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岔煤礦小直坡井安全管理製度
2011年1月1日
目 錄
1、安全生產責任製度
2、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3、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4、安全獎懲製度
5、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製度
6、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7、安全教育與培訓製度
8、安全投入保障製度
9、安全技術措施審批製度
10、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製度
11、設備器材使用管理製度
12、礦井主要災害預防製度
13、02manbetx.com
應急救授製度
14、入井人員管理製度
15、管理人員下井及帶班製度
16、火工品管理製度
17、現場交接班製度
18、班前會製度
19、檔案管理製度
20、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公示製度
21、停送電管理製度
22、領導下井帶班製度
安全生產責任製度
1、煤礦各級管理人員要認真執行國家和煤炭行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01manbetx
、規範及標準,明確自身的職責,始終堅守“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才能發展”的思想,確保煤礦長期、安定、平穩的發展。
2、法人代表要保證煤礦安全生產設備設施及時投入到位,極積引先進的開采技術及裝備,創建本質安全型礦山,維護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誠信。
3、礦長、總工程師作為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應全麵撐握煤礦的安全生產現狀,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布置采掘;狠抓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嚴格督促下屬人員進行隱患整改;極積向煤礦投資者推薦好的開采工藝及裝備。
4、副礦長為煤礦安全生產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在礦長的領導下,共同抓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極積落實隱患整改。
5、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及作業人員要嚴守自已的崗位職責,嚴格按《01manbetx
01manbetx
》、《01manbetx
01manbetx
》及相關安全技術措施進行作業,堅決杜絕“三違”現象。
6、建立健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職能部門全生產責任製和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1、礦每月召開安全辦公會議四次,03manbetx
研究安全生產情況,布置整改所存在的安全隱患。
2、安全生產辦公室會議由安全、生產技術副礦長負責組織召開,所有礦級、班(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
3、安全辦公會議規定為每周星期日。
4、安全辦公會議的主題是研究03manbetx
安全生產中所出現的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安排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5、安全辦公會議的檔案記錄整理由安全監察科負責,安全辦公會議參會人員都應做好會議記錄。
6、礦級領導及中層幹部根據煤礦安全狀況組織安全專題學習會議,並結合我礦的安全問題,進行03manbetx
研究,對必須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設備購置、安全工程項目進行決策。
7、由安全科每月組織管理人員及采掘隊長、班組長進行安全學習,及時總結井下各工種安全情況並布置整改,學習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及時通報有關安全02manbetx.com
案例。
8、針對生產過程中較突出的問題,由技術科、安全科組織專題教育培訓。
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1、認真執行國家和煤炭行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01manbetx
、規範及標準,實行依法辦礦、標準化辦礦。
2、建立健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3、礦井從業人員必須按崗位職責要求,送煤礦安全培訓機構培訓,取得相應資格證後,方可上崗。
4、礦井從業人員必須與礦長簽定勞動合同,並報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5、井下從業人員必須全部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和支付保險費,建立安全風險低押金製度並交納風險抵押金。
6、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實施細則,並嚴格考核,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使安全目標管理製度得到真正實現。
安全獎懲製度
1、煤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獎懲製度,堅持遵章守紀,安全生產受獎,違章違紀受懲,管理人員違章違紀重懲的原則。
