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陰芍藥花煤業井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編號:SYH-YA-01-1
山陰芍藥花煤業井下火災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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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孫春田
礦長:閆建國
生產礦長:王業勳
總工:白高祥
安全礦長:胡維枝
機電礦長:劉占強
通風區長:楊啟
調度主任:唐銀山
辦公室主任:(後勤)陳學文
技術科長:呂登文
生產科長:田祿榮
編號:SYH-YA-01-1
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第一部分 方針與原則
1、編製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預防和控製山西山陰芍藥花煤業有限公司井下範圍內的瓦斯火災02manbetx.com
災害,在遇緊急情況時,能及時做出應急響應,最大限度地降低02manbetx.com
危害,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及國家、人民財產損失,特製定本預案。
2、編製依據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2.2《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國務院第七十九次常務會議精神。
2.3《煤礦安全01manbetx
》、《礦山救護01manbetx
》。
2.4《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3、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靠科學,強化管理;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等原則。
第二部分 基本情況
一、基本情況
礦井通風方式為中央分列式,通風方法為抽出式。目前,全礦井進風井有2個,即主斜井,井筒坡度為23°30′,全長477m,斷麵為9.71㎡,副斜井井筒坡度25°,斜長446m,斷麵為7.74㎡,回風井1個,井筒坡度25°,斜長430m,斷麵為8.16㎡,全礦井總進風量為2780m³/min左右;回風井有1個,配備兩台主扇型號均為FBCZ-No.23,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備用,礦井總排風量為2800m³/min左右。
2010年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結果:為低瓦斯礦井。我礦瓦斯等級為低瓦斯礦井,全礦瓦斯絕對湧出量為1.64m³/min,瓦斯相對湧出量為0.62m³/t,二氧化碳絕對湧出量為2.83m³/min,二氧化碳相對湧出量為1.07 m³/t。
山西山陰芍藥花煤業有限公司煤層具有自燃傾向性,傾向性質為容易自燃,自燃等級為Ⅱ級,自燃發火期為6-12個月,煤的自燃點位220-660℃。
煤塵具有爆炸危險性。礦井有完整的靜壓防塵管路係統,全礦井地麵有1個靜壓水池,總容積為400m³;礦井大巷及盤區主管管徑為75mm,總長度為1500m,盤區及工作麵支管管徑為50mm,長度為2160m;采掘工作麵均安裝隔爆、防塵灑水、水幕防塵設施。
礦井通風設施主要有密閉(臨時、永久、防火)、風門(永久、臨時),調節風窗、測風站及局部扇等,井下使用局扇2台,型號為JBT-62型11KW局扇2台、工作方式均為壓入式,均實現了“三專兩閉鎖”,並安裝使用了“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
芍藥花煤業有限公司,目前正按省、市要求對原有KJ98安全監測監控係統進行升級改造,更換為KJ78N型,全部按照《初步設計》要求安裝。
瓦斯便攜儀:JJZ3501型在籍15台、實配15台;光幹涉瓦檢儀:GWT-IA型在籍8台,實配8台;測塵儀:ARFQ型1台;一氧化碳便攜儀CTR6000型3台;風表:DFA-4型1塊、DFA-2型1塊、DFA-3型1塊。
二、重特大危險源監控目標
山西山陰芍藥花煤業有限公司進入厚煤層開采以來,礦井火災隱患一直威脅著我礦安全生產。內因火災方麵,由於我礦主采4#層厚煤層,采空區遺煤多,相鄰工作麵之間煤柱極易破壞,采空區漏風控製難度大。隨著4#層開采範圍的擴大,導致采空區遺煤自燃發火隱患加重,另外,采空區遺煤多,火災隱患也不容忽視,其次,我礦井下供電設備多,部分老化,供電線路長,係統複雜,若管理不善很容易發生外因火災。
2、采掘工作麵分布情況表:
對組 層別 盤區 工作麵編號 備注
綜采隊 4#層 404 4403
掘進隊 4#層 404 東運機掘巷
東軌掘進巷
三、通風係統預防措施
1、加強通風係統管理,采掘工作麵嚴格執行分區通風原則,杜絕不合理串聯通風、角聯通風、擴散通風、古塘通風等。
2、加強技術創新,對現有係統進行改造,簡化通風係統,使通風係統不斷完善、合理。
3、實現通風設施建築標準化,嚴格按通風設施建築標準化施工,按質量標準驗收,嚴格杜絕假冒、偽劣工程出現;發現不合格的通風設施,堅決推到重建,絕不姑息遷就,消除通風設施虧欠。
4、加強通風設施維護,嚴禁隨意拆除、損壞通風設施;對損壞的通風設施必須在當班組織處理,嚴禁在通風設施不健全的情況下生產。由安監科、通風科監督檢查。
5、加大通風設施維修力度,強化質量標準,加強支護,確保所有設施均能正常運行。由通風科科長負責。
6、加強采掘工作麵搬家、撤退準備期間的通風係統管理,通風科和施工單位要製定專項措施並嚴格執行。由安監科、通風科監督檢查。
7、對於漏風的區域及時封堵,消除或減少漏風。由通風科科長負責。
四、火災預防措施
1、由礦總工程師具體負責,組織通風、技術、采掘機運有關部門,製定礦井防滅專項措施,並付諸實施。
2、采掘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中根據現場實際編製切實可行的防滅火措施,並嚴格執行。由礦分管副礦長負責。
3、井下機電硐室、皮帶巷和采掘工作麵的消防器材,各單位必須按規定要求配齊配全,並設專人監管;定期檢查,確保各類消防器材齊全、完好。由安監科監督落實。
