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各種工種操作規程大全(2011年元月修編版本)
目錄
第一篇 采煤 6
第一章 電煤鑽工 6
第一節 裝備與檢查工作 6
第二節 打眼工作及注意事項 6
第三節 其它 7
第二章 攉煤工 7
第三章 掛梁、支柱工 8
第一節 一般規定 8
第二節 單體液壓支柱 9
第三節 掛梁工 9
第四節 工作麵特殊支架 10
第四章 回柱工 11
第一節 一般規定 11
第二節 回單體液壓支柱 11
第五章 移溜工 11
第一節 移溜前的準備工作 11
第二節 移溜工作 12
第六章 工作麵溜頭、溜尾 13
第二篇 掘進 13
第一章 打眼工 13
第二章 支架工 15
第一節 棚式支架(木棚、鐵棚) 15
第二節 臨時支護 16
第三節 砌镟(料石镟、混凝土镟) 17
第三章 光爆錨噴支護 20
第一節 打眼 20
第二節 裝藥連線 20
第三節 錨杆的安裝 21
第四節 噴射混凝土的準備與收尾 22
第五節 噴漿時注意事項 22
第三篇 機電 24
第一節 絞車維護工01manbetx
01manbetx
26
第二節 鋼絲繩檢查工01manbetx
01manbetx
27
第三節 固定設備檢修工01manbetx
01manbetx
28
第四節 主通風機司機01manbetx
01manbetx
29
第五節 主排水泵司機操作規程 31
第七屆 配電工操作規程 39
第八節 內線電工操作規程 41
第九節 外線電工操作規程 41
第十節 機械安裝工操作規程 42
第十一 地麵維修電工操作規程 44
第十二節 井下機電維護員操作規程 44
第十三節 電氣檢修工操作規程 45
第十四節 電氣安裝工操作規程 46
第十五節 電氣試驗工操作規程 46
第十六節 機械檢修工操作規程 47
第十七節 電焊工操作規程 48
第十八節 氣焊工操作規程 48
第十九節 絞車操作規程 49
第二十節 絞車維護工操作規程 50
第二十一節 采掘安裝工操作規程 51
第二十二節 主排水泵司機操作規程 53
第二十三節 空氣壓縮機操作規程 56
第二十四節 皮帶司機操作規程 57
第二十五節 鍋爐司爐工操作規程 58
第四篇 運轉 58
第一節 信號工操作規程 58
第二節 把鉤工操作規程 59
第三節 調度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59
第四節 人行車司機操作規程 60
第五節 電車司機操作規程 60
第六節 推車工操作規程 61
第七節 溜子工操作規程 61
第八節 釘道工操作規程 61
第五篇 通防 62
第一章 火區檢查員技術操作規程 62
第一節 一般規定 62
第二節 一氧化碳檢定器的使用方法 63
第二章 瓦斯檢查員技術操作規程 63
第一節 瓦斯檢定器的使用方法 63
第二節 檢查製度64
第三節 檢查內容 64
第四節 關於處理瓦斯 65
第三章 測風工技術操作規程 66
第四章 風門工、密閉工技操作規程 68
第一節 一般規定 68
第二節 風門 68
第三節 密閉 70
第五章 測塵員技術操作規程 72
第一節 準備工作 72
第二節 使用稱重測塵儀操作規程 72
第三節 使用光電測塵儀操作規程 73
第四節 注意事項 73
第六章 井下局部扇風機司機 技術操作規程 73
第六篇 地質測量 75
第一章 礦井地質(水文地質)工 操作規程 75
第一節 總則 75
第二節 礦井地質觀測 75
第三節 礦井水文地質觀測 79
第二章 測量工人操作規程 81
第一節 地麵測量 81
第二節 礦井測量 85
第三節 施工測量 89
第五節 儀器、工具的搬運、使用和保存 92
第六節 測量原始資料和成果計算資料 93
第一篇 采煤
第一章 電煤鑽工
第一節 裝備與檢查工作
第1條 使用前檢查電煤鑽外殼有無裂紋或破裂,螺絲、螺帽是否鬆動,插銷是否完整。
第2條 電纜接頭要嚴密結實,如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或斷相時不準作用。
第3條 檢查綜合保護設備是否靈活可靠。如失靈,應停止使用。
第4條 拿電鑽時,務必抓提手把或用繩拴好背在肩上,嚴禁用電纜直接拖拽電鑽。
第5條 檢查開關是否靈活好用。
第6條 準備好已打磨鋒利的鑽頭。
第7條 檢查支柱和頂板情況,要敲幫問頂,如有冒頂危險時要及時處理。
第8條 檢查旋轉方向是否倒轉,聲音是否正常。
第9條 打眼時禁止帶帆布手套和線手套,工作服袖口必須綁紮好,係好鈕扣,以免被鑽杆咬住。
第10條 電纜必須懸掛好,特別是橫過輸送機時,要懸吊妥善,以防溜子開動時拉斷。
第二節 打眼工作及注意事項
第11條 打眼時就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炮眼布置方式、炮眼深度及炮眼角度執行。如有特殊變化,應經現場班長同意方可改變。
第12條 用鎬點眼定位。啟動電鑽用力要適當,電鑽開動後要注意鑽杆的進度,每隔一定時間,要把鑽杆往外拉一拉,以便排除煤粉。
第13條 打眼時用力要均勻,不準強推硬壓。
第14條 打眼時應時刻注意溜子的上方,以防被溜子拉下大塊煤矸和其它物料碰傷。在薄煤層橫跨溜子打眼時應停溜子。機采工作麵打眼時應預防牽引鏈彈人。
第15條 禁止在老炮眼內重新打眼。
第16條 電鑽在運轉中,若發現啟動困難或有其他故障時,應停止打眼,進行檢查,以免燒壞電機。
第17條 由於操作不當或碰到較硬的岩石等原因,致使電鑽發熱時,應把電鑽放在幹燥、通風處,待溫度降低後再使用。
第18條 要隨時注意電機、減速箱、風扇的運轉情況,如外殼溫度過高時,應停止使用。
第19條 電煤鑽必須用四芯電纜,接地必須完好,並按規定使用,以保證工作安全。
第20條 電外不用時,應把鑽杆拔出,盤好電纜,放在頂板完好或指定地點,防止損壞。
第21條 工作完畢後應先切斷電源,然後拔出防爆插銷。
第22條 為操作安全,要愛護電鑽,各部件如有損壞,要及時更換。
第三節 其它
第23條 電鑽出現故障,打眼工不能處理時,應及時找機電維修工進行檢修。
第24條 機電維修工,應經常主動地和打眼工配合,使電鑽處於完好和正常狀態。
第二章 攉煤工
第25條 攉煤前必須首先觀察工作地點的支架、煤壁、頂板、老空懸頂等情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先處理好後才能進行攉煤工作。
第26條 攉煤工必須在支架保護下工作,嚴禁空頂作業。在溜子前麵攉煤時,要嚴格檢查頂梁、臨時柱是否架設齊全,扁銷子是否牢固可靠,並認真處理伴簷和鬆動的煤壁,然後才能工作。
第27條 攉煤時遇有瞎炮、丟炮時,必須通知放炮員幫助處理,嚴禁手拉、鎬刨可用鍁挖。待按規定處理好後,才能工作。
第28條 攉煤中如發現浮煤中有丟失的炸藥、雷管,應用木質物找出,交給放炮員處理。
第29條 攉煤中要鍁到那裏,眼到那裏,不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還要注意別人的安全。
第30條 攉煤時不要把矸石攉到溜子裏,放炮到溜子裏的大塊矸石要揀出來,攉到老空裏去。如溜子裏發現柱子、頂梁、扁銷子等物,要揀出來。揀出支柱或其它物料時要抓拾其後頭,必要時要先停溜子後揀物料。
第31條 在留底煤的工作麵攉煤,若支柱穿鞋時,露出柱鞋後就不許再攉,以免倒柱傷人。如發現柱子失肢要立即處理好再工作。
第32條 工作麵上的浮煤必須清除幹淨,嚴禁丟失。
第33條 攉煤過程中要時刻注意溜子內是否有其它物料,以防頂傷人員或頂倒支柱。溜子停止運轉時不許往溜子內攉煤。溜子內不許站人和行走。
第34條 使用機組的工作麵,不準騎跨牽引繩或錨鏈攉煤,以免彈傷人員,跨越鋼絲繩或錨鏈時也要注意安全。
第35條 禁止向溜子內攉入其它物料。
第36條 在回采工作麵使用笨溜槽運煤時,必須按下列規定操作。
一、傾角超過25°的工作麵,必須分段進行打閘或設擋煤板。在看溜口上必須設護身閘。溜槽內的煤不得放空,以免煤塊傷人;
二、在回采工作麵輔設的搪瓷溜槽上下錯節時,上一塊溜槽必須用鐵絲拴在有勁的柱腳上,以防溜槽下滑發生02manbetx.com
;
三、拆移搪瓷溜槽時,必須將溜槽斜放,下端支在柱腿上,防止溜子下滑傷人;
四、禁止騎溜子攉煤;
五、搪瓷溜槽內淤住煤時要及時攉開。但必須首先通知上部停止攉煤,以免上部飛煤傷人;
六、工作麵安溜槽時,要先在上方撤掉一節溜槽,靠在柱子上,以擋住上部煤,然後再按裝下部溜槽。
第37條 收工時要將工具收拾好,交回工具房,不許亂扔亂放。
第三章 掛梁、支柱工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38條 掛梁、支柱工必須熟悉工作麵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如柱距、排距、支柱迎山度、臨時支柱和貼幫支柱密度、支柱支設要求等。
第39條 所有支柱工必須了解所用支柱的特性、基本結構和使用方法。
第40條 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遇有煤岩鬆動,隨時摘掉。敲幫問頂時要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敲幫要用鎬或長釺。煤壁留有傘簷時要立即摘掉;
二、問頂時要站在斜上方安全地點,一手拿鎬,一手托頂,先輕敲頂板,未問明時,再重敲。摘掉懸石時,要對上下人員先打好招呼,清理好後退路,用鎬自上而下、由外向內摘除。
第41條 支柱不準打在浮煤或浮矸上。
第42條 如遇頂板破碎或片幫嚴重地點,必須提前掛梁或用板棚支護,並用條笆背好頂。
第43條 支柱時必須在頂梁或板棚保護下進行操作。
第44條 支柱時應將爪完全卡在頂梁牙口上,如果頂梁偏斜卡不牢固時,應將頂梁墊平或重挑,但不得單挑頂梁。
第45條 遇有特殊情況,如斷層、褶曲、底板不平或鬆軟,其支架必須根據具體情況合理支設。
第46條 支柱時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員的安全。正規支柱未打上之前不準回掉臨時支柱。
第47條 支柱的柱腳,必須放在實底或柱窩、柱鞋中間,並支設牢固。活柱最小伸出量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第48條 支柱時要拉線支直,不準使用折損、彎曲、零部件不全、失效、漏液及未經試壓合格的支柱。
第49條 采高超過1.3m時,第一排和第二排支柱要用繩子拴好,防上倒柱傷人。
第50條 支柱掛梁時要倆人一對協同操作。有失效的支柱要及時更換。放炮打倒的支柱要及時支好。
第51條 跟機打臨時支柱和貼幫支柱要及時,並注意觀察頂板和煤壁情況。支臨時支柱和貼幫支柱應按作業規程規定與機組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第52條 支柱時要保護好各種管線,留好機道。
第二節 單體液壓支柱
第53條 支柱時要兩人配合作業。一人將支柱對號入座,支在褸底(或木鞋)上,並抓好支柱手把,扳動注液槍手把升柱,注液槍插入閥嘴前,應先用注液槍衝洗閥嘴;內注式支柱插上搖柄上下搖動,將支柱升想。另一人要查看頂板,扶好頂梁和水平銷,防止水平銷從頂梁缺口掉下砸人。柱子升緊前,要把頂梁調正,使之垂直煤壁,並刹好頂。
第54條 支柱時,應將三用閥嘴朝向老空或工作麵下部;內注式支柱將卸載手把朝向煤壁,禁止朝向老塘。
第55條 注液槍用完後應掛在支柱手把上,禁止將注液槍拋在底板上,禁止用注液槍砸三用閥,要防止注液槍的高壓管纏繞打結或被煤矸埋住。
第56條 禁止使用漏液或失效的支柱。禁止用不正當的方工處理漏液的三用閥。
第57條 支柱工用手抓支柱手把時,應使掌心向上,防止升柱過程中頂板掉落小塊矸石砸傷手背。
第58條 支柱必須達到規定的初撐力。
第三節 掛梁工
第59條 機組割煤或放炮後要及時控製頂板,掛梁工距機組滾筒的最大最小距離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第60條 掛梁必須兩人操作,一人遞梁、遞料、插圓銷和扁銷,另一人在麵前掛梁刹頂。要將扁銷鉤子掛在頂梁孔上。
第61條 必須根據作業規程的規定和頂板條件確定掛梁順序及密度。
第62條 跟機掛梁工應站在柱子空檔內向上遞梁、插銷、刹頂、緊扁銷子。當采高大於2m,在柱子空檔遞梁有困難,需要站在煤台上掛梁時,應特別注意頂板,並在已掛好的頂梁掩護下掛梁刹頂。掛梁後及時按規定支臨時柱子。如發現頂板破碎、壓力大,要立即通知機組司機停機,待處理好頂板後再割煤。
第63條 采用預掛頂梁維護頂板的炮采工作麵,每次放炮後要及時掛梁控製頂板,並按規定支好臨時柱子。
第64條 頂梁上方的刹頂條笆、小料必須搭接,並背嚴背災。
第65條 扁銷子必須水平插入頂梁牙口內,不允許垂直插入,扁銷在正常情況下的插入方向是小頭朝工作麵上方。禁止用木鞋或其他物品代替扁銷子,並嚴禁使用缺圓銷、耳子或有裂痕的頂梁。
第四節 工作麵特殊支架
第66條 木垛要支在實底上,不準支在浮煤、浮矸上,上部接頂背褸,材料規格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第67條 木垛支設要符合三個麵(三個麵成平麵)、一條線(各層接觸點必須在一條直線上)的要求,其迎山角應與支柱相同。
第68條 木垛四角必需有楔子加緊,接頂處不準加楔子。木垛支設應垂直工作麵,並留有符合規定的人行道。
第69條 木垛材料要一致,木垛靠工作麵側要打齊。
第70條 木垛同層不得墊重墩重楔。支回木垛時,要打好新木垛後再回舊木垛,不準先回後支。
第71條 上下兩巷超前支護方式,要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
第72條 溜頭、溜尾的長鋼梁、大板棚要成對交替使用,必須一梁三柱。錄像數和長度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第73條 充填帶寬度,要按作業規程執行。
第74條 充填帶必須用規定的材料打壘,矸石牆厚度要符合規定,並嚴密接頂。充填帶內必須用規定的材料充填,不準用浮煤或才料做充填物。
第75條 充填帶前的支架不得缺柱,充填人員必須在支架保護下工作。
第76條 用矸石壘充填帶需從老塘內取石時,必須用長把工具鉤取,不準人員進入老塘取石。
第77條 打密集、對柱、斜撐柱及叢柱時,其數量、規格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
第78條 打密集時先清浮煤、浮矸,密集柱子要留有回柱穿繩空隙。
第79條 斜撐柱要卡在放頂線一排或放頂線第二排的頂梁的牙口上;無頂梁時,支在另一排的柱頂上。如斜撐柱柱頂有空隙,可用木楔加緊。
第四章 回柱工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80條 回柱時必須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方法回柱。
第81條 回柱前要檢查周圍頂板、支架是否完好,把各種不安全因素處理好後,再開始回柱。
第82條 工作麵有斷梁、缺柱時,必須鈄斷梁、缺柱補齊後方可回柱。
第83條 回柱要兩人配合,一人回柱一人照明觀察頂板。回柱時必須在支架完好的安全地點進行工作,要清理好後退路,打好護身柱,並告知在附近工作的其他人員。
第84條 回柱順序一般按自下而上,由裏向外的方式回撤。當頂板來壓和遇到其他險情時,要停止回柱,待處理安全後再回撤。
第85條 回柱前要詳細觀察頂板的滑紋變化情況,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回柱方法。
第86條 工作麵上下兩巷放頂線處、斷層處及有複合頂板或大麵積懸頂和頂板壓力過大時,不得人工回柱,應用絞車遠距離回柱,或用其他安全方式回撤。
第二節 回單體液壓支柱
第87條 要遵照回磨擦支柱有關規定如:回柱順序、安全距離等,還應遵照下列規定。
第88條 單體液壓支柱卸載時,必須使用卸載手把或專用工具。卸載時必須由小到大逐步卸載,待頂板穩定,支柱脫離頂梁後,方可快速卸載。
第89條 單體液壓支柱不準用絞車回撤,如出現死柱子子可用掏底和鬆頂的方法回出,並嚴林炮打。
第90條 回車的單體液壓支柱,要補升到放頂線頂板上,並留出人行道。
第91條 回柱過程中,對支柱要輕搬輕放,嚴禁亂拋、碰砸以免損壞支柱。
第五章 移溜工
第一節 移溜前的準備工作
第92條 移溜前首先檢查支架及頂鍍板情況特別是溜頭、溜尾的大板梁是否齊全完整,如有斷梁折柱,必須處理好後才能進行移溜工作。
第93條 準備好移溜工具和移溜器,檢查移溜器是否漏液,放的位置是否適當,移溜器頂杆是否完好。
第94條 把工作麵的浮煤清理幹淨,將底板找平,改好防礙移溜子的柱子。
第二節 移溜工作
第95條 移溜子時,要停下溜子,先移溜頭(或溜尾),再將溜頭(溜尾)固定牢固,然後方可開溜子,向下(或向上)繼續移溜子。
第96條 移溜子應按順序推移。可根據工作麵生產情況,由上至下或由下至上,禁止從兩頭向中間移。
第97條 支設移溜器要看準方向,頂在新支的戧柱上,不準頂正規支柱。
第98條 跟機移溜時,距采煤機身的距離不得小於15m。
第99條 移溜時,作業人員要在移溜器的上方。精力要集中,發現溜子脫節或千斤頂後支柱活動時,應立即停止推移,收回移溜器,處理好後再進行工作。
第100條 移溜時,為防止過大彎曲造成脫節,必須采用兩個以上的移溜器交替頂移,保持最小彎曲段不小於10~15m,嚴禁出現急彎。
第101條 在正常情況下,移溜時要開動溜子頂移。
第102條 移溜頭不準用順槽溜子拉移。用回柱絞車開繩道,躲到安全地點,觀察溜頭或溜尾移動情況,並禁止來往人行。打信號的人員要手不離按鈕,以便及時發出開停信號。
第103條 溜尾移過後,必須按規定要求,打牢壓柱,嚴防溜子下滑和開動時溜尾撅起。
第104條 溜子移過後應試運轉,運轉正常後,收回移溜器。要將拉溜頭、溜尾的絞車防爆開關打到零位,把按鈕放到安全地點,防止損壞。
第105條 在頂板破碎壓力的地段移溜子,要盡快前移,支上正規支柱以利維護頂板,如果一次不允許移夠數時,要分次前移,臨時柱子要先支後回,並要停下采煤機,單獨處理,防止冒頂傷人。
第三節 單體液壓支柱工作麵
使用液壓移溜器的規定
第106條 液壓移溜器的安設間距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第107條 移溜前,應先在移溜器鐵鞋上打好牢固的戧柱。當頂板堅硬時,可將戧柱直接支在刨好柱窩的頂反上。當頂板破碎時,可將戧術支在後方頂梁上,並打上反戧柱。
第108條 注液槍插入移溜閥嘴前,應先放液衝刷閥嘴,然後插槍注液。
第109條 正式移溜前應進行試移,待戧柱牢固有勁後再正式移溜。
第110條 移溜時必須按作業規程的規定控製好機道頂板。
第111條 移要煤機和溜頭溜尾時,應使用兩個以上的移溜器同時進行,防止出現采煤機下部的溜槽張口或脫節。
第112條 移溜時嚴密注意溜前頂板、貼幫支柱和後方戧柱的牢固情況,防止頂倒柱子冒頂或倒柱傷人。
第113條 不準將移溜器戧柱支設在單體液壓支柱上,防止頂壞支柱。
第114條 麵上要設足夠的移溜器,嚴禁用單體液壓支柱頂溜子。
第六章 工作麵溜頭、溜尾
長托梁操作規定
第115條 工作麵溜頭、溜尾長托梁,分別為四對八根,要交錯前移邁步使用,務必架設於溜頭、溜尾上方。
第116條 長托梁每兩根為一對,各對托梁必須排距均勻,排距符合規程規定。
第117條 每對長托梁兩梁間的交錯長度必須符合規程規定。
第118條 長托梁必須垂直煤壁,架設平整,壓肩嚴實。
第119條 長托梁下不可少於3棵牢固有力的支柱,支柱迎山符合規程規定。
第120條 長托梁必須在移溜頭、溜尾前,移設好。
第121條 上下缺口放炮後,要先掛梁(長托梁前端焊有能掛頂梁的耳子),按規程刹料護頂,並按要求支好牢固有力的臨時支柱,然後再出煤,前移長托梁。
第122條 當長托梁出現變形、損壞時,必須及時更換保格的長托梁。
第二篇 掘進
第一章 打眼工
第1條 打眼前的準備
一、采用鑿岩機打眼時,在打眼前必須檢查風、水管是否過錯好、暢通,其連接頭是否牢固,鑿岩機零部件是否齊全,螺絲是否緊固,並注油進行試運轉。如上述情況不到完好要求,要進行處理;
二、采用電煤鑽打眼時,在打眼前必須檢查電纜有無破皮漏電,電煤鑽外殼、後罩、風翅是否完好,開關是否靈活,並送電進行試運轉,聽其聲音是否正常。如上述檢查項目中有一項不符合要求時,必須進行處理,否則不得進行打眼;
三、檢查釺子是否有彎曲現象,鑿岩機釺子中通孔有無堵塞,如釺子彎曲不直或中通孔堵塞不透氣,應進行更換;
四、檢查鑽頭刃角是否鋒利,合金片是否缺損或脫落。釺頭水孔有無堵塞,不合格的鑽頭、釺頭應進行更換。
五、檢查打眼工作麵的安全情況是否良好。如打眼工作麵的頂、幫有活動岩石,要進行清除。支架歪扭要重新整理加固,並背好幫頂。迎頭空頂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要進行補架棚。打眼工作必須在前探支架下進行。
第2條 打眼工作麵有下列情況不得打眼:
一、迎頭局扇停止運轉;
二、采用電煤鑽打眼,工作麵20m範圍內空氣中,沼氣含量達1%,或掘進工作麵內,局部積聚沼氣濃度達到2%時;
三、無水防塵;
四、工作麵瞎炮未處理完畢;
五、工作麵安全條件不好。
第3條 打眼前必須看好中、腰線,按作業規程中的爆破圖表所規定的眼位、方向、深度進行打眼。
第4條 開眼時,應把鑿岩機操縱閥開到輕運轉位置,待眼位穩固並鑽進20~30mm後,再把操縱手把扳到中運轉位置鑽進。當鑽進約50mm,且鑽頭不至於脫離眼口時,再全速鑽進。
第5條 在電煤鑽打眼過程中,要經常來回串動釺子進行排粉。特別是在鬆軟岩層中打眼,更應增加排僂次數,防止發生卡釺02manbetx.com
。
第6條 用鑿岩機打眼時,應先開水後開風,打完眼後,應先關風後關水(風水聯動的鑿岩機除外)。打眼過程中給水要均勻適當,防止水量過大或過小。多台鑿岩機打中上眼時,禁止在鑿岩機前及釺子下麵站人。
第7條 用鑿岩機打眼時,在打眼過程中,要經常檢查風、水管的聯接頭是否牢固,有無脫扣現象,如拉頭不牢,應停鑽處理好後再開鑽。
第8條 打眼時,鑿岩機、釺子與打眼方向要保持一致。推力要均勻適當,不要過大,以防斷釺、夾釺。
第9條 禁止將釺子當其它工具用。若發現釺子變形彎曲,必須進行更換,否則不準使用。
第10條 釺頭與釺子的連接要牢固,在打眼過程中,若發現釺頭合金片脫落時,必須及時更換,否則不得繼續打眼。
第11條 打眼時,掌釺人不準帶手套,袖口必須紮緊,脖子上的毛巾頭必須塞到工作服領口裏麵並扣好,防止釺子轉動麵扭卷傷人。
第12條 打眼扶鑽的人,要躲開眼口方向,站在鑽機側麵,兩腿前後錯開,腳蹬實底,禁止踩空或騎在支架上打眼,防止斷釺時撲倒傷人。
第13條 眼位過高時,必須搭設牢固的工作台,不準蹬在支架上打眼。
第14條 在上山迎頭打眼,人不要對準眼口,以免釺子折斷滑下傷人。
第15條 在傾角超過25°以上的上山迎頭打眼,其後方要設擋板,以防人員滑下而發生人身02manbetx.com
。
第16條 在下山或立井迎頭打眼,應將底部浮煤浮矸清理到實底,如有積水應排淨,禁止在水中打眼,以防打在殘眼上。
第17條 在傾角較大的下山或立井迎頭打眼,每打一個眼,釺子拔出後,應及時行上木塞,以防岩粉將眼堵住。
第18條 在打眼過程中,如發現煤岩層出水,瓦斯湧出等異常現象時,要停止打眼工作,並彙報礦井調度室。
第19條 在打眼過程中,如突然停風停電,不能打眼,應將鑿岩機取下,釺子拔出,防止鑿岩機將釺子墜彎。
第20條 迎頭裝藥時不得打眼,嚴禁打眼與裝藥同時作業。
第21條 處理瞎炮的炮眼,必須與原炬眼相距不小於300mm的距離,並平行原炮眼方向,嚴禁與原炮眼斜交。
第22條 打完眼後,將打眼工具、設備撤出迎頭,存放在安全地點。將電纜、風管、水管盤放整齊,並停電、停風、停水。
第23條 打眼時要采取防塵措施,鑿岩機打眼一定要濕式打眼,鑿岩機打眼要采取中心供水或側式供水防塵,嚴禁打幹眼。
第二章 支架工
第一節 棚式支架(木棚、鐵棚)
一、一般規定
第24條 所架設的棚子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及部頒《煤礦井巷工程施工質量標準及檢驗評級試行辦法》要求。
第25條 對於平巷、傾斜巷道、交岔點、彎道處棚子必須按照局部支護施工大樣圖所對每架棚的具體要求進行架設。
第26條 支棚要及時,棚子距迎頭不能超過作業規程或施工措施中所規定的最大空頂距。如放炮後最大空頂距超過規定麵又無法正規支架時,要進行臨時支護。架設臨時支架必須按照作業規程和施工措施所規定的臨時支架形式和要求進行。
第27條 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支棚前要對頂幫圍岩認真檢查,並摘除活石、危石,對一時無法排除或找不下來的鬆動岩石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控製好,隻有認為安全時才能進行支護工作。
二、梯形支架
第28條 架棚前必須備齊備好所用的支架材料(如小杆、小楔、拉條、扒釘等)、工具以及支設高棚要用的凳子,架設鋼筋混凝土棚所用的上梁機等,並要仔細檢查材料的規格、材質是否符合規定。對不符合規定的材料和不能保證安全的工具一律不準使用。
第29條 支棚前要首先看好中、腰線,量取棚距,並按中線拉三角線找出棚子的腿窩。按作業規程要求將腿窩扒夠深度並清出實底,棚腿不許高吊。架設時要互相叫應好,樹好腿再上梁。上梁時要注意棚梁與棚腿接口處必須嚴密吻合,上梁後校正中、腰線和其它項目,無問題後方可背頂背幫。小杆要按設計規定的位置及數量要求刹緊背實。
第30條 用锛(斧)確棚口時,要兩腿交叉開,以免跑锛傷人。
第31條 在傾斜巷道內架棚時,要按作業規程中規定的迎山值支設,其兩幫必須有防止棚子向下方傾斜的可靠措施(如設撐木,拉條或打鐵橛子控製等)。
第32條 架設鐵棚、鋼筋混凝土棚,為防止發滑,增加可塑性和加強牢固性,梁腿拉口處,必須設置木質墊板,其材質、規格要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三、矩形支架(木板棚、鐵棚)
