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關的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作者:佚名
2011-07-10 15:50
來源:本站原創
管理對象 開關 主要責任人 礦井維修電工
直接管理人員 機電副隊長 監管人員 機電隊隊長
管理標準1、設備外殼無變形,無開焊,無鏽蝕,托架無嚴重變形,操作手柄位置正確,扳動靈活,與操作軸連接牢固,無誤動作,磁力起動器的按鈕與手柄及殼蓋的閉銷關係正確可靠,並有警告標誌,接地螺栓,接地線完整齊全,接地標誌明顯;
2、設備符合防爆標準;
3、其它要求見《設備完好標準》。
責任措施礦井維修電工嚴格按照《設備完好標準》對開關進行檢查。
管理措施1、班前會對作業人員進行崗前風險辯識;
2、機電副隊長負責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監管措施1、.班前會對作業人員進行崗前風險辯識;
2、機電隊管理人員負責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機電管理人員對入井設備進行檢查,並簽發“入井防爆檢驗合格證”;
4、機電管理人員每周進行檢查,發現未檢查開關防爆性能,對當班作業人員進行處罰;機電隊:防爆檢查員:1.防爆檢查員應有實際工作經驗,且必須經過培訓學習,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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