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製度
礦屬有關單位、科室: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一通三防”工作管理,提高“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水平,杜絕“一通三防”各類02manbetx.com
的發生,真正做到“一通三防”工作齊抓共管,根據2004版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製定的《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2004版《煤礦安全01manbetx
》及集團公司有關通風管理規定,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特製定《城郊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製度》,現予印發,望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同時廢止城礦生技[2005]75號文件
特此通知。
附:城郊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製度
二○○六年九月十日
通風係統管理
主要通風機管理
一、主要通風機停風、反風時,必須提前半個月由生產科編寫好反風措施,經上報審批後,在規定的時間按計劃實施反風演習。
二、主要通風機調整風機工況時,必須提前3天編製措施、計劃,經審批後按程序辦理操作票(由機電科製定),操作票要有調度室、安檢科、生產科、機電科、機電副總、總工、機電礦長簽字,辦理完以上手續方可進行風葉調整,風葉調整時禁止停風作業。
三、主要通風機每次倒台時,機電一隊必須提前5天向機電科報計劃,由機電科、調度室、安檢科、機電副總、總工、機電礦長簽操作票,辦完手續後,機電副總負責組織機電科、機電一隊管技人員進行倒風機事宜。嚴禁值班人員或管理人員私自隨意倒風機。
四、主要通風機因故障停電或因操作不當造成停風時,主要通風機操作值班人員要立即通知調度室、機電一隊、機電科、安檢科和值班礦領導,上述各單位的領導必須立即趕至主要通風機房,先行啟動備用主要通風機,然後組織人員對故障調查處理。
五、全風壓下的回采工作麵嚴禁停風,否則要進行02manbetx.com
追查和責任追究。采煤工作麵停風時,工作麵人員在帶班隊長或班組長的帶領下立即撤至作業01manbetx
指定的地點待命,同時立即彙報礦調度室。恢複通風前由瓦檢工、安檢員在電源開關20m附近、回采工作麵和回風巷檢查CH4、CO2濃度,在確認不超限時,方可通知生產區隊機電人員逐級送電,恢複生產。
第二節 井下通風係統管理
一、生產科要從設計上嚴格把關,設計聯巷及采麵車場時,要考慮構築風門的位置及尺寸大小,即施工風門巷道長度不小於10m ,其巷寬不小於3.6 m,能夠滿足施工風門的要求,否則,每次罰生產科有關人員每人50元。
二、由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科、機電科、安檢科、調度室、供應科、企管科、機修廠、各生產區隊等有關單位管技人員參加,每月召開一次通風專業例會,總結本月通風管理工作,確定下月通風係統調整方案及通風工程計劃,由生產科做好會議記錄,否則,對有關責任人處罰100元。
三、由通風隊負責每旬至少進行一次全麵測風,采掘工作麵根據實際需要隨時進行測風,每次測風結果都應填寫測風牌板,每次調整通風係統時也要進行測風,並以旬報的形式報有關礦領導及責任科室,否則,對有關責任人處罰50元。
四、通風隊要完善井下的反向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正、反向風門檢查,確保所有的風門都能正常關閉,嚴密不漏風。需要施工風門時,由生產科根據設計向通風隊下達施工通知單,通風隊嚴格按施工通知單的要求,提前編製風門施工技術措施,由生產科審批,報有關領導批準;施工前由生產科、通風隊共同在現場確定風門位置。風門施工結束三天內,要及時進行連鎖,連鎖繩均采用規格型號8×4×5-155×26鋼絲繩,不能過緊或過鬆,保證一道風門打開時,另一道風門正常關閉,若兩道風門距離超過5m時,中間要加上滑輪,兩個滑輪的距離不得超過5m。
五、通風隊施工風門必須保證符合“三化”要求,即標準化、自動化、聯鎖化,大小風門要做到自動關閉和連鎖,每處的風門施工結束後,做到工完料淨,由通風隊報生產科,由生產科組織安檢科、企管科、通風隊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單上簽字,驗收單一式三份,分別由生產科、企管科、通風隊保管。通風隊要做好通風設施管理台帳。
六、各采掘單位要為施工風門創造條件,施工風門地點的軌道必須鋪設在巷道中間。需要調道時,由生產科下達調道通知單,施工單位必須按要求調整軌道,否則,每拖延一個小班,罰責任隊100元;
七、施工風門時要按設計,風門兩側預留電纜孔(孔徑為2吋)各4個,4吋風水管路孔各1個,6吋注漿管路孔各1個,需要過風筒時要預留風筒洞,水溝必須設擋風簾。風門牆體各種孔洞不用時先堵嚴抹平,並標上標記。
八、對井下所有的風門實行就近管理的原則,由生產科對通風設施管理責任區域每月進行一次劃分,並以通知單的形式下發各有關單位。風門管理一直到該頭施工結束,隨巷道移交下一個單位。兩風門之間、風門前後各5m,不準放置礦車、材料、配件、雜物等物品,發現撞壞風門、打開風門不關或風門之間堆放雜物,一次罰責任隊300-1500元,另罰責任單位隊長200元,罰責任人200元。
