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門的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風門 主要責任人 密閉班班長
直接管理人員 通風隊副隊長 監管人員 通風隊長
管理標準每組風門不少於2道,行車風門間距不小於10m,行人風門間距不小於5m。入排風巷道之間的風門設反向風門,數量不少於2道;
風門能自動關閉;
礦井總回風和采區回風係統的風門閉鎖裝置完好;
門框四周接觸嚴密,門扇平整不漏風,門扇與門框不歪扭;
永久風門用不燃性材料砌築,牆體厚度不小於0.5m,嚴密不漏風;
風門牆垛平整,牆體無裂縫、重縫和空縫;
臨時風門采用木質材料建築時,立柱規格不小於120mm×120mm,木板厚度不小於30mm,魚鱗式搭接,其壓茬寬度不得小於20mm,用灰、泥勾縫或滿抹,嚴密不漏風;
行人風門規格為1m×1.6m,行車風門規格為2.9m×3.6m,推拉風門規格為4.5m×2.95m。
責任措施密閉班班長:
1、設施的施工確保達到質量標準的要求;
2、熟練掌握本工種技術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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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按施工措施、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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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質量要求施工;
3、在風門施工、門扇安裝過程中,通風質量驗收員對施工過程進行檢查,風門門扇安裝完畢後進行驗收,發現問題,立即安排處理。
管理措施通風隊副隊長對每一道新砌築安裝的風門都要進行一次檢查驗收,發現問題,立即安排處理,質量不符合規定時對通風班班長給予相應的處罰。
監管措施 通風隊長:
1、負責設施施工完畢後的驗收工作;
2、監督檢查礦井采掘、通風、運輸、機電、礦井防火、防治水等生產係統、生產環節的安全穩定和可靠性,保證礦井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