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工程師崗位責任製
作者:佚名
2011-08-02 09:15
來源:本站原創
一 地質工程師崗位責任製
1、在總工程師及生產科長的領導下,對所分管的地質工作全麵負責。
2、鑒定井下施工場所的各種大小地質構造,並及時上圖。
3、對巷道過斷層、石門揭露煤層時正確判斷其層位關係。
4、及時收集井下各種有關地質、水文資料,為巷道掘進、采區生產提供準確地質依據。
5、對收集到的地質資料進行整理、彙編、存檔。
6、經常深入井下現場,及時了解出現的各種地質構造情況,並提出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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