九、施工單位若需從通風設施上過電纜或安接管路,至少提前一天與生產科聯係,由生產科負責協調有關事宜,凡未經生產科同意,私自在通風設施上挖洞過管線,對責任單位隊長處罰300元,對責任人處罰100元。凡從風門調節風窗上過電纜或安接管路對責任隊隊長處罰300元,對責任人處罰100元。
十、采煤工作麵和掘進工作麵都要采用獨立通風,掘進工作麵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時,方可采用串聯通風,但隻允許一次串聯,且隻準“掘串采”或“掘串掘”,不準“采串掘”或“采串采”。凡發生串聯風的巷道,由生產科通知通風隊編製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生產科組織審批後,報有關領導批準實施,否則,發現一處不合理串聯風,罰責任單位2000元,無措施發生串聯風,罰通風隊1000元、生產科200元。
十一、因受地壓影響,風門變形嚴重,需扒掉重新構築時,由生產科向通風隊下達通知單,通風隊按通知單的要求,重新構築,巷道斷麵不符合構築風門要求時,由生產科下通知給有關單位,進行擴巷調道。
十二、由生產科對失修巷道進行認定,做好失修巷道統計,通風隊按照生產科統計的失修巷道,按月做好巷道失修率報表。
十三、回風巷失修率不高於7%,嚴重失修率不高於3%。若巷道失修率高於規定時,生產科要及時向分管礦領導彙報,及時進行維修,否則罰生產科500元。每個采區或采麵的進回風巷的斷麵不得小於設計斷麵的80%,對失修巷道由生產科安排進行修複。
十四、電機車或人力推車經過風門時,必須先將風門打開;行人或車輛通過風門後,必須隨手關閉風門,嚴禁兩道風門同時打開;嚴禁任何人私自調節風量;否則發現一次對責任隊處罰300元。凡有反向風門的地方,必須隨手關閉,否則按劃分的責任區,罰責任隊100元/次,並在調度會上通報。
十五、風門、擋風牆、密閉、柵欄等通風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和損壞,對損壞通風設施的行為,除按原值對責任單位處罰外,另加罰責任人300-500元;損壞的通風設施由通風隊及時修理。
十六、因生產需要,安裝風機、巷道貫通等進行通風係統調整,生產科製定調整方案,報通風副總批準後,由生產科、通風隊進行實施,由通風隊做好通風係統調整記錄。
第二章 巷道貫通管理
一、一般巷道貫通在相距20m(綜掘50m)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麵施工,由生產科編製巷道貫通通風係統調整方案,報通風副總和總工程師批準後進行落實,通風隊負責做好調整通風係統的準備工作。
二、當貫通的兩巷相距20m(綜掘50m)前,由生產科測量組負責下達巷道貫通通知單,由施工單位編製專門的貫通安全技術措施,由生產科(掘進、通風、測量人員)、機電科、調度室、安檢科、通風隊等部門審查,經總工程師批準後執行。施工單位及通風隊必須向工人貫徹措施並有記錄可查,否則不允許施工。
三、巷道貫通剩餘5m時,由調度室組織生產科(掘進或通風主管)、通風隊長(或副隊長)及施工單位隊長(或副隊長)在現場指揮貫通和通風係統調整,且必須在貫通現場會簽單上簽字認可,安檢科要安排一名安檢員在現場監督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至少有一名測風工在現場測定貫通前後的風量及瓦斯,否則不允許貫通。礦調度室和施工現場都要懸掛貫通進展圖,做到班班驗收,及時填寫進度和剩餘長度,準確掌握貫通時間,確保貫通準確無誤。否則,每次對有關責任人處罰100元。
四、被貫通巷道必須保持正常通風,並做好瓦斯檢查,一旦發現瓦斯超限,必須立即處理。否則,每次對有關責任人處罰100元。
五、貫通老巷或采空區時,應堅持“有疑必探”,由施工單位根據所探情況,製定有針對性的技術措施。
六、巷道貫通當班,按照風流調整方案確定受影響範圍,由調度室通知該範圍內所有工作人員,停止一切工作,通風隊立即調整通風係統,保證貫通巷道有足夠的風量,待風流穩定後,受影響區域的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後,方可由調度室通知有關停工地點恢複生產。
七、通風隊要認真做好貫通台帳,記錄貫通時間、貫通前後的風流方向、風量、瓦斯濃度及異常情況的處理等,貫通措施、風流調整方案、貫通會簽單、通知單和現場記錄要妥善保存備查。
八、備采麵通風係統形成後,其配風量為正常回采風量的50%,一般為450~500M3/分。
九、回采結束的工作麵,在撤除設備、材料期間,其風量要控製在350~400M3/分。
第三章 盲巷管理
一、凡長度超過6M不通風或通風不良的獨頭巷道,統稱為盲巷。
二、嚴禁出現任何形式的盲巷。因設計不合理造成的盲巷,對設計人員每次處罰100元;對因施工失誤造成的盲巷,對施工單位每次處罰2000元,巷道不能驗收。
三、施工巷道因其它原因需停止掘進和拆除風筒時,施工單位至少提前一天和生產科聯係,由生產科安排通風隊做好封閉的準備工作;由通風隊在盲巷口5m範圍內設柵欄,掛好“禁止入內”警示牌。需永久封閉的,必須在停風24小時內完成永久封閉;否則,每推遲一小班罰款300元。由於對盲巷封閉不及時造成02manbetx.com
