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煤廠采樣工操作規程
選煤廠采樣工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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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規定
第1條 經過安全和本工種專業技術培訓,通過考試取得合格證後,持證上崗。
第2條 應熟悉采樣理論、采樣基本原則和方法、采樣點布置圖、影響采樣誤差因素和減小誤差的方法。
第3條 了解采樣機械設備的構造和技術特征、使用和保養方法,配合機電檢修工安裝、檢修采樣設備。
第4條 了解采樣新技術和新方法,熟悉采樣所用工具、設備的名稱、規格和用途。
第5條 嚴格執行《選煤廠安全01manbetx
》、崗位責任製、交接班製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第6條上崗時,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二、工作前的準備
第7條 檢查采樣工具及采樣機械設備的完好情況,了解采樣點的環境及所采煤樣的情況,必要時編寫安全措施並審批。
第8條 采取煤樣需使用專用工具,並隨時保持工具清潔。
第9條 填寫出煤樣標簽和記事本。
三、正常操作
第10條 生產煤樣的采取:
1.按規定采樣時間、采樣地點采樣,采樣點不得隨意變更。
2.帶式輸送機采樣:應使采樣器緊貼膠帶,要截取煤流的整個斷麵或按左、中、右三點采樣,但采樣部位不得交錯重複。采完後,應迅速將采樣器離開煤流。
3.篩子、給煤機采樣:沿整個排料口從左至右接取煤樣,如煤量太大,可按左、中、右三點截取煤樣。
4.溜槽口與溜槽內采樣:應將工具平放,左右移動截取整個斷麵的煤樣,或按左、中、右三點截取煤樣。截取煤樣時,應防止大塊煤樣濺落在采樣器外影響試樣代表性。
5.管道采樣:應在采樣前先將閘門打開數分鍾,待水流正常後再用采樣器截取試樣。采取煤泥水試樣,應截取水流斷麵的全寬或在水流由高向低的流出口處采取,采樣後關閉好閘門。
6.在采樣、縮分和保存過程中,煤樣不應受撞擊和外力的作用,以防止煤樣破碎。
第11條 采樣時嚴禁將該采取的煤塊、矸石漏采或棄掉。所采取的煤樣子樣質量和份數符合規定。
四、特殊情況的處理
第12條 在特殊的條件下,采樣中的子樣重量與份數必須經過廠主任工程師同意,並采取特殊方法采取各種試驗試樣。
五、操作後應做的工作
第13條 煤樣的運輸、存放均應小心,避免破碎、損失或混入雜物;煤樣應在不受日光直接照射和不受風雨影響的地點保存。
第14條 對采樣設備及各種工具要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為下次采樣做準備。
六、安全注意事項
第16條 在流速較高的水流或煤流中人工采取煤樣時,所用的工具容量和樣品總質量不得超過10kg。采樣前要注意周圍情況,有安全措施,人要站穩,緊握工具才能開始采樣。
第17條 煤場中采樣、偏僻及條件困難的采樣點采樣,嚴禁單人作業。
第18條 上下台階搬運煤樣時,每人每次不許超過25kg。
第19條 采樣人員過往鐵路時,一定要注意觀察有無車輛,禁止與火車搶道。等待采樣時,嚴禁在鐵路中間休息。
第20條 煤堆采樣時,注意觀察附近有無車輛,要與裝煤車司機聯係好之後,方可開始采樣。
第21條 煤流中采樣,人要站穩,緊握工具,防止工具掉落傷人。
製 樣 工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應經安全和本工種專業技術培訓,通過考試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第2條 製樣工應熟悉製樣理論和方法,會使用和保養各種黼樣機械和工具。
第3條 了解采、製樣新技術和新方法,熟悉製樣所用工箕、設備的名稱、規格和用途。
第4條 嚴格執行《選煤廠01manbetx
01manbetx
》、崗位責任製、交接班葡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第5條 上崗時,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二、工作前的準備
第6條 按規定的方法檢查各種設備、工具的完好情況,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進行處理。
第7條 清掃工作場地、製樣工具及製樣機械,避免煤樣受汙染。
三、正常操作
第8條 生產煤樣製備,按照GB474《煤樣的製備方法》進行製樣。
第9條 日常生產檢查煤樣的製備除按以下規定外,均按GB 474進行。
