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蓄電池充電工操作規程
一、 送電:
1、 準確判斷供電所是否供電(有電時電源開關綠燈亮)。
2、 合隔離開關。
3、 合電源空氣開關。
4、 合分路隔離開關和空氣開關。
二、 日常充電:
1、 將電池內、外衝洗幹淨,旋轉膠蓋,檢查過線、連線是否緊固,有無折斷,電池蓋和槽有無破裂,如有,應修複或調換,補充蒸餾水或稀硫酸,保持液麵高於隔板10—15MM,插好插銷(或對準極性連線)準備充電,嚴禁接線錯誤發生短路。
2、 檢查整流器上直流電壓表指數是否正常,如不合格,應檢查插銷、連接器、過線是否按觸良好。
3、 合上整流器控製開關,啟動整流器,旋轉電位器調整電流至所需充電規定值(按說明書),並經常保持該指數,充電時必須經常巡回監視室內設備的運行情況,按時作好記錄,如發現設備儀表指數不正常,產生高溫、噪聲、電池漏酸、冒煙等故障時,要立即停止充電,進行處理。若無法處理時,應及時報告水組或車間負責人。
4、 整流器如發生過電流時,應及時關斷電源開關(或按下信號解除按鈕)停數分鍾後可斷續恢複充電,作法按3條執行。
5、 電池充好後,旋轉電位器將電流調降到零,關斷控製開關,按停止按鈕,使整流器停止工作。這時應排出室內氫氧氣體,取下連接插銷,旋緊膠塞,準備發出。
三、 初充電:
1、 擦去電瓶灰塵及板柱上的氧化物,檢查是否裝配恰當,有否破裂現象,應修理或調換,核準極性接好過線。
2、 加入適當比重的稀硫酸(見說明書),高出隔板25—30MM,靜置4—6小時,待溫度降到30℃時方可充電,靜置在4小時溫度仍不下降,可用循環水冷卻逐步降至30℃時開始第一階段充電(電流值見說明書)。
3、 同(一)送電。
4、 同日常充電第三條。
5、 充電時必須旋下膠蓋,將塞上的小孔戳穿,在使用中保持小孔暢通無阻,電池溫度不低於45℃。
6、 充電過程中若電池缺水可用同比重的稀硫酸補充。待每個電池電壓升至2.7V電池比重三小時不上升,並發出強烈氣泡,時間在30小時可轉為第二階段充電,電流值按說明書。
7、 充電完畢的現象是:①電液已冒出細密的氣泡,並呈乳白色。②單隻電池電壓升至2.6—2.8V,確定三小時不升。③電壓穩定的同時,電液比重在三小時亦不升,同時充入電量為該電池標稱容量的6—7倍,如出廠期超過兩年或電池受潮氧化時應8—9倍。
8、 充電完畢:檢查和調整比重,使液麵保持高出保護板15—20MM,然後再按二階段電流值充電半小時,再進行放電,放電電流見說明書,在放電時,應測單個電池終止電壓,並作好記錄。若不合格,應再按初充電的方法複充一次後,放電測量,放電後,應立即按初充電第一階段充電,使電池充足。
9、 同日常充電第五條。
四、 注意事項:
1、 未充足的電池組不得發出,更不能過放電,使用中電池每月須均衡充電一次,插座過線應半年清洗一次,極柱上應經常保持有中性凡士林。
2、 充電室附近嚴禁煙火,室內禁止閑人進入。
3、 配製硫酸時,要戴好帽子、眼鏡、口罩、圍腰、手套和穿上膠統鞋,隻可緩慢將硫酸倒入水中,室內應保持有比重1.400的硫酸和蒸餾水供調比重,同時要有一定量的中和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