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礦業炸藥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xxx礦業炸藥爆炸02manbetx.com
專項應急預案
目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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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和危害程度03manbetx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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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及原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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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程度03manbetx
1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2
3.1 應急組織體係 2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3
4. 預防與預警 6
4.1 危險源監控 6
4.2 預警行動 8
5. 信息報告程序 8
5.1 報警係統及程序 8
5.2 現場報警方式 8
5.3 24小時與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方式 9
5.4 報警形式和內容 9
5.5 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10
6. 應急處置 10
6.1 響應分級 10
6.2 響應程序 11
6.3 處置措施11
7.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2
xxx礦業有限公司
關於炸藥爆炸事故應急預案
(2009版 編號PAKY-2009ZX-5)
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03manbetx
1.1 事故類型及原因
爆破事故是生產中炸藥意外爆炸、或正常爆炸而人員沒有按規定正常躲避而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爆破是采掘過程中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同時也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對操作和使用者的素質要求很高。如果礦山管理不到位,或者爆破人員技術水平不高,責任心不強、麻痹大意違章作業等都可能造成爆破事故。
爆炸事故是爆破器材在儲存運輸和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意外爆炸事故。爆破器材的儲存環境不良、雷管炸藥混存混運、人為破壞等因素都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
1.2 事故危害程度03manbetx
爆破爆炸事故具有突發性、事故前沒有預兆可尋的特點,因此造成的危害往往更大,一旦發生常常造成不可預料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井下爆破作業地點、運輸途中是爆炸事故的易發點,雨季的雷電將對炸藥儲運形成威脅。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處理爆破爆炸事故須遵循以下原則:
a、忌盲動原則。炸藥爆炸在未搞清楚有無持續爆炸可能性之前,不可盲目接近爆炸點,而應該將現場附近的人員迅速轉移。
b、統一領導,集中指揮、分類負責、協調行動的原則。
c、快速反應、及時施救、自救與救助相結合的原則。
d、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依靠科技,提高效率的原則。
e、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的原則。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係
總 指 揮:王玉和(礦長)
副總指揮:張 傑(總工程師) 李永利(安全礦長)
付桂生(副總經理)
成 員:任永海 周福田 王亞中 李雲旺 王國民
劉長有 彭豔峰 張 鐵 劉寶軍 門淑雲
指揮部下設7各小組分別是:搶險救援組、技術組、治安保衛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監督檢查組、善後處理組。
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 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A、指揮部職責
a、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並按照規定時限和程序,及時向平安堡鎮政府、興隆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河北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冀東分局和承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及搶險救援計劃進展情況。
b、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計劃,力爭將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c、根據事故發生的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計劃,並對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果斷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d、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的發生的變化和出現的新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e、根據事故災害情況,內部搶險救援力量不足時,應及時聯係興隆礦務局礦山救護隊協助井下救援工作。地麵醫療救護力量不足時,及時聯係承德市第六醫院或興隆縣醫院協助醫護救援工作。
f、緊急調配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保證救援所需。
g、做好穩定社會工作和傷亡人員善後工作。