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對需封閉的盲巷必須提前將設備、材料、管線、軌道等進行回收,做到一切導電體不得進入盲巷,否則一次罰責任單位300元。
四、臨時停風時間超過24小時的地點,要立即斷電撤人,打好柵欄,掛好“禁止入內”警示牌,當停工區內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或其它有害氣體超過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小時內進行永久封閉。
五、隻打柵欄的盲巷(臨時停風),其柵欄的位置必須設在距巷道口小於5m的範圍內,並覆蓋巷道全斷麵,柵欄孔規格不得大於200mm見方,柵欄要釘的牢固可靠,至少應三麵與巷道周圍生根,警標要醒目。否則,一項對通風隊處罰200元。
六、井下所有盲巷都必須編號建立台帳,並填入通風係統圖;對隻打柵欄的盲巷應設置瓦斯檢查點,每班至少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將檢查處理情況記入台帳。否則,一項對通風隊處罰200元。
七、當掘進巷道接近或需要貫通盲巷時,按巷道貫通的有關規定,地測部門要通知有關部門采取安全措施,恢複通風或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風隊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實施。
八、掘進施工揭露的盲巷必須在前一天以書麵的形式向生產科彙報,由生產科安排通風隊進行密閉,否則,對有關責任人處罰100元。
局部通風管理
一、局部通風機管理
1、局部通風機(包括風機啟動開關)必須安裝在風門以外的進風巷道內,距掘進巷道回風口的距離要大於10m,距風門距離大於3m,由生產科和通風隊按照有關規定指定位置,由施工單位負責具體安裝,風機要吊掛或墊高,吸風口微傾斜向下,以便風筒與風機連接平緩過渡,降低風阻,離地高度大於0.3m,風機架要選用40mm以上的角鐵加工,風機吊掛時采用規格型號8×4×5-155×26鋼絲繩,至少要吊掛三點且固定要牢固(靠巷幫),高壓部位嚴密不漏風;運輸及安裝風機過程中不準碰撞接線盒。風機安裝位置不正確,罰生產科、通風隊各200元,其他問題罰施工隊200元。
2、局部通風機供電必須實現采掘供電分開,由機電科拿出設計方案,施工單位按機電科的設計方案進行接電,煤巷必須達到“兩閉鎖”,岩巷實現“風電閉鎖”,由機電科每月檢查一次風電閉鎖的使用情況,監測中心每周對瓦斯電閉鎖情況和開停傳感器進行檢查,並有記錄可查,否則,一項對責任人罰款100元,公司以上部門查出問題按礦有關規定處罰。
3、局部通風機應完好,吸風口應有風罩和整流器,5.5KW以上的局部通風機要有消音器(低噪音局部通風機除外),高壓部位應有襯墊且嚴密不漏風,否則,不準入井。
4、井下各掘進麵確因檢修等特殊情況需要停風停電時,必須做到有計劃停風。根據檢修需要,停風30min以下的由施工區隊製定停風計劃(蓋上區隊公章),經分管礦領導簽字後另報礦調度室、通風隊、安檢科,由調度室組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安檢員、調度員、瓦檢工必須在現場監督,設備檢修完畢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並按措施要求恢複通風;恢複通風前及恢複通風後都有要向調度室彙報。由調度室下達複電、恢複通風的命令;停風30min以上的,由施工區隊編製工作麵停送風措施,經審批後報生產科、安檢科、通風隊、調度室各一份,由調度室按照審批意見協調實施。計劃停風的區隊,必須提前2天通知調度室,提前1天辦完手續,不準當天停風當天辦手續。確因特殊情況需當天停風、當天辦手續時,必須經總工或值班礦領導簽字方可實施,否則不準停風。如果停風確需繼續延長時間,必須提前10min通知調度室,由調度室請示值班領導批準後按計劃繼續停風,否則,按02manbetx.com
隱患追究責任。
5、局部通風機不按計劃人為停風,不按程序恢複通風,擅自隨意停風和恢複通風的,由安檢科組織追查、處罰;風機由於供電係統故障造成的無計劃停電、停風,由調度室通知機電科指導施工單位進行處理,及時按程序恢複通風,並由機電科組織追查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一次對責任隊處罰1000元,對責任人處罰200元。將處理結果在次日調度會上通報,在生產科備案。
6、供給局部通風機的礦井全風壓風量應大於局部通風機的吸風量,保證不發生循環風。若檢查發現一次循環風,對通風隊處罰500元。
7、局部通風機由施工單位當班班長管理,任何人都不準隨意停開風機,並實行掛牌管理,每班班長都要在管理牌板上簽字。
8、每台局部通風機安裝好後由施工單位向機電科申請,由機電科於次日組織生產科、安檢科、調度室、通風隊、施工單位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單上簽字。不具備驗收條件(驗收人員到現場後2個小時仍不能驗收)就申請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一次罰申請單位300元。局部通風機驗收合格後,由通風隊及時懸掛“局部通風管理牌”,該牌掛在風筒一側明顯的位置,風機前3m內不準放置材料、設備等雜物(吊掛風機除外),否則罰責任人100元並改正。