參照梯形支架51!52條規定執行。
第二節 臨時支護
一、前探支架
第38條 架棚巷道(板棚、點柱除外)錨噴,錨杆支護巷道都要使用前探支架。,新開門口處的掘進進尺夠前探梁的長度時,就要使用前探支架。
支設前探支架,其操作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放炮前應將前探支架緊固,防止打倒棚子;
二、前探支架的長度和材料都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三、放炮後先整理放炮打歪斜的支架,並加固、接頂、摘除迎頭活石;
四、鬆動前探梁的固定點,將外麵一個固定點移到最前麵的棚子上(錨杆上),向前竄動前探梁。其竄動探出的長度,從新的固定點算起,不得超過規程規定;
五、前探梁的固定方式和位置、根數都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六、前探梁必須刹緊背牢。
二、臨時支柱
第39條 支柱的材質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第40條 支柱必須打得迎山有力,並要打在實底上,如底板為煤層或軟岩時,柱腿下要加墊,但不能重楔重座。
第41條 如在矸石堆上打柱時,其柱腿下必須加木墊,其規格要符合作業規程要求,並要打牢,出矸後柱腳活動前應先打好夫柱,再回下原來的支柱。
三、臨時支護
第42條 搪梁護頂;岩石破碎有冒頂危險,可采用搪梁護麵的辦法。就是先在迎頭的上部打眼,利用眼孔打帶鉤的鐵路橛子,其上放置鐵梁,然後用板棚(一般用四條),將迎頭第一架梁與鐵梁、板棚組合一起控製頂板,板棚頂上用小杆木楔接頂背實。鐵路橛子、鐵梁、木板棚的規格、架設方法作業規程要做出具體規定。
第43條 吊環棚護頂:在兩幫煤、岩堅硬時,在兩幫的上部打眼,並在眼中打帶鉤的鐵路橛子,橛子上放道木,道木上架棚頭或板棚,而後用小杆木楔接頂背帝。對鐵路橛子、道木等的規格、材質和架設方法要符合規程的具體規定。
第44條 采用搪梁或吊環棚護頂,要把板棚或小杆等架設得高一些,待裝完矸石(煤)以後,在下麵支設正規支架,然後用小杆木楔與臨時支架背實刹緊即可。這樣可不需要回撤臨時支架。當臨時支架必須回撤時,要按傷腦筋業規程要求回撤。
第三節 砌镟(料石镟、混凝土镟)
第45條 拆除臨時支架:
一、如臨時支架為拱形支架,當巷道壓力不大,岩層比較穩固時,可先拆去兩幫背板,處理兩幫浮矸,在距兩幫底槽以裏分別為0.3m處挖腿窩使托棚兩架,在棚頂用方木槿小杆托住支架,拱頂用木楔刹緊,而後可回拆兩肩,清除矸石再挖底槽。砌完牆再進行放頂,支镟胎、砌拱。其托棚的間距、一次拉牆、放頂的長度要按作業規程規定。,當巷道圍岩破碎壓力較大時,作業規程要有特殊的施工方法,執行作業規程規定;
二、如臨時棚為梯形棚時,在拆除棚腿前,應先在兩幫底槽以裏0.3m處挖腿窩、使四撐棚。四撐棚的規格、材質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接口要嚴密並用扒釘或撐杆連接牢固。四撐棚托原棚不得超過4架,其腿窩要落在實底上,確保安全後才能拆除棚腿。拆除棚腿前,先拆小杆找活石,清理工作麵及退路,而後逐個回拆棚腿,再進行敲幫找活石,有危石但又找不下來的,要用小徑長圓木控製好才能挖鍍槽、砌牆。
第46條 挖底槽砌基礎:
一、在控製好兩幫或兩肩之後,再根據中、腰線定底槽位置,並掛好兩側牆的垂線,根據此線挖底槽;
二、挖底槽隻能用風鎬、手鎬進行。如必須放炮,則應有專門措施,防止崩倒四撐棚。挖掘時也要注意四撐棚腿窩,防止鬆動或高吊;
三、砌基礎應將水排出,底上鋪設30mm的砂漿。基礎要夠深,料石要平、直,堅實可靠。
第47條 砌牆:
一、首先要校正兩側垂線是否與中線的間距,夠寬後,開始砌牆。料石要平直,灰穎要飲滿,上、下料石的錯距不能少於1/4的料石寬度;
二、壁後充填要用片石或堅硬矸石,並要隨砌隨充,用砂漿灌實。砌完後進行扡縫;
三、混凝土牆要在挖好在職後,安設模板,模板要根據中、腰線安設。而後用拉、撐杆固定,澆灌混凝土。混凝土要按規定配比攪拌均勻、搗實。
第48條 立镟胎:
一、首先按規定的放頂步距進行放頂工人,一人放頂一人觀察。拆除臨時支架後,如頂不夠高,則需放炮,放炮工作要在找完活石,加固好臨時支架,確認安全後才能進行打眼。打眼工作要根據哪裏需要哪裏打的具體情況進行;
二、放完頂打淨活石,即可按腰線支托胎棚,棚腿要落在實處。如底上是鬆軟岩石則要墊墊板。托胎棚腿和棚頭要用扒釘扒緊。前後棚腿要用扒釘扒牢;
三、立胎前先檢查胎的規格。立胎時配足人員,由小組長或有經驗的老工人統一指揮。镟胎的組織結構應按規程規定;
四、穩胎工作由镟茬向裏進行,第一胎穩在镟茬下並與镟茬牆卡固,然後用镟板、拉杆再穩第二胎。穩好後再測量、調正镟胎的方向、高低。使其符合設計要求。而後打好拉杆過錯整镟胎的結構,並從兩邊上镟板、鋪灰砂、放料石或打混凝土。
第49條 砌拱:
一、砌拱要隨高度搭設適當的工作台,其梁要用鐵道或專用鐵梁,每根梁下麵應打上撐柱;
二、工作台必須搭嚴,工作台上的木板要鋪平鋪嚴,不許用腐朽或破裂的木板搭設工作台。通過車輛的工作台必須高於車沿300mm以上。在砌拱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工作台的穩定性,以防止發生崩塌;
三、搭設工作台要使用專用梯子,梁要卡在梯子上,兩端至少要探出200mm;
四、人苛礦車通過工作台時,應先打好招呼然後通過;
五、禁止在工作台上砸墊石,也不允許在工作台上存放過多的料石;
六、砌拱模板的厚度要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全套模板必須一致。模板必須隨砌隨放;
七、砌拱時應使好頂頭灰,灰縫要均勻,灰漿要飲滿,防止幹縫、瞎縫;
八、砌拱時必須裝好茬,留好長短茬,不得出現齊茬齊縫。壓茬長度不得小於料石長度的四分之一;
九、砌拱時要注意料石的反正麵,不得使反;料石必須貼著模板,放平穩,否則要加好墊石;
十、要隨砌隨充填,一般不準使用木料或料石充填。如冒頂過高,需要以木垛接頂時,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施工;
十一、封麵時要選用規格料石,並要使用封頂板。而且加好合適的墊石;
十二、砌拱時兩邊的高度要一致,不許有內錯或外錯镟牆的現象;
十三、砌雙層料石,後層的要求要與前層的一致,後層料石要赤誠五麵見灰,禁止將後層料石亂扔亂放,幹碼幹放;
十四、砸料石不準對人;
十五、砌拱必須從兩側拱基向拱頂對稱進行,並保持砌塊垂直於拱的輻射線;
十六、每段拱牆砌築告一段落,都要留有台階式咬合茬。
第50條 回胎清理:
一、回胎應按作業規程規定的時間進行;
二、回胎時要配足人力,由組長或有經驗的工人統一指揮,與回胎無關的人員禁止在胎下停留;
三、回胎工作應由外向裏,先去掉拉板上的小墊,並觀察镟頂有無走動,如有走動時應立即停止回胎工作;
四、回胎人員要站在安全地點,退路要暢通;
五、回抬後要將貼在镟上的模板及封頂板全部回掉;
六、拆下的镟胎、模板應及時洗刷、整理、碼放整齊;對損壞變形的應及時修理整形;
七、禁止使用裝岩機回胎;
八、砌镟表麵不足之處,如灰縫不飽滿,局部有蜂窩麻麵等,應用砂漿勾縫,抹麵。
第51條 混凝土镟所用的材料,配合比,水灰比,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並保證攪拌均勻。
第52條 裝車過程中,任何人不準手扶車沿和站在礦車上。
第53條 混凝土澆注基礎理論,側牆必須根據巷道中、腰線,首先打穩打牢立柱、底梁、橫梁、撐木、組立模板並檢查無問題後才能澆灌混凝土,澆灌時要注意分層澆灌和搗固,每層厚度不大於300mm。
第54條 刷大:
一、巷道刷大工作應根據施工圖紙要求,嚴格按中、腰線進行。其打眼、放炮、敲幫問頂(找掉)工作均按有關操作規程進行;
二、開工前檢查已刷大部分的支架是否因放炮震動而損壞變形,一旦發現應及時進行處理,處理後方可開始工作;
三、刷大挑頂前,要檢查挑頂地點前邊原有巷道的镟和棚子,如有損壞變形時,應進行整修加固;
四、放炮刷大後,應進行敲幫問頂找掉工作,然後再檢查巷道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後,按作業規程規定護頂;
五、根據岩石條件和現場情況可用如下方法進行臨時護頂:
1.搪梁護麵、吊環護頂、探頭棚護頂。其適應條件與作業方法與前麵臨時支護相同;
2.當岩石鬆散、破碎、壓力大、打不住鐵橛子時,可利用木垛。在木垛上串兩根托梁,再在其上打小木垛代替鐵橛子的辦法進行護頂工作。但要保證木垛和托梁的材質及規格符合要求。
第三章 光爆錨噴支護
第一節 打眼
第55條 準備:
一、打眼前必須全麵檢查檢查頂板,將活矸處理掉,並用於鎬刷齊迎頭;
二、按中、腰線,根據光爆圖表在迎頭畫出眼位,做好標記;
三、預量釺長,在釺杆上做好標記,以便掌握打眼深度;
四、巷道高度較大時,要預先搭好工作台;
五、必須使用吊環式前探支架跟迎頭。
第56條 打眼工作:
一、多台風鑽同時施工時,要做到分區打眼,不得交叉打眼。領釺工點完眼後,要及時退回,防止斷釺傷人;
二、每台鑿岩機首先按中、腰線的要求在迎頭打第一個眼,其它眼依此眼方向為準進行作業,做到眼位、方向、深度符合爆破圖表規定;
三、當周邊眼遇有辦夾層、煤層或節理發育的部位,可按補充措施適當加密炮眼,減少裝藥量;
四、當周邊眼布置在設計斷麵輪廓線上時,眼底向巷道外側的偏斜值不應超過作業規程規定。
第57條 打錨杆眼:
一、打眼前要敲幫問頂,找掉危石,發現頂板不好,必須支設護身點柱,然後再打錨杆眼;
二、根據設計要求,檢查巷道規格,然後再定眼位,並作出標記;
三、錨杆眼的方向與岩層層麵或主要裂隙麵不明顯時,應與巷道周邊盡量垂直布置。高度不大的巷道,其頂部錨杆眼要使用套釺(短、中、長)方法打眼;
四、錨杆眼的直徑、深度、間距、排距及布置形式,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施工;
五、要用壓風將眼內岩粉和積水吹幹淨。
第二節 裝藥連線
第58條 必須按照爆破圖表規定的裝藥量裝藥,特別是周邊眼不得隨意加大裝藥量,同時要按照規定的裝藥方式裝藥。
第59條 炮泥封填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第60條 炮眼連線使用段發雷管的掘進工作麵,其周邊眼要在中部炮眼(掏槽眼和輔助眼)爆破後單裝單放;使用毫秒雷管時,周邊眼必須選用同段雷管,逐步個串聯後再與其它炮連接。
第三節 錨杆的安裝
第61條 安裝前必須檢查錨杆眼的眼位、眼徑、眼深、巷道規格、錨杆部件等,如果發現有不符合設計規定的,要進行處理。
第62條 錨杆的外露長度應符合設計規定。
第63條 嚴禁撬彎杆體,禁止在托盤上墊木頭、石塊或多加托板。
第64條 托盤要與巷道圍岩表麵接觸嚴實。
第65條 采用快硬水泥錨杆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使用專用尖錐(粗1mm),沿水泥卷中心軸紮通3~4個小孔放在清淨水中浸泡一會拿出;
二、將浸好的2個或3個水泥卷裝入眼中(必須是吹淨泥漿和水的孔)用炮棍送到眼底;
三、將錨杆頭安放在水泥卷底部,使用專用攪拌工具邊旋轉,邊徐徐推進約1min錨頭接近眼底即攪拌結束。取下工具,在眼口用碎石擠住錨杆防止錨杆鬆動,快硬水泥水化膠結初凝20min,終凝30min後,錨固力可達4t以上:
四、半小時後上托板,應用扳手將螺母擰緊;
五、水泥卷製作的規格、尺寸、密度(重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隨製水泥卷,隨用塑料袋裝袋密封,防止潮化吸水。不準使用過硬過軟水泥卷。
第66條 金屬倒楔錨杆的安裝:
一、首先敲幫問頂,將活矸處理掉;
二、將杆體送入眼底,以檢查深度,符合要求時,將楔塊與杆頭倒楔捆在一起再送入眼底;
三、用頂釺、大錘專用工具將楔子打緊;
四、凡規定注砂漿的倒楔錨矸,必須按照作業規程規定注滿砂漿;
五、安裝托盤時可使用風動氣板機或不小於12英寸的扳手等工具用力擰緊。
第67條 樹脂錨杆的安裝:
一、用電鑽安裝時,要準備接頭,即在長度為100mm至300mm的麻花鑽杆上焊一個與錨杆相配合的螺母或六方套筒;
二、安裝前將連接頭擰緊在杆體上,並用杆體量準眼深,留好標記;
三、安裝時,用杆體將藥包送至眼底,再開動電鑽,捅破藥包攪拌,同時把杆體均勻推至孔底,攪拌時間鋼杆為30s左右,木杆體為20s左右,安裝不能中斷,應一錨到底;
四、安裝完畢時,取下電鑽,用木楔或石塊擠住杆體,待樹脂固化後再取下連接頭;
五、樹脂經15min固化後,再安裝托盤,托盤與岩石麵要緊貼,要扳手上緊螺帽;
六、樹脂藥包的固化劑為有毒性和腐蝕性的藥物,要避免和皮膚接觸,損壞藥包要妥善處理;
七、樹脂藥包是易燃品,禁止接觸火源;
八、過期藥包不準使用,如要使用民須進行錨固力試驗,符合要求時,方可使用;
第68條 由螺母緊固的錨杆在噴漿前苛安裝後1至2天,應進行檢查,發現托盤鬆動時,必須及進處理。
第四節 噴射混凝土的準備與收尾
第69條 檢查井巷工程的掘進規格質量,並使其符合設計要求。
第70條 巷道兩幫基底的存矸必須清理幹淨,並要達到設計深度。
第71條 初噴前首先敲幫問頂,摘掉活石。初噴和複噴前,必須用風水衝刷岩壁,當圍岩不宜見水時,可單獨以壓風吹淨岩壁浮塵。
第72條 複噴前在拱頂、拱肩、拱基線等處每隔10m打點拉線並在拱基線上掛第一線,嚴格接線複噴,以保證噴層厚度和平整度。
第73條 對影響噴漿的障礙物必須拆除,如不能拆除的必須加以保護。
第74條 高度在於3m的巷道或峒室工程,要搭設工作台或使用機械手噴射。噴射時,噴頭距岩麵不得超過1m。
第75條 噴射機與噴射手之間不能直接聯係時,應配備專用的聯絡信號。
第76條 噴射手應配2人,1人持槍噴射,1人輔助照明並負責聯絡,觀察頂板及噴射情況,以保證安全和噴射質量。
第77條 對噴射機具和風、水、電管線進行全麵檢查,並試運轉,若發現橡膠結合板磨損、壓緊螺絲杆失靈、橡皮清掃器磨損、噴頭出水不正常等,要及時處理。
第78條 帶好防塵口罩、手套、眼鏡或其它保護麵具,穿好雨衣。
第79條 做好回彈物的回物利用。
第80條 停機前要吹淨機內餘料,停機後必須將噴機具及周圍清理幹淨,管路要盤放整齊。
第五節 噴漿時注意事項
第81條 噴漿前全部設備必須經過動力和壓風空運轉試驗。
第82條 作業開始時,潮料噴射機,應先給風,再開電動機,然後給水,最後給料。結束時先這料,待料用完後停電動機,最後關增長風、水閥門。並將噴射機鬥加蓋、防護好。
第83條 向噴射機中加料,要過篩,要保持連續和均勻。機械正常運轉時,料鬥內應保持足夠的存料。
第84條 對噴漿、噴射混凝土的要求:
一、水泥:標號一般不低於400號,過期受潮結塊的水泥或混凝土不準使用;
二、骨料:細骨料可用中砂或粗砂過篩後裝入幹淨的礦車,潮噴的細骨料要加水浸濕。粗骨料一般采用粒徑為5~10mm的石子,篩洗後裝入幹淨的礦車;
三、水:要幹淨,無雜物、汙水,酸性水不允許使用;
四、速凝劑:要按出廠說明書和水泥性質配合使用,摻量一般為水泥重量的2.4~5%。要求在3~5min內初凝,10min內終凝。速凝劑的存放要保持幹燥,不得破包,以防受潮;
五、用散裝水泥時,應先堵嚴礦車的小孔,然後把水泥裝入幹淨的礦車;
六、潮噴的迎頭都要調心門的卸料場。加水的砂子和石子要先卸到料場,涼10h以上,方可使用;
七、拌料時,應先把潮濕的砂子和石子按比例混合攪拌一次,並攤開,再把水泥按配比扣鍁(嚴禁用鍁揚水泥)摻到濕料堆上,邊加水泥邊拌和。加水泥後的拌和不得少於兩遍;
八、拌好的潮料含水量在8~10%為宜,用手一攥成團,鬆手似散非散,吹無煙;
九、隨拌料隨噴,拌好的潮料不得放2h以上。
第85條 對噴射工藝的要求:
一、 噴射口至噴射麵盡量保持垂直。如遇裂隙低凹處時,應先噴填補平,然後再進行正常噴射;
二、噴射口至噴射麵的距離不大於1m;
三、噴頭一般要按螺旋形軌跡運行,螺旋圈直徑為300mm,圈壓半圈,均勻緩慢移動;
四、在噴射前應劃分區段,按順序進行:
1.水平和傾斜巷道的區段劃分:一般為1.5~2m,噴射順序為先牆後拱。噴牆時,從牆基開始,自下而上進行;噴拱時,先拱腳後拱頂;
2.立井掘噴單行作業,應將掘進段分成1.5~2m的若幹小段,噴射時先由最下一段開始,由下而上進行;
3.相鄰區段噴射接茬應成斜交接茬,其寬度為厚度的兩倍。
五、在噴射作業中,如果發生堵管或突然停風、停電時,應立即關閉噴頭水閥,將噴頭向下放置,以防水倒流至輸料管中;
六、噴漿中要嚴格控製水灰比,如果發現混凝土表麵幹燥鬆散、下墜、滑移和裂紋時,應及時進行清除和補噴;
七、當混凝土噴射厚度大於100mm時,應采取分層噴射並遵守下列規定:
1.混凝土一次的噴射厚度:牆為70~100mm,拱為35~50mm;
2.第二次噴射應在第一次噴射的混凝土終凝後進行。若間隔時間超過2h,應先噴水濕潤混凝土表麵,以確保混凝土層間的良好接觸。
八、加金屬網或鋼筋噴射混凝土作業時要遵守下列規定:
1.金屬網應隨巷道輪廓鋪設,並與岩石保持不少於30mm的間隙;
2.金屬網的網格,一般不小於150×150mm,金屬網的鋼筋及鋼絲直徑一般為2.5~10mm;
3.金屬網與錨杆要連接綁紮牢固;
4.噴射作業中,如果發現脫落的混凝土被金屬網架住時,應及時清除進行補噴;
5.金屬網如果被放炮打亂,應整理好後再噴混凝土。
九、必須按作業規程對已噴完的巷道認真進行灑水養護。
按照質量驗收標準規定做噴射混凝土(噴漿)試塊(200×200×200mm),測試噴體強度必須達到150~200號以上;
十、噴射作業中發生堵管時,采取敲擊法輸運料。如用高壓風吹時,其風壓不準超過0.4Mpa。同時要放直輸料管,按住噴頭,噴頭前方嚴禁站人。正常作業時噴頭也不準對人。如果噴漿機發生故障,嚴禁帶電處理,送電前要與有關人員聯係好。
第86條 采用錨噴處理失修的巷道時,必須先將浮矸、碎石清理幹淨,見到圍岩的新鮮茬麵時方可打錨杆及噴射混凝土。
第三篇 機電
一、一般規定
1、維修電工必須熟練掌握所維修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和電氣係統原理圖和各安全保護裝置的作用。能獨立工作,並經考試取得合格證。
2、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獨立從事電氣維修工作。學徒工應在考核合格的正式電工指導下從事有關電氣維修實習工作。
3、對設備維修檢修理工後,應接受司機及有關負責人的驗收。
4、縱工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和電氣有關作業規程。
5、維修電工應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並遵守設備操作規程。
6、檢修質量應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有關規定。
7、上班幹部前不準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
二、作業前準備
1、作業 前對所用工具、儀表、保護用品認真檢查、調試、確保準確、安全、可靠。
2、熟練掌握所進行設備檢修的內容,檢修工藝及達到《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規定和安全技術的措施。
3、需要變電所或配電所進行操作停送電的檢項目,停送電必須嚴格執行“停電工作票”製度,並設專人聯係停送電,嚴禁帶電作業。
4、無論高壓、低壓供電係統停電作業,作業前必須掛“停電作業”牌,並進行驗電、放電,接臨時好線等項安全措施。
5、作業前要搞清整個供電係統各部的電壓等級,使用驗電筆時,要逐漸接近導體。
三、維修作業
1、作業維修人員在電氣設備維修作業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2、在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未經驗明確實無電前,一律視為有電,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準用手摸帶電體。
3、需要對6千伏以上高壓電氣沒備檢修作業時,還必須遵守“高壓設備作業規程”。
4、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必戴合格的絕緣手套、並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在停電後的開關上,掛上“停電作業,禁止合閘”的停電警告版。
5、按時對所規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6、各種電氣安全保護裝置應按規定定期縱、試驗和整定。
7、對所維修的電氣設備應按規定進行巡回檢查,並注意各部溫度有無異響,異味,異常震動。
8、注意各種儀表應指示準確(如電流表、電壓表、功率表
電度表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對高低壓開關的過流保護裝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整定。
10、注意檢查變壓器的聲響和溫度,變壓器上層油溫不應超過85℃。
11、檢查電動機的運行情況,注意軸承溫度,線圈溫度,有無異響,異味等。
12、對提升機的保護裝置,鬆繩保護、過卷開、限速保護、方向閉鎖、超速保護、減速點、後備保護等及各項機電閉鎖功能應定期檢查試驗,並保證動作靈敏可靠。
13、向電氣設備補充的絕緣汪,應同原使用的絕緣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學性能和不低於原使用油電氣耐壓強度,電氣設絕緣油的更換和試驗要做好記錄。
14、檢查、檢修或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掛曆好停電牌並采取防止自轉和自滑的措施。
15、在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上工作前,必須將該線路可能來電的所有開關刀閘全部拉開,並加絕緣隔板,掛好停電警示牌。經驗明無電後,對大好充分放電裝設地線時,必須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接觸良好,拆除地線順序相反。
16、高空或井筒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牢靠的位置上。
17、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測儀表和警戒標誌,未經領導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18、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製定相應的良全措施,報領導批準。
19、檢修負責人和操作監護人共同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按操作順序進行送電。
20、對檢修後電氣設備,機械保護進行測試和聯合試驗,確保整個係統保護靈敏可靠。
四、收尾工作
1、設備檢修後的送電前要清點人員、工具、測試儀器、儀表和更換的材料、配件是否齊全。
2、對檢修作業場所進行清掃,搞好設備和場所的環境衛生。
3、檢修後的設備狀況,要由檢修負責人向操作人員交待清楚,由檢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檢查驗收後,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4、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將檢修內容、處理結果及遺留問題與司機交待清楚,雙方簽字。
第一節 絞車維護工操作規程
1、在井口三米以內以及高空作業,都必須帶安全帽和保險帶,保險帶要事先認真檢查,確保完好,保險帶應係在可靠位置。
2、井上下口檢查尾繩,井筒井口高空作業應用80mm厚木板搪腳板。
3、每天檢修時,施工負責人要到車房與絞車司機聯係,並由絞車司機與井上下信號工聯係清楚,聯係不清楚不準施工。
4、每天檢察院修完畢後由施工負責人與絞畫司機聯係,並在現場讓絞車司機正常試車,試驗絞車的一切安全保護裝置,一切正常方可走勾。
5、打大錘時,要站好位置,禁止戴手套,注意周圍人員和障礙物,防止滑錘。
6、檢修拆卸機械部件時,要作好標記,拆卸的零部件要按順序放好,並注意機械式結構,以利裝配。
7、起吊時,要提前檢查施工所用的起吊工具、材料及設備。並有專人指揮。嚴禁把身體各部置於重物之下。
8、絞車調整閘瓦間隙或檢修製動係統時,必須將窗口放在實際交鋒位置,並將不檢修的製動器油路並閉。
9、KJ型三米絞車對繩開離合器時須將活滾筒容器放在上井口,並用地鎖鎖死,方可打開離合器,嚴禁單勾滾筒運行。
10、對檢修電氣設備時嚴格執行停送製度及防爆電氣設備完好標準,檢修前必須先停電、驗電、放電,停滯不前高壓電源時必須有明顯斷開關。高壓電要專人停送,專人檢查,確認無電後再施工。停電拉切的閘刀、開關必須懸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示牌。
11、對雙回路供電的設備或線路,要特別注意將可能反送電的電源拉切。
12、提升機電氣整定值,未經技術員同意不得調整,保護裝置嚴禁短接不用。
13、檢查任何設備時,都要先檢查,後工作,對於電氣設備在未確認無電時,一律當作有電,禁止用手與導電體接觸。
14、用電工儀表測量帶電設備時,要認真檢查表棒、表線絕緣情況量程是否相符,用兆歐表測定絕緣情況,要根據電氣設備使用電壓等級選用儀表。
