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物、煤塵的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可燃物、煤塵 主要責任人 綜掘維修工、刮板運輸機司機
直接管理人員 綜掘隊帶班班長、通風隊防塵工、瓦斯檢查員 監管人員 綜掘隊隊長、機電專檢人員、安監員、通風隊隊長
管理標準電焊、氣割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前後兩端各10m的井巷範圍內,應用不燃性材料支護,不得有液壓油、機油、棉紗、風筒等易燃易爆物品,並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
作業地點10m內煤塵、浮煤,必須經過衝洗清理;電機附近通道內無積塵、無雜物,無浮煤;
井下巷道內堆積煤塵厚度不超過2mm,連續長度不超過5m。電焊、氣割等工作地點的前後各10m的範圍內,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無易燃易爆物品、煤塵濃度低於30-50mg/m3。
責任措施綜掘維修工在電焊、氣割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前後兩端各10m的井巷範圍內,應用不燃性材料支護,不得有液壓油、機油、棉紗、風筒等易燃易爆物品,並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
綜掘維修工檢查作業地點,作業地點10m內煤塵、浮煤,必須經過衝洗清理;
刮板運輸機司機保證刮板運輸機電機附近通道內無積塵、無雜物,無浮煤;
通風隊防塵工按照批準的巷道衝洗周期對巷道進行定期衝洗;負責井下采掘、皮帶巷以外地點巷道衝洗工作,確保積塵不超過國家規定。
瓦斯檢查員檢查電焊、氣割等工作地點的前後各10m的範圍內,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無易燃易爆物品、煤塵濃度低於30-50mg/m3。
管理措施操作時,由綜掘隊帶班隊長現場進行檢督檢查;
綜采隊帶班隊長負責監督,發現刮板運輸機電機附近通道內有積塵、有雜物,有浮煤時,立即安排清理,清理好後方可開機;
機電副隊長負責監督在作業前監督瓦斯檢查員是否檢查電焊、氣割等工作地點的前後各10m的範圍內,必須是不燃性材料支護,無易燃易爆物品、煤塵濃度低於30-50mg/m3,否則必須停止作業。
監管措施綜掘隊隊長每次需要進行電氣焊作業前,必須對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對有易燃、易爆及可燃物的容器、管道進行焊接工作前,必須采用置換、清洗或者隔離等方法排除可燃物,使其濃度降至安全範圍方可進行作業。
機電專檢人員根據管理標準,對責任人落實管理標準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合格的,要及時要求整改,並按照《安家嶺一號井工礦處罰規定》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罰。
通風隊隊長每周對井下巷道積塵情況進行一次重點抽查,發現積塵,及時安排衝洗。負責監督礦井防塵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安監員監管人員根據管理標準,對責任人落實管理標準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合格的,要及時要求整改,並按照《安家嶺一號井工礦處罰規定》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