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裝置的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作者:佚名
2011-07-09 20:50
來源:本站原創
管理對象 報警裝置 主要責任人 刮板運輸機司機
直接管理人員 刮板運輸機司機 監管人員 安監站安監員、機電部管理人員
管理標準信號裝置靈敏可靠;
本布羅終端必須設在174號架。
責任措施刮板運輸機司機檢查報警裝置完好情況
管理措施帶班隊長檢查報警裝置的完好,監督刮板運輸機司機的工作
監管措施安監站安監員和機電部管理人員發現帶班隊長、刮板輸送機司機未履行職責,應及時要求落實,並按照《安家嶺一號井工礦處罰規定》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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