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副隊長的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作者:佚名
2011-07-09 19:49
來源:本站原創
管理對象 機電副隊長 主要責任人 機電副隊長
直接管理人員 綜采隊帶班隊長 監管人員 安監員、機電隊隊長等管理人員
工作任務 采煤機檢修、更換轉載機驅動部、更換運輸機驅動部及電機
所需工具
管理標準1、煤機檢修前,機電副隊長負責對檢修區域的頂板、煤壁進行全麵檢查,確認頂板完好後,通知綜采維修鉗工開始作業;
2、機電副隊長在車輛運行前,通知作業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確認支架搬運車輛附近無人後,方可通知支架搬運車的司機開車。
管理措施1、綜采隊帶班隊長監督機電副隊長檢查確認頂板完好;
2、帶班隊長監督機電副隊長在車輛運行前,是否通知作業區域內的人員撤離,隻有確認支架搬運車輛附近無人後,方可通知支架搬運車的司機開車。
監管措施安監站安監員和機電隊管理人員發現帶班隊長、機電副隊長未履行職責,應及時要求落實,並按照《安家嶺一號井工礦處罰規定》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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