15、人員進入滾筒內及提升容器下麵工作前,必須停掉絞畫控製電源。
16、在井下、井口,車房內燒電焊前要有燒焊報告,並嚴格執行燒焊安全措施,注意防火。
17、檢查完畢,認真檢查是否有工具,物品遺漏。
18、試車期間,檢修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19、進行非正常檢修工作(如抽繩、調度等)必須嚴格執行相應的規程或措施。
第二節 鋼絲繩檢查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本規程適用於對豎井、斜井、上山、下山及鑿井時,使用的提升鋼絲繩、平衡尾繩、井筒罐道繩、防撞繩、罐籠防附器製動繩、緩衝繩等的檢查作業。
2、鋼絲繩檢查工應由熟知《煤礦安全規程》對鋼絲繩的有關規定,並經技術培訓合格者擔任。
3、鋼絲繩檢查工應保持相對穩定,明確分工,實行專人專繩檢查製度。
二、作業前的準備工作
1、了解並掌握所負責的鋼絲繩及其提升係統的技術參數和質量標準。
2、應對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和檢驗儀器認真調整。
3、在檢查之前應在繩上做好檢查的起始標誌和檢查長度的計算標誌在同一根繩上每次檢查的起始標誌應一致。
4、檢查工作開始前要與提升司機、監護人員及信號工共同確定好檢查聯係信號。檢查期間不得同時進行井筒和提升機的其它作業。
三、檢查作業
1、對使用中鋼絲繩的日常檢查應采用不大於0.5m/s的驗繩速度,用肉眼觀察和手捋摸的方式進行。
2、驗繩時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絲,應用裸手直接觸摸鋼絲繩,前邊的手作為探知是否支出的斷絲,以免傷手,後麵的手撫摸可能發生的斷絲和繩股凹凸等變形情況。
3、驗繩子時,應由2人同進進行,1人在井口,另1人在出繩口,以便檢驗全繩子。在井口驗繩時應係安全帶。
4、應利用深度指示器或其它提出前確定的起始標誌,確定斷絲,鏽蝕或其它損傷的具體部位,並及時記錄。對斷絲的突出部位應立即剪下、修平。
5、對容器停車位置的主要受力段多層纏繞的上、下換層臨界段和斷絲、鏽蝕較嚴重的區段,均應停車詳細檢查。
6、若檢查地發現鋼絲繩出“紅油”,說明繩芯缺油、內部鏽蝕,應引起注意,仔細檢查。必要時必可剁繩頭檢查鋼絲繩內部鏽蝕情況。
7、對使用中的鋼絲繩月檢時,除包含日檢全部內容外,還應詳細檢查提升容器在上井口及井底時,鋼絲繩從滾筒到天輪段,詳細檢查繩卡處有無斷絲,用遊標尺測量直徑。
8、對使用中的鋼絲繩進行防鏽塗油作業時,應首先將鋼絲繩表麵的煤泥(水)擦幹淨,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等揮發性油類清洗。
9、根據氣溫和所需塗油脂的粘稠度,可采用加溫的方法,使油脂容易附著在繩上,然後用手將油脂均勻塗在繩上。塗油時繩速不得大於0.3米/秒,站在井口塗油時應係安全帶。如采用塗油容器塗油時,應注意按說明書要求進行。
10、使用中的鋼絲繩做定期試驗需截繩樣時,對立井提升繩應從容器繩卡上部截取,斜井提升繩應在容器端將危險段切除後截取;試樣長度做單絲試驗時應不小於1.5米,整繩試驗時應不小於2米;為保證試驗準確性,應注意不使試樣受機械損傷,截取試樣時晝不采取熱法切割,如需要用加熱法時,應將試樣長度加長200毫米;試樣兩端用軟鐵絲綁緊。
四、收尾工作
1、做好鋼絲繩檢查記錄。應將檢查內容、檢查結果逐項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表,交將檢查情況向提升機司機通報。
2、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
3、在進行塗油等作業 後應將井口岸井架及車房等處的廢棉絲、油脂等易燃物清理幹淨後,方可離開。
第三節 固定設備檢修工操作規程
1、檢修前必須停電,並掛好“禁止合閘”牌後工作。
2、拆裝設備要輕拿輕放,不使零部件損壞與變形,設備拆開後,在存放整齊,有次序,對於細長件,易變形零件,嚴禁懸放或錘擊。
3、工作前對所用工具要全麵,詳細檢查,確保安全可靠。
4、在高空作業 或井筒檢修必須配帶保險帶和安全帽,保險帶連於牢固可靠處,保險帶必須經常檢查完好後方可使用,工具必須掛留繩。
5、人梯及支撐所用頂杠上下方必須放牢固必要時上方可用鐵絲於支撐或依靠物件上。
6、全用千不拉噸鋼絲繩允許拉力必須大於被起吊物件重量,起吊時必須注意物件重心,使物件平穩起吊,並應先試吊後方可正式起吊,重物起吊後嚴禁人員頭手置於下方,工作前對起吊所用工具千不拉、鋼絲繩頭、卡子、馬蹬、小跑車行車、三角架等進行詳細檢查,符合要求方準使用。
7、打錘時禁止戴手套,手及錘麵不得有油汙注意周圍人員及障礙物,防止滑錘傷人。
8、凡兩人以上搬運重物時,必須叫清號子,步調一致,同起同落。
9、零部件拆開後,要仔細清洗檢查,若按標準無法修複,必須更換。
10、裝配時要認真仔細,不得將工具或其它物件誤裝入設備內。
11、安裝件對孔時,不得用手找眼應用合適的尖錐,裝配物件時不得將手指插入物件接合麵處,裝卸零件時,不得直接用錘擊,應墊好銅塊或木塊再打,以防打壞零件。
12、裝配完畢後,用手轉動幾圈,清理周圍障礙物,然後送是由司機起動試車。
第四節 主通風機司機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司機必須專職、專責。
第2條 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方準上崗操作。
第3條 司機應熟悉通內機一般構造、工作原理、技術特征、各部性能,供電係統和控製回路,以及地麵風道係統和各風門的用途。
第4條 司機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工種崗位責任製。
二、操作前準備工作:
第5條 通風機的開動,必須取得礦調度室及機電值班室準許的開車命令。
第6條 通風機起動前應對下列部位進行檢查。
(1)軸承潤滑油量合適,油質符合規定,油圈完靈活。
(2)各緊固件及聯軸器防外罩齊全,緊固牢靠。傳動皮帶鬆緊適度和無裂紋。
(3)電動機炭刷整,接觸良好。滑環清潔無燒傷。
(4)繼電器整定合格,各保險裝置靈活可靠。
(5)電器和電動機接地良好。
(6)各指示儀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7)各起動開關手把都處於斷開位置。
(8)電壓在額定電壓的±5%範圍內。
(9)風道內無雜物。
三、操作
第7條 正常起動停機操作:
(1)操作司機必需戴好高壓絕緣手套,穿高壓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2)1人操作1人監護。
(3)合上風機電源板正轉刀閘送斷路器檢查高壓電源板送電正常。
(4)送低壓電源板內啟動低壓電源,檢查低壓電源送電正常。
(5)合風機啟動板上下刀閘,送啟動板上的操作電源,送斷路器,啟動風機待頻敏變阻器自動切除後電源回落後電機運行正常方可進行風門操作。
(6)電動機允許連續起動兩次,如需進行第三次起動,必須查明前兩次未能起動的原因及設備狀況後,再決定是否起動。
(7)打開起動風機通往井下的風門。
(8)關閉需停轉風機通往井下的風門。
(9)停掉需停風啟動板的斷路器,拉掉上(下)刀閘。
(10)停掉該風機操作電源。
(11)檢查運行狀況及風門位置是否正常。
第8條 主要通風機的命令停機操作:
1、接到主管上級的停機命令。
2、斷電停機。
3、關閉所停風機的進風門。
4、根據停機命令決定是否開動備用通風機。
5、如需開動備用風機則應按第六條進行檢查。
6、不開備用風機則要打開井口防爆門和有前風門,以充分利用自然風。
第9條 主要通風機緊急停機的操作:
1、直接斷電停機(高壓先停油開關)。
2、立即報告礦井調度室和主管部門。
3、按領導決定,關閉和開起有關風機。
4、電源失壓自動停機時,先拉掉油開關,後拉開隔離開關,並立即報告礦井調度室和主管部門,待查明處理後再行開機。
第10條 主要通風機有以下情況之一時,允許先停機後彙報。
1、各主要傳動部件有嚴重異響或意外震動。
2、電動機單相運轉或冒煙冒火。
3、進風閘掉落關閉,無法立即恢複。
4、突然停電或電源故障停電造成停機,先拉下機房電源開關後彙報。
5、其它緊急02manbetx.com
或礦障。
第11條 主要通風機的反風操作:
1、反風應在礦長或總式程師在場指揮下進行。
2、用反轉電動反風時:
(1)停止通風機運轉,停掉運轉風機的啟動析及電源的高壓電。
(2)用地鎖將防爆門(蓋)、地麵風門固定牢固。
(3)停掉電源板的斷路器後,拉掉風機電源的正轉刀閘,合上反轉刀閘,送斷路器,反轉起動電動機。
(4)各負風門保持原狀不變。
(5)對於導翼固定的通風機直接反轉起動通風機;對於導翼可調角度的通風機,則先調整導翼調整器,改變導翼角度,然後反轉動電機。
第12條 主通風機應進行班中巡回檢查。
1、檢查的時間一般為每小時一次。
2、巡回檢查內容為:
(1)各轉動部位應無異響。
(2)軸承溫度不得超限。
(3)電動機溫升不得超過廠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
(4)各儀表指示正常。
(5)電動機和電器的接地係統應符合規定。
(6)電壓應在額定值±5%範圍內,否則應經主管技術人員申核,確定是否繼續運行。
(7)地麵進風側風門固定牢固。
3、巡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入處理經過,必須及時填入運行日誌。
第13條 主要通風要司機的日常維護內容:
1、軸承潤滑:
(1)滾動軸承用二硫化鉬或鈣基脂潤滑,油量不大於油腔的三分之一。
(2)禁止不同油號混雜使用。
2、備用通風機經常保持完好狀態。
(1)每1~3個月進行一次輪換運行,最長不超過半年。
(2)輪換超過1個月的備用通風機應每月空運轉1次,每次不少於1小時,以保證備用通風機正常完好,可在10分鍾內投入運行。
第14條 主盯通風機司機應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司機接班前禁止喝酒,接班後不得睡覺、打鬧。
2、司機不得隨意變更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3、操作高壓電器時應用絕緣工具,並注意操作的前後順序;有可靠的接地係統。
4、地麵風道進風門要鎖固。
5、除故障緊急停機外,嚴禁無請示停機。
6、司機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
7、機房內不得有明火爐。
8、閉風閘門,如設置機動手動兩套裝置時,須將手動搖把取下以免傷人。
9、更換備用通風機、做空轉試驗時,需按現場指揮的正確指令進行,發現指揮有誤時,司機有權說明情況要求重發指令。
四、收尾工作
第15條 填寫並保護好各種記錄。
第16條 工具、備品等要擺放整齊,搞好設備及室內外安全。
第五節 主排水泵司機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7條 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操作。
第18條 司機必須熟悉掌握排水設備的構造、性能、技術特點、動作原理,並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性故障。
第19條 嚴格遵守有關規章製度和勞動紀律,不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
二、操作前的準備
第20條 水泵起動前應對下列部位進行檢查:
(1)各緊固螺栓不得鬆動。
(2)聯軸器間隙應符合規定,防護罩應可靠。
(3)軸承潤滑油質合格,油量適當、油環轉動平穩靈活;強迫潤滑係統的油泵、站、管路完好可靠。
(4)吸水管道應正常,吸水高度應符合規定。
(5)接地係統應符合規定。
(6)電控設備各開關手把應在停車位置。
(7)電動機滑環與炭、刷應吻合良好。
(8)電源電壓應在額定電壓的±5%範圍內。
第21條 倒閥門,按照待開水泵在管道止聯接的位置,選擇阻力最小的水流方向,開(關)管道上有關分水閥門(水泵出口閥門關閉不動)。
第22條 起動潤滑油泵。對於需要強迫、潤滑的泵組(如DS450型、12GD型)應先起動潤滑油泵,保證電動機、水泵各軸承潤滑正常。
第23條 盤車2-3轉,泵組轉動靈活無卡阻現象。但停止運轉時間不超8小時不受此限。
第24條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及時處理或向當班領導彙報,待處理完畢符合要求後,方可動用該水泵。
三、主排水泵應按以下順序進行:
1、灌水。
(1)排水泵有底閥時,應先打開灌水閥和放氣閥,向泵體內灌水,直至泵體內空氣全部排出(放氣閥不冒氣),然後關閉以上各閥。
(2)若采用無底閥排水泵時,應先開動直空泵或射流泵,將泵體、吸水管抽直空(直空表穩定在相應的讀數上),再停直空泵或射流泵。
(3)若采用正壓水排水時,可直接打開進水管上的閘門。
(4)若采用潛水泵排水時,要保證吸水井的水位在潛水泵逆止閥以上2.5-3米。
2、起動水泵電動機。
(1)起動高壓電氣設備前,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好絕緣靴。
(2)鼠籠型電動機直接起動時,合上電源開關,待電流達到正常時,打開水泵出水口閥門。
(3)繞線型電動機起動時,應先將電動機滑環手把打到“起動”位置上,啟動器手把在“停止”的位置上合上電源開關,待起動電流逐級切除起動電阻,使轉子短路,並將電動機滑環手把打到“運行”位置,電動機達到正常轉速。最後將起動器手把扳回“停止”位置。
(4)鼠籠電動機用補償起動時,先將手把推到起動位置,待電動機達到一不定期速度,電流返回時,由起動櫃自動(或手動)切除全部電抗,電動機進入正常運行。
3、操作閥門。泵組起動後,緩緩打開出水閥門,然後打開壓力表止壓閥,待指針穩定後,打開真空表止壓閥。
4、排水泵投入正常運行。
5、其它類型按說明書操作。
第25條 工作泵和備用泵應用交替運行,對於不經常運行的水泵(或水泵升大修)的電動機,應每隔10天空轉2-3小時,以防潮濕。
第26條 井筒水泵房之間的斜巷內(安全出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堆放雜亂髒物。
第27條 司機應定期檢查防水門,關閉應符合要求。
第28條 主排水泵的正常停機。
1、應關閉壓力表和真空表止壓閥,緩緩關閉水泵的出水閥門。
2、切斷電動機的電源,電動機停止運行。
第29條 排水泵運行中的故障運行。
1、泵組運行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機。
(1)泵組異常震動或有故障性異響。
(2)水泵不吸水。
(3)泵體漏水或閘閥、法蘭滋水。
(4)起動時間過長,電流不返回。
(5)電動機冒煙、冒火。
(6)電源斷電。
(7)電流值明顯限。
(8)其它緊急事故。
2、緊急停機按以下程序進行:
(1)拉開負荷開關,停止電動機運行。
(2)若電源斷電停滯不前機時,拉開電刀閘。
(3)關閉水泵出水閥門。
(4)上報主管部站,並做好記錄。
第30條 主排水泵司機班中應進行巡回檢查。
1、巡回檢查的時間一般每小時一次。
2、巡回檢查的內容為:
(1)各緊固件及防鬆裝置應齊全,無鬆動。
(2)各發熱部位的溫度不超限(滑動軸承不大於65℃、滾動軸承不大於75℃,電機溫度不大於規定溫度)強迫潤滑油泵站係統工作應正常。
(3)盤根鬆緊應適度(為進氣、滴水不成線)。
(4)電動機、水泵無異狀、異響或異震。
(5)電流不超過規定值;電壓波動不超過額定電壓值的±5%。
(6)壓力表,真空表指示應正常。
(7)汲水井積泥麵距籠頭底麵距離不小於0.5米。
3、巡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經過應填入運行日誌。
4、認真填寫泵組開、停的時間、日期、累計的運行時間。
第31條 主排水泵司機的日常維護內容:
1、軸承潤滑。
(1)滑動軸承每運行2000-2500小時換油一次,滾動軸承大修時換油,運行中不必換油。
(2)油質符合規定,禁止不同牌號的油混雜使用。
(3)運行中要及時加油,經常保持所需油位。
2、更換盤根。
(1)盤根磨損、老化後應及時更換。
(2)新盤根的安裝要求:接口互錯120°,接兩端間隙愈小愈好,盤根據蓋壓緊到最大限度後,擰回0.5-2.5扣,至盤根有水滴滴出時為止。
(3)更換盤根應在停泵時運行,但鬆緊可在開泵後作最後調整。
3、定期清刷籠頭罩,清除汲水井雜物。
4、排水泵輪換運行,保證備用泵隨時可投入使用。
第32條 排是水泵司機應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司機擋接班後不得睡覺,不得進行與操作無關的事情。
2、司機不得隨意變更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3、操作高壓電器時:
(1)一人操作,一人臨護。
(2)操作者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3)電器、電動機必須接地良好。
4、電壓表、電流表失靈的情況下,高壓電器、電動機不得投入運行。
5、在處理事故期間,司機應嚴守崗位,不得離開泵房。
四、收尾工作
第33條 清掃水泵的環境衛生,整理記錄。
第34條 將存在的問題向接班司機認真交待清楚。
第六屆 礦燈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35條 礦燈充電和維修人員必須熟知礦燈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獨立操作,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操作。
第36條 礦燈應統一編號,實行專人專燈,固定充電架,集中管理。
第37條 日常充電操作較為簡單的礦燈可實行自我服務,但礦燈使用人員必須做到:
1、會進行日常充電操作。
2、熟知充電注意事項。
3、發現缽規程第10條所列缺陷之一,應及時報告燈房值班人中進行處理,否則不準入井使用。
二、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第38條 礦燈充電室內溫度應保持在15-25℃之間,並應保持幹燥,通風良好,充電、修理間均應設排風裝置,燈房內的電氣設備應采用防爆型,並設有安全滅火設備,室內禁止煙火,要有上、下水道和耐酸地麵。
第39條 礦燈使用的硫酸、蒸溜水須經化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嚴禁以地下水、自來水、鍋爐水代替。
第40條 充電架應保持清潔,每天應擦試一次,每半年檢修一次。
第41條 工作人員應穿耐酸工作服,維修人員在操作時應戴耐酸手套、膠鞋、圍裙及護目鏡等勞保用具。
第42條 本規程以KS-8為例。
三、操作(收發燈、日常充電和維護)
第43條 礦燈有下列撰陷之一時,不得發出使用:
1、電解液溢漏。
2、燈頭、燈蓋鎖失靈。
3、充電不足。
4、燈頭圈鬆動。
5、下班破裂。
6、燈線破損。
7、接觸不良形成“眨眼”。
第44條 收回的礦燈應進行下列檢查:
1、燈鎖、燈圈、玻璃、燈頭殼及燈線等有無損壞,閉鎖裝置是否有效。
2、電池槽是否有破損、漏液、變形。
3、有無紅、滅燈。
第45條 日常充電
1、把用過的礦燈對號放到充架上,關閉燈頭開關,然後把燈頭上的充電插孔插到充電架的充電插頭上順時針旋轉180°,電流表有指示即為正常充電。
2、每小時調整一次電壓,調整調壓器手柄將電壓保持在5±0.1伏範圍內,在整個充電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充電電壓和充電電流。
第46條 KS-8型礦燈正常充電采用恒壓並聯充電,充電末期流下降到0.1安以下。
第47條 充電注意事項
1、充電工作人員由專門人負責。
2、充電時電池溫度不應超過45℃。
3、當電池不需要繼續充電時,應將燈頭反時針旋轉180℃,切斷充電回路。
4、當充電過程中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將燈頭反時針旋轉180℃。
5、使作過的礦燈,應充足夠12小時,充電電流降至0.1安以下,否則應使用備用燈。
6、紅、滅燈的電池應及時更換、檢修。
7、充電架的電壓表和充電指示器應定期校驗和檢查。
第48條 連續使用的礦燈,每隔10-15天補充一次蒸溜水,在氣溫較高的地區,補水周期可適當縮短,此項工作應設專人進行,補水工作應在充電後期進行(充電9-10小時後)具體操作如下:
1、使用專用二柱扳手打開透氣蓋,取出勢圈和堵頭。
2、將電池傾斜45°,用注液器將蒸溜水注入,每個單位電池補到直立後液麵與注液口相平為準。
3、補完蒸溜水後,擦去漏出的電解液,上好堵頭,墊圈和透氣蓋。
第49條 調整電解液比重
1、正常使用的礦燈,每三個月調整一次電解液比重,電池在充足電後,電解液比重為1.28 ±0.01(30℃)。
2、調整電解液比重,應在補充蒸溜水後第二天進行。
第50條 初充電
礦燈初充電嚴格按照製造廠技術資料進行,現以KS-8型礦產 燈電池為例
說明如下:
1、使用專用二柱扳手旋下透氣蓋,取出墊圈和膠堵。
2、把電池向後傾斜45°,用注液器注入比重為1.26的電解液,每單格電池注入120毫升。
3、注液後,電池靜置2-4小時,使極板和隔板能充分吸收電解液,並使電解液溫度冷卻到30℃以下,然後將電池直立起來,檢查液麵高度是否和注液孔相平,若不相平應調整液麵高度。
4、液麵調整合格後,將外殼上的漏液擦幹淨,裝上堵頭、墊圈、透氣蓋,並把透氣蓋擰緊。
5、采用恒 流充電,當電池全部上架後,開始送電,調整電壓,保持充電電流為1安,連續充72小時,每小時調整一次電流。
6、當充電48小時後,打開注液孔、補充蒸溜水,使液麵與注液孔相平,然後堵上淚液孔,繼續充電72小時。
7、充電72小時後,再補充蒸蒸日上溜水一次,再充電2小時,使電池內電解液均勻。調整電解液比重為1.28±0.01(30℃),然後再充電2小時,至此初充電結束。
8、礦燈初充電後,放置2小時,進行放電試驗,用0.7燈泡放在11小時,電池電壓不低於3.5伏則認為合格。對於不合格的電池,可使用1安電流充電24-48小時後進行放電試驗,依此反複直至合格為止。
第51條 初充電時應注意事項
1、初充電過程不準停電,初充電過程中如充電電壓已調到最大,充電電流仍不能維持1安,則南非延長充電時間,使電池充足72小時。
2、初充電24小時後,各個電池充電指示器的指針都應在1安左右,如個別充電指示器指針不動或相差太遠,應檢查各處接觸情況。
3、初充電最後兩小時應注意電池電壓是否已穩定,如充電72小時後電壓仍依然上升,則應繼續充電,直至電壓不再上升為止。
第52條 對充電設備和礦燈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53條 充電架上電壓表每月應使用標準電壓表校驗一次。
第54條 燈頭部的拆卸與維護。
1、用三角套扳手擰鬆三角保險螺釘,取下燈頭圈。
2、取下燈頭圈,燈麵玻璃,燈泡,反射器。
3、檢查燈頭開關,燈泡座,電纜等有無鬆動,更換燈泡時,應檢查螺口處是否清潔光亮,燈泡接上後應擰緊放鬆數次,以檢查燈頭自動斷電性能。
4、用叉口改錐將帽掛鉤螺釘取下,取下帽掛鉤保險彈簧片,充電開關和襯片,即能檢查充電觸頭。
5、用扳手旋下電纜固定螺母,用改錐旋下電纜端部的焊片即可從燈頭上取下電纜,發現有損壞現象時,應將損壞部分剪掉,可用剪刀將電纜護套割去30毫米(電纜長度不小於1.1米),在割掉護套8毫米處用手鉗子將新紮頭紮緊,套上橡皮墊圈,使它位於紮頭和固定螺母之間,然後用扳手將固定螺母裝在燈頭上擰緊,電纜端部分焊片,套上套管並和燈頭正負極接通。
6、通過上述檢修後,按相反次序重新將燈頭裝好即可。
第55條 上蓋部分的拆卸與檢查
1、礦燈使用半年後,應將上蓋拆下進行檢查修理。
2、用叉口改錐將鎖蓋螺釘擰鬆,取下鎖蓋及螺釘,這時蓋身即可取下,檢查完後,將蓋身放在電池頂部,固定好鎖蓋擰緊鎖蓋螺釘。
第56條 拆裝礦燈蓄電池應使用專用工具,按下列布驟進行:
1、電池拆修要在充足電後進行。
2、取下上門路構件,用鉗子將連接夾掉,將電池上的煤礦塵擦掉,用專用工具拆開電池。
3、將極板和電池蓋分離後,拆散極板群,仔細檢查正負極板,微孔塑料隔板及玻璃隔板,如正極板柵的筋末斷,下班玻璃絲管尚完好,負極板膨脹脫粉嚴重,可將正負極板清洗,清洗後立即將負極板浸入蒸溜水中,以免極板氧化,電池蓋、隔離板、正負極清洗後在60-70℃下烘幹或在室溫下涼幹,準備重新組裝,玻璃絲隔板用清水洗淨後,再用蒸溜水浸泡擠幹。
4、將電池槽清洗幹淨涼幹待用。
5、電池槽內壁與電池蓋接合處,電池蓋四周及極柱孔用砂紙打光待用。
6、將正負極和隔板裝配起來放入電池槽,在組裝極板群時,應注意:在正極板兩麵裝玻璃絲隔板,靠陰極板兩麵裝微孔塑料隔板,極板與隔板之間組裝應鬆緊適度,然後將電池槽內壁,極柱孔及電池四周的打光處用汽油擦淨,塗上封口膠,再將電池蓋裝入電池槽放置5-6小時,在電池槽和電池蓋接合處再塗一次封口膠,使之粘合災合牢固。
7、電池裝配完畢後,注入電解液,比重為1.28-1.30,靜置2-4小時後,將電池直立使液麵與注液口相平,上好堵頭,墊圈及透氣蓋,焊連接條,安上絕緣墊和極柱墊,最後安上上部構件。
8、裝配完畢後,檢查液麵合格後,充電24小時後,再測量電解液比重,如不符合要求,應加以調整,合格後做放電試驗,放電容量達到標準確性後即可投入使用。
9、更換新極板時,應進行衩充電後方可使用。
第57條 在電池的組裝過程中必須注意:
1、在級板群中,不允許有因燒焊溢流出來的鉛疙瘩,否則會造成蓄電池正負極板短路。
