好,停止放煤矸或設好嚴密擋板;
(4)禁止跨著輸送機槽裝煤;
(5)輸送機槽嘴被煤塊卡住時,禁止用手直接搬動煤塊,應用鐵鍬等長把工具,由上往下處理;
(6)溜煤眼閘口被卡住時,可站在眼的一邊,由下往上捅,但不準將身體探入眼內,也不準手握鍬柄頂端捅,以免煤塊衝力大,打飛鐵鍬傷人。
6.機采工作麵追機清掃浮煤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要在作業規程規定的最大掛梁、臨時頂長度內進行攉煤;
(2)要隨時注意牽引繩、錨鏈的擺動,以免傷人,不準騎跨牽引繩、錨鏈攉煤。
(3)隨時注意頂板、煤幫,發現頂板有裂縫掉碴,傘簷和片幫等危險時,必須及時處理。
7.保證煤炭質量,實行煤矸分裝。
(1)攉煤前先揀出矸石,丟入采空區;
(2)大塊矸石要砸碎,搬動矸石時注意是否有裂縫或疏鬆,以防搬動時掉下傷人;
(3)無法丟入采空區的矸石,要實行矸、煤分運。
8.完成所分配的任務後,要與支護工等一起檢查工程規格質量,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不得留有傘簷,不得丟失頂煤和底煤,浮煤要清理幹淨。按規定留出炮道或機道。
9.經班、組長和驗收小組檢查確認合格後,方可收拾工具和收工。
七十三 巷道打眼工操作規程
1.工作麵施工前,鑽眼工必須認真學習作業規程,熟悉和掌握工作麵的爆破圖表、支護等有關技術規定。
2.鑽眼工應熟悉和掌握鑽眼機具的結構、性能和使用方法。
3.鑽眼機具在工作中出現故障時,應立即找機電工檢修或更換,不許“帶病”運轉。
4.鑽眼前,必須依據中腰線,按炮眼布置圖表定眼位。
5.嚴禁鑽眼與裝藥平行作業和在殘眼內鑽眼,以防發生火藥爆炸事故。必須堅持濕式鑽眼,減少煤塵危害。
6.工作麵空頂距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達到規定時必須立即支護,否則不準鑽眼,以防發生冒頂傷人事故。
7.掘進接近老空和舊巷及巷道貫通等特殊地段,必須按作業規程中規定的特殊措施進行鑽眼,防止瓦斯事故。
8.煤電鑽應有“MA”標誌,入井前應有防爆電器設備檢查員檢查防爆性能,確認防爆性能良好,方準入井使用。
9.使用煤電鑽時,必須使用檢漏、短路、過負荷、遠距離啟動、停機、自動停電等綜合保護裝置,以防漏電。
10.鑽眼前應充分準備好所使用的鑽具,如煤電鑽、鑽杆、鑽頭等。
11.供水管、電源必須接送至掘進工作麵附近,保證水、電使用正常和安全。
12.掘進工作麵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鑽眼,處理好後,方可作業。
(1)工作麵無風或風筒距離工作麵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時,否則會發生瓦斯事故。
(2)供水管內無水無防塵設施損壞和失效時,否則煤塵大。
(3)工作麵瞎炮、殘炮沒有處理完畢時,否則易發生火藥事故。
(4)工作麵有害氣體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否則會發生瓦斯事故。
(5)工作麵有突水預兆(掛紅、掛汗、空氣變冷、發生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湧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異狀)時,否則會發生透水事故。
(6)工作麵迎頭應清理的浮煤、浮矸沒清理幹淨或積水沒有排除時。
(7)鑽孔突然與老空或舊巷相透時,防止透水和瓦斯事故。
13.在工作麵要進行敲幫問頂工作,有危岩,懸煤矸時,要及時處理,難以處理時,要進行臨時支護。在支護完整條件下鑽眼。
14.鑽眼前電鑽要進行如下檢查:
(1)綜合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2)電鑽機體有無裂紋或損傷,螺釘、螺帽、銷子等有無鬆動,後罩、風扇是否完好等。
(3)電鑽開關是否靈敏,轉動方向及聲響是否正常。
(4)電纜是否漏電,並將電纜掛在巷道的一側,防止擠壓損壞,以防失爆和觸電。
(5)供水管是否暢通,水源有無壓力等。
(6)鑽杆與鑽頭是否扣緊牢固。
以上情況都達到要求時,才準鑽眼。
15.在鑽眼過程中,工作人員必須精力集中,注意觀察鑽進情況。
16.發現有煤岩變鬆、片幫、來壓或鑽孔中有壓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現有氣體湧出等現象時,必須停止鑽眼,工作麵人員立即撤至安全地點,並向礦調度室彙報,以防發生重大頂板、水害、氣體事故。
17.當鑽孔突然與老空或舊巷相透時,應立即停止鑽眼作業,並檢查氣體。如果有害氣體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時,必須立即撤人,切斷電源,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經檢查符合規定後,方可繼續工作,以免造成瓦斯事故。
18.鑽眼中,發現有鑽頭合金片脫落、彎曲或中心孔不導水時,必須及時更換,以防電鑽跳動厲害扭傷手。
19.嚴格按標定的眼位和爆破說明書規定的炮眼角度、深度、個數進行鑽眼,凡出現掏槽眼鑽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須重新鑽眼。
20.鑽眼時要隨時注意煤岩幫、頂板,發現有片幫、冒頂危險時必須立即停鑽處理,否則片幫冒頂傷人。
21.在鑽眼過程中,發現鑽眼機具的零部件、設施等出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停鑽處理。
22.鑽眼時,鑽杆不要上下、左右擺動,以保持鑽進方向,鑽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鑽杆折斷傷人。
23.操作電鑽時的要求:
(1)在工作麵移動電鑽時,要一手提電鑽手把,一手提電纜,不準用電纜拖拉電鑽,也不準將鑽杆插在電鑽上移動,以防傷人。
(2)鑽眼前,必須將衣服袖口、褲腿紮好,脖子上的毛巾必須塞到工作服領口內,並係好紐扣,以防絞傷人。
(3)嚴禁帶手套鑽眼,以防傷手。
(4)開眼或鑽眼過程中,不準戴手套直接扶、托鑽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以防傷手。
(5)開眼時,鑽頭要輕輕接觸煤壁,然後啟動電機。電鑽轉動後要注意鑽杆的進度,每鑽進一段距離要來回抽動幾次鑽杆,排除煤粉,以防卡住鑽杆,影響進度,發生傷手事故,燒壞電鑽。
(6)在煤壁上鑽眼時,要盡量避開硬夾石層和硫化鐵結核,否則電鑽跳動厲害,損壞鑽頭,影響進度。
(7)當電鑽發生轉動困難或發出不正常的響聲,或電鑽、電纜漏電,或電鑽外殼溫升規定等故障時,必須停止鑽進,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否則損壞電鑽和傷手。
(8)使用濕式打眼時,要先開水後啟動;鑽眼完畢,應先停水再斷電,最後抽出鑽杆。
24.鑽完眼後,應從電鑽上拔下鑽杆,切斷電源,並把電纜、鑽杆、電鑽撤至無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點,將電纜盤放好。
七十四 掘進爆破工作業操作規程
1.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應穿棉布或其他抗靜電衣服,嚴禁穿化纖衣服。
2.下井前要領取符合規定的發爆器和爆破母線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爆器材不準下井使用;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必須嚴格執行爆破器材領退等管理製度。
3. 使用爆破材料的規定。
(1)炸藥:井下爆破作業,必須使用有煤礦安全標誌的煤礦許用炸藥,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低瓦斯礦井的岩石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幹一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②低瓦斯礦井的煤層掘進工作麵、半煤岩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二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③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十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④嚴禁使用黑火藥、凍結或半凍結的硝化甘油類炸藥。
⑤在同一次裝藥爆破工作麵,嚴禁裝入兩種不同性質的炸藥。
(2)雷管:在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取得產品許可證的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
①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 毫秒。
②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
③不得使用導爆管或普通導爆索,嚴禁使用火雷管。
(3)發爆器:必須統一管理、發放,定期校驗發爆器的各項性能參數,並進行防爆性能檢查,不符合規定的嚴禁使用。
5.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實行“三人連鎖爆破”和“三保險”製度。
“一炮三檢”製度:即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後必須檢查爆破地點附近20米範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超過1 %時,嚴禁裝藥爆破。
“三人連鎖爆破”製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親自派專人警戒,並將爆破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由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煤塵濃度合格後,將爆破牌交給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後爆破,爆破後三牌各歸原主。
“三保險”製度:即站崗、設置警標、吹哨。
6.在有瓦斯或有煤塵爆炸危險的掘進工作麵,應采用毫秒爆破;並應采用全斷麵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麵一次起爆的,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7.在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的掘進工作麵采用毫秒爆破時,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8.用爆破方法貫通井巷時,必須嚴格遵守作業規程有關規定。
9.嚴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線爆破。
10. 爆破材料的運送。
(1)井筒內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把鉤工。
②電雷管和炸藥必須分開運送。
③在裝有爆炸材料的罐籠或吊桶內,除爆破工或護送人員外,不得有其他人員。
④交接班、人員上下並的時間內,嚴禁運送爆炸材料。
⑤禁止將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其他巷道內。
(2)由爆炸材料庫直接向工作地點人力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應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
②爆炸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撞衝、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嚴禁將電雷管和炸藥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炸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炸材料後,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③攜帶爆炸材料上、下井時,在每層罐籠內搭乘的攜帶爆炸材料的人員不得超過4 人,其他人員不得同罐上下。
④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攜帶爆炸材料人員沿井筒上下。
⑤嚴禁用刮板輸送機、帶式輸送機等運輸爆炸材料。
12.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運送到工作地點後,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嚴禁亂扔、亂放。
(2)爆炸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及通風良好的地點,並應放在掛有電纜、電線巷道的另一側。
(3)爆炸材料箱要加鎖,鑰匙由爆破工隨身攜帶。
(4)爆破時必須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5)爆破前需準備好夠全斷麵一次爆破用的引藥和炮泥以及裝滿水的水炮泥,並整齊放置在符合規定的地點。
(6)準備好炮棍、岩(煤)粉掏勺及發爆器具等。
(7)檢查發爆器與爆破母線。發爆器要完好可靠,電壓符合要求;爆破母線長度符合作業規程規定,並無斷頭、明接頭和短路,絕緣包皮有破損處時應進行處理。
13.裝配起爆藥卷。
(1)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抽出單個電雷管後,必須將其腳線扭結成短路。
(2)裝配起爆藥卷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卷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
(3)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衝擊,防止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4)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紮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5)電雷管插入藥卷後,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並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14.嚴禁使用不通電和電阻不合格的電雷管。
15.爆破工必須按下列順序進行操作:
(1)裝配引藥。
(2)檢查瓦斯。
(3)裝藥。
(4)封泥。
(5)檢查瓦斯。
(6)敷設爆破母線。
(7)警戒。
(8)爆破。
(9)爆破後檢查瓦斯、支護。
(10)處理拒爆、殘爆。
16.裝藥前
(1)必須對工作麵附近20 米範圍內進行瓦斯檢查,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
(2)必須對爆破地點附近10 米內支架進行加固,保證支架齊全、完好。
(3)用壓風或掏勺將炮眼內的煤(岩)粉清除幹淨。
(4)對掘進工作麵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裝藥:
①掘進工作麵空頂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支架損壞,架設不牢,支護不齊全。
②爆破地點20 米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阻塞巷道斷麵三分之一以上時。
③裝藥地點20 米以內煤塵堆積飛揚時。
④裝藥地點20 米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 %時。
⑤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炮眼出現塌陷、裂縫,有壓力水,瓦斯突增等。
⑥工作麵風量不足或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時。
⑦炮眼內煤(岩)粉末清除幹淨時。
⑧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時。
⑨裝藥地點有片幫、冒頂危險時。
⑩發現瞎炮未處理時。
17.裝藥。
(1)必須按照作業規程爆破說明書規定的各號炮眼裝藥量、起爆方式進行裝藥。各炮眼的雷管段號要與爆破說明書規定的起爆順序相符合。
(2)裝藥時要一手拉腳線,一手拿木製或竹製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勻,使藥卷緊密相接。藥包裝完後要將兩腳線末端扭結。
(3)根據現場實際采用不同的起爆方式。正向起爆的引藥最後裝,引藥及所有藥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反向起爆是先裝引藥,引藥及所有藥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外。
(4)無論采用何種起爆方式,引藥都應裝在全部藥卷的一端,不得將引藥夾在兩藥卷中間。
(5)硬化的硝酸銨類炸藥,在使用前應用手揉鬆,使其不成塊狀。但不得將藥包紙或防潮劑損壞。禁止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鬆的硝酸銨類炸藥,並須交回爆破材料庫。
18.封泥。
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餘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鬆散材料製成的炮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
(1)裝填炮泥時,一手拉腳線,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輕輕搗實。
(2)封泥的裝填順序是:先緊靠藥卷填上30 ~40 毫米的水炮泥,然後裝填水炮泥一至數個,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3)裝填水炮泥不要用力過大,以防壓破。裝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時,先將炮泥貼緊在眼壁上,然後輕輕搗實。
19.炮眼封泥量的規定:
(1)炮眼深度小於0.6 米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於0.6 米,但必須封滿炮泥。
(2)炮眼深度為0.6 ~1 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1/2 。
(3)炮眼深度超過1 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 米。
(4)炮眼深度超過2.5 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1 米。
(5)光麵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3米。
(6)工作麵有2 個或2 個以上自由麵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5 米,在岩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3 米。淺眼裝藥爆破大岩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於0.3 米。
20.敷設爆破母線。
(1)爆破母線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絕緣雙線。
(2)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等當作回路。
(3)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懸掛在巷道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時,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等線的下方,並應保持0.3 米以上的間距。
(4)爆破母線必須由裏向外敷設。其兩端頭在與腳線、發爆器連接前必須扭結短路。
(5)爆破母線的敷設長度要符合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
(6)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必須隨用隨懸掛,以免發生誤接;嚴禁使用固定母線放炮。
21.聯線方式與接線。
(1)各炮眼電雷管腳線的聯接方式應按照作業規程爆破說明書的規定采用串聯、並聯或串並聯方式,電雷管腳線與母線的連接必須由爆破工操作。
(2)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並懸空,不得與軌道、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
22.在連線爆破前,必須在距工作麵20 米範圍內進行第二次瓦斯檢查。在瓦斯含量符合規定時,方準連線爆破。否則必須采取處理措施。
23.警戒。
(1)必須有專人在作業規程規定的各警戒崗點擔任警戒。
(2)各警戒崗點除站崗人員外,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等標誌。
(3)爆破前工作麵人員都要撤至作業規程規定的安全地點。
24.爆破。
(1)母線與腳線連接後,爆破工必須最後退出工作麵,並沿途檢查爆破母線是否符合要求。
(2)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必須做電爆網路全電阻檢查。嚴禁用發爆器打火放電檢測電爆網路是否導通。
(3)爆破工撤至發爆地點後,隨即發出第一次爆破信號。
(4)爆破工接到班組長的爆破命令後,將母線與發爆器相接,並將發爆器鑰匙插入發爆器,轉至充電位置。
(5)第二次發出爆破信號,至少再過5 秒,發爆器指示燈亮穩定後,將發爆器手把轉回放電位置,電雷管起爆。
(6)電雷管起爆後,拔出鑰匙將母線從發爆器接線柱上摘下,並扭結短路;拔出放炮器鑰匙。
(7)放炮母線不得有明接頭。
(8)爆破時使用爆破噴霧,爆破後對爆破地點附近20 米範圍內灑水降塵。
25.驗炮:爆破後,待工作麵的炮煙被吹散,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26.處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時,如果確無爆破以外的辦法,可爆破處理,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采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用於溜煤(矸)眼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或不低於該安全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2)每次爆破隻準使用1 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克。
(3)爆破前必須檢查溜煤(矸)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的瓦斯。
(4)爆破前必須灑水。
27.拒爆、殘爆處理。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通電以後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鑰匙,並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等5 分鍾;使用延期電雷管時,至少等15 分鍾),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的原因。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 米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餘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5)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28.爆破結束後爆破工要報告班組長,由班組長解除警戒崗哨後,其他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麵作業。
29.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放完,遇有特殊情況時,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30.放完炮後,應將爆破母線、發爆器等收拾整理好。
31.清點剩餘電雷管、炸藥,填好消退單,在核清領取數量與使用及剩餘礦井作業操作規程的數量相符後,經班組長簽字,當班剩餘材料要交回爆破材料庫。嚴禁私藏爆破器材。
32.完工後,要將發爆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等交回規定的存放處。
七十五 小眼掘進工操作規程
1.必須經貫徹學習作業規程、考核合格後上崗。
2.小眼開口必須持有經生產技術部審批的開口通知單,按指定的小眼進行作業,並嚴格落實開口安全技術措施。
3.有獨立回風時,隻準一個小眼掘進,以免混亂,造成事故;無獨立回風時,隻準兩個小眼同時上掘,便於通風和行人。要逐個小眼逐台掘進。
4.一台局扇隻準一個小眼掘進頭供風,不準多頭供風,以免風量不足,造成事故。
5.風量不足、無風和瓦斯超限不準作業,防止瓦斯事故。
6.必須兩人以上作業,禁止一人作業,以免無人監護和救援,發生傷亡事故。
7.整理好風筒,吊掛平直、牢固,無急拐彎、接頭嚴密、拉到位,出風口距作業點不大於4米,每次放炮後必須檢查整理風筒,然後進入作業,以防無風,發生瓦斯事故。
8.在進入作業地點的小眼口放穩規定的雙過木,兩端生根不少於20cm。小眼內每米打牢一根規定的台木,各端放在不少於15cm的柱窩內,以防墜。
9.挖眼窩定好眼位,按作業規程參數打眼,每眼1.2米深。
10.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裝藥放炮。
11.小眼間距6米,台距6米,斷麵為0.8×0.8m2,毛巷斷麵為1×0.9m2,過大過小不利於采煤,不安全。扒幹淨毛巷的浮煤,保證斷麵尺寸,確保小眼施工質量。
12.兩個小眼掘進頭同時作業,必須相隔至少24米,以防互相影響,發生事故。
13.行人梯子必須及時掛到位,距作業點高度上不大於6米,以防墜眼。
14.小眼貫通前5米必須派人設好警戒,落實貫通措施。
15.下班時,向跟班幹部彙報,驗收進尺,把工具、設備放好在指定的地點,清點人數,並向下班交待清楚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七十六 風鎬工作業操作規程
1.領取風鎬時應檢查,並符合以下規定:
(1)機體無裂紋和破損;
(2)套箍、頭部及鎬柄彈簧完整靈活;
(3)濾風網無堵塞,螺絲、固定銷齊全無損。
2.領取釺子時應檢查,並符合下列規定:
(1)釺子尖鋒利,釺子尾部平整無缺口並和釺子中心軸垂直;
(2)釺尾與風鎬套接正確牢固;
(3)要領取足夠的釺子和備用釺子。
3.領取膠管時,要在工具房接上風鎬和釺子進行試轉,發現問題立即修理或更換。
4.領取足夠的潤滑油。
5.風鎬、釺子、風管應分別攜帶,風管應盤成圓圈手提或肩扛,避免碰撞,不準用刮板輸送機運送。
6.備用風鎬、釺子、油壺等應放在安全穩妥的地方。在傾斜及急傾斜煤層工作麵,要將其捆紮牢靠,以防下墜傷人。
7.檢查和處理
(1)基本及特種支護應齊全合格、無折損;
(2)頂底板及煤幫應無冒頂片幫的危險,否則不準作業;
(3)超過控頂距離,必須按作業規程要求進行處理;
(4)工作麵主風管安設合格,無漏風、風嘴靈活,符合規定。
8.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1)風繩(膠管)與幹風管接好後,要慢開風門向無人處吹風,排除風繩內雜物,然後再接風鎬,並擰緊接頭。操作中隨時檢查接頭是否牢固,以免脫扣傷人。風鎬在使用前及使用中要注油;
(2)要將支護及刹幫頂的材料準備齊全,並順著巷道的溜槽邊或人行道擺放整齊,不得亂堆,妨礙行人;
(3)檢查工作麵的中心劃線或拉線,決定開幫的寬度。
9.風鎬落煤前,應先找好退路,以防片幫或煤矸掉落傷人。
10.風鎬開口、推幫、透幫都應在較軟弱的煤分層或層理、節理較發育處掏挖煤槽,接著打落頂層煤,再打落底層煤。
11.落煤時一手握鎬柄,一手托住鎬體,用力向煤壁推壓,不要硬頂強衝,不要與煤壁成90 度推壓,以減輕手臂震動和損壞風鎬尖。
12.水平或向上作業時,握鎬體的手臂應靠近身體以增加力量。作業時應隨時注意輸送機及下方,避免輸送機開動時塊煤、坑木傷害下方人員。
13.複合煤層的工作麵,其夾石厚度達到規定分采界限時,必須分層操作,不準煤矸一齊卸落,必須單獨采下夾矸並扔入采空區。
14.注意事項
(1)注意風鎬頂部彈簧、濾風網、橫銷及接頭的鬆緊,防止脫落;
(2)鎬尖卡住時,可往複搖動風鎬或處理鎬尖周圍煤岩,鬆動後再拔出;
(3)磨鈍的鎬尖要及時更換;
(4)工作間歇時,風鎬要放在安全、幹燥處;
(5)膠管不得繞成銳角或折曲,使用時必須放直或形成慢彎。
15.中厚煤層金屬支架工作麵的風鎬操作。
(1)在頂板好、煤質硬、不片幫的工作麵,可隔一個梁掛一個梁,再由下往上拉底打柱和補梁;
(2)頂板和煤壁較正常時,一次可連續掛八根梁,由下往上拉底打柱,刹好上方堵頭,頂梁必須依次掛上並及時刹頂;
(3)在頂板破碎、煤質鬆軟片幫的工作麵,采用掏梁窩方法,隨掛梁隨刹頂。如采用六根梁拉門時,先打中間第三、第四根支柱,接著往上打第二、第一根支柱,最後打第五根、第六根支柱,邊打支柱邊刹幫,並刹好上方堵頭。然後采用一根梁推幫和一根梁透幫方法操作。壓力大地點透幫時,要打臨時支柱。完工時不準缺支柱。
16.急傾斜工作麵的風鎬操作
(1)應設好牢固的腳手板、擋煤板、腳手架,並經常進行檢查,以防鬆動和掉落;
(2)應配備足夠的備用風鎬、釺子、透平油、鉛絲及其他小工具,並放在安全的地方。
(3)應選擇層理、節理發育,煤質鬆軟的小分層由上往下拉煤槽,再先采頂煤,後采底煤。薄煤層可在煤層的中部或靠底板處掏槽;中厚煤層則盡可能靠近頂板處掏槽;若煤層太厚,一個台階同時用兩台風鎬落煤時,靠頂板的一台先采,靠底板的一台後采,兩台風鎬沿傾斜必須錯開1.5 ~2.0 米;
(4)操作時應站穩、有依靠。在采透頂、底煤時,必須一手抓緊支柱,一手落煤,兩腳站穩,風管應拴牢,並隨時檢查鎬體、頭部彈簧、活接頭等是否牢固,以防傷人;
(5)剝落下的大煤塊,必須砸碎,以免打掉支柱與傷人;
(6)在工作麵行走時,必須手扶穩才起腳、腳踩穩才鬆手;
(7)工作麵無支柱處,不得用風鎬落煤;
(8)工作中要上下互相照顧,做到上喊下應、下喊上應。
17.按工作麵中心線檢查開幫進度,找直煤壁,經班組長檢查驗收合格後才準收工。
18.關閉幹線風管上的閥門,卸下供風軟管,拆下風鎬和釺子,堵好進風口、卡套孔,盤好軟風管,將工具送回工具房。
19.向下班的風鎬工交待本班工作情況及注意事項。
七十七 扒鬥機司機操作規程
1.耙鬥機司機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並且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2.耙鬥機司機除正常操作外,而且還應負責一般故障處理及日常檢查保修保養工作。
3.放完炮後應先檢查工作麵瓦斯濃度,在確定瓦斯不超限的情況下,方可進入工作麵操作耙鬥機。以防發生瓦斯爆炸。
4.工作前應先檢查工作地點幫頂及支護情況,進行敲幫問頂。空頂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時,應及時支護,否則不得作業。防止片幫冒頂傷人。
5.耙鬥機裝載過程中發現瞎炮時要立即停止作業,按有關規定處理。發現未爆雷管炸藥要及時停機揀出,並交有關人員。
6.裝岩(煤)前必須灑水滅塵,以防粉塵飛揚。
7.裝岩(煤)時遇到大塊煤(矸)時,必須人工破碎。嚴禁強行耙裝。避免電機超負荷燒毀電機。
8.掘進上、下山時,耙鬥機必須設有防止跑車的安全裝置。
9.司機接班後,要閉鎖耙鬥機開關,並檢查以下部位:
(1)耙鬥機周圍頂板要堅實,支護要牢固;安設好固定楔,掛好導向輪。禁止將導向輪掛在棚梁或錨杆上。
(2)保持機器各部位清潔,無煤(矸)壓埋,保證設備通風散熱良好。
(3)電氣設備上方遇有淋水時,應用防水布在設備上妥善遮蓋。防止電氣設備漏電傷人。
(4)導向輪懸掛正確,安全牢固,滑輪轉動靈活。
(5)鋼絲繩磨損、斷絲不超過規定,在滾筒上排列整齊。閘帶間隙鬆緊適當。
(6)耙鬥機固定符合規程規定,卡軌器緊固可靠。司機操作一側離巷壁的距離必須保持在700mm以上,避免空間狹小司機操作不便。
(7)各潤滑部位油量適當,無滲漏現象。
(8)機器各部位連接可靠,連接件齊全、緊固;各焊接件應無變形、開焊、裂紋等現象。防止發生機械故障。
(9)供電係統正常,電纜懸掛整齊,無埋壓、折損、破皮、被擠等現象。
2.試機前發出開機信號,嚴禁在耙鬥機兩側及前方站人。啟動耙鬥機後,在空載狀態下運轉檢查以下各項:
(1)控製按鈕、操作機構靈活可靠。
(2)各部運轉聲音正常,無強烈震動。
(3)鋼絲繩鬆緊適當,行走正常。
10.耙鬥機主、尾繩牽引速度要均勻,以免鋼絲繩擺動跳出滾筒或被滑輪卡住。造成人員傷亡或機械故障。
11.裝煤(矸)時,不準將兩個手把同時拉緊,以防耙鬥飛起傷人。
12.遇有大塊煤(矸)或耙鬥受阻時,不可強行牽引耙鬥,應將耙鬥退回1—2m重新耙取或耙耙回回,以防斷繩或燒毀電機。
13.不準在過渡槽上存矸,以防矸石被耙鬥擠出或被鋼絲繩甩出傷人。
14.當耙鬥出繩方向或耙裝的角度過大時,司機應在出繩的相對側操作,以防耙鬥竄出溜槽傷人。耙裝時,耙鬥和鋼絲繩兩側嚴禁有人工作和停留。
15.拐彎巷道耙裝時,若司機看不到迎頭情況,應派專人站在安全地點指揮。
16.耙裝距離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不宜太遠或太近。一般耙鬥機與工作麵距離為7—20M。耙鬥不準觸及兩幫和頂部的支護或镟體,以防撞倒支護,造成冒頂。
17.耙鬥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切斷電源後進行處理。
18.工作麵裝藥時,應將耙鬥拉到溜槽上,切斷電源,用木板擋好電纜、操作鈕等防止崩壞設備。放炮後,將耙鬥機上麵及周圍煤岩清理幹淨後,方可開機。
19.在耙裝過程中,司機應時刻注意機器各部的運轉情況,當發生電氣或機械部件溫升超限,運轉聲音異常或有強烈震動時,應立即停機,進行檢查和處理。
20.在平巷移動耙鬥機時,先鬆開卡軌器,整理好電纜,然後用自身牽引,速度要均勻,不宜過快。若用小絞車牽引時,要有信號裝置,並指定專人發信號。耙鬥機移到預定位置後,應將機器固定好。
21.在上、下山移動耙鬥機時執行以下規定:
(1)必須使用小絞車移動耙鬥機,並設專職信號工和小絞車司機。
(2)移動耙鬥機前,有關人員應對小絞車的固定、鋼絲繩及其連接裝置、信號、滑輪和軌道鋪設質量等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小絞車將耙鬥機牽引好之後,才允許拆掉卡軌器。
(4)移動耙鬥機時,在機器下方禁止有人工作或停留。以防跑車傷人。
(5)耙鬥機移到預定位置後,必須先固定好卡軌器及輔助加固設備,方可鬆開絞車鋼絲繩。
(6)在傾角較大的上、下山移動耙鬥機時,可采用絞車和耙鬥機同時牽引,但必須保證牽引速度相同。
22.收尾工作
(1)耙鬥工作結束後,應將耙鬥開到耙鬥機前,操作手把放在鬆閘的位置。關閉耙鬥機,切斷電源,鎖好開關,卸下操作手把。
(2)清除耙鬥機傳動部位和開關上的浮煤,保持周圍環境衛生。
(3)司機升井後,應將本班設備運轉情況、發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及交接班情況填入交接班記錄。
七十八 錨杆支護工作業操作規程
1.在支護前和支護過程中要敲幫問頂,及時摘除危岩懸矸。
(1)應由兩名有經驗的人員擔任這項工作,一人敲幫問頂,一人觀察頂板和退路。敲幫問頂人員應站在安全地點,觀察人應站在找頂人的側後麵,並保證退路暢通。
(2)敲幫問頂應從有完好支護的地點開始,由外向裏,先頂部後兩幫依次進行,敲幫問頂範圍內嚴禁其他人員進入。
(3)用長把工具敲幫問頂時,應防止煤矸順杆而下傷人。
(4)頂幫遇到大塊斷裂煤矸或煤矸離層時。應首先設置臨時支護,保證安全後,再順著裂隙、層理敲幫問頂,不得強挖硬刨。
2.嚴禁空頂作業,臨時支護要緊跟工作麵,其支護形式、規格、數量、使用方法必需在作業規程中規定。放炮前最大空頂距不大於錨杆排距,放炮後最大空頂距不大於錨杆排距+循環進度。
3.煤巷兩幫打錨杆前用手鎬刷至硬煤,並保持煤幫平整。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支護材料:
(1)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錨杆和配套材料及嚴重鏽蝕、變形、彎曲、徑縮的錨杆杆體。
(2)過期失效、凝結的錨固劑。
(3)網格偏大、強度偏低、變形嚴重的金屬網。
5.錨杆眼的直徑、間距、排距、深度、方向(與岩麵的夾角)等,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1)使用全螺紋鋼等強錨杆,錨孔深度應保證錨杆外露長度30 ~50 毫米。
(2)巷幫使用管縫式錨杆時,錨杆眼深度與錨杆長度相同。
(3)對角度不符合要求的錨杆眼,嚴禁安裝錨杆。6.安裝錨杆時,必須使托盤(或托梁、鋼帶)緊貼岩麵,未接觸部分必須楔緊墊實,不得鬆動。
7.錨杆支護巷道必須配備錨杆檢測工具,錨杆安裝後,對每根錨杆進行預緊力檢測,不合格的錨杆要立即上緊;對錨杆錨固力進行抽查,不合格的錨杆必須重新補打。
8.當工作麵遇斷層、構造時,必須補充專門措施,加強支護。
9.要隨打眼隨安裝錨杆。
10.錨杆的安裝順序:應從頂部向兩側進行,兩幫錨杆先安裝上部、後安裝下部。鋪設、聯接金屬網時,鋪設順序、搭接及聯接長度要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鋪網時要把網張緊。
11.錨杆必須按規定作拉力試驗。煤巷必須進行頂板離層監測,並用記錄牌板顯示。
12.巷道支護高度超過2.5 米,或在傾角較大的上下山進行支護施工,應有工作台。
13.操作前須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備齊錨杆、網、鋼帶等支護材料和施工機具。
(2)檢查施工所需風、水、電。
(3)執行掘進鑽眼工相應規定。
(4)檢查錨杆、錨固劑等支護材料是否合格。
(5)按中腰線檢查巷道荒斷麵的規格、質量,處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14.錨杆支護工必須按以下順序進行操作:
(1)敲幫問頂,處理危岩懸矸。
(2)進行臨時支護。
(3)打錨杆眼。
(4)安裝錨杆、網、鋼帶(梁)。
(5)檢查、整改支護質量,清理施工現場。
15.敲幫問頂,處理危岩懸矸。
16.及時按照作業規程規定進行臨時支護:
17.打錨杆眼:
(1)敲幫問頂,檢查工作麵圍岩和臨時支護情況。
(2)確定眼位,做出標誌。
(3)在釺杆上做好眼深標記。
(4)用煤電鑽、風鑽或錨杆鑽機打眼。
①使用風鑽打眼時,按掘進鑽眼工相應規定執行。
②使用煤電鑽、風煤鑽打眼時,按掘進鑽眼工相應規定執行。
③使用錨杆機打眼昌,按錨素支護工第19 條執行。
(5)打錨杆眼時,應從外向裏進行;同排錨杆先打頂眼,後打幫眼。斷麵小的巷道打錨杆眼時要使用長短套釺。
18.錨杆(網、鋼帶等)安裝。
(1)清理錨杆眼。
(2)檢查鑽孔質量,不合格的必須處理或補打。
(3)按所使用錨杆的正規操作程序及時打錨杆,壓好錨盤、托板起用專用工具上緊,預緊力符合要求。
19.樹脂錨杆安裝。
(1)清錨杆眼。
(2)檢查錨杆眼深度,其深度應保證錨杆外露絲長度為30 ~50 毫米。錨杆眼的超深部分應填入炮泥或錨固劑;未達到規定深度的錨杆眼,應補鑽至規定深度。
(3)檢查樹脂藥卷,破裂、失效的藥卷不準使用。
(4)將樹脂藥卷按照安裝順序輕輕送入眼底,用錨杆頂住藥卷,利用快速攪拌器開始攪拌,直到感覺有負載時,停止錨杆旋轉。樹脂完全凝固後,開動快速攪拌器,帶動螺母擰斷剪力銷,上緊螺母。在樹脂藥卷沒有固化前,嚴禁移動或晃動錨杆體。
(5)全螺紋鋼等強錨杆要采用左旋攪拌方式。
(6)套上托盤,上緊螺母。
20.支護完畢後,檢查所有錨杆的預緊力,不合格的及時上緊。
七十九 錨噴支護工作業操作規程
1.執行錨杆支護工的相應規定。
2.不得使用凝結、失效的水泥及速凝劑,以及含泥量超過規定的砂子和石子。
3.支護過程中必須對支護地點的電纜、風水管線、風筒及機電設備進行保護。
4.噴射混凝土前,必須對錨杆、金屬網質量進行檢查,確保達到規程要求。
5.巷道過斷層、破碎帶及過老空等特殊地段時,必須加強臨時支護,並派專人負責觀察頂板。
6.噴漿機運轉時,嚴禁手或工具進入噴漿機內。
7.噴射混凝土注意事項。
(1)一次噴射混凝土厚度達不到設計要求時,應分次噴射,但複噴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 小時,否則應用高壓水衝洗受噴麵。
(2)遇有超挖或裂縫低凹處,應先噴補平整,然後再正常噴射。
(3)嚴禁將噴頭對準人員。
(4)噴射過程中,如發生堵塞、停風或停電等故障時,應立即關閉水門,將噴頭向下放置,以防水流入輸料管內;處理堵管時,采用敲擊法疏通料管,噴槍口前方及其附近嚴禁有人。
(5)在噴射過程中,噴漿機壓力表突然上升或下降,擺動異常時,應立即停機檢查。
(6)噴漿時嚴格執行除塵及降塵措施,噴射人員要佩戴防塵口罩、乳膠手套和眼鏡。
(7)噴射工作結束後,噴層在7 天以內,每班灑水一次,7 天以後,每天灑水一次,持續養護28 天。
8.噴射混凝土的骨料應在地麵拌勻。
9.金屬網聯網扣距、聯網鐵絲規格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10.定期進行混凝土強度檢測,對不合格的地段必須進行補強支護。
11.錨噴支護前必須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備齊錨杆、網、鋼帶等支護材料和施工機具。
(2)檢查施工所需風、水、電。
(3)執行掘進鑽眼工的規定。
(4)檢查錨杆、錨固劑、水泥等支護材料是否合格。
(5)檢查臨時支護,清理浮煤矸,平整施工場地。
(6)按中腰線檢查巷道荒斷麵的規格、質量,處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7)根據中腰線確定錨杆眼的眼位,做出明確標記。
12.噴漿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風水管、電纜是否完好,有無漏風、漏水、漏電現象。
(2)檢查噴漿機是否完好,並送電空載試運轉,緊固好摩擦板,防止漏風。
(3)檢查錨杆安裝和金屬網鋪設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4)輸料管路要平直,不得有急彎,接頭必須嚴緊,不得漏風。嚴禁將非抗靜電的塑料管做輸料管使用。
(5)噴漿前,按中、腰線,檢查巷道斷麵尺寸,清基、挖地槽,並安設噴厚標誌。
(6)有明顯湧水點時,打孔埋設導管導水。
13.錨(網)噴支護操作順序:
(1)備齊施工機具、材料。
(2)安全質量檢查,處理危岩懸矸。
(3)初噴。
(4)打錨杆眼。
(5)安裝錨杆、壓網、聯網。
(6)複噴。
(7)檢查、整改支護質量,清理施工現場。
14.爆破後處理工作麵危岩懸矸立即進行初噴等臨時支護。過斷層破碎帶時,應使用金屬前探梁作臨時支護。
15.打錨杆眼執行錨杆支護工的規定。
16.安裝錨杆分別執行錨杆支護工的規定。
17.噴射混凝土:
(1)配、拌料。
①利用篩子、鬥檢查粗、細骨料配比是否符合要求。
