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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源煤電股份公司運輸管理規定

作者:佚名 2011-08-22 11:02 來源:本站原創

恒源煤電股份公司運輸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軌道運輸安全管理,完善運輸安全設施,規範作業標準,提高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水平;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安全質量標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煤礦窄軌鐵道維修質量標準及檢查評級辦法》的相關要求,結合礦區運輸管理的實際情況,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各礦應明確運輸職能管理部門,不斷完善斜巷運輸管理製度,動態監督檢查運輸係統安全環境、運輸設備的安全狀況,主動管理,超前管理,精細管理;對運輸係統的設備、設施、環境、人員,先管理、後使用,管理不留死角;對運輸係統存在的各種隱患,先整改、後使用,現場不留隱患。
第三條 積極推廣、引進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通過管理進步、技術創新、裝備更新,逐步構建本質安全型運輸環境。

第二章 基礎管理
第四條 有定期更新的運輸係統圖,並與實際相符。
第五條 運輸管理職能部門要建立運輸管理台帳。
1.礦車管理台帳
2.特種車輛管理台帳
3.安全設施管理台帳
4.斜巷運輸管理台帳,具體內容為:
(1)斜巷的位置、名稱,長度、傾角、軌型、軌距、服務範圍。
(1)使用單位,管理維護單位。
(2)提升係統圖:絞車安裝位置、斜巷保險設施的規格和安裝位置。
(3)絞車的型號、鋼絲繩規格、控製開關型號。
(4)絞車的最大提升重量和最大串車提升數量
(5)供電係統圖。
第六條 斜巷運輸要有選型設計,經審批後再安裝。
選型設計內容:絞車、鋼絲繩有選型計算書,計算書存檔管理,安全設施的形式及位置,絞車、基礎設計及安裝位置,躲避硐室的尺寸及位置。
采區主要運輸斜巷(主要絞車道)的提升絞車應選直徑為1.2m以上的提升絞車。
第七條 新購置和經大修後的運輸設備和設施,在投入使用前由公司職能部門和相關技術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條 建立和完善斜巷管理製度:⑴選型設計:作業01manbetx 中應有絞車的選型設計內容。⑵安裝驗收:絞車安裝完畢後,必須由礦相關職能部門組織有關單位現場驗收並試運轉,合格後方準移交生產單位使用。⑶使用、維護製度:小絞車使用實行“申請製”和“上鎖管理”,各單位使用設備時,必須執行“申請製”。小絞車執行日檢製度,檢修、維修必須明確單位,責任到人,並有詳細檢修記錄。⑷交接:設備交接時必須填寫移交單,由管理單位牽頭,雙方簽字驗收。⑸牌板管理:要做到絞車型號及相關參數、軌道參數、使用地點、使用管理單位、包機人等內容明確;並現場懸掛。40KW及以上絞車現場還應懸掛絞車01manbetx 01manbetx 管理製度。⑹監督檢查:礦每月必須組織不少於2次的關於斜巷絞車和斜巷安全設施的檢查。
第九條 斜井跑車防護裝置試驗周期不超過一周,並有記錄,試驗不合格的立即停止使用。
第十條 嚴格執行崗位培訓製度:各礦運輸專業要製定員工外部和內部培訓計劃。包括信號工、把鉤工、押車工、各類絞車司機(索道、內齒輪絞車、絞車等),都必須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並按期限及時進行複訓。

第三章 軌道管理
第十一條 軌道的鋪設質量應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窄軌鐵路維修質量標準及檢查評級辦法》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軌道的選型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主要運輸路線(包括采區內部主要運輸路線)不得使用非標準道岔,運輸大巷采用氣動道岔。
第十三條 軌道要定期巡查維護,維護質量符合標準,不得有雜拌道,軌道端頭規整、不得采用氣割方式切割軌道。不同型號的軌道要分段敷設,接頭處要用變頭或異型夾板;行駛人車的斜巷軌道必須達到優良品,並符合人車製動要求,使用插爪式斜井人車的軌道應采用木枕木碎石道床,使用抱爪式斜井人車的鋼軌連接提倡使用焊接工藝。主要運輸傾斜井巷要采取軌道防滑措施
第十四條 運行斜井人車的斜巷和運送液壓支架的的線路應鋪設22kg/m以上的鋼軌。采區內部其它運輸係統新鋪設的軌道,軌型不得低於18kg/m。
第十五條 傾斜運輸必須設置托繩輪,托繩輪要安裝牢固、部件齊全、轉動靈活;托繩輪規格、間距符合設計和現場使用要求,以不磨軌枕為準;變坡點處應增加托繩輪並提高托繩輪強度。
第十六條 變坡點使用的拱彎道、底彎道要圓滑過渡,禁止采用截道搭接,過渡段兩端留有500毫米以上的直道,以保證與直軌的可靠連接。拱彎道、底彎道的曲率半徑滿足設計規範要求,並不得小於9m。
第十七條 斜巷軌枕間距不得大於800mm,並與鋼軌垂直,接頭處無失效,道渣搗固堅實,無空板、吊板。
第十八條 主要串車提升斜巷道岔裝置要實現遠程控製,杜絕把勾人員直接進入斜巷操作道岔。

第四章 平巷運輸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運輸線路要求:
1.低瓦斯礦井進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可使用架線電機車,但巷道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2.在高瓦斯礦井進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如果使用架線電機車,沿煤層或穿過煤層的巷道必須砌镟或錨噴支護。
3.電機車的測試按《煤礦01manbetx 》執行,測試不合格的電機車停止使用。
4.礦井軌道必須按標準鋪設。主要運輸巷軌道的鋪設質量應符合《煤礦01manbetx 》第三百五十三條規定;架線電機車運行的軌道應符合《煤礦01manbetx 》第三百五十四條規定。
5.電機車架空線的懸掛高度,應符合《煤礦01manbetx 》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
6.電機車架空線與巷道頂或棚梁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0.2m。懸吊絕緣子距電機車架空線的距離,每側不得超過0.25m。電機車架空線懸掛點的間距,在直線段不得超過5m,在曲線段內不得超過規程規定。
7.長度超過1.5km的主要運輸平巷,上下班時應采用專用乘人裝置運送人員。
8.地麵軌道機車運輸線路實行封閉式管理,杜絕人員穿越、翻越軌道,所有的道岔口和過道路口,必須裝設聲光報警裝置。
9.主要運輸線路聯巷口應裝設阻車裝置,車輛停放時,應放在阻車裝置遠離主要運輸線路側。
10.主要運輸線路要有充足的照明。
第二十條 機車的使用和礦車的檢查維修要求
1.在高瓦斯礦井進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如果使用架線電機車,要采用炭素滑板或其他能減小火花的集電器,必須裝設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防爆機車必須配備瓦斯斷電儀。
2.掘進的岩石巷道中,可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瓦斯礦井的主要回風巷和采區進回風巷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煤(岩)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域中,如果在全風壓通風巷內使用機車運輸,必須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采用礦用防爆柴油動力裝置時,應滿足《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五十條規定。
3.采用機車運輸時,應滿足《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
4.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運行車輛在停車前,必須發出停車信號。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製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5.必須定期檢修機車,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時,都不得使用該機車。
6.井下礦用防爆型蓄電池電機車的電氣設備,必須在車庫內打開檢修。
7.礦井的各種入井礦用車輛的檢查維修,每月至少要普查一次,並有詳細記錄。不完好的車輛要及時退出使用。
8.車輛完好標準:車輪轉動靈活,車輪端麵擺動量不大於2mm,車耳無裂紋,車耳銷與車架連接齊全牢固,連接碰頭與車體焊接牢固,兩端必須配置防脫銷和碰頭,每端碰頭突出的長度不得小於100mm,部件齊全,沒有嚴重變形和破損。
9.要明確規定在運送大件、特殊材料、礦車等不同條件下,機車的運行速度、掛車數量,運送大件、超高、超長、超寬物料時,要編製專用措施
第二十一條 平巷人車和人力推車管理規定
1.用人車運送人員時,應滿足《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車輛啟動或停止時,機車司機和人車押車工必須要發出互應信號。人車應采用推拉式車門,車門下部封閉高度不小於500mm,關門時,應有可靠閉鎖機構。
2.乘車人員必須滿足《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六十條規定。在同一個停車點,人員隻能單邊上下。
3.人力推車時,必須滿足《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六十一條規定。推車時,要明確推車行駛的路線區段,經井下調度站管理人員簽字批準同意後方可。