9、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由當班跟班幹部(沒有跟班幹部時由班長負責)撤出該頭所有人員至新鮮風流巷道,並在停風巷道口安設警戒,禁止人員進入,同時向礦調度室彙報。在恢複通風前,必須由瓦檢工和當班班長佩帶自救器進入停風的巷道內檢查瓦斯,兩人一前一後,保持10米的距離,邊走邊檢查有害氣體濃度,發現有害氣體濃度超標或呼吸困難,必須及時返回。隻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米內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3%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必須向礦調度室彙報,由礦總工程師口授安全措施,通風隊按照措施控製風流排放瓦斯。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時,必須由通風隊製定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由救護大隊進行排放。違反以上規定一次對責任人處罰500元。
10、每次局部通風機改變位置,由施工單位編製挪風機(恢複通風)技術措施和通風係統改變補充技術措施;挪移風機前,必須提前在指定位置安裝好一台新風機,並接好電源,對瓦斯湧出異常的掘進工作麵停風時間不得超過10分鍾。
11、《掘進作業01manbetx
》中必須編寫局部通風設計,內容包括:開工地點、全風壓通風條件、進回風路線、風筒通風長度及風量計算、局部通風機安設位置、設備選型要求,並附局部通風係統圖。井下安裝的局部通風機必須和《掘進作業規程》中選型一致,否則,對施工隊隊長處罰200元後並限期更換。
12、臨時停工、停掘的巷道不得停風,否則施工單位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並向礦調度室彙報;長期停工、停掘的巷道必須進行密閉,密閉時巷道口必須進行三斷(斷電源、斷道、斷管路),不按規定進行密閉造成盲巷,追查有關人員責任,按文件進行處罰。
13、對通風距離達到800m以上的巷道,原則上選擇大功率(2×11kw、2×15kw或2×22kw)型號的風機,但要選用與之相匹配的風筒(選用∮600mm或∮800mm的風筒),大功率對旋式局部通風機的通風距離在400m以下時開啟一級,通風距離在400m以上時可發開啟二級;對通風距離在800m以下的巷道,原則上選擇小功率(2×5.5kw)型號的風機,選用∮500mm的風筒;選用2×22kw的旋式局部通風機及開啟雙級需生產科下書麵通知,不經生產科批準違反規定罰責任人100元。
14、嚴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麵供風。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風機同時向2個作業的工作麵供風。使用2台局部通風機供風的,2台局部通風機都必須同時實現風電閉鎖。對瓦斯湧出異常,需要安裝“雙風機、雙電源”的工作麵,必須報生產科審批,經通風副總同意,機電科、生產科、監測中心和施工單位對倒台方式和閉鎖斷電範圍在聯係單上必須注明,風機自動倒台試驗每天由使用單位進行一次,機電科負責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風電閉鎖試驗檢查。
15、風機在使用過程中由使用單位進行維護、檢查,保證質量,不允許用黃油或樹脂藥品塗在高壓部位,發現一次罰包機人200元。
16、正常情況不允許串聯通風,特殊情況下進行串聯通風的采掘工作麵,必須有經過礦總工程師批準的專項措施,被串聯工作麵的風機前3∽5米,必須安設瓦斯斷電裝置,當瓦斯濃度達到0.5%時,立即自動切斷被串聯工作麵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的供電。
二、風筒的管理
1、通風隊應保證各掘進迎頭二節舊風筒(另備二節5米破風筒),以防爆破崩壞風筒或出風口風量過大吹起煤塵;發現爆破掐風筒一次,罰施工單位300元。
2、《掘進作業規程》中應明確規定風筒口到工作麵的距離,煤及半煤岩巷不大於10m,岩巷不大於15m,對瓦斯湧出異常的掘進頭風筒出口距工作麵的距離不大於7m,早班由通風隊負責延接,中、夜班由施工隊的跟班隊長或班長負責延接,風筒出口距工作麵的距離超過規定,對責任隊處罰100元,在上級檢查中造成嚴重後果的,加重對責任人的處罰。風筒工和瓦斯檢查工每班必須對風筒是否脫節、風機、風筒是否損壞、風筒口到工作麵的距離是否符合《掘進作業規程》的規定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通風調度彙報,通風隊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處理,否則,對有關責任人處罰100元。
3、風筒的消耗量按如下進行控製:岩巷工作麵不超過35%,煤巷炮掘工作麵不超過20%,煤巷綜掘工作麵不超過10%。備用風筒不少於2天的使用量,在工作麵碼放整齊,不得影響行人和運輸,發現備用風筒由於車軋等人為損壞的,每節除按原值賠償外,加罰責任單位200元。
4、掘進頭的風筒由通風隊負責安裝、維護,由施工單位負責拆除;凡發現一處風筒被挖洞、刮破或扒開,每處罰責任隊100元;風筒破壞嚴重,刮破口達100mm以上對責任隊處罰200元/處,刮破口達100mm以下對責任隊處罰100元/處;掘進巷道施工結束5天內施工單位回收或轉移所有風筒,否則,每拖延一天對施工隊處罰20元/節;通風隊在三天內撤除風筒吊掛木楔,否則,對責任人處罰100元。
