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的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作者:佚名
2011-07-11 21:34
來源:本站原創
管理對象 地表水 主要責任人 水文地質工
直接管理人員 地質工程師監管人員
管理標準井口及主要建築標高要高於曆年最高洪水位井口及主要建築標高要高於曆年最高洪水位。
責任措施水文地質工負責收集有關資料,保證井口及主要建築物標高要高於曆年最高洪水位。
管理措施地質工程師責成水文地質工收集曆年洪水水位資料,並指導礦井井口及建築物高於最高洪水位使其不受洪水的困擾。
監管措施地測主管對地表水及地麵降水的觀測與防治全麵負責,並實施監管,保證地麵湧水量得到有效控製。若因為人為因素地表水得不到有效的防治,地測主管有權對次做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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