2、在極板群中,正負極權必須麵麵相對,不允許上下,左右參差不齊,因為不相對那部分活性物質不能發揮作用,因而影響電池容量。
第58條 礦燈蓄電池所用的硫酸,蒸溜水必須經過化驗,合格後方準使用。
第59條 配製電解液的器具,要用鋁槽或瓷質耐酸槽,並應耐溫度100℃,配液所用的器具在使用前必須用蒸溜水洗淨。
第60條 調配電解液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將硫酸從2-3升的容器中徐徐注入蒸蒸日上溜水中,同時用玻璃不斷攪攔,以便混合均勻、散熱迅速。
2、絕對禁止將水倒入濃硫酸,以免產生劇烈引起民爆炸,也不要從大容積的瓶子中將硫酸倒入水中。
3、應備有5%的碳酸鈉溶液,以各萬一硫酸飛沫落到臉上,手上及衣服上時洗滌用。
第61條 蒸餾水、濃硫酸及電解液存放時均應嚴密蓋好,以防進入雜質。
第62條 調製電解液時,濃硫酸與蒸餾水的調配比例如下:
1、用濃硫磺酸和蒸餾水調合時。
2、如用比重1.4(30℃)的稀硫酸調製成1.26(30℃)時,可用1份稀硫酸對0.59份的蒸餾水。
3、調製電解液時,如果溫度不是30℃,比重應進行換算:
所需比重 濃硫酸 蒸餾水容積
(30℃) (比重1.84)容積
1.4 1 1.41
1.26 1 2.84
S30=St+0.0007(t-30)
式中S 30℃時電解液比重;
St t℃時電解液比重;
t 電解液的溫度,℃
4.常溫下電解液比重如下表:
溫度 換算後比重
℃ 10 1.274
15 1.27
20 1.267
25 1.264
30 1.26
40 1.253
四、收尾工作
第63條 本班工作結束後要將本班工作情況認真記錄,並向接班幹部人員交待清楚。
第64條 濃硫酸、電解液等有腐蝕性的物質應按規定妥善保管,有外溢的液體要及時清洗幹淨。
第七屆 配電工操作規程
1、配電工對違反操作規程,01manbetx
的操作命令有權拒絕執行,並應及時報告機電調度室;緊急事故處理時,對上級值班人員發生操作命令的全部意圖不明時,應向發令人詢問,發令人仍緊持執行時,應服從命令。
2、正常倒電操作必須有操作命令票,在執行操作前,應仔細檢查熟悉操作的內容,隻有上級值班人員和主管業務、領導,在必要時方才有權向值班人員發布口頭命令。
3、負責監護和巡回檢修、安裝人員在指定範圍內進行工作,發現不違章作業或危急設備、人身安全時有權阻止其工作的進行。
4、在事故處理中必要時可根據災害預防措施的有關條文和操作規程,采取緊急對策,但必須盡快報告上級領導。
5、用絕緣棒拉合刀閘或經傳動機構拉合刀閘和油開關,均應帶絕緣手套,穿絕緣膠靴,站在絕緣台上。
6、裝卸熔斷保險器前,應帶絕緣手套,使用絕緣尖鉗,並站在絕緣鄧小平上(絕緣墊上)。操作前應進行停電、驗電、放電。
7、倒電操作,除應嚴守操作票規定的程序外,還應先核對模擬圖板,配叫工還必須牢記停電時應先拉切油開關,並確認電路切斷後,方可拉切隔離開關,送電時應先合上隔離開關,後合上油開關,必須一人操作規程一人監護。
8、停電檢修時,值班工在倒閘操作完畢後,要驗電、放電、短路接地,將有關開關把手加鎖,懸掛標誌牌,並向檢修施工負責人詳細交待停電範圍帶電部分,必要時停電範圍與帶電部分之間應加裝柵欄或絕緣隔板,方可準許檢修人員施工。恢複送電時,必須在接到檢修施工負責人的竣工可以送電的通知並經仔細檢查,確認施工人員和工具、材料以撤離,短路接地線以拆除,設備狀態良好後,方可執行送電操作。
9、裝設接地線,必須在驗明設備已無電後進行,先將接地線的一端接地,然後用絕緣棒並帶手套,將另一端在導體上放電,最後帶著手套將各相導體接地短路。拆除法接地的一端,已拆除地線的導體,應當視同電導體。
10、兩人以上值班時,當進行檢修工作時,由副值班員負責監護,正值班員不得參加檢修工作,應當堅守巡視職責。
11、檢視電器設備不得移動柵欄,防止碰觸導電部分,應在柵欄外監視。
12、值班配電工應嚴密監視所屬設備的運轉情況,正確無誤的記錄,並清晰的交給下班接班人員。值班人員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遇有大風雨、雷暴雨等惡劣天氣時應加強對設備的安全巡視。
13、值班配電工,不準擅自進行設備檢修,安全裝置的調整,儀表的拆卸等工作,但對更換熔斷器,按規定更換繼電器的定值,根據命令和指示,進行保護裝置的投入或脫離運行工作除外。
14、在發生人身事故時,值班配電工有權先拉切電源,然後迅速報告上級領導。
15、值班配電工禁止使用金屬尺,及雞毛毯等物進行接近帶電部分的測量的掃除工作。
16、值班配電工,應經常檢查並保持滅火器的完好,變配電所發生火災後,必須立即切斷引起火災的電源,並用電氣滅火器材滅火,禁止用水撲滅電氣火源。
17、值班人員當發現事故或接到事故信號後,應立即查明事故原因,跳閘部位,其檢查的程序,應根據事故性質冷靜的判斷,並盡快報告領導人員。雪雨時配送架空線的開關跳閘後,原則上允許不待查明原因搶送一次,但搶送不成功後,在未查明原因前不準再次送電。
中性點不接地網路發生單相接地後,值班員應在上一級值班員的領導下,查明接地點,然後切除。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單相接地事故運行狀態持續一小時以上。事故處理時,副值班員應當服從正值班員的指揮。
第八節 內線電工操作規程
1、凡檢查、檢修、安裝、移挪機電 設備時,禁止帶電作業,並懸掛停電工作牌驗明無電後再工作。
2、當未判明電器設備是否帶電以前,應認作有電,工作人員不準觸及。
3、在使用起重工具時,要先檢查千
不拉、三角架、起重架、卡子、繩頭等強度 是否合乎要求牢靠。
4、電工工作都要穿膠靴(絕緣靴),工作服要紮緊袖口使用有絕緣的工具,隨手攜帶可靠的驗電筆,工作前必須先檢查,驗電後工作。
5、當發生人身觸決時應先切斷電源,當一時不能切斷電源時,先用絕緣用具使觸電者脫離電源,立即就地進行人工呼吸急救和報告調度室。
6、當發生電氣設備著火時,應先切斷電源,用電氣滅火器、黃沙、幹土等滅火。當一時沒有滅火器材時,在已切斷電源的情況下,也可以用其它東西滅火,並報告調度室。
7、電機、變壓器更換線圈時,應在拆卸中畫草圖,並記下一切必要數據,作為繞製新線繞圈的依據。
8、繞製線圈,要按原有形狀和尺寸繞製,線圈繞製好後,要檢查匝數,與記錄數據是五湖四海一致,下線時應先檢查槽絕緣和層間絕緣,不低於原絕緣強度,下線時,隻能用木錘、木棒敲打,並不準硬打硬敲,以免損壞絕緣。線圈全部下入槽內後,應平整,打入的槽楔鬆緊要合適。
9、繞組的浸漆步驟:
(1)預烘溫度升至70℃—80℃,保持6-8小時。
(2)溫度降至20℃—30℃測量絕緣電阻,不少於10-20兆歐。
(3)再將溫度升至50℃—60℃進行浸漆,可重複浸漆2-3次。
10、設備檢修後要經過檢查、試驗,合格後填寫試驗記錄否則不準出廠。
11、防爆電機大修除遵守一般電機檢修質量外,還必須符合防爆電氣設備的各項規定。
第九節 外線電工操作規程
1、立杆時,應嚴格檢查所用之工具要這安全、可靠、要專人指揮,統一行動以免電杆傷人,在立杆和倒杆時,禁止有 在杆窩口內工作。
2、立杆時不準用鐵鍬或其它物當樁柱,要用拉線拉住或夾杆撐住以免歪斜,在電杆埋壓牢固後,方可拆去夾杆和拉繩。
3、不論杆上杆下的工作人員都要戴安全帽。杆上有人工作時,杆下周圍6分尺內不準站人,並設警戒。
4、杆上杆下遞東西時,要用繩吊,不可以從杆上將工具物品往下丟,也不可從下麵向上擲。
5、登杆工作前,要詳細檢查腰帶,腳扣或三角板,並檢查電杆根部是否結實,過分腐爛的木杆,不準登杆工作。
6、登杆前要檢查該線路是否已停電,並確認線路的牌號防止爬錯電杆。登杆時,要帶感警報器,在杆上工作時,杆下必須的監護。
7、杆上工作時要集中精力,禁止說笑,精神不正常和喝酒的人不準登杆工作。
8、登杆要戴安全帶,紮緊袖口和褲腿,在杆上工作時要用安全帶,安全帶要綁在電杆上,不可綁在橫擔或杆稍上。
9、在杆上工作時,聽到有人呼喚應立即停止工作,身離導體,不要動並聽監護人的指揮。
10、在緊線時,人要站在緊線方向,以免斷線打人。
11、檢修線路時,必須停電進行,禁止帶電作業,並認真執行停送電製度,做好驗電、電、接地短路工作,接地線在接在電源側明顯處。
12、驗電時要穿戴膠靴絕緣手套,在驗電之前,應將驗電筆先在有電的設備上驗電,確認是否可靠。
13、一切線路和電器設備在未驗明無電時,都認為有電,禁止觸及。
14、拆換架空線路時,如下邊仍有帶電線路,則禁止拆換必須製定書麵安全措施,經領導批準方可施工。
第十節 機械安裝工操作規程
1、施工前應根據設計圖紙、設備裝箱單對設備數量、規格、型號進行清點,確認齊全無損後方可開工。
2、在重物起重、吊拉、搬運、高空及井筒作業等工作,必須有安全措施,否則不準工作。
3、工作前對所有工具如:千不拉、繩、卡子馬蹬、千斤頂、保險帶、穩車、三角架等進行詳細檢查,符合要求才準使用。
4、起重用的鋼絲繩子頭不準其它物件代替,重物起吊後嚴禁作業人員的頭、手置於重物的下方。
5、放置機件,一定要平穩牢固。
6、各種機電設備的轉動部分,都必須安裝防護罩和柵欄。
7、下山搬運設備都得有留繩,防止下滑碰壞設備或傷人。
8、搬過物品,不得走危險的地方,卸放物品,不得妨礙交通或威脅安全。
9、安裝件對孔時,不得用手找眼,應用合適的尖錐。
10、打大錘時站好位置,禁止戴手套,手上無油汙,注意周圍人員,防止滑錘。
11、凡兩人以上共同搬重物時,必須由後方人發出信號步調一致,在拐角處由前方人應發了信號,使後方人注意安全扛物料時必須同側扛。
12、凡是登高、井筒內、井口工作必須佩戴經試驗合格的保險帶和安全帽,工具拴留繩,否則不準工作。
13、安裝、檢修、拆卸時,機械部件要按順序放置,並要注意其結構,作好標記。
14、裝卸機械零件時,不得用錘擊,必要時墊好銅塊或木塊等再打,以防打壞。
15、裝滑動部件時,必須加油,用手轉動不否靈活。
16、檢查機械時,要注意檢查各部件的磨損程序,以及有否破裂變形等異狀。
17、井筒安裝時必須設有封口盤,保護盤,如無條件按盤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方可施工,上口人員在井口操作不準戴手套。
18、井架、井上口、井下口不準垂直平行作業,井筒以及上下口五公尺內禁止同時工作,必要時井上下要設警戒,同時要與井上下信號工聯係好,井口或井筒內工作必須有領導部門批準的書麵措施方能進行施工。
第十一 地麵維修電工操作規程
1、凡進行電氣修理,一律不得帶電作業。
2、各種電動機所安裝的保險器,不得超過電動機額定電流的2.5倍,對保險器或繼電器保護裝置,嚴禁隨意加大和改變原來的數據和形狀。
3、凡電氣設備帶電部分,在未判明有無電時,戔一律按帶電處理不可忽視,帶有電容一類電氣設備,已判明無電時也要進行放電後才能用手接觸。
4、要變配電室內距帶電調和近處工作時,應禁止使用金屬尺和金屬量具測量尺寸。
5、安裝電爐、電燈之保險絲不得超過額定電流。任何單相或多相保險器應是同一規格。
6、檢修電氣設備必須做好原始記錄,將記錄交班長保存。班長進行查對、保存,以防止丟失。記錄不準任意更改,作記錄時,要有工人研究進行。
7、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在電源開關明顯斷電點上掛“有人工作不準合閘”白底紅字警告牌。
8、檢修、安裝送電時,送電前應作全麵檢查,如人員、材料、工具是否撤離,帶電部分是否清潔無物,拆除三相短路接地線,如有多處停電工作地點,應全麵聯係好才能送電,送電時不準約時間或電話聯係,要有專人負責停送電。
9、電工操作時穿絕緣鞋及手套,對絕緣用具應作全麵檢查,絕緣是否良好,有無損壞,要有專人檢查。
第十二節 井下機電維護員操作規程
1、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巡回檢查製度,發現問題,可停機處理,並向調度室彙報。
2、經常檢查機電設備,線路易損件和容易發生事故的部位,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3、經常詢問和聽取司機的意見,參閱各種運轉記錄,掌握設備運轉情況。
4、注意觀察設備油質油量,耳聽機械有無噪音,手摸機械查否發熱,若發現異響、異味、發熱現象,立即停機檢查處理。
5、動力線、照明線和信號線路要吊掛整齊,做到四線分開,保持機電設備的完好和整潔衛生。
6、修理開關和電氣設備時,應先停電,後工作,嚴禁帶電工作,不準帶電移挪開關和倒運電纜。
7、處理事故時,既要積極、主動,又要大膽細致,必須打用符合要求的工具,儀表,且不可馬虎、湊乎,以防慌亂中出現事故和擴大事故的範圍。
第十三節 電氣檢修工操作規程
1、固定場所的電氣設備檢修,應先到現場觀察了解,製訂施工方案,做好工具、材料準備,明確分工後再進行施工。
2、檢修所用的起重工具(如千不拉、三角架、卡子、繩索等),在使用前應詳細檢查,若有缺陷或強度不夠時,禁止使用。
3、起重或運輸時,應由專人指揮,做到聽清信號,動作齊思想統一,行動一致。
4、檢修任何電氣設備,必須停電工作,並持有批準的“停電報告”和“安全措施”。
5、停送電應由施工負責人聯係,停電後要用試電筆驗電確認無電後,再按規定進行放電,三相短路接地。
6、對有雙電源或有返送電可能的設備,在檢修前必須細致檢查,使停電檢修部位與帶是部位有明顯的斷開點,將可能返回送電源拉切,並取放電,短路接地措施,再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誌牌,並加鎖以防誤操作。
7、要檢修期間,可能與帶電體相碰的部分,必須加裝可靠的安全遮欄,同時禁止用金屬具和其它導電體進行測量,以防觸電。
8、登高作業時,要係安全帶,戴安全帽,登杆作業要穿鞋或三角板,帶好隨身工具,防止附落傷人,還要帶感應報警器,杆下人員要戴安全帽,站離杆根6米外,並設好警戒。
9、在井口作業時,要係保險帶,戴安人帽,保險帶要係在與工作者同一運動物體上,所用工具要用白布袋係牢,防止掉落傷人。
10、工作時,必須集中精力,細心操作,禁止閑談,說笑和打鬧,對精神不正常的或病號,不準在井口工作。
11、在井下燒焊時,要嚴格執行批準的措施,同時注意與周圍帶間體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妥善隔離,以免發生火災。
12、工作行燈電壓不能超過36伏,且燈線不準有接頭,防止斷線產生電火花。
13、檢修工作開始,應有專人將所拆的另部件和線頭作準確的記錄,以防裝配時搞錯,檢修後,應細致檢查擋線是否正確,各部螺絲是否擰緊,電氣間隙是否符合規定值,接地裝置是否按牢,並進行電氣試驗,確認一切都符合要求後,方可送電試車。
14、試車前應對設備本身進行檢查,是否有工具,材料等遺漏在設備內,一切正常後,再用儀表進行檢測,拆除短路接地線,由施工負責人聯係送電。
15、檢修防爆電氣設備時,應保護防爆麵,保證防爆性能良好。
16、發現有人觸電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用絕緣體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就地進行人工呼吸並向調度室彙報。
17、當電氣設備或電線著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電氣滅火器材進行滅火,並及時向調度彙報。
第十四節 電氣安裝工操作規程
1、在接到安裝任務後應先熟悉圖紙資料,質量標準,再到現場檢查安裝和運輸條件,安裝地點應無積水,無雜物、無灰塵、頂板無淋水,巷道尺寸符合規定,支護好。
2、吊拉重物時,要先檢查支架棚子是否牢固可靠,而後捏造工作,嚴禁用腐朽木料棚子作吊拉支架。
3、使用千不拉前,要先進行詳細檢查,確認完好後方準使用,使用的繩索必須保證有足夠的強度,不準使用斷股繩索。
4、在場運輸時應有專人統一指揮,喊號和行動要一致,不得知亂指揮。
5、設備裝車下井時必須固定牢靠,以免撞擊損壞,對易損的貴重設備,儀表要輕拿輕放,禁止拖運。
6、整台設備安裝前應細致的檢測,合格後再安裝。
7、電氣設備在安裝時凡有可能與其它帶電體相碰而又不能停電時,應在帶電體部位一加裝保護遮欄以防觸電。
8、井筒和井口三米內及高空作業,必須戴保險帶一安全帽,登杆作業應穿鞋或用三角板,並將隨身工具帶好以防墜落傷人,杆下人員應戴安全帽設好警戒,並要有詳細的安全措施。
9、無論在任何地點工作,必須集中精力工作,禁止閑談取笑和打鬧,精神不正常或病患者禁止執行工作。
10、在帶電體附近執行安裝任務時,禁止使用金屬尺以及可導電量具進行測量工作。
11、在進行電氣安裝工作時,如有可能觸及帶電體產生感應電時,應采取可靠的措施後方可工作。
12、井下燒焊應符合規定的審批報告,並按措施進行工作,同時應注意將周圍的帶電體和其它易燃物妥善隔離,以免發後火災。
13、工作用的手燈(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燈線應無接頭,以免斷線。
14、安裝各種開關的控製設備都必須找平、穩固,以防運行中發生事故。
15、設備安裝好後,應細致的檢查各接線端頭是否正確,各部螺栓是否壓緊,電氣間隙和接地裝置是否符合規定,接地裝置應連接牢固並與主接地網連接。
16、安裝防爆設備時要保護好防爆麵,確保設備的防爆性能。
17、安裝完畢需進行搭火送電時,必須嚴格按停送電製度進行,並在指定地點搭火。
18、在工作中如偶然發生觸事故時,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彙報,請醫生急救。
第十五節 電氣試驗工操作規程
1、試驗時必須嚴格遵守現行的試驗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不準擅自更改規程的數據。
2、試驗前,試驗負責人必須向全體人員詳細交待試驗任務和安全措施。試驗工作必須明確分工,所有人員都必須聽從試驗負責人的指揮,不許擅自操作和試驗。
3、試驗開始前,全部接線應有專人負責,接線時應先接儀表各部接線,調壓器及開關手把位置應打在零位,並經試驗負責人複查,最後搭接電源在接電源時,應先查明電壓、合閘時要大聲通告在場工作人員。
4、做絕緣試驗時,必須首先察視試品的有關絕緣表麵,並檢查其外部情況後方可進行。
5、設備線路試驗,必須停電進行。在試驗前必須嚴格遵守停送電製度,並做好驗電、放電接地短路工作。試驗場所及被試品有可能造成危險者,都要設專人看守並設置警戒網。
6、大容量的電氣設備,必須經過充分放電方可觸及導體的導電部分。
7、試驗開始前,應有專人詳細記錄試品的名牌數據試驗工作條件,並驗明有關規程標準,換算必要的數據。
8、全部操作均有試驗負責人統一指揮,試驗時不準說笑打鬧和抽煙。
9、試驗中發現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通知試驗負責人,決定是否停止試驗,未查明原因前不準冒險試驗。
10、停高壓電源試驗試品時,嚴禁隻隔一個油開關工作,必須另隔開一個“開”、“合”明顯的隔離開關。
11、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二次不準短路;電流互感器不準工路,且隻準一端接地。
12、在試驗結束後,需拆除試驗接地時,應先拆除電源線。
13、試驗完畢的設備應恢複原狀態,檢查無誤後再按照停送電製度恢複送電。
14、當工作結束後,應查點儀表、設備、工具是否完整齊全,並妥善收置。
15、當操作人員發現觸電和明顯的危及人身及設備安全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試驗,並進行急救。
第十六節 機械檢修工操作規程
1、起重、吊拉、搬運重物,在井筒內或高空作業等工作必須有安全措施,否則不準工作。
2、工作前對所有工具和千不拉、繩、卡子、馬蹬、千斤頂、保險帶、穩車、三角架等進行詳細檢查,符合要求才準使用。
3、起重用的鋼絲頭不準用其它代替,重物起吊後嚴禁作業人員的頭、手置於重物的下方。
4、放置工具、材料一定要平穩牢固。
5、各種機電設備的轉動部分,都必須安裝防護罩和柵欄。
6、搬運大件設備時,必須裝實、拴牢,不得超寬超高,凡怕撞怕淋的設備必須有防護設施。
7、下山搬運設備都得有留繩,以上下滑碰壞設備或傷人。
8、打錘時,不準戴手套,手上不得有油汙,站穩腳步,選好位置,注意周圍人員,防止滑錘。
9、搬運物品,不得走危險的地方,卸放物品,不得妨礙交通或威脅安全。
10、凡兩人以上共同搬運重物時,必須由後方人發出信號,使步調一致,在拐彎處由前方人發出信號,使後人注意安全,抬物料時,兩人要同肩。
11、安裝、檢修、拆卸時,機械部件要按順序放置,作好標記。
12、裝卸機械零件時,不得用錘擊,必要時墊好銅塊或木塊再打,以防打壞。
13、裝滑動部件時,必須加油,用手轉動是否靈活。
14、檢查機械時,要注意檢視各部件的磨損程度,以及有否破損變形等異狀。
第十七節 電焊工操作規程
1、工作前檢查周圍環境,氧氣瓶、乙炔瓶的安全距離不少於:明火10米,易燃易爆物電氣壓風設備5米,暖氣1米,氧氣瓶、乙炔罐不允許放在通道上,放置溫度不許超過38℃,不許火烤氧氣瓶,不許接近油脂,乙炔罐上麵不許有電線。
2、工作前,應先檢查輸氣管是否破裂,氧氣、乙炔有是否靈活、準確,焊接把空門是否嚴密、開關是否靈活。
3、氧氣瓶及乙炔氣瓶不可撞擊、爆曬,不準接近熱體(35度以上)及火流。
4、往氧氣瓶口上安裝減壓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減壓器是否沾有油脂,如有油脂應清除幹淨。
(2)拆除試驗時,操作者應站在側麵,以免被氣體衝傷,其他人員不得迎麵站在吹氣方向。
5、氧氣減壓表螺母在氧氣瓶嘴上至少擰4—5扣,並且螺絲接頭應擰緊,減壓表調節螺絲應鬆開。
6、慢慢打開氧氣閥門,檢查減壓器連接氧氣瓶的接頭是否漏氣,開啟氧氣閥門時,不要麵對氧氣表,檢查漏氣時不能用煙頭或明火,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7、氣門不準急速關閉。
8、嘴子有堵塞現象時,應用針透通,但不要損壞孔眼的邊緣。
9、高空作業或井口作業時使用安全保險帶。
10、工作完畢,應將燒焊的餘火熄滅,再離開工作場所。
11、裝易燃油脂的空筒燒焊時,必須鈄筒蓋打開。
第十八節 氣焊工操作規程
1、工作前檢查電焊機,刀閘是否完好,工具是否良好並按電焊條直徑和工件厚度調好工作電流。
2、工作時穿戴好勞保用品,絕緣靴,絕緣手套等,三米以上高空作業要係安全保險帶。
3、不準交直流電焊機同接一個開關上,二次接線應緊密牢固,接觸良好。電焊把子線應絕緣良好,有足夠的斷麵,外皮柔軟不易損壞,地線與焊件直接接觸,過通道應有保護措施。
4、在鍋爐、容器內工作,須設專人看護。
5、嚴禁焊接帶壓容器,避免導線與乙炔管、氧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接觸,焊接有油汙要清洗幹淨再焊,打電焊藥皮要戴眼鏡。
6、下雨下雪時嚴禁在露天焊接。
7、嚴禁穿濕衣服工作,在潮濕地工作時要有絕緣台。手濕時禁止接觸電源開關。
8、在井下電焊時需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9、在下列情況時應接開電源刀閘:
(1)調正電流或修理時;
(2)焊機溫度達到80℃時;
(3)交流電焊機電壓超過70伏,直流電焊機電壓超過100伏時;
(4)工作中斷、工作結束應停電。
第十九節 絞車操作規程
一、操作前檢查事項:
1、接班時全體司機對絞車認真全麵檢查一次,由正司機試驗腳踏開關、過卷開關一次,檢查工作製動閘是否正常可靠,不可靠、有問題不準開車。
2、每次開車前應檢查主回路電壓(380V+10%-5%),起動油泵大閘是否正常起動,達不到要求不準開車。
3、操作前應檢查工作閘手柄是否在製動位置,主令控製手柄在中間位置,並看深度指示器的指示準確後方可操作。
二、操作程序:
1、送上主回路電源、控製電源,啟動製動油泵。
2、與信號工聯係清楚,明確提升任務和提升方向。
(1)電動運行時
①把行動方式轉換開關打到正力位置。
②待提升信號發出後,推動主令開關主電機送電,同時適當敞閘。根據負載情況,控製絞車慢速運行,待容器進入電絞眼後進行加速,同時全敞閘。
③減速警鈴發出後,用適當擔任主令手把,電機串入電阻,進行減速,同時適當緊閘,控製車速,直到停車集團拉回製動手柄,並將主令手柄板回到零位。
(2)動力製動運行時
①把行動方式轉換天關到負力位置,主令手柄置於零位不變。
②根據負載情況把動力製動換檔開頭打到合適位置,送上動力製動電源。
③操作製動閘手把離開零位,送上動力製動接觸器,同時適當敞閘控製車速,待到停車位置時拉回緊閘位置停車。
3、絞車等速運行時,司機密切注意儀表、深度指示器,手不得離開主令及閘把,腳不離開腳踏開關,隨時準備減速停車。
4、絞車長時間停止運行時,必須切斷控製電源。
三、操作注意事項:
1、動車間:明確提升任務是掛人行車、提升矸石、下料還是電絞眼作業。
2、加速和等速段應特別注意觀察電流表以便判斷提升容器在電絞眼運行是否正常。
3、提升容器接近停車點時,速度必須在0.3m/s以內以防過卷。
4、中途出現緊急製動應查明原因處理後再送電開車,然後檢查鋼絲繩及連接裝置,無問題後再走勾。
5、絞車運行時如有異常響聲現象必須立即減速停車,必要時可以踩腳踏和控製電源手段緊急停車。
6、下放重物時,必須根據負載情況使用製動手柄。
7、到停車位置時,雙滾筒絞車要兼顧上下滑板容器位置,不得鬆繩過多。
四、檢查檢修時特別規定:
1、檢修時必須由正司機開車付司機監護。
2、換繩或檢修鋼絲繩時,車速不得大於0.3m/s。
3、雙滾筒絞車對繩時必須把兩勾容器分別置於上下滑板,方可打開離合器;在任何情況下,嚴禁單滾筒單鉤帶容器運行。
4、檢查檢修後必須由正司機試車後,一切正常方可正式運行。
第二十節 絞車維護工操作規程
1、在井口3米以內及高空作業,都必須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帶,安全帶要事前檢查,如有損壞不準使用,保險帶要係在可靠位置。
2、井上、井下檢查尾繩、井筒、井口、井塔等高空作業時必須用4000×200×80mm厚木板搪腳手板,兩聲及以上並列用時用把鋦子釘牢,以防木板打滾。