②檢查骨料含水率是否合格。
③按設計配比把水泥和骨料送入拌料機,上料要均勻。
④檢查拌好的的潮料含水率,要求能用手握成團,鬆開手似散非散,吹無煙。
⑤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的摻入量在噴射機上料口均勻加入速凝劑。
(2)噴射。
①開風,調整水量、風量,保持風壓不得低0.4 兆帕。
②噴射手操作噴頭,自上而下衝洗岩麵。
③送電,開噴漿機、拌料機,上料噴漿。
④根據上料情況再次調整風、水量,保證噴麵無幹斑,無流淌。
⑤噴射手分段按自下而上先牆後拱的順序進行噴射。
⑥噴射時噴頭盡可能垂直受噴麵,夾角不得小於70 °。
⑦噴頭距受噴麵保持0.6 ~1 米;
⑧噴射時,噴頭運行軌跡應呈螺旋形,按直徑200 ~300 毫米,一圓壓半圓的方法均勻緩慢移動。
⑨應配兩人,一人持噴頭噴射,一人輔助照明並負責聯絡,觀察頂幫安全和噴射質量。
(3)停機。
噴漿結束時,按先停料、後停水、再停電、最後關風的順序操作。
18.噴射工作結束後,卸開噴頭,清理水環和噴射機內外部的灰漿或材料,盤好風水管。19.清理、收集回彈物,並將當班拌料用淨或用作澆築水溝的骨料。
20.噴射混凝土2 小時後開始灑水養護,28 天後取芯檢測強度。
21.每班噴完漿後,將控製開關手把置於零位,並閉鎖,拆開噴漿機清理內外衛生,做好交接班準備工作。
八十 砌镟支護工作業操作規程
1.刷幫、挑頂前,應先檢查支架和頂幫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獨頭巷道進行刷幫挑頂時,在施工段以裏不得有人工作。
2.拆除臨時支架,應由外向裏依次進行。每次拆除的長度和數量不得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拆除支架時,無關人員應撤至安全地點。
3.臨時棚腿撤除後,應立即進行挖底槽和砌牆工作。分段镟牆砌完後,按作業規程規定的距離拆除順巷抬棚和原有支架棚梁,按镟拱尺寸檢查,並處理好拱部荒斷麵,如有掉頂危險,須在牆頂壁後牢固地架設牆上小棚。小棚拆除後,以穿棒護頂,穿棒的一端插入镟茬,另一端托在未撤的臨近小棚梁上。
4.基礎槽應挖到實底。如基礎下是煤層或軟岩層時,基礎必須加深、加寬;底鼓嚴重時,應加砌底拱。基礎加大或底拱施工,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5.砌镟用砂漿配合比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砌築時,砂漿要均勻飽滿,無幹瞎縫,嚴禁幹壘。
6.用料石砌镟時,嚴禁使用半石,嚴禁料石橫放。
7.嚴禁使用腐朽、開裂、變形、折損的镟胎及模板。有特殊要求的镟胎及模板必須編號。跨度超過4 米的镟胎,各節之間必須使用螺栓連接,不準使用其他連接方式。
8.架設镟胎的工作,應由镟頭向裏依次進行,第一架镟胎應穩在老镟下,兩镟胎間距不應大於1 米,相鄰镟胎之間必須用拉杆連接。嚴禁將镟胎直接穩定在工作平台上。
9.腳手板的厚度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嚴禁將腳手板直接搭在胎垛上或胎腿橫梁上,作工作平台使用。工作平台下需通過礦車時,必須保證礦車進出安全。工作平台上要留有躲閃冒落活石的空間,禁止在平台上堆積過多的材料或砸料石。
10.采用澆築混凝土镟時,要先清理模板上的矸石雜物,檢查鋼筋排列數量、直徑、規格和位置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11.回收镟胎的時間,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回收镟胎必須使用長柄工具,嚴禁使用動力機械回收。
12.砌築水溝前,應將水溝毛斷麵內的積水和煤岩碎塊清除幹淨,並按設計的厚度,坡度位置鋪好底,溝底表麵應光滑平整。水溝幫麵澆築混凝土時,應邊澆灌邊搗固,使其保持平整、無錯口或台階。
13.備齊砌镟施工工具以及有關支護材料。
14.檢查並處理工作地點的安全隱患。
15.檢查施工所需的風、水、電。
16.施工前,要掩護好風、水、電等管、線設施;施工設備要安放到規定地點。
17.砌镟前,要根據作業規程要求,按中、腰線檢查巷道斷麵尺寸,進行刷幫、挑頂和拆除臨時支架工作,凡有礙砌镟的部分都要刷大。
18.錨噴作為臨時支護時,應先檢查毛斷麵尺寸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再按錨杆間排距補打齊錨杆,並噴砂漿或薄層混凝土封閉頂、幫。
19.砌拱前,必須搭設牢固的工作平台。
20.砌牆架工字鋼梁支護操作順序:
(1)檢查處理工作地點的安全隱患。
(2)臨時支護。
(3)挖底槽砌基礎。
(4)砌牆。
(5)上鋼梁,背頂。
(6)檢查質量,清理現場。
21.砌拱形镟操作順序。
(1)執行第20 條1 ~4 款。
(2)搭工作台。
(3)支镟胎、砌镟或混凝土澆灌。
(4)封頂與合攏門。
(5)拆镟胎與模板。
(6)檢查質量,清理現場。
22.挖地槽砌基礎。
(1)按中、腰線和設計尺寸確定地槽位置和深度,並作出標記。
(2)用手稿、風鎬挖地槽。挖槽時,要注意觀察抬棚腿窩,防止鬆動失腳。地槽挖完後,檢查尺寸,並排淨積水,清底找平。
(3)砌基礎前,根據中腰線檢查地槽位置和深度,並定上基礎邊線和上平線。
(4)砌基礎時,應先填入30 ~50 毫米厚的鋪底砂漿,然後擺放基礎石,基礎石要平、直、穩、實,灰縫飽滿,灰縫大小符合規定要求。
(5)澆築混凝土基礎時,應先支好模板,根據中、腰線校正,然後再用撐木、拉杆固定好模板。
23.砌料石牆。
(1)敲幫問頂,清除浮肝,清洗基礎麵。
(2)根據巷道的中、腰線先掛好垂線和水平線,按線施工。
(3)砌牆時,必須將料石擺正放平,不平時,應用碎石墊子、墊穩。在傾斜巷道,料石大麵縫口應和巷道的坡度一致。
(4)隨砌隨將壁後用碎石充填嚴實,用片石塊充填時,要用砂漿灌實。
(5)一次砌築牆高不得超過1 米,超出部分應待灰漿初凝以後再砌。
(6)料石壓茬要明顯,正常情況下,壓茬寬度不得小於料石寬度的1/4 。接茬要嚴密,嚴禁出現對縫、重縫和齊茬。磕頭必須留好長短茬。
(4)新镟與舊镟的接茬處,必須清除煤肝等雜物,並用水衝洗幹淨。
24.澆築混凝土牆。
(1)支模板,固定後用中線校正,起拱線用中腰線校正。
(2)澆築混凝土,隨澆築隨搗固,並隨時對模板進行加固。
(3)采用連續澆灌法。在澆灌中,如間隔2 小時以上時,必須將上一次混凝土表麵處理成麻麵,清洗後再鋪一層10 ~20 毫米的灰漿。
25.支镟胎。
(1)支镟胎前先檢查巷道頂板安全情況,腳手架或操作台的穩固情況、镟胎規格、質量情況。
(2)用水衝洗镟胎與模板。
(3)按镟胎間距支設腿子木,並支穩支牢。
(4)支镟胎並固定。用胎腿穩定镟胎時,胎腿和镟胎之間的接口要對齊並用扒鋸固定牢固,不能歪扭,必須將胎腿支在實底上。在用磚或料石壘垛穩定碴胎時,要壘在經找平的堅硬底板上,並要保持垛架的穩定、牢靠,與镟胎接觸處應墊方木。
(5)镟胎的模板應隨砌隨放(鋼筋混凝土镟除外)並擺放平整。外部不平整處,可用木楔墊平。模板厚度應一致,對接要齊,對縫應嚴密、平整,不準漏漿。
26.砌拱。
(1)砌镟拱時,必須從兩側起拱線向中心對封,使镟胎受力均勻,嚴禁非對稱砌封。
(2)隨砌拱隨鋪好镟板。
(3)镟拱料石要緊貼镟板,大頭朝上,料石安放要平、直、穩實,不得有單點支撐。每塊料石都要用頂頭灰,封口的砌塊之間必須用石楔打緊。
(4)要隨砌隨充填。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填實,隨砌隨充填;冒頂過高時,拱後充填層厚度不得小於0.5 米,再上可用木垛或水泥板垛接頂。
(5)砌雙層镟時,第一層應比第二層超前2 ~3 排料石。
(6)澆築混凝土镟拱前,必須處理好接茬,用清水衝洗後再鋪上一層薄灰漿,固定模板。镟拱的鋼筋應事先加工成型。混凝土的澆灌、搗固、模板檢查等,可與澆灌混凝土牆相同。
27.封頂及合攏門。
(1)料石镟封頂時,镟拱砌到最後三層料石時,將镟板全部放好,然後由裏向外依次安放拱頂料石,直至封頂結束。封頂灰漿必須飽滿,料石居中,嚴防偏頂或灰縫居中。
(2)料石镟合攏門時,一般隻留正中一層镟石,先將封頂鐵板插入镟板上,然後依次托上料石,用咬子石塞緊,灌滿灰漿:最後一塊料石用咬子石塞牢後,自下而上塞填砂漿,再用封頂板托牢。
28.拆镟胎和模板。
(1)拆除镟胎、模板應由外向裏依次進行,並禁止有人在拆镟胎附近逗留。
(2)回胎人員站在安全一側,並預先清理好退路。
(3)回胎後,將貼在镟壁上的懸板、模板全部拆掉。
(4)拆下來的镟胎、镟板、模板、撐木等,應及時清理,拔掉鐵釘,並碼放整齊。
(5)上下山回胎前,應設擋板,回胎時人站在上方。
(6)料石牆必須勾縫。拆除镟板、模板後,混凝土镟體表麵凹凸不平或有蜂窩、麻麵時,要用砂灰找平。
八十一 人力推車工操作規程
1.推車前,認真巡視行車路線,檢查軌道及道岔完好情況,清除沿途障礙物,確保行車路線暢通無阻。
2.推車前,應將後麵的礦車用木楔穩住。
3.裝車時,不應裝的太滿,以防撒煤和煤塊掉落傷人。
4.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推車、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岔道、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都必須發出警號。
5.推車應勻速前進,嚴禁放飛車,不準蹬坐車滑行。
6.同方向推車時,兩車的間距不得小於10米,若前車停時,要立即發出警號,通知後車,以防撞車傷人。
7.推車時兩腳應站在道外,不準在車前拉車或道心推車,將雙手放在礦車中間,不準放在礦車兩邊,並注意防止巷道兩幫或風門等物體擠傷人。
8.在彎道推車時,要用力裏帶外推,用力適當,以防掉道。
9.推車通過非自動風門時,應先減速,後停車,再開門,通過後立即關閉風門。不準礦車碰撞風門。
10.推車過道岔時,要在減速停車後,並固定好車,再扳道岔,然後推車,過道岔後應及時將道岔扳回原位。
11.處理掉道礦車須遵守下列規定:
(1)有專人指揮。
(2)先將礦車穩住,先抬一頭上軌,後抬另一頭複位。
(3)用鐵軌、撬杠使礦車複位時,應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4)用機械複位時,嚴禁生拉硬拖礦車。
12.推到位置的礦車,應掛好鉤或用木楔穩位。
(1)在能自行滑動的坡度上停放車輛時,必須用可靠的製動器或木楔穩住,否則不準停放。
(2)在車場或錯車道存車時,停放的礦車不準壓在道岔上。
13.停止作業時,空、重車要分別在空、重車道上,不準把礦車停留在中途巷道中。
14.沿途浮矸雜物應清理幹淨,以保證線路暢通。
八十二 人力運料工作業操作規程
1.裝卸和運送物料時,必須按作業規程要求的物料規格、品種、數量進行。
2.在架線巷道裝卸、運送物料時,必須注意人員或物料不要碰觸架空線,或采取相應安全措施。
3.在平巷裝卸時,必須先用木楔將礦車穩住。
4.在斜巷裝卸時,不準摘繩;在斜巷卸料時,必須待車停穩後在料車下方安設防止物料下滑的設施,否則不準卸料。
5.運料時,注意不要刮碰支架和電器設備及管、線。
6.在有運輸機的巷道內搬運材料時,要和司機聯係好。人行道安全間隙
不符合要求或跨越運輸機時,必須停機搬運。
7.推料車過風門時,必須開一關一,不得同時打開,也不準用車撞門。
8.斜巷運料時,人員要躲開物料下方,避免物料滑落傷人。
9.小立眼運料時,必須捆緊拴牢,眼內不準行人,下口設好警戒,嚴禁往下自溜物料。
10.裝運超高、超寬、超長、超重物料時,必須使用專用車輛並製定專門措施。
11.選好搬運路線,清除障礙,選擇合理的搬運方法,安排搬運人員並分工明確。
12.按以下順序進行操作:
(1)檢查熟悉推車路線。
(2)檢查車輛狀況。
(3)裝料。
(4)推車。
(5)卸料。
13.兩人以上裝卸時,必須互叫互應,行動一致,要先起一頭或先放一頭,做到輕起輕放,不準盲目亂扔,以防物料彈落傷人或砸壞設備。
14.同車內的物料長短應一致,否則必須長料在下、短料在上。長短料插穿時應按運行方向前低後高,並必須用繩索或鐵絲捆綁牢固。
15.卸料前先清理環境,防止卸料砸壞電器設備及管、線,以及砸飛他物傷人。
16.堆放物料時,要按品種、規格分類碼放整齊平穩,料堆要下寬上窄,並要保證行人行車寬度和通風斷麵。
八十三 鑽機鑽孔工安全操作規程
1.鑽工應經專門培訓,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鑽工必須掌握各種鑽機的操作要領和維護保養及排除故障的知識。
3.鑽工應掌握瓦斯抽放、煤層注水、注漿、防突等各種鑽孔的封孔和施工方式。
4.下井前根據工作安排,準備、檢查、帶足本班所需的工具、材料等。
5.裝運鑽機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裝運鑽機前要進行檢查,鑽機各部件要齊全,電機必須防爆,電壓應與電源相符,電纜無漏雨現象,鑽杆鑽具等應無損壞現象;
(2)鑽機裝車後,要捆牢固,平巷運輸時,兩車之間要拉開一定距離,拐彎時要發出信號,斜巷運輸時,聽從上、下車場把鉤人員的指揮;
(3)裝運不允許進髒物的部件時,要封堵好。
6.安裝鑽機前的準備工作如下:
(1)進入安裝地點前,應先檢查巷道支護及通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整修、加固鑽場時,應清理幹淨髒雜物,挖好清水池,疏通好水溝;
(2)無風地點必須安設局部通風機或采用導風筒通風,在打鑽過程中不準停風,且要有可靠的風電閉鎖裝置;
(3)水壓、機件、電源開關等均應良好,符合要求。
7.安裝鑽機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鑽場麵積必須大於鑽機座,周圍要有足夠的安全間隙,在運輸巷道安設鑽機時,要保證不影響運輸;
(2)安鑽地點應底板平整,地梁木平穩臥入底板四角打上立柱及斜柱,按中腰線擺正鑽機;
(3)機身安放平穩後,應上緊底固螺絲,各機械轉動部分要安裝防護欄、保護欄。
8.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1)鑽機安裝應牢固,變速箱及油箱內的油位應合適,安全防護罩及防塵蓋必須齊全;
(2)各部分操作手把應處在正確位置;
(3)調試鑽機時,要求各轉動部分運轉正常,開關啟動靈活可靠,鑽機空載運行10分鍾,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接上鑽杆、鑽頭,接水源,由司機操作開始鑽孔。
9.鑽孔時要嚴格按照測量人員標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規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進行施工,不經測量人員同意不得擅自改動。
10.安裝鑽杆時注意以下問題:
(1)先檢查鑽杆,應不堵塞、不彎曲、絲口未磨損;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連接鑽杆時要對準絲口,避免歪斜和漏水;
(3)上緊鑽頭時,嚴防管鉗夾傷硬質合金片和夾扁鑽頭和岩芯管;
(4)安裝鑽杆時,必須在安完第一根後,再安第二根。
11.鑽頭送入孔內開始鑽進時,壓力不宜太大,要輕壓慢鑽,以免崩刃或打壞變速齒輪,待鑽頭下到孔底工作平穩後,壓力再逐漸增大。
12.采用清水鑽井時,開鑽前必須供水,水返回後才能 給壓鑽進,並要保證有足夠的流量;不準鑽幹孔。孔內岩粉多時,應加大水量,延長開泵時間,切實衝好孔後方可停鑽。
13.鑽井時,鑽工要認真觀察鑽機運轉情況,即觀察送水、鑽孔的給排水、鑽孔內的震動聲音等情況。
14.鑽進過程中要準確測量距離,一般每鑽進10米或換鑽具時必須量一次鑽杆,以核實孔深。
15.鑽機運轉過程中要注意觀察軸承部位、液壓油、電機、變速箱、軸套、橫立軸齒輪等有無超溫現象、有無異常聲音,發現問題立即停機,查找原因及時處理。
16.鑽進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如下:
(1)發現岩石鬆動、片幫、來壓、見水或孔內水量、水壓突然加大或減少以及頂鑽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但不得撥出鑽杆,要立即派人監視水情,並迅速向有關部門彙報;
(2)鑽孔透采空區發現有害氣體噴出時,要停鑽加強通風,並用黃泥封孔,同時向礦調度室彙報;
(3)岩層注水鑽孔鑽入頂板或底板岩石時,要停鑽,該孔報廢,並將廢孔封死,不得注水。
17.更換鑽頭時,應注意孔徑與鑽頭直徑匹配,以免卡死鑽頭。
臨時停鑽時,要將鑽頭退離孔底一定距離,防止岩粉卡住鑽杆,停鑽8小時以上時應將鑽杆拉出。
運鑽具時,前後人員要互相聯係,密切配合,防止造成傷人事故。
18.提出鑽具時的注意事頂如下:
(1)提鑽前,要丈量機上餘尺,開升降機的製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升裝置以及緊卸工具要齊全、好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提鑽前必須用清水衝孔,排淨岩粉。
(3)在提鑽過程中,鑽工必須與其他工緊密配合,操作要輕而穩,不得猛刹、猛放,不準超負荷作業,不得用手去摸鋼絲繩,其他人員必須站在鑽具起落範圍以外;
(4)岩芯管提出孔口後立即蓋好孔口,不準用手探摸或用眼觀看管內岩芯;
(5)提出的岩芯必須清先幹淨,以免瓦斯溢出。
19.啟動時,注意力要集中,要求手不離按鈕、眼不離鑽機,動作要準確、及時、迅速。
20.機構調速的鑽機,在正常情況下不得隨意改變鑽機速度,調整時必須先停電,變速箱停運轉後再變速。
21.鑽進仰角超過25度時,不準在套管正下方操作,以免套管滑落打傷人員。
22.機器運轉時,禁止用手、腳或其他物體直接製動機器運轉部分,禁止將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鑽機、水泵電機防護罩上。
23.封孔前必須清除孔內岩粉,封孔一般采用砂漿封孔或封孔器直接封孔。
24.各種類型鑽機的檢修與保養按說明書進行,並建立班保、周保、月保製度。
25.鑽機不得在無人照管的情況下運轉,鑽機任何部位出現故障時都應立即停機檢查。
26.鑽機外露的轉動與滑動表麵在每班開機前擦拭幹淨,並塗一層機械油,保養好注油部位。
鑽機長時間不用時,對所有外露麵進行清掃,並將各運轉部位表麵塗上黃油,機械外殼塗上防腐油。
27.經常檢查各油箱的油位,保持油量適宜、油質要清,示波器無雜質,並按規定更換新油。
28.所有罩子和防塵蓋要保持完整和齊全。鑽杆螺紋部分、各種接頭經常用刷子清掃,並塗適當量黃油。
29.鑽機搬遷時,在將所有外露管口用絲堵、接頭蓋或棉紗堵好,防止灰塵進入或油液外漏。
30.下班前應將本班工作情況及各種數據,如鑽孔角度、進尺、套管下置深度、岩芯采集情況、設備運轉情況等,全麵準確地記錄下來。
31.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本班組長和記錄員要按記錄表格把本班情況記錄清楚並簽名。
32.鑽孔峻工後,應在機長的指揮下做好各種善後處理工作(如鑽機的搬遷、檢修存放、鑽杆、接頭及接箍的更換,鑽孔的質量驗收及有關資料移交等),為下次施工做好各種準備工作。
八十四 主井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1.接班前檢查
(1)製動係統:工作閘手把是否靈活,液壓站各閥是否正常,製動油泵工作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製動油表和KT線圈的毫這是否成正比,其最大壓為0。8MP,閘瓦螺絲是否有鬆動現象,各油管液壓油缸是否有漏油。
(2)減速器及纏繩機構:減速機各軸承螺絲應緊固,無漏油現象,滾筒是否開焊,鍵是滯有鬆動現象。
(3)潤滑係統:油泵聲音是否正常,油壓是否合適,各軸承是否滿足要求,是否有漏油現象,油流直徑一般為4-5毫米,正常壓力為0.3-0.4Mpa,安全閥調到0.60Mpa,
(4)電氣係統:電機聲音是否正常,油溫是否過高,保護回路是滯可靠動力製動係統是否穩定,電壓有無變化,製動係統電液調節裝置KT線圈中電流工作範圍im=0-180MA正常工作值為180MA,電流最大為鬆閘,最小為全抱閘。
(5)微拖動係統:電機聲音是否正常,支行速度是否穩定,氣囊離合器結合和分離是否可靠,有無異常響聲,氣壓是否正常,壓力範圍為0.3-0.7Mpa,減速器有無漏油,螺絲有無鬆動現象。
2.開車前製動手柄必須在緊閘位置,主令控製器手把應在中間位置,過卷複位,開關FW正常時在中間位置(過卷時可根據開車方向選擇位置),洞繩轉換開關IAK在中間位置,自動手動轉換開關,在偏右45度位置,正力減速開關,又HK在中間位置,轉動TTA使控製回路有電,按下3QA,按通動力製動電源屏,安人回路接觸器AC動作,安全回路有電指示燈亮G3(G3)電磁閥有電。
3.司機接到開車信號,信號指示燈亮,開車方向指示燈亮,司機辨別開車方向。
4.按下2QA,啟動潤滑油泵,按下IQA,啟動製動油泵,按下5QA,啟動空氣壓縮機。
5.將工作閘手柄向前推出,但絞車處於鬆閘狀態,同時將主令控製器手把向前(後)推(拉)出,絞車開始啟動,隨著絞車啟動,繼續推(拉)全令控製器手把但沒車逐漸加速,直接到E等速階段。
注:(1)工作手把前推時,應認真觀察,毫安表指示和製動油壓指示製動油壓為0.4Mpa時,貼閘皮0.6Mpa時全鬆閘,毫安表指示電流值應與製動油壓成正比。
(2)主令控製器和工作手把動作快慢,應視負荷情況和提升性質決定。
(3)第一次啟動應按下正反向按鈕6QA或TQA。
6.減速
當箕鬥到減速位置時,司機將主令控製器手把拉回中間位置,切斷主電機電源,投入動力製動(自動投入)使絞車減速,此時微拖電機自行起動(氣囊尚未充氣,微電機與主電機處於分離運行狀態)同時將工作手把稍加製動使絞車按速度圖運行(此時製動力矩大小應視視負荷和速度大小而定)。
7.低速爬行與停車
當絞車減速正微拖動電機速度相等時(即0.43m/s),自動切斷動力製動電源,此時氣囊離合器自動充氣,微拖動電機投入提升運行,微電機帶動主電機及滾角轉動,進入低速爬行階段,當箕鬥到達裝載卸停車位置時,微拖動電機電源,自動切斷工作手柄拉向全搶閘位置,刹住絞車,此時工作手柄在近縮終點位置,當司機再次接到提升信號時,即可進行反向開車。
8.手動微拖操作
(1)使用範圍:調繩、試驗、檢查鋼絲繩。
(2)操作程序:
① 將手動自動轉換開關轉到偏左45度位置,即手動投入微拖動位置。
② 操作2AK增加旋鈕,氣囊充氣。
③ 操作司機辨別開車方向,若無顯示,則需操作6QA或7QA。
④ 啟動潤滑製動油泵,打開工作閘,推動主令控製器手柄,微電機啟動運行。
9.調繩操作
(1)離合器的打開:
①將調繩轉換開關IAK及其增加轉換開關右旋45度,打到調繩位置,G3閥斷電,鎖住流滾筒。
②將調繩開關6AK左轉閉合,此時安全回路有電。
③將轉換開關5AK,左轉閉合G2閥通電,再把轉換開關4AK左轉閉合,G閥通電,將2AK增加開關右轉閉合。
④工作製動手柄推到中間位置,(毫安表指示在100MA左右),製離合器與滾筒脫開,離合器在脫開過程中,其分合指示燈2U×D、3U×D都亮,中心回路沒電,當其閉合指示燈滅,分離指示燈亮後,安全回路有電,離合器打開過程完畢,G3閥帶電,然後將工作台手柄位置。
(2)調繩:將3AK打到手動位置,閉合2AK增加旋鈕,司機進行調繩工作,即微電機(或主電機)帶動固定滾筒轉動。
(3)離合閉合:將轉換開關5AK右轉打開,G2閥斷電,工作手柄推向中間位置,離合器閉合,離合器閉合指示燈3U×D亮,然後將工作手柄放回緊閘位置,調繩工作完畢。
(5)調繩注意事頊:
①正常提升任何人不得操作離合器控製開關。
②調繩時由電鉗工根據規程指揮司機操作,未經維修人員同意司機不得操作。
③離合器的打開與閉合維修人員應認真檢查,確認無問題方可進行調繩或恢複正常提升。
④調繩時,固定滾筒移動鼓可分環,主軸輪鼓必須在固定滾筒移動時不間斷加油。
⑤ 合離合器前,應觀察齒輪位置是否合適,否則不許操作,防止切齒。
⑥打開離合器前,必須將遊動滾筒機械鎖死。
10.正常工作中工作手柄與主令控製器手把應同時配合動作,在抱閘時不可過猛。
11.當工作閘施閘後,製動油缸有漏油現象,製動力矩不夠,應迅速拉回工作手柄,或踩下腳踏開關使油斷路器跳閘,實現安全製動。
12.當微托電機出現故障,不能運行時,司機可2次給電,將箕鬥提升到停車位置,但司機操作後應通知維修工。
13.如果絞車安全製動,人為緊急製動卡箕鬥或蹲罐時,應通知有關人員檢查鋼絲繩,減速器或箕鬥筒裝備及有關部件。
14.司機在絞車啟動和運行時,應注意各部有無異聲異狀,儀表指示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及時彙報或通知維修人員檢查處理。
15.每次檢修完畢必須空箕鬥試車兩次以上,確以無問題後方可正式提升。
16.長期停車,兩箕鬥應在井筒中間位置,不允許重箕鬥長時間停車,特殊情況下,必須向下班交待清楚。
17.檢修人員在裝卸位置檢修時,如需動車,必須先用電話通知好司機才能進行,不需動車,警示牌放於操作台上。
18.檢修鋼絲繩提升速度不得大於每秒0.4米,正常情況下應用微拖動檢查鋼絲繩。
19.操作司機在開車過程中,不得與他人交談、抽煙、喝酒等。
20.嚴格執行由主司機開車,副司機監護製度,副司機應注意巡回檢查絞車各種及儀表指示。
21.司機上崗前必須經過技術培訓,熟知操作規程,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學徒工可在司機監護下做適當操作,其他人員(檢修人員除外)禁止操作絞車。
22.禁止在工作中調整間隙。
23.在正常運行中如一套油壓係統發生故障可停車,倒用另一套係統,並通知維修工排除故障。
24.當微拖動在絞車速度,高於運行速度較大時,氣囊充氣微拖動隨主電機運行,應立即停車,通知有關人員處理。
25.微拖電路壓力應嚴格控製在0.3-0.7Mpa之間,禁止高於0.7Mpa或低於0.3Mpa,否則停車檢查。
26.當箕鬥處於井筒中間位置而需要司機開車時,可操作6QA、7QA按鈕進行開車方向選擇。
27.操作台務儀表指示(左起)
(1)微拖機電壓表:380v
(2)工作閘KT線圈毫安表:0-180mA
(3) 微拖電流表:80-160A
(4)測速發電機電壓:0-220v
(5)主電機電流表:25A
(6)主電機電流表:50-200A
(7)6KV高壓表:6KV
28.當重物下放時,司機可操作腳踏動力製動自整角機來改變製動力矩
29.提升速度圖:
V
6.69m/s
0.25m/s 0.43m/s
75s t
0
30.當絞車到達減速點,微拖動啟動力後,其電流表指示不減小至100A的正常運行電流,則應停車,如果氣囊不充氣,司機不應再進行手動微拖操作,應立即通知電工進行處理後方可開車。
31.信號規定
以主箕鬥為準:
一響 停
二響 提
三響 放
二長響 慢提少許
三長響 慢放少許
32.正常提升,無信號不得開車,信號不清時,應用電話通知信號工重新打信號。
33.井筒有作業或檢修時,應使用檢修信號,通過主井轉發到絞車房。
34.正常提升時,由井底信號工直接將信號發往絞車房。
35.長時間停車,無論何方要求開車,均應用電話通知對方。
36.信號工應嚴格守崗位,由於某此原因不在崗位時,離天和進入工作崗位應用電話告訴司機。
八十五 付井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1.班前的檢查:
(1)製動係統:工作閘手柄是否靈活,液壓站各閥是否正常,製動油泵工作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製動油表壓和KT線圈的毫安表指示是否成正比。最大工作壓力6MPa,殘壓不超過0.49MPa;閘塊與閘輪之間的間隙在1mm左右,閘瓦螺絲是否有鬆動現象。各油管、液壓油缸是否有漏油現象。
(2)減速器及繩機構:減速器各軸承螺口應緊固,無漏油現象;滾筒有無開焊、裂縫及異常響聲,鍵有無鬆動現象等。
(3)潤滑係統:油泵聲音是否正常,油壓是否合適,各軸承油量是否滿足要求。油流直徑一般在4—5mm,正常壓力0.1—0.13MPa。
(4)電器係統:電機聲音是否正常,溫度是否過高;操作台顯示屏顯示是否正常;提升信號裝置工作是否正常。動力自動係統工作是否穩定。製動係統電液調節裝置KT線圈工作電流是否在正常範圍。正常工作範圍0—140mA,電流最大值為全鬆閘(對應油壓6MPa),最小值為全抱閘(對應油壓僅為殘壓)。
2.開車前準備:
開車前製動手柄必須在緊閘位置;主令控製手柄必須在中間位置;安全條件必須具備,安全繼電器工作,指示燈亮;過卷複位開關正常時在中間位置、調繩開關、語言報警開關、正力開關、切除自動換向開關、切除程序保護開關、電製動啟動開關、G1、G2閥控製開關、安全閥控製開關均應在中間位置。
3.啟動和加速:
司機接到井口開車信號後,信號顯示屏與操作台顯示屏信號顯示一致並正確,啟動潤滑油泵和製動油泵,將安全閥控製開關轉向接通位置,將工作閘手柄向前推出,使絞車處於鬆閘狀態,同時將主令控製手柄向前(向後)推(拉)(工作閘手柄和主令控製手柄要配合得當,應視負荷大小和提升性質而定),此時絞車開始啟動,隨著絞車的起動,繼續推(拉)主令控製手柄和工作閘手柄使絞車加速,直至達到等速階段(注:1、工作閘手柄向前推出時應認真觀察毫安表指示和製動油壓表指示。製動油壓力4MPA時貼閘皮,6MPa時全鬆閘,毫安表的電流值與製動油壓力成正比,工作壓力範圍0.49MPa—6MPa,相應毫安表指示0—140mA。2、下放重物時,在開車前必須投入動力製動電源。3、罐籠在中間位置需要反向提升時,可以接通切除自動換向開關。
4.減速與停車:
當罐籠到達減速位置,司機將主令控製手柄拉回中間位置,切斷電機電源(此時語言報警減速點到,絞車可自動切電),使絞車減速,同時將工作閘手柄稍加製動,使絞車可靠減速按速度圖運行(此時工作閘施加製動力矩大小視負荷和速度大小而定),罐籠至井口或井底停車位置時,工作閘手柄拉向近端刹住絞車,此時工作閘手柄應在緊閘位置(罐籠到達停車位置時,到位開關動作,絞車可自動抱閘停車)。(注:罐籠在到達停車位置前10米範圍內,絞車速度不得超過0.5米/秒)。
5.動力製動:
(1)使用範圍:下放重物(大型設備、砂子、料不等)。
(2)下放重物時,開車前應投入動力製動電源,且指示正常。
(3)用左腳踏下動力製動腳踏開關,延時1秒後主電機轉子加入直流激磁,產生製動力矩,速度快慢由司機通過腳踏開關控製。
(4)工作閘和動力製動可以兼施。
(5)司機抬起左腳,腳踏實開關恢複,即可解除動力製動。
(6)由電動狀態轉入動力製動狀態或由動力製動狀態轉入電動狀態時主令控製手柄 必須放在零位。
7.調繩操作:
(1)將副罐放在支罐機上。
(2)調閘:使主副滾筒各閘間隙調至最小(0.75mm)。
(3)鎖車:鎖住活滾筒(副滾筒)。
(4)操作司機轉動安全閥控製開關至右45°位。
(5)打開離合器:將調繩開關,解語言開關切換至左45°位,此時安全回路掉電。接通G1、G2閥控製開關、切程序保護開關(左),離合器打開。離合器打開到位,安全回路得電。(注:副滾筒 東北角的閘損開關必須閉合,否則安全回路不得電。)
(6)對繩:絞車司機啟動液壓泵和潤滑泵,慢速開動絞車,使主滾筒 繩長合適,刹住主滾筒。
(7)合離合器:鉗工對好離合器齒間隙後,操作司機恢複G1閥控製開關,解語言開關,調繩切換開關,切程序保護開關,離合器合,到位後安全回路得電。
(8)鉗工解開鎖車裝置 。
(9)行程校正:調繩後應對絞車運行行程進行校正。
8.校正方法:
(1)將主罐提至井口讓到位開關動作(X6亮,C253清零)。
(2)接通解語言開關。
(3)將副罐提至井口讓到位開關動作(X7亮)。
(4)按一下任意操作按鈕。
(5)恢複解語言開關,行程校正完畢。
9.注意事項:
(1)工作條件下,工作閘手柄與主令控製手柄應同時配合動作,在施閘時不得過猛。
(2)當絞車出現異常情況,必須緊急停車時,司機應迅速拉回工作閘手柄或右腳踩下緊急製動腳踏開關,使油開關跳閘,實現安全製動。
(3)司機對每一不清信號,均應以停車信號處理。
10.信號規定:
(1)信號規定以主罐為準:信號清零:停;二短:提;三短:放;四響:提升人員;五響:下放人員;兩長響:慢提少許;三長響:慢放少許。
(2)緊急停車信號規定:緊急事故停車按鈕隻能在罐籠已經動作,發生緊急情況時使用,發送緊急停車信號。不準作為提升信號或它用,司機聽到緊急停車信號時,應緊急停車。
( 3)信號工發出開車信號後,水平選擇必須與罐位信號一致。
11.操作司機不準與他人交談,抽煙及喝水等,嚴禁酒後上班開車。
12.每次檢修完畢後,必須空試車兩次以上,確認各部無問題後才能正式提升。
13.發生卡罐現象時,司機必須通知維修工檢查,並報告有關部門。
15.發生全速製動後應通知維修工檢查鋼絲繩,、罐籠各部,並彙報有關部門,檢查無問題後方可正常開車。
16.提升火藥、雷管時提升速度不得大於2米/秒,啟動和停車時不得衝擊。
17.檢查鋼絲繩時,速度不得大於0.3米/秒。
18.時刻注意絞車各部,有無異聲異狀,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通知維修人員檢查處理。
19.禁止在絞車運行中調整閘間隙和更改編寫控製程序。
20.嚴格執行由主司機開車,副司機監護的製度。(開車司機為主司機,監護司機為副司機)。
21.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如使用中的油壓係統發生故障,可停車倒用另一套投入使用,並通知維修工排除故障。
22.除操作司機正常開車時操作的按鈕開關外,操作台其它按鈕和開關操作司機不得隨意操作,隻有在特定操作時,由有關負責人和維修工指導操作。
23.司機上崗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否則不得上崗,學徒工可在主司機監護下進行操作。學習人員不得開動絞車。
24.在絞車的整個運行過程中,操作司機應認真觀察顯示屏各運行參數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
25.調整KT線圈工作電流:
(1) 接通解語言開關,切自動換向開關,切程序保護開關。
(2) 信號工發出信號(2、3、4、5點均可)。
(3) 推工作閘至全鬆閘位。
(4) 按下慢上或慢下按鈕,毫安表顯示會發生變化,直至正常工作值
(5) 恢複上述開關,調整完畢。
26.提升速度圖如圖所示:
V(m/s)
6.64(m/s)
0 t(s)
八十六 井筒作業操作規程
1.本規程適用於井筒內作業及與井筒連接處(如搖台,支柱機、主井井口平台,裝載設備,卸裝曲軌,付井各水平等等)設備的作業。
2.在井筒及其連接處設備作業時,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各條執行外,根據本礦情況還必須遵守以下幾條:
(1)在井筒內工作時,如工程比較大,需要全隊各工種配合作業時,在作業前要由隊(或指定人)長交待任務, 明確分工及配合作業時注意事項。 如僅有各組或小班人員作業時,要明確分工,互相注意。
(2)作業人員必須精神集中,嚴禁酒後作業,在井筒及連接處工作時,必須佩帶安全帶,無特殊必要不得上下同時作業,如必須同時作業時,要互相配合,嚴格注意,不要將工具配件失落,砸傷下麵工作人員。
(3)在作業前後,要將工作現場清理好,工具配件要放在妥善的地方,人員要在穩固的地方進行工作。
(4)在互相配合作業時,一定要統一指揮,互相配合,注意安全。
(5) 在井筒及連接處工作時,必須有信號人員堅守崗位,信號人員必須在儉查前通知絞車房提醒注意,在作業中需提升時,要互相聯係提升速度,——般按檢查鋼絲繩的速度。 (如作業持續下一班時,信號與絞車工在交接班時上—個班的工作人員要把情況詳細交給下一班的人員) 對於主井作業要使用檢修信號時,要通知調度室聯係,同意後再使用檢修信號,井口信號,在主井裝載設備作業時,要有信號人員。如:無信號人員的情況下,必須通知絞車房後再進行作業。
(6)在井筒及井低(及連接處)作業時,無特殊情況,梯子間不得有人員上下,以免落下物體。
(7)井筒及其連接處作業,未經作業人員同意時,不得動罐籠(或箕鬥
(8)在井筒內使用氧氣乙炔或電焊時注意鋼絲繩,在電焊時地線及火線必須有可靠的絕緣,地線必須牢固的固定在焊件的最近處,以免以免在打火時打壞鋼絲繩,在允許的情況下要有專人停送電源。嚴禁在電焊工作中進行提升。強調在井筒進行焊接作業時,要持有礦領導批準的有安全措施的作業單。
(9)在主井筒工作時,不得有閑散人員(如井口等地)在工作前要自上而下的檢查各梁是否有散落的煤石等,並要清除掉。
(10)在工作後,現場要進行檢查,臨時的設施要清理幹淨
(11)、在檢修後要進行試車(跑罐),按規程檢查檢修質量,並通知有關部門(如絞車房、調度室)才可離開現場。
八十七 礦燈工操作規程
1.一般規定:
(1)本規定適用於KS-8型酸性礦燈維護修理。
(2)掌握礦燈的結構、性能、充電方法、礦燈維護及故障處理,處理充電架的一般故障。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方可上崗。
(3)要嚴格執行礦燈考勤記錄、崗位責任製、規章製度。
2.班前準備:
(1)燈房內保持空氣流暢,新鮮,溫度適宜。
(2)礦燈工必須穿耐酸服,發燈前檢查各自分管的礦燈和發出的礦燈是否完好,必須符合標準化要求。
(3)具備必要的儀表與工具,如電壓表、電流表、量杯、比重計、溫度計、注液器和各種專用搬手等,以供檢查、測量和維修之用。
(4)燈房中至少有10%的備用燈,以替換紅燈、漏液和損壞的礦燈以及接班和倒班使用。
3.初充電
(1)未經使用的新礦燈及大修後的礦燈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時間較長的初次充電,采用恒流(亦稱定電流)並聯充電法,用1安培電流充電72小時。
(2)將電池傾斜45°,用注液器分別向每個單格電池內注入120毫升,比重為1.260(30℃)硫酸溶液。
(3)將注滿硫酸溶液的電池靜放3個小時,然後直立補充硫酸溶液至注液孔相平。
(4)礦燈依次上架接通電流充電,每個電流指示表針有指示,調整整流器電壓後使電流在1安培的位置上。
(5)每隔1小時檢查調整一次電壓,使充電電流保持1安培,連續充電72小時。
(6)充電48小時後,將所有電池補充一次蒸餾水,繼續恒流充電至72小時,再補充一次蒸餾水,再充2小時,然後檢查和調整比重,其比重應為1.280±0.010,若不符合要求則進行調整,符合要求為止,調整比重後則補充2小時。
(7)初充電完畢後靜放2小時,再進行放電試驗,測定點燈時間,點燈時間達11個小時,再進行 日常充電12個小時,即可正常使用。
(8)初充電時,電流如果不是保持1 安培,則延長和縮短充電時間,使電池充滿72小時。
4.日常充電
(1)日常充電采用恒壓並聯充電法,充電電壓為5.0±0.1伏特。
(2)放電後的礦燈,應及時進行日常充電,關閉燈頭開關,上架充電,充電指示器有指示,則表示充電正常。
(3)日常充電時間不得小於12小時,充電末期,充電電流應低於0.1安培。
(4)整個充電過程中,保持充電電壓為5.0±0.1伏特,每隔1小時檢查一次電壓。
5.充電過程中和日常工作中注意事項:
(1)充電時必須關閉燈頭開關。
(2)在日常充電過程中,應注意充電電流大小是否正常,在充電開始時,充電電流約為2安培左右,初充電電流為1安培,如充電電流相差太大,則仔細檢查充電回路內各接觸點是否有毛病。
(3)日常充電過程中,如外電源突然被切斷,必須立即使燈頭 離開充電位置停止充電。如不斷開則充好電的礦燈將向沒充好電的礦燈放電,並造成全部充電不足。
(4)正常使用和長期擱置不用的礦燈必須每月進行一次均衡充電。即按日常充電方法連續充電24小時。
(5)注意電池一定不能將電放完。
(6)正常使用的礦燈每隔15天對電池補充一次稀硫酸或蒸溜水。每三個月調整一次電解液比重。必須在補充液體和充足電後調比重。
6.調配電解液應注意事項:
(1)配製電解液,隻準用鉛槽或瓷質、陶質、玻璃的容器,耐溫度達到100℃。
(2)配液時一定將濃硫酸緩緩倒進蒸餾水中,嚴禁將蒸餾水倒入濃硫酸中,如違反則將造成酸液濺出灼傷人員。
(3)硫酸溶液溫度低於30℃方可測比重。
(4)配液時必須兩人操作,並穿戴防護用具。
7.收尾工作:
(1)礦燈工應把剩餘硫酸溶液和廢棄硫酸溶液及工作中使用的注液器、量杯、搬手等工具收拾處理好。
(2)認真填寫運轉日誌、電池考勤和維修等記錄。
(3)搞好礦燈房內外環境衛生,礦燈,燈架的清潔工作。
八十八 空氣壓縮機司機操作規程
1.一般規定:
(1)本規程適用於空氣壓縮機司機運行操作。
(2)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取得合格證方可上崗操作。
(3)熟悉空氣壓縮機的一般構造,工作原理、技術特征、供電係統以及地麵送風管道係統。
(4)認真執行規章製度。
2.運轉前的檢查和準備
(1)檢查各部螺絲、銷子、鍵等是否牢固(老一字型檢查三角皮帶的鬆緊程度是否合適,有無斷裂、跳槽及翻扭現象)。
(2)檢查油箱、注油器的油量,油質是否符合規定,油溫是否正常,用手搖泵油,油壓達0.15MPa後方可啟動。
(3)檢查各種儀表指示是否正確,操作手把是否在啟動位置,電機炭刷和滑環接觸是否良好,各種保護裝置是否正常。
(4)清除機器轉動部分周圍雜物,盤車1-2轉是否有異常。
(5)檢查冷卻水量是否充足,水質是否潔淨,啟動冷卻水泵,當水壓達到0.2MPa後方可啟動,同時打開噴淋泵保證冷卻水量。
(6)不準帶負荷起動,將調節器調到卸荷位置或將儲氣罐內空氣放盡。
3.必須帶絕緣用具,並在絕緣台上操作,合上啟動開關,調整勵磁電阻,使勵磁電流達到需要值。
4.將放氣開關關好,打開風包閘門向管道送風,開閘門時必須站在一側操作,開時不可太快,注意不要開過頭。
5.在開一字型空壓機時,應先用手搖泵向各潤滑點注油,當壓力表顯示壓力達到0.15Mpa以上時,及時取下搖把並按啟動按鈕開機。
6.運行中每小時不少於一次巡回檢查,並做好記錄。
7.注意檢查各部溫度情況:
(1)滾動軸承不超過75℃,滑動軸承不超過65℃。
(2)氣缸排氣溫度不超過160℃,風包溫度不超過120℃。
(3)油溫不超過 60℃,冷卻水溫度不超過40℃或溫差不超過10℃。
(4)電機溫度不超過60℃。
8.風包上安全閥調整值為0.78MPa,中間冷卻器上安全閥調整值為0.21MPa,到規定值不動作要停機處理,,同時每班都要試驗。
9.潤滑油、冷卻水不得中斷或不足,每班要排放冷卻器及風包內的存油,存水。
10.在運轉中不準拆卸機械,電氣任何部位,發現設備有不正常現象,必須停機彙報處理。
11.停機注意事項
(1)不準帶負荷停機,壓力調節器應調到卸荷位置。
(2)待各部位溫度降低後,方可停止冷卻水源 ,冬季停機時間較長時,應將各部存水放盡,以免凍壞機器。
(3)停機一個班以上,應切斷隔離開關,放盡風包內剩餘空氣。
(4)停機檢查時應在開關櫃上掛檢修牌。
12.工作完畢,認真填寫各種記錄。
13.搞好設備和機房內外的環境衛生,工具、備件放置整齊,與接班人交接清楚。
八十九 主扇司機操作規程
1.司機必須專職、專責。
2.司機必須經過培訓,熟悉主扇的一般構造,工作原理,技術特征,供電係統和控製回路,並經過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方準上崗操作。
3.司機必須遵守各項規章製度。
4.開機前的檢查準備工作:
(1)檢查固定部分,各處螺絲對輪是否對正,是否緊固可靠。 (2)檢查轉動部分是否靈活,是否有足夠的潤滑油。
(3)起動器不帶電試驗是否靈活,操作手柄是否在停止位置。
(4)查看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溫度計指示是否正確 。
(5)盤車1—2轉,靈活無阻。
5.操作:
(1)操作風機時在電網允許條件下,直接啟動。
(2)打開風門,合上高壓開關,合起動刀閘,推動啟動手柄。
(3)查看電流表,負壓表指示是否正確
(4)經常查看電流表,電壓表指示是否正確 。電源電壓與電動機額定電壓相差不得超過±5%。
(5)檢查各部軸承溫度是否正確 。
(6)隨時檢查和傾聽轉動部分,聲音有無異常變化,發現異狀應及時向調度室或科值班人員彙報 。
(7)停機後注意事項
①停機立即打開防爆蓋,自然通風。
②事故停機應查明原因及時向調度室和機動科值班室人員彙報,組織人員立即處理。
③如調度室通知需要反風,必須能在10分鍾內,改變 巷道內風流方向,首先停風機,用壓塊將防暴蓋壓住,合反風高壓開關,合啟動刀閘開關,啟動風機使風機反轉。
6.扇風機有以下情況之一時,應停風彙報調度室
(1)各主要轉動部件有故障性異響或意外震蕩。
(2)電機掃膛,冒煙著火,滑環打火。
(3)軸承溫度急劇上升,已超限不下降。
(4)進風閘門掉落關閉,無法立即恢複。
(5)其他緊急事故故障。
7.風機操作順序:
正常操作 :(備用風機)
起動前檢查——關閉在用風機閘門——打開備用風機閘門———盤車1-2圈——合3#高壓開關櫃(隔離開關及斷路器)——合起動櫃刀閘——合低壓對應電源開關——合起動手柄——檢查指示燈,電流表是否正常
8.反風操作2#機(專用風機)
停2#風機——壓緊防爆蓋——打1#啟動櫃轉換開關(反轉)——起係統啟動健 ——檢查風機及各種儀表
1#機(備用)
停1#風機—— 壓緊防爆蓋——停3#高壓開關——合2#高壓開關——合啟動櫃啟動手柄
9.注意事項
(1)合專用線高壓開關時,低壓控製電源必須對應合上。
(2)合八分礦高壓開關櫃時,低壓控製電源必須對應合上。
(3)2#高壓開關嚴禁與3#高壓開關同時合。
10.按規定認真填寫和保管好各種記錄。
11.認真搞好機房內外的環境衛生,工具、備用品擺放整齊。
九十 機廠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1.禁止超負荷使用,不準許傾斜起吊荷重及做拖拉工具使用。
2.操縱人員在工作中,應隨時注意鋼絲繩在卷筒上脫槽或繞有雙層的不良情況,並及時排除。起吊時要注意檢查釣頭和起吊繩的可靠性。
3.勿使盤式製動器之製動片上沾有油垢,盤式製動器可用彈簧調整,使其製動距離在最大負荷時亦不得超過80毫米。
4.應經常檢查鋼絲繩及塗油,若斷絲和磨損達到報廢規定應進行更換.
