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煤礦股東" 呼和浩特一男子被騙500萬
一男子阿龍(化名)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了某公司的老板,對方自稱是某煤礦的股東,要向外發包該礦的部分工程。阿龍原以為自己遇上了“貴人”,終於撈著一個賺錢的好機會,沒想到的是,就在雙方簽訂一紙合同、阿龍交付500萬元保證金後,對方卻以各種理由再也不露麵,還拒絕接聽電話。8月25日記者采訪獲悉,呼和浩特市中級
人民法院已於23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阿龍心目中的“貴人”李某某因涉嫌合同詐騙坐在了被告席上。
1961年出生的李某某是四川省綿陽市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平日的應酬中,他通過雒某某、廉某結識了阿龍,並對其稱自己在準格爾旗某煤礦擁有49%的股份,要將該煤礦的土石方剝離工程向外發包,以賺取其中的差價。後來,李某某還親自帶領雒某某、廉某和阿龍等人到施工現場考察。至此,上述3人對李某某完全信任。2010年8月27日,在我市某酒店分別簽訂了“××煤礦第二標段土石方剝離工程合同”。按照合同的約定,阿龍將500萬元保證金通過廉某轉到了李某某在四川省綿陽市的公司。之後,阿龍組織施工所需的大型機械進入施工現場,沒想到的事情發生了。因為該煤礦係首采區,根本沒有第二開采區,阿龍進入現場後,煤礦方不讓其施工。阿龍找到該煤礦土石剝離工程的總承包方楊某某詢問,聽到對方的回答時阿龍一下子懵了:該煤礦的土石方剝離工程與李某某沒有任何關係!更讓阿龍覺得無法接受的是,自從李某某收取500萬元保證金後,便以各種理由拒絕與阿龍見麵,就連電話也不接……這下,阿龍才知道被騙,趕緊報案。
經公安機關偵查,李某某後來欲承攬該煤礦第二標段土石方剝離工程,將269.5萬元以私人名義借給該煤礦土石方剝離工程的總承包方楊某某使用,其餘款項全部用於個人支出。2011年1月8日,李某某因涉嫌合同詐騙被刑事拘留,1月31日經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並於同日被執行逮捕。依法審查查明上述事實後,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於2011年8月2日將李某某公訴至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截至記者8月25日發稿時了解到,此案已於23日開庭。(何芳 張波 李岩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