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鄭州市登封市鄭州廣賢工貿有限公司新豐某礦“9.21”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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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1日0時55分,河南省鄭州市登封市鄭州廣賢工貿有限公司新豐某礦發生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02manbetx.com
,造成37人死亡、7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766餘萬元。
黨中央、國務院對這起02manbetx.com
高度重視,溫家寶總理、張德江副總理作出重要批示。河南省人民政府代省長郭庚茂、省委副書記陳全國、副省長史濟春帶領相關部門負責人立即趕赴02manbetx.com
現場指揮搶險救災。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趙鐵錘就搶險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局長王樹鶴以及監察部、全國總工會等有關部門負責同誌趕到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搶險和善後處理工作。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報請國務院同意,於9月24日成立了由王樹鶴同誌任組長、史濟春同誌等為副組長,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監察部、全國總工會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的國務院河南省鄭州市登封市鄭州廣賢工貿有限公司新豐某礦“9.21”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並聘請技術專家協助事故調查,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經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查閱相關資料和技術鑒定,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和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和防範措施。事故有關情況如下:
一、礦井的基本情況
鄭州廣賢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賢公司)為民營股份製企業,由新豐煤礦、新豐某礦和新豐三礦組成。2007年9月,依據河南省豫資源整合辦〔2007〕8號文件,新豐某礦由原登封市陳樓煤礦和原登封市東梁莊煤礦整合而成,以整合主體廣賢公司名義單獨辦理了采礦許可證,有效期至2008年9月底。但實際上是獨立投資(投資人高萬忠)、獨立經營、獨立納稅的礦井,屬技術改造礦井。該礦技改設計於2008年5月經鄭州市煤炭管理局批複,安全專篇於2008年6月經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鄭州監察分局批複,技改開工許可於2008年7月經登封市煤炭管理局批複。
該礦開采二1煤層,設計生產能力15萬噸/年,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初步設計方案采用三個斜井單水平上下山開拓,即利用原登封市東梁莊煤礦主、副斜井作為技改後的主、副斜井,利用原登封市陳樓煤礦主斜井作為技改後回風井,礦井有東、西兩個生產區域,一三采區為東生產區域(以下簡稱東區),一一采區和二一采區為西生產區域(以下簡稱西區),東區、西區兩套生產係統相對獨立,通過運輸巷(四平巷)聯通,四平巷裝有兩道調節風門。
東區布置有62006、42003兩個采煤工作麵,采煤方法為走向長壁後退式回采,單體液壓支柱配π型鋼梁支護。有六個掘進工作麵,即62011上副巷掘進工作麵、62011下副巷掘進工作麵(俗稱六平巷)、62011繞道掘進麵、西二延伸巷掘進工作麵、三平巷技改巷掘進工作麵、東翼回風巷掘進工作麵。
東區、西區共用一套KJ95型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係統,但傳感器數量不足,種類不全,安裝地點不符合規定,係統未按AQ6201-2006等有關標準要求進行升級改造。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搶險救援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08年9月21日0點班,該礦東區安排4個掘進隊、5個維修隊、2個采煤隊共108人入井作業。作業人員在62011下副巷掘進工作麵作業過程中,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64人安全升井,有44人被困井下。
(二)事故報告及搶險救援情況
事故發生後,礦方組織自救。登封市礦山救護隊3時49分接到新豐某礦請求救援的電話,4時15分趕到現場,4時20分入井偵察。登封市煤炭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上報登封市、鄭州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鄭州監察分局等單位。登封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主要領導立即趕到事故現場,及時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了搶險指揮部,組織事故搶險救援。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作出指示,要求及時妥善做好善後工作,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河南省人民政府代省長郭庚茂、省委副書記陳全國、副省長史濟春、國家煤礦安監局副局長王樹鶴、鄭州市委和市政府的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同誌趕赴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經全力搶救,21日8時30分,7名受傷礦工被救出。21日22時20分,遇難的37名礦工遺體被全部找到並升井,搶險救援工作結束。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新豐某礦62011下副巷掘進工作麵煤層具有突出危險性。在沒有采取“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的情況下,打鑽作業誘發了煤與瓦斯突出;該掘進工作麵與62006采煤工作麵串聯通風,致使事故擴大。
