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狗万manbet官网 !

自救器的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作者:佚名 2011-07-11 21:28 來源:本站原創

自救器的管理標準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自救器 主要責任人 入井人員
直接管理人員 入井人員 監管人員 安監員、井口檢身員
管理標準自救器外觀無破損、無變形、封條無開封、無過期(使用有效期為3年)。
責任措施入井人員領取自救器,檢查並確認自救器外觀有無破損、封條有無開封、有無過期。
管理措施入井人員入井前必須檢查並確認自救器外觀無破損、封條無開封、無過期(使用有效期為3年)。
監管措施安監員、井口檢身員發現有失效的對其本人進行相應處罰。

万博全网站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煤礦安全生產網徐州網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