1.日常生產檢查原始煤樣,可在采樣地點或製樣室進行摻合縮分。試驗場地需鋪設表麵光滑、厚度為6mm以上的鋼板。工作前,必須把製樣平台、工具清掃幹淨,不同煤種的工具、場地盡量分開使用。
2.日常生產檢查煤樣,可直接縮分到下表規定的最小質量,並送至製樣室或浮沉室。
實驗室 粒度上限
100mm 50mm 25mm 13mm 3mm
送至製樣室 10 4 2 l 0.5
送至浮沉室 10 4 2 1 0.5
3.製備煤樣時煤樣的最大粒度不得超過3mm,最小質量不得小於0.5kg。
4.製樣人員收到煤樣後,須按煤樣標簽逐項核對,並登記在製樣原始記錄上。
5.製樣前,應認真清揀煤樣中的鐵塊、木屑等雜物。
6.製備煤樣如果水分大影響進一步破碎、縮分時,應事先在低於50℃的溫度下適當地進行幹燥。
7.製灰分煤樣時,煤樣應破碎至全部通過相應的篩子再進行縮分,粒度大於25mm的煤樣未經破碎不允許縮分。
8.采用機械破碎日常生產檢查原始煤樣:
(1) 可一次破碎到3mm,允許連續縮分到表中規定的最小質量,送製樣室做快速檢查。
(2) 用破碎機破碎煤樣時,原則上實行專機專用;如果采用單機破碎多種煤樣時,應根據煤樣灰分由低到高的順序依次處理。每破碎一個煤樣後,必須用與下次要處理的煤樣灰分相近的廢煤樣先破碎一次,然後清掃機械和設備,再破碎下一個煤樣。
9.製備空氣幹燥煤樣,如水分過大影響進一步破碎、縮分時,可在不高於150℃的溫度下進行烘幹,烘幹過程中要經常翻動,幹後立即取出。
10.化驗室做灰分快速測定的03manbetx
煤樣,其粒度應小於0.2mm,質量大於30g。
11.煤泥水煤樣製備:先將煤泥水樣攪拌均勻,用縮分器縮分出4~5 L,過濾或沉澱。為加速沉澱,可添加凝聚劑或絮凝劑水溶液。將過濾或沉澱後煤泥烘幹至空氣幹燥狀態稱量,計算濃度;再製備成空氣幹燥煤樣測定灰分。
第10條 製樣設備的使用規定。
1.電爐子的使用:
(1)使用電爐子前,必須檢查該設備是否完好;電源線是否緊固連接;板麵及四周是否清潔,是否有可燃物、易爆物品。
(2)電爐子在使用過程中,必須保持麵板清潔。若有煤樣濺到麵板上,必須隨時清除,以防煤樣因過氧化而起火。
(3)用電爐子烘烤試樣時,必須不停翻動試樣,以防止試樣過氧化,影響化驗結果。
(4)嚴禁用電爐子烘烤生產試樣以外的其他物品。
(5)電爐子停止使用時,嚴禁把物品放在電爐子上。
(6)若長時間不生產,必須關閉電爐子電源,並清掃四周衛生。
2.球磨機的使用: .
(1)使用前應先檢查磨樣機是否處於完好狀態,電源線是否接牢,壓杆是否完好,墊圈、缽蓋、擊環、擊塊是否齊全、幹淨。
(2)鬆開壓杆,取下缽蓋,將待粉碎的料樣放進規定的缽體空隙內,裝好缽蓋,壓緊壓杆。
(3)推上電源,磨樣3min後,切斷電源,待振動停止後,揭開缽蓋,將樣子倒出,裝瓶。
(4)嚴禁不裝物料長時間運行(不超過2min),以免撞壞擊環、擊塊。
(5)潮濕、有強腐蝕性的物品不得放進缽體粉碎加工。
(6)壓手把壓緊壓妥或手柄旋緊後,方可通電磨樣,且磨樣過程中或磨樣機振動未停止前,嚴禁打開護罩,以防缽體飛出傷人。
(7)裝料量不能超過允許限度,裝料後必須保證缽體內擊環和擊塊間有一定空隙。(8)磨樣機使用完畢,應立即將缽體用幹抹布擦幹淨,放回原處。
3.顎式破碎機的使用規定:
(1)開機前必須做好以下檢查:仔細檢查軸承內及襯板的連接處是否有足夠的潤滑脂;所有緊固件是否完全緊固;傳動膠帶是否良好;破碎腔內有無礦石或其他雜物。
(2)經檢查機器與轉動部分正常後,方可啟動;啟動後若有異常噪音,應立即停車查明原因。
(3)正常運轉後,方可開始投料使用。
(4)破碎物料應均勻地投入破碎腔內,不準側麵加料,以防負荷突變或單邊突增。
(5)軸承的溫度不得超過85℃,如果高於85℃,應立即停車檢查原因。
(6)在破碎時,若因破碎腔內物料阻塞而造成停車,應立即關閉電源,必須將堵料消除後,方可再啟動。
(7)在破碎時,若下料口處物料堵塞,嚴禁用手或鐵器去撥開物料。
(8)停車前,應首先停止加料,待破碎腔內破碎物料完全排出後,方可關閉電機。
四、操作後應做的工作
第1條 每製完一個樣品後,應貼好標簽,並進行核對。要認真清掃工作場地、製樣工具及製樣機械。
第12條 認真填寫製樣記錄。
五、安全注意事項
第13條 破碎煤樣前應清揀出煤樣中的鐵塊、木屑等雜物;如發現雜物進入破碎機,應立即停機處理。
第14條 破碎煤樣時,如下料不好,隻能用木棒垂直捅煤樣,不許斜捅。嚴禁用手和鐵棍捅煤樣。
第15條 破碎機工作過程中,嚴禁觸摸傳動裝置及破碎部件,禁止對破碎機進行任何修理和清理工作。如發現突然自動停車或其他異常現象,須立即切斷電源,再進行處理。
第16條 使用球磨機,啟動前檢查製樣缽必須被緊緊固定住,啟動時必須蓋好防護罩,防止高速旋轉部件傷人。
第17條 取放料缽及搬動防護罩時,應抓牢放穩,防止掉落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