4、井下、地麵非常倉庫必須配齊各種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由材料科科長、通風科科長負責。
5、井下防滅火管路必須齊全暢通、灑水設施、管路距工作麵距離必須符合標準,並堅持正常使用,消除無管路區域和滅塵死角。由運輸隊隊長、通風科科長負責。
6、定期檢查礦井反風設施,每季度分別對風井反風係統和井下反風設施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由機電科科長、通風科科長負責。
7、對井下防火門進行定期檢查、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由通風科負責監督檢查。
8、每月對自救器進行一次稱重、氣密性檢查,對過期作廢及損壞的自救器及時更換。由通風科科長負責。
9、加強井下避災線路管理,由通風科負責在井下盤區巷道及大巷設置明顯的避災路線標誌,並要求每月組織一次檢查;各區隊由工程技術人員每月向員工貫徹一次所在工作麵的避災行走路線;安監科每年組織一次全礦入井人員的避災路線演習。
10、由通風科派人定期對無人工作區域進行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由通風科科長負責。
11、有獨立通風係統的硐室回風口必須做到無雜物。
12、加強變電所防滅火管理,由供電科負責編製防滅火專項措施,並嚴格執行。由供電科科長負責。
五、內因火災預防措施
1、加強采掘設計管理,采煤工作麵要留有合理的保護煤柱,相鄰巷道嚴禁隨意掘橫硐;確需施工時,需報礦總工程師批準,由技術科科長負責,
2、加強采掘工作麵通風係統的設施建築和管理,選擇合理的通風係統,定期調節采麵風量及其壓差,減少對采空區的漏風供氧。由通風科科長負責。
3、加強礦井自然發火預測預報工作,對采空區防火密閉、回采工作麵回風巷、上隅角及掘進巷道回風和溫度異常地點每旬化驗03manbetx
一次,損壞的設施及時修複,對己實現的均壓設施繼續搞好均壓調試工作。由通風科科長負責。
4、采煤工作麵上下順槽、掘進巷道嚴禁浮煤超標。由采掘區(隊)長負責。
5、采煤工作麵停采後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撤出所有設備,通風區按時封閉。由分管副礦長、機電科科長、調度室主任、通風科科長、材料科科長負責。
6、加強低位放頂煤工作麵的防滅火管理,工作麵應采取合理的推進速度,並加強有害氣體的監測、監控工作,施工單位要提高煤炭回收率,盡可能減少向采空區丟煤,回采工作麵停采時,在機道、兩順槽至密閉處灑阻化劑。由通風科、技術科、綜采隊組負責實施。
7、對於404盤區4402綜采工作麵、低放工作麵,除采取日常的自然發火預測預報外,還必須安裝一氧化碳傳感器,做到連續監測。由通風科科長負責。
8、繼續對井下密閉實施加固工作。由通風科科長負責。
9、掘進和回采過程中,頂板出現高冒區,施工隊組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及時充填。由技術科、安監科負責監督檢查。
六、外因火災預防措施
1、加強篩選係統、返煤、外降係統的防滅火日常管理,消滅明火、減少粉塵、杜絕失爆,保證滅火器材的數量和質量、保證滅火管路和設施的齊全有效,正常使用。由運輸隊負責每旬檢查一次,落實防火防塵責任製。
2、加強井下機電設備的管理和檢查,各單位使用的開關、電纜、移變、各種保護裝置必須按規定設置,嚴格按標準操作,定期派人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由機電科、安監科負責監督檢查。
3、加強皮帶輸送機的管理和保養,對皮帶輸送機的傳動、轉動部件設專人定期檢修,保證轉動靈活;堅持使用好皮帶七項保護裝置,嚴禁甩開不用。由各分管和使用單位行政正職負責。
4、各有關單位要設專人班清理皮帶運輸機巷,刮板輸送機巷的浮煤,特別是皮帶輸送機頭、尾附近和溜頭、溜尾浮煤以及底皮帶浮煤,防止轉動部件摩擦起火。由各分管和使用單位行政正職負責。
5、嚴格控製井下燒焊,井下任何地點不得從事電焊、氧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和井口房進行電焊、氧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每次各作業點必須編製專項措施,並由礦長組織審批,並嚴格按照《01manbetx
》第二百二十三條嚴格執行。由安監科、通風科負責監督執行。
6、加強井下易燃和非阻燃性材料管理,剩餘的廢舊油脂、棉絲等必須收集在專用容器內,由專人負責及時出井,嚴禁亂扔亂放。按標準化分管責任範圍具體負責。
7、加強礦井井田周邊小窯的調查工作,發現其有越界開采現象,及時製止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防止小窯發生事故影響我礦。由生產技術科科長負責。
第三部分 組織機構
一、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孫春田
第一副總指揮:閆建國
副總指揮:王業勳
成員:楊 啟 邊 江 陳學文 劉占強 唐銀山 田祿榮 呂喜增 胡維枝 付 強 白高祥 張高升 徐鹹富 楊海文 馬 飛 李文占 楊 平 宋愛國 申玉山 楊 春 白宏喜 王有官 郭 清 胡耀峰 康 躍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調度室:
辦公室主任:陳學文
副 主 任:劉誌嬌
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召集的人員名單:(後附)
二、職責
(一)、總指揮部職責
1、安全副礦長和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製年度礦井井下應急預案。
2、辦公司每季度首月度初負責檢查一次“預案”執行情況,根據上季度的實際情況,安排下季度的防治工作,並提出修改意見,由指揮部審查。
3、“預案”批準後,由各位副礦長分別向全體職工貫徹,由安全礦長組織避災路線演習,“預案”修改後,要重新組織貫徹。
4、指揮部組織1-2次礦井救災演習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的補救措施。
5、發生重大事故後,礦長是負責事故處理的全權指揮者,在礦長未到之前由值班礦長負責指揮。
6、救災期間,正副總指揮及成員要在指揮部晝夜輪流值班。
(二)、處理事故過程中的指揮部人員職責
1.礦長:是處理水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總工程師的協助下,製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有關方案,並指揮實施。