第五章 斜巷安全設施及信號
第二十二條 斜巷串車提升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七十條要求,安裝各類擋車裝置。
斜巷跑車防護裝置,必須指定專人按期檢修和試驗,確保裝置處於靈敏可靠狀態。對斜巷上、下部變坡點前後及各聯巷口的擋車欄,必須安裝可在信號硐室內操作的執行裝置,以壓風作為操作裝置的動力。
斜巷禁止使用單吊梁式擋車器。
第二十三條 安裝1.2M及以上絞車串車提升的斜巷,必須安裝自動跑車防護裝置,斜巷變坡點以下略大於一列車長度處安裝的捕車裝置應與絞車實現聯動。
安裝1.2M以下絞車的斜巷,如果斜巷傾角大於3°,斜長大於80M,要裝設簡易跑車防護裝置;所有1.2M以下絞車串車提升,斜巷變坡點以下略大於一列車長度處安裝的捕車裝置應與斜巷上口阻車裝置實現聯動。
第二十四條 運行人車的提升斜巷,在運送人員時,傾斜井巷中的擋車裝置必須是常開狀態,並要對其運行區段內的擋車設施進行機械閉鎖,提升物料前要解除閉鎖。
第二十五條 各類絞車運行前方都必須安設可靠的防過卷裝置。
第二十六條 主要斜巷(新設計)上部車場應設計為甩車場,下部車場與大巷之間的緩衝距離要符合設計規範;各車場應設信號硐室,其寬度不小於1.2m,深度不小於0.7m,高度不小於1.8m,硐室間距不大於40m。
新設計的主要斜巷要報公司審查。
第二十七條 斜巷上下車場及中間通道口應安裝與絞車聯動的紅燈,絞車開車時紅燈亮,停止時紅燈滅。紅燈安設在斜巷上下口及各車場安全擋以外、斜巷每個躲避硐口,紅燈要懸掛在顯著地點,保證行人在接近斜巷時能清楚地看到紅燈。
所有提升兼行人的斜巷,在斜巷中每隔40m設置躲避硐,並裝設紅燈。
第二十八條 主要斜巷上下車場及中間通道口必須使用聲光行車報警裝置,並有“正在行車,不準進入”的醒目標誌。絞車房應設有視頻監視係統,實時監視各車場及跑車防護裝置的周圍狀況。
第二十九條 多水平提升的傾斜井巷,必須使用多水平提升信號裝置。雙鉤提升的要設置有錯碼信號。各車場與絞車房之間的信號必須集中統一轉發。
絞車信號必須采用聲光信號,嚴禁串接信號,每台絞車隻允許一處信號能直接發到絞車司機,嚴禁采用其它任何方式代替信號。
第三十條 斜巷信號、道岔、安全檔、擋車欄等設施必須在信號硐室內操作,電話必須設置在信號硐室或躲避硐室內。
第三十一條 信號裝置附近安設局扇時,局扇必須裝有消音器,且距信號裝置的距離不得小於10m。
第三十二條 斜巷上車場為平車場時,要裝設頂車信號和機車停車終點位置標誌。
第三十三條 小絞車的操作按鈕和聲光信號應集中上板管理,固定在司機便於操作的地方。

第六章 絞車安裝
第三十四條 絞車安裝地點應設置機電硐室,硐室應同時滿足設備擺放、檢修和絞車安全操作的要求。內齒輪絞車安裝在軌道一側時,距軌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於0.4m,控製開關不得擺放於絞車運行方向前方,距軌道安全距離不小於0.7m,並滿足開關檢修要求。
第三十五條 25KW及以上內齒輪絞車(含慢速絞車)安裝必須采用混凝土基礎固定,要求絞車穩固、牢靠,滿足提升安全要求。25KW以下內齒輪絞車應采用混凝土基礎固定,經常移動及臨時絞車可采用壓車柱固定,采用壓車柱固定時,必須使用木支柱,壓車柱直徑不小於Φ150mm,壓車時,前麵兩顆壓車柱應朝前方傾斜15°~20°,後麵兩顆壓車柱應垂直於絞車底盤。壓車柱不得打在棚梁上。對堅硬的頂板,柱頭處應挖柱窩,將柱頭放在柱窩內。對確不宜挖柱窩而采用其它方法固定的,要確保絞車穩固、牢靠,壓車柱不得防礙司機操作和視線。嚴禁使用金屬支柱固定。
絞車基礎及安裝必須有設計,有施工和驗收記錄,設計強度不得低於絞車技術文件中對基礎和安裝的要求。
第三十六條 內齒輪絞車固定後,必須有可靠的生根繩,固定在生根繩柱或地錨上,嚴禁固定在棚腿上,生根繩接頭用不少於3副繩卡卡緊。
第三十七條 鋼絲繩在絞車滾筒上的固定要用壓板壓牢。鋼絲繩的總長度在正常工作時,卷筒上至少要保留3圈餘繩,繩孔不得有銳利的邊緣,鋼絲繩的彎曲不得形成銳角。長度不得超過絞車名牌規定最大容繩量,繩徑與絞車名牌規定鋼絲繩直徑相適應。滾筒邊緣的高度高出最外一層鋼絲繩的高度為所用鋼絲繩直徑的2.5倍以上,嚴禁采用加高滾筒邊緣的做法增加容繩量。嚴禁鋼絲繩有打結、擠壓、扭繞、變形、鏽蝕等現象。
第三十八條 內齒輪絞車的司機側應裝有不小於2mm厚合格的金屬護身擋板。
第三十九條 40KW以上內齒輪絞車前方應設置排繩裝置。11.4KW、25KW絞車安裝使用地點具備條件的,提倡安裝排繩裝置。(建議采用遊動天輪形式)
第四十條 變頻絞車的供電應采用有效措施隔離諧波對電源的汙染(可采用專用變壓器),供電及控製電纜采用屏蔽電纜,變頻及其控製設備要單獨可靠接地。

