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器的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作者:佚名
2011-07-10 15:58
來源:本站原創
管理對象 滅火器 主要責任人 電焊工
直接管理人員 機電副隊長 監管人員 安監員、通風隊技術主管
管理標準1、滅火器的壓力必須在正常範圍,鉛封完好,管路無破損;
2、滅火器有檢驗合格證且在有效期內,外表無變形、鏽蝕。"滅火器的壓力表指針在綠色範圍、鉛封完好、管路無破損、未過期。
責任措施電焊工在作業時滅火器的壓力表指針在綠色範圍、鉛封完好、
管路無破損、未過期
管理措施機電副隊長負責檢查作業前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發現不完好時,必須立即更換
監管措施1、礦安監站對消防器材進行抽查,發現不合格器材,對消防器材管理人處予處罰,並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2、所有器材、設施經常進行檢查、保養,發現問題及時更換、維修。
3、監管人員根據管理標準,對責任人落實管理標準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合格的,要及時要求整改,並按照《安家嶺一號井工礦處罰規定》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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