5.應及時加油足夠的潤滑油,潤滑油應幹淨,不得含有雜質和汙垢。
6.行車不用時,不許把重物懸於空中,要把它停到規定的地方;吊鉤升至地麵2米以上的位置,然後切斷電源.。
7.有車應有專人管理,應至少在半月內全麵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要經常檢查行車電氣設備絕緣狀況和接地電阻值,以保證操作人員的安全。
九十一 主井橋式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1.禁止超負荷使用(10噸),不準許傾斜起吊荷重及做拖拉工具使用。
2.操縱人員在工作中,應隨時注意鋼絲繩在卷筒上脫槽或繞有雙層的不良情況,並及時排除。起吊時要注意檢查釣頭和起吊繩的可靠性。
3.應及時加油足夠的潤滑油,潤滑油應幹淨,不得含有雜質和汙垢。
4.行車不用時,不許把重物懸於空中,要把它停到規定的地方。
5.行車應有專人管理,應至少在半月內全麵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九十二 副井手動橋式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1.禁止超負荷使用(15噸),不準許傾斜起吊荷重及做拖拉工具使用。
2.操縱人員在工作中,應隨時注意鋼絲繩在卷筒上脫槽或繞有雙層的不良情況,並及時排除。起吊時要注意檢查釣頭和起吊繩的可靠性。
3.應經常檢查鋼絲繩及塗油,若斷絲和磨損達到報廢規定應進行更換.
4.應及時加油足夠的潤滑油,潤滑油應幹淨,不得含有雜質和汙垢。
5.行車不用時,不許把重物懸於空中,要把它停到規定的地方;吊鉤升至地麵2米以上的位置,然後切斷電源.。
6.行車應有專人管理,應至少在半月內全麵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手動拉鏈應定期檢查,發現有鏈斷等情況應及時處理。
8.在使用行車鐵鏈時要注意防止鐵鏈滑脫。
九十三 壓風機房手動橋式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1.禁止超負荷使用(10噸),不準許傾斜起吊荷重及做拖拉工具使用。
2.操縱人員在工作中,應隨時注意鋼絲繩在卷筒上脫槽或繞有雙層的不良情況,並及時排除。起吊時要注意檢查釣頭和起吊繩的可靠性。
3.應經常檢查鋼絲繩及塗油,若斷絲和磨損達到報廢規定應進行更換.
4.應及時加油足夠的潤滑油,潤滑油應幹淨,不得含有雜質和汙垢。
5.行車不用時,不許把重物懸於空中,要把它停到規定的地方;吊鉤升至地麵2米以上的位置,然後切斷電源.。
6.行車應有專人管理,應至少在半月內全麵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手動拉鏈應定期檢查,發現有鏈斷等情況應及時處理。
8.在使用行車鐵鏈時要注意防止鐵鏈滑脫。
九十四 電氣焊、割工操作規程
1.電氣焊工必須經培訓考試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2.穿戴規定的勞保用品進行操作。
3.準備工作:
(1)檢查電源線和電焊鉗線絕緣是否良好,接頭是否牢固。
(2)檢查電焊鉗手把絕緣是否良好,接線一定要牢固。
(3)檢查防護麵具是否完整,玻璃和電焊手套是否完好。
(4)氧氣瓶和乙炔瓶相隔5米,遠離熱源和易燃品的地點安放。
(5)檢查管帶、接頭等是否牢固,有無漏氣,不得用其他管代替管帶使用。
(6)檢查工作環境周圍有無妨礙工作的物體、有無易燃、易爆物,若有應及時清理或更換工作場地。
(7)檢查工作場所周圍環境是否有不安全因素,若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排除,禁止冒險蠻幹。
4.首先根據工件的厚度和受力等情況,選用適當大小的焊條和調整適當大小的電流。
5.清理工件表麵焊接處的腐蝕層,保證焊接質量。
6.進行工作時,必須穿戴好絕緣服和防護麵具,嚴禁穿戴化纖服裝,防止焊渣飛濺,造成灼傷。
7.仰臥工作時,要墊絕緣物或幹木頭,防止觸電。
8.雨天要避免露天作業,無法避免時,要搭防雨棚,同時穿戴絕緣用具,再行施焊。
9.敲打焊渣時,不可用力過猛,以免焊渣飛濺,損傷眼睛。
10.在停止工作或暫時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切斷電源。
11.氧割焊作業點火時,應先開乙炔閥,熄火時順序相反,開、關動作不可過猛,點火時發生響聲,這是回火的象征,應立即熄火,關閉閥門,不準割槍,焊接器具有火放下。
12.根據工件厚度,調整適當火力和選用適當的割、焊矩。
13.若割、焊工件時,應先除去鐵鏽層,防止在割、焊操作中,鐵鏽飛濺,造成灼傷。
14.切割較大工件時,操作人員站位一定要合理,以防切割斷後,工件掉落、倒塌,造成砸、碰傷。
15.工作人員要暫時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要熄火,不允許割、焊塊帶火放下。
16.工作完成後,切斷電源,整理好電焊鉗線,熄火,關閉氣閥門,拆除管帶,清理並收好工具和工件。
17.檢查工作場地周圍有無火災隱患,如有應及時清除火源,方可離開,防止發生火災。
18.安全注意事項:
(1)幾台電焊機同時作業或有其他人在場工作時,必須立屏互隔。
(2)夾焊條時,必須要夾牢,不準夾在焊條藥皮上,以免接觸不良。
(3)焊鉗不得放在地線和地線導電部位上,以免燒電焊機或其他意外事故。
(4)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放在陽光下爆滿,二者之間要保持五公尺以上距離。
(5)氧氣瓶和乙炔瓶不準放在易燃、易爆物體旁,五公尺範圍內嚴禁煙火。
(6)氧氣瓶、乙炔瓶、管帶、割焊矩,嚴禁接觸油脂物體,嚴禁接進火源。
(7)管帶不準橫穿人行道、軌道等,必要時,須加以保護或設專人監護。
(8)如若不可避免要在有易燃物處作業時,要嚴格按防範措施執行,同時要備足消防器材,設專人監護,灑水降溫,隨時撲滅火源,防止事故發生。
(9)井下電氣焊割必須有經審批的報告單,並逐條落實報告單的安全措施。
九十五 外線電工作業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各項規章製度。
2.在線路施工時,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著工作裝。
3.外線高空作業應遵守以下安全規定:
(1)高空作業必須使用保險帶(對地3 米以上為高空),蹬杆前應檢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電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嚴重者,應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
(2)新立的電杆,在基坑沒有填平夯實以前不準上杆作業。
(3)保險帶應係在電杆或牢固的構件上,不得係在電杆端頭上。
(4)在有過往行人地段時,應在施工杆(塔)周圍架設防護欄,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墜物傷人。
(5)杆塔施工時,嚴禁向上或向下拋扔物件。
(6)攀蹬杆塔時應檢查隨身物件,以防墜落。
(7)高空作業時,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墜落的措施,地麵應有人監護。
4.倒閘操作應遵守以下安全規定:
(1)倒閘操作必須填寫“倒閘操作票”,操作時使用合格的絕緣工具,戴絕緣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2)倒閘操作應按規定順序逐項進行,操作完畢後,應進行複查。
(3)雷雨天氣時,一般不進行倒閘操作,必須操作時,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
(4)在變壓器台上操作時,應先拉開低壓開關,後停高壓熔斷器,恢複時順序相反;停分支熔斷器時,應取下熔斷器熔體。
(5)發生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開電源開關,但事後應立即向變(配)電所值班員及領導彙報。
5.高低壓電氣設備維修作業應遵守以下安全規定:
(1)在變壓器、電容器台上工作時,至少應由兩人進行。
(2)更換變壓器或調整相序後,應檢查電壓和相位是否正確。
(3)拉合高低壓熔斷器,必須使用絕緣工具,不許赤手摘掛高壓熔斷器。
(4)變壓器台上的預防性試驗工作應有專人監護。
(5)落地式變壓器台,應設遮欄並加鎖。
(6)對停電的電容器或有電容的線路或設備,均應充分放電,對有靜電感應的設備,應接地線後才能接觸。放電時需用有限流電阻的專用放電棒,放電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經重複放電、驗電後方可開始工作。
6.掛接地線應遵守以下安全規定:
(1)線路經過驗電確認無電壓後,各工作班(組)應立即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如有電壓感應到停電線路上時,應加掛接地線。
(2)同杆架設多層電力線路接地線時,應先掛低壓後掛高壓,先掛下層後掛上層。
(3)掛接地線時,應先接接地端,後接導線端。接地線連接要可靠,不準纏繞,拆接地線時程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絕緣棒或絕緣手套,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
(4)若杆塔無接地引下線時,可采用臨時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麵下深度不得小於0.6 米。
(5)接地線應有接地和短路導線構成的成套接地線。成套接地線必須采用多股軟銅線組成,其截麵不得小於25 平方毫米,嚴禁使用其他導線用作接地線和短路線。
7.帶電作業按水利電力部頒發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各項規定執行。
8.銅導線與鋁導線連接處,必須使用銅鋁過渡線夾。
9.巡線人員禁止攀蹬杆塔。
10.對任何違反規程的命令不應執行,並向發令人說明理由,必要時報告上一級領導。
11.施工前,工作負責人要向全體工作人員宣讀工作票,講清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
12.工作前要認真清點、檢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備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須完好、可靠。
13.指定專人負責聯係停送電、裝拆短路接地線,掛停電作業警示牌。有反送電可能的刀閘,加絕緣隔板。工作負責人在得到已停電的通知後,指令安全負責人進行驗電,在確認線路已停電無誤後,立即下令在作業區兩端裝設短路接地線,經安全負責人檢查合格後,通知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方可發令開始作業。
14.新建高壓架空線路或撤除高壓線路,在施工前應根據新建高壓線路施工設計或撤除線路的任務對以下情況進行一次實地勘查,並根據實地勘察情況編製作業計劃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準備工作。
(1)線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築物情況。
(2)電杆(塔)、電纜(線)滾筒等物件的運輸路線、擬采用的運輸方式。
(3)沿途的施工障礙情況。
(4)施工線路與其他線路、設施等的跨越情況。
(5)待接入或待斷開處的供電線路情況。
(6)需要進行爆破施工,應按照規程要求對其爆破點及周圍環境進行認真勘察,並做好爆破前的相應準備工作。
15.線路巡視工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1)巡線工作應由有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巡線時必須由2 人進行。觀察線路途經地帶及其周圍環境對線路的影響情況,用望遠鏡觀察架空線路及金具和杆塔頂部有無異常現象。
(2)巡線應沿線路外側進行。大風天氣巡線應沿線路上風側行進,以免觸及斷落的導線。事故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線路已停電,也應認為隨時有送電的可能。
(3)巡線人員發現導線斷落地麵或懸吊空中以及其他異常情況後,應設人
監護,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點20 米以內,並迅速報告領導,等候處理。
16.線路檢修、維護工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1)線路停電檢修或在高低壓設備上工作,應填寫工作票並發作業牌。在高壓線路或設備上工作時,應由主管電氣、供電工作的領導或技術人員填寫工作票,一式兩份,交值班長或變(配)電值班員,審核操作程序無誤後,由值班長或變(配)電值班員簽發交給工作負責人。停電工作結束後,工作負責人將工作票交回值班長或變(配)電值班員。
(2)工作票簽發人應負下列責任:
①工作開始前向有關工作人員宣讀工作票;
②正確和安全的組織工作;
③指導工作人員遵守規程,執行安全措施。
(3)工作負責人應由工作票書麵指定的有實踐經驗的人擔任:
(4)在部分停電和鄰近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設專人監護。
(5)在多路出線的工作地段檢修時,工作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指明帶電和停電線路,並做好監護工作,防止誤蹬電杆。一般停電檢修時,互相之間應做好監護工作。
(6)外線高空作業時必須遵守本規程有關高空作業的安全規定。
(7)工作完畢後,工作負責人應檢查設備完好、地線收撤情況。人員、工具、材料應全部撤離現場,經檢查正常後方可交回作業牌。工作負責人與調度聯係停、送電時,雙方要複誦無誤。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
(8)在變壓器台上測量低壓電源時,可使用鉗型電流表。應注意不得觸及其他帶電部分,防止相間短路。
(9)測量帶電線路導線的弛度、交叉跨越距離時,應使用測量僅器進行測量計算。嚴禁使用鋼圈尺、皮尺、線尺測量或拋掛絕緣繩的方法測量。
(10)測量電杆、變壓器台、避雷器的接地電阻或解開及恢複接地引線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接觸與地斷開的接地線。解開地線時,應先解開導體端,後解開接地端,恢複時相反。
(11)砍伐靠近帶電線路的樹木時,不得蹬杆。樹木和繩索不得接觸導線。人和繩索應與導線保持安全距離,並係好保險帶。
(12)為防止樹木(樹枝)倒落在導線上,應設法用繩索將樹木(樹枝)拉向遠離導線方向。繩索應有足夠長度,以免拉繩人被倒落的樹木(樹枝)砸傷。樹枝接觸高壓帶電導線時,嚴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樹枝離帶電導線很近時,若沒有可靠的控製措施,必須申請停電後再進行操作。
(13)砍剪的樹木(樹枝)下麵應有專人監護,防止砸傷行人。
(14)工作中遇有雷電或遠方雷鳴時,應立即停止工作。
17.裝運工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1)裝運長、大件時,應遵守起重工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
(2)運輸前指定專人對運輸道路進行調查,以確定運輸路線。對易發生事故的坡路、彎路、冰雪路等處,應向運輸人員及司機交待清楚。
(3)裝運貨物,必須綁紮牢固。裝運重物或超高超長大件時,車箱內不準坐人,禁止客貨混裝。
(4)運輸及裝卸貨物、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安全,起吊物下麵不得站人,運輸過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繩子牽引電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時,必須將電杆及其他重物綁牢,繩子不得觸磨地麵。電杆兩側5 米內不得有人。用專用運杆車運輸時,車廂兩旁不準坐人。
18.基礎施工:
(1)挖掘鬆軟土質或流沙時,應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擋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項工作至少有兩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邊緣不準堆放重物,以防壓塌基坑。坑深超過1.5 米時應戴安全帽。
(3)岩石基礎打眼時,撐釺人應戴安全帽、手套、眼鏡,打錘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脫手傷人。
(4)同一地點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後,方可裝藥。
(5)放炮地點周圍建築物,不符合安全距離時,應采取保護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應將工具材料全部撤離現場,所有工作人員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 米,土坑100 米,裸露藥包爆破300 米以外隱蔽。如深孔加大藥量時,可適當增加安全距離。
(7)放炮人員應由專職工種或受過爆破專業培訓的人員擔任,並設專人監護。采用電雷管放炮時,連線與放炮必須由同一人進行。
(8)雷管與導火索連接要緊密,禁止碰擊雷管部分。
(9)放炮人員應根據導火索燃燒速度,確定其長度,一般不少於600 毫米。
(10)往炮眼內裝藥時,必須使用木棍搗實,不準使用釺子。
(11)放炮時遇有瞎炮時,需等待20 分鍾後,再進行處理,可在孔內灌水使炸藥失效,輕輕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結束後。剩餘雷管應當場銷毀或作妥善處理,嚴禁個人收藏。
(12)點炮人在同一地點不能同時點炮4 個以上。必要時可集體連接導火索。在坑內點炮時,必須有撤離現場措施。
(13)不準在瞎炮處繼續打眼,重新打眼時,要離開瞎炮處600 毫米處與原炮眼平行打眼。
19.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專人指揮。立、撤杆前現場負責人向全班人員講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項,詳細說明指揮信號,並檢查工作人員熟悉信號程度。
(2)在居民區和交通道路上立、撤電杆時,應設專人看守。
(3)組立杆塔所設的地錨,根據不同的地質及受力情況加以確定,利利用樹樁和大石塊代替地錨時,必須經現場負責人檢查後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應使用合格的起重設備,當起立的杆塔稍離開地麵時,起吊暫停,對各受力點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後繼續起吊。
(5)起立杆塔前,應清理場地。主牽引地錨、杆塔中心、桅杆頂、尾繩應在一條直線上。
(6)杆塔起立過程中,除指揮人員和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 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應受力均勻,不得左右傾斜。
(8)杆塔起立過程中,不準下坑找正,應暫停起立,可在地麵進行清理或用繩索幫助找正,工作人員必須站在起立電杆的兩側,並有專人監護。
(9)在起立過程中,不準攀登杆塔。當杆塔起立45 °後,應減緩起立速度,注意拉緊各側拉繩。
(10)使用吊車立、撤電杆時,鋼絲繩套應吊在電杆的適當位置,防止電杆突然傾倒,並在電杆上部兩側拴上拉繩,控製電杆擺動方向。
(11)在撤杆工作前,應先檢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導線。在挖坑前應先在電杆上部適當位置兩側綁好拉繩。
(12)已經立起的電杆,隻有在杆基回土夯實、完全牢固後,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繩。
20.放線、撤線、緊線:
(1)放線、撤線和緊線工作,均應設專人統一指揮,有統一信號,緊線工具及設備應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種線路、鐵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線時,應先取得主管部門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設專人持信號旗看守等。
(3)放線要有專人領線,並時刻注意信號。放線用的滑車要固定牢固,轉動靈活,並設專人看守。
(4)工作人員應站在導線走向半徑外側,放線、緊線遇有障礙時,及時發出信號。
(5)放、緊、撤線過程中,跨越架必須設專人看守,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發出停止過線信號。
(6)爆破壓接時,工作人員離開現場雷管開口端反向30 米以外,一般在市區繁華地帶不準進行爆破壓接。
(7)跨越需停電的高壓線時,停電、驗電後掛地線,地線應在導線兩端分別掛起。
(8)搭跨架必須牢固,比新建線路的橫擔長3 米,並和線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壓線路應可靠封頂。
(9)搭架用的繩索一般用耐磨的尼龍繩、棕繩或麻繩,一定要防止導線磨斷繩索。接近帶電體部分,禁止使用鐵線綁紮。
(10)在帶電線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員應站在架子遠離電源的外側。
(11)跨越架與帶電體最小距離:
電壓等級 3 ~10 千伏 35 ~110 千伏
水平與垂直距離 1.0 米 1.5 ~2.0 米
對地線距離 0.5 米
(12)搭跨越架時人身、工具材料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3 ~10 千伏 0.6 米
35 千伏 1.0 米
110 千伏 1.5 米
(13)跨越架與鐵路、公路、通訊線路、低壓線路的最小距離:
鐵路 公路 低壓通訊線
水平 2.5 米 0.6 米 0.6 米
垂直 6.0 米 5.5 米 0.6 米
21.每日下班後,工作負責人應詳細填寫工作記錄。
22.工作完畢後,工作負責人應與安全負責人一起,親自檢查線路施工地段的情況,組織清點人員、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線,經檢查正常後,工作負責人向調度彙報並聯係送電,待線路正常送電後,工作人員方可撤離現場。
九十六 內線電工作業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各項規章製度。
2.檢查、檢修、安裝、挪移機電設備時,禁止帶電作業,必須遵循驗電、放電、封線(裝設短路地線)的順序進行工作。
3.從事高壓電氣作業時,必須有2 人以上工作,操作高壓設備時一人監護,一人操作,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
4.同一供電係統和同一控製係統有多人同時工作時,必須注意互相之間的影響和相互之間的安全。凡因停送電影響他人安全的地點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一般不準同時作業,需要在停電的線路上進行多項作業時,應分別辦理停電手續。
(2)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以保障他人安全。
(3)必須同時工作時,要分別掛停電牌,並指定專門聯係人負責聯係各相關工作環節的進度,各環節均結束工作且人員撤離後方可送電。
5.修理後達不到防爆要求的電氣設備嚴禁下井使用。
6.檢修所用的零配件必須合格。
7.準備材料、配件、工具、測試儀器儀表及工作中其他使用的用具。
8.穿絕緣鞋,攜帶驗電筆和絕緣工具。工作服要紮緊袖口。工作前先進行檢查,經驗電、放電、裝設短路地線後再進行工作。
9.檢修前、後的設備均需測試絕緣電阻。受潮或絕緣電阻低於規程要求的設備均應進行幹燥處理。
10.使用起重工具時,應先檢查手動葫蘆、三角架、起重梁、卡子、繩套等工具的強度是否合乎要求,起重工具應牢固可靠。
11.操作高壓開關應按下列順序操作:
(1)送電合閘操作順序應為:先合電源側刀閘(隔離開關),後合負荷側刀閘,最後合斷路器。
(2)停電拉閘操作順序應為:先斷開斷路器,後拉負荷側刀閘(隔離開關),最後拉電源側刀閘(隔離開關)。
12.檢修電機、變壓器吊芯抽轉子時,必須防止碰撞線圈和損壞絕緣。變壓器、電機更換線圈時,應在拆開後繪出草圖,並記下有關數據,作為繞製新線圈的依據。
13.檢修開關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序號和標記。要保護好防爆麵,對失爆或不合格的防爆麵要按規程要求進行修理。
14.設備檢修後都要經過檢查、試驗,合格後填寫檢修試驗記錄,否則不準出廠。
15.操作電氣設備時必須按下列規定執行:
(1)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必須執行工作票、操作票製度。應遵循驗電、放電、掛短路地線的順序進行工作。裝設短路地線應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
拆短路地線時順序與此相反。
(2)在由變電站(所)配出線路的各機房、車房內進行停送電工作時,應事先與變電站(所)聯係,與變電站(所)的值班員配合好,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
(3)在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上工作時,必須切斷前一級反送電的電源開關。並在前後兩級反送電的開關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標誌牌和裝設短路地線。送電時必須聯係好。由專人聯係,專人送電。嚴禁不經聯係盲目送電或約定時間送電。
(4)在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門上應加鎖和懸掛“反送電開關,小心有電”的標誌牌。
(5)操作刀閘(隔離開關)時應果斷迅速。
(6)操作高壓開關應符合規定的順序,嚴禁帶負荷操作隔離刀閘。
16.在繼電保護、儀表等二次回路上工作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將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不得將二次側永久接地點斷開。
(2)短路電流互感器二次線圈必須用短路片或不小於2.5 平方毫米的銅線。短路片和銅芯線必須緊固,接觸良好。
(3)嚴禁將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二次側短路。
(4)在電流互感器和電壓互感器上工作時,必須停電後再工作,如停母線電源確有困難時,也必須按規定順序斷開斷路器及上下刀閘(隔離開關),放置絕緣隔板後再進行工作。
(5)在二次回路上進行通電試驗時,為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電,應將二次回路斷開,並取下二次回路的保險後,方準進行工作。
17.檢查、檢修各種大型固定設備的電氣係統時,必須按下列規定執行。
(1)必須經礦主管領導或主管技術人員批準,方可進行。
(2)維修電工必須將檢修、檢查內容、時間和停電的範圍及有關的注意事項向值班司機講明,並做好檢修、檢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後,方準進行工作。
(3)檢修、檢查時,停、送電操作應由司機按操作順序規定進行操作。維修電工做好監護工作,嚴禁違章作業。
18.兩條線路需要並聯或並聯回路中的電纜由於事故被切斷,進行重新接頭或連接時均需定相。找好相序後才準許並聯運行,其定相步驟和方法如下:
(1)準備一個一次電壓與線路電壓同等級的電壓互感器和量程大於200 伏的電壓表,互感器與電壓表必須正常可靠。
(2)將電壓表接於互感器二次側。
(3)將一條線路停電,經驗電、放電,確認無電壓後,將線路中的一相用銅導線接於互感器的一個接線柱上。
(4)從電壓互感器的另一個接線柱上引出一根導線,並將導線固定在高壓試電筆驗電的一端。操作人員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持驗電筆手把。此時工作人員應與互感器和導線保持安全距離,將停電的線路送電。
(5)將高壓試電筆由遠至近緩慢地去接觸另一帶電線路的其中一相,此時電壓表的指示為零時表示被試相為相同相序。如果電壓表指示有電壓且電壓值等於或大於100 伏時,被試相為不同相序。
(6)依上述方法試其他兩相。三相試完找出相同相序後,做好標記。依方法再核對一次,準確無誤後再準備接線。
(7)定好相後,兩條線路按停送電的順序停電,經驗電、放電、掛接地線後進行接線並聯。
(8)定相應選在場地寬敞、便於操作、停送電方便、與另一路電源停電開關較近的開關處工作。定相場地應設遮欄,禁止無關人員靠近。
(9)定相停送電時應由專人指揮,專人停送電。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必須由有經驗的人做此工作。每停一次電後必須驗電、放電,確認無電壓後再進行工作。
19.清點工具、材料、配件、儀器、儀表,做好檢查、檢修記錄。
20.檢修好的設備,經檢查和試運轉驗收合格簽字後上卡入賬,入庫保管或投入使用。
九十七 地麵電工操作規程
1.熟悉電業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2.高壓工作時,必須執行工作票製度,工作前完成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措施。
3.高壓操作時必須兩人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必須使用合格的絕緣用具,嚴禁移動帶電設備。
4.電氣設備未經驗明確實無電前,一律視為有電,不可用手觸摸。
5.高壓設備上、線路上檢修,必須停開關、刀閘及互感器,並用與電壓等級相適應、合格的驗電器驗電、放電,無電後接地線。 打接地線時,先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拆時相反。
6.禁止帶電作業。
7.在工作中斷、轉移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
8.在檢修電氣設備時,工作服穿戴整齊,扣緊袖口。
9.在工作中或工作結束需送電試機時,必須清點人數,清除故障物,保證萬無一失。
10.嚴禁在互感器與接端子之間回路上工作,不允許斷開互感器接地線。
11.在帶電互感器上工作必須帶絕緣手套。
12.高空作業時,必須帶經檢查合格的保險用具和蹬高用具,以防墜落。
13.高壓停電時,應先停油開關,後停刀閘。嚴禁帶負荷拉合刀閘,跌落或溶斷器停送電按規定操作。
4.在高壓設備上工作停電時,必須油開關打開同時停電,至少有一個明顯斷開點。
15.杆上操作跌落保險時,必須有人監護,使用合格絕緣用具,在無負荷操作時,先拉中相,再拉背風相,最後拉迎風相,送電相反。
16.電氣巡查:
(1)巡視帶電電氣設備時,應保證足夠的安全距離,6KV大於0.7米。
(2)套管、刀閘、母線、互感器、避雷器、電容器等設備瓷質部分應清潔無裂紋和閃絡現象。
(3)變壓器、開關、互感器等充油設備油麵、油色、油溫應正常。外殼應清潔,無滲油漏油現象。
(4)接頭、刀閘口接觸麵良好,試驗臘片不應有溶化現象。
(5)傳動機構及設備線夾等變電金具應無裂紋、變形、鏽蝕現象。
(6)變壓器、互感器、電抗器等聲音正常,無異響。
(7)變電架構,基礎及避雷針無下沉、傾斜、裂紋或鏽蝕現象。
(8)設備外殼接地牢固,無斷股鏽蝕現象。
17.變壓器巡視項目:
(1)防爆管膜完好,法蘭下部無積水。
(2)冷卻係統正常,風扇無擺動或異常聲音,各散熱器應滿足運行要求,變壓器溫度正常。
(3)瓦斯繼電器無氣體,吸濕器正常。
(4)瓦斯繼電器,溫度表接線盒無進水現象。
18.油開關巡視項目:
(1)內部無放電聲。
(2)索引及托架絕緣子無損傷及裂紋。
(3)安全閥不應有油流出或噴油現象。
(4)位置指示器應指示正常。
(5)緩衝器不應漏油。
(6)壓力表在溫度變化時應指示正常。
(7)引線和軟銅片應無損傷和挫斷。
(8)機構箱、端子箱應密封良好。
19.互感器巡視項目:
(1)電流互感器不應有燒焦氣味。
(2)根據儀表指示判斷互感器運行情況。
(3)檢查吸濕器矽膠受潮情況。
(4)放電間隙距離,應正確安裝牢固。
20.刀閘、熔斷器巡視項目:
(1)刀閘消弧角不應彎曲、變形。
(2)熔斷器不應有裂紋和破損。
(3)熔斷器應接觸嚴密、表麵無腐蝕現象。
九十八 變(配)電所值班員作業操作規程
1.班前不準喝酒,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有關規程規章的規定。
2.嚴格遵守崗位責任製、工作票和操作票製度、工作許可製度、工作監護製度及工作終結製度等有關製度。
3.倒閘操作必須執行唱票監護製,一人操作,一人監護。重要的或複雜的倒閘操作,由值班長監護,由熟練的值班員操作。
4.操作前應先在圖板上進行模擬操作,無誤後再進行實際操作。操作時要嚴肅認真,嚴禁做與操作無關的任何工作。
5.操作時必須執行監護複誦製,按操作順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項做一個“√”記號,全部操作完後進行複查,無誤後向調度室或有關上級彙報。
6.進行送電操作時要確認該線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方可按規定程序送電。
7.操作中有疑問時,不準擅自更改操作記錄和操作票,必須向當班調度或值班長報告,弄清楚後再進行操作。
8.用絕緣棒分合開關或經傳動杆機構分合開關時,均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壓設備時,絕緣棒應有防雨罩,雷雨天氣禁止倒閘操作。
9.嚴禁帶負荷停送刀閘(或隔離開關),停送刀閘(或隔離開關)要果斷迅速,並注意刀閘是否斷開或接觸良好。
10.裝卸高壓熔斷器時,應戴護目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可用絕緣夾鉗,並站在絕緣墊或絕緣台上。
11.電氣設備停電後(包括事故停電),在未拉開開關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12.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開關上懸掛“小心反電”警示牌。
13.嚴禁使蓄電池過充、過放電。
14.變(配)電所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變(配)電室無漏雨現象。
15.值班員上崗後應按照以下內容進行交接班,並做好記錄:
(1)檢查電氣設備上一班的運行方式、倒閘操作情況、供配電線路和變電所設備發生的異常情況。
(2)了解上一班發生的事故、不安全情況和處理經過,因事故停止運行不準送電的開關。
(3)了解上一班內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項,特別是上一班中停電檢修的線路、有關設備情況。尚未結束的工作,仍有人從事電氣作業的開關、線路及作業聯係人。
(4)閱讀上級指示、操作命令和有關記錄。
(5)檢查各線路的運行狀態、負荷情況、設備狀況、電話通訊是否正常。
(6)檢查儀器儀表、保護裝置是否正常。
(7)清點工具、備件、消防器材和有關技術資料。
(8)接班人員應在上一班完成倒閘操作或事故處理、並在交接班記錄簿上簽字後方可接班。
16.停電倒閘操作按照斷路器、負荷側開關、電源側開關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順序與此相反。
17.值班員負責監視變(配)電所內外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情況,重點監視以下內容:
(1)電氣設備的主絕緣如瓷套管、支持瓷瓶應清潔、有無破損裂紋、異響及放電痕跡。
(2)電氣設備的油位、油色應正常,無漏油、滲油現象。
(3)電氣設備電纜、導電排的接頭應無發熱、變色、打火現象。
(4)油開關、變壓器溫度應正常,油箱內無異響。
(5)電纜頭無漏膠、滲油現象。
(6) 儀表和信號指示、繼電保護指示應正確。
(7)電氣設備接地係統、高壓接地保護裝置和低壓漏電保護裝置工作正常。
18.值班期間應做好以下工作:
(1)接受調度指令,做好錄音和記錄。
(2)觀察負荷變化、儀表指示,定時抄表並填好記錄。
(3)巡視設備運行情況,並按規定做好記錄。
19.倒閘操作:
(1)倒閘操作必須根據調度和值班負責人的命令倒閘。受令人複誦無誤做好錄音後執行。
(2)倒閘操作時操作人要填寫操作票。每張操作票隻準填寫一個操作任務。操作票應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且字跡工整清晰。
(3)操作人和監護人按操作票順序先在模擬圖板模擬操作無誤後經值班長審核簽字後再執行實際操作。
20.操作票應包括下列內容:
(1)應分、合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刀閘)。
(2)應切換的保護回路。
(3)應裝拆的控製回路或電壓互感器的熔斷器。
(4)應裝拆的接地線和接地開關。
(5)應封線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刀閘)。
(6)操作票應編號,按順序使用。作廢的操作票要蓋“作廢”印章。已操作的操作票蓋“已執行”印章。
21.進行倒閘操作前後應檢查下列內容:
(1)分、合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刀閘)是否處在正確位置。
(2)各儀表、保護裝置是否工作正常。
(3)解列操作時應檢查負荷分配情況。
(4)檢驗電壓,驗明有無電壓。
22.停送電倒閘操作按上述操作順序規定進行。操作單極隔離開關(刀閘)時,在室內先拉開中間相隔離開關(刀閘),在室外先拉開順風隔離開關(刀閘)。合閘時與此相反。
23.維護人員從事電氣作業或處理事故時,值班員在值班長的領導下做如下工作:
(1)停電:將檢修設備的高低壓側全部斷開,且有明顯的斷開點,開關的把手必須鎖住。
(2)驗電:必須將符合電壓等級的驗電筆在有電的設備上驗電並確認驗電筆正常後,再對檢修設備的兩側分別驗電。
(3)放電:驗明檢修的設備確無電壓後,裝設地線,先接接地端,後將地線的另一端對檢修停電的設備進行放電,直至放盡電荷為止。
(4)裝設接地線:使用符合規定的導線,先接接地端,後接三相短路封閉地線。拆除地線時順序與此相反。
①裝拆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或戴絕緣手套。
②接地線接觸必須良好。
③接地線禁止在三相上纏繞。
(5)懸掛標誌牌和裝設遮欄。
①在合閘即可將電送到工作地點的開關操作把手上,必須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必要時應加鎖;
②部分停電時,安全距離小於規定距離的停電設備,必須裝設臨時遮欄,並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示牌。
24.準備受電:
(1)斷路器操作機構及跳閘機構應處於完好狀態。
(2)隔離開關及母線應無異常。
(3)變壓器瓷瓶應無裂紋,接地應完好,端子接線應緊固,油色、油標正常。
25.受電:
(1)合上電源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2)合上變壓器一次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觀察變壓器空載運行應正常。
(3)合上變壓器二次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26.送電:
(1)配出線開關操作機構及跳閘機構應處完好狀態。
(2)合上配出線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27.停電:
(1)斷開配出線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2)斷開變壓器二次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3)斷開變壓器一次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4)斷開電源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28.低壓饋電開關操作如下:
(1)低壓饋電開關停電時,在切斷開關後,實行閉鎖,並在開關手柄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
(2)低壓饋電開關送電時,取下開關手柄上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牌後解除閉鎖,操作手柄,合上開關。同時,觀看檢漏繼電器絕緣指示,當指針指示低於規定值時,必須立即切斷開關,責令作業人員進行處理或向調度室及有關人員彙報,嚴禁甩掉漏電繼電器強行送電。
29.發生人身觸電及設備事故時,可不經許可立即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但事後應立即向調度及有關領導彙報。
30.在供電係統正常供電時,若開關突然跳閘,不準送電,必須向調度室和有關人員彙報,查找原因進行處理,隻有當故障排除後,才能送電。
31.值班人員必須隨時注意各開關的繼電保護、漏電保護的工作狀態,當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處理,並向有關部門彙報,做好記錄。
32.發生事故時,可采取措施做應急處理後再進行報告。
33.倒換受入電源。
(1)備用電源開關操作機構及跳閘機構應處於完好狀態。
(2)合上備用電源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3)拉開原受入電源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34.變壓器並列。
(1)參加並列運行的變壓器應完好,變壓器參數應符合並列運行要求。
(2)一、二次開關及跳閘機構應處於完好狀態。
(3)合上一次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4)合上二次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35.變壓器解列。
(1)注意負荷情況能否適合單台運行,如不行,應先調整負荷。
(2)拉開變壓器二次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3)拉開變壓器一次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4)變壓器需解列運行時必須先拉開二次母聯斷路器及隔離開關,再拉開一次母聯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5)觀察負荷分配及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36.按要求及時、清晰、完整、正確地填好各種記錄。並將工具、記錄及其他用品擺放整齊。
37.巡視室內外,對未完成的工作做詳細記錄、並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九十九 變(配)電所檢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1.必須有2 名以上的人員從事檢修工作。