h、負責事故調查處理或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B、相關組織職責。
搶險組:以礦山救護隊為主,負責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
專家組:負責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的方案製定和技術指導工作。
醫療組: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後勤保障組:負責救援物資的供應及後勤保障工作。
監督檢查組:負責對搶險工作的安全監督和對入井人員實施有效的控製。
治安保衛組:負責事故井口及礦井內治安保衛工作。
善後處理組:負責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3.2.2 相關人員職責:
礦長:是處理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總工程師、礦務局總工程師和礦山救護隊隊長的協助下,製定營救遇險人員和事故處理的工作計劃。
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的領導下組織製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及事故的工作計劃。
各個有關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工作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須人員待命,及時調集搶險所需設備,材料,並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製入井人數,簽發搶救事故及入井特別許可證。
礦副總工程師:根據礦長命令,負責某一方麵的搶救工作。
礦救護隊隊長:對礦山救護隊的具體行動負責,全麵指揮、領導礦山救護隊和輔助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工作計劃所定的任務,完成對遇險人員的救援和事故處理。如果與興隆礦務局救護隊聯合作戰時,應成立礦山聯合救護作戰部,由興隆礦務局救護隊隊長擔任指揮工作,協調作戰行動。
安全科科長:根據批準的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工作計劃,以及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對搶險救援工作的安全及入井人員的控製實行有效的監督。
按照礦長的命令負責通風工作,注視主要巷道風機的工作情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他措施。
生產科科長:按照礦長的命令負責協調各方麵的工作,協助礦長進行搶救和事故的處理。
采掘隊隊長、班組長:負責查對事故工作麵內的人數,並采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的組織起來,積極展開搶險救援工作,將現場事故的性質和發生事故的原因詳細的報告礦調度室及礦值班領導,並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事故處理任務。
礦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性質,並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礦山救護隊、礦長、總工程師、礦調度室以及其他有關領導和單位,及時向下傳達礦長的命令,通知並召集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待命,隨時調度井下搶險救援工作的進展情況,統計掌握出入井人數和尚在井下的搶險救援人數。
供應科科長:及時準備好必要的搶險救援物資材料,並根據礦長的指令運送到指定地點。
機運隊隊長:根據礦長命令,負責保障工作麵事故地點的通風機的正常運轉,掌握井下停、送電工作,及時搶修和安裝機電設備,負責將遇險人員及時運送井上,保證搶險救援人員和器材及時運到事故地點,滿足搶險救援工作的需要,完成其他有關任務。
地測科科長: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資料,並根據礦長明亮完成搶險救援工作所需要的測量工作。
考勤和礦燈、自救器發放負責人:應根據入井人員的掛牌和領取礦燈、自救器的牌號查清事故發生時井下的工作人員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報告給調度室。
醫院院長: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組織護理和藥物供應。如本院醫療急救資源不足時,及時向總指揮部提出外援申請。
後勤負責人:保證對遇險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以及其他生活事宜.
經警隊長:負責事故搶險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礦井內正常秩序,不許閑雜人員入礦,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監測監控方式、方法
A、地麵火藥庫:
a、地麵設專用倉庫儲存,24小時由礦經警隊設專人雙崗值班,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技術防範設施,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
b、倉庫保管及值班人員嚴禁穿化纖衣服上崗。
c、在倉庫門口及庫區周圍設置監控探頭,對倉庫庫房實施24小時監控,並安裝紅外報警裝置及觸摸式報警裝置。監控係統與承德市公安局報警中心聯網。
d、炸藥與雷管分庫存放。
e、地麵庫房與周圍安裝防雷電的避雷設施,每年雨季之前必須進行一次防雷電試驗。
f、庫區杜絕明火,庫區內用電的電壓不得超過127v。
B、井下藥庫:
a、井下設專用爆破材料庫,炸藥與雷管分庫存放。
b、井下炸藥庫的存放量不得超過井下3天的炸藥需用量和10天的雷管需用量。
c、井下藥庫24小時設專人雙崗值班,其中一名由礦經警隊派出。
d、嚴格火藥的發放及退庫手續。
e、藥庫的照明用電,電壓不得超過127v,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的照明設備。
4.1.2 預防措施
a、爆破作業前必須全麵掌握所使用的炸藥、雷管的性能特點,做到心中有數。
b、建立健全炸藥的管理責任製,領用爆破材料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各類爆破材料必須分別運輸同時要避免強烈摩擦和振動,並且必須遠離明火,避免在雷雨天運輸,爆破人員嚴禁穿化纖服裝上崗,嚴禁未經培訓考核無證上崗。
c、每次爆破後要進行嚴格檢查,徹底清除殘留炸藥,嚴禁不檢查就裝運礦岩,嚴禁打殘眼,嚴禁用糊炮處理大塊礦岩。
d、必須嚴格按批準的設計和爆破說明進行爆破作業,嚴禁超量裝藥。
e、爆破前必須放好警戒,確保人員都已經撤離到安全距離之外。
f、嚴格對雷管庫、炸藥庫和其它爆破材料存放地點照明和防潮設施的檢查,嚴防因照明線路短路和產生電火花而引爆雷管或炸藥。
