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店煤礦出入井人員清點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7-12 11:16
來源:本站原創
泉店煤礦出入井人員清點製度
為抓好我礦的安全管理工作,掌握全礦每班的入井、升井人員情況,做好各入井單位下井人數的清點彙報工作,確保每名入井人員都在安全監視範圍內,現製定入井、升井人數清點和井下作業情況的彙報製度:
1、井下動態人數清點由考勤機與計算機聯網進行監控,勞資科負責當班全礦入井人數考勤、清點,綜合服務隊通過礦燈發出和收回清理入井人員返回情況,各基層單位值班人員對當班本單位上、下井人數采取班前點名和下班簽退的辦法,嚴格管理入井人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2、采掘單位每班要詳細清點當班井下人數,並在班前會後30分鍾內向礦調度室彙報。
3、各入井單位的入井人數考勤及時交勞資科,由勞資科彙總全礦入井人數,並在1小時內向礦調度室彙報。
4、副井上下人時間過後,燈房、自救器管理室要詳細清點當班發出的礦燈、自救器數量,各自做好記錄;發現現異常情況及時彙報調度室。
5、各入井單位在當班工作完成後,現場負責人要徹底清點升井人數,並向單位領導彙報;發現有延遲升井又沒有向本單位彙報的,基層單位要及時向調度室彙報,調度室應立即采取措施或派救護隊員入井查找。
6、零活人員必須指定現場施工負責人,並按上述要求彙報。
7、礦調度室對基層單位的彙報,要做好詳細記錄;發現問題時,要及時彙報給有關領導並協助處理,不得自作主張,擅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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