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大泵房電焊、氣割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一、施工時間:2008年4月 日至2008年 月 日
二、施工地點:-150大泵房內
三、施工單位:生產準備隊
四、施工負責人:孫留國
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現場作業人員和監管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本措施並簽字備案。由施工負責人把當班的安全注意事項貫徹到每個職工,責任落實到人,要求作業人員自覺做到自主保安,確保-150大泵房電焊、氣割作業安全順利進行。
2、施工負責人是現場第一責任人,也是現場最高指揮官,必須現場跟班。
3、施工前,由安檢大隊派瓦斯檢測工測量工作地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隻有在-150大泵房附近20m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施工,施工時作業地點必須在規定位置懸掛瓦斯便攜儀。
4、施工前,救護隊派救護隊員攜帶兩瓶滅火器和專用灑水工具在現場監護,安檢大隊派專職安檢員現場監護。由通風隊負責保證工作場所的正常通風。
5、施工前,由生產準備隊負責將-150大泵房附近10米範圍內的易燃物、雜物,油漬等清理幹淨,架設專用供水管路,派專人灑水降塵。
6、施工前,生產準備隊必須先檢查減壓器、氣管、管接頭、割距的完好情況,有無漏氣情況,要防止氧氣帶、焊把線沾染油脂,並保證焊機電源線,焊把線完好無損,不得混在一起,施工負責人必須監督做到隨用隨收。氧氣工、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並由經驗豐富的人員擔任。
7、施工地點,氧氣瓶和乙炔瓶、電焊機必須放在進風流側。電焊機的一次接線柱位置必須加裝防護罩。氧氣瓶和乙炔瓶間距不得小於10米,距明火要大於10米,在布置氧氣瓶和乙炔瓶時必須栓緊綁牢,以防瓶倒。
8、氣割工、電焊工必須勞保用具齊全,著裝嚴謹,不得穿著有破口的棉襖操作。
9、焊、割工作開始和結束後都要及時向安質科、調度室、通風科彙報,結束兩小時後再次報告。
10、在氣割或電焊施工時,必須在工作地點下方用鋼板或鐵鍁上麵鋪一層濕沙,接受氣割火花或焊渣。並對氣割火花、焊渣經常性、多輪次灑水滅火,隨著施工地點的移動,對後段做好補充性灑水滅火,防止死灰複燃。
11、如果需長時間對某一金屬部位焊(割)時要求20分鍾停一次,在焊(割)點的兩側金屬體澆水降溫至常溫時,再進行施工,結束後再次澆水降溫至常溫。
12、工作結束後,安檢員、救護隊員,生產準備隊專職滅火人員再等至少2小時,觀察現場是否有火情出現,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13、氧氣瓶和乙炔瓶應分趟入井,在+35水平大巷,應由人工抬運,抬運時工作人員須輕搬輕放,嚴防撞擊。
14、本措施未及之處,嚴格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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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關規定執行。
15、安全管理科嚴格按本措施監督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