4.2 預警行動
a、當地麵發炸藥後,發現人必須利用手機或就近的電話向礦調度室及當地政府部門逐級彙報。
b、井下發生炸藥爆炸後,附近發現人必須利用附近電話立即向調度室彙報。
c、礦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彙報。
d、指揮部總指揮接報告後,根據事故性質逐級向上級彙報。
e、發生下列情況時,現場人員必須發出警報報警:
Ⅰ、炸藥庫紅外報警器發出報警信息時;
Ⅱ、爆炸爆破事故已經發生時;
5. 信息報告程序
5.1 報警係統及程序
地麵爆炸事故現場→礦調度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地方政府有關部門
井下爆炸事故現場→礦調度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
5.2 現場報警方式
a、地麵報警采用電話或手機報警;地麵藥庫安裝24小時紅外報警裝置和觸摸式報警裝置,並與市公安局報警中心聯網。
b、井下采用電話報警。
5.3 24小時與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方式
指揮部各成員及單位聯係電話
姓名 職務 聯係電話 備注
王玉和 礦 長 13730144001
張 傑 總工程師 13613146177
李永利 安全礦長 13932400632
付桂生 副總經理 13903248167
任永海 總經理助理 13833419195
周福田 生產礦長 13932435319
王亞忠 機電礦長 13503348830
王國民 副 總 工 13503345175
李雲旺 安全科長 13832472978
劉長有 救護隊隊長 13831490838
彭豔峰 采掘隊隊長 13831433576
張 鐵 機電隊隊長
劉寶軍 經警大隊隊長 13832403699
門淑雲 職工醫院院長 13503348863
調度室 5036233
職工醫院 5036230
5.4 報警形式和內容
報警形式為電話報警;報警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性質以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5.5 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應急反應人員趕到事故現場後,根據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自身的應急救援力量決定是否向外求援,向外求援的方式用電話求援。
6. 應急處置
6.1 響應分級
6.1.1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I級事故。
a、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b、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傷;
c、造成30萬元以上的直接經濟損失;
d、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
6.1.2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II級(公司級)事故。
a、事故對周邊居民財產有一定威脅;
b、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死亡,造成10人以下重傷;
c、造成10-30萬元經濟損失;
d、造成一定的社會影響。
6.1.3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III級(采區級)事故。
a、除I、II級事故外的人員受到輕度傷害的事故;
b、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下的事故;
c、經危害分析、風險評估確認的III級事故。
6.2 響應程序
a、發生I級事故時,立即啟動本預案,公司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前移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指揮應急搶險,並立即上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b、發生II級事故時,公司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立即下達啟動本預案的指令,采區應急救援隊立即集結趕赴事故現場,在搶險救援指揮部的指揮下按相應專項應急預案要求實施應急處置。
c、發生III級事故時,事故單位立即啟動本單位現場處置方案進行應急處置,並及時報告公司應急指揮中心。
d、一般情況下,III級以下事故由采區處理, II級以下事故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公司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或發生重大及以上級別安全生產事故以及公司不能自行處理的事故時,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申請動用政府和社會應急力量。
6.3 處置措施
a、事故最早發現者如果認為事故可以控製,並能保證人身安全,可在自願的基礎上主動投入搶險工作,在第一時間搶救傷員。如果認為不可能控製,立即撤離現場並向礦調度室、采掘隊長報告,不得采取不必要的冒險措施。
b、礦調度室接到報警後,並向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報告,通知指揮部成員及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往事故現場。
c、到達事故現場後,首先查明現場有繼續爆炸危險和有無傷害人員,以最快速度將傷者脫離現場,嚴重者盡快送醫院搶救。
d、指揮部成員到達事故現場後,根據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做出相應的應急決定,依據具體情況指揮各應急救援隊立即開展救援並決定是否需要擴大救援。
e、事故波及到附近作業人員安全時,立即采取措施,通知受威脅區的人員,立即向安全地帶轉移。
f、醫療人員到達現場,應立即救護傷員或中毒人員,對中毒人員應根據中毒症狀及時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對傷員進行清洗包紮或輸氧急救,重傷員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7.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地 點 工 具 數 量 備 注
地麵火藥庫 中型滅火器 5台
沙 箱 4個 1m3/個
蓄 水 池 一座 20T
消防水泵 一台
消防水帶 100m
鐵 鍬 5把
井下火藥庫 滅 火 器 2台
沙 箱 2個 1m3/個
鐵 鍬 2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