第七章 連接裝置
第四十一條 斜巷提升必須使用合格的連接器。使用前要向檢驗機構提供使用地點和提升區段的最大靜荷重等技術數據,進行兩倍於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試驗。對於試驗合格的連接器要有永久標誌,試驗資料要求集中管理並建檔存放。連接器變更使用地點時,必須重新試驗。
嚴禁使用不合格連接器,試驗不合格的應有特殊標誌,不得在斜巷中使用。
第四十二條 絞車鋼絲繩、鏈環和插銷的試驗、使用審批和報廢處理應有專人負責。
第四十三條 斜巷提升必須使用合格的防脫銷裝置,必須使用合格的保險繩。
第四十四條 內齒輪小絞車鋼絲繩連接裝置必須使用護繩環,繩頭卡接不得少於4副繩卡,繩卡卡接必須牢固;卡接時,繩卡的U形環方向應相同(朝主繩),間距設置100~150mm。
第四十五條 斜巷連接裝置必須定期檢查,由專人每半個月對斜巷連接裝置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主要檢查磨損、焊縫、裂紋、鏽蝕、變形、變音等並有檢查記錄。
第四十六條 把鉤工(鏈環工)交接班時必須對連接裝置直觀全麵檢查一次。每勾在發送開車信號前,把鉤工必須檢查連接情況。發現變形、出現裂紋、鬆動、嚴重磨損等影響連接裝置強度的現象,必須停止使用。

第八章 斜巷管理
第四十七條 傾斜井巷的淨高、淨寬、斷麵和安全間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斜井和主要上下山設永久水溝,水溝暢通。
第四十八條 運人傾斜巷道內要有照明,照明燈的間距不得大於30m,上下人地點要有充分照明,留有寬1M以上的人行道,並設置台階。
第四十九條 司機、信號工、把鉤工要嚴格執行01manbetx ,每班開車前要對絞車的穩固情況和製動裝置、信號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提升過程中如發現提升鋼絲繩、連接裝置、驅動部件等出現異常應立即停車處理。
嚴禁不帶電放飛車;嚴禁在有餘繩時開車;嚴禁排繩亂時開車;嚴禁信號不通時開車;嚴禁設備不完好時開車;嚴禁絞車固定不合格時開車。
第五十條 絞車的提升負荷、鋼絲繩的選擇必須經過設計計算,寫入作業規程,並保存設計計算書,嚴禁超掛車、超載。
第五十一條 絞車提升作業時,提升區段內嚴禁有行人和其它作業;嚴禁摘掉鉤頭和連接裝置裝卸車或推車。在斜巷內處理車輛掉道時,現場必須有幹部跟班。車輛下方嚴禁站人,繩要保持拉緊狀態,嚴禁脫鉤處理。
第五十二條 在斜巷運輸線路中進行作業施工和運輸時,應編製施工作業規程,其內容應包括:基本狀況、施工時間和地點、施工方法與步驟、施工作業內容和質量要求、施工作業負責人和勞動組織、主要危險源、驗收要求、安全措施等內容。從事零星工程施工時,必須編製零星工程施工申請報告,經批準後方可施工。
第五十三條 傾斜井巷懸鉤作業時,必須製定嚴格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四條 禁止在同一斜巷內多點同時施工。
斜巷施工時必須有可靠的防止跑物料、矸石等措施。
第五十五條 運行乘人裝置的傾斜井巷嚴禁行人,嚴格按照封閉式巷道管理。
斜巷內進行安裝、檢修、檢查等特殊作業時,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斜巷設備要停止運行。
機軌合一巷道及其它難以保證行人安全的地點,要實行封閉管理,確實無法封閉管理的,要製定行人安全措施
封閉式管理巷道各通道口應懸掛禁止行人警示牌板。
第五十六條 傾斜井巷設計時,必須按照設計規範要求留有停(存)車場。任何情況下都不準把斜坡作為停(存)車場。
第五十七條 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製度,並在斜巷上下口和各車場懸掛明顯警示標誌。
第五十八條 嚴禁使用同一部絞車雙向提升。
第五十九條 提升軌道有轉彎區段時,應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彎道內側不得兼作人行道,並在轉彎巷道內側裝設能轉動的滑輪,鋼絲繩不得磨棚腿和巷道。
第六十條 禁止在一條斜巷內采用接力提升,確需接力提升時,需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第六十一條 內齒輪小絞車利用導向輪導向提升時,導向次數不得多於兩次。
第六十二條 絞車停用時,絞車電源控製開關手把必須處於分斷位置。
第六十三條 上山掘進使用滑輪導向提升時,嚴禁使用開口滑輪,滑輪直徑應大於22倍鋼絲繩的直徑。嚴禁將滑輪固定在扒矸機和棚腿上,固定導向滑輪的連接裝置的強度應大於提升鋼絲繩的強度。導向滑輪及導向滑輪的固定裝置,安全係數均不得小於10。導向輪選型、固定、檢查維修、提升載荷必須在掘進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第六十四條 上山掘進工作時,在礦車停止位置下方必須設置合格的臨時擋車裝置;下山掘進工作時,礦車停止位置上方必須設置合格的臨時擋車裝置。在掘進作業規程中應明確擋車裝置的動態位置。
第六十五條 開鑿或延深斜井、下山時,必須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設置防止跑車裝置,在掘進工作麵的上方設置堅固的跑車防護裝置。跑車防護裝置與掘進工作麵的距離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或作業規程中規定。
第六十六條 上、下山禁止用空鉤頭拖拉鋼軌等,禁止采用自拉自的方式移動設備。
第六十七條 在斜巷中布置絞車時,必須采取安全有效的防護裝置保護絞車司機,安全防護裝置不得影響絞車的正常運行。絞車安裝地點必須滿足設備擺放、檢修和操作的要求,絞車後距巷幫距離應大於0.5M,並在設計和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第六十八條 任何情況下,嚴禁超載使用提升設備。

第九章 斜巷運料管理
第六十九條 必須製定斜巷運料安全技術措施、業務流程和管理製度
第七十條 運料係統巷道斷麵、高度、寬度、安全距離和安全設施必須符合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
第七十一條 各運料係統都必須有獨立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製度。係統變化必須根據作業現場實際需要製定補充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中必須嚴格規定提升容器的一次牽引數量及提升載荷。
第七十二條 提升大件、超長、超寬、超高等特殊物料時,要編製專用安全技術措施,降低絞車的速度;必須有幹部跟班,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提前檢查運輸路線,消除現場安全隱患。
第七十三條 新運料係統投入使用前,必須嚴格按照規定進行驗收、整改,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後方可投入運行,
第七十四條 每次運送材料時,必須指定當班安全負責人,嚴格執行斜巷運輸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製度、嚴禁任何人員蹬鉤頭。
第七十五條 運送特殊物料時必須配套使用合格的專用車輛和連接裝置。