2.礦總工程師:負責製定實施方案和措施。
3.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實施方案,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必須的人員,保證調集救災必需的材料設備和嚴格控製人員入井,簽發搶救事故專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4.安監科長:根據批準的“預案”和處理事故的作戰方案,對救災工作人員及其它入井人員實行監督。
5.礦山救護小隊長:領導礦山救護小隊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所規定的任務,實施並完成對遇難人員的營救和事故處理。
6.通風科長:按照礦長的命令改變礦井礦井通風方式,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7.有關區、隊、班長:負責查明留在本采區或工作麵的人數,並采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的撤到安全地點直到地麵。將在現場所見到的事故性質、範圍、起因等情況詳細報告礦調度室。
8.礦值班調度員:負責立即將水害事故情況報告礦長、總工程師、值班礦長、礦山救護小隊及其他有關領導和局調度室,並及時向下級傳達作戰指揮命令,詳細彙報事故處理經過,通知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待命,隨時組織和掌握出入井人數和留在井下各地點的人數,做好救災過程的組織實施等有關記錄,調度主任組織調度員進行上述工作。
9.燈房負責人:根據發出的入井燈牌號碼,查清井下的人數及姓名,並迅速報告調度室,對無入井特別許可證的人員,事故發生後停止發放礦燈。
10.材料科科長:及時準備好必要的搶救器材,根據礦長的命令迅速發往救災地點。
11.供電科科長:根據礦長命令負責完成改變礦井主扇的工作方式。並掌握礦井的停送電工作和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12.運輸區區長:負責將遇難人員及時送往井上,保證救災人員和材料及時發往事故地點,滿足救災需要。
13.地質科科長、技術科科長、通風區區長:負責備好必要的準確的圖紙、資料。
14.放頂隊隊長:根據礦長的命令,完成打鑽測量任務。
15.行政科科長:保證遇難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食宿供應。
16.醫務室主任: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和組織醫藥供應。
17.值班電話:接到調度室的通知後,立即切斷與事故沒有直接關係的一切電話,開放事故信號,並按照“預案”中所規定的人員、順序及時通知到調度室待命。
(三)、應急救援行動組及其職責
1.搶險救災行動組
組 長:王業勳
副組長:馬 飛
成 員:徐鹹富 楊海文 胡耀峰 李勝文 王有官
職 責:
(1)、保養並維護好各類儀器、設備。
(2)、經常組織本礦人員搞好崗位練兵和事故應急救援的演練工作、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3)、發生水害事故時,根據事故性質的不同,進行具體的搶險救災。
(4)、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製度,堅守工作崗位,提高警惕,隨時準備應對突發事件。
(5)、拆除事故現場的建(構)築物,為搶險救災工作創造條件。
(6)、清除事故現場的雜物,解救並尋找受困人員。
(7)、配合其他救災人員搶救設備和貴重物資。
(8)、修複和開辟道路,保證救援設備和物資及時到達目的地。
(9)、維護必要的生活設施,保證正常的生活秩序。
(10)、為滿足搶險救災需要構築其它必須的工程。
2、醫療急救行動組
組 長:呂喜增
副組長:賈喜忠
成 員:王日富 謝興振 王漢江
職 責:
(1)、備足搶險救災過程中所需的各種藥品和醫療器械。
(2)、組織各類醫務人員組成應急醫療救護隊。
(3)、負責中毒、受傷人員的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
(4)、在日常情況下做好特殊病患(傳染病、突發病、非典型病等)的防治工作。
(5)、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協調相關部門,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3、治安保衛行動組
組 長:康 躍
成 員:王漢江 王立誌及全體保安隊員
職 責:
(1)、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
(2)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采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3)、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嚴格控製進出人員及車輛。
(4)、預防和製止各種破壞活動,看管好槍支、彈藥庫,維護好社會治安,嚴防不法分子乘機破壞。
(5)、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必要時承擔搶險救災工作。
(7)、搞好災變期間,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水源、煤氣管道的監控和管理工作,防止事故蔓延和汙染環境。
4、物資供應行動組
組 長:陳學文
副組長:閆 昱
成 員:白誌清 樊少東 楊貴山 郭 林
職 責:
(1)、根據不同災類備好相應的救災物資。
(2)、按規定及時為搶險救災人員配齊救援裝備,提高救援隊伍的技術裝備水平。
(3)、組織人員和車輛。
(4)、運送救災物資。
(5)、保證事故現場的正常供電。
(6)、準備好應急供電設備。
(7)、及時切斷受損供電係統、設備的電源,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8)、保持事故現場與指揮中心正常的通訊聯絡。
5、後勤生活服務組
組 長:呂喜增
副組長:張文海
成 員:樊麗花 謝興振 劉翠花
職 責:
(1)、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2)、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的生活、住宿。
(3)、做好搶險救災的後勤保障工作。
(4)、負責安排增援人員的飲食和休息。
6、宣傳教育培訓組
組 長:唐銀山
副組長:季存山
成 員:白高祥 楊 利
職 責:
(1)、宣傳科學、教育群眾。
(2)、做好災區的思想政治工作,穩定災民情緒,堅定信念、鼓舞士氣。
(3)、發動群眾,戰勝困難。
(4)、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業務和技術培訓。
(5)、了解掌握國內、外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展方向。
7、技術資料組
組 長:白高祥
副組長:唐銀山
成 員:呂登文 李 樹 王世科
職 責:
(1)、收集現場有關資料,記錄事故處理情況。
(2)、了解掌握事故的發展動向,綜合03manbetx
各種數據,為事故的正確處理提供技術依據。
8、善後處理行動組
組 長:賈喜忠
副組長:張誌海
成 員:李景山 張文海 王漢江
職 責:
(1)、組織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
(2)、督促、指導事故單位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
(3)、落實用於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和安撫解釋工作,並及時向總指揮部報告善後處理的動態。
9、應急聯動機製
當發生事故時,事故單位因與駐地單位和礦總指揮部進行聯係,互通信息,必要時可請示應急支援:如朔州礦山救護大隊山陰支隊等各職能部門。
(四)教育培訓與演練
1.培訓部門要有計劃地對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嚴格考核,不斷提高其專業技能,並分期對井下員工進行應急響應知識培訓,如培訓考試不合格者,不容許下井,直到考試合格後方可下井。
2.宣傳部、安監站和各單位經常性的利用廣播、電視、板報等多種形式,公布煤礦井下事故應急預案內容及報警電話等,廣泛宣傳法律、法規和預災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
3.預案演練
(1)、每年由調度室、安監科必須負責組織安排一次全礦各類性突發事件並發的應急救援演習。
(2)、演習的一切行動都以總指揮、調度室、各分指揮部的指令為準,礦所屬單位都要積極配合,確保演習順利完成。
(3)、在演習前,由調度室、安監科負責組織有關演習安排的一切事項,保證演習能高質量完成。
(4)、調度室和安監科可根據全礦具體實際情況確定演習範圍和頻次。
(5)、每次演練結束後都要將演練過程記錄在案,並進行總結03manbetx
,編寫演習報告。
第四部分 應急響應
接警與通知
井下瓦斯、煤塵事故爆炸時,報警和第一響應隊伍為事故發生單位,當發生重特大事故、事件或災情後,現場人員要及時向礦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基本情況,彙報時限最遲不的超過30分鍾。在此期間事故單位積極組織,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自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應急處置過程中,還要及時續報事件動態、搶險救災等有關情況。
(一)、彙報內容
(1)、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害程度、傷亡人數、涉及範圍;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當前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的搶險救災情況等,必要時附事故現場簡圖;
(5)、事故彙報單位及彙報人姓名;
(二)、彙報程序
山西山陰芍藥花煤業有限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工作人員在接(聽)到現場人員或事故單位“重特大事故”報告(彙報)後,要做好事故的詳細記錄,並立即向礦應急指揮部領導、應急指揮中心當天值班領導及辦公室負責人彙報。
24小時報警電話:井上:81019
井下:81014、81001
啟動條件
當井下發生災變事故時,搶險行動救災組要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開展風險03manbetx
並對事故進行分級,按照等級進行預案啟動。
事故等級一般可分外Ⅳ級:
2.1Ⅳ級緊急情況:能夠利用本礦的資源處理的緊急情況(藍色);
2.2Ⅲ級緊急情況:需要利用其它公司的資源幫助處理的緊急情況(黃色);
2.3Ⅱ級緊急情況:可能需要其它公司的資源幫助處理的和政府部門響應的緊急情況(橙色);
2.4Ⅰ級緊急情況:必須需要其它公司的資源幫助處理的和政府部門響應的緊急情況(紅色);
三、指揮與控製
1.指揮部成員接到事故災害報告後,要迅速趕到應急指揮中心或事發地點,聽取事故簡單情況介紹,接受總指揮命令,分頭開始行動。
2.應急啟動後,現場救援人員和專家技術組立即趕赴現場確定應急對策,開通信息與通訊網絡,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物資。
3.迅速啟動現場搶救指揮部,現場一切搶救事宜統一由現場搶救指揮部指揮。
4.搶救組和技術組根據現場情況,協同現場搶救指揮部進行事故初始評估,劃分現場工作區(危險區、緩衝區、安全區),研究製定搶救方案和安全措施。
5.各專業組按照各自的職能和總指揮的命令及搶救方案進行現場搶救。
6.在執行應急救援優先原則的前提下,積極開展人員求助、工程搶險、警戒與交通管製、醫療救護、人群疏散、環境保護、現場監測等工作。
7.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中,若事態擴大力量不足,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製,搶救組和現場搶救指揮部要立即向礦總指揮部彙報。
8.由指揮部搶救總指揮決定向上級主管部門求救。
9.必要時礦總指揮部可決定組織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
