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工作法 促企業穩定發展
作者:張春太
2011-07-20 10:58
來源:本站原創
“三、四”工作法促企業穩定發展
今年以來,冀中能源峰峰集團物資供銷分公司在狠抓群眾穩定工作中積極推行“三、四”工作法,有效促進了企業穩定、人心穩定,產生了巨大的向心力、凝聚力、戰鬥力。“三、四”工作法即:
“三”即:主要領導“三親自”
主要領導親自研究案情、親自協調處理、親自督辦落實。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是信訪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對本單位的信訪穩定工作負責,及時收聽信訪部門的情況彙報,親自研究案情、親自協調處理信訪問題。對問題比較突出、涉及麵廣、情況比較複雜的,要進行專題研究,明確解決方案,明確責任人,明確解決時限。
“四”即:領導幹部“四包”
各級領導幹部包方案製定、包調處化解、包教育疏導、包息訴罷訪。切實負起信訪穩定的責任,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信訪問題,要主動包案,積極進行調處化解。對情況複雜、不易解決的問題,要提交單位信訪領導小組研究,拿出解決意見,真正做到一個案件、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確保案結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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