2.班前不準喝酒,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有關規程規章的規定。
3.需進行倒閘操作時,由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按倒閘操作規定的順序和安全要求進行。
4.嚴禁帶電作業,檢修工在距離帶電體較近或在危險地點工作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並設專人監護,否則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工作命令。
5.在進行高壓故障修理或高壓試驗時,工作場所必須用遮欄擋住,並懸掛“高壓危險”警示牌。
6.嚴禁在他人檢修的線路上擅自進行作業,在同一線路上進行兩個以上檢修項目作業時,必須分別辦理停電手續。
7.在回路上工作時,必須切斷一切可以反送電的電源,嚴禁帶電作業。
8.根據工作任務填寫工作票和停電申請單,經有關分管部門領導簽字後,分別送到電力調度、變電所簽證。
9.工作負責人向參加本項工作的全體人員宣讀工作票和安全技術措施,並向全體工作人員布置任務,明確專門負責停送電的操作人員、具體檢修工作地點及質量標準、檢修工藝要求等事項。
10.檢修工作前,參加檢修人員要對所使用的工具儀表、儀器和材料配件進行清點登記,同時要對所使用的各種安全保護用品進行認真的檢查,以確保安全可靠。
11.檢修前,由工作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變(配電所值班負責人一起對現場的安全設施、停電部位、帶電部位、運行方式及工作區域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後,雙方簽字,然後工作,負責人才能將工作人員帶入現場工作。
12.按工作票規定的任務和時間要求進行檢修工作,並保證檢修質量。當由於現場情況變化和其他原因需要變更任務內容時,應先行報告任務下達部門,經批準後方可變更。發生緊急情況時,可在處理後立即報告。
13.檢修人員進入工作現場後,不得進入檢修以外的其他地段和觸動與檢修無關的設備及零部件。
14.在高壓開關櫃內工作時,開關櫃的上隔離開關處必須加裝臨時隔板或套絕緣筒。若檢修的開關櫃為電源開關和有可能送電的開關時,還必須切斷前一級電源開關出線電源,經驗電、放電、封線,懸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加裝接地線後方準工作。
15.在電壓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時,除采取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須拔下二次熔斷路,嚴禁在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上工作。
16.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時,二次線應做可靠的短路,同時不準在短路端子之間和導線上工作。
17.斷路器解體檢修時,必須按拆卸順序進行。對相對位置要求對號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標記記錄,同時放到指定位置,以防組裝時弄錯。在檢修斷路器底部時,應避免撞擊其他部位,以免損壞設備。
18.拆卸有瓷件設備螺釘時,如有卡緊現象不準用工其敲打。在搬運有瓷件設備時一定要輕拿輕放,以防損壞瓷件。
19.搬運電容器時,不準搬電容器的瓷瓶,要搬電容器的扳手。在電容器上檢修作業時,有放電裝置的待停3 ~5 分鍾後方可作業,如放電裝置已壞,要對單個電容器進行3 ~5 次的重複放電後,方準許工作。在連接電容器母線引流線時,螺釘擰得不宜過緊。
20.檢修電抗器時,嚴禁攀登電抗器的線圈,嚴禁用力搖晃。清掃電抗器時,嚴禁用堅硬的工具清掃,應用毛刷和吸塵器等工具除塵。
21.檢修蓄電池時,要防止電氣短路,嚴禁電氣明火:如確實需要用火時(如焊接等),必須製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經有關部門審批後再進行工作。
22.在二次控製回路上工作時,一定要拆除控製熔斷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機構誤動作。
23.在二次保護回路上工作時,要防止二次線接地、短路,以避免保護裝置誤動作。
24.在信號、事故音響回路上作業時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業順利進行。
25.檢修或更換低壓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斷器時,要使用專用工具或帶絕緣手套。
26.檢修工作結束後,要進行自檢、互檢,確認無誤後經工作負責人及變(配)電所值班負責人檢查驗收、簽字後再向調度彙報並請示送電。調度同意送電後,方可恢複送電並填寫檢修記錄。
27.檢修人員工作完後,要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僅表、儀器、材料、配件,待送電正常後方可撤離工作地點。
一百 地麵變電工操作規程
1.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守職責,按章作業。
2.變電所遇有操作、設備異常及事故要在科值班人員及調度室統一指揮下迅速處理,電工協助。
3.高壓停送電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製度,按工作票執行,按操作票操作。
4.變電所值班人員對設備的運行、巡視檢查操作和事故處理均按規程規定執行。
5.值班巡檢時,必須保持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6.高壓進行停送電操作時,必須兩人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監護,並使用合格安全用具,站在絕緣台上。
7.停電時,先停油開關,再拉下刀閘,最後拉上刀閘,送電時,程序相反,嚴禁帶負荷拉刀閘。
8.停電後,需打接地線時,必需使用合格絕緣用具,用驗電器驗電(使用前必須對驗電器按要求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並放電後方可操作。
9.檢修停電時,先拉高壓電容櫃,再停低壓(變電所低壓除外)及各分盤,最後停PT。變電所變壓器及總盤,嚴禁帶負荷停電。送電時相反。
10.變電所如發生故障時,按故障緊急停電順序表操作,如發生全部停電時,按全部停電主合閘順序表操作。
11.高壓跳閘後查明原因,經處理後方可送電。
12.運行巡視檢查:
(1)套管、刀閘、母線、互感器、避雷器、電容器等設備瓷質部分應清潔無裂紋和閃絡現象。
(2)變壓器、開關、互感器等充油設備油麵、油色、油溫度正常。外殼應清潔,無滲油漏油現象。
(3)接頭、刀閘接觸良好,傳動機構及設備、線夾等變電金具應無裂紋、變形、鏽蝕現象。
(4)變壓器、互感器、電抗器等聲音正常,無異響。
(5)設備外殼接地牢固,無斷股鏽蝕現象。
(6)各種監視燈正常,儀表指示正常,音響信號良好。
(7)電容器無放電、鼓漲現象。
(8)電纜頭無漏油、放電現象。 13.認真填寫各種運轉的操作記錄。
14.保持變電所室內外清潔,備件、材料、工具、絕緣用具、防滅火器材等放置整齊。
一百零一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鉗工作業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做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各項規章製度。
2.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於2 人。
3.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合作業時,必須指定專人統一指揮。
4.作業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並掛“有人作業”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和係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壓不正常,有心髒病、癲癇病及其他不適合從事高空和井筒作業的人員參加高空或井筒作業。
7.高空和並筒禁止上下平行作業,若必須上下平行作業時,應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
8.禁止在設備運轉中調整製動閘。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10.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製定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設備檢修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及安全。
12.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量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
13.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以保作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14.作業前要檢查各種工具是否完好,否則不準使用。
15.維修人員對所負責範圍內設備每班的巡回檢查和日常維護內容如下:
(1)檢查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2)對設備運行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處理。
(3)對安全保護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4)檢查設備各部液壓油量、油質和潤滑油量、油質應符合規定要求。
16.按時對所規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17.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礙作業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妥。
18.拆卸設備必須按預定的順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號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應做好標記。
19.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機件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21.拆裝機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
22.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入雜物、淋水等。
23.在裝配滾動軸承時,又無條件進行軸承預熱處理時,應優先采用頂壓裝配,也可用軟金屬襯墊進行錘擊。
24.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定,並做好有關數據的記錄工作。
25.對檢修後的設備,要進行全麵的驗收,需盤車的設備,必須做盤車試驗,檢查設備的傳動情況。
26.設備檢修後的試運轉工作,應由工程負責人統一指揮,由司機操作的,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進行監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7.設備經下列檢修工作後,應進行試運轉:
(1)設備經過修換軸承。
(2)電動機經過解體大修,調整轉子,定子間隙。
(3)提升係統修換罐道、罐道梁,更換天輪、提升容器、連接裝置及鋼絲繩,調整、檢修製動係統,解體大修絞車本體。
(4)主通風機經過解體大修,更換葉片,調整葉片安裝角度
(5)主排水泵修換本體主要部件後。
(6)壓風機解體檢修、更換主要部件或調整進出氣閥、安全閥、換傳動膠帶或調整氣缸餘隙、軸瓦、十字頭、曲軸等處間隙後。
(7)減速器更換齒輪後。
(8)其他在檢修任務書上所規定進行試運轉的項目。
28.試運轉時,監視人員應特別注意以下兩點:
(1)軸承潤滑等轉動部分的情況及溫度。
(2)轉動及傳動部分的震動情況,轉動聲音及潤滑情況。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他機械。
30.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後,送件人方可鬆手;遠距離傳遞必須拴好吊繩、禁止拋擲。高空或井筒作業時,工具應拴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31.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測儀表和警戒標誌,未經主管領導允許,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32.檢修後應將工具、材料、換下零部件等進行清點核對。對設備內部進行全麵檢查,不得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腔內,在試運轉前應由專人複查一次。
33.檢修中被臨時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護裝置,應指定專人進行恢複,並確保動作可靠。
34.試運轉前必須移去設備上的物件。
35.檢修結束後應會同司機及使用維護負責人共同驗收,驗收中發現檢修質量不合格,驗收人員應通知施工負責人,及時加以處理。
36.認真填寫檢修記錄,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等,雙方簽字,並將檢修資料整理存檔。
37.搞好檢修現場的環境衛生,檢修清洗零部件的廢液,應倒入指定的容器內,嚴禁隨便亂倒。燒焊後的餘火必須徹底熄滅,以防發生火災。
一百零二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電工作業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遵守工種崗位責任製,上班時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2.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掛好停電牌,並采取防止自轉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濃度超過1 %時,禁止進行電氣檢修作業。當電氣設備附近20 米內的瓦斯濃度達到1.5 %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及時彙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高空或井筒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進行操作停送電的檢修項目,停送電時,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製度,並設專人聯係停送電,嚴禁帶電作業。
6.無論高壓、低壓供電係統停電作業,作業前必須掛“停電作業”牌,並進行驗電、放電,接臨時地線等項安全措施。
7.在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未經驗明確實無電前,一律視為有電,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準用手摸帶電體。
8.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合作業時,必須指定專人統一指揮。嚴禁在他人停電作業的線路上或設備上擅自進行工作,需要時應另行辦理手續。
9.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製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報領導批準。
10.作業前對所用工具、儀表、保護用品進行認真檢查、調試,確保準確、安全、可靠。
11.檢修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12.作業前要搞清整個供電係統各部的電壓等級,使用與電壓等級相符的合格的驗電筆時,要逐漸接近導體。
13.在進行定期檢修或大修設備前,應按照作業計劃,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14.需要對6 千伏以上高壓電氣設備檢修作業時,還必須遵守“高壓設備作業規程”。
15.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必須戴合格的絕緣手套、並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在停電後的開關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停電警示牌。
16.對所規定的日、周、月檢內容按時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17.各種電氣安全保護裝置應按規定進行定期維修、試驗和整定。
18.對所維修的電氣設備應按規定進行巡回檢查,並注意各部溫度和有無異響,異味,異常震動。
19.注意各種儀表應指示準確(如電流表、電壓表、功率表、電度表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0.對高低壓開關的保護裝置應按規定進行定期整定。
21.注意檢查變壓器的聲響和溫度,變壓器上層油溫不應超過85 ℃。
22.檢查電動機的運行情況,注意軸承溫度,線圈溫度,有無異響,異味等。
23.對提升機等大型設備的各項機電保護、後備保護、閉鎖功能及相應的檢測裝置應定期檢查試驗,並保證動作靈敏可靠,指示正確。
24.向電氣設備補充的絕緣油,應同原使用的絕緣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學
性能和不低於原使用油的電氣耐壓強度,電氣設備絕緣油的更換和試驗要做好記錄(有特殊要求的電氣設備,按產品說明書執行)。
25.在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上工作前,必須將該線路可能來電的所有開關刀閘全部拉開,並加絕緣隔板,掛好停電警示牌。經驗明無電後,對大地充分放電裝設接地線時,必須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接觸應良好,拆除地線順序相反。
26.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測儀表和警戒標誌,未經領導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27.經檢修負責人和操作監護人共同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按操作順序進行送電。
28.對檢修後電氣設備,機械保護進行測試和聯合試驗,確保整個係統保護靈敏可靠。
29.設備檢修後在送電前要清點人員、工具、測試儀器、儀表和更換的材料、配件是否齊全。
30.對檢修作業場所進行清掃,搞好設備和場所的環境衛生。
31.檢修後的設備狀況,要由檢修負責人向操作人員交待清楚,由檢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問檢查驗收後,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32.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將檢修內容、處理結果及遺留問題與司機交待清楚,雙方簽字。
一百零三 單體液壓支柱地麵檢修工作業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遵守有關各項規章製度。
2.新到礦的支柱應按MT112 《礦用單體液壓支柱》中的“出廠試驗規範”的有關規定進行操作試驗和密封試驗,合格後方可下井使用。
3.單體支柱不得露天檢修、露天存放。在地麵存放時間超過3 個月的新支柱或修複支柱,下井前應按上述規定進行抽查;存放期超過1 年的支柱應逐根試驗,檢查支柱性能是否有變化。性能不能保證或在貯藏、運輸中損壞的支柱,不允許下井使用。
4.檢修場地應清潔衛生,各類待修支柱、檢修合格支柱應分類碼放整齊。檢修後經試驗各項性能合格的待用支柱,應垂直或傾斜存放。
5.冬季,檢修車間應有取暖係統,車間最低溫度不得低於0 ℃,以保證檢修質量。
6.工作介質的牌號應與支柱使用說明書中指定的牌號一致,不允許隨意更換工作介質牌號。工作介質注入支柱前,應經過120 目/英寸濾網過濾後方可使用。
7.壓力試驗機的各種保護措施,必須齊全可靠。在壓力試驗時,操作人員應在防護欄外側操作,其他人員應遠離試驗柱體。
8.備用零部件質量和規格,應符合技術標準要求。
9.檢修前,應首先檢查所用工具、量具、材料和備件、各類儀表及拆柱機、試驗台等儀器設備,應完好。
10.應建立維修卡片,詳細記錄支柱編號維修日期、故障、維修內容、試驗情況、維修人等。
11.支柱解體前,要首先將其外表煤泥、煤塵衝洗幹淨。12.在操作拆柱機對支柱解體時,不得用鐵錘或銅棒敲擊油缸或活柱的任何部位,防止變形,影響密封性能。
13.在活柱體中拆活塞時,要用專用工具拉出活塞,嚴禁使用手錘敲擊。
14.檢查缸體和活柱的鏽蝕、拉傷和磨損、變形情況。
15.對變形的活柱或油缸需用校直機、油缸整形推力器進行修複。
16.使用限位鋼絲的活柱,在拆卸手把體時,鋼絲槽內要套入廢舊的O 形圈,防止刮壞導向環和防塵圈。
17.所有零部件檢測報廢標準均按部頒標準執行。
18.更換所有不能使用的零部件。
19.按產品說明書要求,清洗各零部件。
20.更換所有密封件。
21.活柱組裝:
(1)將手把體裝在活柱上。采用鋼絲限位的活柱體,限位溝槽內套上廢舊的O 形圈,防止碰壞防塵圈。
(2)將Y 形圈裝在活塞上,裝上防擠圈,密封圈裝在溝槽內,防擠圈裝在低壓側,將活塞裝在活柱上。
22.整柱組裝:
(1)活柱組裝時必須將活塞端由油缸上裝入連接鋼絲。
(2)將複位彈簧掛在活柱內,使用專用工具卡住彈簧,裝上底座,裝入連接鋼絲。
(3)將頂蓋裝在活柱上,打入圓柱銷,並注意頂蓋四爪的一條對稱軸線與孔的軸線平行。
23.對檢修的三用閥,要按規格型號調定開啟壓力,其值為額定工作壓力的0.9 ~1.1 倍,並對每個三用閥進行1.5 倍壓力試驗、開啟壓力試驗及密封性能試驗,具結果達到MT112 標準要求後,方可安裝使用。
24.將調試好的三用閥裝在活柱的閥孔內,準備試壓。
25.支柱的逐根試驗按《單體液壓支柱出廠檢驗暫行技術條件》進行。
26.支柱檢修後,應將活柱降到底,垂直或傾斜存放在氣溫不低於0 ℃的幹燥的室內。
27.支柱如果短期不用,應將支柱腔內乳化液放盡允許水平放置,但三用閥進液孔用塑料堵好,以防髒物進入。
28.切斷電氣設備電源,清理檢修場地。
一百零四 壓力機司機操作規程
1.必須專職人員操作,操作時集中精力。
2.必須清楚壓力機的原理、性能、作用及技術特征。
3.將壓力機啟動起來後,觀察有無故障。
4.工件擺放好,中心對好後方可壓製。
5.在壓製時,除了操作人員以外,其它人員必須撤到安全距離以外,以防工件飛出傷人。
6.在壓製當中,注意工件壓製情況,以防壓壞工件或過載。
7.工件壓製好後,及時關機。
8.工作完畢,檢查操作手柄是否在中立位置、切斷電源。
9.清理工件、機器並清掃場地。
一百零五 剪板機司機操作規程
1.必須專職人員操作,操作時集中精力。
2.必須清楚剪板機的原理、性能、作用及技術特征。
3.開機前必須將手柄放在中立位置。
4.開機前檢查各部位螺絲、連杆是否牢固、皮帶鬆緊是否適宜並向各潤滑點加油。
5.啟動電動機,觀察設備是否運轉正常。
6.剪切材料規格不得超出規定範圍。操作者和扶料人相互聯係好,操作者應等料放好後再操作,工作時注意安全,以防傷人。。
7.停機前必須將手柄放在中立位置,人離機停。
8.工作完畢,檢查操作手柄是否在中立位置、切斷電源。
9.清理工件、機器並清掃場地。
一百零六 卷板機司機操作規程
1.必須專職人員操作,操作時精力集中。
2.必須掌握卷板機的性能、原理、作用、技術特征。
3.開機前檢查各部位是否正常、牢固,向各潤滑點加油。
4.工作前應進行試運轉,確定機器無問題後方可操作。
5.卷板材料的規格不得超出規定範圍,以免出現機械人身事故。
6.工作中,注意安全,操作人和扶料人應相互聯係等料放好後再操作,卷壓過程中其它人員應站在卷板機兩側,以防卷壓工件到頭後倒下傷人。搬運時應注意安全,以免傷人。工作完後將工件從機器中取出,人離機停。
7.工作完畢,切斷電源,清理工件、機器並清掃場地
一百零七 剪衝機司機操作規程
1.專職人員操作,操作時精力集中。
2.掌握剪衝機的性能、原理、作用、技術特征。
3.開機前檢查各部位是否正常牢固,向各潤滑點加油。
4.工作前應進行試運轉,確定機器無問題後方可工作。
5.剪衝材料的規格不得超出規定的範圍,以免出現機械人身事故。
6.先將要壓製的工件在機器上擺放好。
7.開機,持手柄將墊鐵放入機器並抓平手柄。
8.壓製過程中,根據壓製情況隨時更換熱鐵。工作完後,將工件從機器中取出,人離機停。
9.工作完畢,切斷電源,清理工件、機器並清掃場地。
一百零八 刨床工操作規程
1.刨工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工作時必須戴護目鏡,防止鐵屑飛出傷人,工作服穿戴整齊,女職工戴工作帽,頭發要塞在帽子裏,嚴禁戴手套操作,防止手套、頭發、袖口卷入機床傷人。。
3.做好班前檢查,機床各部是否正常,皮帶鬆緊是否適宜,並向各潤滑處加油。
4.根據加工件,調整行程大小和行程位置,最大行程不超過刨床規定範圍。根據工件和刀具,調整車速和給量。
5.工作前應將刨刀提起,進行空試,加工前先手動試切。
6.工件、刨刀都必須裝夾牢固。變速或裝夾工件應停車。
7.不準任何人站在刨切行程對麵,更不準將頭俯在刀架行程一段。
8.工作台上不得堆放工具等雜物。
9.工作時不準離開工作崗位,人離機停,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停車,學徒工操作時師傅不得離開。
10.不能測量正在刨切的工件,不能用手清除切削渣子。
11.刨曲麵時應在工作端部劃出輪廓線,再根據輪廓線給出垂直進刀量。
12.工作完畢,將操作手柄放在空檔,切斷電源,整理工件,清理刨床,清掃場地,收拾工具。
一百零九 砂輪機操作規程
1.砂輪機必須有專人負責維護保養,更換砂輪片,緊固螺絲等,刃磨時必須戴護目鏡。
2.開車前,應檢查砂輪機各連接件是否有鬆動現象,砂輪片有無裂痕。
3.檢查完畢後,人必須站在砂輪片側麵試機,試轉幾分鍾無問題後,方可使用。
4.刃磨時,握緊工件,小件要用鉗子夾緊,受磨麵輕貼砂輪,切勿用力過猛,以免砂輪片擠碎或工件飛出傷人。
5.刃磨時,應將刃磨工件在砂輪圓周麵上左右滾動,使砂輪磨損均勻不出溝槽,不得在砂輪片兩端麵刃磨,防止損壞砂輪片。
6.人不得站在砂輪的正麵,以免砂輪飛出傷人。
7.過大工件及帶把工具,不準在砂輪機上刃磨。
8.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停機,用完後,必須停機。
9.收拾工件,打掃場地,保持場地清潔衛生。
一百一十 銑床工操作規程
1.銑床工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工作時必須戴護目鏡,袖口紮緊,女職工戴帽子,頭發塞在帽子裏,嚴禁戴手套操作,以防傷眼和絞傷。
3.做好開機前檢查,各手柄是否在中間位置,向各潤滑點加油。
4.合上電源,根據主軸運轉方向調整換向轉換開關。
5.轉動主軸調速轉盤,選擇所需要的轉速,拉出並轉動蘑菇形手柄,選擇所需進刀量。
6.不準開機測量工件和調整速度,以免損壞測量工具,損傷人員。
7.工件、刀具、夾具都必須裝夾牢固,合理使用附件。
8.高速銑切時,必須使用冷卻液。
9.工作時嚴禁離開工作崗位,運轉中發現問題立即停機,緊固工件和變速時應停機,學徒工操作時師傅不得離開。
10.合理保護使用銑床,保持銑床的清潔衛生和潤滑良好。
11.工作完畢,將操作手柄放在中間位置,切斷電源,整理工件,清理銑床,清潔場地,收拾工具。
一百一十一 鑽床工操作規程
1.鑽床工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工作時必須戴護目鏡,工作服穿戴整齊,袖口紮緊。女職工戴工作帽,頭發塞在帽子裏,嚴禁戴手套操作。
3.開機前檢查各手柄是否在中間位置,向各潤滑點加油,合上電源開關,起動電機慢速空轉一段時間。
4.根據工件厚度,孔徑大小,工件材質,采用適當的轉速和進刀量,最大鑽孔直徑和最大跨距不得超出鑽床規定範圍。
5.工件必須牢固地卡在工作台上,嚴禁用手直接持工件鑽孔,鑽頭夾牢,搖臂鑽在拆卸工具時,不準將主軸套角伸出箱體過長,嚴禁打擊主軸。
6.變速及換自動走刀時,必須停機。
7.孔快鑽通時,停止自動進刀,用手動操作。
8.操作時人不宜距主軸太近,以免頭發和衣服被鑽頭卷入。
9.工作時嚴禁離開工作崗位,運轉中發現問題,應立即停車,學徒工操作時師傅不得離開。
10.立式鑽床嚴禁工作台在鬆開狀態下進行工作,搖臂鑽床嚴禁在主軸和立柱鬆開狀態下進行操作。搖臂鑽床移動搖臂時應注意,以防傷人。
11.根據切削合理使用冷卻液。
12.工作完畢,將操作手柄放在中間位置,切斷電源,整理工件,清理鑽床,清潔場地,收拾工具。
一百一十二 車工操作規程
1.車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工作時必須戴護目鏡,袖口要紮緊,女職工戴帽子,頭發塞在帽子裏,嚴禁戴手套操作。
3.做好班前檢查,各手柄位置是否正確,皮帶鬆緊是否適宜,床頭箱中的油麵不得低於油標,並向各潤滑部位加油,確認無問題後,讓電機空轉一段時間,使潤滑油散布各處。
4.加工工件的長度和回轉直徑不得超出車床規定範圍。
5.工件、刀具都必須卡裝牢固,並對正,加工長工件時要使用頂尖。合理選用附件,車刀伸出長度不超過車刀高度的1.5倍。
6.根據加工件的情況和車刀的材料選擇適當的進給量和切削深度,根據需要選擇冷卻液。
7.加工不平衡件時,必須加配重。
8.不能測量正在運轉中的工件,不能用手直接清除切削。
9.車床運轉不正常,應立即停車,變速先停車,裝卸工件先停車。
10.在床麵上傳遞和夾重工件時,必須墊木板或其它物,以免重物落下碰壞床麵及刀架。
11.操作時,嚴禁腳踏和身靠光杆、絲杆和各手柄。
12.車削不同材質的工件都應先擦淨車床。
13.工作時不準離開工作崗位,人離機停,學徒工操作時師傅不得離開,以免發生機械人身事故。
14.車工操作時,其他人不得站在車床對麵,以免車削飛出傷人,清理切屑條時,不準用手拉,隻能用專用工具。
15.合理保護使用車床,經常保持車床的清潔衛生和潤滑良好。
16.工作完畢,切斷電源,清理車床,並在導軌、刀架上塗潤滑油,整理加工成品,收拾工具,清潔場地。
一百一十三 鍛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工作前必須穿好工作服紮好腳蓋,為避免燒燙傷,不允許穿短袖衣服操作多對所用機具必須認真險查,如有毛病,應先修理。
2.材料工具在未判明涼熱時,不要用手摸多成品、半成品及碎鐵應妥善放置,不得亂放,不得將火熱的鍛件扔在通道上。工房要經常保持清潔並經常灑水。
3.鍛打時,先清除周圍障礙物,在其近處不得站立他人。
4.鍛打之工件要放貼實,第一錘不要用力過大,切料將斷時,應輕輕錘打,應注意勿使鐵片飛出傷人。
5.不得使用鉗口與鍛件不相吻合的鉗子工作,掌鉗時勿使鉗柄正對腹部。打錘及掌鉗者不要對麵工作。
6.打錘工必須聽從掌鉗工的指揮,禁止打空錘及帶手套操作。
7.大型料加熱不宜用急火,要燒透,最高溫度一般不超過1250℃,最低不低於750℃。
8.下料時,應注意損耗量,加工餘量及毛胚公差尺寸應適當。
一百一十四 煤氣鍛造加熱爐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所有煤氣導管的氣密性要良好,加熱爐上部必須裝設抽力煙罩,燃燒室爐門兩邊應設爐板,煤氣爐安全裝置應經常檢查,切勿堵塞。
2.上煤時應檢查提煤係統,透爐時要側轉身子,不要麵部正對爐口。
3.燒嘴在燃燒之前,必須進行吹爐以防爆炸。
4.燒嘴應用固定在長鐵杆上的火把點火,點火時要站在爐口的側麵,以免火焰噴出燒傷人。
5.點燃燒嘴應按下述方法進行:
6.用長鐵杆把燒燃著的火把送到燒嘴口。
7.先供給燒嘴少量煤氣,當煤氣燃燒後再逐漸增加供給量,直到得到穩定的火焰時為止。
8.逐漸地供給燒嘴以空氣,把空氣與煤氣的供給量調節到使煤氣達到完全燃燒的程度。
9.當發生熄火時,應先慢慢地關閉燒嘴的煤氣供給,然後再關閉空氣,檢查爐子後重新點火。
10.爐子停止工作時,應先關閉煤氣供給,然後關閉空氣。燃燒爐內氣體要放完。
一百一十五 C4 l一2 5 0型空氣錘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工作前檢查各部份螺絲銷子等一些易鬆動的緊固件,發現鬆動及時擰緊。
2.開車前,停車後或操作人員暫時離開操作崗位時,必須將操縱手柄放在空轉位置。
3.適時檢查砧麵至工作缸下蓋的距離,該距離若超過460毫米應調整錘座的安裝高度,否則禁止使用。
4.經常注意氣錘各運動部位的潤滑,各處油路應暢通,各儲油器的潤滑油須純淨,並符合規定容量,定期更換。
5.工作中須注意機器運轉情況,如發現軸承溫度過高,有劇烈的震動或周期性的噪音,應立即停車檢查修理。
6.在壓錘工作循環時,機件負荷較重,故使用時間不宜過長。
7.嚴格禁止鍛冷鐵或空打擊。
8.汽缸密封圈損壞時,應及時更換。
10.隨時掃淨下砧麵上的氧化皮,以免損破砧麵。
11.工作完畢應慢慢放下錘頭並用墊塊在上下砧塊間墊起。
12.電動機應保持清潔,防止受潮,防護罩不得隨便取下。
13.應經常保持氣錘外表的清潔,滑動表麵要經常塗油,不使其鏽蝕,氣錘的門蓋要蓋好,防止灰塵侵入。
一百一十六160噸摩擦壓力機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須檢查機器各部件情況是否正常?油泵是否良好?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
2.絕對禁止使用超過規定的低於模具最低的閉合高度(包括安裝模具的模座高度在內)以防止發生飛輪與橫梁撞擊的危險。行程不得大於320mm,上下各留lOOmm的安全餘量。
3.在進行薄板衝壓及校正等工作時,必須設法減低行程,提高模具的閉合高度。
4.刹車調整應合理,不宜太緊和太鬆。
5.緩衝裝置如摩損,應及時更換,保持應有厚度。
6.所有模具安裝時,必須牢固可靠,上下模具要保持在幾何中心位置上。
7.工件進出,要借助輔助工具,切勿將手伸入上下模之間,氧化鐵皮及下腳料應及時清除。
8.及時加注潤滑油,機器各部要經常擦洗,保持機床的精密度。
9.操作時應戴眼鏡,但不得戴手套,操作時,精力要集中,請勿和他人交談。
10.修理機器或操作人員離開機床時,應將機床電門全部關掉。
11.禁止非本設備司機操作,如進行技術練兵必須有本設備正司機指揮和組長的許可。
一百一十七 鍛釺機安全操作規程
1.各緊固件不得鬆動,但地基螺絲應留10毫米空隙以便機身上下自由振動;各潤:滑部位應及時加注潤滑油。
2.鍛模應牢固可靠地安裝在幾何中心位置,擴眼針的中心與鍛模中心不許有傾斜,安裝模具時,應在上下壓合間墊上安全鐵。
3.工作前應先進行空車試驗,檢查機床各部運轉情況,操作時各手柄應徐徐開動,禁止急風猛壓。
4.擴眼、衝鍛時,工件必須夾持牢固,擴眼針應保證足夠的冷卻,不得斷曲斷尖,工作時在其近處不得站立其他人,鍛製中氧化皮應經常吹掃。 .
5.剪切料時,根據工件尺寸應在上下壓合間加緩衝器(木塊或軟鋼)。
6.紅鍛工件最大厚度(直徑)不得超過50毫米,冷切直徑不得超過16毫米,當工件溫度降至黑紅色時,禁止鍛壓。
7.停止工作時,應加安全墊鐵,停風放水,必須保持機器清潔完整。
一百一十八 鉚工安全操作規程
1.輪打錘時,不準戴手套,打錘前應檢查錘頭,嚴防錘頭脫落,錘把折斷。輪錘前在其近處不得站立他人。
2.風錘應有阻止錘頭芷出的裝置,防止打人,風錘操作人員應戴線手套。
3.鑽眼時,操作人員不準戴手套,組裝機件時,不準用手指摸眼。
4.使用手持電鑽打孔時,電鑽外殼必須接地,操作時要戴絕緣手套,穿絕緣膠鞋,最好站在木板上。
5.打錘的與掌鉗的人不能對麵工作,鉗把不要正對胸口,不許用錘空打砧子。砧子上不準放東西。
6.鉚釘時撐釘人員應閃開錘頭的正前方向,避免飛錘傷人。
7.投扔紅鐵鉚釘應躲開通道,並注意來往行人。
8.多人拾搬重物時,必須有專人(隻限一人)指揮,並應注意周圍有無障礙物。
9.高空作業要戴保險帶,多人作業要戴安全帽,鑽入鍋爐作業不要單人作業,使用風動工具時應戴眼鏡。
10.按風動工具前,必須先用風吹淨管子,然後再按上風動工具工作。
11.鐵物未斷明冷熱之前,不準用手摸,亂料應隨時清理,避免腳底不清拌倒或紮腳傷人,工房要經常保持清潔、整齊。
一百一十九 采機組安全操作規程
1.在鉗台鋸工作物時,必須將工作物牢固夾緊,在快掉下時,不要用力過猛。錘柄要裝牢固,使用之各種鏟類頂部不準淬火,打卷了的毛邊要及時用砂輪磨掉。
2.鉗台兩邊工作,中間必須設金屬隔網,鏟削工作時,要注意左右人身安全。不要用咀吹銼下的鐵屑以防迷眼。
3.錘柄、錘麵、鑿子頂端、板把、板孔和螺帽,接觸部份等均不得有油脂,以防打滑傷人。
4.使用之各種銼刀必須要安好刀把,否則禁止使用。
5.使用三角刮刀時,刮削方向不準站人。
6.拆卸機件時,不準利用生鐵杆,手錘或淬火件當墊鐵使用。
7.使用大錘拆裝機件時,注意來往行人,手扶工件時,不準與打錘方向站在一條直線上。應互成90度角,打錘時不準戴手套。要時刻檢查錘把是否牢固。
8.使用大車或小吊車運物件時,必須把繩扣拴牢,不準斜拉,吊臂下不準站人,吊大件時,離地麵不要太高,人應躲開工件。
9.鬆緊螺絲時,應注意搬手打滑,搬把不要撩管子使用,也不要把扳手當錘子使用。
10.在進行繞鑄銅水及其他有毒性氣體的工作時,。要戴好口罩。
11.使用噴燈進行工作時,要清除周圍的易燃品,需要加油時,等噴燈冷卻後方可加油。
12.裝滾動軸承時,不準用錘子直接錘擊。
13.組裝設備對螺絲孔時,不準用手指找眼,防止手指切斷。
14.使用各種機械設備,必須遵守該設備的操作規程,不懂得設備性能不準使用。
一百二十 開關組操作規程
1.防爆型電器設備各接觸麵不得損傷,為了保持接觸的光滑和防止生鏽,可塗以適量的凡士林油。
2.防爆型電器設備的外殼和防爆麵,嚴格禁止使用錘打和偏鏟亂鏟,以免損壞防爆外殼和防爆麵。
3.防爆型電器設備各部螺絲,必須上全上緊,螺絲長短適合,上螺絲要墊彈簧墊圈。為了防止螺絲生鏽,可以塗些油。
4.拆裝螺絲必須使用合適的套管。
5.防爆型電器設備的橡膠電纜進線咀,必須封閉嚴密,不同規格的電纜要使用適合電纜直徑的橡膠圈,電纜壓板要壓緊。
6.防爆開關上的分線合,線咀不使用時、要用2 mm以上的鋼板封堵。
7.防爆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保持良好,在帶電時大蓋不能打開,必須將大蓋上緊才送送電。開關手把在停電位置時,不得帶過,打開大蓋以後,絕對禁止合電、閉鎖裝置損壞,丟失或失掉性能時,禁止使用。
8.防爆開關手把嚴禁用錘或其它物件錘打。
9.防爆電氣設備搬運時必須十分小心,不得亂扔、亂甩、不得劇烈振動或碰撞,以免損壞零部件或外殼變形。
10.不符合完好標準和防爆性能的電氣設備禁止使用。
11.電氣設備不準埋在煤裏或壓在材料、物件下麵,電氣設備上麵不得放置其它物件。
一百二十一 鋸工操作規程
1.操作前應檢查鋸片是否有斷、裂口現象,然後進行操作。
2.在更換鋸片時要安裝牢固,並裝好防護罩及保險裝置。
3.進給速度要按鋼料的軟硬度情況,靈活掌握及調整,鋸料進機頭不可用力過猛,鋸片遇硬料時速度要放慢,為夾鋸時應立即關掉電源,再行處理完畢後,方可開電源工作。
4.鋸割短料時,要用台鉗夾緊鋼料,以確保安全。
5.在鋸床工作中,人要站在安全的地方,並戴好防護用具,嚴禁用手觸摸鋼料,將頭伸出觀看及測量數據。
6.鋸台、鋸片周圍要保持清潔,碎料要及時清理,不可用手鉤鐵渣及用嘴吹。
7.停機後讓鋸片自行停止後,方能取出鋼料。
一百二十二 Z3080x25搖臂鑽床操作規程
1.工作開始前要把工作位置調整好,檢查液壓機潤滑係統是否完善,檢查防護裝置是否牢固,各按扭動作是否靈敏,並按潤滑指定的位置,期限及時加油或換油,工作前,應試機檢查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理好,衣服扣好,袖子紮緊,女工必須戴帽,並將發辮納入其內。
3.操作人員在操作時,嚴禁戴手套。
4.機床周圍環境要清潔,每次工作完畢後要清掃鐵屑,地板或工作台不得有油汙,工作應堆放整齊,使用的圖紙,量具、工具應整齊放在合理的地方,工作台上嚴禁放工具等物。
5.在鏜鑽銅或鑄鐵時,應戴防護眼鏡。
6.除大的薄板或重而大的工件外,一般均應把工件夾緊在夾具或鑽床工作台上,不應用手拿著工件鑽孔。
7.在鑽孔過程中,應有間隙以使用切削折斷,切屑應用釣子或刷子除去,不得用手抓或嘴吹。
8.嚴禁在開車時緊鑽頭外套或用手試探鑽頭的鋒利程度。
9.鑽孔將透時,不要用力過大。
10.鑽頭兩角應磨得相等,以免吃刀不均,產生扭力而損壞鑽頭。
一百二十三 摩擦壓力機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須檢查機器各部件情況是否正常?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
2.絕對禁止使用超過規定的低於模具最低的閉合高度(包括安裝模具的模座高度在內)以防止發生飛輪與橫梁撞擊的危險。行程不得大於200mm,上下各留lOOmm的安全餘量。
3.在進行薄板衝壓及校正等工作時,必須設法減低行程,提高模具的閉合高度。
4.緩衝裝置如摩損,應及時更換,保持應有厚度。
5.所有模具安裝時,必須牢固可靠,上下模具要保持在幾何中心位置上。
6.工件進出,要借助輔助工具,切勿將手伸入上下模之間,氧化鐵皮及下腳料應及時清除。
7.按時加注潤滑油,機器各部要經常擦洗,保持機床的精密度。
8.操作時應戴眼鏡,但不得戴手套,操作時,精力要集中,請勿和他人交談。
9.修理機器或操作人員離開機床時,應將機床電門全部關掉。
一百二十四 電機修理工操作規程
1.修理工必須了解所檢修的電動機的型號,技術特征、結構、性能,掌握《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及班組的各項規章製度。
2.工作時必須穿戴工作服,袖口紮緊。
3.檢修前必須具備必要的工具及搖表、塞尺、鉗形電流表等。
4.檢查出電動機的檢修類別,小修、中修、大修等,按規定檢修。
5.檢修防爆設備要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進行,保證防爆性能符合煤礦電氣設備的完好標準,各零部件、螺絲、墊圈要齊全。
6.檢修防爆麵時,禁止用扁鏟,平錘、沙紙等楔入,打磨、防爆結合麵不許用金屬器械敲擊碰撞防爆麵。
7.消除防爆麵鏽蝕,隻準用油石輕微研磨,不能用沙紙擦磨。
8.防爆結合麵,不準塗其它油脂,為防止其鏽蝕,可塗適量凡士林。
9.檢修變壓器,電動機等電器設備後,要測驗內阻,絕緣,並用1000伏搖表進行泄漏、耐壓、空轉等試驗,之後通電空轉用鉗型電流表測定三相電流是否平衡。各種測定和試驗數據要詳細並做好記錄。
10.電動機大修理時,嚴格按原電機要求放置紗包或漆包線,不得多匝少匝。
11.檢修測試完畢,及時停電,保證安全。
12.檢修完工,修理工要及時清理廢舊銅線,並交保管員處統一管理,衛生打掃幹淨。
13.各種記錄、檢修內容詳細記載,以待驗收人員驗收。
一百二十五 五小電器修理工操作規程
1.五小電氣修理工必須清楚所檢修防爆開關、小電氣、電纜的型號、規格、性能、技術特征,掌握《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2.著裝符合工作要求,不得幹與本崗位無關的工作。
3.檢修應具備有必要的常用工具及搖表、塞尺、萬用表等。
4.保持室內空氣暢通,空氣新鮮。
