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體液壓支柱的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作者:佚名
2011-07-10 15:34
來源:本站原創
管理對象 單體液壓支柱 主要責任人 端頭維護工
直接管理人員 綜采隊帶班隊長 監管人員 安監站安監員、生產技術部管理人員、機電隊管理人員
管理標準單體柱帽與單體的連接可靠;
液壓支柱,活柱伸縮靈活,不卸液,不漏液;
初撐力不小於50KN。
責任措施端頭維護工在打單體前必須檢查單體是否完好,發現變形、失效的單體,嚴禁使用;
支設單體支柱時必須達到規定的初撐力
管理措施帶班隊長不定期抽查員工的作業行為,發現違章作業,必須立即製止;
帶班副隊長使用單體前必須親自檢查單體的完好情況,發現變形、失效的單體,嚴禁使用;
親自檢查所支設單體支柱時必須達到規定的初撐力
監管措施安監站安監員和生產技術部管理人員、機電隊管理人員發現帶班隊長、端頭維護工未履行職責,應及時要求落實,並按照《安家嶺一號井工礦處罰規定》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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