5、施工隊要積極與通風隊配合管理好風筒,不準有擠壓和損壞風筒等現象。風筒吊掛由施工隊(岩巷頭)提前在腰線以上1.2m高處(根據現場條件可以調整)每隔5米打一吊掛眼。施工隊不打風筒吊掛眼每處罰50元(指錨噴、砌镟巷道),風筒補過的破口又被人為的撕掉,一個洞對責任人處罰500元。
6、風筒吊掛必須平直一條線,逢環必吊,隨巷道起伏合理,彎曲巷道直線段有軌道時與軌道平行取直,無軌道時與巷道彎曲相同。接風筒時要采用雙反壓邊,接頭平緩,不花接(異徑風筒要有過渡節),不逆接,嚴密不漏風,風筒無破口;轉彎巷道要設彎頭,不準拐死彎;風筒彎頭折深不超過100mm,風筒與風機連接處(大小頭)必須加上軟襯墊,做到嚴密不漏風,大小頭直徑略大於風機直徑,長短合適,以減少風流阻力,並用8#鐵絲捆紮三道,兩道接頭要錯開,其距離不小於200mm,否則,每發現一條問題罰通風工100元。
三、局部通風機的回撤規定
施工單位在巷道貫通或工程結束的當班必須停掉風機,在3天內必須回撤升井交機修廠進行檢修(特殊情況下經分管礦領導批準可以繼續使用),每推遲一天對責任隊處罰200元,對機電隊長或機電負責人處罰100元。
四、局部通風機的檢修及檢驗規定
1、凡是施工隊交回的風機,機修廠必須在10天內進行檢修完畢,並有檢修記錄,每推遲一天檢修對機修廠處罰100元,累計計算。
2、由機電科做好局部通風機管理台賬,台賬內容包括:井下使用風機台數、型號,地麵待修台數、型號,備用風機型號及台數,每台風機的入井時間、驗收日期、驗收人員、上井時間都必須在台帳上有據可查。
3、機修廠檢修好的風機,由機電科組織有關區隊進行驗收,驗收人員在驗收單上簽字;驗收內容包括:風機的電流、風量、風壓、高壓部位漏風情況。驗收合格的風機由機電科貼上標簽,作為備用風機,驗收不合格,每台罰機修廠300元,驗收後在使用過程中高壓部位漏風,沒有證據證明施工單位有責任的,每台對驗收人員處罰300元。驗收後在整個使用過程中完全正常的,每台風機對參加驗收的每人獎30元(以驗收單簽字為準)。
4、風機管理和風筒管理所有獎罰由生產科出據,交企管科執行。
第五章 瓦斯管理
一、瓦斯巡回檢查製度
1、通風隊每月按檢查瓦斯區域製定瓦斯巡回檢查圖表,圖表必須明確瓦檢工的檢查路線、檢查地點、檢查次數、檢查內容、檢查時間、彙報時間、彙報次數、交接班地點等內容;對瓦斯湧出異常的掘進頭,由通風隊編製有針對性的瓦斯管理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必須設專職瓦檢工,並實行現場交接班。
2、瓦斯巡回檢查圖表由通風隊長、技術人員、瓦檢班長(組長)共同協商編製,並隨著井下生產變化情況每月調整一次巡回檢查圖表,另報生產科、安檢科備查。瓦檢工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不在指定地點交接班,一次罰責任人200元。
3、瓦檢工要嚴格按照通風隊編製的瓦斯巡回檢查圖表進行瓦斯巡回檢查,每班不少於二次,二次檢查的時間間隔不超過4.5小時,嚴禁瓦斯檢查中的“空班、漏檢、假檢”現象,並做到井下記錄、檢查手冊及地麵瓦斯調度記錄三對照,每旬由生產科對瓦斯檢測的“三對照”的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每發現一次不對照罰責任人200-500元,並進“三違”學習班不少於7天。
4、采掘工作麵每次檢查瓦斯不少於4個點,采煤工作麵檢查進風流、工作麵風流、上隅角、回風流;掘進工作麵進風流(局部通風機附近)、工作麵風流、回風流、局部冒高處。
5、發現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或瓦斯超限,要及時撤出工作麵所有人員,掛上“禁止入內”警示牌,並彙報礦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安監科進行追查處罰,每次罰責任隊或個人1000元。
6、瓦檢工要對本班分管區域的通風設施、甲烷傳感器、局部通風的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礦調度室和通風調度彙報;凡上級領導檢查出的問題,而瓦檢工未提前彙報,一次對瓦檢工處罰50元。
二、瓦斯報表審批製度
1、通風隊應指定具有一定業務技術水平的人員編製、上報、回收通風調度瓦斯日報表,並永久保存。
2、在瓦斯彙報記錄中的當天各最大CH4、CO2濃度、空氣溫度等數據及最大值和從通風調度記錄中選取較為重大的“一通三防”問題,編入通風調度瓦斯日報表,該報表每天必須及時報送有關領導及科室。首先,由通風隊長審查數據是否正確、重點調度內容是否準確,審核簽字後,分別報送礦長、礦總工程師、調度室。由礦長、礦總工程師簽閱後的報表及時返回通風隊。礦長及礦總工程師的審批意見,通風隊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通風隊長和總工程師應親自簽字並標明日期。
三、瓦斯排放管理製度:
1、嚴格瓦斯排放管理,臨時停風或局部瓦斯積聚的采掘工作麵,其瓦斯濃度不大於1%時,由通風隊長口授排放措施,瓦檢工就地排放;當瓦斯濃度大於1%,不超過3%時,由礦總工程師口授排放瓦斯措施,由通風隊長和瓦檢工排放瓦斯;當瓦斯濃度超過3%時,通風隊編製排放瓦斯措施,由生產科組織機電科、調度室、安檢科、施工單位、通風隊等單位會審,由礦總工程師批準,由通風隊長現場統一指揮,公司礦山救護隊負責具體排放。啟封或貫通已封閉的停工區,由通風隊編製安全技術措施,且必須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排放瓦斯時,由礦總工程師現場統一指揮,礦山救護隊負責具體排放。嚴禁任何人私自排放瓦斯,每發現一次對責任人處罰1000元,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2、排放瓦斯措施主要內容