第十章 乘人裝置基本要求
第七十六條 井下主要斜巷垂深超過50m時,必須采用符合規定要求的機械裝置運送人員。巷道設計要預留乘人裝置的安裝空間,為裝置的使用創造條件。
第七十七條 乘人裝置必須有選型設計、安裝設計、安裝驗收,並經過試運行,在滿足設計要求和運行環境無安全隱患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章 架空乘人裝置
第七十八條 架空乘人裝置安裝使用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運載索的最大運行速度:采用固定抱索器時不得超過1.2米/秒; 采用活動抱索器時不得超過2.5米/秒(坡度大於16°時不應超過1.6m/s)。
2.架空乘人裝置配套的電氣設備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九章相關條款的規定。
3.架空乘人裝置應采用軟啟動裝置,實現主電機低速啟動,減少啟動對牽引鋼絲繩的衝擊。
驅動輪直徑不應小於鋼絲繩直徑的45倍,尾輪裝置的導輪直徑不應小於鋼絲繩直徑的28倍。
架空乘人裝置應有可靠的製動係統,製動閘塊為阻燃材料。
4.架空乘人裝置安裝要求:
(1)架空乘人裝置的傳動裝置、機尾回頭輪,采用落地式安裝時,應采用砼基礎;采用架空式安裝時,應采用鋼梁框架結構,其尺寸和質量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蹬座中心至巷道一側的距離不得小於0.7米,乘坐間距不得小於5米。
(3)運載索與巷道底板之間的距離:無載荷時,大於1.9米(在上、下人地點除外);有載荷時,大於 1.8米(在上、下人地點除外)。
(4)運載索的中心距不小於900mm,乘坐者側麵空間、吊椅下部腳撐的淨長度不均小於300mm。
(5)光照充足,電纜、燈具吊掛整齊。
第七十九條 架空乘人裝置的維護:
1.整機運行平穩,傳動裝置和軸承不應有異常的振動和響聲。
2.所有緊固件連接可靠,不得有鬆動現象,減速器不得有滲、漏油現象。
3.外露旋轉部件和張緊裝置上的移動部件,應安裝防護欄(罩)。
4.電動機、減速機、電液製動閘均應有標誌牌,並標明參數。
5.係統各旋轉部件(托繩導向輪、張緊裝置導輪、回頭輪、壓繩輪、改向輪)轉動靈活,無卡滯現象。
6.製動閘(兼作工作閘)應為失效安全型,靈活可靠,製動力應為絞車額定牽引力的1.5--2倍;施閘時的空動時間不大於0.7s;運行速度超過額定速度10%或欠速20%時能自動施閘停車。
製動器的製動帶(塊)接觸麵積不得小於80%。
第八十條 架空乘人裝置的鋼絲繩:
1.鋼絲繩采用插接方式聯結。插接長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09條規定。
2.鋼絲繩安全係數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3.吊杆和牽引鋼絲繩之間的連接不得自動脫扣。
4.鋼絲繩的張緊力不應超過鋼絲繩破斷拉力的8%。
第八十一條 架空乘人裝置的安全保護:
1.巷道每100米應有一台通訊裝置,具有打點、通話和急停功能。
2.電氣設備應具有過電流、欠電壓、漏電流等保護功能。
3.乘人裝置機頭和機尾應安裝防越位保護裝置(零速度上下的除外),乘人越位時主電機能自動斷電,保險閘製動;機頭、機尾應設置下車語音提示信號和明顯的警示標誌。
4.架空乘人巷道沿途裝設急停拉線開關。
5.架空乘人裝置的變坡點、拐彎點,應設置掉繩脫槽保護,當鋼絲繩脫落時,控製係統實現停車保護。
6.機尾滑移架後應設斷繩保護,拉緊重錘下應設限位保護。
7.在一條巷道內,如果既有架空乘人裝置,又有提升運輸絞車,兩套設備之間應設置電氣閉鎖,閉鎖試驗歸入絞車保護試驗項目;架空乘人裝置運行時,斜巷上部平車場禁止調車作業,斜巷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處的安全檔必須處於常閉狀態。
第八十二條 架空乘人裝置的使用管理:
1.架空乘人裝置應有專人負責操作和維護,操作人員應經過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架空乘人裝置機頭附近,應懸掛01manbetx 、檢修維護製度、安全保護實驗製度、運行管理製度、設備技術特征表、斜巷技術特征表等管理牌板。
3.嚴禁使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物料和爆炸物品。
4.每天必須對整個裝置檢查1次,保護要靈敏可靠,急停拉線保護、越位保護,脫繩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5.托繩輪支架要編號掛牌管理。