3、每天檢查前,施工負責人要到車房與司機交待清楚,並由司機與信號工聯係,安排下口信號工設好下口兩邊警戒,上井口由大井維護設好警戒。
4、進入井筒檢修人員必須身穿雨衣,佩戴合格的安全帶、安全帽、礦燈、隨手工具用白布帶係好,聯絡信號或對講機必須清晰可靠。
5、打大錘時要站好位置,嚴禁戴手套,注意周圍人員障礙物,防止滑錘和碰傷人員。
6、起吊時,施工前要詳細檢查千不拉、絞車鋼絲繩、繩卡、勾頭、馬蹬、滑子等,不可靠不準施工,並有專人統一指揮,嚴禁向重物下探頭張望。
7、調整絞車閘瓦間隙或檢修製動係統時,必須將容器放在褸際交鋒位置,並將不檢修的一組製動油路關閉。
8、檢修電氣設備時,嚴格執行防爆電器設備完好標準和停送電製度,檢修前必須先停電、驗電、放電、將火線接地後方可施工。
9、對雙回路供電的設備或線路,特別注意要將可能返送的電源全部拉切,並掛上停電標誌牌。
10、提升機電整定值,未經技術員同意,不得調整,保護裝置嚴禁短接不用。
11、檢查任何設備時,都要先檢查後工作,對未確認設備無電時,一律當作有電,禁止用手導電體檢查。
12、用電工儀表測量帶電設備時,要認真檢查表棒、表線絕緣情況,量程是否相符,用兆姆表測定絕緣情況,要根據電氣設備使用電源等級選用儀表。
13、在下井口、車房內煤焊時,嚴格執行安全措施,注意防火。
14、檢查檢修完畢,恢複絞車所有安全保護設施,試車正常運轉後方可收工。
第二十一節 采掘安裝工操作規程
一、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必須認真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樹立“安全為天”思想。
二、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必須加強團結,聽從施工負責人的統一指揮,以達到思想統一、行動上一致。
三、各項工程施工前,必須認真查看現場,消除故障及隱患,做好材料、用具等一切準備工作,以便施工順利進行。
四、利用電絞、回柱機運輸機電設備時,必須遵循以下規程:
1、施工前,必須電絞、回柱機各部進行檢查,確保完好。
2、施工前,必須對所用鋼絲繩仔細檢查,發現鏽蝕嚴重、斷絲、斷股超限等一定要更換後在使用,對所使用的鉤頭、馬蹬等也要仔細檢查,保持完好。
3、所用的電絞一定要穩定牢固,對於工傷腦筋麵作用的無固定基礎的絞車,必須采用“四壓、”、“兩迎”法穩定牢固。
4、所拉設備的重量必須與電絞相符合,不得超載。
5、施工當中,必須有可靠信號聯係工具,開停車必須聽清信號。
6、電絞司機、掛鉤工必須持證上崗,施工當中,司機必須堅守崗位,集中精力,認真開車,注意鋼絲繩受力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停車處理。
五、電絞眼走鉤時,必須嚴格執行電絞眼走鉤製度。
六、利用電絞對拉運輸機電設備時必須注意如下幾點:
1、嚴格執行措施(四)各條。
2、在兩台電絞對拉路段內,必須設置可靠信號。走鉤前必須發清信號,一台電絞拉,另一台電絞必須鬆,鬆拉步調要保持一致。
3、對拉期間,司機必須集中思想,認真開車,保持兩絞車速度緩慢均勻、平穩,注意鋼絲繩鬆緊程度,發現繩財富緊或過鬆要及時停車檢查。
4、對拉電絞期間,兩電絞之間的路程內嚴禁有人。
5、如發現設備掉道,應停車後,再去人處理。
七、利用電絞、回頭滑子作業時,必須遵循以下各表:
1、遵循上述措施(四)各條。
2、對所使用的滑子(定滑輪)必須認真檢查,確保完好。
3、回頭滑子必須掛在牢固的地方,一定要掛好係牢。
4、施工期間,電絞前方必須設置安全網或打道木支欄,以防鋼絲繩彈回傷人。
5、在施工期間,設備與電絞之間不準人員行走或逗留。
6、作業期間,司機必須密切注意鋼絲繩的鬆緊程度,負荷大小,以便準確判斷設備是否受阻。
八、回柱機自拖動回收時:
1、遵循措施(四)各條。
2、認真清理前進道路上的障礙物。
3、所用的地錨一定要打專用支柱,不得用棚腿作地錨,避免拉倒棚腿,造成冒頂或人身傷亡事故。
4、自拖協遇有平巷轉彎或經過下山時,速度要緩慢均勻,經過平巷和下山時,人要跟在設備的後方,從上往下拉時,人要站在上方,下山拖動時,要栓好留繩,地錨要打牢。
5、在上下山作業時,一定要在上下口設專人警戒。
九、利用溜子運輸機電設備時,必須遵循以下各條:
1、先與使用單位聯係好,經對方同意後,方可準備開溜子。
2、開溜子前,必須和溜子司機講清楚,做到先檢查後工作,專人控製開關,運輸道長,中間要設放聯絡點,預防事故發生。
3、往溜子上安放設備時,必須先停掉溜子,然後順著溜子方向輕輕放置,要放平放穩,並留有一定距離(15~20M)特重料、特長料、特彎料不準放。
4、機電設備運輸到指定地點時,必須以信號聯係,停掉溜子,方可取出所運設備。
5、溜子運行過程中,施工人員應跟在設備後方。
6、機電設備運輸完畢,要檢查溜子運行情況,發現問題要處理後再離開現場。
十、起重吊拉機電設備時,應遵循以下各條:
1、起吊前,必須指定專人對起重吊拉工具進行檢查,確保完好。
2、所用的起重吊拉工具(如千不拉)必須掛在牢固的地方,一定掛好掛牢。
3、所用起重吊拉工具要與實際重量相吻合,不得超重。
4、起吊要有專人指揮,專人掛鉤。
5、起吊必須先試用,確定無誤,方可正式起吊,起吊速度必須緩慢均勻,重物起吊後,下方不得有人。
十一、人工推拉、抬扛運輸,要注意以下各條:
1、人力推車,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37條的規定。
2、人員在巷道中推車時,不得行在車子左右兩側,在巷道中行走時,要注意腳下,以防踩空。同時注意集中,以防碰壁。
3、施工當中,抬扛所用的杠子及鐵絲等必需有足夠的強度,以防抬起時折斷。
4、沿斜巷往下運管子及軌道等長物時,必須係好留繩慢慢下入,不得放太快。施工人員隻能位於管子的後方,嚴禁站在前方,在整個斜巷中,不得有平行作業。
十二、溜子運行時,應遵循如下幾條:
1、試運行前,必須對溜子各部從頭到尾進行檢查,確保完好,溜頭、溜尾打壓柱或地錨。
2、必須認真檢查開關,確保完好、靈活、可靠。
3、人工掛鏈子時,人員隻能站在溜子兩側,頭部探出不能超過鏈條。
4、固定緊鏈器鏈條時,兩頭螺栓必須緊固,緊鏈器中部必須用鐵絲與大殼固定牢固,以防鏈條彈起傷人。
第二十二節 主排水泵司機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操作。
第2條 司機必須熟悉掌握排水設備的構造、性能、技術特點、動作原理,並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性故障。
第3條 嚴格遵守有關規章製度和勞動紀律,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
二、操作前的準備
第4條 水泵起動前應對下列部位進行檢查:
1、各緊固螺栓不得鬆動。
2、聯軸器間隙應符合規定,防護罩應可靠。
3、軸承潤滑油油質質合格,油量適當、油環轉動詞平穩、靈活;強迫潤滑係統的油泵、站、管路完好可靠。
4、吸水管道應正常,吸水高度應符合規定。
5、接地係統應符合規定。
6、電控設備各開關手把應在停車位置。
7、電動機滑環與炭刷應吻合良好。
8、電源電壓應在額定電壓的±5%範圍內。
第5條 倒閥門,按照待開水泵在管道止聯接的位置,選擇陰力最小的水流方向,開(關)管道上有關分水閥門(水泵出口閥門關閉不動)。
第6條 直起潤滑油泵。對於需要強迫潤滑的泵組(如DS450型、12GD型)應先起動潤滑油泵,保證電動機、水泵各軸承潤滑正常。
第7條 盤車2-3轉,泵組轉動靈活無卡阻現象。但停止運轉時間不超8小時不受此限。
第8條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及時處理或向當班領導彙報,待處理完畢符合要求後,方可動用該水泵。
三、主排水泵應按以下順序進行:
1.灌水。
(1)排水泵有底閥時,應先打開灌水閥和放氣閥,向泵體內灌水,直至泵體內空氣全部排出(放氣閥不漏氣),然後關閉以上各閥。
(2)若采用無底閥排水泵時,應先開動直空泵或射流泵,將泵體、吸水管抽直空(直空表穩定在相應的讀數上),再停直空泵或射流泵。
(3)若采用正壓排水時,可直接打天花板水管上的閘門。
(4)若采用潛水泵排水時,要保證吸水井的水位在潛水泵逆止閥以上2.5~3米。
2.起動水泵電動機。
(1)起動高壓電氣設備前,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好絕緣靴。
(2)鼠籠型電動機直接起動時,合上電源開關,待電流達到正常時,打開水泵出水口閥門。
(3)繞線型電動機起動時,應先將電動機滑環手把打到“起動”位置上,啟動器手把在“停止”位置上合上電源開關,待起動電流逐級切除起動電阻,使轉子短路,並將電動機滑環手把打到“運行”位置,電動機達到正常轉速。最後將起動器手把扳回“停止”位置。
(4)鼠籠電動機用補償器起動時,先將手把推到起動位置,待電動機達到一定速度,電流返回時,由起動櫃自動(或手動)切除全部電抗,電動機進入正常運行。
3.操作閥門。泵組起動後,緩緩打開水閥門,然後打開壓力表止壓閥,待指針穩定後,打開真空表止壓閥。
4.排水泵投入正常運行。
5.其它類型按說明書操作。
第9條 工作泵和備用泵應交替運行,對於不經常運行的水泵(或水泵需大修)的電動機,應每隔10天空轉2-3小時,以防潮濕。
第10條 井筒與水泵房之間的斜巷內(安全出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堆放雜亂髒物。
第11條 司機應定期檢查防水門,關閉應符合要求。
第12條 主排水泵的正常停機。
1.應關閉壓力表和真空表止壓閥,緩緩關閉水泵的出水閥門。
2.切斷電動機的電源,電動機停止運行。
第13條 排水泵運行中的故障停機
1.泵組運行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機。
(1)泵組異常震動或有故障性異響。
(2)水泵不吸水。
(3)泵體漏水或閘閥、法蘭溢水。
(4)起動時間過長,電流不返回。
(5)電動機冒煙、冒火。
(6)電源斷電。
(7)電流值明顯超限。
(8)其它緊急事故。
2.緊急停機按以下程序進行:
(1)拉開負荷開關,停止電動機運行。
(2)若電源斷電停機時,拉開電源刀閘。
(3)關閉水泵出水閥門。
(4)上報主管部門,並做好記錄。
第14條 主排水泵司機班中應進行巡回檢查。
1.巡回檢查的時間一般為每小時一次。
2.巡回檢查的內容為:
(1)各緊固件及防鬆裝置應齊全,無鬆動。
(2)各發熱部位的溫度不超限(滑動軸承不大於65℃、滾動軸承不大於75℃,電機溫度不大於規定溫度)強迫潤滑油泵站係統工作應正常。
(3)盤根鬆緊應適度,(不進氣、滴水不成線)。
(4)電動機、水泵無異狀、異響或異震。
(5)電流不超過規定值;電壓波動不超過額定電壓值的±5%。
(6)壓力表,真空表指示應正常。
(7)吸水井積泥麵距籠頭底麵距離不小於0.5米。
3.巡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經過應填入運行日誌。
4.認真填寫泵組開、停的時間、日期、累計的運行時間。
第15條 主排水泵司機的日常維護內容:
1.軸承潤滑
(1)沒動軸承每運行2000~2500小時換油一次,滾動軸承大修時換油,運行中不必換油。
(2)油質符合規定,禁止不同牌號的油混雜使用。
(3)運行中要及時加油,經常保持所需油位。
2.更換盤根。
(1)盤根磨損、老化後應及時更換。
(2)新盤根的安裝要求:接口互錯120°,接兩端間隙愈小愈好,盤根蓋壓緊到最大限度後,擰回0.5-2.5扣,至盤根有水滴滴出時為止。
(3)更換盤根應在停泵時運行,但鬆緊可在開泵後作最後調整。
3.定期清刷籠頭罩,清除吸水井雜物。
4.排水泵輪換運行,保證備用泵隨時可投入使用。
第16條 排水泵司機應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司機接班後不得睡覺,不得進行與操作無關的事情。
2.司機不得隨意變更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3.操作高壓電器時:
(1)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2)操作者應戴絕緣手在磁,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3)電器,電動機必須接地良好。
4.電壓表、電流表失靈的情況下,高壓電器、電動機不得投入運行。
5.在處理事故期間,司機應嚴守崗位,不得離開泵房。
四、收尾工作
第17條 清掃水泵的環境衛生,整理記錄。
第18條 將存在的問題向接班司機認真交待清楚。
第二十三節 空氣壓縮機操作規程
1、空壓機隻能壓縮空氣,吸入的空氣不含能導致內燃或爆炸、易燃、煙氣或蒸汽。其吸氣溫度不得高於40℃。
2、空壓機應在清潔、通氣、透氣良好的環境下使用,如必須把空壓機安裝在炎熱、多塵的環境,應通過一個吸入導管從盡可能清涼、少塵的地方吸入空氣或在吸氣口進行特殊的過濾防護措施。
3、空壓機組周圍應留有適當的空間,便於必要的檢查,維護和拆卸。
4、空壓機應由指定的受過訓練的人員操作,按說明書中內容進行操作維護與保養,嚴禁無人看管。
5、電動空壓機初次開車或改變電力接頭後,應檢查電動機的轉向,以保證其轉向正確。
6、空壓機每次開機前,應擰開油泵體上的絲堵給油泵注滿油。
7、空壓機運轉時必須按使用與保養說明加潤滑油,加油時,必須進行過濾,新運行的空壓機每運行5個小時後,換油一次,重複3次後,運行間隔500小時必須徹底更換新潤滑油。
8、定期對空壓機儀表及安全閥進行校驗,使其準確無誤。
9、根據需要,空壓機在多塵灰環境是運行時,每天或每星期應對冷卻器外表麵進行一次清洗,清洗或更換吸氣口濾網及濾芯。
10、任何情況下,不準使用易燃液體清洗空壓機零部件。
11、修理設備前,必須將設備的餘氣放淨,切斷電源。
12、壓縮機啟動時必須在Ⅰ、Ⅱ級壓力表為0的情況下開機。
13、柴動空壓機當使用環境溫度低於0℃時,停機後必須放淨柴油機水箱中的水。
14、嚴禁使用明火察看空壓機或其壓力容器內部。
15、空壓機運行時,聲音異常或發生其它事故時,應立即采取緊急停車措施,同時保護現場,並報告有關單位。
第二十四節 皮帶司機操作規程
1、嚴格執行交接班檢查製和巡回檢查製,發現問題協助處理,凡自己不能處理時,必須回報領導,在事故未處理前,禁止開機運轉。
2、必須熟悉自己工作範圍內機電設備的性能和掌握有關事項。
3、開車前首先聯係開車信號,信號不清楚不準開車。
4、開車前要檢查皮帶破裂情況;托滾是否轉動;滾筒軸承、電機減速器的溫升是否高於要求和有無異常響聲。檢查皮帶跑偏情況,清掃磨損情況以及檢查各潤滑部位是否缺油,防護裝置是否齊全,各部件的螺絲是否緊固、齊全等。
5、凡是運轉後停車再啟動時,事先要試車(一開一停),以免機尾或其它工作人員發生危險。
6、開車要按順序,不得隨意開車,間隔時間不少於一分鍾,前麵不開後麵不準開車。
7、在工作中要集中精力,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經常觀察皮帶運行情況和機器聲音,凡發現機器聲音不正常或有特殊氣味,必須發出信號聯係,及時停止運行。
8、在運轉中監視皮帶工作情況,發現跑偏或接頭卡子損壞等情況,應及時停車檢查處理。
9、皮帶運轉中,禁止掏挖機頭機尾餘煤或其它障礙物,禁止對運轉部位加油、交換上下托滾、刮除煤泥、跨越或乘坐皮帶行走。
10、經常檢查前後清掃器情況,發現刮煤板膠帶損壞或清掃效果不好應及時更換和調整。
11、在停車時要對機頭尾部分作全麵檢查,並對托滾、要尾機頭軸承、齒輪箱甭理注油,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回報。
12、聽到停車信號立即停車,要從後往前停,不準亂停或搶先停車,如發生意外故障應立即停車並發出緊急停車信號。
13、停車時沒有特殊情況,不得在皮帶上存放煤炭,以免起動困難。
14、司機在工作中,應經常與維護員聯係,反映運行情況,在上班時不準打盹睡覺。
15、司機要做好各種記錄,注意積累和保存設備運行資料,為檢修提供基礎資料。
第二十五節 鍋爐司爐工操作規程
1、鍋爐司爐工必須是經勞動部門考核合格人員,上班須持證上崗。
2、鍋爐房應保持清潔,不應堆放其它雜物。
3、鍋爐的水位表、壓力表及司機操作地點應有良好照明。
4、鍋爐在停止燃燒後,壓力表指針末降至零位前應有人值班看管。
5、鍋爐內蒸氣管道、給水管道的汽閥門和調節閥門,應裝有明顯的標誌,指示汽、水流動方向和閥門開關方向。
6、鍋爐給水盡可能采取連續進水,控製水泵出水口細水長流。
7、按時排汙,排汙應在高水位,低負荷下進行,在排汙時,應密切注意爐內水位,每次排汙以降低20-50mm鍋爐水位為宜。
8、鍋爐在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緊急停爐:
(1)鍋爐汽壓迅速上升,超過最高許可壓力,雖經采取加強給水,減弱燃燒等降壓措施,安全閥也已排汽,但汽壓仍繼續上升時;
(2)鍋爐嚴重缺水,水位降低到規定水位下限以下時;
(3)鍋爐水位迅速下降,雖經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仍不能保持水位的;
(4)鍋爐水位迅速上升,超過規定水位水限時;
(5)給水設備全部失效,無法向鍋爐給水時;
(6)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時;
(7)燃燒設備損壞、爐牆倒塌或鍋爐架被燒紅,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時;
(8)煙道中的氣體發生爆炸或複燃,嚴重危及鍋爐和司爐人員安全時;
(9)鍋爐受壓元件燒紅、裂紋、變形、接縫嚴重泄露,危及安全運行時;
(10)鍋爐房及附近場地發生火警時。
第四篇 運轉
第一節 信號工操作規程
1、持證上崗,現場交接,接班後信號工要檢查電話是否暢通,兩路信號是否聲光俱備,還要檢查道擋、阻車器、道岔是否靈活可靠,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2、提升時要集中精力,聽清打清信號。
3、要時刻注意鋼繩在筒中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現象或聽到異常聲音,
4、嚴格檢查環子、保險繩的使用情況,不準掛翻邊環,發現連環,保險繩連掛不合格者,嚴禁打信號上、下車。
5、清理、使用好道擋,阻車器,保證靈活可靠。
6、道擋必須處於站立狀態,放車時方可扳平。
7、下料或上料時,要認真複查料的固定情況,確保安全可靠,當下料或上料及特殊設備,應於絞車司機聯係好,並說明注意事項。
8、嚴格監督拉重車的數量。上車或下車的車數不得超過礦有關規定。
9、要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或找人代替,斜巷有人工作時,更要密切注意,確保安全,不禁走鉤。
10、傾斜巷道運輸時嚴禁登鉤,行車時嚴禁行人。
11、要正確搬好道岔,堅持持證上崗。
12、付井上,等人員全部站好,要認真檢查,發現超員不掛安全掛鏈,或有人將膀子、燈等露出罐外者,嚴禁發信號。
13、認真使用好、接好電話,做到文明用語。
第二節 把鉤工操作規程
1、接班後,認真檢查鉤頭、連環、保險繩以及各種工具完好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處理。
2、堅守崗位,持證上崗,不經批準,不準隨便找人代替。
3、認真檢查裝載車輛的超高、超重、超長、超寬設備,物料等物應執行特殊提升措施。
4、所有各種物料必須固定牢靠,重心必須在中心,用料在下料時,料車必須在鉤頭處或夾在中間,嚴禁掛在前麵。
5、在下、上車時,認真檢查環子,保險繩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處理後方可下車。
6、下車場把鉤工要目送至車過塌腰道,確保無保險脫落或掉道現象,方可進入安全峒,提升期間下場人員禁止來回走動,必須進入安全峒。
7、斜巷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正常使用,出現故障及時彙報處理。
8、雷管和炸藥必須分開運送,堆放高度不得超過礦車邊緣,否則,嚴禁運送。
第三節 調度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1、調度絞車司機接班後,要認真檢查調度絞車的各部位並試運轉,如發出異常現象,應及時彙報處理。
2、工作時滾筒的開動或停止,速度應逐漸增加或減少,不允許急劇開車或停車。
3、開車前應先檢查信號係統是否清晰可靠,如無信號或信號不清楚,不允許作業。
4、電動機開動時,兩刹車帶不允許同時刹死,其刹車帶溫度超過70度,應停止作業。
5、鋼絲繩纏繞應均勻,若發出纏亂時,一不定期要停止電機的運轉後處理,嚴禁在運行中處理。
6、在下放重物時,一定要開動電動機,用電控滾筒,嚴禁放飛車。
7、-50調度絞車司機,工作時要目視前方和把鉤工密切配合,不禁超拉車皮。
8、調度絞車司機開車時,應與大絞車密切配合,停、拉要及時、平穩。
9、-320調度絞車司機,信號要聯係好,重車上來時,嚴禁開小絞車。
10、調度絞車司機要按礦規定,定期培訓。
第四節 人行車司機操作規程
1、人行車司機在每班開車前,應與機修維護員一起認真檢查人行車閘、連接裝置、信號裝置等,確保無誤後,運行中應檢查軌道。巷道貌岸然無隱患方可運行,上麵的檢查項目有任何一項不合格,嚴禁走鉤。
2、工作時,要手拿報話機,認真觀察前方,注意人行車運行情況,如遇特殊情況,立即發出停車信號,處理後方可走鉤。
3、人行車司機要堅守崗位,持證上崗,帶好安全帽和礦燈,不經批準,不能隨便找人代替。
4、人行司機押車時,必須坐在人行車行駛的方向,第一輛車第一排坐位上,嚴禁任何人和人行車司機並坐一排。
5、人行車司機必須遵守礦製定的“人員乘車製度”和“行車不行人製度”。
6、人員坐好後,要認真檢查人員乘坐情況,確認沒有問題,方可吹哨子,發信號。
7、當人行車運行接近停車點時,必須做好發出停車信號的準備,以便及時發出停車信號。
8、在運行中如發現前方危險或掉道時,人行車司機必須啟動落閘裝置,使人行車製動,及時發出停車信號。
9、工作中發現的一些問題要及時彙報工區或調度室,以防出現安全事故。
10、人行車司機必須和電絞車司機經常聯係,做到安全行車。
第五節 電車司機操作規程
1、要忠於職守,嚴禁擅自找人代替。
每班接班後,應進行下列檢查:
(1)各電氣設備應安裝牢固,導線完整,連接正確可靠。
(2)各潤滑點應潤滑正常。
(3)製動裝置完整,動作可靠,無過度磨損零件。
(4)電源裝置和電壓應符合規定,箱蓋銷緊,固定銷牢固。
(5)接通電源,檢查照明燈光亮情況。
(6)檢查警鈴,緩衝聯接裝置是否完好,應能正常工作。
2、操作程序:
(1)將換向手把打在零位,插銷按正、負極分別插入插座。
(2)根據需要把換向手把轉到“向前”或“向後”位置上,同時鬆開製動閘瓦。
(3)將控製手柄從零位逐漸轉至下一個位置,不可在空位停留過長,也不可一下滑過幾個位置,最後停在工作檔,應使電力速度逐漸加快到工作運行速度。
(4)減速時按起動順序反過來動作,斷電滑行後,在接近停車位置時,轉動製動手輪進行製動。
(5)緊急製動時,將控製手把迅速從運行位置轉到零位,並轉動製動手輪進行製動。
第六節 推車工操作規程
1、接班後,立即檢查軌道上的車輛有無掉道和多餘車皮現象,清理地麵軌道上的雜物,檢查工作範圍內的道岔是否靈活可靠。
2、工作時,嚴禁兩車劇烈相撞和撞翻滾籠現象,如車連太快,可采取措施降低速度。
3、嚴禁煤車劣煤車和矸子混為一體,必須分清各走其道。
4、推車時,要時刻注意前方,當發現有行人,應及時發出信號,讓其避開。不能在可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車。
5、推車工嚴禁跟車皮一起滑行,禁止在同一下滑道上兩個人各推一輛礦車,特別情況時,應保持足夠的距離。
6、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自己的工作範圍。
第七節 溜子工操作規程
1、溜子司機接班後,要認真檢查運轉情況,電氣情況,及時清理溜子底部地根,做到周圍無雜物、無浮煤。
2、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出現異常聲音,應及時停機通知維護道修理。
3、工作中認真觀察溜子運轉情況和溜子內煤的運行情況,發現槽內的異物或大塊矸石,主應停機搬出,嚴禁在運轉的情況下搬出雜物。
4、當溜子出現鏈子掉道,漂鏈子、斷鏈子等特殊情況時,就立即通知維護員一起處理。
5、若溜子開不動,不能強行起動運轉,必須查明原因,處理好後再重新起動運轉。
6、嚴格按照礦和工區的安排進行灑水,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溜子道。
第八節 釘道工操作規程
1、釘道工每天上班前要吸取工區或本班的工作安排。
2、工作前如在主下山或付下山施工,須服工區或礦調度室值班員批準方可施工,施工要按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施工完畢報告調度室外。
3、無論是檢修軌道還是鋪設新道,一律按“部窄軌標準”鋪設,保證軌道質量,施工完畢,要認真清理現場,不得知亂扔道釘夾板、螺絲、平墊等財物。
4、斜巷釘道時,每5米間必須用一塊鐵道木。
第五篇 通防
第一章 火區檢查員技術操作規程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1條 下井前要向工區領取任務,班後向區長、技術員(工程師)彙報。