2、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遵守煤礦製定的一切規章製度,違反規章製度,煤礦一律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罰,直至開除。
3、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搞好自已的本質工作,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嚴格按《煤礦01manbetx
》、《作業規程》、《01manbetx
》作業;不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造成安全02manbetx.com
的,按責任書進行處罰,認真履行安全職責的,按責任書進行獎勵。
4、具體獎懲規定是:職工違章違紀作業一次懲50元,特殊崗位人員違紀一次懲100元,班(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違章違紀作業一次懲200元;礦級安全管理人員違章違紀指揮一次懲500元,檢舉職工違章違紀作業一次獎100元,檢舉班(組)安全管理人員違章違紀指揮作業一次獎200元,檢舉礦級安全管理人員違章違紀指揮一次獎500元;其它安全獎懲辦法按其它有關規定進行嚴格考核執行。
5、違章違紀指揮和作業,造成不安全02manbetx.com
的發生,嚴格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03manbetx
查處,追究其應有責任。
隱患排查治理報告製度
一、排查
1、要深入持久地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
嚴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是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護國家資源和財產不受損失、保證生產建設的正常進行、促進煤炭工業發展的法寶。礦各部門、井口、班組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切實製定安全有效的防範措施,並落實到位,組織好生產,做到安全、生產兩兼顧。
2、加強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強化廣大幹部職工的安全意識
各級領導幹部要加強對安全生產的領導,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議,討論、分析和總結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隱患,並將其發生的原因、結果、造成的影響等,展開對廣大職工進行宣傳、教育。
借助於礦內外、省內外等煤炭同行的經驗和教訓、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地對全礦幹部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真正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
3、加大安全技術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技能。
在礦井安全生產過程中,我們不但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而且還要經常、不斷地進行安全技術、技能的培訓,練就一身過硬的安全技術本領,才能保障各種規章製度,以及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
4、堅持安全檢查製度
堅持月檢、旬檢和日檢製度,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指定專人,限期整改。
5、加強安全監察,狠反“三違”
“三違”不止,事故不息,“三違”現象是實現安全生產的大敵,要充分發揮安監人員、安全蹲點人員、安全網員的作用,積極開展反“三違”的群眾活動,使廣大幹部、職工受到啟發和教育,真正認識到違章可恥,遵章光榮,把“遵章守紀”逐步變成自覺行動。
6、作好礦井災害搶救物資的準備與保管工作
根據我礦生產情況,在井口設置非常倉庫,購置礦井火災、水災、瓦斯爆炸等災害的搶奪物資、器材,以便在發生事故時能及時進行搶救。救災物資的日常保管工作由倉管員負責,急用時由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調用。
二、報告
當井下職工發現有火災、瓦斯、煤塵、水災、頂板等事故預兆或已成災害時,要迎著新鮮風流(遇火、瓦斯、煤塵事故時)撤退,找到電話,立即向井口調度室彙報;如果是水災,必須立即沿距工作麵最近的一條通風上山(眼)向上撤離,並尋找電話向調度室彙報。
首先彙報報告人的姓名及組別,然後再報告災害地點、性質、威脅區域、遇難人數情況等,彙報時語言要簡短、清楚、明確,受話人不得反複詢問報告人不知道的情況,以免耽誤時間。
三、治理
1、當一人發現災害事故時,在撤退過程中要邊跑邊喊,給臨近巷道和工作麵人員報警,向調度室彙報後,在安全情況下就留守電話,便於井上下聯係及災情的掌握。
2、當兩人以上人員發現災害事故時,嚴禁單獨行動,由班組長統一指揮行動,無班組長時由經驗豐富的老工負責指揮撤退,要逆風流沿巷道撤退(指火災、瓦斯、煤塵事故時),分夥(一夥不少於2人)行動時,要分別向調度室彙報,在安全情況下分別留守電話和通知臨近巷道、工作麵人員撤退,每逢路過電話處便向調度室彙報災情和行動情況。
3、撤退時的路線要選擇避開災害區域、通向地麵最近的巷道,如遇瓦斯、煤塵或火災事故,要密切注意觀察風流方向,反風時,風方向與正常風向相反,總的原則是逆風流撤退,若遇水災,則應向上水平與安全出口暢通的巷道撤退,避免進入盲巷。
4、當避災路線受阻或因其它原因不能撤退時,應迅速進入有壓風的巷道或用身邊現有物料搭建臨時避難所,有壓風管路時,可將其打開供風。
5、當放炮、電器引起火災,但火勢不大時,應及時用防塵水管、滅火器、砂子等進行滅火,並切斷火區電源,向調度室彙報。
