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店煤礦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7-12 11:08
來源:本站原創
泉店煤礦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一、職責
1、安檢科為專職安全管理部門,行使全礦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職能。安檢“六合一”人員組成的安全大隊,負責對全礦井下生產頭麵點線跟班實施全麵監督。
2、機電科、通風科分別為機電專業、通風專業安全生產的主管部門,履行本專業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職責。
3、生產科、地測科等單位為各自的業務技術保安範圍負責。
4、紀委、政工管黨,工會管網,團委管崗,三條線安全管理,采取不同形式實施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5、機關科室管理人員組成的安全督察小分隊,堅持深入井下,對安全生產實行檢查和監督。
二、檢查形式
1、礦每旬定期由礦長或分管安全副礦長主持,安檢科召集有關人員進行全礦範圍內的安全大檢查。
2、各專業部門組織有關人員每月對井下進行一次專項全麵安全檢查。
3、安全檢查科進行日常的安全檢查,巡查人員對各施工地點進行巡視抽查。
4、工會和共青團組織安全監督網員和青年安全監督崗員進行定期檢查。
5、各單位的區隊長、班組長對自己的分管區域進行自查自糾,充分發揮“班隊長
抓安全第一責任者”這一機製的監督管理作用。
6、各單位每月進行隱患排查一次,並按製度認真整改。
7、各部門安全檢查查出的安全隱患彙總到安檢科,由安檢科和各部門分別下發隱患整改單進行落實。
8、對不參加礦組織的安全檢查或在檢查中不負責任的責任人,按礦發1號文實施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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