第十二章 斜巷人車
第八十三條 斜巷人車的使用管理:
1.斜巷人車必須有跟車人,跟車人坐在設有防墜器手把或製動器把手的位置上。每班運送人員前,必須檢查人車的連接裝置、保險鏈和防墜器,並必須先放一次空車。
2.乘車人不得與押車工同排乘座,開車前必須將車門防護鏈掛好。人身任何部位及攜帶的物件嚴禁露出車外。人車在發出信號後、行駛中和未停穩時,嚴禁搶上搶下、嚴禁嬉鬧。
3.斜巷人車必須使用斜井泄漏通訊係統,或其它跟車人在運行途中任何地點都能向司機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可靠通訊係統。
4.人車用於雙軌斜井時,會車一側必須裝設保護網,保證會車安全。
5.斜井人車每次啟動前,押車工必須先吹哨示警方可打點行車。每次打點停車後,押車工必須吹哨示警,人員才可上下人車。
6.各乘人地點懸掛乘人規定和站名標誌,乘人數量必須按乘人規定乘坐,嚴禁超員。乘車規定要用牌板現場懸掛。
7.嚴禁使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物料和爆炸物品。
第八十四條 斜巷人車的試驗:
新安裝或大修後的人車,必須進行脫鉤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使用中的斜井人車每班進行一次手動落閘試驗,每月進行一次靜止鬆繩落閘試驗,每年進行一次重載全速脫鉤試驗。每年對主拉杆球頭連接部位進行一次探傷檢測,並有檢測報告。
脫勾試驗由機電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三章 無極繩絞車
第八十五條 為減少運輸環節,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井下采掘輔助運輸係統,推廣使用無極繩絞車。
第八十六條 在巷道設計時,要結合無極繩絞車的使用條件,預留充裕的安裝空間,為無極繩絞車的運行創造條件。
第八十七條 無極繩絞車要有選型、安裝設計,並具備以下資料:
絞車、鋼絲繩、連接裝置的選型計算書,基礎設計圖,安裝驗收資料。
第八十八條 無極繩絞車配套的電氣設備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條款規定。
牽引車及軌道的敷設質量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63條、第353條的規定。
安裝條件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21條、第22條、第23條規定,同時滿足《安徽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機電運輸部分相關要求。
第八十九條 安裝、使用、維護:
1.無極繩絞車(以下簡稱絞車)、張緊裝置及機尾回頭輪安裝,應采用砼基礎預埋地腳螺栓固定,其尺寸和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絞車、張緊裝置及尾輪處,必須安裝照明燈,要求光照充足,吊掛整齊。
3.整機運行應平穩,傳動裝置和軸承不應有異常的振動和響聲。
4.絞車主軸承溫度在測量外端處應不超過70°C,減速機表麵最高溫度不得大於80°C。
5.所有緊固件連接應可靠,不得有鬆動現象,減速器不得有滲漏油現象。
6.張緊裝置的遊動輪框架、配重應能上下自由移動,無卡滯現象。
7.外露旋轉部件和張緊裝置上移動部件,應安裝防護網(罩)。
8.電動機、減速機、電液製動閘均應有標誌牌,並標明參數。
9.機械變速的無極繩絞車,應在停車狀態下進行換擋操作,換擋機構應靈活、可靠,在運行時不得出現定位銷自行滑移現象。
10.絞車滾筒上繩襯直徑應滿足以下要求:拋物線滾筒繩襯直徑至少應為牽引鋼絲繩直徑的50倍;繩槽式主滾筒繩襯直徑至少應為牽引鋼絲繩直徑的40倍,導繩副滾筒直徑至少應為牽引鋼絲繩直徑的28倍。
11.係統各旋轉部件(導向輪、張緊輪、回頭輪、主副壓繩輪、托繩輪)轉動靈活,無卡滯現象。
12.主壓繩輪組(開閉式)在梭車通過時應能靈活打開托繩,在梭車通過後應能快速複位壓繩。
13.當鋼絲繩磨頂板時,必須在頂板上安裝長度合適、轉動靈活的滾輪裝置。
14.嚴禁超載使用無極繩絞車。
第九十條 製動裝置:
1.絞車應具有工作和緊急製動(兼作停車製動)兩套製動閘。
緊急製動閘(兼作停車製動閘)應動作靈活,製動可靠,結構應為失效安全型,其製動力應為絞車額定牽引力的1.5--2倍;施閘時的空動時間不大於0.7s;運行速度超過額定速度15%時能自動施閘;在最大載荷最大坡度上以最大設計速度向下運行時,製動距離應不超過在這一速度運行6s的行程。
製動裝置閘塊材料應為阻燃材料。
2.絞車滾筒繩襯與幹燥鋼絲繩之間的靜摩擦係數應滿足以下要求:金屬繩襯不小於0.12;非金屬繩襯不小於0.3。
3.製動帶(塊)接觸麵積不得小於80%。
4.牽引鋼絲繩
(1)插接長度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09條規定。
(2)鋼絲繩在梭車上應采用楔塊固定,避免鋼絲繩的受損。
(3)無極繩絞車的常規牽引方式為後拉式(即梭車在前),如果采取前拉式(梭車在後)牽引方式,必須製定相應的措施,保證在最大傾角斜巷上,向下運行時的安全。
(4)梭車和車輛的連接裝置,安全係數應符合下列規定:運送人員時不小於13倍最大牽引力;運送物料不小於10倍最大牽引力。
(5)鋼絲繩安全係數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00條)的規定。
第九十一條 安全保護:
1.絞車與梭車之間應有通信係統,具備打點、通話和急停功能,但嚴禁利用此功能行車跟人。
2.配套電氣設備應具有過電流、欠電壓、漏電流等保護功能。
3.運輸係統機頭和機尾應安裝防過卷保護裝置,過卷時主電機能自動斷電,保險閘製動。在張緊裝置(或首輪)和尾輪前方各安裝一道阻車裝置。
4.操作台的可視界麵,應具有梭車位置、運行速度、報警狀態、運行方向等工況模擬顯示功能。
5.各岔道口、拐彎點應設置語言聲光自動報警裝置。
6.梭車上的斷繩保護裝置應靈敏可靠。
第九十二條 管理製度:
1.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2.絞車位置附近應懸掛:01manbetx 、檢修維護製度、運行使用管理製度、設備技術特征表、運輸係統圖、最大牽引重量等管理製度。

第十四章 副井口運輸安全
第九十三條 機車向井口頂車時,井口房內必須要設置頂車語音報警信號。
第九十四條 打點信號室位置設置,要方便信號工看清推、裝、卸車過程。
第九十五條 打點信號室內,必須張掛井口操車設備與安全門、搖台、阻車器的閉鎖關係原理說明。每日必須有專人負責試驗記錄。
第九十六條 井口上下,在下放或提升大型設備、重載荷時,必須明確大件重量、配重重量和上下井口裝、卸車程序。