6、機電硐室、絞車硐室等發生火災時,要用砂子、滅火器滅火,並要及時報告調度室,要求停電、關閉防火門。
7、受災區的班組長負責帶領本班組人員撤退到安全地點,並清點人數,帶領職工進行力所能及的自救,並向調度室彙報。
8、礦屬各單位的正、副科長在得到災害事故通知後,要立即回到本單位(科室)值班室或井口調度室向調度長報到。
9、受災單位當班值班長負責清點本班人數,並向調度室彙報。
10、被困人員可經常敲擊巷壁、管道、搖晃礦燈等,發出呼救信號。
11、礦級領導隱患(事故)報告後,必須根據隱患(事故)性質,製定方案,首先撤出受威脅的人員,再組織一批經驗豐富的職工,對隱患進行排除;在排除的同時,還要防止事故的二次發生。
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1、建立以安全副礦長為主的煤礦安全監督檢查管理機構,對我礦的安全生產負責監督檢查。
2、井下必須配備安全管理及檢查人員,每班不少於1人,負責對井下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及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監督井下各種“三違“現象,發現安全隱患,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處理。
3、安全管理人員及檢查人員在工作期間必須認真負責,不得徇私情,發現違章現象必須立即阻止並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報安全生產副礦長,並提出處理意見。
4、安全管理監督人員必須努力學習安全技術知識,提高自已的專業技術水平和政策法律水平。
5、在工作中,對各作業點進行巡回檢查,在采煤工作地點,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必須待作業人員撤出現場後,方可撤離采煤現場。
6、認真進行安全監督交接班,並填寫交接班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組織人員進行處理,並報告有關管理人員。
安全教育和培訓製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礦井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特製訂本製度。
1、凡新到我礦參加工作者,都必須經過煤礦安全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後方可工作,具體培訓內容如下:(1)入井須知、(2)學習煤礦規章製度、(3)必須注意的安全事項。
2、所有從業人員都必須參加由煤礦主管部門和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經考核合格方可進行工作,考試成績存檔備案。
3、每月召開不少於一次的職工大會,組織職工學習有關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本月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安全問題及注意事項,提高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
4、堅持班前會議製度,由值班管理人員組織,利用少量時間,根據交接班情況提醒職工需注意的安全問題。
5、根據生產部門的安排,由技術部門組織職工學習開拓開采知識和安全技術01manbetx
,不斷提高職工的業務素質,每季度組織學習一次。
6、按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要求,選派人員參加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組織的特員培訓及其它技術工種培訓,並按期進行複訓,特員必須持證上崗。
7、由礦長組織煤礦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學習教育,貫徹學習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安全文件精神,並針對本礦存在的問題進行學習,使每一個管理幹部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時間安排每月不少於一次,各參會人員必須簽字,以便備查。
8、各隊、班、組必須深入開展安全教育,紮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使這項工作製度化、經常化、科學化。職工每月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礦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安全投入保障製度
為保障礦井的安全生產和職工的生命安全,促進煤炭企業的安定發展,根據相關文件要求,特製定安全投入保障製度。
1、煤礦企業的主要投資者(法人)必須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確保安全設備設施及時投入到位。
2、按規定提取安全費,安全費隻可作為購買安全設備設施的費用,不可挪作它用。
3、對於煤礦必須投入的重要安全設施,應保證在最短時間內投入到位。
4、對於未投入到位可能會對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形成威脅的安全設備設施,在未投入到位之前必須停止作業。
5、按規定發放勞動保(防)用品,避免作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發生不必要的傷害。
6、積極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加強安全監管力度,從根本上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7、加大安全投入,引進先進的安全設備設施,使煤礦的安全生產得到更大保障。
安全技術措施審批製度
