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采放炮工技術操作規程
回采放炮工技術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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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準備
1、按回采工作麵打眼放炮說明書(或作業01manbetx
)規定領用當班所用電雷和煤礦安全炸藥,當即分別裝入專用木箱內,並立即加鎖。
2、檢查整理當班使用的放炮線(含膠線、母線及腳線),試驗放炮器的充電可靠性的放炮線的導通性。檢查木炮棍的完好情況。
3、炮泥的製作,按砂:泥=1:2的比例配製。
4、檢查回采麵的通風瓦斯情況,察看上下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核實炮眼參數(位置、角度、深度等)是否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發現異常時,有責任要求電鑽工和班組長予以補救完善。
5、在安全地點裝配好當次爆破所需起爆引藥。引藥內的起爆雷管隻能從藥包的端部用棍所紮的孔內插入,嚴禁將雷管直接插入。裝配好的雷管腳線應當纏繞,並扭結短路。
6、檢查回采麵上的安全支護情況,特別注意督促支護工搞好采場密集,上下安全出口和附近煤壁處的加固支護。
7、檢查采麵附近上衝、切割磧頭的通風瓦斯和安全支護情況,發現問題時,要求班組長立即處理。
8、放炮前,由規定人員落實采麵上和附近掘進磧頭上的人員撤退及上下安全出口的放炮警戒工作。
9、隻有在鑽眼全部結束,人員已經撤離和再次得到有關瓦斯沒有超限的明確答複後,才能身背放炮器及其鑰匙,手持木炮棍進入采麵裝藥。
(二)裝藥放炮
1、清除炮眼內的煤粉,檢查炮眼施工質量,查明有無淋水透水跡象。發現異常時停止裝藥。
2、從回采麵的一端開始依次裝藥。每次裝藥進均用一隻手理扶雷管腳線,另一隻手用木炮棍將藥包輕輕推入眼內。藥包之間接觸即可,嚴禁用重力撞搗。
3、煤層內炮眼深度小於0.6m時禁止裝藥、放炮。裝藥長度不得超過1/2眼深,其餘部分用炮泥填滿,嚴禁放明炮和糊炮。
4、經請示值班領導同意的水炮眼應用防水膠套裝藥。
5、聯線方式一般大串聯。但一次放炮個數在10個以上時,應考慮分兩組串聯、並聯。
6、整個放炮過程應嚴格遵守三人放炮製(放炮員、瓦檢員、班組長)和一炮三檢查(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後)基本製度,不得保證上述規定時,放炮員有權停止裝藥放炮。
7、在采麵及附近掘進磧頭的人員確定安全撤離的情況下才允許聯結腳線。隻有在瓦檢員、班組長報告瓦斯沒有超限、警戒已經設好的情況下才允許聯結母線。
8、在母線接上放炮器樁頭和插入鑰匙前,放炮員還應當大喊三聲“放炮了”,通電之後無論是否響炮,均應立即拔出鑰匙,拆下母線並扭結短路。
9、放炮之後至少保持15分鍾通風時間。
10、通風之後進入磧頭檢查時,放炮員必須身背放炮器、攜帶鑰匙,並在瓦檢員的陪同下慢慢進入回采麵。沿途檢查瓦斯、支柱和兩幫危岩情況,發現異常時停止前進,經處理無異常後才能再次前進。
11、發現瞎炮應檢查線路後再次起爆。仍不起爆時按下述方法處理:①單個聯線起爆;②用小木釺撬出炮泥後重新裝入起爆藥包起爆(嚴禁傷害和從眼內拖出原有藥包);③平行瞎炮30cm另的眼裝藥引爆。
(三)工作結束
1、收集清理放炮線,發現異常出井修理。
2、收集清理拒爆、殘炮和瞎炮中散失的炸藥雷管。將雷管、炸藥的實際消耗量記入放炮員手冊。
3、將剩餘雷管、炸藥運出井外退還保管室,禁止埋放在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