5.檢修防爆設備和小電氣要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進行,保證防爆性能符合煤礦電氣設備的完好標準。各零部件螺絲,墊圈要齊全,要進行防爆試驗。
6.檢修檢查防爆麵時,應注意防爆性能,禁止用扁鏟,平錘,楔入防爆結合麵,禁止用沙紙打磨防爆麵,並注意防爆麵的放置,不得受其它金屬器械碰撞,以免防爆麵受傷,失去隔爆性能。
7.消除防爆麵鏽蝕,隻準用細油石輕微的研磨。
8.檢查的防爆設備,其防爆結合麵,不準塗其它油脂,為防止其鏽蝕,可塗適量凡士林。
9.對檢查的防爆設備,按要求認真填寫“檢查報表”和“低壓防爆開關性能測驗記錄”並進行嚴格驗收。
10.電纜的檢修,必須先檢查其相間絕緣情況,橡套及芯線是否破損或斷線,並查出斷路、短路和漏電處,做好標記。
11.對各種不同規格電纜的熱補要用適合的模子,保持硫化外套和被接電纜外套相一致。
12.電纜芯線的接頭,16平方毫米以上電纜要綁紮焊接,10平方毫米以下電纜可以不焊,並包紮好絕緣帶,接頭絕緣耐壓達到試驗電壓而不擊穿。
13.耐壓試驗,電壓要從零逐步增加進行,試驗耐壓要達到2KV/分鍾相間(包括對地線),不被擊穿,電鑽電纜要達到1KV/分鍾相間和對線不被擊穿,方為合格。
14.檢修完畢,整理檢修設備並將電纜盤放整齊,工具材料各自歸位,打掃室內外衛生。
15.認真填寫各種測試檢修記錄。
16.檢修的電器完好,等待有關單位驗收。
一百二十六 水泵司機操作規程
1.主排水泵司機必須掌握水泵的工作原理、性能、構造、作用、技術特征,並會修理。清楚《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方準上崗操作。
2.嚴格執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和有關的規章製度。
3.上班前不準喝酒,工作時精力集中,不準連班頂崗。
4.檢查各部螺絲及聯接部分是否牢固可靠。
5.檢查電流表、壓力表的指示是否在零位,電氣接地是否可靠,電壓表指示是否正常,線路電壓不準超過額定值±5%。
6.用手盤動對輪是否靈活有無異聲。
7.關好排水閘門,打開旁路開關,向泵體加注引水直至放氣閥冒出的水不含氣泡為止。
8.操作時帶好絕緣用具,將啟動櫃手柄推向啟動位置,按下起動按鈕,起動水泵,並查看電流表、壓力表指示是否符合運轉要求。
9.站在排水閘閥一側慢慢打開排水閘閥,打開壓力表和真空表閘閥。
10.檢查軸承溫度和電機溫度都不得超過60℃。
11.停止運行:
(1)水倉內水位降到規定位置要及時停泵,以免水泵空轉,損壞水泵。
(2)先關好排水閘門,然後帶上絕緣手套按下停止按鈕,停止水泵運轉。
(3)詳細檢查機械電氣各部是否正常。
(4)有冰凍危險及長時間停機,須將泵及管路內存水放淨。
一百二十七 井下水泵維修工操作規程
1.井下水泵維修工必須掌握水泵的工作原理、構造、性能、作用、技術特征,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方可操作。
2.水泵維修工必須在實踐中不斷學習,做到處理事故速度快,檢修質量好。
3.入井檢修前必須攜帶齊必要的檢修工具。
4.檢修前必須先切斷電源,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標誌牌。
5.凡從事井下機修,安裝使用氧焊、電焊時,需事先寫出書麵報告及安全措施,經主管礦長批準後,由安全部門派專人進行瓦斯及有害氣體測定,確定無問題後方可進行作業,作業必須嚴格執行電氣焊工操作規程。
6.按照檢修、安裝任務書項目進行。
7.文明裝、拆機具,嚴禁用重物猛擊物件,保證機件的完整無損。
8. 做好自保及互保,落實安全措施,謹防傷人。
9.檢修完畢後,詳細檢查,確保檢修質量。
10.經檢查無問題後,再由專人聯係送電,進行試運轉。確保運轉正常。
11.試運轉無問題後方可收拾工具,清理現場。
12.所有工作完成後報告單位值班人員。
13.檢修完畢,清理現場廢棄物,材料備件、工具整理歸位。
14.認真填寫所檢修水泵的部位及更換的零件。
一百二十八 鋼絲繩檢查工操作規程
1.本規程適用於對豎井、斜井使用的提升鋼絲繩、平衡尾繩、井筒罐道繩、防撞繩、罐籠防墜器製動繩、緩衝繩等的檢查作業。
2.鋼絲繩檢查工應熟知《煤礦安全規程》對鋼絲繩的有關規定,並經技術培訓合格者擔任。
3.實行專人專繩檢查。
4.作業前的準備工作
(1)了解並掌握所負責的鋼絲繩及其提升係統的技術參數和質量標準。
(2)對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和檢驗儀器進行認真檢查和調整。
(3)在檢查之前,應在鋼絲繩上做好檢查起始的標誌和檢查長度的計量標誌。在同一根鋼絲繩上每次檢查的起始標誌應一致。
(4)檢查工作開始前要與提升司機、監護人員及信號工共同確定檢查聯係信號,檢查期間不得同時進行井筒和提升機的其它作業。
5.對使用中鋼絲繩的日常檢查應采用小於0.3米/秒的驗繩速度,用肉眼觀察和手捋摸的方式進行。
6.驗繩時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絲,應用裸手直接觸摸鋼絲繩,前麵的手作為探知是否有支出的斷絲,後麵的手撫摸可能發生的斷絲和繩股凹凸等變形情況。
7.驗繩時,應由兩人同時進行,一人在井口,另一人在出繩口,以便檢驗全繩。
8.應利用深度指示器或其它提前確定的起始標誌,確定斷絲,鏽蝕或其它損傷的具體部位,並及時記錄。對斷絲突出部位,應立即剪下修平。
9.對容器停車位置的主要受力段,多層纏繞的上、下層換層臨界段和斷絲、鏽蝕較嚴重的區段,均應停車詳細檢查。
10.若檢查時發現鋼絲繩出“紅油”,說明繩芯缺油、內部鏽蝕,應引起注意,仔細檢查,必要時可剁繩頭檢查鋼絲內部鏽蝕情況。
11.對使用中的鋼絲繩月檢時,除包含日檢中的全部內容外,還應詳細檢查提升容器在上井口和井底時,鋼絲繩從滾筒到天輪段,詳細檢查繩卡處有無斷絲,用遊標卡尺測量直徑。
12.對使用中的鋼絲繩進行防鏽塗油作業時,應首先將鋼絲繩表麵的煤泥(水)擦幹淨,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等揮發性油類清洗。
13.根據氣溫和所需塗油脂的粘稠度,可采用加溫的方法,使油脂容易附著在繩上,然後用手將油脂均勻塗在繩上。塗油時繩速不得大於0.3米/秒,站在井口塗油時應係安全帶。如采用塗油容器塗油時,應注意按說明書要求進行。
14.使用中的鋼絲繩做定期試驗需截繩樣時,斜井提升繩應在容器端將危險段切除後截取,試樣長度做單絲試驗時應不小於1.5米,整繩試驗時應不小於2米;為保證試驗準確性,應注意不使試樣受機械損傷,截取試樣時應盡量不采取加熱法切割,如需要用加熱時,應將試樣長度加長200毫米;試樣兩端用軟鐵絲綁緊。
15.做好鋼絲繩檢查記錄,對檢查內容、檢查結果逐項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表,並把檢查情況向提升司機通報。
16.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
17.在進行塗油等作業應將井口、井架及車房處的廢棉絲、油脂等易燃物清理幹淨後,方可離開。
一百二十九 井下機械安裝工作業操作規程
1.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2.進行安裝(或拆卸)作業時,應設施工負責人、安全檢查員,必要時應配瓦斯檢查員。施工地點支護安全,起吊架固定牢固。在吊、運物件時,應隨時注意檢查周圍環境有無異常現象,禁止在不安全的情況下作業。
3.在斜巷進行安裝作業時,上部車場各出口處,應設警示標誌。
4.在傾角大於15 °的工作場所進行安裝(或拆卸)作業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業時,應製定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
5.當安裝現場20 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超過1 %時,嚴禁送電試車;瓦斯濃度大於1.5 %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6.安裝工應能正確使用安裝工具,活扳手、管鉗等不得加長套管、加長力臂,不得代替手錘使用。
7.井下需要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8.了解所需安裝(或拆卸)設備的技術性能、安裝說明書和安裝質量標準,熟悉安裝工作環境、進出路線及相關環節的配合關係。
9.下井前要由施工負責人向有關工作人員傳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講清工作內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
10.按當日工作需要和分工情況選擇合適的起重用具、安裝工具、器械等,檢查吊梁、吊具、繩套、滑輪、千斤頂等起重設施和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使用。
11.合理選擇起重運輸工具,按照《起重工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要求進行作業;不得用帶式輸送機、刮板輸送機運送設備、器材。
12.對安裝的設備、器材等在下井前及運到安裝位置後,均應設專人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要求,逐件清點數量、檢查質量、校核尺寸。對需要分部件運輸的設備,應由專人做上明顯標記、編號裝車,對部件結合麵要用軟質材料妥善保護。
13.按安裝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認真校核基礎尺寸,找準設備的安裝中心線和標高。
14.清理安裝現場、基礎表麵和基礎螺栓孔,以保證安裝後二次灌漿的質量。
15.將所需安裝的設備或部件的基座按照技術文件及安裝說明書的要求置於所需安裝的基礎位置上,操平找正後上好基礎螺栓,按要求進行灌漿。
16.將設備或部件置於基座上,按圖紙及說明書等技術文件的要求校核尺寸後,上緊各連接件、銷子、螺栓等。
17.安裝帶式輸送機時要保持輸送帶平直,若巷道底板起伏不平,則應保持平緩過渡;做輸送帶接頭時,應使接頭兩端中心線在同一直線上,並應遠離轉動部位5 米以外作業。如需點動開車並拉動輸送帶時,應叫作業人員離開帶式輸送機;嚴禁直接用手拉或腳踩輸送帶。
18.安裝刮板輸送機後試車時,如有漂鏈現象,應調整中部槽的平直度,嚴禁用腳蹬、手搬和撬棍別運行中的刮板鏈。
19.安裝過程中,對隱蔽工程必須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進行中間驗收、各連接尺寸等技術數據要進行詳細記錄。
20 .設備安裝後,試車之前應按施工要求的安裝質量標準逐項認真檢查:
(1)各部螺栓應齊全、緊固。
(2)減速器、油箱的油質應符合要求,油量應適當,無滲漏油。
(3)輸送帶、刮板鏈的張力應適當。
(4)聯軸節間隙應符合要求。
(5)各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應完好、牢固。
(6)各儀表應齊全、完整。
(7)焊接部位應牢固,無開焊、裂縫等缺陷。
(8)設備周圍,特別是轉動部位周圍,應無影響試車的雜物。
(9)按有關規定需要盤車的設備,應盤車2 ~3 轉,轉動應靈活。
(10)其他應檢查的部位。
21 .檢查相關設備和環節的配合情況。
22 .通知所有安裝人員及相關人員遠離設備轉動部位,發出試車信號,按試車程序送電試車。在試車時認真檢查:
(1)各運轉部位應無異響。
(2)潤滑油路應暢通。
(3)各部軸承溫升應符合規定值。
(4)各儀表指示應靈敏、準確。
(5)設備整體震動情況。
(6)其他應檢查的部位。
23 .拆卸設備前,應將車停在合適的位置。拆卸設備時,應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要先對本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對相關的設備也應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並通知相關設備的司機及相關環節的工作人員,按事先確定的順序進行拆卸。
24 .拆卸時,各小型零部件盡量不要拆下,以免丟失、但拆卸程度要盡量保證各部件裝車後不超寬、不超高、不超重:必須拆下的易損件及小零件,要由專人妥善保管好,以免損壞、丟失。
25 .對設備的結合麵、防爆麵及易碰壞的零部件,在拆卸時要注意不要損壞。
26 .拆卸重型部件時,必須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起重工具、設施。所有人員要精神集中,互相配合好,聽從負責人的統一指揮。
27 .設備及其零部件的安裝配合要隨時做好詳細記錄。
28 .安裝、拆卸設備竣工後,要認真清點工具及剩餘的材料、備件,清理現場衛生。
29 .拆卸完設備並裝上車後,負責人應對現場再檢查一遍,有無丟下的零部件。
30 .保存好安裝時的技術資料詳細記錄,以備整理上報、驗收,按規定存檔。
一百三十 防爆檢查員作業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班中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2.需停電檢查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瓦斯濃度在1 %以下方準許打開隔爆外殼,經驗電、放電後方可進行檢查。
3.檢查出的問題當場不能處理時,可通知有關單位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失爆的設備不準送電運行。
4.繼電保護整定不合理的裝置,通知有關人員,重新進行調整。
5.清點檢查用工具、儀表、零部件、絕緣材料,檢查驗電筆是否保持良好狀態。
6.需要停電檢查前,應提前與有關部門(區隊)取得聯係。
7.電氣設備入井前檢查:
(1)入井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對隔爆接合麵的粗糙度、間隙及接線引入裝置等隔爆部位進行詳細檢查。隔爆性能必須符合防爆標準的要求,嚴禁失爆設備入井。
(2)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
(3)必須填寫入井設備檢查記錄,合格的設備方可簽發入井合格證。
8.井下電氣設備的檢查:
(1)防爆檢查員在井下檢查電氣設備時,應與所在地區負責人或維護人員一起檢查。
(2)設備周圍環境是否清潔,有無妨礙設備安全運行和檢修的雜物。
(3)是否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外殼有無缺損。
(4)安裝是否牢固可靠,有無歪斜及震動現象。
(5)設備完好,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做到:
①電源電纜、控製線和信號線電纜接線規範,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應用檔板封堵嚴密,無失爆現象;
②有無異常聲響、過熱、異味;
③控製部分、閉鎖裝置、信號顯示是否正常、有效;
④接地(接零)應規範、牢固、無鏽蝕。
(6)檢查工作完畢後,填寫檢查卡片或檢查記錄。在檢查中發現失爆或重大問題時,必須責令被檢查單位當場處理,檢查員在現場監督直至處理完後方可離去。
9.防爆檢查員將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向主管人員彙報,並填寫檢查報告單,送交有關單位限期解決。
一百三十一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作業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2.防爆電氣設備修理過程中,通電試驗時,必須不少於兩人協同工作。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嚴禁帶電作業。
3.檢修用配件和零部件應采用符合標準規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沒有合法生產手續,未經試驗、檢驗的自製產品作為配件。
4.防爆電氣設備經修理後達不到防爆要求的,嚴禁下井使用。
5.修理前準備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測試儀器及其他用具。
6.在起、拉、吊、運防爆電氣設備前,應對使用的器具進行檢查。
7.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對防爆設備的完好程度、防爆殼體及防爆麵進行全麵檢查,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8.對防爆設備髒汙、鏽蝕部分和油漆脫落部分進行清理。
9.嚴格實行定期檢修製度,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應定期升井到地麵進行大修。
10.拆裝防爆電氣設備時,應用專用工具,嚴禁野蠻拆裝和違章操作。
11.防爆電氣設備拆開後,防爆麵要妥善放置保管,對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須進行處理,對沾汙或局部有可處理損傷的防爆麵,經處理後的粗糙度和防爆間隙應符合防爆標準的規定,防爆麵應進行鈍化處理並塗防鏽油。
12.對損傷的觸頭、接點、線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後應達到檢修質量標準要求,保證安全使用,對無法修複的各種零部件必須更換。
13.選用熔片、保護裝置的整定應與電氣設備性能一致,嚴禁用保險絲代替熔片。
14.修理電氣設備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換的組件必須是校驗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線要合理。
15.經修理後的防爆電氣設備的機械傳動部分應動作靈活,刀閘、主回路動靜觸頭和輔助接點接觸符合規定要求,內部接線牢固、無鬆動,電氣保護動作靈敏可靠。
16.防爆電氣設備修完裝蓋前,必須詳細檢查防爆腔,應無遺留的線頭,零件等雜物,保持防爆設備主防爆腔和各個接線盒防爆腔內清潔無雜物。
17.對防爆電氣設備塗刷防鏽漆和防護漆時,不得沾汙防爆麵。
18.按規定項目對設備防爆性能進行檢查試驗,並記錄主要參數,達不到規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並試驗,直至合格為止。電氣試驗合格後,出具產品檢修證書,簽字蓋章入庫存放。
19.實行防爆電氣設備檢修責任製,誰檢修、誰負責,嚴格按防爆設備檢修標準認真檢查,
20.對修理後仍不能保證安全使用或嚴重損壞無法修理的電氣設備,應予以報廢,做好報廢標記後送指定地點。
21.每台防爆電氣設備完成檢修工作後應整理檢修記錄及試驗報告。
22.防爆電氣設備應編號管理,建立修理檔案。修理檔案應注明檢修設備編號、型號、檢修日期、檢修內容、更換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選用保險片(絲)的額定通過電流值等項內容、試驗情況和檢修入的簽字等項內容。
23.清點工具、儀表、材料,清掃工作環境衛生,電氣設備停好電後方可離開工作場所。
一百三十二 維修鉗工操作規程
1.檢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應妥善放置,不得丟失。修機械零部件的接合麵等,把吊起部分墊穩,手不得伸入其間,檢修設備內部須用行燈或手電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檢修易傾倒的零部件時,必須支撐牢固。
2.扳手與螺帽之間接觸緊密,接觸部分不得粘有油脂,也不能將扳手當錘頭使用。
3.使用手錘、扁鏟、銼刀、刮刀、虎鉗等專用工具時,應嚴格遵守各工具的操作規程,以免發生事故。
4.參加檢修時,嚴格遵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較大的項目維修時,必須由項目負責人統一指揮,設安全負責人,監督檢查,互相配合,工作前必須檢查所有的工具和起吊設備的可靠性,嚴禁超負荷、帶病、違章作業。
5.設備在檢修時,必須嚴格執行“斷電掛牌”製度,工作人員如因工作需要進入機器內部時,必須設專人在外監護。必要時還應將斷電裝置加鎖。然後由進入設備內部的工作人員帶好鑰匙,一切準備工作完成後,方可進入設備內部進行工作。
6.設備檢修完工後清理工作現場,不得將雜物或工具遺留在設備內,須經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通知有關部門送電試機。
一百三十三 手推鋸工操作規程
1.開鋸前根據工作地點距離把電纜長度放好。
2.開鋸時注意其它工作人員的安全,如手推鋸工作點離其他工作人員太近,應讓其他工作人員離開後再開鋸。
3.截小木料或短木料時,首先要穩住鋸片慢鋸輕進鋸,防止木料被鋸齒帶飛傷人。
4.手推鋸轉時禁止推動,避免鋸斷電纜引發觸電和火災事故,鋸完一麵推向另一麵時要等鋸片完全停止轉動方可推向另一麵。
5.鋸木料時鋸片一定向下壓截第一節,再截第二節,還未完全截斷時,邊上工作人員隻能向下壓木料,不能向上拿,向上拿會把木料鉤起傷人。
6.電纜線收回盤好,電機鋸沫打掃幹淨,檢查各部位螺絲、皮帶是否完好。
7.幹完活後手推鋸鋸齒向牆或木料停放。
一百三十四 圓鋸工操作規程
1.工作前要把袖口捆紮好,不準戴手套。
2.把所加工木料放到鋸跟前碼好,供水打開。
3.下鋸人員用刨鉤必須對準圓鋸中心刨,嚴禁刨鋸齒位置,萬一刨滑了鋸齒會把刨鉤甩出傷人。
4.遇到夾鋸(上鋸推不動,下鋸拉不動)時,嚴禁硬推硬拉,兩人用力下壓慢慢退出或停鋸,如果木料已鋸過圓鋸片大半以上時,上鋸人員離開木料正麵,把木料回一下鋸,鋸轉起來以後上下鋸人員再同時用力慢慢把木料鋸開。
5.下鋸人員回推木料時,木料必須離開鋸片,防止木料被鋸齒掛飛傷人,放木料時要注意其他人員,以防傷人。
6.幹完工作後斷電、停水,打掃幹淨。
一百三十五 帶鋸工操作規程
1.工作服穿戴整齊,戴好手套。
2.檢查鋸下是否有人拾鋸沫,確認沒人後,打開風機。
3.開跑車前先檢查跑車各部位螺絲是否鬆動。
4.工作人員掛鋸條時必須戴手套,拿鋸條時鋸齒向外,鋸條掛好後要調整好鋸條位置,不能使鋸條在天輪上突進突出。
5.跑車掛鉤工掛鉤時注意掛鉤拉出的長短是否碰鋸條,開跑車工作人員操作時必須注意拔鉤人員是否拔好鉤,手是否離開鉤,離開以後方可按電鈕把鉤掛牢,以免木料脫鉤出事。
6.開跑車時眼向前看,注意跑車速度,木料接觸鋸條時速度要慢,倒車時,要注意木料是否碰到鋸條,鋸條如有異常聲音要立即斷電檢查。
7.下鋸接木料時必須把鋸掉的木料及時托起拿掉,防止把鋸條碰斷或碰出天輪,木料通過運輸平台時一定注意把手離開運輸平台架,運輸平台與平板車之間放好兩根台木防止木料滑下,把腳砸傷。
8.開完鋸後各設備斷電,打掃幹淨,經常給帶鋸、跑車加油保養,檢查各部位螺絲是否鬆動。
一百三十六 修鋸工操作規程
1.修鋸房內鋸沫必須每天打掃幹淨。
2.帶鋸條上粘的鋸沫、膠要清掃幹淨。
3.磨帶鋸條時應先調好砂輪片所磨高度距離,磨鋸條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
4.翻鋸條時要特別小心,鋸齒向內或向外翻方向千萬不能搞錯,否則容易傷人。
5.磨圓鋸片時要調好位置,在壓料時圓鋸片要擺平,一個齒一個齒的打準確,不能打得過大或過小。
6.氧氣瓶和乙炔瓶要保持5米以上距離。
7.工作完後斷電,檢查磨鋸機,磨掉的雜物有無著火,焊接鋸條處有無火源,確認無火後方可離開。
一百三十七 架線式電機車操作規程
1.隻有經過培訓,並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的司機才允許駕駛機車,要專人專車。(修理工試車例外)
(1)學徒工學習期間,正式司機不準離開崗位,學徒工末經考核發證,不準單獨出車執行任務。
(2)新調來的司機,必須首先熟悉道路情況,信號規定和信集閉係統的有關規定。
2.司機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接班後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各處螺栓是否緊固有效。
(2)各另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各件潤滑點的注油情況。
(3)製動係統是否靈敏可靠,製動和緩解性能是否良好。
(4)導電弓的升降是否靈活。
(5)撒砂係統是否操作靈活,撒砂是否流暢、儲砂是否充足。
(6)前後照明燈、警鈴、載波電話是否良好。
3.機車下列情況之一時禁止運行
(1) 缺少碰頭或碰頭嚴重損壞。
(2) 聯接裝置不可靠。
(3) 撒砂裝置損壞。
(4) 照明設施損壞。
(5) 製動裝置失靈或損壞。
(6) 載波電話不通。
如在運行途中發生上述情況,在采取安全措施後,允許機車駛回車庫。4.機車的運行有井下調度員統一指揮。
5.司機操作機車時,必須聽清指令,明確任務,司機必須在座位上操作,任何情況下嚴禁站在車外操作。
6.機車正確的啟動步驟如下:
(1)合上總閘。
(2)根據需要將換向手柄打至“向前”或“向後”位置(一般
情況都在兩台電機同時運行的“I+II”位置)。
(3)響警鈴,鬆車閘。
(4)將主令控製手把由“0”位推向“1”位,使機車啟動。待列車全部啟動後,緩慢而均勻地移動手柄位置逐級切除附加電阻,使機車逐漸加速(手柄在每個位置約停留數秒)。
(5)根據道路情況,車速要求將手柄固定在兩電機串聯或並聯,附加電阻全部切除的長期運行位置“5”和“8”進行正常行駛。
(6)若手柄移至“2”位置機車仍不啟動,要停車查明原因,
不得強製加檔。
(7)不準將手柄停留在兩個位置的中間,這樣將引起電弧燒壞觸頭。
7.行車中司機不準將身體各部伸出車外,以免碰傷。
8.行車中機車前要有探路燈,列車後要掛紅燈,否則不準開車。
9.空車和重車在岔道相遇時,應根據信號和調度指令規定彙車不得闖燈。
10.機車行駛到修理架線、軌道巷道作業區時,應聽從修理人員指揮。頭燈信號規定如下,但指揮人員應站在道外。
(1)停車: 頭燈左、右晃動。
(2)開車: 頭燈上、下晃動。
(3)頂車: 頭燈圓圈晃動。
11.兩列車〈包括僅電車頭〉同軌同向時,前後相距不少於100米〈調車例外〉。
12.行車中司機應集中精力,不準和別人交談。
13.隨時注意機車的運行狀況,發現有特殊聲響、氣味等應及時停車檢查。
14.運行中如總開關突然跳開,應即將控製手把打至“0”位
再試合閘檢查。
15.如發現一台電機有故障,且一時無法排除,可摘去列車用一台電機運行返回車庫,通知維修工修理。
16.司機必須了解本列車的拉運車數、材料性質、運送地點,
拉運過長的坑木、大型材料時,必須裝在距車頭兩輛礦車以後,
否則不準開車。
17.司機在運行中要嚴格執行行車信號,嚴禁闖紅燈。
(1)紅燈: 停,
(2) 綠燈: 行,
(3) 黃燈: 轉彎、減速
18.在運行,如發現誤闖紅燈,應立即停車, 並退到信號機的前方,用電話和調度室聯係,講明原因,聽從調度指揮。
19.電機車在轉彎和經過道岔時,一定要減速, 要注意道岔的位置是否正確,岔件是否緊貼,否則立即停車,用電話和調度室聯係,講明情況,找修理工去處理。
20.在運行過程中,若發現行車標誌不明或信號機不顯示,一律當紅燈對待,將車停在信號機前方,用電話和調度室聯係,問明情況,按調度員的指令行駛。
21.在本信集閉內,沒有被排入的特殊進路區段中行駛,由調度員用電話指揮。
22.愛護信集閉裝置,不許人為製造行車故障, 一旦發現按規定嚴肅處理。
23.各種情況上的運行速度規定如下:
(1)拉運物料時: 4 米/秒 以下,
(2)運送人員時: 3 米/秒 以下,
(3)調度車輛時: 1.4 米/秒 以下,
(4)機車出入車場時: 1.5 米/秒 以下,
(5)送炸藥時 : 2 米/秒 以下,
(6)在直線錯車時適當減速,響警鈴,並做隨時停車的準備。
24.如坡度大軌道滑不能啟動,可撒沙啟動。
25. 改變行車方向時,必須等機車完全停止, 才可搬動換向手柄。
26.不準在異軌上<機車和礦車不在同一軌道上 >用背板或木頭長距離<50米以上>頂礦車。特殊情況短距離頂車需要采取安全措施,但人員必須離開頂木,嚴禁人和木頭在一起隨車同行。
27.機車需要減速時, 先把主令手把從運行位置迅速而均勻地拉至“0”位, 使機車借慣性減速運行<必要時,可適當刹閘以增加減速度>,重新加速時,必須按啟動步驟進行。
28.礦車掉道,必須立即停車用起道機或木杠使礦車上軌道,
不準將掉道礦車拉到岔道處複軌,也不準用背板頂電車拉的方向複軌。
29.機車的製動:
(1)正確的製動步驟如下:
(2)將控製手把從運轉位置迅速退至“0”位。
(3)逐漸擰緊製動手輪進行製動,若車輪刹死滑行, 要鬆閘解除後再製動,反複進行直到停車。
(4)絕對禁止用送反向電流<即打倒車>的方法來製動,這將引起大的電流強烈的機械衝擊。
(5)若路滑、坡度大、車速快、 致使製動不夠迅速時可同時撒沙。
(6)隻有發生危急情況,用手閘不能避免事故時, 才允許使用電氣製動,隻有兩台電機處於同時工作狀態, 才能實現電氣製動,電氣製動一經使用,必須進行檢查,並彙報區值班人員。
(7)製動距離要求運送物料及煤車時不得超過 40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8)手閘隻準在列車慣性運行時<製動停車>使用,禁止列車運行時使用手閘來調速。
30.機車必須停在指定或安全地點,司機不準隨意離開機車。
31. 司機離開機車或架空線突然停電,應關閉電源開關<總閘>取下手把刹緊車閘,但不要關閉車燈開關,離車時,必須隨身攜帶手把。
32.行車途中,發生故障, 應報告調度室或區值班人員,聯係不通時,應向兩側派出警戒。
33.除司機跟車工、電車實習人員外, 任何人不準乘坐機車頭<搶救事故可例外>機車頭不準超過三人。
34.列車尾部懸掛紅燈<紅燈由礦燈房供給>。
35.發車、停車、調車、司機必須聽從跟車工指揮, 一哨聲為信號<一聲停、二聲前進、三聲後退>。
36.運煤車到主井車場後,向翻煤機倒煤列車時,要聽從翻煤機司機的信號:
(1)一聲鈴響: 停車
(2) 二聲鈴響: 拉車
(3)三聲鈴響: 頂車
在向後頂車時必須緩慢倒退,聽到停車信號、立即停車、跟車工摘去連接銷子並發信號開車離去。
37.在主井翻煤機出車處的空車道接空車時,必須將電機車先停在空車道上,迎候翻煤機出來的空車,相機掛鉤,掛鉤時打警鈴(翻煤機司機不得翻車),並隨翻煤機翻的過程向前運行,在翻最後一輛礦車時要配合翻煤機司機將礦車定位,隻有當翻煤機司機發出行車信號<多聲鈴響>方可開車運行,
38.在拉運人車時,必須遵造《煤礦安全規程》有關運送人員的規程。
39.在送炸藥或雷管時〈炸藥和雷管禁止同車> 必須相隔一輛礦車的距離,裝運炸藥和雷管的車輛必須是專用木製箱。
40.運送材料時,裝車必須符合規定,料車、設備車不準坐人。
一百三十八 蓄電池電機車司機操作規程
1.蓄電池電機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取得合格證方可上崗。
2.必須熟悉掌握電車及其各部件和安全保護裝置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作用、使用方法,會處理一般故障。
3.操作時,應保持的正確姿勢為:坐在座位上,經常目視前方,左手握控製器操作手把,右手握製動手把(或輪手拉杆),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製動手輪停放的位置應當保證手輪轉緊圈數在2-3圈的範圍內。
4.嚴禁甩掉保護裝置或擅自調大整定值;或用銅絲、鐵絲等非熔體代替保險絲(片)等熔件。
5.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在機車行駛中或尚未停穩前離開司機室,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製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在有坡度的地方,還應用木楔等將車輪楔住。
6.使用蓄電池式電機車,不得使蓄電池過放電。
7.使用電機車牽引或推頂脫軌的機車或礦車複軌時應有可靠的措施。
8.接班司機必須向交班司機詳細了解列車運行、信號、線路狀況(交班司機要主動交待清楚),並對電機車認真進行如下檢查:
⑴司機室的頂棚和門是否完好。
⑵連接器是否良好。
⑶手閘及撒砂裝置是否靈活有效。
⑷照明燈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鈴音響是否清晰、宏亮。
⑸通訊裝置是否正常。
⑹蓄電池箱安放是否穩妥,鎖緊裝置是否可靠。
⑺蓄電池電壓是否符合規定。
⑻在切斷電源的情況下控製器換向和手把是否靈活,閉鎖是否可靠。
9.檢查中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或向當班領導彙報,當電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器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時,都不得使用該機車。
10.機車各注油點應按注油表規定加注適量的合格潤滑油;砂箱應裝滿規定粒度的幹燥細砂。
11.開車前應認真檢查車輛組列、裝載情況等,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開車:
⑴各車的連接不正常。
⑵牽引車數超過規定。
⑶礦車上裝載的物料的輪廓超過牽引機車的輪廓尺寸。
⑷運送物料的機車或車輛上有搭乘人員。
⑸運送人員的列車附掛物料車或乘車人員不遵守乘車規定。
⑹運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蝕性物品時,在車輛使用、組列或裝載等不符合規定。
⑺存在其他影響安全行車的隱患。
12.起動:
(1)按順序接通有關電路,啟動相應的電氣儀表,點亮照明燈、紅尾燈。
(2)接到發車信號後,將控製器換向手把扳到相應位置上(“向前”或“向後”),先鳴笛(敲鈴)示警,然後鬆開手閘,按順時針方向轉動控製器操作手把,使車逐漸增加到運行速度,嚴禁司機在車外開車,嚴禁不鬆閘就開車。
(3)控製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轉到第一位置時,若列車不動,允許轉到第二位置,若列車仍然不動,一般不應繼續下轉手把,而應將手把轉回零位,查明原因,如係車輪打滑,可倒退機車,觸動放鬆連接環鏈,然後重新撒砂起動,嚴禁長時間強行拖拽空轉;嚴禁為防止車輪打滑而抱閘起動。
(4)控製器操作手把由一個位置轉到另一個位置,一般應有3秒左右的時間間隔,不得過快越檔;不得停留在兩個位置之間。
13.運行:
(1)運行中,控製器操作手把隻允許在規定的“正常運行位置”上長時間停放,如必須在其他位置稍長時間停留時,也應輪流停留在這些位置,避免過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過熱。
(2)調整車速時,應將控製器操作手把往複轉至“正常運行”及“零位位置”停留,盡量避免利用手閘控製車速。
(3)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但調車和處理事故時,不受此限;如果用機車推行車輛,必須聽從跟車人的指揮,速度要慢;對車組列時,要隨時注意插掛銷鏈人員的安全。
(4)行駛中,司機必須經常注意了望,按信號指令行車,嚴禁闖紅燈,注意觀察人員、車輛、道岔岔尖位置、線路上的障礙物等,細心操作。
(5)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於100米的間距,以免撞車。
(6)列車行駛速度:運人時不得超過5米/秒;運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時,不得超過2m/秒;車場調車不得超過1.5米/秒。
(7)接近風門、巷道口、硐室出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處所,雙軌對開機車會車前,以及前麵有人、有機車或視線內有障礙物時都必須減低速度,並發出警號。
(8)不論任何原因造成電源中斷,都應當將控製器的操作手把轉回零位,然後重新起動,若仍然斷電,應視為故障現象。
(9)列車出現故障或發生不正常現象時,都必須減速停車;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或接到緊急停車信號時,都必須緊急停車。
14.減速停車:
(1)需要減速時,應將控製器操作手把按逆時針方向逐漸轉動,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減速時操作手把應迅速回零,如果車速仍然較快,可適當施加手閘,並酌情輔以撒砂,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時施閘,需要停車時,應按上述操作順序使列車駛至預定地點再以手閘停止機車。
(2)需要緊急停車時,必須鎮定、迅速地將控製器操作手把轉至零位,施以手閘,並連續均勻地撒砂。
(3)製動時不可施閘過急過猛,否則容易出現閘瓦與車輪抱死至使車輪在軌道上滑行的現象,出現這種現象,應迅速鬆閘緩解而後重新施閘。
(4)製動結束,必須及時將控製器換向手把轉至零位。
(5)列車製動距離運人時不得超過20米,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米。
(6)途中因故停車後,司機必須向值班調度員彙報,在設有閉塞信號的區段,應首先在機車前後設置防護,然後才能檢查機車,但不允許在井下對蓄電池電機車的電氣設備打開檢修。
(7)列車占線停留,在一般情況下,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在岔道警衝標位置以外停車。
②不應在主要運輸線路“往返單線”上停車。
③在巷道較寬、無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區段。
15.檢查刹車係統是否靈敏可靠。
16.檢查蓄電瓶,碰頭連接裝置,照明和鈴是否正常。
17.斷開電動機電源刹緊手閘,將控製手柄取下保管好。
一百三十九 蓄電池機車充電工操作規程
1.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2.熟悉本崗位的機電設備性能及供電係統.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熟練的按操作規程進行充電作業。
3.對於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極柱的焊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主管部門考核,取得《允許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4.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度和交接班製度。
5.充電工作業時應穿著規定的勞保用品。
6.充電前必須先進行整體檢查:
⑴電池裝置外部應完好,銘牌和防爆標誌齊全。
⑵電池裝置的型號,額定工作電壓。
7.換電瓶箱時,必須把電機車控製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電機車上的插銷。
8.用推移方法換電瓶時,機車應與充電架對中,抽出電瓶箱與車上的四個固定插銷,在平行推移到充電架上。
9.用吊車換電瓶時,應先檢查吊車起重鉤環,鋼絲繩,製動閘與電動按鈕,確認無誤再行起吊,吊車升起後,起重物下不準站人。
10.充電工作開始前應檢查充電器及充電器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準確,在送電。
11.先擦淨電池箱上的灰塵、積水後,打開電池箱,清洗幹淨。
12.電源裝置每次充電前都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3.檢查各電池間連接極柱是否正確,接線端子的連接是否牢固。
14.充電器電源的兩極不得接反(電源的正極接電池的正極,電源的負極接電池的負極)。
15.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得用其他代用。
16.打開全部電池旋塞,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與髒物。
17.充電作業:
(1)充電前應再檢查一次電源連接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並做好記錄,然後起動整流器開始充電。
(2)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其中包括電解液的比重和溫度,電池的端電壓,充電電流的變化)如異常情況應停電處理,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3)各種型號的電瓶及充電機,其充電方式,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常規充電或快速充電,應按產品說明書及有關技術文件執行。
(4)在有80%的單位電池電壓升至2.4伏時,才可改用第二階段充電,當電解液冒出細密強烈氣泡,而且達到一個新的水平2.5伏以上,電壓,比重,穩定3小時不變,即為充電完畢。
(5)停止充電前各電池槽的比重:酸性為1.26±0.01,否則,可用蒸餾水(當大於1.27時)或比重為1.3的稀硫酸(當小於1.25時)調整。堿性為1.17~1.22,液麵高出極板高度:酸性為10~20毫米,堿性15~30毫米。
(6)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不超過下列規定:合成堿電解液43℃;苛性鈉電解液35℃;硫酸電解液45℃,溫度超過時,應立即停充或降低電流充電,待冷卻後再充,測量溫度時應不小於3塊電池。
(7)注意連接線與極柱,不得有過熱或鬆動。
(8)電池中電解液溢出時,應及時吸出,擦淨。
(9)監視充電設備的運行情況,遇有不正常現象立即停充,待處理後再充電。
(10)禁止在充電過程中,緊固連接及螺帽等,禁止將扳手等工具放在電池上。
(11)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麵,比重和溫度,並做好記錄。
18.充電室設施:
(1)充電室必須設置水源,以備洗蓄電池之用。
(2)必須設置電壓表、點溫計、比重計及溫度計、檢測儀表。
(3)必須設置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
(4)必須設置充電架及推移電瓶的設備或起吊設備,嚴禁占用機車充電。
(5)必須放置有護目眼鏡、橡膠手套、膠靴及橡皮圍裙等,以備配製電解液時使用。
(6)盛電解液的容器必須堅固耐酸,在調合電解液時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倒水,以免硫酸飛濺,燙傷工作人員。
(7)配製酸性電解液時,充電室內必須備有中和電解液的5%碳酸鈉溶液,遇有電解液燙傷應先用其清洗,然後再用清水衝洗。
(8)配製堿性電解液時,事先準備好足夠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備皮膚沾有堿液時,立即用以衝洗。
19.其他規定:
(1)每周測量一次漏泄電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2)每周必須檢查和調整每隻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
(3)堿性蓄電池使用300~350個循環,酸性蓄電池使用6個月應全部更換一次電解液並進行清洗,然後按初充電方式進行充電。
(4)每組電瓶使用達30個循環時,要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均衡充電一次。
(5)配製硫酸電解液必須用純水或蒸餾水。
20.充電完畢必須停止工作1~1.5小時,待冷卻後,才準蓋上電池旋塞,擦淨注液口的酸堿跡,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拴,待用。
21.工作結束後,打掃好環境衛生,整理好工具,儀表,填好當班工作日記及交接班記錄,再行交班。
一百四十 跟車工操作規程
1.做好司機助手,聽從指揮,密切配合,保證列車安全運行。
2.列車編組時,負責礦車的摘鉤,掛鉤。摘掛鉤必須用鐵鉤進行,禁止用手去摘掛鉤。
3.發車前必須巡回檢查列車聯接情況及車輛是否完好.發車時,必須給司機以吹哨為信號;