第十五章 運輸管理考核獎勵辦法
第九十七條 機運管理部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別組織一次軌道運輸專項考核,結合公司季度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結果進行總評,取前三名,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
第九十八條 參加考核評比的必備條件
1.礦井無重大以上運輸責任02manbetx.com
2.有運輸專業職能管理組織,有便於操作的運輸專業管理製度。
3.在公司季度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中,運輸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達一級。
第九十九條 考核評比辦法
1.按照《運輸安全質量評分細則》及有關行業標準,現場逐項考核。
2.在檢查評比中,如缺項,將該項目的分數,平均折算到總項其他內容中去,折算方法如下:
實得分數=檢查得分×[100÷(100-缺項分)]
3.對公司曆次檢查出並限期整改的問題,沒有及時整改的,每個問題從總分扣3分。
運輸安全質量評分細則
檢 查 項 目 質 量 標 準 檢查方法及
評分細則
一、工程和
設備質量
42分 (一)運輸巷道斷麵
(3分) 運輸巷道斷麵必須符合《規程》及有關設計規定要求,主要指標符合《規程》第21、22、23條的有關規定。 現場檢查,有一處不符合規定扣2分,如該處長度超過5m,不得分。
(二)運輸線路質量
(16分) 1.主要運輸線路軌道(6分) 現場檢查,前4項每一項不合格扣0.2分,其餘每一項不合格扣0.1分,扣完為止。
(1)軌距:直線段及曲線段加寬後偏差-2mm~+5mm;(2)水平:直線段兩股鋼軌應水平,誤差不大於5mm;曲線加超高後誤差不大於5mm;(3)接頭平整度:軌麵及內側錯差不大於2mm;(4)方向:彎道半徑符合要求,並在曲線段加設軌距拉杆;(5)軌縫:井下不大於5mm,地麵夏季不大於7mm,冬季不大於10mm,無三處以上瞎縫;(6)扣件:魚尾板、螺栓、彈簧墊與軌型配套,數量齊全、密貼、緊固有效;(7)道釘:規格與軌型配套,數量齊全,浮離不大於2mm,混凝土軌枕螺栓、壓板齊全,浮離不大於2mm;(8)軌枕間距誤差:±50mm;(9)接頭方式:對接懸接,錯距不大於50mm;曲線和抱軌式人車的斜巷絞車道錯距不大於2m;(10)搗固:道碴搗固堅實,無空板、吊板。
2.行駛人車的斜巷軌道(3分) 現場檢查,主要檢查項目每一項不合格扣0.2分,其餘每一項不合格扣0.1分,扣完為止。
檢查標準同主要線路標準。另外:(1)拖繩輪:數量齊全、轉動靈活,鋼絲繩不磨軌枕和扣件;(2)上、下口豎曲線過渡圓順,不得有接頭。
3.其他軌道(4分) 現場檢查,每發現一處雜拌道扣1分,未實行封閉式管理的扣3分。扣完為止。
不得有雜拌道(同一條線路內,鋪設不同型的鋼軌,異行軌道長度小於50m,或在同一條線路的兩股鋼軌軌型不同的軌道,均為雜拌道)。地麵軌道機車運輸線路要實行封閉式管理。
一、工程和
設備質量
42分 (二)運輸線路質量
(16分) 4.軌道回流線(1分) 現場檢查,一項(處)不合格扣0.1分,扣完為止。
架線電機車運行的軌道:(1)兩股平行鋼軌之間,每隔50m應連接一根斷麵大於50mm2銅線或其它具有等效電阻的導線;(2)線路上所有鋼軌接縫處,必須用導線或采用軌縫焊接工藝加以連接,連接後的每個接縫處的電阻,要符合《規程》第354條規定;(3)不加以絕緣。第一絕緣點設在兩種軌道的連接處,第二絕緣點設在不回電的軌道上,其與第一絕緣點之間的距離必須大於一列車的長度。
5.機車軌型(2分) 現場檢查,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新建或擴建礦井中,對運行7t及其以上機車或3t及其以上礦車的軌道,應采用不低於30kg/m,采區運送液壓支架的線路軌型不低於22kg/m。
(三)道岔質量(9分) 1.主要運輸線路的道岔(4分) 現場檢查,前5項每項不合格扣0.2分,其餘每一項不合格扣0.1分,扣完為止。
(1)軌距:查6點,道岔前後、曲軌加寬後和尖軌跟部的偏差在0~+3mm;(2)水平:偏差不大於5mm;(3)接頭平整度:軌麵及內側錯差不大於2mm;(4)心軌和護軌工作邊間距:600mm軌距為572mm,+2mm;900mm軌距為872mm,+2mm;(5)尖軌:尖軌尖端與基本軌密貼,間隙不大於2mm;(6)開程:80~110mm;(7)軌縫:尖軌跟部不大於8mm,其他與線路相同;(8)滑床板:與尖軌底麵間隙不超過2mm;(9)軌撐:應與基本軌密貼,間隙不大於1mm,數量齊全,無鬆動現象;(10)道釘:規格與軌型配套,數量齊全,浮離不大於2mm,(11)扣件:魚尾板、螺栓、彈簧墊與軌型配套,規格符合設計,數量齊全、密貼、緊固有效;(12)軌轍器:拉杆零件齊全,連接牢固,動作靈活可靠,采用氣動操作;其它項目符合規定要求。
2.其它軌道的道岔(3分) 現場檢查,每一項不符合要求扣0.2分,扣完為止。
軌距、水平、接頭平整度、尖軌、轉轍器、扣件質量達到要求。
3.道岔軌型(2分) 有一項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不低於線路軌型,消滅非標道岔(包括采區主要運輸路線)。
(四)牽引網絡(4分) 1.饋電線(1分) 現場檢查,一項不符合要求扣0.2分,扣完為止。
(1)饋電電纜的絕緣電阻值不低於1兆歐姆;(2)饋電點所用饋電線夾連接應緊密;(3)嚴禁使用鐵饋電線夾;(4)銅饋線夾運行最高溫度應不超過90℃。
一、工程和
設備質量
42分 (四)牽引網絡(4分) 2.架線(3分) 現場檢查,一項(處)不合格扣0.2分,扣完為止。
(1)軌麵至接觸線最低點的高度為:在行人的巷道內、車場內以及人行道與運輸巷道運輸交叉的地方不少於2.0m;井底車場及地麵或工業場地內,不同其它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於2.2m;地麵同其它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於3.0m;(2)接觸線懸掛點間距:懸吊絕緣子距電機車架空線的懸掛點的間距,每側不得超過0.25m。電機車架空線的懸掛點的間距,在直線段內不得超過5m,在曲線段內不得超過《規程》第357條表4的規定;(3)地麵牽引網絡的防雷與接地,牽引變流所架空饋電線出口、接觸線每一獨立供電區段電源、電車庫接觸線終端的防雷裝置完好;接地裝置完好,單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大於10歐姆。
(五)軌道運輸設備狀態
(10分) 1.運輸設備綜合完好(1分) 現場檢查一台不完好扣0.2分,扣完為止。
台台完好。
2.機車完好(2分) 現場檢查,①項中任何一項不正常扣2分;②③④項中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扣0.2分扣完為止。
(1)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使用正常、連接牢固,符合《規程》第349條規定;(2)機械部分:a車架:不得有裂紋,側板及頂板凸出或凹入深度小於30mm。b輪對:同一軸兩車輪直徑差小於4mm,輪緣高度不超過30mm,車軸不得有裂紋,劃痕深度不超過2.5mm。c緩衝裝置:碰頭不得有嚴重損壞,彈簧無斷裂,伸縮長度大於30mm,連接裝置可靠;(3)電氣部分:a控製器:換向和操作手把靈活準確,閉鎖裝置可靠。B電源裝置:蓄電池箱固定穩妥、鎖緊裝置可靠。箱蓋與箱體無變形、破損,絕緣襯墊齊全完整有效,蓄電池不滲露電解液,插銷連接器閉鎖可靠;(4)其他項目符合規定要求。
3.斜井人車、平巷人車和架空乘人設備(2分) 現場檢查,一台不完好不得分。
符合《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要求。
4.礦車(1分) 現場檢查,一輛不合格扣0.2分,扣完為止。
(1)輪對運行平穩,在水平軌道上4個車輪有一個不與軌麵接觸時,其間隙必須小於3mm,輪對不得有裂紋,車輪定期注油,轉動靈活;(2)連接裝置,連接鉤環和插銷的磨損量不超過原尺寸的15%,鏈環、插銷彎曲值不超過鏈銷直徑的10%,鑄鋼碰頭無裂紋,彈簧無斷裂或永久變形,橡膠碰頭完整,固定可靠,伸出槽外長度不小於30mm;(3)車箱:無破洞,各部凸凹深度小於50mm,裂紋長度不超過100mm,上口角差不大於50mm,底梁不得有開焊和裂紋,碰頭鉚釘不鬆動,其他部位鉚釘、螺栓鬆動數不超過總數的10%。
一、工程 和
設備質量
42分 (五)軌道運輸設備狀態
(10分) 5.在用防爆電氣設備及防爆小型電器防爆率100%(2分) 現場檢查,發現一台(件)失爆不得分,運輸質量標準化降一級。發現一台(件)不完好扣0.5分。
參照機電專業檢查項目考核標準
6.小絞車(滾筒直徑1.2m以下的內齒輪調度絞車和回柱絞車)(2分) 現場檢查,一台不完好或使用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為止。
(1)卷筒:卷筒無裂紋和變形,固定螺釘和油堵不得高出卷筒表麵,鋼絲繩在滾筒上固定牢靠,繩卡不少於兩付,無打結;(2)閘和閘輪:閘帶和閘皮應用銅或鋁鉚釘接,鉚釘埋入深度不得少於閘帶厚度的30%,閘帶與閘皮鉚接後應緊貼,不得有間隙,閘帶與閘輪的接觸麵積不少於閘帶麵積的70%,閘皮不得斷裂,閘帶磨損餘厚不小於3mm,閘輪磨損深度不大於2mm,拉杆螺栓、叉頭、閘把、銷軸不得有損傷或變形,拉杆螺栓應用背帽背緊,閘把及杠杆係統動作靈活可靠,施閘後閘把不得超過水平位置;(3)底座:底座無裂紋,基礎螺栓必須緊固,護板完整齊全無變形;(4)試運行和安裝:安裝平穩、牢固、運行無異響、無漏油現象;(5)信號裝置應聲光兼備、清晰、可靠。(6)鋼絲繩的使用符合《規程》第401、409條規定:鋼絲繩連接裝置必須使用護繩環,繩頭卡接不得少於4副繩卡,卡接時,繩卡的U型環方向應相同(朝主繩),間距100~150mm。(7)絞車實行上鎖管理;(8)小絞車前方要安裝防過卷裝置。
二、運輸裝備及行車保護