1、煤礦一般安全措施項目及安全工程項目,由采掘隊或有關科室部門提出,技術科進行設計,並進行資金預算,報總工辦審查,由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組織實施。
2、大的安全工程項目,經技術科設計,報總工辦審查後,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後,方可組織施工。
3、重大搶險項目,由安全科、技術科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報總工辦審議後,由礦領導組織搶險指揮部,落實人員、設備、器材、統一指揮搶險救災。
安全質量標準化製度
為了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特製定安全質量標準化製度,望設計、施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驗收人員嚴格執行。
1、每年初,要結合礦井生產實際,製訂出礦及各專業切實可行的年度達標規劃,要明確奮鬥目標,實施規劃辦法及措施步驟,要有保證規劃實施的獎罰規定。
2、要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係,礦要成立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成立以副礦長為組長的專業質量領導小組,並按職責範圍要求,認真正常開展工作。
3、設計人員在工程設計、作業規程編製時,必須嚴格按國家對小煤礦確的質量標準進行設計編製,不得放鬆規定標準。
4、采、掘、機、運、通、災害防治等專業組嚴格按相關標準執行,任何個人、班(組)不得擅自作主,在工作過程當中降低標準。
5、在購置礦山電氣、機械設備時,必須選擇煤礦許用的安全先進設備,逐步淘汰落後的礦用設備。
6、製定各崗位工作質量標準和各項工程質量標準,各跟班負責人、安全檢查人員、質量驗收員要依據標準對作業現場的工程質量進行驗收評估。
7、每個員工及工程施工人員必須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活動,明確自已所在崗位的工作質量標準或施工質量標準。
8、在工作或施工過程中不按標準進行工作和施工,質量達不到標準,必須返工,造成的反工費用由自己負責。
9、工作(程)完工後組織驗收,發現工作(程)質量不達標的,不準通過驗收,必須通知施工人員進行返工。
安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我礦設備器材使用管理,特製定此製度,望有關人員認真遵照執行。
1、礦用設備購置必須是國家規定的有煤安標誌、防爆等級達到要求的煤礦專用設備,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機電設備。
2、向井下供電必須通過隔離變壓器,嚴禁由地麵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向井下供電,井下電器設備接地、過流、漏電三大保護必須齊全可靠。
3、在用防爆電氣設備、提升絞車、主通風機、主排水泵、空氣壓縮機等電氣設備,每年必須經過有資質的單位檢測檢驗合格,方可使用,凡不合格的設備,必須進行更換。
4、凡列入國家強製檢定目錄的礦井空氣測定儀表(瓦檢儀、風速表等)必須經有資質單位檢定合格,方可使用。
5、礦用設備器材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管理要求進行使用、維修和保養,管理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並持證上崗。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
為杜絕重特大事故、遏製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特製定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
1、礦井主要災害為:瓦斯、煤塵、火災、水災及頂板等,各項單獨製定預防管理措施,預防主要災害的發生,避免和減少主要災害造成的損失。
2、每年年初(一般在上年度12月份),根據年度采掘計劃製定本年度的災害預防措施和處理應急預案。
3、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體係,成立以礦長為中心的災害救援指揮部,並與就近具備相應服務資質的專業礦山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
4、按要求安裝敷設通迅、壓風、防塵係統(三條生命線),減少主要災害帶來的損失。
5、儲備災害應急物資,一旦發生災害,馬上組織指揮救援人員進行有緒的救援行動。
6、發生主要災害時,必須馬上組織救援隊伍,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和煤礦安全監管部門。
事故應急救援製度
1、煤礦主要領導必須堅持24小時崗位值班製度,由礦長負責排出領導值班表,進行掛牌值班。
2、成立02manbetx.com
應急指揮部,由企業礦長任指揮長,一旦煤礦發生安全事故,由值班領導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就位,分工組織救援工作。
3、由煤礦技術部門製定煤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報煤礦管理委員會審核批準後執行,一旦發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組織人力和物力進行救援。
4、煤礦必須隨時備有足夠的救援物資,如坑木、草席、水管、水泵,消防管、自救器等,能夠保正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5、保正井上下,礦內外通訊設備暢通無阻,如果發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組織各方麵的力量參加救援。