第2條 下井前要攜帶齊全檢查儀器、工具,如瓦斯檢定器、溫度計、一氧化碳檢定器、檢定管、鋼尺、記錄本和筆等。
第3條 發現有發火征兆,煙霧,明火時要立即報告通風區、通風科(組)、礦調度室及有關人員。
第4條 為控製火區和防止發火而進行調風、改風或調整風壓時,必須經通風區長、工程師或技術員及通防科(組)有關人員研究後,製定調風和調整風壓方案(或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進行。
第5條 防滅火密閉地點的選擇,每月在通風月作業計劃中安排,由通風區長或技術人員到現場作出標記,火區檢查員監督施工質量。
第6條 詳細掌握有自然發火煤層的采調進度、采煤方法、通風係統及回采過程中的各種變化情況。
第7條 按時檢查各處密閉的氣溫、牆溫、水溫及氣體變化情況等。要重點掌握一氧化碳的變化。密閉內氣體變化和氣溫要重點檢查。有人工作地點或回風流中一氧化碳濃度超過0.0024%後,要立即將人撤出,在適當地點設防好柵欄,並及時向通風區、通防科(組)及礦調度室報告,並聽候指示。
第8條 在檢查火區密閉時,應先在密閉牆外柵欄內1m左右處檢查有害氣體含量,隻有在安全濃度以下(沼氣、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的濃度)時,火區檢查員才準進入柵欄內,並要逐步向前檢查靠近密閉。
第9條 對灌漿區域要作好泄水情況、有害氣體及溫度變化等情況的檢查,如發現密閉牆水壓較大或有害氣體超過安全濃度時應立即撤出,並在適當位置設好柵欄,同時報告通風匹配、礦調度室,采取措施處理。
第10條 對廢棄巷道、老巷的密閉、支護情況、溫度及有害氣體等情況,要定期檢查,查明情況,如遇有冒頂危險或有害氣體超限,有自燃危險時,要嚴禁入內,並報告礦、區隊,采取措施處理。
第11條 現場檢查觀測到的情況,要填入密閉前檢查箱內記錄卡片。上井記錄在火區密閉檢查台帳中,填繪到礦井通風係統示意圖中。本班檢查情況要向下一個班交接清楚。
第12條 火區檢查員必須同時會使用瓦斯檢定器,其瓦斯檢定器的使用,按瓦斯檢查操作規程規定執行。
第二節 一氧化碳檢定器的使用方法
第13條 一氧化碳檢定器,在下井前要認真檢查,不符合下列標準時要進行更換或修理:
一、檢定器唧筒自豪感塞是否嚴密不漏氣,拉推是否滑潤正常;
二、檢定器、比色板、校正表是否為同期生產的或相同批號的,檢定管(包括比色比長)的有效期是否超期。禁止用過期失效的檢定管檢查;
三、溫度計是否完好,無破裂斷線等缺陷。
第14條 進行檢查測定時,和無拉推活塞3~5次清洗取樣唧筒後,抽取氣樣,速將錐型閥杆打到45°關閉位置,破開檢定管兩端,其紅騰我端或低濃度端插入唧筒膠座,再將閥杆打到垂直位置,然後按檢定管說明書所規定的時間推動活塞,使氣體均勻地通過檢定管。如果為比色管,按其變色深淺程序與比色板對照後,查表得出一氧化碳濃度。如果為比長管時,則根據變色(黃色環)的位置直接讀出一氧化碳濃度。
第15條 檢查時,如果被測定氣體中一氧化碳濃度大於檢定管的上限值時,可換用高濃度的檢定管,或稀釋氣體、或縮短送氣時間,然後將結果擴大稀釋或縮短的倍數即為被測定氣體中一氧化碳的真實濃度。如果被測定空氣體中一氧化碳低於檢定管的下限值時,則可增加送氣時間,將結果縮小增加時間的倍數,也可以用一支檢定管測定幾次,將結果縮小測定次數。
第16條 檢查時,使用過的檢定管如果未發現變色(未顯示一氧公碳的痕跡),可在當班繼續使用,但發現有一氧公碳時,應再用新檢定管再進行測定,以獲得準確數值。
第17條 測定一氧化碳,要躲開放炮時間,防止炮煙內一氧化碳的幹擾。
第二章 瓦斯檢查員技術操作規程
第一節 瓦斯檢定器的使用方法
第18條 瓦斯檢查員在下井前,對瓦斯檢定器要做如下檢查,合格後才能使用。
一、檢查外貌要清潔,附件要齊全,藥品充足不失效(粉紅色氫氧化鈣顆粒以3~5mm為宜,如變為灰色即為失效);
二、檢查電源、電門要靈活並有防爆蓋,燈泡要有足夠的亮度;
三、檢查光譜要清晰,無變形,光譜條紋間距要符合規定,用目力定度要求在7%範圍內應有5根條紋;
四、檢查儀器氣密性,手壓氣球後再堵住吸氣膠管,鬆開壓氣球,如果一分鍾不脹起即為不漏氣,發現漏氣再用同法檢查壓氣球,找出漏氣的部分;
五、對基線(對零)下井後在預測地點,溫度相近的新鮮風流中(井底大門、井底車場),先將小數回零,接好二氧公碳吸收管,手壓氣球最少6次,然後將幹涉條紋的某條黑線與分好化板的零位相重合。
第19條 攜帶與保護瓦斯檢定器注意下列事項:
一、檢查瓦斯完畢後,應將瓦斯檢定器及時裝入皮兜內;
二、攜帶時要背好,不準碰撞或損壞,也不準丟失和轉借他人;
三、瓦斯檢定器出故障不準擅自修理,上井後向負責修理人提出存在問題,進行修理;
四、瓦斯檢定器交個人保存的,個人必須保存好,上井後到值班室保存好。
第20條 檢查瓦斯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檢查前將儀器取出背好,一手將膠管(1.6~2m)送到預測地點,另一手按氣球至少6次,便可讀數。如經過多次檢修使用日期較長的瓦斯檢定器,在高濃度瓦斯區域檢查時,必須到瓦斯濃度不超過2%的安全地點再進行讀數。不帶氫氧化鈣管檢查的讀為混合氣體,求二氧化碳讀數,即用混合氣體減去沼氣讀數乘0.955即可;
二、檢查高冒地點、回采工作麵老塘邊緣,人員要站在支護過錯好的地點,用小棍將膠皮管送到應測地點進行測定,檢查人員不準進入老塘和高冒地點。
第二節 檢查製度
第21條 瓦斯檢查員,要按照礦井總工程師所設置的瓦斯檢查點和通風區製定的巡回檢查圖表,嚴格按照《煤礦01manbetx
》規定的次數進行檢查。
第22條 按采掘區域劃分瓦斯巡回檢查路線,設專人進行檢查,不準空班、漏檢,並把采掘工作麵檢查的瓦斯濃度等填在記錄牌上,並通知在場工作人員。其它地點檢查後,也要就地填寫在記錄牌板上,字跡要清晰工整並簽字。
第23條 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中的瓦斯與其他有關規定。當發現有瓦斯突出危險時或其它問題,應立即通知班組長及時組織人員撤退,並報告礦調度室。
第24條 填寫報表,當班上井後及進填上,不準隔班填,內容要詳細,檢查地點要寫清楚、準確,文字要工整。
第25條 瓦斯員必須在井下規定的交接峒室內交接班,把本班情況交待清楚,並填好交接記錄,特別存在的問題,要交待清楚,並簽字。
第三節 檢查內容
第26條 檢查瓦斯地點:
一、采煤工作麵的回風巷(距工作麵30m以內),上隅角5m附近處,被串聯工作麵的進風和回風;
二、采區回風巷、礦井一冀回風巷和礦井總回風巷;
三、掘進工作麵距迎頭10m內及回風口,被串聯工作麵的進風和迎頭;
四、正在擴修的失修巷道以及其他局扇通風的地點;
五、密閉前和密閉內,或礦總工程師指定的地點;
六、處在回風流中的井下機電峒室。
第27條 瓦檢員要熟悉礦井通風係統,特別本人檢查範圍內的係統。經常檢查通風設施,保證通風係統的完整。如果通風係統被破壞,必須及時進行修複,如暫時不能辦到的要及時報告。平時發現負門敞著的要關好,發現其它通風設施有破壞的,都要及時報告通風區值班領導。如發現破壞通風設施者,及時報告礦調度室追究處理。
第28條 在檢查到已停工、停風的掘進頭時,要立即報告通風區領導,安排人員盡快封閉。
第29條 局扇通風的掘進頭要檢查局扇的位置和安裝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妯現循環風。風筒口至迎頭距離以及出口的風量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第30條 防塵要注意下列規定:
一、采掘工作麵的防塵供水係統是否齊全,按照“通風質量標準”規定的噴霧灑水設施是否齊全;
二、采煤機(高檔麵以上)和掘進機都必須做到內外噴霧,否則不準開機生產;
三、全煤和半煤岩掘進頭,20m以內,放炮前後都要進行衝刷頂幫和灑水;
四、發現有煤塵飛揚和堆積地點,要督促現場進行解決;
五、掘進工作麵或炮采工作麵的打眼,都必須實施濕式作業。
第31條 放炮時現場遇到下列情況要製止:
一、雷管和炸藥與使用的地點不符合要求;
二、打眼深度、封泥長度及其它不符合規定;
三、裝藥不使用水炮泥;
四、炮煙沒有吹散就進入迎頭;
五、放炮不開水幕的。
第32條 井下機電設備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有關規定。發現機電設備失爆、雞爪子、羊尾巴、明火接頭、拆開礦燈和帶電作業等情況,要嚴加製止。
第四節 關於處理瓦斯
第33條 當遇到下列情況時,瓦斯檢員可及時進出口行處理:
一、采煤工作麵回帶上幫煤不超過5m時,如瓦斯超限,可用風帳進行處理;
二、掘進工作麵因故障臨時停風,造成瓦斯積聚,但二氧化碳和沼氣都不超過1%時,可開局扇進行排除;
三、當不超過6m的用擴散通風的小絞車房、水泵窩瓦斯超限時,可用風帳或接風筒排除。
第三章 測風工技術操作規程
第34條 下井前要準備好所使用的風表、秒表、溫度計、皮尺和記錄表格。並詳細檢查風表葉輪及開關是否轉動靈活正確,秒表啟停是否正常。
第35條 測風應在專門的測風站進行。在無固定測風站的地點測風時,要選擇斷麵規整,無空幫空頂,無障礙物,無淋水和前後10m無拐彎的巷道內進行測定。
第36條 回采工作麵的風量,應在進風巷和回風巷中,測定進、回風量。
第37條 局部通風風量應由迎頭退回20m,用風表測定巷道的風量,風筒末端為鐵風筒直接測定風筒風速時,風表盤麵和風筒出口斷麵平行,測量風筒出口斷麵中心風速乘以修正係數0.8,即為風速斷麵的平均風速,計算迎頭風量。局扇的吸入風量,可測局扇前後10m的風量的差值(Q供—Q回),得出局扇的吸入風量。也可用皮托管配合微壓計,在距局扇不小於30m以上的風筒內測速壓,同時測定空氣濕度和大氣壓力,計算得出空氣重率,最後計算求得風速和風量。
第38條 測量風速有近似和精確二種測理方法,其方法如下:
一、用煙霧近似測量法:在風速低於0.3m/s的地區和巷道內或檢查密閉及采空區漏風時,可采用煙霧近似測量法,一人站在上風側某點放出煙霧,另一人持秒表站在下風側,相距3~5m處,打開秒表記下煙霧流動這段距離所需時間T(s)。用煙霧流動的時間,除以煙霧流動的長度,算出最大風速,再乘以0.8~0.85係數即為平均風速V均(m/s),即
式中L——巷道長度,m;
T——時間,s;
k ——校正係數,一般為0.8~0.85。
二、用風表精確測量法:采用風表,按測量風速的範圍,可分別選用低速風表(測量0.3~0.5m/s),中速風表(0.5~10m/s),高速風表(大於10m/s)。
風表移動的路線:可采用折線法(六線法、四線法)或定點性測風。采用定點法測風時,布點要均勻,巷道斷麵在10m2以上的布24點,每次測120s;10m2以下至6m2,布12點,測60s(巷道斷麵在6m2以下的宜用折線法)。
采用折線法測風時,移動速度要均勻,不能時快時慢。
根據單位時間風表的轉速查對風表的校正曲線(或校對風速的直線方程式),換自出真實的風速。
第39條 測風開始前應先關閉風速計數器,將指針回到零位或記下初始數,待風表運轉30s後,再開動記數器開始測量風速。
測風員持風表姿勢可選用迎麵法、側身法和改進法中的任意一種。采用迎麵法測得的平均風速應乘1.14的係數;采用鍘身法時,測得的平均風速應乘以小於1的校正係數。
側身法側風時校正係數
的查用表,可參照下表。
斷麵S(m2) 2 3 4 5 6 7 8 9
校正係數(k) 0.8 0.87 0.90 0.92 0.93 0.94 0.95 0.96
第40條 測風時風表一定要與風流垂直,特別是在傾斜巷道中,更要注意。要求風表和風流垂直度偏差不得大於10°。
采用迎麵法測風時,手向迎風方向超前伸出0.6~0.8m,然後在巷道同一斷麵中作勻速移動,巷道斷麵在6m2以上時,采用六線法,6m2以下時,采用四線法。
兩人測風時,持秒表人每5s發出信號1次,每次測風時間不少於1min,斷麵在7m2以上時,不少於100s。
同一斷麵測風時,其測量次數不得少於3次,每兩次的讀數誤差不得超過4%,求其3次的平均值。當誤差超過4%時,必須重新測量,然後求其平均值。
第41條 測風地點的選擇和建立,主要測風地點都要建立固定測風站,測風站的長度都不得小於4m,前後10m內沒有拐彎、障礙物及風流彙合和分支;臨時測風站,也要選擇一段較為規格,斷麵無變化支架完整的巷道。主要測風站應保持四壁光滑(砌镟用水泥砂漿抹麵),木支架或金屬支架的巷道中,要用磚石壘砌或用木板釘出4m以上光滑麵,測風站兩端需設引風斜麵。
第42條 當巷道風速小於0.3m/s時,可用煙霧法測風。測風時首先選擇一段(10m或5m)斷麵規正、無彎曲的巷道,一人站在上風側某點當放出煙霧,另一人手持秒表站在下風側(相距5~10m),同時打開秒表記下煙霧在巷道中流動所需的時間T(s),計算其最大風速,再乘0.8係數即為平均風速V均(m/s)。
式中L——巷道長度,m;
T——風流移動時間,s;
k ——校正係數0.8。
第43條 每次測完風後,對測定的數據都要進行03manbetx
核對,如出入過大要查明原因,並記錄手冊,同時要向區領導或技術員(工程師)報告情況。
第44條 測負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一、在巷道測風遇有列車通過時,要躲到人行道側或安全地點,待列車通過3~5min後,風流穩定後,再開始測風;
二、在架線電機車巷道測風時,要注意風表與架線保持至少100mm以上的距離,防止觸電;
三、在臨時測風站測風時,要注意觀察頂板和支護情況,防止頂板落石傷人。
第45條 礦井測風製度,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旬、月測風製度。全礦井采、掘工作麵和主要用風地點,每10天進行一次測風,月末對全礦進行一次全麵測風。並要根據實際需要隨時進行測風。每次測風結果,都要填寫在測風地點的測風記錄本上和測風記錄手冊上,記錄的內容包括:斷麵、風速、風量、溫度、有害氣體含量、測風員姓名及日期;
二、旬、月測風的數據,除將測得的結果填寫記錄簿上外,應及時填寫報表,同時報送局、礦有關部門,上報測風報表,需經礦總工程師審閱並簽字;
三、每次測風的數據,都要做到記錄牌板、記錄手冊、測風台帳、報表四對口;
四、使用中的風表,必須每6個月校正一次,經過修理的風表,也必須校正,並製校正曲線,隨天使用。
第四章 風門工、密閉工技操作規程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46條 砌築風門密閉的地點,必須根據下列規定進行選擇:
一、盡量避開動壓區;
二、巷道的頂幫應具有堅硬、並且未遭破壞的煤或岩古;
三、離巷道的交叉處的距離不少於5m;
四、風門密閉內外各5m內支護要過錯好,無片幫、冒頂,密閉前5m內無雜物、積水和淤泥。風門前後5m內巷道支護良好,無雜物、積水和淤泥。
第47條 按工作計劃或施工通知單要求進行施工。施工人員必須對工程地點、類別、規格、質量、數量要清楚,並且了解安全注意事項。
第二節 風門
第48條 風門的種類很多,主要歸納為兩類,永久性風門和臨時性風門。
第49條 牆垛掏槽時要用釺子大錘或手鎬掏槽,掏槽時必須見硬底、硬幫,與煤岩接實,放頂時必須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在有架空線地點放頂時,要先停電,掛好寫有“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白底紅字的停電牌,並設好臨時地線,工作完畢立即摘下停電牌,取下臨時地線,接通電源;
二、停電後用木板等物把架空線保護好,並打好臨時支柱;
三、當有電纜、信號線、水風管路等,盡量放下,再用木板、溜槽等嚴加保護,以防破壞,完成工作後將其恢複原樣;
四、落高壓電纜,事先和機電科取得聯係,確實加以保護好後方能施工;
五、拆镟時必須在有經驗的老工人的指導下,另有2人互相協作,拆下的料石能複用的碼放整齊,不能用的裝車運走。要邊拆邊摘下浮矸等,使好臨時支護,嚴防頂板冒落傷人。
第50條 穩框順序:
一、首先修整門框,上下坎平行,兩框平行,坎框互成直角,不能交楞;
二、先穩下坎,盡量保持坎的完好,下坎下在軌道的下邊,道需嵌在下坎槽內,下坎的上平麵不能高出軌麵10mm,然後安裝門框和上坎;
三、穩框時要根據該處風壓及風門規格大小,門框要有朝順風方向的傾斜度以80°~85°為合適,其實際做法是:從門上坎往下垂鉛(錘)距下坎間距範圍,0.9×1.2m的為80~100mm;1.2×1.5m的為100~120mm;1.6×1.8m的為120~150mm。
第51條 風門牆的砌築必須注意下列事頂:
一、砌牆時必須掛線,牆麵平整(1m長度內的凹凸高差不大於10mm,料石勾縫除外),無裂縫(雷管腳線不能插入),無重縫、空縫。四周要抹出100mm。風門牆垛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築,嚴密不漏風(手觸無感覺,耳聽無聲音)。牆厚一般為480~800mm,上坎以上厚度不得小於240~400mm;
二、壘磚牆時必須灰漿飽滿,全部用擠灰,不得出現裂縫,料石牆空間要填好,餡石加好咬口,用錘壓實,灰漿用瓦刀搗固。
灰縫要求:磚牆不許超過10mm,料石牆不許超過30mm;
三、磚牆四周和門框附近用1:3的灰砂漿,而中間部分用1:4的灰砂漿砌築,壘料石牆水泥砂漿的比例1:5。縫隙大的用碎石塞填(先填砂漿後塞填石渣);
四、需要搭腳架時,一定要搭牢固,腳手板上不許堆放過多的材料;
五、封頂時必須從兩腮向中閥砌,所搪的小杆,要隨時按進度撤下;
六、調節窗應按要求留在風門牆上方,調節窗應安設可調的插板;
七、風門處有水溝時,必須設反水池或擋風簾。安設好風門後要包邊沿口,有襯墊,四周接觸嚴密(以不透光為準,通車門底坎除外),門扇平整不漏風,門扇與門框不歪扭,防止透光漏風。
第52條 修砌風門時應注意事項:
一、修砌時必須是拆一道壘一道,以防漏風;
二、修砌時必須是先上後下,其高度超過2.1m時,要搭腳架手架或登著重車進行,車要固定可靠。
第53條 臨時風門的建築要求:
一、開工前必須詳細檢查工作地點的有害氣體和支護情況,在安全情況下進行掏槽,除頂板破碎、煤幫太鬆軟地點外都要掏刨實茬;
二、立柱(包括通天門框)要打得迎山有勁,風壓大時在背風麵門口以上要設橫梁(木梁或鐵梁),兩頭要鑲入棚檔或梁窩內;
三、穩框時要根據風門規格和風壓大小,傾斜度要合適,一般為100~150mm(與永久風門同),要求門扇開到小於90°時能自動關嚴;
四、釘板時必須由上往下釘,上下兩板壓茬的寬度不得小於10mm,其木板規格為厚15~25mm,寬150~200mm,長1.5~2.5m;
五、風門四周及板縫必須用黃泥摻水泥(泥灰比4:1~5:1)抹嚴不得漏風;
六、在有溜子(膠帶機)的運中巷中建板門時,要選擇頂幫支架完好,斷麵較大地點,門設在一邊,溜槽上留200~300mm高度的口,口上釘單層或多層布簾,門前後各2m溜子要有擋板;
七、風門掛扇後,要試驗檢查,要求門扇開關靈活,嚴密不漏風,不得有掃地刮道現象。
第三節 密閉
第54條 各種密閉的用途及施工要求:
一、臨時膠布密閉:主要用於臨時控製風量或發生火災時,臨時擋煙、隔熱、降低外部的有害氣體等,其施工要求,在巷道中間及兩幫打上中柱和幫柱,釘上膠布(風筒布等),接茬處要重迭,四周插好壓嚴,防止跑風;
二、臨時木板密閉:此種密閉的用途與臨時膠布密閉同,但用的時間較長,效果比膠布的較好,其施工要求,在巷道中間及兩幫打上中柱和幫柱,然後用厚12~25mm,寬150~200mm的木板,由上往下重迭釘在中柱和幫柱上。在釘的過程中四周要接觸嚴密,木板密閉采用魚鱗式搭接。拚接寬度不得小於10mm。當瓦斯較大時釘釘子要用銅錘或墊以硬木,以防出火花造成事故,木板迭穎及頂幫要用黃泥或黃泥摻灰(灰泥比1:3~1:4)抹嚴;
三、沙袋防爆密閉:僅用於在瓦斯較大巷道內發生火災後,在建立永久密閉前,為了防止或減輕火區內爆炸的衝擊,其施工要求:將沙或土(土塊要小於10mm)裝入袋內(草袋、凡布袋、麻袋等),每袋重量不宜超過15~20kg,其重量適應於人力運送,按巷道全斷麵,堆積長度不少於4~5m,在該密閉的外側,再打上3~4根貼牆柱,並用小杆卡實卡緊;
四、防火磚密閉:適用於發火煤層采後封閉,密閉厚一般為3~5磚砌成厚為360~600mm用1:3或1:4灰漿砌築,砌築時上下層縫錯開,頂幫間隙用灰漿填實,牆壁麵要平整,必要時牆外抹以厚20mm的灰漿,當巷道無水或出水較小時,密閉下部可不設泄水管,但在密閉的上部要設一條直徑19~25mm的鐵管作為檢查、取樣測壓等,凡發火煤層,在密閉的上部另下一節直徑75~100mm帶法蘭盤或要有閘閥的長2~2.5m的鐵管,作為注水灌漿用;
五、永久性防火密閉,適用於采後石門,礦井主要巷道報廢後,隔風防火,其要求,風外牆各厚三誇,中間填以100~200mm灰砂漿,用1:3或1:4灰沙漿砌築,其要求與防火磚牆同,當巷道出水較大時,密閉底部可設順水管,在密閉的上部要設19~25mm鐵管和直徑為75~100mm長2.5~3.0m鐵管各一根,作為檢查、取樣測壓、注水與灌漿用,這引起管子平時要紮嚴上蓋;
六、黃土密閉:當巷道圍岩壓力較大,又不能進行壓力灌漿時應采用此種密閉,其厚度一般為600~800mm,密閉槽掏好後,內外各打兩棵中柱和幫柱,靠裏邊釘厚25~50mm木板,外邊要邊釘板邊鋪黃土、砸實或摻水,兩幫要填實,頂部要用泥堵實,必要時在密閉的上部下一根直徑19~25mm的檢查管,作取樣、測壓用;
七、磚密閉:用於非發火煤層的采後封閉。
磚密閉牆厚一般為3~5磚厚(砌成厚度為360~600mm)用1:4或1:5灰沙漿砌築,其質量要求與防火磚牆同。
料石密閉牆厚,底部為600~840mm,上部不小於300~400mm,當巷道出水較大時,密閉牆下部可設反水池,必要時在上部也下一條檢查管根作為檢查、測壓用。
第55條 砌築各類密閉前的準備工作:
一、替鐵棚子,用木支架替換密閉處的鐵棚子。
1.清理現場,後路要暢通;
2.準備材料:根據巷道規格準備合適的支架材料;
3.在兩架棚子之間挖柱窩,盡量挖到實地。柱立好要用手扶信或用材料支撐牢固,嚴防柱倒傷人,擱梁時,必須二人同時進行互相照應,最後將梁子的兩端及柱肩用材料背實;
4.回撤鐵棚子:先挖柱窩,當腿鬆動後,再把梁打掉,最後把腿拔出。
二、掏槽:
1.清理現場,後路要暢通;
2.要回棚子的地點,前後支架必須完好,否則要先修好或打好托棚,如果上頂是虛或太空時先用石料背好;
3.回棚子,先挖柱窩,當腿鬆動後,再用錘把梁打掉,如果把梁打掉後有冒頂危險時,應先打托梁托住,或在其附近支架上打探梁將頂板矸石托住,再掏槽到實茬,進行砌築,當密閉壘到一定高度時或一幫或兩幫壘到實茬後,再小心的把托梁或探板回掉,刷頂到家產茬或邊刷頂邊砌築。
第56條 砌築密閉牆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一、開工前和班中要隨時檢查工作地點的有害氣體,在不超過規定情況正是進行施工;
二、砌築的技術操作和要求與風門牆同;
三、壘牆時,如果底部是碎矸子需用石灰漿灌填,再鋪一層灰漿而後砌築;
四、施工中對頂幫的煤岩應隨時鑿下浮矸,不使已鬆動的煤岩留在密閉四周,影響密閉的嚴密性;
五、密閉牆有特殊需要時,應仔細塗抹牆麵。當負壓較大時,暫不封口,24h幹燥後再全部封口;
六、密閉砌好後,密閉外空茬處要使好棚子,上頂插嚴背實,牆外5m支架要牢固完好。距巷道交叉口0.5~1.0m處砌好正規柵欄;
七、密閉砌好後要掛上驗收牌、檢查箱、柵欄上揭示警標。
第57條 拆除密閉牆的注意事項:
一、拆除密閉工作要按“拆除密閉措施”的技術安全規定施工。需要處理瓦斯通風時,須在通風瓦斯人員的指導下進行;
二、拆除密閉前,必須備足複封用的材料和一切工具;
三、拆除密閉時,應先從頂部拆一小孔或打探眼檢查內部情況,如無湧水、無瓦斯噴出等異狀時,方可拆除。
拆除火區密閉時,還需檢查一氧化碳、溫度等情況,符合滅火條件後方可拆除。這些拆除工作,由救護隊執行。
第五章 測塵員技術操作規程
第一節 準備工作
第58條 認真檢查儀器的可使用狀態。
一、儀器外表要清潔,附件要整齊;
二、蓄電池的電壓、電量要達到要求;
三、要檢查電鍵或旋轉按鈕(包括校正開關等),使用靈敏、可靠。
第59條 作好該班所要測塵地點的計劃、采樣數量安排。
第60條 要認真地稱量采樣濾膜。用塑料鑷子取下濾膜兩麵的夾襯紙,將濾膜輕放於03manbetx
天平上進行稱重,然後記下所稱數據,並編好號碼,再輕放入濾膜盒內,旋緊盒蓋,注意不得使濾膜有折皺。濾膜和濾膜夾之間不得有縫隙。如果是使用的光電測塵儀(鎮江產)要有足夠用的濾膜紙帶。
第61條 下井時帶全儀器儀表、工具記錄本等。
第62條 井下行走過程中,將儀器隨時攜帶在身,嚴禁碰撞、擠壓等,不得讓他人代拿和擺弄。
第二節 使用稱重測塵儀操作規程
第63條 要掌握所測粉塵的性質和工作處所有的情況,注意觀察頂板及運輸等情況,保證測塵過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64條 將測塵儀固定在塵源的回風側,粉塵擴散較均勻的工人操作地點,距地麵1.5m高的呼吸帶。具體位置的選擇,按照煤炭部部頒標準《粉塵濃度和分散度測定方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65條 對連續性產塵作業,應在生產達到正常狀態5min後進行采樣,對間斷性產塵作業,要在工人作業時采樣。
第66條 采樣時先用2個裝有濾膜的采樣夾(未稱重的濾膜即可),調節好所需流量(一般在15~30L/min,流量計應半年校正一次),並檢查有無漏氣,然後取出準備好的濾膜夾,固定在采樣器上,采樣器的受塵麵必須迎向風流。
第67條 開始采樣,立即記錄采樣起始時間,采樣中注意保持流速的穩定,並估計濾膜上的粉塵增重(一般在1~20mg,不應小於1mg),來決定采樣時間的長短(但一般不應少於10min),采樣完畢,立即記下終止時間。同時要詳細記錄采樣地點、作業工序、樣號和流速及防塵措施等。
采樣持續時間可按下列式估算,即
式中T——采樣持續時間,min;
W——粉塵應達到的增重量,mg;
C——預計作業麵的粉塵濃度,mg/m3;