(1)一聲哨音響: 停車,
(2)二聲哨音響: 前進,
(3)三聲哨音響: 後退,
4.在拉運煤車或送空車時,跟車工可坐在機車的電阻箱上,但必須將腳放在其右側的凹坑內,嚴禁躺在電阻箱上睡覺或將腳審出車架的圍欄外側。
5.在送人車時,必須遵守人車的操作規程,保證安全。
6.主井車場調車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當煤車進入主井車場後,跟車工在渡線道岔附近的信號按紐處須下車,觀查行車情況。
(2)當最後一輛煤車駛過彈簧道岔後,跟車工摘掉紅尾燈,先發停車信號,再發倒車信號,並隨時檢查倒車情況`,當車頭到跟前時,可以上機車頭。
(3)當列車倒好後,可將機車與列車的聯接銷子拔掉,機車可行駛。
7.在采區車場倒空車時,可仿照上述步驟進行。
8.所有列車在發車前,必須在最後一輛車尾掛紅燈,材料車、設備車等均需掛紅燈。
9.在列車需要摘開倒車時,必須由跟車工吹三響音方可倒車,待礦車停穩後方可摘掛鉤,嚴禁用手摘掛鉤。
一百四十一 井下調度員操作規程
1.調度員必須熟悉井下運輸係統,掌握生產運輸規律,合理地安全地指揮生產運輸。
2.熟悉軌道運輸監控係統的性能和進路,並能正確的操作。排進路時,先按功能鍵,後按起始鍵、方向鍵、目的鍵、方向鍵,再看進路顯示器和自己所要排的進路號碼是否相同,若不同,重新糾正,無誤後再按執行鍵+確認(CTL)鍵。 特別注意的是一列車隻允許排一次進路,不許重排。
3.接班前先按自檢鍵,看模擬盤的顯示是否正常,再操作電動轉轍機定位和反位,無誤後,按係統總清(二次),清除係統全部數據,重新初始化,看表示是否正常。
4.熟悉搖控器和模擬盤上各顯示元件的作用和各按鍵的功能及操作程序。
5.電機車司機在運行中,如違犯運行規程而闖了紅燈,前進的路線不能開放,調度員應立即命令該司機停車,並退到該信號機前方,查明原因,並將該信號機前麵的進路解除,根據情況重新編排進路。
6.在運行中不得無故使用解鎖和詢問解除操作,以免引起進路混亂。
7.係統出現故障能夠正確的判斷故障的性質、地點及解除方法,並做好記錄,再向維修工反映故障情況及時進行處理。
8.井下的各種車輛運行前,必須聽從調度員的調度指揮。
9.對於該係統所安排進路以外的特殊進路或係統故障狀況下調度員應根據實際情況,用機車電話指揮機車運行。
10.調度員有權阻止任何非工作人員進入調度室內。〈礦領導區領導及技術負責人除外>聯係工作的人員,必須在門外進行。
11.認真填寫機車運行記錄,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12.調度員穿戴要整潔幹淨,交接前要做好室內衛生。
13.所有外單位參觀人員,必須經礦有關部門批準並由專人帶領方可入內參觀,但要進行登記
14.禁止安排小電車跟隨大電車前進。若需小電車行走時,應將其前進路段閉鎖(解除大電車經過該路段的進路)。嚴禁大、小電車混用同一進路。
一百四十二 主井信號工操作規程
1.設專人操作,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非信號工不得擅自操作(電、鉗工試車不在此限)。
2.接班時,要認真仔細檢查所使用的設備、信號裝置、操作按紐等是否齊全、完好。並且試驗一次,確保聲光信號具備、動作可靠。
3.信號操作:
主井信號以主罐(南側)為主。
(1)正常信號: 主罐升--- 二短點
主罐降--- 三短點
(2)對罐信號: 主罐升--- 二長點
主罐降--- 三長點
(3)停車信號: 一長點
(4)特殊情況信號工應用電話與絞車司機聯係清楚。
4.設備操作:
主井裝栽設備具有自動和手動操作係統。
(1)手動操作:
①當需要提煤時,信號工必須與絞車司機聯係清楚,再根據箕鬥位置、閘門關閉信號,按下給煤機啟動按紐,給煤機給煤,到量後自動停車。
②箕鬥到位時,井壁信號燈亮,按下電機(泵站)啟動按紐,電機運轉,按下閘門升起按紐,閘門升起裝栽。
③空載指示燈亮後,按下閘門降按紐,閘門關閉、燈亮,發出提升信號。按下電機停按紐,停止電機運轉。
④箕鬥離開後,井壁燈滅,按下給煤機啟動按紐給煤。完成一次循環。
(2)自動操作:
①接班後需要提煤時,信號工必須先用手動操作工作一段時間(5箕鬥以上),確認一切正常後,方可在靜止狀態將轉換開關撥至自動裝栽位置(自動燈亮)實現自動裝栽。
②自動裝栽後,信號工隻打信號。但信號工必須隨時觀察指示燈是否正常,發現異常立即將轉換開關搬回手動位置進行手動操作。
③工作中因故停止提升,時間較長時,應將轉換開關撥至手動位置,以防誤動。下班時必須將轉換開關撥至手動位置,方可離開。
④維修工在檢修、維護設備時,嚴禁使用自動操作,必須使用手動操作。信號工必須與維修工聯係清楚後再操作。應積極配合維修工完成設備檢修工作。
⑤在進行特殊提升時(如提水煤等),必須使用手動操作。
⑥信號工操作中要集中精力,不允許誤操作。
5.給煤機工作中,發現壓磁稱重儀數據無變化時,應及時停止裝栽(出現死機),通知維修工處理。
6.發現定量鬥超載,超載指示燈亮時,不準將鬥內煤全部裝入箕鬥,必須分兩次裝入箕鬥或部分放入井筒。
7.由於其它原因,造成箕鬥內煤量超載時,必須配合絞車司機工作,不允許強行提升,應采取有效措施把超載重量從箕鬥內挖出後再提升。
8.周末最後一個班下班時,應保持定量鬥是無煤狀態,必須使箕鬥離開裝栽位置(井壁燈滅),確保傳感器不在工作。人離開時應停電。
9.在特殊情況,箕鬥上必須上人員時,信號工必須向調度室彙報並與絞車司機聯係清楚後,人員才能上箕鬥作業。並設專人監護。信號工不得離開信號房。
10.發現設備和信號有故障時,應采取相應措施並及時通知維修工到場進行處理。並向區值班彙報。
11.特殊情況下的運行:
在定量鬥閘門不能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在征得調度室和區值班同意後,可采取給煤機直接裝箕鬥,但一名信號工必須在下層台觀察箕鬥裝栽情況,並用信號指揮給煤機工作,不得超載。
一百四十三 付井信號操作規程
1.付井的升、降信號由主罐(靠西側)的升、降方麵來確定。
(1)主罐提升: 提人 ── 四短點,
提物料── 二短點,
對罐及慢速(慢放少許)── 二長點,
(2)主罐下降: 下放人員(包括主罐空載、付罐提人)
── 五短點,
下放物料── 三短點,
對罐及慢速(慢放少許)── 三長點,
(3)停罐信號: 一長點。
信號要清晰,每個單點之間要有間隔,但整體要連貫。
2.副井信號設三處:副井信號房、+650水平信號房、+540水平信號房。井口信號房為總信號,是指揮絞車運行的總信號,並可發往+650、+540水平信號房,後兩處是分信號,隻能與總信號發生聯係。但事故信號三處可同時發往絞車房,嚴禁一般情況下發送。
3.信號工必須設專人, 信號工缺勤或因故離開崗,有組長或組長指定的人員臨時頂替,但不要經常變化要熟悉操作規程。
4.井口信號工發送信號前,首先要得到把勾工允許,並用聯絡信號征得+650或+540信號工的同意,然後發送運行信號。
5.+650,+540水平信號工待運行罐籠進入本水平的適當位置,即打點停車,然後放下搖台,以便人員、車輛的上、下。當需要升降時必須首先升起搖台,後發信號。(包括對罐)。
6.+650、 +540水平信號工所發的信號與井口要求不符合時,
井口信號工可按下列原則處理:
(1)+650、+540水平信號需要重新發送信號,井口信號工再按崐要求發動罐信號。
(2)+650、+540水平打了停點,井口不得再發動罐信號。
(3)+650水平要罐,井口信號工可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4)對於不符合信號,井口信號工要以疑難信號處理,須發送詢問信號給+650或+540水平予以糾正。
7.+650水平用罐, 井口信號工在發送執行信號前,須將水平轉換開關扳到+650水平位置,在罐籠離開+650水平後再將轉換開關扳回+540水平。
8.對於+650、+540水平發來的不清信號或規定外的信號,井口信號工可按停車信號處理,等待重新發送信號。
9.要改變提升(升降重物、設備、矸石、炸藥、雷管等)應用電話通知絞車司機。
10.在升、降人員時,必須進行一次空罐運行,無誤後, 方可正常升、降人員。
11.在提升過程中,發生緊急情況,+650、+540、井口信號工可按壓事故信號按紐,通知司機緊急刹車。
12.檢查設備及井筒後,必須進行試運行。
13.信號工操作時,要姿勢端正、精力集中,不準和別人講話、打鬧和開玩笑,需隨時觀查罐籠運行情況。另一位信號工(指井口)要在旁邊監護。
14.檢修井筒或罐籠時,要用檢修專用信號,嚴禁同時升、降人員或其它物料。
15.無論平時還是節假日,均要實行現場交接班。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離開。
16.信號工必須熟悉和掌握把鉤工作,可安排把鉤工作。
一百四十四 付井把勾工操作規程
1. 把勾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發證後上崗。把勾工缺勤或因故離開崗位,由組長指派信號工替崗。
2. 接班後,地麵南側把勾工應檢查罐籠上擋車器、阻車器、罐座、柵欄門、罐簾以及南側道上單阻車器、上方推車機等設備;北側把勾工要檢查付北橫行絞車、道上單阻車器、鋼絲繩等設備井下把勾工要檢查搖台、推車機、道上單、複式阻車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
3. 不準有閑人在井口棚逗留,嚴禁任何人在井口往井下扒瞧。崐
4. 嚴禁在罐籠運行期間和罐籠未在落罐位置時,隨意開動推車機和打開單阻車器,也不允許檢修設備。
5. 在罐籠升、降過程中或有人在井筒作業,把勾工要堅守崗位,禁止他人靠近井口圍欄,防止墜物。
6. 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交班者要交清本班安全情況和機器運轉情況;接班者要檢查所有安全設施完好狀況,確認一切正常後方可開始工作。
7. 地麵南側把勾工站在柵欄門前,等打了停點,罐籠停穩後,打開柵欄門,掀起罐籠簾,先讓罐內人員出罐。
8. 喊話通知下井人員,罐籠所去的水平位置,指揮下井人員有秩序地進罐。製止喝酒人員進罐,每罐不得超過28人。
9. 待罐籠內人員站好,放下罐簾,關好柵欄門,方可通知信號工發點開罐。
10. 罐籠運行後,站在柵欄門1米外維護周圍秩序。
11. 任何人不得私自開罐門搶上搶下。
12. 上、下罐人員必須行走在道中間,禁止亂擁亂擠。
13. +650、+540水平必須由南側進出罐,禁止北側進出罐,待罐內人員下完後,升井人員方可入罐。
14. +650、+540南側把勾工在提人期間應將柵欄門關閉,站在柵欄門內側,待罐籠停穩,綠燈亮後再開門放人入罐,並維持好秩序,有序入罐,控製入罐人數不得超過28人。
15. 領送火工品人員,可從北側進出罐,禁止其它人員隨乘。
16. 放炮員攜帶炸藥、雷管乘罐時,要專罐提升,每罐不得超過4人,禁止其它人員同時乘罐。
17. +650水平升井人員,不準乘下行罐到+540,再升井,嚴禁重複乘罐。18. 嚴禁一罐提升人員,一罐下重物(包括空車和材料車)。
19. 發車前,要檢查罐籠內人員身體或工具有無伸出罐籠情況。
20. 禁止人、物同罐提升,若必須人、物同罐提升時,必須有臨時安全措施,並經主管領導審批和給施工人員貫徹。攜帶工具或材料影響他人安全者,需安排妥善或專罐提升。
21. 升降人員時,進車側的阻車器必須閉合,一切車輛停止往井崐筒方向運行。
22.升降物料:
(1) 應檢查所裝物料不得超高、超寬、超長,平板車裝料必須捆邦牢靠。
(2) 地麵罐籠必須落在罐座上,井下搖台尖必須搭在罐籠上,才允許車輛進入,速度一般在0.5米/秒以下。
(3) 車輛在罐籠內,須用下阻車器和上罐擋阻住,對於小電車應切除電源,還得將手閘刹緊,並關閉道扒式阻車器,車輪下墊木楔。
(4) 材料、設備裝罐時,其突出部分不得露出,罐籠以外。
(5) 操作推車機推車進罐時,人員不準進入罐內或站在道心,道心有人時,嚴禁開動推車機。
(6) 發生礦車卡罐時,不準推第二輛礦車頂,可開動推車機用園木頂,園木扶好頂正,並要有專項措施。
(7) 不準踩搖台作業,若遇特殊情況,要有安全措施,把勾工要站在主、付罐搖台中間,不準站在靠牆一側,要有人監護,罐籠落位要適當,推車速度要緩慢,防止掉道,在礦車前輪壓在搖台尖上後,要迅速閃開,注視礦車運行情況。
(8)車輛下了罐籠後,要向行走方向喊話,使道上行人避開,也防止硐室的人員走出。
23.倒運洗選倉矸石:
(1) 跟車工要檢查副南井棚外雙阻車器是否靈敏可靠。
(2) 南橫行絞車司機要檢查阻車器、鋼絲繩等設備,並將岔道搬到位。
(3) 南側把勾工在罐籠落在支罐機上以後,打開柵欄門掀起罐簾掛好。北側把勾工將北側柵欄門打開,掀起罐簾掛好,扳倒下阻車器,掀起上擋車器掛好,檢查進車端道岔的正確位置,確認無誤後、礦車運行中不致受阻,可通知付井棚外人員利用雙阻車器依次放車。
(4) 井棚內人員要用镟板控製車速,在北側橫行絞車未開出,道上單阻車器未關閉之前,不準第二輛車接近。
(5) 在井棚外放車,須放一輛車後再摘下一輛車鉤,不準預先全部摘鉤
(6) 在南側倒運空車時,要用背板控製礦車的滑行,道上單阻車器關閉,用鐵鉤子摘掛鉤,另有專人用背板掩住車輛。
24.+540、+650水平提升矸石:
(1) 當罐籠停在適當位置時,信號工放下搖台。
(2) 南側把勾工檢查搖台與罐籠的連接情況,觀察出車方向有否行人。北側把勾工打開罐內上、下阻車器,用人力推出空礦車,然後搬正罐內下阻車器。
(3) 北側把勾工打開道上單阻車器,開動推車機推車進罐,扳下上罐擋,通知信號工,並關閉單阻車器。
(4) 信號工升起搖台,打點發車。
(5) 在罐籠升降過程中,操作雙阻車器放一輛礦車進來。
(6) 在操作推車機和單阻車器時,要注意罐籠位置,不能錯開。
(7) 在正常提矸前,矸石車應停放在雙阻車器的北側,在提升過程中,允許在下次來罐方向軌道的阻車器前放一輛礦車。
(8) 在提升過程中,車場南至柵欄門,北至雙阻車器的區間內禁止其它閑散人員停留,並開亮紅燈。
25.升、降爆破材料時火工品人員應事先與井上、下把勾工聯係,並經礦調度室或值班領導批準後才準裝罐,嚴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爆破材料。
26.井口阻車器平時應處於關閉位置,阻車器、推車機必須由專人操作,其它人不得隨意開動。
27.當井筒中有長時間(超過30分鍾)作業,井口棚內不準存放任何車輛,副南阻車器要關閉好,副南橫行絞車要與副南道錯開,把勾工要做好警戒,不準任何閑雜人員接近井口圍欄,防止墜物。
28.節假日,凡是安排各水平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到崗並堅守崗位。
一百四十五 小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1.小絞車(指各種內齒輪絞車及滾筒直徑小於1.2m的搬運絞車)司機,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必須了解本設備的結構、性能、原理、主要技術參數、牽引能力及完好標準等,並會一般性檢查、維修、潤滑保養及故障處理。
3.必須了解該絞車線路的基本情況,如坡斜長、坡度、變坡地段、中間水平車場(甩車場)、支護方式及規定引車數等(調度絞車拉放空或重車均為一輛)。
4.小絞車硐室(或安裝地點)應掛有司機崗位責任製和小絞車管理牌板(標明:絞車型號、功率、配用繩徑、牽引車數及最大載荷斜巷長度及坡度等)。
5.必須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並在斜巷上下、中間水平車場等處安裝示警紅燈,由司機操縱,提升時紅燈亮,提升完後紅燈滅。
6.必須穿工作服,紮緊袖口,精力集中,謹慎操作,不得擅自離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工作時不準與他人閑談。
7.檢查小絞車安裝地點(硐室),頂幫支護必須安全可靠,便於操作和了望,無雜亂異物。
8.檢查小絞車的安裝固定是否平穩牢固,穩壓支柱和底墊木有無鬆動腐朽;用地錨或混凝土基礎的小絞車要檢查地錨、基礎螺栓有無鬆動、變位,查看滾筒中線是否與斜巷軌道中線(提升中線)一致,安裝在巷道一側的絞車,其最突出部位應距軌道外側不小於400毫米。
9.檢查小絞車製動閘和工作閘(離合器)。閘帶必須完整無斷裂,磨損餘厚不得小於4毫米,銅或鋁鉚釘不得磨閘輪,閘輪磨損不得大於2毫米,表麵光潔平滑無明顯溝痕,無油泥;各部螺栓、銷、軸、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杆等完整齊全,無彎曲、變形,放閘後,閘把位置在水平線以上30度~40度即閘死,閘把位置嚴禁低於水平線(其他小絞車閘的工作行程不得超過全行程的2/3-4/5,此位即閘死)。
10.檢查鋼絲繩:要求無彎折、硬傷、無打結、無嚴重鏽蝕,斷絲不超限,在滾筒上端固定要牢固,不準剁股穿繩,在滾筒上排列整齊、無嚴重咬繩、爬繩現象;纏繞繩長不得超過絞車規定允許的容繩量,繩徑要符合要求;鬆繩至終點,滾筒上餘繩不得少於3圈;繩端連接裝置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有可靠的護繩板。
11.檢查小絞車閘製開關、操縱按鈕、電機、電鈴等,應無失爆現象,信號必須聲光兼備,聲音清晰、準確可靠。
12.試空車,鬆開離合閘,手壓製動閘,啟動絞車空轉,應無異常響聲和震動,無甩油現象為正常。
13.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向上級彙報,處理後方可開車,以防事故發生。
14.起動:
(1)聽到清晰、準確的信號後,首先送上紅燈,向行人示警,閘緊製動閘,鬆開離合閘,按信號指令方向起動絞車空轉。
(2)緩緩壓緊離合閘把,同時緩緩鬆開製動把,使滾筒慢轉,平穩起動加速,最後壓緊離合閘,鬆開製動閘,達到正常運行速度。
(3)必須在護繩板後操作,嚴禁在絞車側麵或滾筒前麵(出繩側)操作,嚴禁一手開車、一手處理爬繩。
(4)下礦車時,應與把鉤工配合好,邊推車邊放繩,不準留有餘繩,以免在過變坡點時突然加速崩斷鋼絲繩。
(5)禁止兩個閘把同時壓緊,以防燒壞電機。
(6)如起動困難時,須查明原因,不準強行起動。
15.運行:
(1)小絞車運行當中,應集中精力,注意觀察,手不離閘把,如收到不明信號應立即停車查明原因。
(2)注意小絞車各部運行情況,如發現下列情況時,必須立即停車,采取措施,待處理好後再運行:
①有異常響聲、異味、異狀。
②鋼絲繩有異常跳動、負載增大、或突然鬆弛。
③穩壓支柱有鬆動現象。
④有嚴重咬繩、爬繩現象。
⑤電機單相運轉或冒煙。
⑥突然斷電或有其他險情時。
(3)司機應根據提放煤、矸、設備、材料等載荷不同和斜巷的變化起伏,認真掌握車速,嚴禁不帶電放飛車。
16.停車:
(1)接近停車位置,應先慢慢閘緊製動閘,同時逐漸鬆開離合閘,使絞車減速,聽到停車信號後閘緊製動閘,鬆開離合閘,停車停電。
(2)上提礦車,車過變坡點後,應停車準確,嚴禁過卷或停車不到位。
(3)正常停車後(指長時間停止運行),應拉滅示警紅燈;離崗時必須切斷電源。
17.其他規定:
(1)嚴禁超載、超掛、蹬勾、扒車,防止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2)礦車掉道,禁止用小絞車硬拉複位,避免斷繩或軌道損毀。
(3)如在斜巷中施工,或運送支架、超長、超大物件,應按專項措施執行。
一百四十六 軌道工操作規程
1.熟悉掌握軌道量具及施工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必須熟悉並嚴格執行《煤礦窄軌鐵道維修質量標準》。
2.凡鋪設、維修軌道,必須經調度及有關人員同意,方準施工。
3.開工前,首先檢查所有工具是否齊全,完好。
4.進入施工地點前,必須有專人檢查巷道的支護情況,排除不安全隱患,方可進入施工地點。
5.用釺子和錘子拆除矸石,混凝土道床或用垛斧鏟螺絲時,掌釺人要戴防護手套,打錘人操作時不準戴手套、不準和掌釺人站在一條線上,防止走錘傷人,打錘人應注意周圍環境,防止意外。
6.搗實道床或臥底(拉底)時,前後間隔距離不少於2米。
7.使用撬棍起道或起道釘時,不準手握滿把,以防壓手。
8.砸道釘時,必須手心向上栽道釘,用錘輕輕穩牢,隨後再加力釘進去,防止砸手或道釘崩起傷人;嚴禁在鋼軌上或軌道接縫處直道釘。
9.施工作業時,所用工具不準碰觸電纜、電話線和電氣設備。
10.使用起道機或千斤頂時,要垂直放正,不準歪斜,鉤腳要牢固地掛在鋼軌上,操作人員的頭部和手臂要躲開壓杆或千斤頂,以防壓傷和脫落砸傷。
11.用起道機或千斤頂起道時,鋼軌頂起後要隨起隨墊,所有作業人員的手、腳不準伸入軌底或軌枕下麵,以防傷人。
12.軌道工使用氧氣或電焊工具進行長軌焊接時,應按電氣焊工的操作規程執行並符合《煤礦窄軌鐵道維修質量標準》。
13.更換翻修軌道及道岔工作結束後,必須試車、驗道、並經班組長驗收,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撤離現場。
14.手工鋸軌時,將要鋸的鋼軌墊平、擺正、丈量長度並在鋸口的頂麵及側麵劃線。
15.井上、井下的軌道線路,每班必須巡道,按檢查、檢修周期經常巡回檢查和處理故障,保證線路處於完好狀態。
16.軌道工每班結束時,必須填寫本班工作彙報日誌。
18.平巷施工:
(1)在有機車運行的線路上施工時,施工區段的兩端40米以外必須設紅燈示警,並設專人防護指揮機車的停止。
(2)機車通過施工區段前,必須由經手人檢查軌道線路,確認無影響列車安全通過的隱患後方可放行,車輛通過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躲在安全地點,防止車輛傷人。
(3)凡雙軌運輸,遇特殊情況不能行駛機車時,必須在此線路的兩端用明顯的標誌示警,並通知調度室。
(4)在主要運輸大巷施工時,應注意:
①防護人員與施工地點之間的距離不應少於60米。
②遇有彎道時,防護人員必須在直道部位。
(5)裝卸鋼軌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①人工裝卸鋼軌要使用專用車或平車、材料車。
②裝卸鋼軌時要由一個喊號,一頭先起或一頭先放。
③送鋼軌的專車不準乘人,並有專人前後監護,車速不得大於2米/秒,嚴禁在曲線段會車。
④送鋼軌時,車的四角要插擋板,鋼軌用繩索拴牢,停車時鋼軌的兩側不準站人。
⑤在主要運輸巷道人力推送鋼軌時,在鋼軌車前50米以外必須有人探路,後麵要有人持紅燈示警。
(6)用煤車或材料車裝料時,物料不得超出車沿0.2米,兩側不得超過車寬。
(7)使用彎道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將加工的鋼軌放平穩,軌底向下。
②彎道器要放平、墊穩、並使兩鉤爪牢固的卡住鋼軌。
③用絞杠或釺子擰緊絲杠,兩人用力均勻,不得用力過猛,並墊好保險杠,防止壓手。
(8).鋪設曲線軌道的規定:
①鋪設曲線軌道,必須從曲線的一端向另一端進行,不應在緩和曲線的起點設有接頭。
②在曲線的外側不準有人同時作業。
19.斜巷施工:
(1)開工前要關閉好上車場阻車器,方可進入現場。
(2)進入現場之前,必須將斜巷上口附近5米以內的雜物清理幹淨,並設專人監護看守,以防異物墜落傷人。
(3)工作時,必須由下往上進行。上端工作人員要注意保護下邊工作人員的安全。
(4)工作人員要站在平穩可靠地點,所用工具要放穩、放牢,傳遞工具時,要互叫互應,不準亂扔,以防工具傷人。
(5)工作中清理出來的煤、矸石及雜物,應及時裝車運走;施工完畢後,必須將矸石、物料清裝幹淨,不準影響安全行車。
(6)需要運送鋼軌或物料時,必須和斜巷上、下井口的信號工及絞車司機聯係好,說明運送地點、行車速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並躲避到安全地點。
(7)運送鋼軌時,要捆綁牢固,下端必須兜攬防護罩,防止鋼軌在運行中脫落或竄出。
(8)使用特別車輛運送鋼軌、物料、器材等(簡稱物件),需要裝卸或跟送(監護)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向上運行時,裝卸人員不準跟車,必須提前到達工作地點。
②當物件向下運行時,跟車人應與物件保持5米以外的距離。
③監護物件的跟車人員,必須精神集中,發現物件車刮碰或脫軌,必須立即發信號停車。
(9)裝卸物件時,必須用繩扣將車拴牢後方可進行。
(10)施工地點的新舊鋼軌、軌枕都必須整齊地碼放在寬闊地帶。
(11)除按上述要求外,還必須執行本規程的有其它規定。
20.軌道維修:
(1)使用大頭鎬進行搗固時,工作人員的前腳站在被搗固的軌枕上,腳尖不準伸出軌枕邊緣;後腳站在兩根軌枕中間,並不準踏入軌底,防止傷腳。搗固範圍自鋼軌中心向兩側各200~250毫米。
(2)多人進行搗固作業時,要統一行動,不準打飛鎬,不準亂打道碴、軌枕和鋼軌,防止飛物傷人。
(3)調整軌道方向,要由一人指揮。撥道前應撥開軌枕端部和防爬木撐拔移方向一側的道碴;拔曲線時,應先將曲線兩端直線拔直,將彎曲線拔入範圍以內,統一進行調整。
(4)安全車道在同一條巷道內時,巡查線路的兩人不準沿同一軌線行走,且各自應有前後警戒的分工。
(5)處理故障時,必須有一人注意觀察來往的車輛;遇有彎道時,必須有人到來車方向設置防護。
(6)必須認真檢查線路,發現隱患地點,前後各60米處設置防護,並通知調度室。
(7)掌握軌道檢查及維修情況,並做好記錄。
(8)經常清除道床淤泥、積水,防止泥水積聚,損毀道床。
一百四十七 礦車修理工操作規程
1.由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未經考試合格,不得獨立進行修理作業;助手和學徒工可在合格的正式修理工指導下作業。
2.必須熟悉礦車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熟悉本工種使用的工具、設備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知礦車檢修質量標準和完好標準。
3.所有的礦車都要編號,並建立檢查、檢修記錄簿,注明礦車的型號、編號、檢修日期、檢修人員、檢修內容以及所存在的問題。
4.檢修電器及電力拖動設備時,必須停電作業,並懸掛停電作業標誌牌。
5.機械設備運轉中,禁止人員接觸轉動部位,處理故障時必須在停止運轉的情況下進行。
6.多人工作的場地,要分工明確,指揮統一,行動一致,但不得平行作業。
7.有關車、鉗、鍛、鉚、焊、起重等工作,應由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合格的人員承擔,並分別遵守各自工種的操作規程。
8.操作電力設備,禁止帶負荷停送電。
9.操作起吊、行車時,一定要看清周圍有無障礙、看清操作按鈕(或開關),防止開錯;重物下放運行時前方嚴禁站人。
⒑在操作運轉設備當中,發現異常、異狀等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運轉,進行處理。
⒒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穿戴好其他防護用品。
12.準備工作:
根據當班任務準備好所需工具、材料、備品、配件等,並檢查是否齊全、完整、可靠。
13.工作中注意事項:
(1)按規定在車場進行“列檢”工作時,要設置明顯的“列檢”標誌,檢測人員注意來往車輛,列檢過程中發現需要修理的礦車,應將其摘出待修。
(2)礦車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修理:
①碰頭損壞或缺少,碰頭彈簧損壞、螺栓斷裂、鬆動。
②礦車底盤變形超限、底梁開裂或鉚固件鬆動。
③輪軸彎曲變形,輪對擺動或不轉動。
④礦車箱體有裂紋、破損或變形超限。
⑤連接器磨損超限或斷裂,防脫裝置損壞。
⑥連接螺栓、銷軸等零部件損壞或缺少。
(3)地麵修理礦車,應在專用場地或車間內進行,井下應在專用巷道或峒室內進行。
(4)凡必須在運輸線上修理礦車時,應按礦批準的安全措施進行施工。
(5)凡中修、大修礦車時,應首先檢查礦車狀況,確定檢修部位、內容及檢修方法和程序。
(6)礦車輪對軸承應注入適量的潤滑油脂,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每半年內至少注油一次,每年內必須清洗檢查一次,凡損壞的軸承、彈性擋圈等零件必須及時更換。
(7)礦車整形前,應對礦車進行檢查,確認箱體內無雜物後,方可進行整形,人工整形時,手錘前方禁止站人,嚴防飛錘傷人。
(8)在拆、裝礦車碰頭時,要使用專用工具,碰頭正麵禁止站人,以防止彈簧傷人。
(9)裝卸車輪時要注意保護零部件不受損壞或丟失,在裝卡工件時要放穩、擺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脫傷人。
(10)人工拆卸、裝配軸承時,要選用銅棒、鋁棒等軟金屬平穩擊軸承,使其慢慢卸下或裝配好,防止損壞軸承及軸頭。
15.收尾工作:
(1)應將每次檢查、檢修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詳細記錄在檢查、檢修簿上。
(2)工作結束後應清理工作場地,打掃環境衛生,將工具、材料、零件、備品配件分類存放整齊,切斷電源並閉鎖。
(3)凡修理後的礦車必須按完好標準驗收,大修後的礦車按檢修質量標準組織驗收。
(4)必須按礦車編號將驗收日期、驗收結果、驗收人員記錄在礦車台帳上。
(5)修理後的礦車必須經驗收合格後方準投入使用。
一百四十八 橫行絞車操作規程
1.由固定的專人操作,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交班後,要對設備進行詳細的檢查(阻車器、電磁閘、鋼絲繩等)加油,進行試運轉。
3.操作時要先巡視線路上的人員、車輛、情況,加強聯係,打好招呼,防止擠傷人和車輛脫軌。
4.按下啟動按紐後,雖能自動停車,但操作人員仍應停在按紐外,監視運行情況,發現意外,即刻停車。
5.非發生事故,中途不得停車,以免損壞鋼絲繩或造成翻車事故。
6.橫行車上有人通過或有人工作時,禁止開動。
一百四十九 上方推車機操作規程
1.設專人操作,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交班後,對設備進行詳細的檢查,按規定加油。
3.開車前,檢查罐籠是否穩,內、外軌是否對齊,以及阻車器是否打開、道內是否有人等情況。
4.按下啟動按紐後、進行推車,雖能自動停車返回、仍應留在原地監視、以備緊急停車。
5.嚴禁誤開另一軌道上的推車機,以防礦車被推入井。
6.罐籠不在本水平合適位置,不準開動推車機。
7.罐簾末升起,棚欄門末打開(指井口)緊急開動推車機,以防撞壞罐簾和棚欄門。
一百五十 付井搖台操作規程
1.接班時,信號工應操作搖台升、降,觀看是否靈活,到位是否準確,檢查小車滑行有無障礙物。
2.罐籠不在本水平時,搖台必須升起,罐籠到位,打停點後,搖台落下,才能上、下物料、人員,嚴禁人為踩壓搖台。
3.物料、人員上、下完畢,升起搖台,方可打點動罐,禁止搖台落下時,打點動罐。
4.操作按紐為點動式,按下升、降按紐,搖台升、降到位後,方可鬆開按紐,操作人員必須注意搖台升起高度應滿足罐籠運行要求。
5.搖台運行使用中出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和區值班,禁止搖台帶病運轉。
一百五十一 翻煤機操作規程
1.設專人操作,司機須持證上崗。
2.開車前應檢查托閘、阻車器是否完好,轉動部分是否靈活。
3.開車前應清除軸承周圍的積煤、加油、空車試運轉。
4.開車前要先亮紅燈,並注意觀察翻煤機前後有無行人,並用信號與主井信號工聯係或用電話聯係。
5.在進、出車方向靠牆一側的警戒區內,翻車時禁止行人跨越礦車,並有明顯的警示牌。
6.啟動電機時,托閘應在鬆開位置。托閘閘把往回搬到位時,固定銷應嵌入槽內。
7.翻煤機停穩,裏外軌基本對齊時,才能推進礦車。對於車箱嚴重變形的礦車、不得進入翻車機。
8.司機應隨時注意觀察內、外兩輛礦車的掛鏈情況,若鏈子絞在一起,應停車,用鐵鉤子處理。
9.非處理事故,翻煤機不得打反轉。
10.含水量大的礦車,應等煤倉提空後,采用翻一車提一箕鬥的方法處理,並提前通知地麵調度室。
11.當礦車撞過阻車器時,應立即停車,通知維修工將阻車器拉杆銷子取掉,打開阻車器,將推車爪墊平,用信號指揮電車司機向後拉過阻車器停住,然後將推車器和阻車爪複位。
12.密切注意進、出車方向的情況,電車頂車時要加強與跟車工、電車司機的聯係,車速不得超過1米/秒。
13.礦車在翻煤機處掉道,不能用電車硬頂、拉,應先通知隊長當場,根據情況采取妥善辦法處理。
14.進入翻煤機內檢查或檢修托閘、小滾輪、大圈時,必須先將電源切斷,並設專人監護,大圈用木楔楔緊,不得轉動翻煤機,中間空檔用木板篷住。
15.發現異常情況,要停車檢查,並通知維修工。
16.嚴禁在大圈與礦車之間摘掛鉤,處理絞鏈子除外,還須有安全的措施。
17.翻煤機周圍每班清掃、灑水降塵。
18.翻煤機司機兼繩式推車機司機。
一百五十二 繩式推車機操作規程
1.接班時,必須對設備進行詳細的檢查,小車、鋼絲繩、滑道有無障礙物,空載試驗自動係統是否完好,並按規定加油。
2.和翻煤機配合使用,翻煤機未停穩,位置不合適,不準停車
3.每次推車,不準超過一列車(16輛),以免過載打滑。
4.礦車在翻煤機內掉道、卡住時,禁止硬推硬頂。
5.推車機經啟動,到前方時能自動停止和返回(兩輛車),中間可適時停車,讓礦車滑行。
6.運行中發生故障,進行檢修處理時,要切斷電源,試運轉時,操作人員不應離開按紐處,並要加強相互聯係。
一百五十三 排矸工操作規程
1.接班後應對設備進行認真的檢查、清除贓物、加油,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
2.禁止在倉口、山頂無人或人末到位的情況下進行排矸,在排矸過程中,任何人不得穿越鋼絲繩、鐵道、出入暗道。
3.信號工應設專人,排矸時,不準離開崗位,要監護箕鬥和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停車。
4.中間信號工必須根據倉口、山頂信號工的要求或征得對方的要求同意,才能向絞車房發送信號,班初檢查鋼絲繩需要動車時發,應確知倉口、暗道無人後,才可發點停車。
5.中間信號工需去開水泵時,必須暫停排矸,箕鬥裝載後,應停倉口前方平道上。矸石山頂信號工隻準發送“停止”和“下放”信號,倉口信號工崐隻準發送“停止”和“提升”號。
6.信號規定:停止一, 提升二, 下放三。慢速相應加長點,倉口信號工在箕鬥運行時,必須在信號房中觀察箕鬥碰倉情況正確無誤發送信號,不得在倉底走動或清矸,需要清矸時,必須將箕鬥停在前方平道上,並打長點通知中間信號工,獲準後方可清矸。
7.水泵操作規程:
(1)必須設專人管理水泵(信號工可兼),負責開停泵以及管路泵體、水池的防凍工作,司機不在可由組長兼任,但都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方可擔任。
(2)水泵啟動(排水閥在關閉位置):
向泵內灌水--用手盤水泵對輪--啟動電機--緩慢打開排水閥。
(3)水泵的停止:
關閉排水閥--停止電動機運轉--冬天要放水。
8.山頂扒矸人員,必須全部上崗,要防止滑倒和墜落,要注意觀察天倫、箕鬥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掉落在道上影響箕鬥安全運行的大塊矸石,必須及時清除,防止掉道。
10.處理卡倉,箕鬥掉道等事故時,組長必須在場,采取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並彙報區值班人員或隊長。
一百五十四 矸石山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1.本規定適用於排矸絞車司機運行操作。
2.矸石山絞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動作原理,掌握《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的規定及車房各項規章製度,並經考試取得合格證後,持證上崗。
3.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4.上班前不準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不得幹與本崗位無關的工作。著裝符合工作要求,不允許連班頂崗。
5.開車前準備工作:
(1)檢查各聯接部螺絲、銷子、鍵是否牢固,防護罩應可靠。
(2)檢查各操作手把是否在啟動位置。
(3)檢查和試驗製動係統是否靈敏可靠。檢查鋼絲繩的使用及排列情況,襯板,繩槽的磨損情況。
(4)檢查軸承減速器油位,油質是否符合要求,有無漏油現象。
(5)檢查平輪有無異狀,並加注適量的油。
(6)檢查電氣絕緣是否可靠,控製的接點是否良好,電流表、電壓表指示是否正常。
(7)檢查中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符合要求後方可正常開車。
6.操作:
(1)合上總閘,根據信號要求操作控製手把。
(2)啟動時隻許逐漸加速,不得起動過猛,要做到起動穩,停車準。
(3)左操作把手為製動把手,右操作把手為主令控製器把手。製動把手向前推為打開製動、向回拉為製動。主令控製把手至中間位置向回拉為主箕鬥提升,副箕鬥下放;向前推為副箕鬥提升主箕鬥下放。
(4)提升(或下放)啟動時速度一定要慢,最高速度允許加速到三段。箕鬥(無論主副)在距卸載位置25米時開始減速。箕鬥必須緩慢地上卸載架,卸載時施閘停在(此時下部箕鬥處於裝車位置)。
(5)司機不得擅自開車,要聽信號指令開車。
(6)隨時觀察各儀表變化,深度指示器位置。
(7)做到八不開:
①信號不清不開;
②刹車不靈不開;
③超負荷不開;
④油量不足和油令不轉不開;
⑤檢查機器不開;
⑥電壓超過額定值達±5%不開;
⑦鋼絲繩猛烈跳動不開;
⑧電機軸承溫度超過60℃不開。
(8)開車時“五不準”,“一必須”。
①不準手離開操作把;
②不準和他人交談;
③不準學員單獨操作;
④不準看書報;
⑤不準喝酒操作。
一必須:必須精力集中。
7.停車注意事項
(1)必須將常用閘和緊急閘刹牢固。
(2)切斷總電源。
(3)對機械和電氣設備進行詳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和處理。
8.按規定認真填寫各種記錄。
9.工具備用品等擺放整齊,搞好設備及機房內外環境衛生。
一百五十五 架線工操作規程
1. 作業前由施工負責人招集全體施工人員聽取技術負責人講解安全技術措施。
2 .架線工在作業前應認真檢查工具、材料和所需用設備是否良好,作業環境是否安全。
3 .檢修、更換、延長牽引網絡都必須征得運輸調度的同意。
4 .在牽引網絡上施工,必須停電作業,停送電步驟如下:
(1) 停電
(2) 驗電
(3) 接地
接地線必須打在電源側施工地點前10米處。施工地點兩側設專人嘹望(帶信號)。施工完畢,待施工負責人檢查線路,確認無問題,清理現場,拆除接地線後,方可送電。
5 .短路接地線應用8#鐵絲雙股,一端緊固在接觸線上,另一端緊固在鋼軌上。
6 .地線接法: 先接地,後接接觸線;拆除時,先摘接觸線,後摘地線。
7 .空中作業上下傳遞工具、材料等,應適宜繩索傳遞,禁止拋扔。
8 .本操作規程有關部分按<<窄軌架線電機車牽引網絡維護及運行規程>>(以下簡稱<<規程>>)執行。
9 .新線架設之前,必須檢查巷道所給出的懸掛點間距、懸掛高度、橫拉線兩端的線鉤固定情況和吊線鉤材質情況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10 .必須目測接觸線與軌道的中心型。
11 .橫拉線可在施工之前按<<規程>>的要求作好。
12 .施工順序:設橫拉線,放線,掛吊線鉤(吊線鉤可用8#鐵絲做 ),掛接觸線入吊線鉤內,作好首端終端頭,( 首終端製作:將接觸線折回頭,穿上絕緣子,用兩股繩卡緊固好,中間段在打一道絕緣子,一端用接觸線絕緣子相連接,另一端為固定端 ),最後按順序分段緊線,全線路緊線完畢,在未拆除最後一道緊線器之前必須打好尾端終端頭(偽終端)[尾終端製作法同首終端,所不同處在固定端前家一組垃緊螺栓(花蘭螺栓)]。緊固牢尾終端後方可拆除最後一道緊線器。
13 .新架設的接觸線(包括延長線段)中,如有直線段和曲線段,崐應從直線段一端緊線和固定線。
14 .必須分段垃緊曲線段內的接觸線,吊線鉤必須掛在吊線器的外側.固定吊線器時,施工人員必須站在接觸線的外側進行工作,以防接觸線傷人。
15 .整盤運送接觸線,應采用平車。平車上麵應放置轉盤,將整盤接觸線用鏈式起重機垃起,對準平車上的轉盤放好。轉盤中心要穿一根鐵管,最後將線盤用10#以上鐵絲緊固在平車上,確認緊固合格後,方可運行。
16 .放線時,必須從一端向另一端緩慢釋放;線盤處至少有兩人以上監護;應用人工拉線;統一指揮。
17 .緊線作業中,應使用滑車和緊線器,當線垃緊後,必須將緊線器手柄摘下來,以防跑滑手柄傷人。
18 .新架設的接觸線必須完全符合<<規程>>的規定。
19 .安裝饋電線之前,應用儀表測量接觸線對地電阻。饋電線安裝完畢試送電之前應再用儀表測量一次,符合<<規程>>中的要求後方可試送電。
20 .在通車運行之前,應協助軌道工檢查各接縫處的回流線和應設的絕緣點,是否完全符合要求。
21 .更換部分接觸線時,應用緊線器將新接觸線兩端垃緊,再將舊線拆除。
22 .拆除接觸線,必須是先拆除兩端終端,後拆除接觸線(拆除曲線段接觸線時,必須兩人進行)。
23 .更換部分橫拉線之前,應確定好具體位置,計算好新線的尺寸,並做好一切準備再行施工。
24 .處理接觸線故障,清掃絕緣子,更換部分吊線器時,不能全線路停電,必須執行分區段停電,並與運輸調度聯係好之後再施工。
25 .禁止站在電機車上檢查、檢修牽引網絡。
一百五十六 整流所設備操作規程
1.非專職或值班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2.操作高壓開關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或穿電工絕緣靴
3.高壓設備操作:
(1)合閘; 先合上隔離開關,使主回路帶電,然後順時針轉動合閘手柄,其總轉角不大於200度時斷路器就能合閘(合閘指示在"合"位置),在操作負荷側電氣。
(2)分閘; 先斷開負荷側開關,在按下手動分閘按紐,斷路器就分閘切斷負荷,緊急情況下可直接按下分閘按紐。
(3 )當斷路器是在負荷側出現過電流、短路、接地、絕緣監視故障時跳閘,應清查故障原因,妥善處理,然後按下複位按紐,故障指示燈熄滅,才能再次進行合閘操作。
(4) 檢修變壓器或總饋開關時,必須分斷高壓斷路器,並斷開隔離開關,且執行驗電、放電等規定。
4.整流櫃操作:
(1 ) 送電; 高壓開關合閘後,操作總饋電開關操作手柄合閘,整流櫃停機指示燈(綠)亮,負荷分斷燈(綠)亮。按下啟動按紐,停機指示燈(綠)滅,運行指示燈(紅)亮,操作整流櫃操作手柄由下向上緩慢送上,負荷分斷燈(綠)滅,負荷接通指示燈(紅)亮。整流櫃合閘完畢。合上負荷饋電開關操作手柄,對應區域架線帶電。
(2) 停電;拉下負荷饋電開關手柄,按下整流櫃負荷分斷按紐,負荷分斷指示燈(綠)亮,負荷接通指示燈(紅)滅,拉下操作手柄按下停機按紐,停機指示燈(綠)亮,運行指示燈(紅)滅。整流櫃操作完畢。
(3) 負荷故障時,整流櫃會自動跳閘並報警,按下信號解除按紐解除信號,查明原因,妥善處理。斷開負荷開關,對整流櫃送電無誤後,再試送負荷。
(4) 檢修整流櫃及負荷開關,必須拉下總饋電開關的操作手柄並閉鎖。懸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牌。
一百五十七 落煤清理工操作規程
1.絞車操作必須設專人,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運行前,必須絞車、製動閘、鋼絲繩、箕鬥進行詳細的檢查
3.運行時裝煤處必須有信號工,注意箕鬥和閘門的情況。禁止無信號工操作絞車。
4.箕鬥運行中,嚴格禁止人員上、下斜巷。
5.處理箕鬥掉道時,要特別注意人身安全,人員盡量避免站在箕鬥下方。
6.推煤車進出運輸大巷時,要了解線路上的情況,注意聲光信號,嚴禁與機車搶道。道岔使用後應恢複原位。
7.向裏或向外推煤車、空礦車時,必須由人一輛一輛的推。禁止人員在車的前方用繩或其它東西拉車。
8.巷道推出的煤車,必須推過渡線道岔,調到翻煤機的重車道上。
一百五十八 清車機司機操作規程
1.司機需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在操作過程中清車機正下方及周圍2m之內不允許人員靠近,如有人在此範圍內作業或檢修,清車機應停止作業。
3.在啟動電機運轉後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在8--12MPa範圍內電機油泵聲音有無異常,各油壓管、油泵有無泄漏現象,待確定正常後再繼續操作。
4.扳動多路換向閥手柄注意觀察油缸控製挖鬥的動作靈活情況主要部件有否螺栓鬆動磨損,禁止設備有故障時帶病運行。
5.在檢修設備或需要人員進入礦車內時,必須把挖鬥及滑道墊牢,固定好。防止部件脫落傷人。
6.一個工作循環的操作過程是:
(1)操縱升降油缸換向手柄,使中滑道下移(此時挖鬥正處在微收狀態),挖鬥躲開礦車幫角進入礦車,操縱張合油缸換向手柄,使挖鬥全張開;
(2) 操縱上述兩手柄使挖鬥下移並攏完成清車動作;
(3)操縱升降油缸換向手柄將挖鬥提起(提出礦車的最上極限位置 );
(4) 操縱平移油缸換向手柄,使挖鬥橫向移到卸載溜鬥或空車上方,操縱張合油缸換向手柄使挖鬥張開卸載;
(5)操縱平移油缸換向手柄,使挖鬥平移到待清礦車的正上方,同時使張開的挖鬥稍合;
(6)重複〈1--5〉的操作。