6、值班人員接到救援報告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救援,並根據事故程度不同的情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如120急救中心,礦山救護隊及縣上有關部門。
7、指揮部人員必須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救援應急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術組織指揮能力。
入井人員管理製度
1、一切入井人員必須經過值班工作人員進行安全人員檢查登記後方可下井。
2、一切入井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冒,穿水鞋、穿工作服,背好礦燈。
3、嚴禁攜帶煙火及易燃物品下井,嚴禁化纖衣服、電子表、傳呼機、手機、計算機、普通照相機下井。
4、嚴禁入井人員酒後下井,嚴禁失爆礦燈和非防爆照明工具下井。
5、井口值班安全工作人員在對一切入井人員進行安全檢身工作時,必須細致認真全麵進行搜身檢查,杜絕禁止不合規定人員下井。
領導下井帶班製度
一、一般規定
1、帶班人員範圍:法人、礦長、技術負責人、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
2、帶班次數:礦長(法人)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於5次,其餘副礦級領導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於25次,必須保證每個班都至少有一名礦級領導帶班,不得出現空班現象。
3、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下井帶班工作計劃的安排,特殊情況不能帶班的,必須提前與其他帶班人員協商調換,確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領導帶班。
4、帶班人員必須與當班職工同時入井,同時出井。
5、帶班人員必須在井下進行交接班,並認真填寫帶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6、煤礦領導帶班下井時,其領導姓名應當在井口明顯位置公示。
7、每月初由礦安全科負責,對上月領導帶班下井的情況進行公示,以便加強對領導帶班下井的監督檢查。
8、每月30日前由礦安全科對帶班人員的帶班日期、班次進行安排,並發給每一個帶班人員,以便帶班人員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帶班人員職責
1、帶班人員必須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即人員到崗情況、設備情況、生產(作業環境)安全情況、生產任務的完成情況等,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帶班人員必須做到“兩同時、三不放過”。“兩同時”即與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過”即隱患和不安全行為不放過、對安全隱患找不出原因不放過、安全隱患得不到處理不放過。
3、各級下井帶班人員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切實掌握當班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及時製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4、關口前移,重點加大對生產中各重點環節的檢查和巡視,必要時,重點工作、關鍵環節及重大隱患的處理必須蹲點把關,杜絕現場安全管理的失控。
5、認真檢查各作業點的工作人員是否按01manbetx
執行,有無違章作業現象,協調所在區域的班組之間、各環節的關係,維護安全生產秩序。
6、當煤礦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
7、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將本班安全生產情況、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需要注意的事項以及對下一班的建議等,填記在交接班記錄簿中,同時在帶班記錄上如實填寫本班的安全生產現場情況。
三、考核及相關規定
1、每月由礦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對帶班人員進行考核,報礦長審定後執行。
2、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井下現場交接班製度,嚴禁弄虛作假,違反規定,罰款100元/次。
2、帶班人員擅離職守,一次罰款100元,無故未完成帶班次數的,罰款100元/次。
3、未填寫帶班記錄、交接班記錄的,罰款50元/次。
4、帶班人員未當班與員工同進同出的,一律違章論處,並視其情節輕重,必要時給予相應處分;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火工品管理製度
1、倉庫保管員持證上崗,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帳、卡、物相符並交接清楚,庫房人員不得脫崗、離崗,無關人員嚴禁入內。任何人不得攜帶礦燈進入炸藥庫,消防器材齊全。
2、庫房內必須懸掛有公安部門核發的“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和爆破器材管理有關製度,並建立健全各種記錄台帳。
3、嚴格執行對號發放製度。
4、變質、過期、失效的雷管、炸藥要認真收回、清理、登記造冊,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及《煤礦01manbetx
》的規定進行銷毀。
5、爆破器材庫存數量、規格、品種要做到日清、旬結,帳、卡、物三相符。
6、認真執行火工品領發、清退製度。各單位火工品清領、實發、實耗、退庫等各項環節必須登記、造冊、簽字、蓋章。
