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M翻車機工安全操作規程
+20M翻車機工安全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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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翻車機工除遵守“通則”的相關規定外,還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3.2.2在+20M翻車機頂拉車時,電機車司機必須聽從翻車機工指揮。
3.2.3出口拉空車時,翻車機工負責搬道岔,必須確認絞車繩摘鉤。
3.2.4絞車拉繩時,翻車機停止扣車,機車停止運行。
3.2.5重車進入翻車機車場後,機車禁止頂前邊的重車,機車摘鉤後要在道岔處等侯,在接到翻車機工的信號後,按信號指令將礦車頂入翻車機車場,沒有翻車機工的允許機車禁止運行。
3.2.6摘掛鏈時不許頂拉車,頂拉車時嚴禁摘掛鏈,摘掛銷鏈必須使用手鉤側身摘掛。
3.2.7調車信號規定:一聲停車,二聲頂車,三聲拉車。
3.2.8向翻車機帶重車時,班長指派專人開絞車及操作擋車器,聽從翻車機工的指揮,一聲停車,二聲帶車。
3.2.9掛空車銷鏈時,必須待空車停穩後在護欄以外的寬大處掛鏈,並隨時注意下一輛被撞出的礦車。
3.2.10向前帶空車時,掛鏈工要用口哨向絞車司機發出開車信號,禁止喊話或用手鉤敲擊礦車代替口哨,信號規定:一聲停車,二聲帶車。絞車司機在向前帶空車時,其他人員嚴禁從事掛鏈、清罐底等工作。
3.2.11扣完一鉤車後,翻車機工聯係調車員將空車拉走。
3.2.12在運輸線路上處理落道車輛時,要觀察好周圍環境,確保安全,在寬大處處理,並符合3.1.15中處理落道車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