7.在使用中根據粘結物的軟硬、虛實程度,挖鬥升降速度及水平推移速度的快慢應按實際情況進行調節。
8.工作完畢,使油缸恢複原狀,切斷電源。
一百五十九 爆炸材料管理工作業操作規程
1.爆炸材料管理必須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1)執行《安全生產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及行業的有關規定。
(2)必須遵守安全崗位責任製度。
(3)爆炸材料庫必須具有當地公安機關核發的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且儲存量不得超過核定的庫存量。
(4)內、外部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限量儲存措施。
(5)嚴格執行人員,爆炸材料出、入庫檢查、登記製度,收存和發放安全管理製度,嚴防爆炸材料在儲存過程中丟失和被盜。
2.井上、下接觸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穿著棉布或抗靜電工作服。
3.庫房要保持電話暢通,照明齊全,有足夠數量、完好的消防器材。消防用水池的水量必須充足,要有防凍結措施。
4.爆炸物品的管理
(1)地麵爆炸材料庫房管理
①庫房周圍40 米內和防爆土堤內無雜草。避雷設施完好。庫房周圍排水溝暢通。非庫房內工作人員進入庫房,必須持有效證件,並按規定進行登記。所有進入庫區的人員嚴禁攜帶煙火、手機、傳呼機等違禁物品。
②庫房必須有避雷電設施、消防蓄水池、消防泵、水槍、滅火器等防火設
③不同性質的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種都應專庫貯存;同類炸藥出廠日期不同,也不準混放;但當條件限製時,可按國家的有關同庫貯存的規定貯存。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隻準放1 層爆炸材料箱。
④庫內照明,光源最好采用外照式;如用室內照明,必須用防爆設備。
⑤地麵爆炸材料庫必須有發放爆炸材料的專用套間或單獨房間。分庫的炸藥發放套間內,可臨時保存爆破工的空爆炸材料箱與發爆器。在分庫的雷管發放套間內發放雷管時,必須在鋪有導電的軟質墊層並有邊緣突起的桌子上進行。
⑥庫房內應有通風、防潮、降溫的設施和措施。
⑦對使用年限在2 年以下的地麵臨時性爆炸材料庫的最大容量要求:
a.炸藥不得超過3 噸,雷管不得超過1 萬發,並不得超過該庫所供應單位10 天的需要量。
b.庫房裏的空氣應保持幹燥,溫度一般不準超過30 ℃,並應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潮措施。
c.地麵臨時性爆炸材料庫周圍,必須設圍牆或鐵刺網,其高度不得低於2 米,圍牆或鐵刺網距庫房的距離不應小於5 米。
d.地麵臨時性爆炸材料庫的內外部安全距離、照明、防火和避雷電措施、管理製度與永久性地麵爆炸材料庫相同。
⑧在地麵臨時保管當天使用的爆炸材料時,可存放在棚子、帳篷、平硐內或其他地點,但應遵守下列規定:
a.爆炸材料箱上必須覆蓋帆布,防止雨淋日曬,箱下必須墊有厚度200厘米以上的墊木。
b.炸藥不得超過3 噸,雷管不得超過1 萬發,不成箱的雷管必須放置在加鎖的專用箱子內。雷管必須放在距炸藥25 米以外的地點。
c.保管爆炸材料的地點距有人的建築物、公路、鐵路等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d.保管爆炸材料的地點必須圍有柵欄或鐵刺網,並有警衛晝夜看守。
⑨開鑿井筒或平硐時,可在距井筒或平硐口以及周圍主要建築物50 米以外加設橫堤,或250 米以外不加橫堤的專用房屋或硐室內貯存1 天使用的爆炸材料,但最大炸藥貯存量不得超過500 千克。
(2)井下爆炸材料庫管理
①井下爆炸材料庫不得滲漏水,並應采取防潮措施。庫房必須備有足夠數量的合格消防器材。
②井下爆炸材料庫隻準采用硐室式或壁槽式貯存方式。
③井下爆炸材料庫的最大貯存量:
a.不得超過該礦井3 天的炸藥需要量和10 晝夜的電雷管需要量。
b.井下爆炸材料庫的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貯存。
c.每個硐室貯存的炸藥量不得超過2 噸,電雷管不得超過10 天的需要量;每個壁槽貯存的炸藥量不得超過400 千克,電雷管不得超過2 天的需要量。
④在多水平生產的礦井內、井下爆炸材料庫距爆破工作地點超過2.5 千米的礦井內、井下無爆炸材料庫的礦井內可設立爆炸材料發放硐室,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發放硐室必須設在有獨立風流的專用巷道內,距使用的巷道法線距離不得小於25 米。
b.發放硐室爆炸材料的貯存量不得超過1 天的供應量,其中炸藥量不得超過400 千克。
c.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貯存,並用不小於240 厘米厚的磚牆或混凝土牆隔開。
d.發放硐室應有單獨的發放間,發放硐室出口處必須設有1 道能自動關閉的抗衝擊波活門。
e.建井期間的臨時爆炸材料發放硐室必須具有獨立風流。必須製定預防爆炸材料爆炸的安全措施。
f.管理製度必須與井下爆炸材料庫的相同。
⑤井下炸藥庫發放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a.庫房的發放爆炸材料硐室允許存放當班待發的炸藥,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超過3 箱。
b.炸藥和雷管必需有保持幹燥的措施,防止受潮變質。
c.收發炸藥和雷管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亂扔和撞擊,炸藥要擺放整齊,碼放高度不得超過5 箱。
d.任何人員不得攜帶礦燈進入井下爆炸材料庫。不設固定照明設備的爆炸材料庫,進入庫房人員必須使用帶絕緣套的礦燈。
e.發放台上必須鋪有能導電的半導體橡膠板;該橡膠板下麵還必須鋪設金屬網,並用導線將其接地。
⑥爆炸材料庫和發放硐室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須24 小時值班,現場交接班必須清點庫存,並填寫爆炸材料交接班記錄。
⑦其他人員不得擅自進入爆炸材料庫。檢查人員必須持有入庫許可證件並進行登記,在爆炸材料管理人員的陪同下方準進入庫房。
⑧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須遵守各項管理製度。建立火藥發放台賬和庫存台賬;做到日清點、旬盤結,賬、物相符,按時報主管部門。
⑨過期、失效、報廢炸藥應存放在專用硐室內。報廢雷管不得多於500發、失效炸藥不得多於100 千克,並應報主管部門申請銷毀。
⑩火藥發放必須按照入庫順序發放,做到先入庫先發放,防止積壓。
5.爆炸材料管理工要經常檢查以下內容:
(1)庫房內的溫度、濕度是否符合規定。
(2)爆炸材料是否受潮、滲油、受熱或分解變質。
(3)電路、照明、防火是否符合規定。
6.炸藥檢查和電雷管全電阻檢查
(1)炸藥檢查:檢查藥卷外觀是否完整,防潮劑是否剝落,封口是否嚴密等,否者不得發放。
(2)雷管檢查:金屬殼是否有裂縫、砂眼和鏽蝕。對紙殼雷管,應查看紙殼是否鬆裂,管底起爆藥是否碎裂,腳線是否良好,有無生鏽。
(3)電雷管發放前必須逐個做全電阻檢查並進行編號;電雷管箱必須在存放硐室外開啟,一次開啟一箱。並清點數量,每次最多取100 發進入硐室做電雷管全電阻檢查、編號。未做全電阻檢查、編號的,不得發放。
(4)雷管的編號要嚴格按照搓碼機(打號機)說明書規定操作。不準用硬物在雷管上刻編號。
(5)電雷管全電阻檢查必須在專用的硐室內進行,嚴格按規定操作,並定期檢驗和校正全電阻檢查儀。檢查不合格及交回的廢雷管要單獨存放在庫內,並建立台賬。更換電雷管全電阻檢查儀電池時,應在井上或井下安全地點進行。
(6)檢驗電雷管用的電流不得超過50 毫安(0.05 安)。
(7)電雷管全電阻檢查合格後,要將電雷管腳線理順成束。理順成束時不準手拉腳線硬拽管體,更不準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輕輕理順、伸展整齊,每10 發為一組卷繞腳線,將其腳線扭結成短路,編號待發。
7.炸藥、電雷管的發放
(1)爆炸材料管理工發放爆炸材料,必須先檢查爆破工的證件及標準藥箱、雷管盒是否合格齊全,再根據領料單如數發放,並登記入賬。
(2)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發放爆炸材料。
①未持有合格證件的爆破工。
②凡未經領導簽發、印章不齊全或塗改的領料單。
③藥箱、雷管盒不合格(如破爛、無蓋板),或有箱無鎖。
(3)硬化、水分超過0.5 %的硝銨炸藥不許發放;其檢查方法是從外觀看藥卷是否受潮、滲水,或出現漿狀物,用手輕輕揉搓有無硬塊。
(4)爆破工將當班剩餘的炸藥、電雷管退庫時,應持有當班班組長的簽字,爆炸材料管理工要認真查對、驗收,確認領退數量相符,方可辦理退庫手續。退庫的炸藥、電雷管發放前必須重新檢查,合格後方準發放。
(5)對在領退手續上作弊、有意損壞、偷盜、私藏、炸藥、雷管人員,爆炸材料管理工發現後要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6)必須有專用硐室並上架存放放炮員的藥箱、雷管盒,存放的藥箱、雷管盒內不準有剩餘火藥、雷管。
8.爆炸材料管理和發放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並記錄在值班簿中。
一百六十 給煤機操作規程
1.工作前應詳細檢查設備各部件是否符合要求, 各部螺絲查否緊固,減速機潤滑油是否適量。
2.應熟悉本廠集中控製的機械啟動,停止先後順序。
3.拉水煤時,一定要將機前蓋板關閉,鎖緊,工作人員應站在側麵進行工作。
4.溜槽口堵塞時,要使用專用工具捅煤,捅煤時不準用身體頂著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推著工具,以防打傷,工具用完後,應立即取出,捅煤時應站在適當的平台上進行,嚴禁站在欄杆或設備上操作。
5.給煤機在運行中被物料卡住,堵塞時禁止用手直接清除,如必須用手清除時,應停機進行。
6.負責完成給煤任務,並根據煤質情況,分級篩篩分情況,及時調整給煤量,提高分級效率。
7.隨時檢查和維護給煤機及符屬設備.例如托輪、拉杆、各部螺絲、側幫、底板、閘門以及減速機、電機的使用情況。
8.與分級篩司機,大塊手選工密切配合,保證生產正常進行。
9.負責給煤機各油杯及減速機的加油工作,如遇到給煤機檢修,當班司機應積極參加。
10.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並負責所在區域的衛生工作。
11.按檢查要求檢查設備,作好記錄,有問題及時報告值班長。
12.交接班製度必須在本崗位進行,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詳細介紹設備狀態和生產情況,交清所用工具。
13.共同檢查給煤機各部,信號,照明是否齊全,工作區域是否整潔,如有問題一般應由交班司機處理。
14.雙方均認為無異常現象,共同在交班日誌上簽字後交班人員才能離開工作崗位。
15.在工作中必須穿工作服,女同誌要戴工作帽,不許穿高跟鞋。
16.工作人員應按崗位操作規程作業和維護設備,在工作中不得打鬧和頑耍,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7.發生人事及機械事故,應急速停車處理並要及時報告控製室。
18.禁止跨越和觸摸設備運轉部分,不得在皮帶下鑽過和皮帶上跨越。
19.在有煤塵飛揚和貯存油脂,易燃物品的場所及開車時,打掃衛生時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20.嚴禁喝酒上班。
一百六十一 分級篩操作規程
1.工作前應詳細檢查各部件是否齊全,篩板、楔子是否缺少或鬆動,激振器油量是否適當。熟悉本廠集中控製係統機械起動,停止先後順序。
2.按原煤粒度、水份和矸石含量及時調整處理量。在水份高、原煤粒度大和矸石多時,通知給煤機適當減少給煤量。
3.經常檢查篩分產品的粒度組成情況,發現篩上塊煤中粉煤含量增多時,應檢查篩板是否堵塞,若發現篩板堵塞,應將堵塞部分加以清除,當發現篩下粉煤中塊煤含量增多時,應檢查篩板是否破損,並及時報告維修工維修。
4.篩子在運轉中嚴禁進入篩箱索取卡在篩板上的煤塊石塊。
5.禁止在篩麵上用大錘或其他工具打碎大塊煤及大塊矸石。
6.不得在開車時上篩麵清理篩孔及處理有關事故。萬向節損壞,篩板鬆動和吊鉤、鋼絲繩斷裂等,必須停車處理。
7.負責原煤分級任務,及時和給煤司機聯係,調整給煤量,提高分級效率。
8.隨時檢查和維護篩子各部件及附屬設備。如遇篩板鬆動時,應及時打緊。
9.和上倉機尾司機共同負責疏通7.7米標高至8.9米標高間的溜槽。保證其暢通無阻。
10.負責分級篩進出物料的灑水工作。
11.堅守工作崗位,切實執行保安規程及操作規程,並負責所在區域的衛生清潔工作。
12.每班司機必須檢查設備,做好記錄,有問題及時報告車間主任和控製室。
13.交接班必須在本崗位進行。
14.交接班司機應共同檢查如下部件:
(1)篩板是否破損和鬆動。
(2)篩子吊掛、傳動裝置(電動機、萬向節等)是否有螺絲損壞,特別是吊掛裝置上的M30U型螺栓要仔細檢查,如有損傷要及時更換。
15.篩子前後溜槽有無漏煤,溜槽是否堵塞,篩板是否整潔幹淨。
16.電器設備、信號照明是否完善,工作用具是否齊全,工作區域是否衛生。
17.如發現問題,一般應由交班司機進行處理,如有困難,可及時報告車間主任和接班人員協商解決。
18.雙方共同檢查完畢後,確認無異常現象時,共同在交接班日誌上簽字後,交班人員才能離開工作崗位。
19.在工作中必須穿工作服中,女同誌要戴工作帽,不許穿高跟鞋。
20.工作人員應按崗位操作規程作業和維護設備,在工作中不得打鬧中、玩耍,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21.發生人身及機械事故時,應急速停車,並報告控製室。
22.禁止觸摸設備運轉部份。
23.在有煤塵飛揚和貯存油脂、易燃物品的場所,以及運輸工作中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24.禁止在開車時進入篩箱中清理篩板和索取卡在篩板上的煤塊、石頭、木柴等物。
25.嚴禁喝酒上班。
一百六十二 中塊轉運帶操作規程
1.操作人員應熟悉本廠集中控製係統及所屬皮帶機的性能和特征。
2.工作前應詳細檢查皮帶有無損傷,托輥是否齊全,靈活,減速機潤滑油是否適量.各附屬設備是否正常,電磁頭工作是否正常,皮帶接頭是否開裂或破損。
3.皮帶機無論是運轉或停止,都嚴禁在膠帶上站.行,坐,臥,嚴禁跨越皮帶機,嚴禁在皮帶上搬運工具,物,料等物件。
4.在皮帶運轉中嚴禁清理或更換托輥,機頭,機尾滾筒,不準站在機架上鏟煤,掃煤.嚴禁在運行中檢取電磁鐵上的鐵塊,鐵絲等.需清理時,必須停車進行。
5.皮帶機發生打滑,跑偏處理時,必須采取安全可靠的安全措施。
6.負責完成入洗煤塊的轉運工作,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7.入洗塊煤倉滿時,及時向控製室發出洗煤信號,洗煤過程中不能亂動信號。
8.負責中塊轉運帶及其所在區域的衛生工作,並積極參加該設備的檢修工作。
9.嚴格執行保安規程和操作規程。
10.負責該設備及其所在區域的衛生工作,並積極參加該設備的檢修工作。
11.及時撿出混入煤中的雷管,並要妥善保管,及時交給值班人員統一上交。
12.每班司機須按檢查圖檢查設備,並做好記錄。
13.交接班必須在本崗位進行。
14.共同檢查皮帶的裝置,機頭,機尾,皮帶接頭,各處螺絲,上下托輥,清掃器,導料槽等部件是否正常,安全裝置是否齊全,信號,照明是否齊全。
15.共同檢查皮帶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跑偏或過緊,過鬆現象,所用工具是否齊全。
16.發現問題時,一般應由交接班司機處理,如有困難應及時報告值班長協商解決。
17.以上檢查完畢後,開車三至五分鍾,雙方確認正常,在交接班日誌上簽字後,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18.在工作中必須穿工作服,女同誌要帶工作帽,不 許穿高跟鞋。
19.工作人員應按崗位操作規程作業各維護設備,在工作中不得技術谘詢玩耍,不得隨意離開崗位。
20.發生人身事故及機械事故,應急速停車處理,並及時報告控製室。
21.禁止在有煤塵和貯存油 脂,易燃品的場所,以及設備運行時在廠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22.冬季禁止攀登緩衝倉外樓梯。
23.嚴禁喝酒上班。
一百六十三 手選皮帶操作規程
1.工作人員應熟悉全廠生產係統,所屬皮帶機的性能特征,皮帶運輸機的維修與調整方法,電機的允許溫度。
2.熟悉皮帶機與破碎機的啟動,停止的先後次序。
3.熟悉齶破碎機的機械性能,入料的最大尺寸,發現煤或石塊過大時,應搬開砸碎再入機。
4.工作前應詳細檢查所屬各設備及其附機是否正常,各部潤滑係統是否正常,是否缺油,減速機油量是否適量。
5.破碎機被大石頭卡住時必須停機處理。
6.皮帶機無論運轉與否都禁止在膠帶上站,行,坐,臥,禁止用皮帶機搬運工齡及其它物件。
7.索取電磁鐵上的鐵器時,必須停車時進行。
8.處理皮帶機跑偏,打滑時,必須采取可靠措施。
9.發揮集體的力量,全組團結一致,從塊煤中揀出矸石,木頭和雜物保證塊煤的質量,並晝減少矸石中的塊煤損失。
10.要及時撿出混入煤中的雷管,並妥善保管交值班人員統一上交。
12.負責大塊手選帶,入破碎機皮帶,破碎機及其附件的維護,檢查及注油工作。
13.負責處理機尾螺旋溜槽和機頭溜槽,破碎機入料口堵塞。
14.負責手選帶,破碎機,入破碎機皮帶機尾及所在區域的衛生工作。
15.嚴格執行保安規程及操作規程。
16.每班必須按檢查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值班長。
17.交接班必須在本崗位進行。
18.共同檢查皮帶機及其附件是否完好,溜槽有無堵塞,破碎機機件是否損壞.所管轄衛生區域是否清掃。
19.發現問題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有困難,應報告值班人員協商解決。
20.開車三至五分鍾,確認無問題,雙方在交班日誌上簽字後,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21.在工作中必須穿工作服,女同誌要戴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
22.工作人員應按本崗位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作業,在工作中不得打鬧,玩耍,不得隨便離崗位 。
23.工作人員不準坐在皮帶機兩幫的台木上,以免發生人身事故。
24.撿出有長釘的木材,要隨時送到廠外木材堆上,以免釘子紮傷人。
25.破碎機內不準許 入鐵器木材,給料要均勻,防止過載。
26.皮帶機無論轉與否,嚴禁在皮帶上坐,立,臥,跨越。
27.在開車時和煤塵飛揚的區域及存放油脂,易燃物品的場所,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28.往樓下扔雜物時,要先望,大喊三聲,確定無人時再扔。
29.嚴禁喝酒上班。
一百六十四 6050轉載膠帶運輸機操作規程
1.負責完成塊煤破碎後的運轉工作,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2.負責完成轉載帶各部及其附件的維護和加油工作。
3.負責完成轉載帶及所在區域的衛生工作。
4.嚴格執行安全規程,每班要作好記錄,並做檢查工作。
5.交接班必須在本崗位進行。
6.交接班人員必須共同檢查皮帶機各部件傳動裝置,機頭溜槽,清掃器等是否正常,皮帶是否跑仿,安全裝置,信號,照明等是否齊全。
7.發現問題應由交接班人員處理,如有困難應及時報告值班長以求解決。
8.檢查完畢後,開車三至五分鍾,雙方確認正常時,交接班人員共同在記錄本上簽字後,交班者方可離開本崗位。
9.皮帶運輸機無論運轉與否,都禁止在膠帶上站,行,坐,臥,並嚴禁用皮帶運送搬運工具及其他物件。
10.皮帶運輸機出現打滑,跑偏時,處理時必須停車進行並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11.禁止在運轉時在廠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喝酒上班。
12.工作人員必須穿工作服,女同誌要戴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
13.工作應詳細檢查皮帶機所屬部件工作是否正常潤滑係統加油是否適量。
14.熟悉全廠生產係統集中控製時啟動,停止的先後順序。
15.禁止在機械運轉時清掃托,機架,機頭及機尾流滾筒,若須清掃時,必須停車進行。
16.調整皮帶拉緊裝置時,要按工藝要求進行。
一百六十五 破碎機操作規程
1.操作人員必須了解破碎機的性能,熟悉操作規程和維護要求。
2.起動前先檢查各部件是否靈活可靠,潤滑係統加油是否適量。
3.每次開機必須空載起動,嚴禁帶物料起動。
4.入料要均勻,防止破碎機過載。
5.當難碎物料進入,引起過載保護裝置動作而停機時,應將難碎物清除出破碎機後,才可重新啟動機器工作。
6.負責完成塊煤破碎任務,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
7.負責完成破碎機及其附件的日常維護工作。
8.負責完成破碎機潤滑係統的加油工作。
9.負責完成本崗位所屬區域的衛生清潔工作。
10.做好當班的記錄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11.交接班時必須在本崗位進行,不允許離崗交接班。
12.交接班人員必須共同檢查破碎機,機頭溜槽及傳動裝置是否正常。
13.交接班人員必須共同檢查安全裝置,信號,照明是否齊全。
14.共同檢查崗位所管轄區域的衛生是否幹淨。
15.檢查完畢後,開車三至五分鍾,雙方確認正常時,交接班人員共同在記錄本上簽字後,交班者方可離開本崗位。
16.破碎機在運轉時,機上嚴禁站人,嚴禁進行修調工作。
17.破碎機運轉時,禁止操作者窺視進料口。
18.嚴防鐵器,木料和大塊石頭等不能破碎的物料進入破碎機。
19.破碎機運轉中,若物件卡於破碎機腔內,禁止用手動物件,處理時應停機用專用工具進行。
20.工作人員必須穿工作服,女同誌要戴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
21.嚴禁喝酒上班,禁止在工作現場玩耍打鬧。
22.禁止在崗位上吸煙和使明火。
一百六十六 8050膠帶運輸機操作規程
1.負責完成塊煤的運輸 及破碎任務,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2.集中精力及時揀出混入塊煤中的雷管,鐵塊,木材等雜物,雷管要妥善保管並上交有關人員,嚴禁鐵塊,雷管等雜物進入 破碎機。
3.如遇塊煤粒度大於破碎機入料口時,應及時打開手選帶上的卸煤犁 以防堵塞。
4.負責完成膠帶運輸機齶破碎機及其附件的維護,檢查及注油工作。
5.負責完成膠帶運輸機及所屬區域的衛生工作。
6.全廠生產係統及機器啟動,停止的先後順序。
7.膠帶運輸機及齶破碎機的性能。
8.齶破碎機最大入料尺寸。
9.膠帶運輸機及齶破碎機的日常維護及調整方法。
10.交接班人員必須共同檢查齶破碎機,機頭溜槽及皮帶傳動裝置,導料槽等是否正常,皮帶是否跑偏,安全裝置,信號,照明等是否齊全。
11.檢查完畢後,開車三至五分鍾,雙方認為一切正常時,交接班人員應共同在記錄本上簽字後,交班者方可離開崗位。
12.皮帶運輸機無論運轉與否,都禁止在膠帶上站、行、坐、臥、並嚴禁用皮帶運輸機搬運工具及其他物件。
13.皮帶運輸機出現打滑,跑偏時,處理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一百六十七 上倉皮帶運輸機操作規程
1.熟悉全廠生產係統和集中控製時啟動,停止的先後順序。
2.工作前應詳細檢查粉塊煤上倉帶的托輥,機頭,機尾滾等是短缺,和旋轉靈活,減速機及各油杯加油是否適量,皮帶有無損傷,皮帶接頭有無破損。
3.應熟悉所屬設備的機械性能,各承及電機的正常工作溫度。
4.嚴禁在運轉時清理托輥,機頭,機尾,機架,電子稱上的煤塵,不準站在機架上鏟煤,若須清理時必須停車進行,並在樓道上掛停車牌。
5.無論皮帶機運轉否,都不得跨越皮帶和在皮帶上坐,站,立,臥,不得用皮帶運送工具及其它物件。
6.處理皮帶打滑時,跑偏時,必須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7.嚴禁帶負啟動,若皮帶被壓時,必須將皮帶上的煤鏟淨再起動。
8.負責完成和超額完成各種產品的運輸任務。
9.負責上倉帶的安全運行及維護,檢查,加油工作。
10.負責處理機頭溜槽堵塞,並積極參加設備的檢修工作。
11.負責皮帶和灰塵的清掃工作。
12.負責所屬區域的衛生清潔工作。
13.嚴格執行保安規程及操作規程。
14.每班必須按檢查圖檢查設備,有問題及時報告值班長。
15.交接班必須在本崗位進行。
16.共同檢查上倉帶各部及附件是否正常,信號,照明,電話是否完善,工作區域是否衛生。
17.發現總是一般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有困難報告值班人員協助解決。
18.檢查完畢後,開車三至五分鍾,雙方確定無事時,雙方在交接班日誌上簽字,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崗位。
19.在工作中必須穿工作服,女同誌要戴上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
20.工作人員應按本崗位操作規程作業,在工作中不得打鬧,頑,不得隨便離開崗位。
21.工作人員不準在皮帶上坐,臥,站,無 論皮帶是否運轉,都不得跨越。
22.皮帶司機應熟悉整個機械緊急按鈕裝置,若發生人身事故及機械事故時,應緊急停車處理,並報告控製室。
23.處理溜槽堵塞時,應停車進行。
24.禁止在皮帶運轉時,在廠房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25.嚴禁上班喝酒。
一百六十八 上倉皮帶運輸機機尾操作規程
1.熟悉全廠生產係統和集中控製係統的啟動及停止的先後順序。
2.工作前應詳細檢查粉煤、塊煤上倉帶的托輥、機尾滾等是否短缺,旋轉是否靈活,皮帶有無損傷,皮帶接頭有無破損。
3.應熟悉所屬設備的機械性能。
4.嚴禁在運轉時清理托輥、機尾、機架上的煤塵,不準站在機架上鏟煤,若須清理時,必須停車進行。
5.無論皮帶機運轉與否,都不得跨越皮帶和在皮帶上坐、站、立、臥,不得用皮帶運送工具及其它物件。
6.處理皮帶打滑及跑偏時,必須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7.嚴禁帶負荷啟動,若皮帶被壓時,必須將皮帶上的煤鏟淨再啟動。
8.負責完成各種產品的運輸任務。
9.負責上倉帶機尾的安全運行及維護、檢查、加油工作。
10.負責處理機尾溜槽堵塞,並積極參加設備的檢修工作。
11.負責皮帶和所屬區域的衛生清潔工作。
12.嚴格執行保安規程及操作規程。
13.每班必須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車間主任和控製室。
14.交接班必須在本崗位進行。
15.共同檢查上倉帶機尾各部件是否正常,(包括滾筒、托輥、擋料板、及各溜槽等)。信號、照明、電話是否完好,工作區域衛生是否幹淨。
16.發現問題一般應由交班人處理,如有困難,報告車間主任協助解決。
17.檢查完畢後,開車3——5分鍾,雙方認為無事時,雙方在交接班日誌上簽字後,交班人方可離開崗位。
18.在工作中必須穿工作服,女同誌要戴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
19.工作人員應按本崗位操做規程作業,在工作中不得打鬧、玩耍,不得隨意離開崗位。
20.工作人員不準在皮帶上坐、臥、站,無論皮帶是否運轉,都不得跨越。
21.皮帶司機應熟悉整個機械緊急按鈕位置,若發生人身事故及機械事故,應緊急停車處理,並報告車間主任和控製室。
22.處理溜槽堵塞時,要停車進行。
23.禁止在皮帶運轉時,在廠房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24.嚴禁上班喝酒。
一百六十九 配倉帶操作規程
1.熟悉全廠生產係統和集中控製的啟動、停止的先後順序。
2.工作前應詳細檢查粉煤、塊煤配倉帶的部件是否齊全,破碎機旋轉是否靈活可靠,皮帶有無損傷,皮帶接頭有無破損,各油杯、減速機加油是否適量。
3.應熟悉所屬設備的機械性能,各軸承及電機的正常溫度。
4.嚴禁在運轉時清理托輥、機頭、機尾、機架上的煤塵,不準站在機架上鏟煤,若須清理時,必須停車進行。
5.無論皮帶機運轉與否,都不得跨越皮帶和在皮帶上坐、站、立、臥,不得用皮帶運送工具及其它物件。
6.處理皮帶打滑及跑偏時,必須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7.熟悉破碎機的啟動和停止程序。
8.破碎機入料要均勻,嚴禁帶料停車。
9.處理破碎機堵塞時,必須把操作按鈕打到關的位置。
10.負責完成各種產品的破碎及裝倉、儲煤任務,工作中要與控製室和上倉帶司機密切聯係,分清各溜槽閘門的位置,準確配倉和儲煤。
11.負責皮帶機、破碎機的維護、檢查和加油工作。
12.負責處理破碎機進出料溜槽及混煤溜槽的堵塞,並積極參加設備的檢修工作。
13.負責塊煤破碎的灑水降塵工作。
14.負責各產品倉位的監測和記錄工作
15.負責所屬區域的衛生清潔工作。
16.嚴格執行保安規程及操作規程。
17.每班必須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車間主任和控製室,並作好記錄。
18.交接班必須在本崗位進行。
19.共同檢查配倉帶及破碎機的各部件是否正常,(包括傳動裝置、托輥、皮帶、擋料板、及各溜槽等)。信號、照明、電話是否完好,工具是否齊全,工作區域是否幹淨。
20.發現問題一般應由交班人處理,如有困難,報告車間主任協助解決。
21.檢查完畢後,開車3——5分鍾,雙方確認無事後,在交接班日誌上簽字,交班人方可離開崗位。
22.必須穿工作服工作,女同誌要戴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
23.工作人員應按本崗位操做規程作業,在工作中不得打鬧、玩耍,不得隨意離開崗位。嚴禁坐在窗台上乘涼。
24.工作人員不準在皮帶上坐、臥、站,無論皮帶是否運轉,都不得跨越。
25.皮帶司機應熟悉整個機械緊急按鈕位置,若發生人身事故及機械事故,應緊急停車處理,並報告車間主任和控製室。
26.處理溜槽堵塞時,要停車進行。
27.破碎機在運轉時,禁止窺視進料口,嚴防金屬和木柴等不能破碎的物體落入機體內。
28.破碎機若被物體卡住,禁止用手動物體,處理時應停機,並用專用工具進行。
29.禁止在皮帶運轉時,在廠房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30.嚴禁喝酒上班
一百七十 入洗皮帶及給煤機操作規程
1.工作前應詳細檢查所屬皮帶、給煤機各部件是否符合要求,減速機及各加油點油量是否適量。
2.應熟悉本廠集中控製的啟動、停止的先後順序。
3.應熟悉全廠各工藝係統開車、停車的電鈴信號。
4.溜煤口堵塞時,應使用專用工具捅煤,不準用身體頂著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托著工具進行處理,以防傷人。捅煤時應站在適當的平台上進行。嚴禁站在欄杆和設備上操作。
5.給煤機在運轉過程中被物料卡住時,禁止用手直接清除。必要時應停車進行。
6.禁止在運行過程中清掃機頭、滾筒及長短托輥。
7.處理皮帶打滑及跑偏時,必須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8.負責完成入洗給煤任務,並根據煤質及洗煤情況及時調整給煤量,提高洗煤質量。
9.隨時檢查維護給煤機、皮帶機各部件及附件的使用情況。
10.負責給煤機、減數機及各油杯的加油工作,並積極參加給煤機、皮帶機的檢修工作。
11.負責揀出入洗煤中的雜物,以防卡破碎機。
12.負責完成本崗位所管轄區域的衛生清掃工作。
13.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並隨時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
14.交接班必須在本崗位進行。交班人應向接班人詳細介紹設備狀況,並交清工具。
15.共同檢查給煤機、皮帶機各部信號、照明是否齊全,工作區域是否整潔、衛生,如有問題一般應由交班司機處理。
16.雙方確認無異常現象時,共同在交班記錄本上簽字後,交班人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17.在工作中必須穿工作服,女同誌要戴工作帽,不許穿高跟鞋。
18.工作人員不得在崗位打鬧、玩耍,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19.如發生各種事故,應緊急停車處理,並報告控製室和車間主任。
20.禁止跨越和觸摸設備的運轉部分。無論皮帶運轉與否,都禁止在皮帶上坐、臥、立或跨越。
21.廠內設備在運轉過程中,禁止在廠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22.禁止喝酒上班。
一百七十一 跳汰機操作規程
1.充分發揮理論聯係實體的作風,在生產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改進操作,保證精煤質量,減少洗矸中精煤損失,出色地完成洗煤任務。
2.和控製室及洗煤機前各設備司機密切配合,保證生產正常進行。
3.負責洗煤機,圓筒給煤機,鬥子機及其附件的維護和檢查,注油工作。
4.認真完成所在區域的衛生工作,但必須注意,在清掃時不得用水去清洗設備上的灰塵。
5.嚴格按照保安規程和操作規程,認真做好設備的檢查工作,有問題應及時報告值班長。
6. 跳汰機洗煤的基本原理,圓筒給煤機跳汰機所屬鬥子機的性能,結構和技術規程。
7.所屬跳汰機,鬥子機和圓筒給煤機的維護檢查和一般修理方法。
8.機械啟動,停止的先後順序,影響洗煤指標的各項因素及調解方法,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時的臨時緊急處理方法。
9.啟動前必須按交接班製度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時,方可啟動。
10.開車順序
(1)首先向有關人員了解入洗原煤情況,產品煤倉是否有儲存能力,洗矸運輸是否正常,條件具備後方可開車。
(2)開車前先發出信號,開動循環泵,打開總水門。
(3)由控製室集中啟動第四工藝線。
11.停車順序
(1) 待入洗原煤洗完後,即停止風閥轉動。
(2) 控製室操作人員停止第四工藝線。
(3) 發出停車信號,停止循環水泵,關閉總水門。
12.操作和調整
(1)入洗原煤的給煤量要均勻,不能忽大忽小。
(2)洗煤司機根據原煤的情況和床層分層情況以及塊浮結果及時調整風水。
(3)洗煤司機使用探檢查床層的分層情況,床層的程度和吸啜力大小,及時調整風水及給料量。
(4)風水量的調整及調節小水門小風門為主,總風門總水門不必經常調節,以保持水壓,風壓的穩定,總的原則是, 第一段的風水要比第二段的大。
(5)噴水
如原料煤塵大應加噴水,但是加到不打團為止,噴水不易過大,否則會減小頂水的作用,破壞分層和縮短分選時間影響分選效果。
(6)頂水
在壓風量不變的情況下,加大頂水可以加強上水流,減小下降水流, 並加大煤在跳汰要中的流動速度,發現洗矸中細粒精煤損失增大時,應加大頂水,以減少吸啜作用,在發現床層不夠鬆散,分層不好或煤在洗煤機中成堆現象時,應加大頂水,同時加強排料,相反,減小頂水能力,加強吸啜作用,使精煤質量提高。
(7)風量
在頂水不變的情況下,加大風量,能使床層頂得高,給床層造成充分鬆散的空間,同時加強了下降水,增加了吸啜力使細粒矸石能透篩排出,在矸石中細煤增加時,可減少風量,洗大塊煤宜用大風水。
(8)矸石排放,在正常情況下應晝保持均勻。
13.交接班必須在本崗位進行。
14.共同檢查圓筒給煤機,鬥子機,洗煤機各部是否正常風水門是否靈活,開啟大小是否合適,以及安全設備,照明,信號是否齊全,工作區域是否衛生。
15. 發現問題,一般應由交班司機處理,如有困難,應及時報告值班長,以求解決。
16.雙方確認無問題後,交接班人員共同在記錄本上簽字後,交班者方可離開。
17.跳汰機風閥口噴水時,必須及時處理,以免洗水通過壓縮空氣管道例灌入鼓風機內。
18.在運轉中不得用水在風閥排氣口試探風量或直接用手潤滑滑體。
19.在從鬥子機的敞開處觀察跳汰機排矸情況時,應遠離鬥子,以免被飛出的矸石擊傷。
20.上下鬥子機平台梯子時,一定要抓好扶手,以免蹬空摔傷。
21.在工作台上操作時,應嚴肅,認真,不得開玩笑,打鬧等。
22.矸石倉口在一般情況下,應處於關閉狀態,若工作需要打開後也應立即蓋上倉口。
23.鬥子壓住或卡住時,必須立即停車處理,處理時,鬥子正麵不得站人,以防物料附落及鬥子脫鏈傷人。
24.禁止喝酒上班,禁止在設備運轉時吸煙。
25.工作中須穿工作服,女同誌要戴上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
一百七十二 鬥式提升機操作規程
1.洗煤係統集中控製時,機械啟動,停止先後順序。
2.起動前應檢查設備各部件有無異常,減速速機及潤滑係統加油是否適量。
3.經檢查無異常時,與控製室聯係,發出洗煤信號。
4.負責完成矸石及煤的排放工作。
5.負責完成鬥子機及其附件的正常維護工作。
6.負責完成鬥子提升機的減速機及各潤滑係統的加油工作。
7.負責完成本崗位所屬區域的衛生清掃工作。
8.要隨時注意鬥子提升機在運轉時,鏈板,銷子及擋圈等工作情況,發現總是及時停車,通知維修人員處理。
9.做好崗位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10.交接班時,必須在本崗位進行,不許離崗交班。
11.交接班人員 應共同檢查滑道,鬥子,鏈板,銷子,擋圈及其它部件是否正常。
12.交接班人員應共同檢查安全裝置,信號,照明等工作情況。
13.共同檢查本崗位所管轄區域衛生是否幹淨。
14.檢查完畢後,經試車無異常時,雙方共同在交接班日誌上簽字,交班者方可離開崗位。
15.鬥式提升機穿越樓板處的孔應加設防護欄杆或蓋板。
16.鬥子被壓或被卡時必須立即停車處理,處理時,鬥子正麵不得站人,以防物料墜落以及鬥子脫鏈。
17.鬥子提升機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進入機殼,上下必須有完善的聯係電鈴信號設備,照明等處電壓不得超過十二伏,工作時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監督工作,機殼內進行電焊時,下麵禁止有人工作。
18.檢修完畢後,必須清點人員及工具,確實證明內部無人及工具時,才能試車灌水。
19.不許攀登鬥子機。
20.工作人員必須穿工作服,女同誌要戴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
21.禁止在工作現場玩耍打鬧,禁止上班。
22.禁止在廠內設備運轉時,在廠內和使用明火。
一百七十三 脫水篩 煤泥篩操作規程
1.啟動前應先檢查設備所屬附件運轉是否安全可靠。
2.當設備集中啟動後,要注意聽設備是否有異常聲音,如有要立即停車,檢查篩板是否鬆動,膠套,彈簧板是否損壞。
3.根據大煤泥篩脫水量的大小,及時高速篩上清水管的水量。
4.小煤泥篩使用時,要立即用清水衝洗管路,以免煤泥堵塞。
5.負責完成精煤脫水和煤泥回收的任務。
6.負責脫水篩,煤泥篩及附件的維護,檢查和加油工作。
7.負責所屬設備及所在區域的衛生工作,負責維護,檢查防火,信號,照明等。
8.每班必須檢查設備,作好記錄,有問題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9.交接班必須在本崗位進行。
10.應共同檢查篩子的軸承,傳動裝置,激振器各部螺絲是否鬆動,吊掛鋼絲繩,U型螺絲,繩卡是否磨損和鬆動,楔子是否打緊等.對於煤篩還應檢查各處膠套,彈簧板是否正常。
11.共同檢查防火,信號,照明是否完整,工作區域及所屬設備是否衛生清潔。
12.如發現不符合交接班規定時,一般應由交班人員處理,如有困難,可同接班人協商或值班人員協助解決。
13.雙方確認無問題時,在交接班日誌上簽字後,交班人方可離開崗位。
14.在工作中必須穿工作服,女同誌要戴工作帽,不許穿高跟鞋。
15.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發現篩板鬆動,應停車處理,並掛停車牌。
16.不準在崗位上打鬧,玩耍,不得隨意離開崗位。
17.工作中不得吸煙和使用明火。
18.澇坑蓋板不得隨意去掉。
19.嚴禁喝酒上班。
一百七十四 水泵 砂泵操作規程
1.啟動前應先用手盤車,(盤不動不準啟動)確認水泵各部件正常後,即可準備啟動。
2.當聽到啟動信號時,應立即發出啟動信號,得到回音後便可啟動。
3.啟動前應先打開清水閘門。
4.啟動電機,等運轉正常後,再緩慢打開排水閘門。
5.當聽到停止信號後,同樣要立刻發出停止信號,得到回音後,便可停車。
6.停車時要先關閉排水閘門。
7.切斷電動機電源。
8.負責完成洗煤供水,煤泥回收,煤泥水放水以及煤泥池的清理任務。
9.負責清水泵,循環泵,砂泵的維護,檢查及加油工作,以及所謂設備,所在區域的衛生工作。
10.維護檢查安全設施,信號,照明等。
11.每班必須檢查設備,並作好記錄,有問題及時報告值班長或值班人員。
12.交接班時,必須在本崗位進行。
13.應共同檢查信號,照明,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所在區域是否衛生。
14.共同檢查泵體各部螺絲是否鬆動,盤根是否適當,吸排水管閘門是否靈活,以及加油情況,上水量是否正常。
15.雙方確認無問題時,共同在交接班日誌上簽字,交班者方可離開。
16.工作中必須穿工作服,女同誌必須戴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
17.工作人員應按崗位操作規程作業,在工作中不得打鬧,玩耍,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8.發生機電及人身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並及時報告控製室。
19.禁止跨越和觸摸設備轉動部分。
20.工作場地的溝蓋板不得隨便去掉,若因工作需要去掉時,工作完成應立即蓋好。
21.在工作場地不得吸煙和使用明火。
22.不得在水泵運轉時填加盤根。
23.禁止喝酒上班。
一百七十五 推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應詳細檢查鐵道各處枕木,岔道是否完好,路麵上有無堵塞現象存在, 禁止喝酒上班。
2.應詳細檢查各閘門的各部件是否損壞,各部螺絲聯接是否牢靠。
3.礦車掉道,必須用起道機或木杠,使礦車上軌道,不準將掉道礦車用背板頂電車拉的方向複軌。
4.在推車中,兩人或多人要互相照應,兩眼要注意礦車前方,以防撞傷過路行人。
5.全組人員要團結一致負責完成手選矸石和水洗矸石的排放工作,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6.負責煤泥的裝車工作。
7.負責處理空,重軌道上積雪和結冰,保證矸石運輸暢通無阻。
8.負責本區域的室內外衛生清掃工作。
9.嚴格執行保安規程。
10.交接班必須在本崗位進行,並交清工具及用品。
11.共同檢查矸石放倉情況及輕,重車道運行情況,有不符合交接班的地方,一般應由交班者處理,有困難時可報告值班人員。
12.共同檢查所管轄區域的衛生情況。
13.雙方確診無問題時,共同在交接班日記上簽字後,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一百七十六 回煤坑給煤機操作規程
1.工作應詳細檢查設備各部件是否符合要求,各部螺絲是否牢固,減速機及各加油點潤滑油是否適量。
2.應熟悉回煤係統集中控製及電鈴,信號的規定和啟動,停止的先後順序。
3.遇溜槽堵塞的要用專用工具捅煤,捅煤時不準用身體頂著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推著工具,以防傷人,捅煤時應站在適當的平台上進行,嚴禁站在 欄杆或設備上操作。
4.給煤機在運行時被物料卡住堵塞時,禁止用手直接清除,必要時應停車進行。
5.和控製室,裝車班,回煤皮帶的司機密切配合,負責完成落地煤的回煤任務。
6.根據檢查圖隨時檢查和維護給煤楊各部及附件的使用情況。
7.負責給煤機各部的注油情況。
8.負責所管轄區域衛生清掃工。.