33分 (一)機械運送人員(6分) 1.井下行人巷道(2分) 現場檢查,有一處沒使用或使用不正常扣1分,扣完為止。
主要行人平巷超過1.5km,主要斜巷垂深超過50m,必須采用機械運送人員。
2.平巷上、下人車場(2分)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為止。
(1)懸掛明顯的停車位置指示牌;(2)標明列車時刻表;(3)設置架線自動停、送電開關
3.平巷人車及架空乘人裝置(2分)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為止。
(1)人車車門下部封閉高度不小於500mm,閉鎖可靠。(2)架空乘人裝置應采用軟啟動方式,保護應靈敏可靠。
二、運輸裝備及行車保護
33分 (二)機車行車保護(6分) 1.司控道岔(1分) 現場檢查,按使用台數考核,少使用一台或使用不正常扣0.2分,扣完為止。
井底車場、主要運輸大巷合理設置司控道岔。(含“信、集、閉”的集控道岔)使用電動、風動的司控道岔應達到以下要求:(1)尖軌與基本軌間隙超過2mm時,應發出故障信號;(2)尖軌與基本軌密貼壓力大於1.2KN;(3)駛過道岔的機車全部裝設發射機;(4)發射機距道岔40m處應能操縱道岔;(5)顯示道岔位置指示與實際方向一致。
2.紅尾燈(2分) 現場檢查,一台機車未使用或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為止。
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後有紅燈,其顯示距離應大於100m。
3.雙司控機車(2分) 現場檢查,一台機車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為止。
雙司電機車兩端司控櫃必須設置閉鎖功能。
4.蓄電池機車(1分) 現場檢查,一台未使用或不正常扣0.5分,扣完為止。
(1)蓄電池容量指示器;(2)電車漏電檢測保護裝置;(3)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必須設置車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儀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三)信號係統(5分) 1.同一水平同時行駛3台以上或使用大於5台機車(2分) 現場檢查,不裝設或使用不正常不得分。
(1)同時行駛3台以上機車時,使用帶有電氣閉鎖的信號裝置;(2)在新建和改擴建的大型礦井井底和運輸大巷當駛機車大於5台時,使用“信、集、閉”係統;(3)電氣信號閉鎖功能自動完成。
2.井底車場、彎道和其他人員密集地點(包括頂車作業區)(3分) 現場檢查,少使用一台或使用不正常扣0.5分,扣完為止。
(1)井底車場、彎道和人員密集區應使用預報警信號;(2)關鍵部位的道岔使用道岔位置指示器;(3)列車通過風門,必須設有兩側都收到聲光信號的裝置;(4)道岔位置安設道岔標識牌;(5)主要線路的車場應設警衝標。
(四)機車通訊(2分) 同一水平使用3台以上機車時,必須使用機車通訊。 現場檢查,少使用一台或使用不正常扣0.5分,扣完為止。
二、運輸裝備及行車保護
33分 (五)斜巷提升安全保護
(9分) 1.斜巷擋車裝置(6分) 現場檢查,有一處沒有使用或不合格扣2分,扣完為止。
斜巷擋車裝置符合《規程》第370條規定,操作靈敏,可靠。(1)上口平車場入口設置控製車輛誤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2)接近上口變坡點處設置阻止未連掛的車輛滑入斜巷的阻車器;(3)在變坡點下方略大於一列車長度的地點,設置未連掛車輛下滑的阻車欄;(4)在各車場安設能夠防止帶繩車輛誤入非運行車場或區段的阻車器;(5)在傾斜巷道內安設能夠將運行中斷繩子、脫鉤的車輛阻止住的跑車防護裝置。(6)斜巷上下變坡點及中間通道處擋車裝置應采用氣動遠程操作。
2.斜巷上、下車場及中間通道(1分) 現場檢查,有一處沒有或不合格不得分。
(1)必須使用聲光行車報警裝置,並有“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醒目標誌。(2)主要斜巷車房內應安裝視頻監視係統及遠程道岔控製裝置。(3)新增設的主要斜巷上口應采用甩車場。
3.絞車與擋車裝置(1分) 現場檢查,有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使用 1.2m及以上絞車的斜巷,變坡點以下略大於1列車長度處擋車裝置應與絞車實現聯動。
4.雙鉤提升(0.5分) 現場檢查,有一處沒有或不合格不得分。
應有錯碼信號。
5.斜井提升及人車信號裝置(0.5分) 現場檢查,有一處沒有或不合格不得分。
(1)多水平提升時,必須使用多水平提升信號裝置;(2)斜井人車必須使用信號機,保證跟車工在行車沿途,能發出開車、停車和緊急停車的信號。
(六)運輸設備
(5分) 1.充電硐室(2分) 現場檢查,有一處沒有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1)具備單獨新鮮風流通風;(2)必須設有水源;(3)應有比重計和溫度計;(4)充電機符合標準;(5)蓄電池及電源裝置符合要求。
2.變頻絞車(1分) 現場檢查,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變頻絞車的供電應采用專用變壓器,供電及控製電纜采用屏蔽電纜,變頻電器接地可靠。
3.礦車清車和整修設備(1分) 現場檢查,沒有或使用不正常不得分。
清車機工作正常,管路布置合理,不滲油。有滿足礦車整修的設備。
4.機車檢修硐室(0.5分) 現場檢查,沒有或使用不正常不得分。
有滿足機車檢修的硐室,不準挪作它用,並檢修記錄齊全。
5.軌道維修機具和複軌裝置(0.5分) 現場檢查,沒有或使用不正常不得分。
使用軌道維護機具和複軌裝置。
三、
運輸管理
20分 (一)運輸設備、設施實行包機製
(2分) 1.機車、礦車、人車(1分) 缺一種或一種執行不好扣0.2分,扣完為止。
機車、礦車、人車等運輸設施實行包機製。
2.軌道、牽引網絡(1分) 缺一種或一種執行不好扣0.2分,扣完為止。
軌道、牽引網絡實行分段包片製,範圍明確,責任到人,資料和現場相符。
(二)測試記錄和試驗報告
(4分) (1)斜巷跑車防護裝置:必須每月做一次模擬脫鉤實驗,並有完整的實驗記錄,記錄必須有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常閉式跑車防護裝置除外);(2)新安裝或大修後的斜井人車的防墜器,必須進行脫鉤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使用中的斜井人車防墜器,必須按要求試驗,每次試驗必須有完整的試驗記錄,記錄必須有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3)窄軌車輛連接器:斜井使用的連接裝置的性能指標和投用前的試驗,必須符合《規程》第414條規定,連接裝置的試驗必須由由資質的單位進行試驗,並提供試驗報告,報告保存時間不得低於3年;(4)窄軌電機車的製動距離每年必須測定一次,有每台電機車完整的原始試驗數據記錄,有試驗過程計算、03manbetx 報告,報告必須經礦領導簽字;(5)架線牽引網絡雜散電流按規定測試。 以測試記錄和試驗報告為依據,缺一種或一種執行不好扣1分,扣完為止。
(三)操作規程
(1分) 各工種操作規程齊全、完整,牌板應統一、懸掛整齊。 缺一種或一種執行不好扣0.5分,牌板不統一,懸掛不整齊,每處扣0.1分,扣完為止。
(四)管理製度、崗位責任製(1分) 各種管理製度、崗位責任製齊全、完整,牌板應統一、懸掛整齊。 缺一種或一種執行不好扣0.5分,牌板不統一,懸掛不整齊,每處扣0.1分,扣完為止。
(五)運輸技術資料
(6分) 1.礦井運輸係統圖(1分) 沒有圖不得分;未用計算機出圖或缺一項主要參數扣0.1分,每季未補充扣0.2分,扣完為止。
(1)必須使用計算機繪圖;(2)內容應包括:巷道參數、設備和設施參數、軌型參數,並每季補充一次。
三、
運輸管理
20分 (五)運輸技術資料
(6分) 2.運輸設備、設施的圖紙及技術檔案
(0.5分) 缺一種扣0.1分,扣完為止。
(1)運輸設備、設施包括絞車、電機車(含電瓶)、副斜井信號、信集閉等;(2)運輸設備、設施資料包括設備圖紙、使用說明書、措施等;(3)技術檔案的內容包括:安裝圖紙及安裝使用時間、使用說明書、常用備件圖冊、調試及驗收資料、大修及技術改造記錄、02manbetx.com 記錄、實驗記錄等;技術檔案按上述設備、設施及內容建立。
3.設備運行檢修02manbetx.com 記錄(0.5分) 缺一種或一種與實際不符扣0.1分,扣完為止。
(1)班組必須建立、健全各種相應的檢修及設備運行記錄;區(隊)必須建立主要設備、設施的02manbetx.com 記錄。(2)絞車、斜巷擋車裝置、斜井鋼絲繩、斜井信號係統、機車、充電設備、起重設備、信集閉、副井信號及操車設備、架線、排矸設備等、必須有完整的設備運行檢修、試驗及事故記錄。
4.工程施工技術措施(1分) 缺一種或執行不好不得分。
(1)措施齊全、完整;(2)超長、超重、超寬的物件的打運措施,井下燒焊措施、平巷、斜巷打運措施,大型設備的安裝更換措施、平巷及斜巷複軌措施等必須齊全完整。
5.技術資料計算機管理(1分) 不使用計算機管理不得分。
(1)建立運輸技術資料目錄;(2)按照運輸技術資料目錄用計算機管理運輸技術資料。
6.行車記錄及圖表(1分) 缺一種或一種與實際不符扣0.2分,扣完為止。
檢查一季度的行車記錄和圖表,每月裝訂成冊。
7.統計管理(1分) 缺一種或一種與實際不符扣0.2分,扣完為止。
每月的機車效率、礦車周轉率、全員效率統計計算準確,報表齊全、並有03manbetx 處理意見。
(六)機車年審
(1分) 按計劃進行機車年審,機車年審工作以下列資料為依據:(1)機車製動距離03manbetx 報告;(2)司機體檢登記表;(3)基礎完好狀況表;(4)有司機培訓原始記錄資料。 不進行年審不得分,有一項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為止。