(二)間接原因
1.新豐某礦無視政府監管,長期違法組織生產,安全管理混亂。
(1)違法組織生產。2008年3月,新豐某礦在技術改造設計、安全專篇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違法組織技術改造施工並開始違法組織生產。2008年7月,該礦取得技術改造工程開工許可後,無視嚴禁邊技改邊生產的規定,無視監管部門關於停止采掘活動的安全指令,違法組織生產。該礦技術改造設計能力15萬噸/年,但2008年3月至8月生產原煤就已達到11多萬噸,其中東區生產原煤5.1萬噸。《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對全省小煤礦進行停工停產整頓的緊急通知》(豫政明電〔2008〕5號)下發後,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大金店鎮政府向該礦下達了關於停止采掘作業的指令,並采取了鎖井措施,但該礦強行撬鎖繼續違法組織生產,直至事故發生。
(2)安全管理混亂。新豐某礦通風係統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該礦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沒有采取“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62011下副巷掘進工作麵進入實體煤後,多次出現煤炮、夾鑽、噴孔、瓦斯升高等煤與瓦斯突出征兆, 仍繼續冒險作業;沒有專用回風巷,違反《煤礦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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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條“開采有瓦斯噴出或有煤(岩)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煤層時,嚴禁任何兩個工作麵之間串聯通風”的規定,采用串聯通風;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係統不完善,傳感器數量不足、種類不全,位置安裝不當,故障處理不及時;井下多頭作業,東區布置2個采煤工作麵和6個掘進工作麵;井下采掘作業多個承包隊施工,以包代管;0點班和4點班下井作業人員不攜帶自救器。
2.廣賢公司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廣賢公司發現新豐某礦未經有關部門許可就擅自進行技術改造施工、邊技改邊生產等違法問題後,雖然下發了停止技術改造、停產整頓文件,采取了鎖該礦運輸皮帶等措施,但沒有製止住該礦的違法行為。
3.有關職能部門未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新豐某礦安全生產監管不到位。
(1)登封市煤炭管理局以及該局所屬大金店煤管站,2008年3月份以來,21次發現新豐某礦在技改安全專篇、開工許可未經批複就違法施工、邊技改邊生產等違法行為,但未按照《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嚴肅查處到位。發現該礦井下采掘工作麵存在串聯通風、監測監控係統不能正常運行等問題,但沒有作為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依法予以處理。對該礦“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雖然作了安排,但沒有采取措施督促該礦落實。落實豫政明電〔2008〕5號文件不力,對該礦落實停工停產要求的情況監督檢查不到位,直至事故發生時該礦違法生產行為沒有得到有效製止。登封市煤炭管理局明知新豐某礦是技術改造礦井,不允許生產,卻仍向該礦安排了當年8月份的1萬噸煤炭生產任務。
鄭州市煤炭管理局對技術改造礦井邊技改邊生產的行為組織查處不力,沒有發現新豐某礦長期違法生產問題。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專項行動不深入,對新豐某礦存在的“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不落實、采掘工作麵串聯通風等重大隱患失察。
(2)登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對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和大金店鎮政府履行煤礦安全監管職責督促指導不力。協調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專項行動不深入,對新豐某礦長期違法邊技改邊生產問題以及未落實“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采掘工作麵串聯通風等重大隱患失察。
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履行指導、協調和監督煤炭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不到位,協調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專項行動不深入,對新豐某礦長期違法邊技改邊生產問題失察。
4.大金店鎮、登封市、鄭州市三級人民政府履行煤礦安全生產監管職責不到位。
(1)大金店鎮政府未認真落實《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對發現的新豐某礦長期違法生產問題,沒有按照《特別規定》嚴肅處理到位。沒有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強力推進全市煤礦技術改造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鄭政發〔2007〕88號)要求,向新豐某礦派出專門人員實行24小時監管。落實豫政明電〔2008〕5號文件關於小煤礦停工停產的要求不力,沒有製止住新豐某礦違法生產行為。