Q——采樣時的流量,L/min。
T——采樣持續時間,min。
第三節 使用光電測塵儀操作規程
第68條 使用光電測塵儀時,應檢查儀器內部電池的電壓。當電池電壓低於使用電壓時,應按要求進行充電。
第69條 應校正儀器的采樣流量和采樣時間,並按儀器的使用說明進行調整。
第70條 采樣開始時間和采樣地點同其他測塵儀一樣。
第71條 測塵時,儀器的進氣口必須迎向風流。
第72條 測塵時,每個測塵點連續測定數據不少於3個,取其平均數值。
第四節 注意事項
第73條 采樣濾膜用合成纖維濾膜,采樣地點粉塵濃度不小於100mg/m3時,用直徑40mm的平麵濾膜,最大增重不得超過20mg,粉塵濃度大於100mg/m3時,用直徑75mm的漏鬥形濾膜。
第74條 濾膜不耐高溫,在55℃以上的采樣現場,不宜使用。
第75條 濾膜除油:當采樣現場(岩巷掘進使用風鑽)空氣中有油霧時,應將濾膜用Ny-120溶劑油(或Ny-90溶劑油或航空汽油)浸洗脫油後,再稱重。
第76條 所使用的測塵儀器必須經煤炭部主管部門指定的歸口單位定為合格者。
第77條 能熟練掌握本單位正常使用的所有測塵及附件的性能、用途和操作方法。
第78條 測塵人員必須能夠熟練地使用電光03manbetx
天平。所使用的電光03manbetx
天平,必須精確,並按計量部門規定,每年校驗一次。
第79條 采樣上井後,要擦拭、檢修儀器。整理原始記錄,填寫台帳。
第80條 旬末填寫好本旬粉塵測定結果報告表,月底做好本月粉塵濃度測定報告表。
第81條 能夠掌握粉塵分散度的測定方法和遊離二氧化矽(SiO2)的測定方法。
第六章 井下局部扇風機司機 技術操作規程
第82條 局扇司機應專職或專人兼職,不管專、兼職人都必須經過學習,懂得局扇基本構造及電工基本知識,耳目健康,並經本規程考試合格,領有合格證者,才能擔任。
第83條 局扇遷移必須按井下搬運操作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第84條 局扇安裝遵照下列事項:
一、局扇安裝前,安裝人員要檢查防爆性能(如防爆麵間隙是告符合規定,防爆蓋螺絲是否齊全、擰緊等),機殼是否完好,有無裂痕。進風口有否安全網罩,確無問題時才能安裝;
二、局扇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中,其吸風量必須小於全風壓供給該處風量,距回風口不得小於10m,以免發生循環風。局扇吸風端3m以內不準存放易被吸入的雜物;
三、局扇安裝有延時風電閉鎖裝置。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在恢複通風前,局扇和開關地點附近11m內,風流中沼氣濃度不得超過0.5%,方可開動局扇,其它設備才能送電;
四、局扇應安裝穩定,墊高要大於0.3m,外沿距鐵路不得小於0.7m。若需要吊掛時,必須用強度可靠多股的鐵絲綁栓牢固;
五、電纜必須懸掛,要符合垂弧要求,要吊掛在木製或鐵製電纜鉤上,禁止用鐵絲擰綁。懸掛點的間距不得大於3m,2根電纜的上下間距不得小於50mm;
六、電纜上禁止懸掛其他任何物件;
七、局扇接頭後,應做10min以上的試運轉,檢查其運轉是否正常,試運轉後,在手把上標明反正轉方向;
八、局扇必須安消音器,否則不準投入運行。
第85條 局扇啟動前司機應作如下檢查:
一、進風口前是否有易被吸入的雜物;
二、安全網罩安裝得是否牢固,機體是否穩固;
三、局扇異風筒的聯接處是否牢固;
四、用小棍撥動葉片兩三圈是否靈活,有無卡住現象。
第86條 局扇啟動及運轉時注意事項:
一、局扇應斷斷續續啟動,不要一次啟動,避免風在衝擊,風筒容易脫節或吊一半墜落;
二、局扇安裝地點有2台以上時,局扇與電磁開關要分清楚,或標清編號,以免啟動發生錯誤。2台局扇串聯時,須等1台局扇啟動運行正常後,再開另1台,切不可同時開動;
三、正常運轉後,檢查聲音是否正常;
四、檢查機體是否震動或顫動;
五、局扇開動10min後,一切運轉正常無問題時,才可離開局扇進行其他工作;
六、要經常檢查風筒,是否有脫節、擠壓、扭折、破裂、脫掛及漏風現象,並及時進行處理。
第87條 遇有下列情況時應緊急停車:
一、無單相保護局扇,運轉時突然發生聲音變化,轉速減慢,發生單相運轉;
二、電纜過熱或電機有焦臭味時;
三、電機外皮溫度高出80℃。
第88條 停車注意事項:
一、拉開電磁開關停止電機運轉;
二、如檢修其它電器設備影響該處局扇運轉時,必須按停電工作時間停車,並事先將工作麵人員撤出,設上柵欄或拉上繩掛下“禁止入內”的字樣警戒牌;
三、如發生故障局扇突然停止運轉時,要立即通知用風地點人員撤出,撤到全負壓通風的風流巷道中,並站好崗,防止其他人員入內,同時要向調度室報告情況;
四、在使用局扇通風的掘進工作麵,臨時停工不準停風,避免瓦斯積聚,如果停風必須撤出設備封閉;
五、經常清理局扇吸風口附近的雜物,避免吸入局扇,影響供風。
第六篇 地質測量
第一章 礦井地質(水文地質)工 操作規程
第一節 總則
一、為了提供準確、可靠、及時的地質資料,指導礦井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嚴格按標準化管理,特製定礦井地質(水文地質)工人操作規程。
二、凡是礦井地質工,均應認真學習本操作規程,並按照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正規操作。
三、操作規程是依據部頒《礦井地質規程》的基本內容和要求製定的,如有內容及要求上與部頒《規程》不符之處,則以部頒《規程》為準。
四、今後如使用新設備、開發新手段,將及時修改、充實該操作教程以適應現代化礦井生產的需要。
第二節 礦井地質觀測
第1條 沉積岩的觀測及描述:
沉積岩的觀測及描述,以《礦井地質規程》的要求為基本內容,但要以岩石命名的內容作為觀測描述的重點。
一、顏色的觀察描述:
1.需要砸開岩石,對其新斷口進行觀察;
2.均統一在自然光線和岩石濕度下進行色調的描述。
二、碎屑粒度的觀測:
1.用5~10倍的放大鏡進行判讀,也可憑經驗估計;
2.某一粒度含量在50%以上則構成基本名稱;另一粒度含量在50~25%之間,以“質”表示;25~5%之間,以“含”表示;小於5%則不參加命名。
三、岩石成分的觀察鑒定:
1.砂岩可用放大鏡觀察,也可用肉眼觀察其顆粒成分;
2.隱晶的化學岩成分,需使用濃度為5%的衡鹽醒試劑並結合肉眼進行鑒定區別;
3.對大於25%的成分進行描述,亦可參加命名。
四、對膠結物成分的鑒定:
1.強度較低的岩石,可對其膠結物的成分作肉眼鑒定;
2.強度較高的岩石,對其膠結物的成分可用稀鹽酸試劑進行鑒定區別;
3.必要時進行室內化學鑒定。
五、層理的觀測描述:
1.需對岩層的兩個直交方向的斷麵進行觀察,分清層理和節理,方可進行描述;
2.對石灰岩頂板中的透鏡狀層理,需觀察描述其間有無泥、煤線及方解石脈充填物。
六、岩石力學性質的觀測描述:
1.確定岩石的普氏係數“f”,應以岩石強度分級表進行比擬為主,必要時先進行室內實驗確定,然後結合在現場用錘子對岩石進行敲擊,視其破碎的難易程度進行鑒定;
2.靠近露頭受風化影響的岩石,應在傾斜方向上每隔10m選點觀測;
3.對岩石的吸水變軟或膨脹特點進行觀測描述。
七、對岩石碎屑粒度的分選性、滾圓度;對斷口的形狀;對結核的形狀、成分、分布及硬度;對化石的種類、名稱、富集程度進行觀察描述,對有代表性的化石應采取標本、室內進行防風化處理;
八、一切穿過煤係地層的井巷均應逐層觀測,按本條的要求進行岩性描述;
九、每一個礦可在主要石門或有代表性的鑽孔采集一套完整的煤係標本,標本應在室內作防風化處理後保存。
第2條 煤層的觀測
一、觀測點的間距及觀測內容:
1.井筒、石門等空層巷道所揭露的煤層,均應定點按《礦井地質規程》要求作全內容詳細觀測描述;
2.沿煤層掘進的巷道,需按《礦井地質規程》針對煤層穩定性所規定的觀測距離進行觀測,重點對煤層的厚度、結構、頂底板岩層及傾角進行觀測;
3.工作麵中的觀測間距相當於旬產量驗收期的間隔,沿工作麵傾向可間隔10m布1個測點,隻作煤厚、夾石厚度的觀測;
4.兩測點的煤厚之差大於0.5m時,或傾角之差大於5°時,可在兩測點間增加1個觀測點。
二、煤層厚度的觀測:
1.一般丈量煤層的真厚度,也可在剖麵圖中量取或丈量偽厚度再換算成真厚度,觀測的精度以m為單位,保留小數點以後兩位;
2.厚煤層分層開采時,在回采倒數第二個分層時必須探煤厚,如使用煤厚探測儀時應在回采第一個分層時探測煤厚;
3.如用電煤鑽探煤厚時,鑽杆需要垂直於煤層換層深度一般應扣除0.05~1m。
三、煤厚結構的觀測:
1.在複雜結構的煤層中,凡厚度大於0.05m較穩定的夾石層應進行丈量,並對各煤分層的厚度分別進行丈量;
2.夾石的單層厚度大於或等於0.7m時,其上下的煤分層可作為獨立煤層。
四、煤層厚度變化的觀測:
1.煤層變薄、分叉時,應著重觀測煤層的結構、煤質及最低可采厚度的範圍;
2.對古河床衝刷,則著重觀測衝刷帶的寬度、深度、煤厚、煤質及衝刷帶的岩性和延展方向。
五、煤層頂底板的觀測描述:
1.對工作麵周圍巷道所揭露的頂、底板,應測繪成小柱狀,並描述頂、底板與煤層的接觸關係;
2.偽頂、直接頂的岩性如有變化或局部賦存,需盡可能的觀測其邊界範圍,在工作麵圖上標明;
3.對頂板裂隙的觀測參照第4條執行。
第3條 煤、岩層產狀的觀測:
一、順層巷道中煤、岩層產狀的觀測:
1.煤層頂板較平整的,可用半圓儀的直邊在層麵上移動找平,之後,沿直邊方向劃一條線段,用礦燈照這邊線段,在羅盤保持水平的條件眄,移動羅盤,使羅盤玻璃中長線與走向線在鏡中重合,這時讀出磁針所指的方位刻度即為走向方位角,將半圓儀垂直於走向便測出傾角,順傾餘方向可用羅盤測出傾向,也可以用產狀符合在草圖上按傾斜方向作出標記;
2.煤層頂板不平整的,可在上、下幫的穩定的夾石或底板層麵上掛半圓儀拉線,找出最大傾角,並用羅盤測出其傾向,利用走向與傾向的夾角是90°的關係,可求出其走向方位角。
二、上、下山及石門中煤、岩層產狀的觀測:
1.可在巷道兩幫選同一層麵,用繩掛半圓儀拉平,並用羅盤測出走向方向,再順走向方向視半圓儀的直邊與層麵或層理重合,即測得岩層的真傾角,其傾向可以用產狀符號,根據現場煤、岩層的傾斜方向標記在草圖上;
2.在與走向夾角較小的巷道中觀測產狀時,可在巷道中間測得兩組視傾向、視傾角;也可以迎頭及一幫分別測得視傾角,用八月圖法間接求產狀。
第4條 構造的觀測及描述:
一、褶曲的觀測:
1.順層的水平巷道,有明顯彎曲時,應加密產狀觀測來控製褶曲的形態;
2.上、下山及石門、岩石大巷遇褶曲時,可由巷道剖麵圖結合岩層的產狀觀測來控製;
3.根據產狀和同一層位標高的變化,可確定褶皺的尺寸。
二、節理的觀測可根據研究目的不同,其觀測點位置的選擇和觀測內容應有所不同:
1.根據頂板管理的要求,可對本礦羅難管理的頂板,在采麵初次來壓的位置上,對上、下順槽選4m長的範圍,觀測節理的方向和條數,求得節理的密度;
2.對斷層性質的判斷,可在斷層兩側的剖麵上,觀測斷層局部應力場所產生的張節理、剪節理與斷層跡線之間的夾角。
三、斷層的觀測描述應按《礦井地質規程》要求,圍繞斷層性質、斷距和斷裂結構麵的力學屬性來進行:
1.對盤的岩性鑒定及層位對比時,如落差較大,巷道中見不到對盤的煤層,應在巷道穿過斷層帶及變形較大的牽引帶後,鑒定對盤正常層位的岩性,進行層位對比;
2.落差大於5m的斷層,要對斷層帶的寬度、充填物的岩性、煤線、糜棱化及含水性進行描述,對斷層兩盤的牽引、附生小斷層、派生節理、斷層麵的擦痕及其傾伏角均應進行觀測描述,並進行細部素描或地質攝影;
3.斷層麵產狀的觀測操作方法同上述煤、岩層產狀的觀測。煤巷中,一般在受牽引較小一盤的同一層麵與斷層跡線相交的對應點上,拉線觀測其交麵線的方向;岩石巷道中,一般觀測斷層的走向線方向;
4.距斷層觀測現場10m以內有機械設備及電器時,不能使用羅盤進行觀測,可沿巷道兩幫分別測出斷層麵至導線點的距離,如兩距離之差大於或等於5m時,可直接按此距離填圖;若兩距離之差小於5m時,可根據巷道毛斷麵寬度,經過大比例尺作圖或計算出斷層方向與巷道的夾角;也可求出斷支的方位角,再進行填圖;
5.在大於15°的傾斜巷道及工作麵中,所丈量斷層至測量點的斜距,需換算成平距再填圖;
6.在巷道中能夠揭露斷層兩盤對應層麵的,可直接丈量鉛垂斷距。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可沿層麵及層理分段量出層厚,間接量取斷距;也可作出剖麵圖,在圖上量取鉛筐斷距;
7.落差較大的斷層,應觀測兩盤的岩層產狀。並根據正常產狀關閉定斷層斷距(落差);
8.過落差較大的斷層時,在見煤之前,巷道每掘進4~6m必須觀察一次,以防在岩層中再遇見與前者跌落方向相反的斷層;
9.對盤見煤後,一定要對兩盤的煤層進行對比;
10.回采工作麵中的斷層,應每隔一旬進行一次跟蹤觀測;
11.所觀測的斷層必須當天填圖,與羅盤點聯係的斷層可暫用鉛筆填繪,待巷道測導線後必須重新丈量斷層與導線點的距離,再重新填圖上墨,並填卡片。
四、陷落柱的觀測描述:
1.觀測陷落柱的位置、延展方向及陷落角;
2.觀測陷落岩塊的岩性,並進行層位對比;
3.應描述其棄填物的密實程度和含水性;
4.觀測陷落柱附近煤、岩層產狀要素。
五、對侵入煤係地層中的岩漿岩觀測及描述:
1.針對岩漿岩的命名,觀測描述其顏色、結晶程序及礦物成分;
2.觀測侵入體的位置、產狀、寬度,並對其形態進行描述;
3.觀測侵入體周圍的煤層受熱變質的範圍,並對變質程度進行描述。
第5條 井下巷道地質編錄:
一、巷道編錄幫的確定:
1.上、下山及石門的編錄一幫,應與礦井地質剖麵圖的方向一致,如果巷道腰線不在與其對應的一幫,所測的剖麵可以反向作圖;
2.回采巷道則編錄靠工作麵的一幫;
3.複雜構造,可根據需要編錄兩幫或兩幫一頂,並繪製展開圖。
二、觀測基線的設置方法:
1.觀測基線一般可利用巷道的腰線;
2.沒有腰線的平巷及坡度一致的巷道,可以巷道的底板或棚口作為觀測基線;
3.無腰線的傾斜巷道掛設觀測基線時,應以導線點作為基線的起點和終點,並與導線的高程聯係起來;
4.地質條件簡單的井筒,可在垂直地層走向的井筒直徑兩端設立標誌,掛井筒邊垂線作觀測基線,並陸續在已成井壁上設深度標誌點。
三、地質界線的控製:
1.起伏較大的岩層,除最高點和最低點沒有觀測控製點外,每側需有2個以上的控製點;
2.當岩層產狀較大且厚度穩定時,可以層麵與基線的交點並結合半圓儀量出層麵的視傾角進行控製;
3.順層巷道且層厚穩定時,可在每個導線點測小柱狀來控製岩層界麵;
4.斷層兩側需分別設控製點;
5.順層岩石大巷及煤層傾角大於是 25°的順槽,應每隔50m觀測一個迎頭斷麵圖。
四、地質編錄的基本要求:
1.應做到經常及時、準確客觀、係統統一、重點突出;
2.每次編錄後,需在兩天內清繪成圖,發現問題要及時補測;
3.穿層石門剖麵均應有岩性描述;
4.必須使用統一的標準圖例及比例尺。
第三節 礦井水文地質觀測
第6條 水動態觀測:
一、水位(水壓)、水量觀測的時間:
1.一般每月觀測兩次,即每月的5日與20日,觀測應力求同期,如井上、下觀測點較多,應在2~3天內觀測完;
2.本礦及鄰礦有突、放水時,觀測次數可根據需要適當加密;
3.受水威脅的回采工作麵,其井下觀測孔的水壓,可每隔5天觀測一次數;
4. 放水試驗期間的觀測,應按設計要求進行。
二、地麵長觀測孔的水位觀測:
1.測繩(標定刻度的電線),應每年比長一次,比長時的拉力應等於測繩重,誤差超過2/1000時,必須更換;
2.長觀測孔的深度,應每年進行一次丈量,如孔內含水層的部位有淤塞,應及時進行衝孔處理;
3.測水位時,需測定兩次,兩次測量之差不得大於2cm,以兩次的平均數為準,每次提拉測繩長度需大於10m。
三、井下水壓的觀測:
1.日常的同期觀測,應使用防爆數字式精密壓力計,放水試驗的同步觀測,可使用普通壓力表,但在放水前一時刻、穩定後及恢複後一時刻,應使用精密壓力計進行校驗;
2.防爆數字式精密壓力計的操作步驟如下:
選用適當的量程;觀測工作電壓不得低於13.2V;將傳感接在被測管道上,插頭推入“輸入”插座;調零;開測壓管閥門,待數字穩定後進行讀數;計時;關閉閥門;關機並拆除傳感器;
3.普通壓力表的使用,應每個校核一次,確定改正值,觀測範圍應在表的極限刻度的3/4內,用扳手垂直擰緊在測壓管上,不得有漏水現象。
四、井下放水鑽孔的水量觀測:
1.鑽孔水量觀測盡量使用統一類型的儀表;
2.使用孔口瞬時流速流量計時,應把探頭放在孔口中心部位並與孔口管的軸向一致,使用YKS-Ⅱ型時,流速應小於6m/s;管徑應小於φ146mm;
3.使用水表觀測,其口徑應與孔口管相匹配,觀測時,應以5min作為一個時間段,觀測其始、末讀數;
4.當水流不滿孔口時,應用容積法或其它方法進行水量觀測。
五、測水站的湧水量觀測:
1.使用堰測法時,應在相當於堰口水頭高的3倍的距離上遊標定觀測基線,進行觀測;
2.使用流速儀法時,應將其探頭放置在過水斷麵的中部觀測,當過水斷麵的寬大於0.5m時,應在過水斷麵上先2~3個部位進行觀測,求其平均流速。
六、原始記錄及資料整理的基本要求:
1.原始記錄要填寫地點、觀測者、日期、觀測數據、儀表名稱及編號;
2.觀測後當日內登入各類台帳,最遲不得超過1天,發現問題應及時補測。
第7條 水質取樣:
一、取樣地點的確定:
1.凡突水地點,均應及時取樣;
2.凡初揭露的含水層,均應取樣;
3.較大的長期淋水點及湧水點,均應取樣;
4.井下放水孔在穿過各含水層時,均應分別取樣;
5.連通試驗時,按設計采取。
二、取水樣的操作:
1.取水容器在取水之前,應用取水地點的水,刷洗容器3次以上;
2.取水樣後,應在6h內送交化驗室;
3.提交化驗報告後,應及時填入台帳,並相應編繪圖象。
第二章 測量工人操作規程
第一節 地麵測量
第8條 平麵控製測量:
一、所選定三角點位應保持通視良好,便於長期保存、加密和擴展。四等三角點的觀測線應距地麵障礙物1~2m以上;
二、平麵控製可采用插網或插點的形式進行加密,也可采用線形布設;
三角網中三角形的每個角,一般不小於30°,個別角可小至25°。線形鎖盡量布設為直伸形,求距角應大於40°,三角形個數一般不多於8個。
三、歸心元素的測定:
1.歸心元素測定一般采用圖解法,隻有在偏心距較大時,才使用直接法或解析法;
2.投影應在大約相交120°或60°三個方向各依兩鏡位進行,如因地形限製,也可以在交角90°的兩個位置上連續投影兩次。示誤三角形邊長或兩次投影點間距離均應小於5mm,對於照準圓筒的投影則不應大於10mm;
3.圖解法:
(1)在標麵上安置一付小平板,平板上固定一張歸心投影用紙。在距標麵不小於覘標高度一倍半的地麵選擇三個測站點,將經緯儀分別安置在三個測站利用正倒鏡對標石中心,儀器中心和圓筒中心進行投影;
(2)每站取兩鏡位的中點,將同名中點相連,可得9 條投影 線, 分別以直線 BⅠBⅠ'、 TⅠTⅠ'、 YⅠYⅠ'、BⅡBⅡ’、TⅡTⅡ’、YⅡYⅡ’、BⅢBⅢ’、TⅢTⅢ’、YⅢYⅢ’表示;
(3)獲得B、T、Y三個中心的垂直投影點後,連接BY和BT,用毫米分劃丈量取eY和eT;
(4)在Y和T點上,用小平板照準儀分別描繪出零方向線和任一觀測目標的方向線(作為投影校核之用),其觀測值與量得值之差不得超過±2;
(5)在投影紙上作出指北方向;
(6)歸心元素測得後,應填寫歸心投影用紙中的全部記事項目,並認真細致的全麵檢查。
4.直接法:
當偏心距較大不能用圖解法時,可把儀器中心和照準點中心垂直投影到設置在地麵的木樁上,應用鋼卷尺直接量測兩次,偏心角用儀器測定。歸心元素測定結果記入手簿中,並繪投影點的關係位置圖。
四、水平方向觀測:
1.必須遵守下列規則:
(1)望遠鏡的焦距一測回內應保持不變;
(2)觀測前順時針方向旋轉照準部一至二周,照準時,照準確性部照準目標。讀數時應用微動螺旋按旋進方向;測微器按旋進方向重合分劃線;
(3)氣泡位置偏離水準管中心,對於J1型儀器不應超過2格,J2型儀器不應超過1格,在一測回中不得調整氣泡位置;
(4)方向數超過3個時應歸零,而多於7個時應分組,兩組方向數大致相等,並包括兩個共同方向(其中1個為共同零方向);
(5)四等三角觀測,當垂直超過±3°時,每測回應重新整置儀器使水準氣泡居中,或讀定水準器加入垂直軸傾斜改正;
(6)當一個測回轉到另一個測回時,度盤位置變換應按下式:
J1型
J2型
J6型
式中m——測回數。
2.水平角觀測限差和其他有關規定見7—4表。
表7—4
項 目 四 等 5" 10"
J1(") J2(") J2(") J6(") J6(")
測回數
半測回歸零差
一測回內2C互差
光學測微器兩次
重合讀數之差
化歸同一起始方向後同一方向值各測回互差 6
6
9
1
6 9
8
13
3
9
3
12
18
3
12
6
25
25
3
25
25
三角形最大閉合差 ±9.0 ±15 ±30
五、光電測距:
1.測站(鏡站)應精確對點,其對點誤差應不大於2mm,偏心距一般不超過10m,偏心距和偏心角分別量至mm和15',偏心距用鋼尺丈量兩次,其差應小於1cm,偏心角用經緯儀觀測二測回,角值取1';
2.氣象數據在每測回組觀測站始末讀記一次,鏡站每隔15min讀記一次,溫度讀記至0.2℃,氣壓讀至0.5mmHg(66.7Pa);
3.觀測限差和測回數的規定見表7-5。
表7—5
儀器類型 項 目 等 級
三 四 小三角
(個·cm) (個·cm) (個·cm)
固頻式
AGA—6A
AGA—6BL 測回總數
相差和之差
測回組互差不同時段測回組差
內部符合中誤差 9
25分劃
4.0
6.0
2.0 6
25分劃
4.0
6.0
2.0 3
25分劃
3.0
4.0
1.5
DM503測距儀可參照上表規定執行。
第9條 高程控製測量
一、一般規定:
1.在施測前,首先要進行圖上設計和外業選點,選定的點位應便於觀測和保存;
2.施測前,要對水準儀,水準標尺進行檢驗和校正。觀測時呈像需清晰穩定,須用測傘遮蔽陽光。轉點須采用尺台;
3.水準線路長度不超過以下規定,見表7—6; 表7—6
等 級 閉合環線周長(km) 結點間線長(km) 支線長
(km)
四等水準
等外水準 50
15 30
10 15
5
4.水準測量結果符合以下規定,見表7—7;
表7—7
等 級 檢測已測
測段高差之差
(mm) 往返測較差、閉合差
一般地區
(mm) 山 區
(mm)
四等水準
等外水準 ± ±
± ±
±
表中R—以km為單位。
5.四等水準測量使用不低於S3型水準儀,等外水準測量也可以用S10型水準儀。
二、四等水準測量:
1.兩端為高級點或一個高級點自行閉名時,可隻進行單程測量,一個高級點的水準支線,必須進行往返測量觀測或單程雙測。單程雙測順序為後—後—前—前;
2.在連續各測站上安置水準儀的三角架時,應使其中兩腳與水準路線方向平行,而第三腳輪置於路線方向的左側與右側;
3.同一測站上觀測時,不得兩次調焦,傾斜螺旋和測微鼓均旋進方向重合氣泡和重合刻劃線;
4.由往測轉向返測時,應重新整置儀器;
5.各項不超過表7—8要求。
表7—8
項目 黑紅麵讀數
之差(mm) 黑紅麵
所測高
差之差
(mm) 左右路
線轉點
之差(mm) 檢測間
歇點高
差之差(mm) 視線 長度 前後
視距
差
(m) 前後視
距累積
差
(m)
儀器
類型 視距
(m)
四等 3 5 5 5 S3 100 3.0 10.0
S1
S05 150
三、等外水準測量:
1.敷設方法可參照四等水準測量進行;
2.儀器至標尺的距離,長度一般為100~150m,作為基本控製時,前後視距之差應小於10m,累積差小於50m;
3.同一標尺紅黑麵讀數之差不大於4mm,紅黑麵高差之差不應大於6mm。
四、三角高程測量:
1.三角高程點,每點至少須有三個雙向的三角高程測量成果;
2.垂直角觀測要求見表7—9;
3.光電測距導線垂直觀測要求與相應等級三角測量同。
表7—9
等級
項目 四等三角 小三角 5"10"鋼尺量距導線
J1J2 J2 J6 J2 J6
測回數 中絲法
三絲法 4
2 2
1 4
2 1
2
1
垂直角互差(")
指標差互差(") 10 15 25 25
第10條 地形測量:
一、圖根點測量:
1.選定的圖根點應保持通視良好,且便於埋石,保存、觀測、加密和擴展;
2.加密圖根點可用鎖(網),經緯儀導線,以及測角交會點進行,其每km2內控製點數為:1/5000,1個點;1/20004個點;1/1000,12個點;
3.鎖(網)的三角形個數不應多於12個,求距角一般不小於30°,在特殊情況下,個別圖形的求距三角也不應小於20°;
4.角度觀測:J2儀器一次對中一測回,J6儀器二次對中二測回;
5.經緯儀導線邊長丈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須用比長過的鋼尺,用標準拉力懸空往返丈量,其往返丈量可用以下方法之一,a、前後尺頭對調,b、換人讀數(讀完第一組後鋼尺錯動1m以上再讀),並測定溫度;
(2)以不同0點讀數三次為一組,三次長度較差不得大於3mm;
(3)定線偏差應不大於50mm。
6、圖根點的高程:
(1)可按普通水準進行測量,附合水準采用單程觀測,支線水準則應往返觀測或單程雙觀測;
(2)水準儀至標尺的距離一般不應超過100m,成像清晰時也可放長至150m,前後視距盡量等距;
(3)三角高程測量可用中絲法進行施測,必須保證不少於兩個方向觀測(每個方向雙向觀測),垂直角觀測為二個測回,儀器高和覘標高應用小鋼尺在觀測前後各量一次,兩次之差不得超過4mm。
二、地形圖可采用大平板測圖,也可采用經緯儀配合小平板測圖法:
1.將經緯儀安置在測站上,把小平板安置在測站附近,轉動望遠鏡瞄準起始方向,使水平度盤讀數為零度,順時針轉動望遠鏡瞄準各個站點,讀取水平角度數,距離及高差;
2.繪圖員根據實測資料,用半圓儀和比例尺,將測點之位置點繪於圖上,並旁注記高程;
3.扶尺員立尺保持地物、地貌的連續性,不得跳躍式立尺。改換另一類地物或地貌時,應及時報告繪圖人員;
4.在丘陵山區測繪時,則可根據所測得的垂直角及視距用查表和計算器等輔助工具計算出水平距離和高差後方可點繪;
5.在一測站上測繪的地物和地貌,應於其他測繪銜接,各方向上重要地物和明顯的特征點至少複測1~2個點,兩次之差不得大於圖上1.0mm;
6.對每站所測繪的地物、地形點應適時進行聯接描繪,圖上所有線條、符號和注記必須在現場完成;
7.在每測站測完後,扶尺員和繪圖人員共同檢查有無漏測或與實際不符之處,無誤後方可遷站。