四、發生災害時的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按照事故的分級情況,原則上一般事故(Ⅳ)以上單位自己為主,進行處理。較重事故(Ⅲ)要啟動礦級預案進行救援。嚴重事故(Ⅱ)在礦進行積極救援的同時要以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請求支援。特別嚴重事故(Ⅰ)礦方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後,上級部門進行事故救援。事故處理後,要對事故現場進行一定時間的觀察確認安全後,方可宣布救援工作結束,以防止造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發生。
(二)、信息共享和處理
礦事故應急信息係統,以礦應急指揮部為中心,技術資料組負責現場收集有關資料,記錄事故處理情況。了解掌握事故的發展動向,綜合分析資料,為事故的正確處理提供技術依據。把分析結果及時彙報指揮部,並向礦職工發布。事故災難如果涉及到本單位以外區域,要及時通知該區域負責人,以便采取措施進行搶救。
(三)、基本響應程序
1.基本應急
一旦發生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報警後要立即按照事故類別啟動本應急預案。應急小組接到通知後要迅速投入到救援行動。事故現場負責人,班組長以上幹部要積極組織現場人員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自救,千方百計發防止事故擴大,想法設法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向事故區域發出警報,基本原則是:積極搶救、安全撤離、妥善避難。先救人、後搶物;先排險、後救助;先救活、後就死,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的自身安全,不得冒然行動。設法控製災情,防止擴大,必要時向指揮部提出增援請求,嚴禁各行其事和單獨行動。及時疏散現場人員,引導災民脫離險境,以防發生意外傷害。後勤救援組要迅速與其它救援小組配合,確保應急,恢複與減災行動同時進行。
2.擴大應急
如果事故難以控製,有擴大的趨勢,要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臨近其它單位求救,確保事故損失降到最低。
(四)、指揮與協調
救援行動要堅持統一指揮,相互協調原則,避免相互推諉,延誤搶救的最佳時間,指揮部總指揮要嚴格按照應急程序,向各個應急小組發布命令,組織好救援行動。現場指揮更要以身作則,指揮好現場的營救工作。遇見自己難以定奪的事情,要積極向指揮部彙報,指揮部如果也無法確定,要請求上級部門技術專家給予技術指導。
(五)、新聞報道
新聞報道組要利用好本礦的電視台、廣告欄做好報道工作。內容包括事故的應急基本知識及事故救援情況等,都要向全礦職工家屬通報,對事故救援行動中湧現出的好人好事更要大力宣傳。
(六)、應急警報的解除
事故發生後的災區周圍設置好警戒,事故處理平穩後,經檢查無次生事故後,方可解除警戒,轉入常態管理。
(七)後期處理
1.善後處理
各級單位和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後工作,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汙染消除工作。同時要積極籌劃災後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正常的生活秩序。
2.社會救助與保險
公安科和統籌科要按照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做好受災職工的社會保險補償工作。
3.調查和總結
事故救援結束後,應急指揮部要立即成立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追查,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並撰寫事故調查報告。
(八)、應急保障與措施
個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作好煤礦井下突發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切實作好各項應急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1.通信與信息保障
依托網通通信公司以及礦建立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限線和無線相結合的應急通信係統,確保通信通暢。對於本礦以及其它服務台窗口要隨時檢查通信設施的完好性,確保緊急情況下的通信暢通。
2.現場久遠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汽車隊、材料科及機電科等部門要建立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信息數據庫,並明確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並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等製度。
3.應急隊伍保障
(1)、經警隊
經警隊擔負著全礦工業區要害部位的安全守衛和內部治安防範任務,全隊共有11人,隊長為康躍,該隊成員全部屬於專職救援隊伍。(值班電話:81019)
(2)、醫務室醫務室現有3人,主任為王日富,擔負著本礦日常醫療工作及應急救援醫療工作。醫務室設有急救站一個,配備急救人員15名。為了保證更好的執行《預案》,本醫務室醫護人員充足,其它設備器械齊全,所有醫護人員基本掌握救護醫療常識,具備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值班電話:白天:81086;夜晚:81086)
(3)、馬營派出所
馬營派出所共有9人,所長為李占龍。該所日常承擔本礦的治安防範工作,應急救援時全部為應急救援人員。(值班電話:13934422224)
(4)、礦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參與重特大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並把號安全關。