7、井下放炮工作必須有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放炮合格證的專職放炮員擔任,無放炮證的人員嚴禁放炮,任何領導無權指派沒有放炮合格證的人員放炮,否則,違反規定按嚴重三違處理。
8、放炮員應按照施工措施,嚴格依照《煤礦01manbetx
》有關規定進行作業放炮。
現場交接班製度
一、各工種、崗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交接班製度。
二、各工種一律提前20分鍾到達工作崗位。采取工種對工種,崗位對崗位現場交接班。
三、班長和跟班區隊長應交待當班生產,設備運轉,工程質量和安全等情況,遺留問題及下班注意事項等。各種工種應按崗位對口交待本工種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遺留問題及下班注意事項,並共同對設備進行試運轉,經接班人同意,交班人方可離崗下班。
四、交班人未經接班人和領導允許同意,擅離崗位者,下一班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交班人負責,扣除當班工資,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理,直至紀律處分。
五、當接班人無特殊情況未按時到崗位接班時,交班人可以通過跟班隊長離崗下班,所發生的一切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六、除本製度外,各工種具體交接班內容按各工種交接班製度執行。
班前會管理製度
為進一步強化區隊(班組)建設,規範各單位班前會程序,提高班前會質量,實現班前會程序化、規範化,特製定如下規定:
一、班前會目標
通過不斷規範班前會、開好班前會,使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身素質得到提高,區隊管理和班組建設進一步加強,對班前會內容要做到“五必講”,即:區隊長、值班幹部在班前會上必講上一班安全情況和問題;必講現場主要安全措施和質量標準;必講存在的問題、地點和作業人員必須注意的安全事項;必講特殊工種的崗位要求;必講當班區隊長和施工負責人所負的安全責任和必須把握的安全環節。班前會要突出講任務、講安全、講培訓三大主題。講任務,做到任務目標明確,職工對幹什麼、怎麼幹、幹到什麼標準、達到什麼質量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講安全,實現“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通過安全教育,職工知道安全注意事項,掌握操作技能,增強安全防範意識。講培訓,通過每周兩題、安全知識學習,作業規程學習和考試,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技能水平,構築長效的安全生產機製。
二、班前會程序
1、班前簽到。主持人在召開班前會前,對當班職工進行點名簽到,主持人點名前大家要正規坐好,點名時起立立正,大聲答“到”。
2、班前危險人物排查。在布置安排當班生產任務之前,要從關心職工、愛護職工出發進行班前排查。主持人和區隊長在每名員工起立時要認真排查,排查要做到察言觀色,看當天來上班、昨天輪休或請假的職工是否休息好、班前是否有人飲酒、鄰裏或家庭是否發生矛盾產生思想波動、職工是否身體不適等,確保出勤的職工精神飽滿,心情舒暢,消除職工思想上、體力上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對排查出的危險人物要問明原因,有思想隱患或其他原因不能保證工作安全的,要責令其休班。
3、講任務。簡要傳達公司或上級有關文件、會議精神,把上一班工作現場情況講清楚,對存在的隱患或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點評、解析,提出應急措施和整改辦法。通報上班生產任務完成情況,詳細布置當班生產任務,明確本班要完成的任務指標並落實到人頭,分析完成任務的有利條件和不利因素,合理布置當班生產工作量。
4、講安全。根據當班生產任務和井下工作現場的實際,針對每個環節、每道工序、每個作業點應注意的安全事項逐項逐條講清講透,讓每個作業人員明白施工時存在的隱患和處理的辦法,以及自己作業崗位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增強當班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對當班布置的零星任務,要明確一名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時的安全工作。
5、講培訓。各區隊根據煤礦總體安排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月度培訓計劃和“每周兩題”學習內容,要緊密聯係工作實際,及時傳達作業規程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不斷提高職工理論和業務技術素質。
6、安全生產任務確認。班前會安全生產任務等布置完成後,區隊長要對當班職工掌握班前會內容情況對職工進行詢問確認,職工對詢問情況進行回答。
7、安全宣誓。安全生產任務確認後,全體職工舉起右拳麵向“全家福”莊嚴宣誓:“我宣誓:遵章守紀,按章作業,文明生產,保證安全。”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確定誓詞,從親情上感化職工,使職工充分認識到安全對於企業、家庭、個人的重要性,領悟到搞好安全不僅是自己的事,更是對社會和家庭的責任。
三、班前會要求:
1、各單位班前會主持人要提前掌握、了解上一班安全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及存在隱患問題,提前對當班職工情況了解排查,做到心中有數。按照班前會的程序和要求認真準備班前會記錄。
2、班前會每天每班必須召開,班前會主持人由班長及以上幹部或區隊長擔任。主持人召開班前會時要精力集中,精神飽滿,講話聲音洪亮。
3、各單位要根據規定的內容和程序召開班前會,班前會整個過程控製在15~20分鍾左右,各區隊根據具體情況靈活掌握。