9.交接班必須在本崗位進行,交班人應向接班人詳細介紹設備情況及生產情況。
10.共同檢查給煤機各部,信號,照明是否齊全,工作區域是否衛生幹淨,如有總是一般由交班者處理。
11.雙方確認無異常現象時,共同在交接班日誌上簽字後,交班者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12.在工作中必須穿工作服,女同誌要戴工作帽,不許穿高跟鞋。
13.工作人員應按本崗位操作規程作業,不得在工作中打鬧,玩耍,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4.如發生人身及機械事故時,應立即停車處理,並及時報告控製室。
15.無論設備運轉與否,都不得跨越和觸摸設備運轉部分,不得在皮帶上坐,立,臥,不得跨越皮帶。
16.不得在回煤坑吸煙和使用明火。
17.嚴禁喝酒上班。
一百七十七 回煤一號 二號皮帶操作規程
1.熟悉全廠生產係統和集中控製的啟動,停止的先後順序,熟悉各工藝係統電鈴,信號的規定。
2.工作前應詳細檢查兩條皮帶各部件及拉緊裝置是否齊全和符合要求,減速機及各加油點油量是否適量。
3.嚴禁在運轉過程中清理機頭,機尾滾筒及托輥的浮煤,若須處理時必須停車進行,並在通道口掛停車牌。
4.處理皮帶打滑和跑偏時,必須采取安全可行的措施。
5.負責完成落煤回煤任務。
6.根據檢查圖隨時檢查和維護回煤皮帶各部的注油工作。
7.負責所在區域的衛生工作。
8.嚴格執行保安規程和操作規程。
9.交接班必須在本崗位進行。
10.共同檢查回煤皮帶各部及附件是否政黨所屬區域衛生是否幹淨。
11.發現問題一般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有困難,報告值班人員協助解決。
12.檢查完後,開車三至五分鍾,雙方確認無問題時,共同在交接班日記上簽字後,交班者方可離開崗位。
13.在工作中必須穿工作服,女同誌要戴工作帽,不許穿高跟鞋。
14.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禁止在工作場所打鬧,玩耍,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5.處理溜槽堵塞時要停車進行。
16.禁止在工作場地吸煙及使用明火。
17.無論皮帶運轉與否,都不得在皮帶上站,立,坐,臥,不得跨越皮帶。
18.不得用皮帶運送工具及其它物品。
19.禁止喝酒上班。
一百七十八 鑄石刮板機司機操作規程
1.負責本崗位所屬設備及附件的檢查,維護,調整工作, 做到運行,確保正常生產。
2.負責本崗位衛生清掃工作,並對本崗位的門窗,照明等安全設施的完好,整潔負責,做到無積塵,無雜物,無積水,無油垢。
3.經常檢查錨鏈是否過長,缺螺絲,少刮板,基礎螺絲是否有鬆動等現象,一旦發現應立即向有關人員彙報,若發現有進一步擴大事故的可能或危及人生安全時,應立即停車處理,然後彙報給廠領導。
4.負責與本崗位有關的鄰近崗位的工作聯係,熟悉設備的性能。
5.工具要擺放在固定位置,保護好消防器材。
6.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做好交接班工作。
7.開車前的準備及檢查事項。
(1)檢查刮板機各部件是否完好,入料和排料溜是否堵塞,溜槽內是否有雜物,發現總是及時處理。
(2)檢查各注油點的油量及潤滑情況,錨鏈的鬆緊是否適當,安全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8.開車及運轉中應檢查事項
(1)做好檢查準備工作後,回答信號開車。
(2)經常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態,出現軸承發熱,鏈條過鬆或過緊等問題, 及時彙報處理。
(3)發現拉斜,掉道或槽內有需要拿出的物體時,必須停車後再采取措施,嚴禁開車時處理。
(4)經常檢查減速機,電機的濕度聲音是否正常。
(5)隨時掌握刮板機的負荷量,當發生較大變化時,應及時通知班長。
9.停車及注意事項
(1)停車時及遵循煤流方向停車。
(2)非緊急事故,不準帶負荷停車。
(3) 各油箱,注油點必須定期補加更換油脂。
一百七十九 濃縮機司機操作規程
1.堅守崗位,遵守各項規章製度,保證安全文明生產。
2.熟悉設備性能,構造,技術特征及本車間工藝流程,熟練掌握開停車程序,嚴格監視設備運轉情況,發現設備異常現象及時彙報聯係處理。
3.掌握好洗水平衡,保證循環水池不跑水,不欠水,不影響生產。
4.保管使用好所屬工器具和各種設施,搞好設備和周圍環境衛生。
5.認真填寫崗位交接班記錄。
6.開車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來料水槽,管道,閘門應通暢,嚴密,各閘門應處於應有的開閉位置。
(2)檢查電機,減速機等機體附件是否完好,各部螺栓是否牢固,檢查並保持減速機各潤滑部位處於良好狀態。
(3)溢流水槽應通暢,溢鎏偃應平整,無堆積煤泥現象。
(4)中心滑環的密封應完好,不能有煤泥水進。.
(5)仔細檢查銷子有無鬆動,脫落,耙子是否被壓住。
7.正常開車的規定
(1)開車時應先開底流泵,後開耙子。
(2)經常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單機的溫,聲是否正常,防止打滑或因排放不及時造成耙子事故。
(3)禁止一切雜物進入濃縮機內。
(4)經常檢查溢流, 底流濃度,粒度,出現異常情況及時查找原因,與有關崗位聯係進行調整,當底流濃度降到二百克每升以下時,可以停車。
(5)出現耙子壓住,打滑現象時,及時彙報。
(6)由於負荷過載耙子打滑或聲音異常時,應停止給料,加大底料流排放量,運轉正常後,再繼續給料。
8.停車後應注意事項
(1)停車後禁止向濃縮機內入料。
(2)停車後要仔細檢查設備情況。
9.交接班工作,必須由交班人和接班人在本崗位上進行。
10.交接班雙方應同詳細檢查設備,當接班人同意接班後,雙方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
11.交班人應介紹以下情況:
(1)本班的生產情況,下班應注意事項。
(3)備用設備是否處於良好狀態。
12.凡正常接班後,再發現的總是由接班人負責。
13.若交接班雙方發生爭執時,由雙方車間主任協調解決,如仍解決不了時,由廠解決。
一百八十 壓濾機司機操作規程
1.對本崗位範圍及所屬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
2.對下列部件進行來回檢查,頭板,尾板,濾板,傳動裝置,拉板裝置,大梁,濾板手把,壓力表,液壓係統,發現聲音有異常現象,螺絲短缺鬆動,液壓係統滲油時應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如處理不了時,應及時彙報有關人員,並要協助處理 。
3.與有關崗位加強聯係,及時回收濃縮池內煤泥。
4.負責本崗位的工具,電話,照明等物品的使用與保管。
5.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堅守崗位,確實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做好崗位交接班記錄。
6.負責本崗位範圍內設備及周圍環境衛生。
7.開車前的準備工作
(1)了解壓濾入料的備料情況,包括數量,濃度,粒度組成。
(2)檢查各處螺絲及緊固件是否鬆動脫落,各部軸承的間隙情況, 各處管子接頭有無漏水漏油現象,油箱油量是否適當,壓力表及電氣部分是否好使,入料閥門是否關閉。
8.正常開車的規定
(1)通知濃縮機底流泵送料,當攪拌桶內有五分之一礦漿後,開入料閥門,通知給料崗位開泵,在五至十分鍾內,利用進料閥控製壓力在此.1MPA,其後壓力慢升至0.4至0.6MPA。
(2)當給料泵開始送料時記下入料時間,根據需要通知濃縮楊底流泵送料,桶內物料應不少於三分之二,且不跑溢流。
(3)觀察濾液出量,當濾液滴水不成線時,通知給料泵停止送料,同時記下時間。
(4)給料泵停止後,退回頭板。
(5)等頭板複位後,通知下麵工序各崗位司機開車,待下麵工序開車正常後,開始卸料。
(6)壓濾機工作時,檢查油管是否漏油,濾液是否有跑黑水淌水現象,濾板和濾板之間是否有噴黑水現象,發現上述情況應分析原因,處理或卸料時處理。
(7)卸料時要注意接板裝置是否正常,出現濾板不平時或一次拉開數塊濾板的現象時,應及時篩。
(8)卸料時,應將濾餅卸淨,遇有不脫落現象時,用捅板捅掉,避免濾板四周沾煤泥,同時檢查濾布是否有損壞,發現破損,漏洞應馬上更換。
(9)濾板靠攏時,要防止濾布折疊,避免壓角, 雜物夾入想鄰濾板間。
一百八十一 機械設備安裝及檢修操作規程
1.參加檢修各工種,應嚴格遵照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操作。較大維修項目,必須由項目負責人統一指揮,設安全負責人,監督檢查,互相配合,工作前必須檢查所用工具,起吊設備的可靠性,嚴禁超負荷帶病運轉。
2.設備在檢修時,必須嚴格執行斷電掛牌製度,(不準用電話聯係)。工作人員如因工作需要,進入機器內部時,必須設專人在外監護,必要時還應將斷電裝置加鎖,然後 由進入設備內部的工作人員帶好鑰匙,一切工作 準備完成後,方可進入設備內進行工作。
3.設備檢修完工後,應清理工作現場,不得將雜物或工具遺留在設備內,經檢查確認無錯後,方可通知有關部門送電試車。
4.檢修鉗工操作規程
(1)檢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應妥善放置,不得丟失,檢修機械零部件的結合麵時,應將吊起部件部份整穩,手不得伸入其間,檢查設備內部,應用行燈或手電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檢查容易傾倒的部件時,必須支撐牢固。
(2)使用扳手時,扳手與螺帽接觸部份,不得粘有油脂,接觸緊密,不可在扳手上加套筒用力,也不可用扳手當錘使用。
(3)鉗工使用手錘、扁鏟、銼刀、刮刀、虎鉗等專用工具時,應嚴格遵守各工具的操作規程,以免發生事故。
5.起重工作規程
(1)起重工作前,應認真檢查工作場地,以及所 用工具,設備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2)多人操作時,應由一人負責指揮,起重工均 應熟悉各種手勢,信號旗語等。
(3)根據物體重量、體積、形狀等,采用適當的吊運方法和選用適當工具設備,不許斜吊,不許吊固定或掩埋不明物件,不許超負荷吊裝以及超負荷使用各類起重工具。
(4)起重物下麵嚴禁有人停留或通過,起重物上嚴禁有人站立或人與物一起吊運。
(5)嚴禁將有電纜通過或有滑線電纜的鋼梁,水泥梁作為起重支承點,不得隨意在鋼梁、設備及樓板上焊接吊環和打吊孔,必要時,要經過有關部門同意,經計算後,方可進行,吊環要焊接牢固可靠。
(6)廠房內吊裝孔、每層之間,必須有可靠的信號聯係裝置和自動裝置,各吊裝孔,必須有牢固蓋板或欄杆,臨時吊裝孔眼,必須設置臨時欄杆和蓋板,並加醒目標誌,以防行人跌落。
(7)嚴禁工作 人員隨吊裝物和吊鉤一起上下吊運,廠房內吊裝孔下嚴禁行人。
(8)嚴禁在運行管道、帶電運轉設備、機械設備以及不堅固的建築物或其它物體上,固定滑輪、葫蘆、巻揚機等作為起重物的承力點。
(9)各種起重工具都要符合規格,經常檢查,定期檢修,維護電動葫 蘆 ,檢修後,必須作超載20%的試驗,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10)各種設備的起重噸位,必須明確、清楚,以及信號裝置、安全自動裝置 等 ,必須靈活可靠。
(11)各種起重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 維護保養,定期檢查,建立設備檔案,各零部件不得隨意拆卸,更換,必須更換時,應經廠主部門同意。
(12)吊鉤、吊環禁止補焊,有下列情況應予更換:
(1)表麵有裂紋、破口。
(2)危險斷麵及鉤環變形。
(3)掛繩處斷麵磨損超過高度10%。
(13)自動起重機應符合勞動部、機械部(起重機 械安全規程)和技術要求。
(14)鋼絲繩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當報廢:
(1)鋼絲繩燒壞或斷一股。
(2)鋼絲繩表麵鋼絲被 腐蝕,達到40%(直徑)以上。
(3)受過死角擦扭,部分受壓變形。
(4)鋼絲繩在一個撚距內的斷絲根數達到下列數值的:
①安全係數在6以下的為鋼絲總數的10% 。
②安全係數在6以上的為鋼絲總數的1.3% 。
6.高 空 作 業
(1)凡離地麵2米以上為高空作業,所有高空作業者,不論工程,什麼地點,什麼時間,不論專職或臨時,均應執行規程。
(2)凡患有高血壓,心髒病、癲癇病、手腳殘病,深度近視等,其它不適宜高空作業者,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3)登高作業前,應先檢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若有不符合要求,應禁止使用或拒絕登高作業。
(4)高空作業 要穿軟底鞋,不許穿 拖鞋、硬底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或摔下,戴安全帽和安全帶,安全帶要高掛低用,並栓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不能栓在有尖銳棱角的物件上,以免被其割斷造成事故 。
(5)在廠房內進行高空作業時,特別要注意 周圍環境,如電纜、電線,各種機械設備,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 人員安全現象,應立即排除或停止工作。
(6)使用梯子登高時,梯子中間不得缺層,並應牢固 地支撐在牆柱上,梯角要有防滑措施,靠放斜度不小於30°度,使用人字梯必須掛牢掛鉤。
(7)高空作業時,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不應把工具、器材放在工作點邊緣,傳遞物件應用吊繩,嚴禁上下拋擲工具或器材。
(8)學徒工在沒有專職師傅的帶領下,禁止單獨高空作業。
(9)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和大雨時,禁止露天高空作業,若因搶修需要,必須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一百八十二 洗煤廠集控室電氣操作規程
1.控製室內,外均不得帶電作業,檢修機電設備必須辦理停電手續。但在特殊情況下,經廠主管電氣負責人員批準,且有安全措施者例外。
2.凡控製室停送電或需登高作業時,應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3.集控室電氣開關、按鈕操作順序:
(1)設備運轉前,應先送集控總電源、PLC電源、模擬屏電源、工控機電源。
(2)在設備運行過程中,不得隨意切換上述電源。
(3)原煤係統運行方式開關有就地控製位置、停止位置、試驗位置、集中控製位置四個擋位。若選擇就地控製位置時,則被選擇的設備隻能用現場的信控箱進行啟動或停止設備;在停止位置時,其餘檔位都不能選定;在試驗位置時,隻能調試程序用;在集中控製時,應用“原煤工藝選擇開關”選擇三個工藝流程,即有:流程一工藝、流程二工藝 、返煤係統工藝三檔位置。
(4)水洗係統運行方式開關有:就地位置、停止位置、試驗位置、集中控製四個檔位,分別對應“水洗部分設備”相應功能。
(5)操作台上設係統緊急停止按鈕,在發生嚴重事故用此按鈕時,已運行係統將不按正常停車時間進行逐步停車。
4.微機操作管理
(1)控製室操作人員使用微機操作設備運行時,需輸入正確的密碼。除廠主管電氣技術員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密碼。如微機因人為原因造成故障,當班控製室操作人員負全部責任。
(2)嚴禁任意修改、刪除微機本身所帶的文件和格式化硬盤。
(3)不得自備軟盤和光盤裝入工控機進行操作,以免使微機被感染病毒。
(4)在係統運行中,應將微機切入“工藝操作界麵”,同時監控係統運行狀態。
(5)嚴禁控製室工作人員在係統運行中,使用微機玩“遊戲”。
(6)嚴禁任何人把與本係統軟件無關的個人資料存盤。
5.啟動預告鈴聲預定
(1)啟動流程一、流程二設備前,預告鈴聲連續發聲至給煤機起來後停止。
(2)水洗係統啟動前,預告鈴聲響2秒斷2秒,持續30秒。
(3)返煤係統啟動前,鈴聲響 3秒斷3秒,持續30秒。
(4)當兩條或兩條以上工藝係統運行時,共用設備處預告鈴聲隻預告一次。
6.控製室操作人員在係統運行前,應詳細檢查模擬屏上的轉換開關、按鈕等位置是否正常,如位置不對或有異常時,必須立即進行調整處理。
7.當井樓煤倉有煤時,應盡快開車。
8.在係統運行前後或運行中,如果發現有問題時,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或部門聯係 。
9.需停電檢修設備時,必須與調度室聯係,經調度室同意後方可進行檢修。
10.係統運行時,應盡量避開起動高峰;無特殊情況,禁止兩條工藝線同時起動。
一百八十三 跳汰機司機操作規程
1.須知:
(1)跳汰機構造、性能、操作原理及其調整方法。
(2)洗煤係統的工藝流程及生產環節相互聯係。
(3)生產計劃及產品指標要求。
2.開機前的準備:
(1)檢查跳汰機及附屬設備是否正常。
(2)開車前向有關崗位發出信號。
3.啟動與運轉:
(1)接到有關崗位及回開機信號後,逐台啟動設備,然後向有關崗位回開機信號,注意運轉中有無異常現象。
(2)開機順序:開動一、二段鬥子提升機 打開總水管閥門(小水門) 衝水閥門 開動風閥電機,初調小風門 打開總風管蝶閥 開動一二段排料電機 開動電振給煤機
打開手動排料閥六至最大位置。
(3)操作原則:
給料:
①要做到給料均勻(單位時間內給料量要均勻,沿整個篩麵數量,粒度組成分布均勻);
②在原煤粒度大、矸石多、中煤含量多時,應減少給料量;
③在原煤粒度小,中煤量小,輕比重物含量多時應增加給料量。
用水:
①一般原則:一段給水大於二段,每段給水由入料向出料端遞減,做到煤水交融,床層一段不堆,二段不空,呈魚鱗片狀波動前行;
②根據原煤性質調整用水:A:原煤中輕比重物含量多可選性較好時,水量小反之則大些;B:原煤中粒度大,矸石多時,水量大些,反之小些;C:給煤量大,應增加頂水,衝水盡量減少,以原煤能潤濕不打團為宜。
③根據原煤質量調整用水:A:第一段細粒精煤透篩損失大及矸石+1.8重物含量小時,增加一段頂水;B:細粒中煤和矸石汙染精煤煤重時,應減少頂水;C:在保證產品規定數、質量前提下,要盡量減少用水,為其它工序創造良好條件。
調風:
①一般原則:給風量一段大二段,靠近排料隔室給風要小,給風量要保證上升期床層跳起鬆動,下降期床層緊密有吸啜力;
②根據原煤情況調整風量:A:原煤含矸石多、粒度大,風量要大,反之要小;B:原煤含輕比重物少,中間物多,風量要大,反之要小;C:給料增加,風量也要增加;
③根據產品情況調節風量:A:矸石中+1.8比重物含量少,應加大一段風量;B:矸石、中煤中精煤透篩損失大時,應減少風量;C:細粒矸石和中煤汙染中煤,精煤時應加大用風量。
4.排料和維護:
(1)正常床層的要求是:整個跳汰箱內床層厚度均勻下降期吸啜力要強,床層要緊密,上升和膨脹期遊動性要好,床層要鬆散,用螺杆試探,感覺層次清楚,從上到下表麵水層—精煤水層—混合層—矸石(或中煤)層矸石厚度應控製在200-250mm,中煤層應保持在150-200mm。
(2)良好的床層靠合理的給料、給水、給風和排料來維持:A:一般產品的排放:以一段溢流口處不堆積煤,床層不塌陷,表麵水層平穩為原則,保證矸石(中煤)基本在第一段排出,避免進入二段;B:二段產品的排放,要求溢流口處床層鬆昆程度適宜,過緊說明排放不及時,過鬆(或床層空),說明排放過量。
6.其它操作:
(1)風量變速箱換檔必須在其停止轉動時運行,換檔後應立即取下變速箱手把,以防變速箱運轉時誤動手把,損壞齒輪;
(2)掌握床層除用肉眼觀察外,主要還應用探杆觸試,每個操作者應體驗這方麵的經驗,同時還應借助對脫水鬥子提升機排料觀察檢查,判斷水風,排料和產品質量是否正常。
(3)定期清理床層(原則上每周一次),清除篩板上鐵器雜物及篩孔堵塞物,清理要注意保護篩板,並避免煤泥水衝進風閥或機外。
7.停機:
(1)向有關崗位發出停機信號。
(2)停機應按下列程序進行:先關閉電磁給料機 關閉總風管蝶閥 關閉風閥傳動電機 關總水管閘門 停一、二段排料輪電機 停一、二段鬥子提升機。
一百八十四 雙軸振動篩司機操作規程
1.準備:
(1)開機前應檢查三角帶張緊程度和齒輪箱(油位在標準位置;
(2)檢查篩板、篩邦彈簧有無斷裂,鉚釘螺絲是否鬆動;
(3)向有關崗位發出開機信號。
2.開機:
(1)篩子啟動後應經常檢查是否有橫振現象,軸承溫升是否正常(不能高於40℃,超過時應補充注油);
(2)注意振動器和篩麵是否有噪音,如有噪音,應檢查振動器和篩板各零部件緊固情況;
(3)在振動篩正常負荷和最大負荷時應檢查篩箱行程。
3.停機:
(1)除特殊事故外,禁止帶料停機和停機後繼續向篩子給料;
(2)按停止按鈕後應檢查篩子消除共振跳動的情況(方法為檢查篩子擴大量,其數值不得大於工作時振幅的三倍);
(3)篩子正常運行100-150小時後,應更換一次潤滑油,以後更換周期為每月一次;
(4)檢查振動器、篩箱各部螺帽是否鬆動,三角帶張緊情況,磨損情況,當因磨損斷裂而需報廢時,應成套更換,以保持均勻的張力,檢查減振彈簧和阻尼器情況,並將彈簧表麵清理幹淨;
(5)向有關崗位發出停車信號。
一百八十五 叉車司機操作規程
1.一般規定:
(1)叉車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叉車司機操作,並持證上崗,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私開叉車。
(2)叉車司機把各自的鑰匙保管好。每次停放叉車時都要關閉發動機,手刹車拉好,並將鑰匙拔出。冬季時不要在車間以外停車,在場內停車時也將水箱內的水和發動機內的水排放幹淨。
2.準備工作:
(1)每次開叉車前先檢查電源線路是否正常,檢查發動機的潤滑油是否適量,如果缺油及時添加。檢查水箱是否缺水、檢查柴油箱內是否缺油,如果缺水或缺油都及時補充。
(2)查輪胎氣體是否充足,如果以上全部完好,再檢查一下離合器和各檔的檔位,並將檔位撥到空檔。
(3)啟動發動機,發動機聲音正常,氣壓表的壓力大於6Kg/cm時方可行駛。
3.叉車行駛前將叉子提起來,離開地麵30cm即可。
4.行駛當中注意路況和周圍環境。
5.叉車叉重物時,超重時不準工作,重心偏離時退出重來,直到重心合適為止。
6.叉車叉起重物後及時將叉子後仰,使重心偏向駕駛室一側,以防止摔著重物,同時叉子底部離開地麵約30cm左右。
7.叉著重物行駛時要觀看道路兩邊和物品的上部,防止碰傷兩邊的人員和建築,同時防止物品上部掛著電線,樹枝和建築物。叉物太大而看不到前方時,可將叉車倒退行動,並有人監護。
8.叉車將物品運到位後,按要求的位置擺放,物品下部墊東西,以利於叉車的叉子抽出,同時下降和前傾速度要慢,防止物品傾倒。
9.收工時按一般規定的第2條要求進行。
一百八十六 推土機司機操作規程
1.非正式推土機司機不得操作。
2.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持證上崗。
3.禁止在過度疲勞或酒後進行操作,否則會發生事故。
4.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各項規定,以防止事故發生。。
5.推土機起動前,仔細檢查柴油機冷卻水、燃油、機油、潤滑油、液壓係統及各部件是否正常。
6.檢查主離合器是否處於分離狀態,變速操縱杆是否放在空檔位置。
7.檢查完畢後,在正常情況下,打開電鑰匙,按下起動按鈕,起動後,立即釋放按鈕,將電鑰匙放回中間位置,同時注意各儀表讀數是否正常。
8.人員離開後,才能起動,以防傷人。
9.在複雜的環境作業,必須有專人在安全處指揮,按指揮員口令操作,發現前後方有人、有物、有坑,立即停機,調整好駕駛路線,防止撞人、撞物和掉坑。
10.推土機作業時必須低速行駛,避免緊急和頻繁回轉。
11.換檔時必須在推土機完全停止後,才可移動變速杆,以避免齒輪打壞。
12.嚴禁主離合器半結合,否則不僅降低工作效率,而且會造成主離合器發熱燒壞。
13.嚴禁在坡道上用製動踏板進行急刹車,如在坡道上停機,應墊石頭、木料,避免下滑,造成事故。
14.作業時嚴禁帶負荷急轉彎。
15.作業結束,將變速杆放入空檔,把推土機降至地麵,掛上製動鎖定機構,離開駕駛室時,必須關閉發動機。
一百八十七 起重機司機操作規程
1.起動機必須固定專人操作。
2.起吊前必須進行空轉,停機試驗,檢查繩扣、吊鉤、鋼絲繩等,
每周進行一次全麵檢查。
3.電動機、電氣設備、電氣外殼都必須可靠接地。
4.操作:
(1)起重工件 時,嚴禁任何人停留在橋架上。
(2)起重機每次開動前,應發警告信號,如運貨道上有人不讓開或起重的貨物無法通過時,必須停機。
(3)起重機運行過程中,速度不應太快,快到行程兩端時,速度要放慢,避免與行程兩端相撞。
(4)嚴禁起吊超過額定起吊重量的貨物(即:超負荷吊運)不得帶重負荷在空中長時間停留。
(5)起重機帶負荷移動時,貨物離移動路線上的最高設備距離至少0.5米以上,禁止吊貨物在人頭上越過。
(6)貨物必須垂直起吊,不允許利用移動大車或小車來拖動貨物,有過卷現象立即停車。
(7)起吊或移動貨物時,必須固定一人發信號,自“停機”信號不論由誰發出,司機應立即停機,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機。
5.當起重工作完畢後,司機必須將起重機停在指定位置,吊鉤應開到接近上限的位置,操縱室的控製器應處在零位,並斷開主閘刀開關。
一百八十八 煤炭裝車工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上班時間,嚴禁喝酒上班,確保各方麵安全運轉。全班人員要團結一致,共同努力全麵配合,全力完成各項工作,聽從指揮,服從安排,班長要做好協調指揮工作。
2.上崗後,要立即全麵檢查設備、工具等是否完整齊全。來車時,要等車皮進來停穩後,立即檢查車體、車門、掛鉤、閘瓦及軸銷等是否完整齊全,發現問題立即報告鐵路外勤或車站值班員。
3.裝車前,必須將各項工作檢查了解清楚,掛好大鉤。注意前後的行人,做好巡查。裝車時應避免裝偏,以防裝到車皮外。如煤倉閘門失靈時,應立即進行解決,將落地煤清理幹淨後方可開車。
4.裝車時,禁止人員在大繩附近行走或站立。絞車按規定車數牽引。防止發生大繩傷人及其他意外事故。
5.嚴格計量,不許漏磅。裝完車,必須按規定進行刹車和放置鐵鞋並加鎖。機車掛車前15分鍾必須摘鉤開鎖,目送車皮安全出站。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6.因工作需要過鐵路時,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嚴禁從車底下鑽過。嚴禁在車皮運行時通過,以免發生意外。
7.上班時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女職工不許穿高跟鞋。要著裝整齊,避免發生意外及傷人事故。
8.熟悉裝車係統和集中控製係統,了解啟動、停止的先後次序。
9.工作前應詳細檢查托輥、機頭、機尾滾筒是否短缺,皮帶有無損傷,各油杯油量是否適量。
10.熟悉所屬設備的機械性能、各軸承及電機的正常溫度。
11.皮帶打滑、跑偏時,必須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12.無論皮帶是否運轉,都不準跨越皮帶和在皮帶上坐、站、臥、不得用皮帶運送工具和其他物品。
13.必須遵守勞動紀律,不得脫崗,在工作中不準打鬧,禁止在工作場地吸煙和使用明火。
14.發現隱患要及時彙報,及時按措施處理。
一百八十九 軌道衡操作規程
1.工作人員必須了解軌道衡的工作原理、構造、性能及一般維護保養知識。
2.使用前軌道衡工作人員必須檢查衡器台麵、四周有無雜物,衡麵浮煤渡塞、頂卡現象。
3.將大小遊砣移到零點位置,打開視準器開關,觀察平衡針是否指在零線上,否則移動平衡線,使其平衡,然後關上開關,以待計量,並且待車輛停穩,停準時方能開始進行計量。
4.操作計量時,首先將大砣移到予計量位置,再打開視準器開關,移動小砣使其平衡,便可讀取兩砣所指數值的和即所計量的車皮重量,關閉視準器開關,繼續下一個車輛的計算工作。
5.計量完成後,關好視準器,防止計量杠杆擺動,並且將車輛全部拉出軌道衡。
6.嚴格按軌道衡車皮載重計量,做到計量準確,若不夠規定重量及時發出信號,要求補填。
7.所有過磅車輛,必須按車號填寫清磅單,及補煤數量,寫好交接班記錄和對外聯係情況,並且向車站送一份過磅單。
8.上班時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女職工不許穿高跟鞋,要著裝整齊,遵守勞動紀律。
9.確保衡器坑內外及室內外清潔。
10.工作要認真按規程操作,發現衡器有異常及時報告分管領導。
一百九十 汽車電子衡操作規程
1.過衡前首先將儀表開機預熱15分鍾左右,等開機預熱電子衡儀表規定後方可開衡。
2.車輛駛入稱台時,車速低於5公裏/小時,車停穩後方可計量,並且車輛進入稱台後應直線行駛,並盡可能停留在杆台中心位置。
3.工作麵在過衡前,必須檢查杆台四周間隙內是否有石子,煤塊浮煤等異物,如果有雜物禁止過衡;待清理幹淨後方可過衡。
4.每天檢查限位間隙是否合理,限位螺栓與稱體不應碰撞接觸,經常清掃台前,保持清潔。
5.電子衡工作人員要了解衡的基本原理、構造、性能及維護保養知識。
6.汽車電子衡上禁止長時間停放重車輛,不許在台麵上緊急製動車輛。
7.工作人員要完成進出汽車的計量任務,並填好各種計量單據,做好記錄。
8.機車電子衡各儀表、儀器保持良好,並經常打掃幹淨,並且在過完汽車下班後切斷所有電源。
一百九十一 熱量儀操作規程
1.SDACM-2000自動量熱儀在正常測試之前,應先預熱30分鍾。
2.自動桶內的水溫與室溫之差應小於1.5K。
3.量熱儀的電壓必須是220V,且要求穩定,配有穩壓電源或UPS,絕不能用380V的電源電壓。
4.自動桶內的水要求是蒸餾水或去離子水,不準用自來水,並且要確保蒸餾水是幹淨的。
5.必須按操作步驟半年更換一次自動桶中的水,當自動桶中的水有贓物時,應立即更換。
6.氧氣要求用冷卻氧,不準用電解氧,並且要求鋼瓶壓力必須在5Mpa以上,減壓閥壓力要求在2.6Mpa–2.8Mpa,表的量積必須達到6Mpa,且嚴禁油脂沾汙氧彈與氧壓表,充量時間不得少於30秒.
7.室溫應控製在15-30度,且應盡量保持恒定,要求一次實驗過積室變化小於1度。
8.儀器係統設置中內容和數據應與實驗要求相符。
9.氧彈必須二年進行一次鑒定,發熱量室內禁止使用明火。
一百九十二 煤炭采製樣工操作規程
1.煤炭采製樣工必須遵守礦井安全規程和洗煤廠的安全規程,必須經過嚴格培訓並考核後取得上崗證方可進行操作。
2.井下采樣人員在采掘工作麵采取煤樣時,要注意采樣地點的安全情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采樣,並且嚴禁單人作業。
3.在翻罐籠處采取生產煤樣時,要注意車輛的來往,在編製煤樣時,應與車道保持一定的距離。
4.火車未停時。不得上車采樣;在火車上采樣時,人必須站在車內的煤堆上,嚴禁站在車幫上行;采完樣後,確認車下無人,方可丟下采樣工具下車;嚴禁隨身攜帶采樣工具下車,不得跨越火車車皮或從車皮底下跨越鐵道,核對車號必須在火車停放後進行。
5.在破碎煤樣時,嚴禁雜物進入破碎機,嚴禁用手觸摸轉動裝置及破碎部件。
6.在製氯化鋅密度液和進行浮沉時,應穿戴好防護用品,以防止氯化鋅溶液濺出傷人,氯化鋅溶液接觸皮膚後,應立即用水衝洗幹淨,氯化鋅和其他有機溶劑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7.幹燥煤樣時,應嚴密注意烘箱內溫度,防止煤樣自燃。
一百九十三 煤質化驗員操作規程
1.化驗前首先檢查電路是否正常,儀器設備有無問題,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
2.落在實驗台或地上的化驗藥品應隨時擦淨,報廢藥品不得隨意丟棄,應深埋土中。
3.熱量測定使用高壓氧氣,室內嚴禁煙火,禁止油質沾汙氧氣開關和用具。
4.在使用的壓縮氣體氣瓶應固定在專用架上,嚴禁平放。
5.勿用濕手操作停送電源電器設備,否則觸電。
6.混合或稀釋濃硫酸時,應將硫酸注入水中,不得將水注入硫酸內,其操作應緩慢進行,以防硫酸飛濺傷人。
7.化驗完畢,應關閉電源。
8.下班前,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一百九十四 井下采樣驗收操作規程
1.井下采樣驗收必須遵守井下工作的有關安全規定。
2.必須建立下井考勤製度,換班後兩小時如發現有人尚未升井要報告有關領導和礦調度室,並查明原因。
3.采樣時要注意工作地點的安全情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認真檢查采樣地點的安全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開始工作;遇有打柵欄和無風巷道或放炮時,不許進行采樣工作。
4.在采掘工作麵采樣時,嚴禁單人作業,采取生產檢查煤樣時,要注意車輛的來往,防止車輛傷人,采取煤層煤樣時必須拆柵欄,則在采樣後將柵欄插嚴背實,防止偏幫冒頂。
5.在采樣時,需用礦車運送煤樣,應在取得井下 運輸調度員允許後,方可用車運送,在運輸大巷中推車時應嚴密注意後方情況,禁止放飛車,向同一方向推車時兩車距離不得小於15米。
6.在翻罐籠處采生產檢查樣時,采樣工具不得與架線接觸;在此處編製煤樣時,應與車道保持一定的距離。
一百九十五 礦井生產檢查煤樣操作規程
1.生產檢查煤樣在主井翻罐籠礦車中取樣或者在采區溜子機頭處取樣。
2.在礦車頂部采取生產檢查樣時,不論礦車容量大小均在礦車表麵按三點循環法采取樣,第一節和第三節均在距離礦車車幫30厘米處采樣,第2節在礦車中間采樣,每趟車的第1個車不采,區域礦車均按三點循環法采一個點(為一個子樣)每個子樣量均為1千克,累積存放在鐵筒內,下班前半小時縮製。
3.以一個生產小班為一個生產檢查樣,縮分前將大於25毫米的煤樣用榔頭砸碎到小於25毫米,堆摻三次,用四分法進行縮分,最後留取的總樣量不得小於5千克。
4.凡是要翻入主井煤倉的礦車都需要進行采樣,不翻的車不采。
5.在工作麵溜子機頭處采取生產檢查樣時,其采樣時間間隔需根據開溜子的時間每隔10分鍾采一次,每次以采一鍬為一個子樣,子樣量均為1千克,累積一個生產班為一個煤樣總樣,總樣不得少於5千克,縮製方法同礦車采樣法。
一百九十六 電子天平操作規程
1.電子天平是高科技精密計量儀器,使用操作嚴格按規定作業,不得違章。
2.開機操作,接通電源,調好天平的水平,按下ON/OFF鍵,顯示+8888888%g,掃描顯示CH1 CH2…… CH9,穩定顯示0.0000g後,開機操作結束。
3.開機以後,應有30-60分鍾的預熱時間,稱量前要進行天平的內部校準,然後再稱量不得超過120克,160克。
4.天平操作環境;應無振動、氣流、熱輻射及含腐蝕性氣體。
5.天平讀數;當天平穩定性符號“g”出現後,即表示天平顯示已穩定,可以進行正確的讀數。
6.天平的左右側門操作應輕輕拉開後關閉,不應有振動,撞擊,以免影響稱量準確性。
7.使用完畢,關閉天平,清掃稱量室及稱量盤,關好側門,套上外罩。
8.故障尋跡顯示代碼依次為CH1…CH9,一旦在天平顯示上出現,應立即彙報領導,進行檢修。
9.天平應專人專用,上崗前,要檢查交接天平的使用情況,交接記錄清楚。
10.在天平外罩內應放有幹燥劑,應定期更換,天平灰塵須用軟毛刷或用綢布拂試。
11.保持室內衛生清潔,遵守工作紀律。
一百九十七 計算機操作員操作規程
1.定期檢查硬盤及使用的軟盤,清除內部病毒。
2.嚴禁拷貝和複製來路不明的外來軟盤,以防病毒。
3.禁止外來人員使用計算機,禁止用計算機做專業以外的其他用途(如玩遊戲等)。
4.所有重要軟件都在軟盤上留有副本,並貼上保護簽,重要的數據應經常備份。
5.嚴格遵守操作製度,按通電源,使儀器預熱30分鍾後才正式使用。
6.安裝或拆卸計算機時切忌帶電操作,每周至少清潔儀器表麵2次,使用後應蓋上防塵布。
7.計算機室內無強烈空氣對流和陽光直射,應保證一定的濕度和溫度。
8.上機時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向領導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