三、運輸管理
20分 (七)運輸安全管理
(2分) 1.運輸安全監察(1分) 沒有或不發揮作用不得分。發現1人次違章作業扣1分。
有運輸安全監察員,群監網員、青監崗員、並有監察記錄。
2.安全活動記錄和事故追查03manbetx 報告
(1分) 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為止。
(1)區(隊)必須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每月進行一次全員安全活動,記錄完整、齊全;(2)區(隊)建立事故登記記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追查,有完整的記錄。
3.事故 發生一次扣2分,發生2次扣5分(分值從總分中扣除)。
消滅重傷及運輸重大事故。
(八)技術培訓及技術考核
(3分) 1.培訓(1分) 沒有計劃或未完成不得分。
(1)有年度培訓計劃;(2)業餘培訓覆蓋麵不低於80%。脫產培訓覆蓋麵不低於5%;(3)業餘培訓有試卷及成績統計記錄;(4)脫產培訓資料能調出檢查。
2.特殊作業人員(2分) 查出1人未複訓或不持證上崗扣1分。扣完為止。
(1)現場檢查持證上崗情況;(2)從計算機內調出特殊作業人員登記記錄;(3)從培訓機構調出特種作業人員每年複訓考核情況。
四、文明生產
5分 (一)井底車場、運輸大巷和石門主要斜巷,采區上下山、采區主要運輸巷及車場;運輸調度室、井下運輸機電硐室、地麵辦公室、機車庫、車間(2分) (1)井底車場、運輸大巷和石門、主要斜巷采區上下山、采區主要運輸巷及車場保持清潔,無淤泥、積水、無雜物。(2)井下運輸調度室、運輸機電硐室(含充電房);各硐室名稱牌、製度牌板齊全、懸掛整齊;硐室門口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的警示牌,硐室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硐室內必須設置防火用具及器材,數量品種齊全,性能符合規定;硐室照明充足;(3)地麵辦公室、機車庫、車間等清潔,規章製度懸掛整齊規範,檢修物品及工具等排放有序,消防器材齊全。性能符合規定。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為止。
(二)運輸線路水溝
(2分) (1)水溝應低於道床;(2)水溝通暢,蓋板齊全,無損壞;(3)水不得漫水溝沿。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為止。
(三)電纜、管道、照明
(1分) 運輸線路電纜懸掛、管路敷設、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程》及有關規定的要求。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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