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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礦礦井安全監控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8-26 13:55 來源:本站原創

XX煤礦礦井安全監控管理製度

一、設計與安裝

1、在盤區《設計》、編製《作業01manbetx 》和《安全技術措施》時,都必須對安全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位置及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控製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並繪製布置圖。

2、凡應安設監測裝置的地點,使用單位在開工前3天必須將已批準的《作業01manbetx 》或《安全技術措施》送到通風部。由通風部根據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在開工前將監測設備安裝完畢。

3、特殊地點的甲烷、一氧化碳、風速、壓力、溫度、風門開關等傳感器的安裝及其報警、斷電點設置,由通風部請示礦總工程師後,書麵通知監控組實施。

4、在安裝斷電係統時,使用隊組或機電部門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

5、監測設備電源線和斷電控製線的接通由機電部門或使用隊組配合完成,在連接時必須有監測人員在場配合,要求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製開關的電源側。同時,監測人員在電工協助下,及時進行監測設備、瓦斯電閉鎖、斷電功能的調試工作。

6、通風部監控組在安裝監測設備時要實現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電纜,同時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設備的設置及線路的敷設、吊掛要符合質量標準標準要求。在使用監測設備前必須進行調試,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交接驗收、交接驗收工作由通風部、監控組和使用隊組負責人進行交接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三、使用、維護

1、監測設備移交後由所在隊組負責管理和使用。對需要經常移動的傳感器、電纜由使用隊組指定專人負責按規定倒移。發現問題及時與通風調度和監控組聯係。

2、拆除、改變或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線及控製線,或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必須由作業隊組製定安全措施,經相關部門或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進行。

3、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一次,井下使用6個月升坑檢修1次;甲烷傳感器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測試結果報通風部技術組。

4、瓦斯員必須每天檢查瓦斯。一氧化碳、風速等傳感器是否正常,如果發現問題,及時彙報通風調度,監控組與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值時(±0.1%CH4),先以讀數較大者最為標準,采取安全措施,通風部監控組必須在8小時內對兩種設備調校處理完畢。

5、使用瓦、電閉鎖的地點,瓦斯探頭報警、超限斷電及設備複電履行以下彙報程序:

(1)瓦斯探頭出現報警時,瓦檢員必須立即停止現場作業,核查瓦斯濃度,向通風隊值班人員、通風調度和礦調度彙報,礦調度接到彙報或發現監控終端瓦斯達到報警點,分別彙報通風部、調度室主任或礦值班領導,由通風部值班部長落實查明原因,並采取處理措施。

(2)瓦斯超限斷電時,瓦檢員必須立即通知作業隊組停止作業,將人員撤到安全區域,檢查瓦斯濃度,並向通風隊值班員、通風調度、調度室進行彙報,跟班隊長或組長向隊值班人員及礦值班領導、調度主任、機電部長及通風部長彙報。然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3)當現場瓦斯濃度降至允許複電濃度時,由瓦檢員檢查後向通風隊值班隊長、通風調度和調度室進行彙報,通風調度和調度室分別向上條所規定的人員彙報,礦總工程師核實通風、瓦斯正常並具備複電條件後下達複電命令,調度室按《正益煤業停、送電管理規定》進行人工複電工作。未接到複電命令嚴禁複電。

6、監控機房實行實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麵的瓦斯濃度變化及被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當出現瓦斯超限報警、斷電、無信號、局部通風機停風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報告通風調度和監控組長,並作好值班記錄和台帳。

7、監控室保持幹淨衛生,按時打印報表,監測日報表必須經監控組值班人、通風部值班幹部、總經理和公司總工程師審閱。

8、監控機房、礦調度、監控終端計算機必須實現瓦斯超限聲光報警功能。

9、對全礦采、掘、開隊組(包括皮帶巷、集中抽水點)全部實現全電壓斷電,監控組必須建立健全瓦斯斷電試驗報表 、台帳,相關負責人簽字。

四、甲烷傳感器的設置

1、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斷電濃度、複電濃度、斷電範圍的規定見附表1.

2、甲烷傳感器的設置

1)采煤工作麵甲烷傳感器按通風部編製的《采煤工作麵通風設計說明》設置。

2)采用串聯通風的采掘工作麵按通風隊編製的《采掘工作麵串聯通風安全技術措施》設置。

3)開掘工作麵甲烷傳感器按各開掘隊編製的《作業01manbetx 》中有關規定設置。

4)位於回風流中的機電硐室甲烷傳感器在進風側的3—5m處設置。

3、采煤機、綜采機必須設置機載式甲烷斷電儀表或懸掛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瓦斯濃度 ≥1.5%時立即切斷采煤機電源。

4、遠距離巷道掘進,每500m—1000m巷道增設一個甲烷傳感器。

5、瓦斯湧出異常地點安設甲烷傳感器,實現報警斷電功能。

6、每一個盤區、一翼回風巷及總回風巷的測風站應設置甲烷傳感器和風速傳感器;礦井主要通風機安裝設備開停傳感器,風硐安裝壓力傳感器;局部通風機安裝設備開停傳感器。

五、井下監測係統或裝置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進行處理,在井下無法處理時,必須在8小時內更換,斷電裝置應在8小時內修複,否則必須停產修複。在井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監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AQ1029-2007的有關規定,嚴禁擅自甩掉裝置不用,如確需停止裝置運行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經批準後方可進行,否則按02manbetx.com 追查落實。

六、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斷電濃度、複電濃度和斷電範圍見

附表1

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斷電濃度、複電濃度和斷電範圍

甲烷傳感器

設置地點

報警濃度

斷電濃度

複電濃度

斷電範圍

采煤工作麵

≥1.0%CH4

≥1.5% CH4

<1.0%CH4

工作麵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采煤工作麵回風流

≥1.0%CH4

≥1.0%CH4

<1.0%CH4

工作麵、膠帶巷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規程》第一百三十六所規定的裝有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采煤工作麵回風巷

≥1.0%CH4

≥1.0%CH4

<1.0%CH4

工作麵、膠帶巷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掘進工作麵

≥1.0%CH4

≥1.5%CH4

<1.0%CH4

掘進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

電氣設備

掘進工作麵回風流

≥1.0%CH4

≥1.0%CH4

<1.0%CH4

掘進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

電氣設備

采用串聯通風的被串采煤工作麵進風巷

≥0.5% CH4

≥0.5% CH4

<0.5% CH4

被串聯工作麵、膠帶巷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電氣設備

采用串聯通風的被串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前

≥0.5% CH4

≥0.5% CH4

<0.5% CH4

被串聯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回風流中機電設備硐室的進風側

≥0.5% CH4

≥0.5% CH4

<0.5% CH4

機電設備硐室內全部非本質

安全型電氣設備

總回風巷

≥0.75% C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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