(5)、各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應急指揮中心的命令,所有參加搶救、搶險的人員要積極主動、服從指揮、遵守紀律、不得推諉扯皮。
4.交通運輸保障
車隊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搶險救援車輛,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並建立台賬及維修保養製度,設專人管理,沒有指揮部的指令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5.醫療衛生保障
醫療衛生主要以礦醫務室為主,備足搶險救災過程中所需的各種藥品和醫療器械。組織各類醫務人員,必要時聯絡鄰近醫療網點醫生、護士組成醫療救護隊。負責中毒、受傷人員的分類搶險救援並護送轉院工作。通知事故地區就近醫院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6.治安保障
馬營派出所、經警隊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采取有效管製措施,參與控製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7.物資保障
要按照科學規劃、統一建設的原則,建立平時分開管理,用時統一調度的應急物資儲備保障體係,由經營材料部門負責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做好物資儲備工作。
8.經濟保障
礦材料科、機電科和財務科應按有關規定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和資金,同時要做好人力及交通工具方麵的應急準備。
9.全員動員保障
在事故救援過程中要以各救援小組為主,同時積極鼓勵現場所有人員積極參加事故救援,以縮短時間,減少事故損失。
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井下由技術科、通風科、有關采掘對組營建避災路線,並要有明確的標誌。
11.技術儲備與保障
應急指揮部要在內部召集有關人員研究急救工作,審定預案,並對預案進行及時修改、發布。與其它單位進行交流,尋求更為有效的救援方案,完善自己的應急救援體係。
12.供電保障
要建立穩定的應急供電線路係統,同時要做好停電的應急準備,配備一定台數的應急發電設備,確保應急情況下的用電需要。
五、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後的應急救援措施
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後,現場人員要積極組織自救、互救,同時救援工作由礦搶險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統一負責指揮,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組織人員開展救災工作。
(一)、自救、互救
在井下不論任何人發現煙氣或明火等火災災情,應立即向本單位上崗幹部彙報,並迅速通知附近工作的人員。現場人員要立即組織起來,在盡可能判明事故性質、地點及災害程度、蔓延方向等情況的同時,迅速向礦調度報告,請求救護隊的救援,並立即投入搶救。
搶救時,應立即切斷災區的電源,迅速通知或協助撤出受火災影響區域內的人員。如果火勢不大,就應根據現場條件,立即組織力量將直接撲滅。如果火災範圍大或火勢猛,則應在撤出災區人員,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穩定風流、控製火勢發展,防止人員中毒和預防瓦斯、煤塵的措施,並同時保持和地麵指揮部的聯係,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行事。
如果現場人員無力搶救,同時人身安全有受到威脅的可能或是其它地區發生火災,當接到撤退命令時,就要立即安全撤退。撤退時,不可驚慌失措,盲目行動。首先戴好自救器,有組織地向火災燃燒的相反方向撤退。最好利用平行巷道,迎著新鮮風流繞過火區,進入安全地點。
(二)、撤人
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要及時彙報並抓住時機審視火災情況,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方法直接滅火,控製火勢,力爭在火災初期把火撲滅。由於受條件限製,無法控製災情時,應立即停止搶救,撤離災區。在撤離災區時,戴好自救器,有組織派人偵察火情和撤退路線,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井下發生火災後,在礦山救護隊及醫護人員未到達之前。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要迅速佩戴自救器,按照本工作區域的火災事故避災路線,撤至新鮮風流中直到地麵。在撤離時要設法切斷災區電源。
若巷道受到嚴重破壞,佩戴自救器後,要千方百計地設法疏通巷道,盡快撤到新鮮風流中去,如果巷道無法疏通,遇險人員要穩定情緒,做到良好完整的支架下一側,或進入硐室、盲巷,並要佩戴好自救器,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條件,建立臨時的避災硐室進行避災。
處於進風側的人員,趕快逆風快速撤到新鮮風流中,處在回風側的人員要沿著最短路線撤到新鮮風流中,如果撤不出去,要先佩戴好自救器,並協助重傷員撤到較安全的地點等待救援,在其附近若有盲巷,要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進入避災,並用木料、風筒等建成臨時避難所,把礦燈、衣物標記物置於室外顯見的位置,以利救護人員發現。
礦調度室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員、上井人員和被困人員的數量及被困人員姓名。偵察:救護隊到達礦山後,首先應組織人員進行偵察工作,準確探明火災事故的性質、原因、範圍、被困人員可能的位置,以及巷道通風、瓦斯等情況,為指揮部製定搶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據。
(三)、製定搶救方案
待偵察清楚災情時,應急救援指揮部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製定救災方案