計算排放的瓦斯量、供風量及排放時間,製定控製排放量的方法,嚴禁“一風吹”。排放風流與全風壓風流彙合處的瓦斯濃度必須小於1.5%。
確定排放瓦斯風流流經路線和方向,明確斷電撤人範圍和警戒點位置,繪製排放瓦斯區域完整的通風係統圖,並在圖上明確標定排放風流所經路線的方向,風流控製設施位置,電器設備及電話位置,瓦斯檢測儀位置和警戒,做到文圖齊全。
明確電器設備檢查管理及停送電負責單位(或個人),嚴格按程序停送電,明確局部通風機在開啟前的瓦斯檢查。
製定排放前後及排放過程中的瓦斯檢查、聯絡方法及其安全措施。
排放串聯通風地區瓦斯時,必須嚴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應從進風方向第一台局部通風機開始排放,隻有第一台局部通風機排放瓦斯結束後,後一台局部通風機方準送電排放瓦斯。
嚴格排放瓦斯措施的貫徹執行。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參加排放瓦斯人員認真學習排放瓦斯措施,並簽字後才能下井,安監部門監督排放瓦斯措施的現場執行情況,發現違章,立即令其停止排放,並追查責任,通風隊負責建立好排放瓦斯記錄,保管備查。
第六章 防治粉塵
一、井下必須有完善的防塵係統。所有膠帶機巷及刮板輸送機巷內的防塵管路每隔50m設置一個三通閥門,其它巷道每隔100m設置一個三通閥門。采掘工程驗收時要對三通閥門、淨化水幕的安裝是否符合要求一並驗收;井下煤倉、溜煤眼、翻罐籠、輸送機、裝煤機、扒矸機和所有溜煤轉載點都必須有完善的噴霧灑水裝置,噴霧要覆蓋煤流,噴咀之間的距離為300mm;若煤體比較濕潤且沒有煤塵飛揚,可以不打開噴霧,否則,必須打開噴霧進行降塵。主要進、回風大巷及采區進、回風巷每隔400~500m安裝一道淨化水幕,並做到正常使用;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及掘進工作麵至少安裝二道淨化水幕,第一道距工作麵30~50m(綜采麵80m),第二道距工作麵80~100m(綜采麵130m),采掘機工作時或爆破前必須正常開啟,噴條距頂板50mm,兩噴頭之間的距離為400~500mm。矩形巷道內淨化水幕噴頭迎向風流,與頂板成30度夾角,且能夠封閉全斷麵、靈活可靠,霧化效果要好,在檢查時發現違反規定,每處/次對責任隊處罰200元,對跟班隊長處罰100元。
二、采掘工作麵的采掘機必須有內外噴霧裝置,霧化效果要好,能覆蓋滾筒並堅持正常使用,無水或噴霧裝置損壞必須停機;實行爆破作業的采掘工作麵應采用濕式打眼和使用水炮泥;爆破筒前後要灑水滅塵,杜絕煤塵堆積和飛揚。檢查發現不符合規定,每次對責任隊或個人處罰100元。
三、各采掘工作麵防塵設施實行誰安裝、誰管理、誰維修。主要進風大巷及采區進風巷的淨化水幕由生產科組織驗收後交運輸隊使用和管理,每班要開啟1~2小時,發現問題以書麵形式向生產科彙報,由生產科安排機電一隊維修(噴咀不出水由運輸隊處理);主要回風大巷及采區回風巷的淨化水幕由機電二隊安裝、使用、維護。所有淨化水幕及裝卸載點噴霧裝置必須懸掛管理責任牌,並寫明責任人。凡檢查發現一處淨化水幕或噴霧裝置霧化效果不好,對責任人處罰100元。
四、巷道衝刷管理:采掘工作麵的浮塵清理工作由各施工隊負責,各采煤隊每旬要對皮順的積塵衝洗一次;各掘進施工單位每旬至少要對後巷積塵衝洗一次;主要膠帶運輸大巷及采區膠帶集中巷內的積塵(煤塵厚度達到2mm連續長度達到5m認為煤塵堆積)由機電二隊每月衝洗一次;其餘巷道的衝刷由巷修隊負責。要求對進風大巷的衝洗每季度不少於一次,大巷刷白每年要進行一次(由生產科列入生產經營計劃);對管線上的積塵,由各責任單位定期清理。凡檢查發現有積塵超過1mm的巷道,每處/次對責任單位處罰200~500元。所有積塵衝洗要有記錄備查。
五、主要軌道運輸大巷的防塵水管發生漏水時由機電一隊及時處理,否則,每拖延一天處罰50元。
六、個體防護規定:所有采掘機司機、移架工、噴漿作業人員必須佩戴防護口罩,若檢查發現違反規定者,每次對施工人員、跟班隊長分別處罰20元、50元。
七、通風隊要根據采掘工作麵的情況合理分配風量,選擇適宜的風速,並不得超過《煤礦01manbetx
》的規定,以利於除塵;同時要做好粉塵測定工作,按要求測定全塵和呼吸性粉塵,並把測定結果及時上報總工程師和生產科,否則,違反規定每次對責任人處罰100元。
八、防治粉塵工作的日常檢查工作由通風隊防塵工負責,每班至少對井下的防塵設施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如有空班漏檢或發現問題不報者,每次對防塵工處罰50元。
第七章 防滅火管理製度
一、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有關防滅火措施認真貫徹執行。
二、副井口、主井口及主要通風機房20m範圍內,嚴禁煙火,不得在井口存放易燃材料,井口應配備防火材料,在井口設置消防管路閥門,以備井口或井筒發生火災時急用。