第二節 礦井測量
第11條 一般規定:
一、凡下井測量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原煤炭部頒發的《煤礦安全生產試行規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
二、在井下測量禁止追車、扒車、搶罐等違章行為,以保證人身、儀器的安全;
三、測量人員對負責區域內的采掘工程,要作到心中有數,心井下開掘的巷道和峒室必須及時填圖,不得丟繪、漏繪,並做好記錄;
四、外業觀測工作本身能有校核,或者進行兩次,觀測記錄必須經過嚴格的檢查,計算資料必須對算;
五、水準、經緯儀導線測量記錄簿均應記清工作地點、測量日期、觀測者、記錄者、儀器型號、鋼尺號、級別。封麵有名稱、編號,有目錄,有頁數。字體書寫工整,禁止塗改;
六、凡進入盲巷或停止作業的掘進迎頭測量和進入柵欄區時,則須事先與通風區聯係,經檢查允許後方可進入。否則,測量人員有權拒絕進入工作地點;
七、在主要運輸大巷及運輸石門測量時,須提前與礦調度室聯係,要求在測區內減速車。同時測量人員要加強前後視的眺望,必要時可令其這車,以便進行觀測;
八、井下經緯儀永久導線點,一般應設在镟頂上或巷道頂板穩固的岩石中,可每隔300~800m設置一組,每線至少有三個相鄰點組成。臨時點可設在頂板岩石或牢固的棚梁上。所有測點都應編號,並將編號明顯地標記在點的附近;
九、在大巷和石門中測設之導結點,應距電車架空線500mm以上。如因條件所限,導線點必須在架空線附近時,埋設和掛線時須嚴加注意。必要時要與有關單位聯係,采取斷電措施,待斷電後再進行作業;
十、在井下標定電車道的中腰線時,為了設點與掛線的安全,也可標定軌道的邊線。中腰線樁等測量標誌應嚴加保護,嚴禁在中腰線樁上掛風筒、電纜等物,否則測量人員有權予以製止;
十一、井下測設的中、腰線點及導線點,用完後必須將繩掛起,長期不使用的點應解下或縮短線繩,以防傷人或將點位移動;
十二、在上山、下山、溜煤眼行走或工作時,要按規定的信號進行聯係,必須在聯係好後,才能上下或進行工作。若大於30°的上山迎頭必須停止作業,測量人員才能進行施測;
十三、在掘進巷道迎頭標定中腰線,前視者必須檢查頂板是否有浮石,處理好頂板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工作。若利用裝岩機或其他機械化代替凳子時,必須斷電後方準去進行工作。
第12條 聯係測量:
一、定向時的安全措施:
1.棚好井口,不得將任何東西掉入井口內。棚井口時嚴禁井上下同時作業;
2.在井口安裝各種設備時,要將設備固定牢固;
3.提、放鋼絲時,要與井下聯係好,嚴禁井下人員進入井筒,提放鋼絲要切忌忽快、忽慢和急停;
4.定向過程中,要有專人指揮,井舊、下必時要有直通電話聯係。井下進入井筒中作業,必須事先通知地麵,得到允許時方可進入;
5.定向過程中,非定向人員嚴禁接近井筒。
二、投點的主要設備及有關要求:
1.纏鋼絲的繞車,滾筒直徑不得小於250mm,應設有雙閘;
2.導向滑輪直徑不得小於150mm;
3.重鉈;
4.鋼絲;
5.穩定筒或定中盤;
6.定點板。
三、垂線下放後,要檢查鋼絲的自由懸垂,可使用下麵1~2個方未能進行檢查:
1.信號圈法:直徑約1~2cm,間隔一定的時間下放一個,共放3~5個;
2.振擺法;
3.比距法:比較吉上、井下兩垂線間的距離的方法進行檢查,一般不應超過2mm。
四、如果垂線擺幅很小,確認不超過0.4mm時,可以用儀器直接觀測垂線的方法進行連接測量。擺幅大於0.4mm時,可采用以下方法觀測:
1.標尺法:在靠近垂線且與經緯儀視線大致垂直方向設置一個標尺,然後在標尺上連續13個以上奇數確定中數;
2.定中盤法;
五、一井定向的要求和施測:
1.一井定向連接三角形的有利形狀。一井定向一般采用三角形連接法。井上下連接三角形的圖形應滿足下列要求:
(1)兩垂線間距應盡可能的大(一般應超過3m);
(2)三角形銳角α應小於2°;
(3)CD邊應大於20m。
2.在C點的角度觀測不少於三次對中,三個測回。在垂線穩定的情況下,鋼尺以不同的起點丈量a、b、c邊各為6閃,讀數至0.1mm。同一邊長各次觀測值互差不大於2mm。
六、兩井定向的地麵連接和井下連接導線測量都應按5''級導線要求施測;
七、陀螺經緯儀定向的要求和施測:
1.一般要求:
(1)陀螺經緯儀定向,可采用逆轉法、中天法或其它方法進行;
(2)在井下定向測量前和測量後,應在地麵同一條近井點後視邊上或連測導線邊上,各測三次陀螺方位,求得六個儀器常數,任意兩個儀器常數的互差應小於1'10''。
(3)前後兩次儀器常數,一般應在三晝夜完成。觀測時儀器和電源部分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
(4)觀測精度與儀器穩定程度關係極大,除儀器在搬運時要防止顛簸和振動外,每次觀測前都要嚴格整平對中,觀測中氣泡不準偏離半格,每次測量後度盤位置變換180/n(n為測量次數),並停止陀螺運轉10~15min;
(5)用逆轉法求出擺動中值,每次測理應連續取五個逆轉點的水平度盤讀數。當陀螺儀軸擺動中值的互差不超過30''時,方可計算成果,否則重新報觀測。
2.用陀螺經緯儀觀測陀螺北的方法:
(1)近似指北:
兩逆轉點法:將陀螺經緯儀視準軸置於定向後,先把水平微動螺旋轉到其活動範圍中間位置,然後下放陀螺,當看見亮條時可鬆開水平製動螺旋,用雙手慢而均勻地轉動照準部進行跟蹤。當亮條明顯減速而接近一個逆轉點時,應立即旋緊製動螺旋,再轉動微動螺旋繼續跟蹤亮條,使零刻劃線始終處於亮條中央。亮條達到逆轉點時,作短時間停留,這時精確使零分劃線重合亮條中央,並停止跟蹤,記下逆轉點位置的水平度盤讀數u1,而後鬆開製動螺旋的以向跟蹤亮條,直至獲得另一個逆轉點位置,並記下水平度盤讀數u2,然後把陀螺夾緊。
取u1、u2的平均值u0=u1+u2/2,將照準部轉到水平度盤讀數為(u0+E)處(E為儀器常數),此時視準軸近似指北精度達±3'。
利用已知方向如圖7—4,αAB為已知,觀測時陀螺經緯儀置於A點,正鏡瞄準B,讀取水平度盤讀靈敏a,然後轉動照準部,使讀數為[a-(αAB±r)],此時望遠鏡近似值指向真北。式中r為A點子午線收斂角,在子午線以東r為正值,在子午線以西為負。
(2)精確指北:
逆轉點法:夾緊陀螺,將水平微動螺旋旋至其變動範圍的中央將度盤讀數對準(u0+E)處,即照準部固定於近似真北方向,然後啟動電機達到額定速度,並慢而等速的下放陀螺,且不可粗心大意,當亮條似擺不擺時,停止下放片刻,然後再下放。
平穩而緩慢地轉動水平微動螺旋,使分劃線準確跟蹤移動的亮條,以便消隊懸掛扭力影響。
到達逆轉點時,亮條作幾秒鍾停留,這時應準確使零線對準亮條中央記下逆轉點處的度盤讀數a1,一般要求連續觀測4~6個逆轉點a2、a3、a4、a5、a6……測完後將陀螺夾緊並製動;
八、導入高程測量:
1.通過立井導入高程測量,可采用鋼絲法或鋼尺法,采用鋼絲法時,一般在定向測完後,將重陀減少到15kg,即可進行導入高程測量;
2.井上、下水準基點與鋼絲上相應標誌(或鋼尺整位數)間的高差,應用水準儀器兩次儀器高進行測量,其互差不得超過4mm。上下標誌應作記錄,在丈量前進行檢查;
3.鋼絲上、下兩標誌間的長度,可在平坦的地麵上,對鋼絲施加與導入高程時所用重陀重量相同的拉力後,用鋼尺丈量。丈量時應施以比長時的拉力,進行往返丈量;
4.鋼尺未能,將鋼尺纏在絞車上的長鋼尺掛上輕垂球,直接放到井下。垂球的重量等於鋼尺比長時的拉力,其施測方法與鋼絲法相同。
第13條 井下平麵控製測量:
一、導線點設置與水平角觀測:
1.基本控製點不得采用木樁材料,用金屬銅心點和專門製作的銅點材料設置;
2.采區內的導線點可用水泥玻璃和木樁材料設置;
3.井下所有導線點,均應明顯標記在點的附近,均能從現場和圖紙上區分兩級控製點;
4.井下導線測量水平角通常采用測回法和複測法。
(1)測回法:上半個測回以盤左照準後視、前視,然後以盤右再照準前視、後視,分別讀取水平度盤讀靈敏,即為一個測回;
(2)複測法:必須使用複測機構的經緯儀;
(3)水平角觀測必須注意的事項:
a 測角時嚴禁架腿安放臨時電纜和臨時鋼絲繩上麵,以防突然拉緊,碰倒架腿,摔壞儀器;
b 嚴格堅持檢驗角與最終角的有關規定;
c 對中整平後要把垂球摘下來,不得懸掛在儀器上方;
d 觀察時要作好記錄,字體清晰,工作地點、測量日期級別、觀測者、記錄者、儀器名稱、鋼尺號、測點距巷道兩幫的距離及有關項目都要填寫齊全。
二、邊長丈量:
1、基本控製導線的邊長丈量:
(1)要施以比長時的拉力,並測定溫度;
(2)必須往返丈量每個尺段,其互差不得大於邊長的1/6000;
(3)在平巷丈量邊長時,可以隻丈量前視邊(往返丈量),在斜巷丈量邊長時,必須前、後量邊(每段隻進行往量或返量);
(4)每尺段應以不同起點讀數三次,讀至毫米,長度互差應小於3mm 。往返太量區別條件:
第一調換尺頭,人不動進行丈量。
第二換人鋼尺不動進行丈量;
2、丈量采區控製導線連長:
(1)憑經驗拉力,不測溫度;
(2)往返丈量或錯動鋼尺1m以上丈量兩次,其互差不得大於1/2000。
三、基本控製導線每隔300~800m延長一次。采區控製導線每30~200m延長一次。
第14條 井下高程控製測量:
一、井下水準測量:
(1)不管閉合、附合和支導線均要往返測量;
(2)使紅黑麵尺時,每站一次儀器高,使一麵尺時兩次儀器觀測其互差不大於4mm;
(3)前後視距離大致相等,一般為15~40m。
2、Ⅱ級水準:
(1)閉合或附合路線可采用單程測量,支線時必須往返測量;
(2)使兩麵尺時一次儀器高,使麵尺時兩次儀器高,其互差不大於5mm。
二、三角高程測量:
1.垂直角觀察,一般采用一測回,斜井號入高程采用二測回;
2.儀器高和覘標高應用小鋼尺開始前和結束後各量一次,兩次丈量互差不大於4mm;
3.基本控製導線三角高程應往返進行,其差應符合下式△h10+0.3L,(L以m為單位);
4.因不能直接丈量儀器高值數,所以對量得的儀器高值進行傾斜改正。
第三節 施工測量
第15條 基本要求:
一、地麵建築物和井巷的施工測量,應根據已批準的各種設計圖紙資料和施工測量基點標樁,將施工工程的設計位置標定於現場,並要進行檢查。同時將有關數據和結果記入專用記錄本內,並繪出草圖;
二、在施工測量前,應熟悉設計圖紙,驗算與測量有關的數據。同時,對標定工作所需的測量控製點及其成果應進行檢查;
三、施工測量用的基點標樁,必須埋設牢固,便於使用,並妥善保護,還要填繪有關圖上。
第16條 井口標定和地麵建築物施工測量:
一、井筒中心和井筒十字中心線,應根據井筒中心的設計平麵座標和高程、井筒十字中線的坐標方位角,用井口附近的精度不低於5''導線的測量控製點標位;
二、井中和井筒十字線的標定:
(1)井中標定應用J2級儀器和經過比長的具有毫米刻劃的鋼尺依據極座標法標定;
(2)標定前,測量人員應到井口附近進行實地察看,並根據圖紙資料計算控製點至井中的座標方位角、標定角和水平距離等;
(3)標定的井筒中心點,應根據上質情況打入800~1200mm木樁,以小釘為標誌,為使其牢固,在木樁四周澆注300mm厚的混凝土;
(4)井中標定後,按5''級導線要求重新進行施測。
2.井筒十字中線點的標定:
(1)標定前,測量人員應根據工業廣場平麵圖,井口臨時建築物布置圖和工業廣場煤柱設計圖來考慮點位布置,埋點方未能,以及施測精度;
(2)將經緯儀安置已標好井中心點上,然後根據所算出的指向角來標出四個方向的井筒十字中線基點;
(3)井筒每測的基點不得少於3個,點距一般不應小於20m,距井中邊緣最近的十字中線點以不小於15m為宜;
(4)井筒中線標完以後,須對四個方向進行兩次對中兩次全圓觀測,然後換人重作一次,各十字線點間水平距離,要用經過比長的鋼尺往返丈量;各標樁頂的高程應按四等水準測量的精度要求施測;
(5)井筒中心和十字線點的實際位置測定後,應繪製1/500或1/1000的十字中線點平麵圖,圖上注明點的高程、點間距離,設計和實際的井筒中心坐標及主中心線坐標方位角,並繪出十字中線點附近的永久建築物。
三、土建施工測量:
1.工業廣場建構築物的放樣,應根據設計資料,用井筒十字中線點或放樣導線點進行。
放樣導線應根據工程的需要埋設永久標樁或半永久標樁,並按測角中誤差為±10'',導線最大相對閉合差小於1/5000的要求測設。放樣導線點的高程,應按四等水準測量的要法語進行。放樣點實際位置測定後,應繪製放樣點位置圖,並注明X、Y、Z;
2.建構築物放樣,應依據放樣點用極座標法、支距未能或交會法等進行。標定後應對各軸線間的幾何關係進行檢查。高程點可根據放樣點或建立臨時零點標石(廠房室內平);
3.基線工程測量:
(1)基礎定位(挖土前放樣)根據基線布置圖與施工軸線關係數據用經緯低度正、倒鏡標定基礎中心線;
高程利用水準儀,根據廠內的水準點在木樁上給出適當高度,畫一紅線或釘一小釘作為標高記號;
(2)將基礎十字中線標定好後,在距基礎外邊線0.5~1.0m處垂直中線打籠門板兩塊,籠門板上平與基礎上平一致,並將牆柱中心投到籠門板上;
(3)標定經檢查無誤後,當場與施工技術員、班長交待清楚。
第17條 井巷施工和提升設備安裝測量:
一、立井施工測量:
1.井中垂線的下放、使用及檢查:
(1)在井口墁固定盤之前,應用經緯儀將十字中線方向投設到鎖口內頸上部,可固定扒釘;
(2)固定盤安裝完畢,應將十字中線方向投到固定盤盤麵上,即沿十字中線方向標定相互垂直的兩行小釘,每行至少6個。小釘上拉上細線繩,交點中心即是標定的井筒中心,中心線孔的“V”鐵板尖端應於交點重合;
(3)使用垂線指導井筒施工,可根據井筒深度和施工要求,選用鋼絲、鉛絲或鋼絲繩。一般以16#鍍鋅鉛絲為宜,鋼絲繩直徑就小於5mm。纏繞鉛絲或鋼絲的手搖絞車滾筒直徑應不小於300mm。並帶有逆反製動裝置,中線應通過直徑不小於80mm之導向輪下放;
(4)由井口下放井中垂線,應先懸掛不超過2kg的沙袋之類的軟物體徐徐勻速下放,然後換上所選用的垂球;
(5)懸掛井中垂線點固定後,應在井筒掘進過程中定期檢查,每段砌壁之前檢查一次,其位置偏差超過5mm時則應校正。
四、貫通測量:
1.貫通測量應根據工程要求,采用不同的方法布設相應導線和水準。對於重要貫通測量之前,應預計在貫通重要方向上的偏差,預計誤差可采用中誤差兩倍。隻有預計誤差小於實際允許偏差才能施測。
若以前已經預計的貫通測量,且經過巷道貫通後證明所采取的測量方法和儀器是合理的,若遇到與其相類似的貫通時,也可不進行誤差預計;
2.在貫通的每一重要方向上的允許偏差,可由礦井技術負責人和測量負責人根據井巷用途共同研究確定;
3.貫通測量工作至少應進行兩次獨立觀測和計算。計算巷道貫通的方向和距離時,要取用各次測量結果的算數平均值;
在 重要貫通工作中,導線通過大於30°的傾斜巷道時,應考慮經緯儀豎軸改正。
4.貫通測量的實施:
(1)施測工作應按照貫通測量設計中提出的要求進行。而且在整個施測過程中要及時評定實際測量精度,若低於設計中的要求應再次測量;
(2)最後一次標定貫通方向時,兩個工作麵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m;
(3)貫通工程兩工作麵間的距離,在岩巷中剩下15~20m,在煤巷中剩下20~30m(快速掘進應於貫通前兩天)測量人員應書麵通知施工技術負責人和安全部門;
(4)井巷貫通後,應立即測量貫通實際偏差值,並將兩麵導線連接起來,計算各項增長合差。重要貫通要進行精度分析,總結經驗以便指導今後工作。
第五節 儀器、工具的搬運、使用和保存
第19條 儀器、工具的使用和保養:
一、儀器裝箱、取出和搬運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
1.儀器開箱前,應將儀器箱放在比較平坦的地方,不準用手提、懷抱著開箱;
2.儀器在箱中取出前,應鬆開各製動螺旋,以一手握基座一手握支架,將儀器輕輕取出置於支好的三角架上,並立即旋緊連接螺旋,經檢查確實牢固後,手方可離開儀器械。儀器箱應隨儀器放在測站附近,箱上嚴禁坐人;
3.觀測結束後,應將整平肢螺旋、各微動螺旋調至正常位置。鬆開各製動螺旋,一手握住基座,一手鬆連接螺旋,將儀器取下按原樣就位裝箱。再將製嗑 螺旋製動。經檢查無誤後,方可關箱上鎖;
4.儀器長途運佃時,一定要傷腦筋好防震、防潮措施,裝車量嚴防倒置,作業人員乘坐汽車攜帶儀器時,應將儀器抱在懷中,如騎自行車時,必須用人背著,不可將儀器隨意放在車上或用自行車馱運。
二、儀器、工具使用:
1.觀測者必須熟悉儀器的構造性及各部螺旋的部位和作用,操作時應手輕、心細、動作穩;
2.置儀器於測站點,應置三角架大致水平以便於整平對中。儀器安置在測站後,觀測者不得離開。如需要時,則應指定專人看護;
3.觀測時必須鬆開相應的製動螺旋,用手輕扶支架使儀器平穩旋轉,如儀器發生故障時,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4.操作時注意旋緊各種螺旋要適量,不應旋的過緊,微動螺旋應使用中間部分;
5.儀器之物鏡和目鏡上存有灰塵時,應用儀器箱內附有的毛刷或擦鏡紙輕擦,不得用手指或一般毛巾擦拭;
6.遷站前要鬆開連接螺旋,把儀器置於三角架中央再旋緊。其它螺旋均應調到相應位置,將望遠鏡物鏡向下,旋緊製動螺旋,然後合攏三腳架將儀器大致直立抱在胸前(一手扶三腳架於腋下,一手扶儀器基座於胸前)穩步行走。距離較遠或垮越河流、溝台、陡坡時,應將儀器裝箱背運;
7.邊長丈量時,不可使鋼尺打卷,在巷道內如有裸露的電車線,千萬注意不要使鋼尺與電線接觸。鋼尺用完後,應立即控掉汙泥和水。其它工具也如此;
8.在觀測過程中,扶尺員應將水準尺、塔尺或花杆保持豎直,不得將尺或花杆自行靠在其它物體上而撒手不管。長期固定花杆於點位上時,觀測前應專人檢查花杆是否在點位上。
三、儀器和工具的存放:
1.儀器應存放於幹燥、通風良好而溫度變化不大的房間裏,儀器箱內應放幹燥劑,而且要有專人定期檢查。若有損壞和發黴現象,要及時修理和清除以及改善保管條件。儀器的拆卸與組裝均要指定專人負責;
2.儀器與工具在搬運和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故障、損壞和丟失零件時,要向負責人和保管人員說明後方可存放;
3.每台儀器的完整性、附件及小工具,要在儀器卡片上進行登記,儀器卡片要附在儀器箱內或保管起來;
4.對於存放的激光管,最好通過室內電源每天使其工作10~20min,至少每星期使其工作半小時;
5.花杆、塔尺、水準尺等應放在豎直或水平的特製的架子上,以防變形或摔壞;
6.鋼尺等易於生鏽工具,使用完畢後,應及時擦拭,塗油、方可存放。
第六節 測量原始資料和成果計算資料
第20條 測量資料的記錄和整理:
一、測量原始記錄本的規定:
1.每項工程測量,必須使用專用記錄本,按規定格式準確記錄事項目應填寫齊全,以便長期保存和使用;
2.一切原始觀測值,記錄人員用普通鉛筆記錄必須清楚,字體應力求工整,不對的數字先用鉛筆劃一斜線再改正,嚴禁塗改和重改及重筆;
3.在記錄本之副頁,應填繪測量線路草圖或工作過程中所需之略圖。
二、測量內業計算簿及成果(台帳)簿的規定:
1.各種計算簿及成果簿的封麵必須填寫名稱、編號、單位和日期。目錄應有標題及所在頁數;
2.取消和重新計算療分要加以說明;
3.在備注欄內應填繪必要的略圖、注明引用資料或起算數據的由來,列出計算結果的各項閉合差等。
三、所有的測量記錄本、計算簿和成果台帳等,均應有測量、記錄、計算、檢查者簽字,並注明各項工作開始和完成的日期;
四、應備有資料總登記簿,登記記錄本和計算簿的編號、日期摘要等。
第七篇 煤礦瓦斯監測工安全操作規程
1.瓦斯監測工負責管轄範圍內的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的安裝、調試、維修、校正工作。 2.瓦斯監測工應將在籍的裝置逐台建帳,並認真填寫設備及儀表台帳、傳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記表、檢修校正記錄。 3.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填報簽名製度。 4.交接班內容包括 (1)設備運行情況和故障處理結果; (2)井下傳感器工作狀況、斷電地點和次數; (3)瓦斯變化異常區的詳細記錄; (4)計算機的數據庫資料。 5.接班後,首先知通風調度取得聯係,接受有關指示。 6.對井下瓦斯變化較大的地區,要詳細跟蹤監視,並向通風調度彙報。 7.應每隔30 分鍾檢查1 次各種儀表的指示、機房室溫、機身溫度和電源、電壓波動情況。 8.應將本班的瓦斯變化情況於當天打印成報表送通風技術主管審查簽字。 9.與井下監測員協調配合進行傳感器的校正。 10.停電的順序是:主機→顯示器、打印機等外圍設備→不間斷穩壓電源→配電櫃電源。 11.送電順序是:配電櫃電源→不間斷穩壓電源→打印機、顯示器等外圍設備→主機。送電前應將所有設備的電源開關置於停止位置,嚴禁帶負荷送電。 12.進入機房要穿潔淨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將有磁性和帶靜電的材料、絨線和有灰塵的物品帶進機房。要經常用幹燥的布擦拭設備外殼,每班用吸塵器清掃室內。 13.應備有必要的工具、儀器、儀表,並備有設備說明書和圖紙。 14.按規定準備好檢修時所需要的各種電源、連接線,將儀表通電預熱,並調整好測量類型和量程。 15.隔爆檢查的步驟 (1)按國標“GB3836.1 —83 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檢查設備的防爆情況; (2)檢查防爆殼內外有無鏽皮脫落、油漆脫落及鏽蝕嚴重現象,要求應無此類現象; (3)清除設備內腔的粉塵和雜物; (4)檢查接線腔和內部電器元件及連接線,要求應完好齊全,各連接插件接觸良好,各緊固件應齊全、完整、可*,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規格應一致; (5)檢查設備絕緣程度。水平放置兆歐表,表線一端接機殼金屬裸露處,另一端接機內接線柱,勻速搖動表柄,若讀數為無限大(∞),表明絕緣合格; (6)接通電源,對照電路原理圖測量電路中各點的電位,判斷故障點,排除故障。 16.通電測試各項性能指標的內容包括 (1)新開箱或檢修完畢的設備要通電烤機,經48 小時通電後分三個階段進行調試: ①粗調。對設備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調整和觀察; ②精調。對設備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調試、觀察和測試; ③檢驗。嚴格按照設備出廠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檢驗,通電要從問題處理完後重新開始計算。 (2)烤機完畢,拆除電源等外連接線,蓋上機蓋,作好記錄,入庫備用。 17.根據要求確定安裝位置和電纜長度。 18.設備各部件應齊全、完整,電纜應無破口,相間絕緣及電纜導通應良好,並備足安裝用的材料。 19.瓦斯校準氣樣的配製應采用煤炭工業技術監督主管部門確認的裝置和方法製備甲烷與空氣的混合氣體,不確定度應小於5 %。製備所用的原料氣應選用濃度不低於99.9 %的高純甲烷氣體。 20.設備搬運或安裝時要輕拿輕放,防止劇烈振動和衝擊。 21.敷設的電纜要與動力電纜保持0.3 米以上的距離。固定電纜用吊鉤懸掛,非固定電纜用皮帶或其他柔性材料懸掛,懸掛點的間距為3 米。 22.敷設電纜時要有適當的馳度,要求能在外力壓掛時自由墜落。電纜懸掛高度應大於礦車和運輸機的高度,並位於人行道一側。 23.電纜之間、電纜與其他設備連接處,必須使用與電氣性能相符的接線盒。電纜不得與水管或其他導體接觸。 24.電纜進線嘴連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徑和厚度要合適,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紮其他物品。電纜護套應伸入器壁內5 ~15 毫米。線嘴壓線板對電纜的壓縮量不超過電纜外徑的10 %。接線應整齊、無毛刺,芯線裸露處距長爪或平墊圈不大於5 毫米,腔內連線鬆緊適當。 25.傳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設位置要符合有關規定。安裝完畢,在詳細檢查所用接線、確認合格無誤後,方可送電。井下分站預熱15 分鍾後進行調整,一切功能正常後,接入報警和斷電控製並檢驗其可靠性,然後與井上聯機並檢驗調整跟蹤精度。 26.每7 天對監測設備進行一次調試校正。 27.在給傳感器送氣前,應先觀察設備的運行情況,檢查設備的基本工作條件,應反複校正報警點和斷電點。 28.送氣前要進行跟蹤校正,應在與井上取得聯係後,用偏調法在測量量程內從小到大、從大到小反複偏調幾次,盡量減小跟蹤誤差。 29.首先用空氣氣樣對設備校零,再通入校準氣樣校正精度,鎖好各電位器。給傳感器送氣時,要用氣體流量計控製氣流速度,保證送氣平穩。 30.定期更換傳感器裏的防塵裝置,清掃氣室內的汙物。當載體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時,如調正精度電位器,其測量指示值仍低於實際的甲烷濃度值,傳感器要上井檢修。 31.設備在井下運行半年後,要上井進行全麵檢修。 32.排除故障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應首先檢查設備電源是否有電; (2)可用替換電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應一人工作,一人監護。嚴禁帶電作業。並認真填寫故障處理記錄表。 33.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規定對儀器進行充電。 34.每隔7 天對儀器的零點、精度、報警點進行一次調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