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礦防滅火管理製度
一、通風部要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進行煤層自然發火傾向性鑒定工作。
二、防滅火措施
(一)內因火災防治措施:
1、生產技術部在設計盤區或工作麵時,必須認真考慮防火問題,如留足保護煤柱,盤區分隔管理,嚴禁井巷與采空區貫通等。
2、生產技術部、通風部要優化通風係統,降低通風係統的阻力,以便減小采空區兩側的壓差,盡可能地減少向采空區漏風。構築風門、風窗等通風設施均應按防治自然發火的要求正確選擇位置,應盡可能降低采空區、煤柱裂隙處的漏風壓差,減少漏風量。
3、綜采隊在進行工作麵回采時必須跟頂、跟底回采,不得留頂煤、底煤,不得向采空區丟煤,端頭及工作麵的浮煤應清掃幹淨,提高煤炭回收率。煤巷冒頂垮幫處,由生產技術部安排采取充填封閉等措施。不得把材料、棉紗、油脂等易燃品丟入采空區,每班的安全員必須認真檢查,嚴格把關,發現有此類問題,追查責任者,隊組工程質量降級。對於采用錨杆支護的巷道在進入采空區以前應將托板取掉,以保證采空區頂板能夠充分垮落密實。
4、通風隊對於自燃發火區認真做好觀測記錄,如果發現溫度、氣體超標,立即采取措施,及時彙報部、礦有關領導。
5、通風部要提高通風設施的施工質量對采空區、廢棄的巷道、廢棄的煤庫及時封閉消除漏風。
6、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支架等設備應盡快撤出,通風隊及時進行永久性封閉,最遲不得超過45天。
(二)外因火災防治措施:
1、加強全礦電氣設備的管理,消滅電氣設備失爆。堅持使用“三大保護”,嚴禁帶電檢修,並定期遙測電纜的情況,防止電氣開關、電纜線及皮帶摩擦發火。電纜敷設符合規定,嚴禁用鐵絲吊掛 ,並避免撞擊擠壓;接線盒嚴禁在淋水地點或反向吊掛 ,防止受潮產生短路和電火花。由機電部及各隊機電隊長負責。
2、井下所有變電所、機電硐室、備件庫、油脂庫、移變處、膠帶輸送機驅動位置、井下火藥庫等處的沙箱、滅火器、消防斧、消防鍬、消防桶等必須按規定配備充足,井下作業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存放地點,定期檢查,過期的器材及時更換。
井下變電所、機電硐室、備件庫、油脂庫、移變處、膠帶輸送機驅動位置、井下火藥庫等均必須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並在各皮帶頭備足不少於20m的消防軟管。由通風部和安監部監督落實。
膠帶輸送機應設限速保護、堆煤保護及消防灑水裝置等。井下皮帶必須使用阻燃皮帶,入井皮帶必須由機電部做阻燃實驗,合格後方可入井。加強皮帶管理,所有皮帶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好。皮帶托輥保持完好,運轉靈活,防止皮帶跑偏,嚴禁皮帶幹磨,底皮帶底下嚴禁浮煤堆積。另外井下所用的橡膠電纜、膠質風筒都應是不可燃的,由企劃部負責。
3、防止失控的高溫熱源,如電氣過負荷運行,短路產生的電流火花,機械設備運轉不良造成過熱或摩擦火花等。
4、易燃、易爆物品入井必須遵守有關規定,並辦理相應的手續,生產技術部、儲運部負責易燃物、易爆物入井的業務管理,要限製入井數量,運輸和使用單位要製定《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5、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必須裝入蓋嚴的鐵桶內,由專人押運至使用地點,剩餘的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必須運回地麵。
6、井下使用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擦過設備的油棉紗、布頭和廢紙等必須及時裝入專用桶內,並有專人定期帶出地麵處理,不得亂扔亂放。嚴禁將剩油、廢油灑在井巷或硐室內。井下清洗風動工具時,必須在專用硐室進行,並必須使用不燃性和無毒性洗滌劑。
7、過無炭柱、斷層進行打眼爆破時,嚴格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315—342條規定。
8、每一開采水平必須設立專門的消防材料庫,運輸隊負責井下消防材料庫的管理按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做到定期檢查和登記,對過期的及時更換。
9、井口房和主要通風機房附近20m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10、安監部要加強入井人員的檢身工作,嚴禁任何人將香煙、火柴等火種帶入井下,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和電爐取暖;井口和井下電氣設備必須有防雷電和防短路的保護裝置;井下電氣焊作業必須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有關規定,製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經礦長批準後嚴格執行,礦井主要進風區域不得進行電氧焊等明火作業。
11、井下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2歐姆,移動式電氣設備和總接地網或局部接地網之間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1歐姆。
12、地麵直接入(出)井的管路、軌道應進行不少於二處的集中接地。
13、井下電力係統、所有電氣設備的外殼必須安設接地保護,嚴禁井下電氣設備非接地運行。電氣設備主、輔局部接地極執行《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中規定,電氣設備接地電阻值不得大於2歐姆。
14、井下雜散電流管理必須符合規定,完善軌道絕緣及其它防止雜散電流進入工作麵的裝置,機電部每季度對井下雜散電流進行一次測試,測試報告呈報安監、機電礦長和總工程師,發現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解決。
15、消防材料庫要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消防材料庫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由安監部定期檢查落實,日常管理由運輸隊隊長負責。
16、每季度由安監部組織通風及有關部門分別對井是那上、下消防管路、消防材料庫和消防器材的設置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7、嚴格執行《正益煤業火工品管理辦法》,杜絕產生明火和火工品丟失,由安監部、儲運部、保衛科監督管理。
三、其它規定
1、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或煤層自燃預兆都應立即向通風調度、調度室彙報,由調度室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正益煤業防火應急預案》通知有關人員及礦區救護隊。調度室還要迅速通知井下受災區威脅的工作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通風部幹部與救護隊工作人員要迅速下井查明火情並及時彙報。滅火救災領導組根據災情立即製定救災方案,並迅速組織生產技術部、通風部、機電部、救護隊等有關部門具體實施。公司值班領導在總經理、公司總工程師未到之前行使滅火救災領導組組長的權利。任何人不準拖延時間 。
2、任何人發現礦井火災應該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考慮直接滅火。撲滅電氣火災時首先切斷電源,未切斷電源前隻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油脂類火災隻能用滅火器或沙子撲滅。掘進工作麵發生火災時,不得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行,應在保證正常通風的情況下滅火 。
3、采、掘、開隊組的《作業規程》中必須有專項的防滅火措施,並嚴格執行。
4、必須由總經理和公司總工程師負責編製礦井的防滅火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礦井防滅火工程項目應列入礦井生產建設長遠規劃和年、季、月度計劃,礦井防滅火工程和措施所需費用和材料、設備等必須列入企業財務計劃和供應計劃,並組織實施。
5、非防爆攝影、攝影器材嚴禁入井,防爆攝影器材下井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履行相關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