三、井下各機電硐室、爆炸材料庫、配電站必須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消防沙箱儲沙量不少於0.3m3,並配備撒沙工具。每個硐室應按規定配備滅火器,由所屬單位領取、儲存、保管、使用,並懸掛管理牌;不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每缺少一項罰責任人50元。
四、井下清洗設備使用過的棉紗、布頭必須存放在帶蓋的鐵桶內,定期送到地麵,不得亂扔、亂放。
五、副井口必須嚴格執行井口上、下驗身製度,嚴禁攜帶煙火、易燃品入井。
六、井下各區隊所使用的膠帶輸送機必須遵守以下規定,阻止膠帶著火事故發生
1、必須裝設驅動輪防滑保護、煙霧保護、溫度保護和堆煤保護裝置。
2、液力偶合器不準使用可燃性傳動介質。
3、必須設置灑水裝置和防跑偏裝置。
4、膠帶輸送機的前後兩端各20m範圍內,必須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七、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工作,施工單位每次必須製訂安全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通風、安監部門派專人在現場監督檢查。井下未實行全風壓通風的巷道中禁止從事電、氣焊工作,煤層中未采用砌镟或噴漿封閉的主要硐室和主要進風大巷中,不得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電氣焊措施必須由礦長或礦長指定的主要礦負責人審批,同一個措施連續使用不得超過48小時。
八、井下所有消防主管路及消防栓的安裝、檢修、維護,由機電一隊負責。井下消防防塵係統圖由機電科每季度更改一次。
九、井下硐室必須保持整潔衛生,不允許存放荊芭、木料等可燃性材料,硐室必須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防火門必須安全可靠。
十、以上製度由生產科、安監科、通風隊負責監督檢查各有關單位執行情況,對違反單位或個人由安監科追查落實並出據處罰。
第八章 “一通三防”技術資料管理
一、通風隊要認真做好各種報表、台帳、措施的管理。根據需要,各種資料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二、各種技術資料設立專用櫃,並實行分類、分次、分盒,按統一序號標簽存放。
三、要按照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完善各種圖紙、牌板,每季度更新一次圖紙,並及時上報。
四、各種報表要做到準確無誤,且報送及時。
五、由生產科每月對通風各種報表、台帳、圖紙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改正。
第九章 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使用管理
一、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是一種數字顯示甲烷含量的檢測儀器。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采掘隊長、通風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安全監測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
二、礦指定攜帶便攜儀的人員下井時必須攜帶,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三、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的計劃數量由生產科確定,供應科負責供應,通風隊保管、發放、充電、標校、維護和維修,並製定相應的管理製度,培訓辦負責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投入前的培訓工作,安監科負責監督檢查。
四、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實行掛牌管理,憑牌發放,掛牌由通風隊統一製作,通風隊要做好發放記錄備查。
五、每個攜帶者都必須愛護儀器,不準隨便在井下拆卸、毀壞,一旦發現毀壞或缺失零件,通風隊當班人員立即登記在案,第二天通風隊長在調度會上通報,月底由通風隊出具證明,生產科確認,每發現一次罰責任人700元。
六、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每次升井後,要及時檢查、擦試、充電。該維修的要及時維修,不準帶故障下井。一旦井下使用時發現該儀器充電不足,有故障或未調零就投入使用等情況,每發現一次,每台罰通風隊100元,並落實到人。
七、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使用說明書
1、主要技術指標及使用條件:
①測量範圍:0-4%CH4
②測量誤差:0-1%CH4,±0.1%;大於1%CH4,±10%
③報警方式:斷續聲,光信號。聲強大於80dB,光信號10米遠處可見。
④響應時間:<30S
⑤報警點:達到1.00%時開始報警
⑥工作時間:充電一次連續工作時間大於8小時
⑦防爆標誌:ExibdI(150℃)
⑧適用條件:環境溫度:0-40℃,<98%RH;大氣壓力為86-106KPa。
2、使用方法:
①開機和關機
儀器開機和關機采用一個鍵,儀器均需按兩次鍵才能實現開機和關機。
