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電鉗工操作規程
井下電鉗工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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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井前的檢查
1、下井前應先檢查自己的工具是否齊全、完備。
2、檢查背包內的材料和備用零件是否齊全充足。如保險絲、膠布帶、蠟布帶、塑料帶、電煤鑽開關各種小螺絲,彈簧墊和易損零件。
(二)維修
1、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停送電工作必須專人負責,停電時應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標誌牌。
2、井下電氣設備檢修,必須由電工進行維修,並持有合格證。嚴禁其他人員進行維修。
3、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礦專業人員每月要定時進行檢查,並作好記錄。
4、跟班電鉗工每班都要對自己所管轄的電氣設備檢查一次,看有無失爆現象,並及時處理。
5、在檢修設備時,要注意保護防爆麵,不得有損傷和粘有異物。定期塗以適量防鏽脂。
6、配電係統斷電保護裝置要檢查整定,每季度一次,負荷變化時要及時整定。主要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每月檢查一次,接地電阻應每季度測定。阻值應大於《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的數據,並將以上測定值、檢查時間、結果、參加人員記錄在簿。
7、各種電氣設備上應設標誌牌,寫明設備名稱、規格型號、電壓等級、電源用途、維修人等。高壓設備上應懸掛“高壓危險”的警告牌。
8、總電源饋電開關斷電保護的動作絕緣電阻值應小於分路開關的整定值。在整個供電係統中,有漏電保護裝置、接地保護、過流保護裝置等斷電保護裝置。保護裝置不準不用,當任一保護失靈時,設備不能投入運行。
9、固定電氣設備和移動設備都必須有固定和移動的局部接地級。並與總接地網相接。
10、各種電氣設備要逐日填寫檢查、檢修和運行記錄,並登記存檔。
11、電纜的敷設必須遵守如下規定:電纜應懸掛整齊,垂度宜5-10%,吊掛間距不大於3米,吊掛高度使電纜在礦車下道時不受撞擊,墮落時不致落在軌道或運輸工具上。大小電纜必須分開懸掛,工作麵必須使用非延燃礦用電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