製定方案的原則:
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時救助遇險人員,盡量減少人員傷亡。
2、發生火災後,先切斷火區電源再滅火。
3、用直接滅火和有效的通風等措施,控製火災擴大。
(四)、搶救
若某一區域發生火災及其它事故時,應將火災區以裏範圍的電源開關全部斷電,按照供電係統圖通知變電所看管人員和有關用電單位。
1、撲滅火災時,應從進風側進行。為控製火勢可采取措施設置水幕、拆除木支架(岩石堅固時)、拆掉一定區段巷道中的木背板及建造臨時防火密閉等措施,阻止火勢蔓延。
2、發生火災後,應采取與火災類型相應的消防滅火器材進行滅火。撲滅電氣火災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必須先切斷電源,電源無法切斷時,嚴禁使用非絕緣滅火器材滅火;撲滅瓦斯燃燒引起的火災,不得使用震動性的滅火手段,防止擴大事故。
3、用水滅火時,為了引起水煤氣爆炸,水流不要對準火焰中心,而應從火焰的外圍噴灑,隨著燃燒物溫度的降低,逐漸向火源中心。滅火時要有足夠的風量,使水蒸氣直接排入回風巷道。用水滅火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水源明確:
(2)、水源、人力、物力充足:
(3)、有暢通的回風巷道;
(4)、瓦斯濃度不得超過2﹪;
4、現場指揮部應根據火源位置、火災波及範圍、工作人員分布及瓦斯湧出情況,迅速而慎重地決定通風方式。通風方式應能:
(1)、控製著火產生的火煙沿井巷蔓延;
(2)、防止火災擴大;
(3)、防止引起瓦斯或煤塵爆炸,防止因火鳳引起風流逆轉造成危害;
(4)、保證救災人員安全,有利於搶救遇險人員;
(5)、創造有利的滅火條件;
5、為防止火災擴大,需改變礦井通風方式或采用反風前,必須將原進風側的人員撤出,並采取阻止火災蔓延的措施,防止反風後火災向進風側蔓延。
6、井口建築物發生火災時,防止火災氣體及火焰侵入井下;井筒中發生火災時,必須視情況采取風流短路、反風或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等措施,防止火災產生的有害氣體進入井下其它用風地點;當進風井底車場和躲避硐發生火災時,必須視情況進行反風或使用風流短路,確保火災氣體不侵入工作區;回風井井底發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通風方向,在可燃氣體不會聚集到爆炸限度的前提下,可減少進入火災的風量;為防止混凝土支架和砌镟巷道上麵的木垛燃燒,可在镟上打眼,然後注水泥,設置水幕,並集中人力、物力防止擴展,危及井筒、變電所、水泵房等地點;井下硐室發生火災時,應切斷電源並關閉防火門,若無防火門,應采取掛風障控製入風,用水、滅火器、高倍數泡沫或沙子滅火;傾斜進風巷道中發生火災時,可視情況采取風流短路或局部反風、區域反風措施應防止火災氣體侵入采煤工作麵等有人作業場所;在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時,應保持通風狀態,根據現場瓦斯情況,必要時可適當調整風量;回采工作麵發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通風,從進風側進行滅火,在進風側滅火難以取得效果時,可采取局部反風,從回風側滅火,但進風側要設置水幕,並將人員撤出。
7、采取內直接滅火無效時,應采取隔斷滅火法封閉火區。封閉密閉牆可采用下列三種方法:
(1)、首先封閉進風巷道中的密閉牆;
(2)、進風巷道和回風巷道中的密閉牆同時封閉;
(3)、首先封閉回風側密閉牆;
進風巷道和回風巷道的密閉牆同時封閉,必須在建造這兩個密閉牆時預留門孔。封堵門孔時必須統一指揮,密切配合,以最快的速度同時封堵。為了相互配合,兩處必須在安全用電地點安設電話聯係。
8、采取隔斷滅火法封閉火區時,要指定專人連續監測風流及瓦斯、煤塵、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氣的濃度和溫度,以確保搶險救災人員的安全。
9、當發生巷道坍塌和損壞時,現場指揮部要及時組織搶險隊伍恢複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以恢複正常通風。
(四)、搶險措施
1、迅速查明並組織撤出災區和災變威脅區域的人員,積極組織礦山救護隊搶救遇難,同時探明火區地點、範圍和發火原因,並采取措施,防止火災風流向有人的巷道蔓延。
2、根據已探明的火災地點和範圍,確定井下風流控製的方案。
其中:在進風井口,井筒內,井底車場發生火災時,可采用反風或使用風流短路的措施,如果停風後也能使風流逆轉,可停止主扇運行;在井下其它地點發生火災時,應保持事故的風流方向,控製火區供風量;在入風的下山巷道發生火災時,不得改變原有的通風狀態,需進入巷道偵察或直接滅火時,必須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要利用風障控製風量及利用風流短路調節風壓等措施,防止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
無論是正常停風,反風或增減風量,風流短路,隔絕風流及停止主扇運轉都必須做到:
(1)、不致於擴大事故;
(2)、不致危及井下人員的安全;
(3)、不致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積聚的地方:
(4)、有助於阻止火災擴大,抑止火勢,創造接近火源的條件;
(5)、在火災初期,火災範圍不大時,應積極組織人力物力控製火勢直接滅火,直接滅火無效時,應采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火區,並規定為隔離火區而構築密閉牆的位置和構築順序,封閉火區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6)、必要時應將排水、注漿、壓風管路等臨時改變為消防管路;
3、為保證處理事故工作的順利進行,必須設立井下基地。井下基地應設置在盡量靠近災區、通風良好、運輸方便、不易受爆炸波直接衝擊的安全地點。井下基地應設有:
(1)、待機小隊;
(2)、通訊設備;
(3)、必要的救護裝備、配件、工具和材料;
(4)、值班醫生;
(5)、有害氣體檢測儀器;
(6)、臨時充饑的食物和飲料;
4、若在進風井口,井筒內或井底車場發生火災時,可采用反風措施。
5、盤區上下山巷發生火災時,通風係統不變,災區人員采取如下自救措施:
(1)、迅速打開附近的進回風密閉造成風流短路。
