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礦場區車輛行駛限速規定
作者:佚名
2011-07-20 21:52
來源:本站原創
露天礦場區車輛行駛限速規定
根據露天礦采場及場區設計實際和道路限速的相關規定,同時借鑒周邊礦區對車輛限速的規定,為使我礦各種車輛安全行駛,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經礦務會討論決定,在原有車輛限定速度的基礎上重新進行調整:
1、坑上在固定的永久性道路行車最高時速為40km/h。
2、坑下幹線道路符合標準化要求的道路行車最高時速為30km/h、排土場各道路最高時速為30km/h。
3、半幹線或支線道路行車時速為25km/h。
4、坑下道路的各轉折點、轉彎處行車時速為10km/h。
5、采場平道路最高時速為15km/h。
6、以上規定包括工程指揮車、加油車、車輛(機械)檢修保養車、通勤生活用車等。
7、此規定適用於所有在露天煤礦施工作業車輛。
8、此規定自2010年5月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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