②零點檢查和調整
在清潔空氣中,儀器開機預熱20分鍾後,指示值若顯示[0.02],說明儀器零點正常,無須調整,否則儀器的零點要重新調整。零點調整由地麵保管、發放和維修人員按說明書進行,其他人員不準任意調零。
③儀器的標校
該儀器每七天進行一次調校,調校的方法由通風隊按說明書進行。
④測量
儀器經檢查和調整後,方可用於實際測量。測量時儀器開機預熱20分鍾後置入被測點,經30S自然擴散,就可讀出被測點的瓦斯含量。也可懸掛或攜帶連續測量瓦斯含量的變化。在檢測瓦斯含量的變化時,若顯示值超過1%,儀器自動發出斷續聲、光報警。
3、維護與修理
①維護
儀器應有專人維護,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操作調整,嚴禁隨便拆開儀器或旋動電位器。
儀器在攜帶中要防止猛烈碰撞、摔打,並注意保持儀器表麵清潔。
儀器電池組的充電:
儀器充電時須處於關機狀態;
儀器充電須使用專用充電機,按充電機使用說明書進行充電;若儀器使用一段時間盡管未欠壓關機,但為了預防在下次使用中電池容量不足,也要對電池酌量充電。一般來說,儀器每使用一個班後都要先充電後使用。嚴禁在井下對儀器充電。
②修理
儀器修理時不得改變電器電路參數及元件的規格(或型號)。
儀器的一般故障現象及處理方法要按說明書提供的參數進行判斷。
第十章 爆破及爆炸材料補充管理規定
爆破及爆炸材料管理按城礦生技[2006]105號文件執行。
第十一章 “一通三防 ”質量標準化考核補充規定
根據“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市場化一年來運作情況,還存在一些管理上問題,需要對相關內容進行修改、補充、完善,望有關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1、未按要求使用阻燃膠帶,1次扣2分。
2、風機無計劃掉電停風達20分鍾及以上,1次扣3分(停風不論時間多少造成瓦斯超限1次扣10分)。
3、監控信號線與動力線間距不足100mm,1處扣2分。
4、采掘班隊長、流動電鉗工正常佩戴便攜儀,發現1人不戴扣1分。
5、風筒刮破口在100mm以上1個扣2分,破口在100 mm及以下1個扣1分;破壞風筒,造成風筒報廢1節扣3分。
6、風筒脫節或掐風筒1次扣2分(造成瓦斯超限1次扣10分)。
7、風門(或密閉、柵欄)前後5m範圍內堆放材料、設備、礦車、雜物或積水,每處扣2分。
8、責任區內1道正向風門打開不關閉扣2分,2道正向風門同時打開不關扣10分,反向風門1道不關閉扣1分。
9、風門撞壞1次扣5分,連鎖繩破壞1次扣3分。
10、瓦斯傳感器上噴上漿水,1次扣2分,造成傳感器誤報警或損壞的1次扣5分。
11、不按規定打風筒吊掛眼,每少1個眼扣0.5分,風筒噴上漿水,1節扣2分,風筒超距1次扣2分;因風筒出風口超距造成瓦斯超限1次扣10分。
12、所有淨化水幕及轉載點噴霧必須按標準安設、連接膠管拉成橫平豎直,達到美觀,否則1處扣1分。
13、防塵供水係統1處漏水扣1分;淨化水幕及轉載點噴霧1個噴頭不出水或不霧化扣0.5分,淨化水幕和轉載點噴霧裝置缺少1個扣3分,缺少1個管理牌扣1分。
14、防塵供水管上“三通”閥門少1個扣1分,1個閥門開啟不靈活扣0.5分。
15、1名隊長或班組長對相關通風業務知識(或作業規程規定的通風內容)不熟悉,1人次扣2分。
16、爆破拖班延點,每月每頭允許4次,每超過1次扣0.5分。
17、計劃炸藥不使用,每月每頭允許4次,每超過1次扣0.5分。
18、不按規定使用炮泥、水炮泥,發現1次扣1分;不按規定設置警戒或不按規定爆破作業,發現1次扣2分。
19、每發生1個拒爆炮眼扣1分(管響藥不響或雷管質量問題除外)。
20、不按規定參加通風例會,每次扣2分。
21、不按規定佩戴防塵口罩,發現1人不戴扣0.5分。
22、瓦斯傳感器按標準吊掛,掘進工作麵距迎頭不大於5m,距巷幫不小於200mm,下沿距頂板不大於300mm,否則發現1個問題扣2分。
以上檢查項目作為“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平時和月底考核檢查的依據。
第十二章 “一通三防”檢查、獎罰規定
1、“一通三防”檢查堅持月度抽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辦法,參加平時抽查的人員有礦領導、生產科、機電科、安檢科、調度室、企管科、通風隊等職能科室、區隊及上級管理部門;采掘工作麵月度“一通三防”專項檢查和工程質量驗收同時進行,由各驗收組進行檢查打分;對通風隊、機電一隊、機電二隊、運輸隊等單位的檢查由生產科組織安檢科、企管科進行檢查(必須有被查單位副隊長以上人員參加),並按照生產科製定的打分標準進行打分,作為各單位考核“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工資的依據。
2、每月由生產科組織二次“一通三防”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四定”的原則及時進行閉合處理。參加“一通三防”檢查的有關人員,每次獎勵100元(以檢查記錄表簽名為準)。參加通風設施驗收每月每人獎勵100元(以驗收表簽名為準)。
3、所有“一通三防”方麵獎罰由生產科出據,交勞資科執行。
以上為征求意見稿,各位領導和有關部門,請將自己意見在原稿上注明,以便整理,謝謝。
200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