(2)、災區人員迅速找一躲避硐用衣服、風筒布等就近器材將巷口封閉,在巷口外留下明顯標記,控製光源(隻留一盞燈),保持體能,靜等救援。
6、工作麵或順槽發生火災時,通風係統不變,人員由進風路線接近火區進行滅火。
7、搶救人員和滅火過程中,及封閉火區時,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其它有害氣體的風流、風量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8、封閉火區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盡量縮小封閉火區的範圍。
9、預防風流逆轉和火煙侵蝕其它巷道的措施:
(1)、上行風流中的火災
a.在火源進風側,使風流短路或建立密閉牆(或關閉防火門),密閉牆應建造在火源之間沒有可能發生風流逆轉的旁側風流的地方。如必須在分岔巷之前的位置建造密閉時,則應先封閉支路,以避免密閉區內火災瓦斯爆炸。
b.在預計排煙的風路上,應該拆掉或打開所有的防火門及調節門,消除一切阻礙風流及煙火流的障礙物,盡量減少排煙阻力。
c.封閉向高溫火煙供風的進風和向火風壓出現地點的供風的旁側風流。
d.保持火煙流經的主扇的正常運轉,不要停止運行,采取措施,防止燒壞主扇電機。
(2)、下行風流中的火災
a.下行風流中發火時,保持原來風流的穩定要比上行風流發火時困難的多。最好是把某些風流方向改變(局部反風),變下行風流的火災為上行風流的火災。
b.下行風流中發火時,應先封閉旁側風流,加強主幹風流的風量和風壓,然後再強力封閉主幹風流。
c.主幹風流的密閉牆建好後,要打開靠近發火處的一打旁側風路的密閉牆,使之通過較大的風量,帶走主密閉牆泄出的火煙,減少火煙毒化的區域。
d.同上行風流火災一樣,主密閉與火源之間的分岔支路要先封閉,以免引起火災瓦斯爆炸。
六、警戒與治安
為了保障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製。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實施交通管製,對危害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製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及車輛,避免出現意外的人員傷亡或引起現場的混亂。
2.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采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的其他人員。
3.必要時承擔搶險救災工作。
七、公共關係
1.保證發布信息的統一性,避免出現矛盾信息。
2.準確發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傳言。
3.為公眾了解事故信息、防護措施以及查找親人下落等有關谘詢提供服務安排。
4.接待、安撫死者及受傷人員的家屬。
八、救援人員安全
1.宣傳部、教培科負責組織安排時間、地點進行相關基礎知識和搶險救災方法宣傳、培訓,各應急救援組成單位要積極配合安排人員進行學習。
2.後勤生活服務組要負責安排好增援人員的飲食和休息,現場總指揮部要協調好各專業指揮組及組成人員的作息時間,不得出現疲勞作戰,導致救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搶救現場貴重物資時,一定要先排除險情,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的自身安全,不得冒然行動。
4.救援人員必須嚴格聽從上級指揮,不得蠻幹,否則將勸退其離開救援行動現場,以保證其人身安全。
5.救援人員要熟悉各類應急救援知識,各單位要不定時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準參與救援行動,並及時培養補充新的救援人員。
第五部分 應急恢複
應急恢複
1、搶險救援行動完成後,進入臨時應急恢複階段,現場指揮部領導及相關救援組成員要組織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
2、搶救結束後,技術組要協助現場指揮部製定恢複生產的計劃和方案,由現場指揮部領導組織實施。
二、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後,礦總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應急人員撤回原單位,應急救援中心辦公室進行應急總結評審。
第六部分 預案管理
機構與職責
1.1機構
根據規程規定要求,山西山陰芍藥花煤業有限公司成立了應急救援預案編製領導組
組 長:閆建國
副組長:王業勳
成 員:邊 江 楊 啟 白高祥
下設辦公室在安監科,主任:陳學文;副主任:劉誌嬌
1.2職責
1.2.1應急預案的製定,修改及更新由安監科負責。
1.2.2《預案》須由礦專題會議進行初審,在審查通過後安監科負責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安監科。待上級主管部門會審通過並批複後,由山西山陰芍藥花煤業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簽署執行並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備案。
1.2.3在《預案》執行期間,編製預案組成員負責監督《預案》執行情況,並有權對《預案》不足之處向預案編製組提出修改要求在通過預案編製組審議確認後,在《預案》複審記錄中注明修改日期、已修改的頁碼、簽名等,並通知有關執行預案的所有機構和部門及其負責人和後部負責人。
1.2.4安監科由專人負責對預案發放並記錄,並及時發放已更新修改過的預案。
1.2.5本《預案》每季必須由編製預案組組長組織評審一次,但編製預案組成員可隨時向編製預案組提出申請進行評審。
附:1、啟動預案後需通知的人員名單
2、井下應急非常倉庫材料明細表
附2:
井下應急非常倉庫材料明細表
滅火器:3個 鐵 鍬:6把
鎬 :3把 撬 棍:3根
沙 子:16袋 黃 土:18袋
水 泥:10袋 磚 塊:800塊
鋸 子:3把 潛水泵:3台
水 管:100米 線 纜:200米
局 扇:3台 風 筒:100米
木 板:10塊 鐵 釘:20斤
啟動預案後需通知的人員名單
姓名 電話號碼 姓名 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