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黃山豫新公司煤炭資源回收管理辦法
大黃山豫新公司煤炭資源回收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做好公司生產礦井生產後期煤炭資源回收工作,延長礦井生產服務年限,提高煤炭資源回收率,製定《大黃山豫新公司煤炭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共四章二十六條。請遵照執行。
(後附具體實施附則)
第二章 技術管理責任
第二條:生產技術部對采區、工作麵開采設計的先進性和合理性負責。設計時要充分考慮礦井的地質條件和已揭露的地質資料,選擇合理的巷道布置方式。因設計不當造成的不合理損失,由設計者和審查者負責。
第三條:生產技術部對開拓、掘進以及回采的正確性負責。生產部負責采煤工作麵的回收率,負責製定提高工作麵回收率的措施,對工作麵煤層、地質構造等變化,要及時采取措施,嚴防資源浪費。同時負責掘進巷道技術管理,監督施工隊按設計施工,遇地質變化應及時采取措施,盡量減少丟底煤。避免因措施不當,未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生產,從而造成不合理損失。
第四條:在采掘過程中,未按作業01manbetx
施工,超出設計規定出現丟底煤、浮煤以及各類煤柱損失,由綜采、掘隊長、有關技術人員和當事的班組長負責。綜采隊要嚴格執行提高工作麵回收率的措施,確保煤炭回收率達到規定;掘進隊要嚴格按設計施工,嚴防丟底煤。
第五條:生產技術部對所提供的地質資料及資源情況的可靠性負責,避免因地測工作失誤,造成不合理損失。
第六條:由於沒有正確設計、掘進、開采造成丟煤時,由總工程師負責進行03manbetx
,找出丟煤原因,追查有關責任者。
第三章 資源管理辦法
第七條:因地質構造、地麵建築物及安全等原因造成的麵積、厚度及落煤損失,需經公司領導審查批準後,方可修改設計。
第八條:生產技術部監督煤炭資源的合理開發,並對儲量動態、損失量實際回收率進行計算、統計,及時準確地填報“三率”報表,嚴格執行有關01manbetx
及規定,做到各種記錄、資料、圖紙齊全。並及時檢查考核各采掘工作麵煤炭回收及丟底煤情況。
第九條:采區、工作麵未按設計要求提前結束及工作麵遇地質變化遷巷時,生產技術部應對損失量做出統計,並寫出書麵報告,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執行。
第十條:回收率考核標準:采區回收率不低於75%,采煤工作麵85%以上(綜采一隊回采率考核標準為≥83%,綜采二隊回采率考核標準為≥85%),其計算方法為:
工作麵回收率=工作麵采出量 ÷ 動用儲量 ×100%
其中:采出量=工作麵統計產量-矸石量-外在灰分改正量-外在水份改正量,動用儲量以當月實際探測煤厚數據進行計算。
第十一條:采煤工作麵要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工作麵正確采用多輪次放煤、降底等(降底回收三角煤),不斷提高工作麵回采率。
第十二條:工作麵遇地質變化或安全原因,需降低回收率的,由綜采隊提出申請,有關部門現場鑒定,製定專項措施經公司資源管理領導小組審查批準,方可改變回收率。
因設備鋪設等原因需丟底煤,施工隊寫出書麵報告,生產技術部、機電部、機械辦03manbetx
同意,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方可修改設計。
第十三條:采煤工作麵、煤巷掘進工作麵的當班隊為指定的兼職資源管理人員,報生產技術部、調度室備案。采掘工作麵的當班隊長、班長對當班放煤、丟底煤、留浮煤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采掘工作麵全煤厚探測由生產技術部負責組織,綜采、綜掘隊跟班隊長、技術員或班長參加,采掘工作麵必須一星期探頂、底一次,點距不超過20m(特殊情況可加密),探測工作結束後應現場簽字;掘進隊應建立每班探底製度,並每天向生產技術部、調度室彙報詳實的探底情況。
第十五條:施工隊與特殊情況時,應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盡量減少資源浪費。
第十六條:回收率考核:
采煤工作麵回收率每旬考核一次,綜采隊必須按規定完成回采率計劃指標。掘進工作麵每旬考核一次丟底煤情況,掘進隊不能無故丟底。
第十七條:每次探煤前綜采、掘隊在生產技術部人員的指導下具體實施,要求各回采工作麵、掘進頭必須配備煤電鑽和足夠的電纜及探煤鑽杆、鑽頭。
第四章 獎罰辦法
第十八條:因設計不合理造成資源損失的或擅自修改設計的,對設計人員和審批人員各罰款100元。
第十九條:采區、工作麵未按設計提前結束,或者工作麵遷巷未統計損失量,並寫出書麵報告,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第二十條:煤巷工作麵不按設計施工,或無故丟底煤造成煤炭資源損失的,以煤厚探測情況計算,每米罰款1000元,每次罰隊長100元,如連續丟煤,一次性處罰區隊長300元。
第二十一條:完不成回收率計劃指標的綜采隊,按不合理丟煤量進行計算,每噸罰款5元,一次完不成指標,罰隊長100元,連續完不成指標的,罰隊長300元,情節嚴重的,給以降職處理。
第二十二條:在生產技術部組織探煤厚時,綜采、掘隊必須支持煤厚探測工作,若有意阻撓或無故不探煤厚,或裝備不足造成煤厚探測工作無法進行的,或不按點距施工,對當班班長、跟班隊長每次罰款100元,對區隊罰款500元。
第二十三條:各施工單位接生產技術部整改通知書後,不按期整改的,每超過1天罰款300元,隊長罰款100元。
第二十四條:綜采隊在回采過程中,采取可行措施進行落巷,增加回收率,經現場鑒定,按多回收煤炭增加工資1元/噸。
第二十五條:每月對綜采、掘隊資源管理工作進行考評,分別排出名次,對資源管理好的單位由生產技術部提議,調度室認可,生產部長和調度主任同意,報請公司領導批準後,對其進行獎勵。對隊每月獎2000元,對在資源管理中取得明顯成績的個人獎200~300元。
生產技術部、調度室現場監督工作得力,成績顯著,由生產副總提議,總經理批準後,對單位及個人進行獎勵,標準同施工單位。
第二十六條:對監管單位,不按規定認真負責監督,對責任人要嚴肅處理。每月根據考評結果,由生產技術部彙總,獎罰在當月工資中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