(2)登封市人民政府落實《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不力,執行鄭政發〔2007〕88號文件不到位,沒有按照規定對每個技改礦井派出3人監管小組,實行24小時監管。明知技改礦井不允許組織生產,卻以登封市煤炭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整頓領導小組文件向該礦下達了當年8月份的1萬噸煤炭生產任務。組織領導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專項行動不深入。落實豫政明電〔2008〕5號文件關於小煤礦停工停產的要求不力,對落實情況監督檢查不到位。
(3)鄭州市人民政府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組織領導不力,對登封市人民政府未認真執行鄭政發〔2007〕88號文件的情況檢查不到位,對有關職能部門未認真履行職責的問題失察。
5.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鄭州監察分局履行職責不到位。
新豐某礦是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鄭州監察分局2008年度重點監察礦井。鄭州監察分局曾於2008年3月對新豐某礦進行過重點檢查,發現了該礦安全專篇未經批複就擅自施工的問題,依據有關規定進行了罰款和責令其停止施工作業,但之後未將該礦重大隱患情況向登封市人民政府及相關煤礦安全監管部門通報。
(三)事故性質
調查認定,河南省鄭州市登封市鄭州廣賢工貿有限公司新豐某礦“9.21”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四、對有關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0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另外還有22人被給予黨政紀處分。
對新豐某礦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共計6305.6萬元。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對登封市鄭州廣賢工貿有限公司新豐某礦等煤礦實施關閉的通知》(豫政辦〔2008〕94號)的要求,新豐某礦由鄭州市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五、防範措施
(一)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河南省要針對技改礦井發生事故較多的情況,進一步規範礦井資源整合和技術改造工作,加大監管工作力度,要建立打擊非法違法聯合機製、打擊非法違法長效機製和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工作責任製;鄭州市、登封市整合礦井多,對整合技改礦井,必須采取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切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強化聯合執法機製,嚴厲打擊私挖亂采、超層越界開采、已關閉礦井死灰複燃以及技改礦井違規組織生產、停產整頓礦井私自組織生產等違法行為。
(二)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加強煤礦安全監管工作。地方政府要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係,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係,確保監督執法到位,徹底解決政令不通、以罰代管等問題。地方煤礦安全監管、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認真負起責任,盡職盡責、嚴格執法,加大對煤礦企業尤其是資源整合、技改礦井的監督檢查力度,嚴防借“技術改造”、“改擴建”或“資源整合”之名違法組織生產,嚴厲打擊少數礦主漠視礦工生命、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組織生產的行為。嚴禁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向非生產礦井下達生產指標。
(三)強化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和通風管理工作。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督促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煤礦企業嚴格落實“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堅持先抽後采,先抽後掘,真正做到不采突出麵,不掘突出頭。防突措施要以區域防突為主,對沒有防突能力的礦井要責令限期整改,達不到防突要求的煤礦要堅決予以關閉。督促煤礦企業加強通風管理工作,建立合理完善的通風係統,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按規定布置專用回風巷,生產水平和采區必須實行分區通風,采掘工作麵必須實行獨立通風,嚴禁違規串聯通風。加強對瓦斯監測係統的日常維護檢查,保障係統穩定可靠和正常運行。
(四)深刻反思,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鄭州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深刻吸取這次事故的教訓,舉一反三,強化防範措施的落實,堅決遏製重特大事故的發生。認真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下井人員必須按規定攜帶自救器,井下作業嚴禁以包代管。針對資源整合不到位、技術改造礦井邊技改邊生產等突出問題,組織有關部門認真研究有效措施,確保落實到位。抓好對幹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工作,解決工作中存在的作風不深入、責任不落實、管理不到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