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三違”製度
反“三違”製度
為確保公司生產秩序正常進行,要求全體員工,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各單位主動積極配合,有效製止“三違”現象的發生。特製定本製度,各單位務必嚴格貫徹執行。
1、反“三違”小組由公司(礦、區隊)值班領導、業務科室及有關單位的人員組成,值班領導任組長。
2、反“三違”小組的職責範圍:對地麵及井下要害工種、崗位、作業場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查崗,查勞動紀律、查崗位責任落實、查01manbetx
措施兌現情況。
3、發現“三違”現象,必須立即製止;視“三違”情節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罰款、通報等。
4、反“三違”小組行動時間由當天組長臨時通知本小組成員、確定抽查路線;小組成員必須積極配合、全力支持組長的工作,確保反“三違”取得實效。
5、各生產單位、班組反“三違”要經常、不間斷、持續的進行,反“三違”記錄齊全;對“三違”有處理結果,有防範措施;公司不定期進行抽查,對弄虛作假,走過場的,一經查實,必須嚴肅查處。
6、各生產輔助單位班組反“三違”每天不少於一次,反“三違”記錄齊全;對“三違”有處理結果,有防範措施;對弄虛作假,走過場的,一經查實,必須嚴肅處理。
7、反“三違”活動辦公室設在安檢站,負責日常工作。
8、對“三違”人員,嚴格按有關製度追查處理以後,本人寫出書麵檢查,在本單位三班班前會上宣讀,由政工部門錄相,在公司(礦)新聞上亮相,由政工部門寫出廣播(宣傳)稿廣播,從違章之日起,到安檢站報道下井抓“三違”人員,抓到“三違”人員交安檢站,由安檢站認可,方可返回原單位上班,這期間無任何報酬。凡不按本規定執行者,每向後拖延一天罰款50元,二天罰款100元,以50元逐日遞增,並按曠工處理。這期間認真配合安檢、政工部門搞好宣教工作,讓他人得到教育者,可以從輕處罰,對安全生產作出貢獻者,可以考慮適當加獎或考勤。
9、對下發“三違”通報處理者,除按第8.3.8條處罰外,通報張貼井口亮相台內。對一月內兩次“違章”者,一律開除工作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