4、各單位要及時反饋班前會召開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總結和積累經驗,公司將組織人員不定期進行檢查,承包工區幹部要監督好承包單位班前會召開情況,凡發現班前會不認真組織和召開的,對值班人員和區隊長予以處罰。
5、參加班前會人員必須坐姿端正,認真聽講,牢記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和應注意的安全事項,以確保班中安全。開會期間,手機必須調至關閉或振動狀態,不準接打電話或隨意出入。
6、班前會結束後,區隊長或施工負責人要在班前會記錄本上簽名確認。
7、當班區隊長休班時,替班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班前會,主持區隊長工作。
檔案管理製度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檔案工作,促進企業檔案管理工作的製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企業檔案是企業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保存備查的文字、圖像、聲音及其他各種形式的原始記錄。
第三條 企業檔案工作是企業管理基礎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企業經濟利益、合法權益和曆史真實麵貌的一項工作。
第四條 企業檔案工作應當堅持集中統一的管理原則。
第五條 檔案可分為文書檔案、科技檔案與專門檔案三大類。
第六條 文書檔案是指行政管理檔案,即企業在行政管理活動中由行政性公文(如請示、批複、決定、決議、規章製度等等)轉化而成的檔案;科技檔案是指企業在科技、生產活動中形成的由純業務性的科技文件材料轉化而成的檔案,如圖紙、設計任務書、科研報告等等。專門檔案是指除文書檔案和科技檔案之外的,所有在專門活動中形成的檔案,如會計檔案、人事檔案等等。
第七條 文件材料的歸檔範圍
(1)上級來文:需要貫徹執行的上級重要會議文件;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法規性文件;上級視察工作形成的文件資料;代上級草擬並被采用的文件;上級單位轉發本單位的文件等。
(2)本單位形成的各種文件:本單位代表性會議、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的文件資料;本單位頒發的各種正式文件的簽發稿、修改稿、印製本等;本單位的請示與上級的批複;反映本單位業務活動和科學技術管理的專業文件材料;本單位或本單位彙總的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資料及財務資料;本單位領導人公務活動中形成的重要信件、電報、電話記錄;本單位成立、合並、撤銷、更改名稱、啟用印信及其組織簡則、人員編製等文件材料:本單位的曆史沿革、大事記、年鑒,反映本單位重要活動事件的簡報、榮譽獎勵證書,有紀念意義和憑證性的實物和展覽照片、錄音、錄像等文件材料;、本單位於部任免(包括備案)、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聘任等文件材料;本單位財產、物資檔案等的交接憑證、清冊;本單位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本單位外事活動中形成的材料等。
(3)相關文件:各種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同級單位和非隸屬單位頒發的主管業務但需要執行的法規性文件;有關業務單位對本單位檢查形成的重要文件;同級機關和非隸屬單位與本單位聯係、協商工作的文件材料等。
第八條 不歸檔的文件範圍
(1)上級單位任免、獎懲非本單位工作人員的文件,普發供參閱、不辦理的文件材料。
(2)上級單位發來的供工作參考的抄件,上級征求意見的未定稿的文件。
(3)本單位的重份文件。
(4)無參考利用價值的事務性、臨時性文件。
(5)未經會議討論,未經領導審批、簽發的未生效文件、電報草稿,一般性文件的曆次修改稿,鉛印文件的各次修改稿(主要領導親筆修改稿和負責人簽字的定稿除外)。
(6)從正式文件、電報上摘錄的供工作參閱的非證明材料。
(7)本單位負責人兼任外單位職務形成的與本單位無關的文件材料。
(8)為參考目的從各方麵收集的文件材料。
(9)參加非主管單位召開的會議的不需要貫徹執行和無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10)非隸屬單位抄送的不需要辦理的文件材料。
(11)越級抄送的一般的、不需要辦理的文件材料等。
第九條 文件材料歸檔的基本要求
(1)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完整。
(2)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能準確地反映企業生產、科研、基建和經營管理等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曆史過程。
(3)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層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規律。
第十條 歸檔時間
歸檔時間是指文書處理部門或有關業務部門將需要歸檔的文件向檔案部門移交的時間。
(1)管理文件,一般在形成的第二年上半年內,由礦辦秘書向檔案室移交歸檔。
(2)會計文件,在會計年度終了後,暫由財務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後移交檔案室保管。
(3)人事文件,一般應在文件辦理完畢後的10~15天內由勞動人事教育科向檔案室歸檔。
(4)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文檔材料,各單位均應及時歸檔。
第十一條 各類文件材料一般歸檔一式一份,比較重要的和利用頻繁的文件材料要一式兩份。
第十二條 企業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要列入生產、技術、經營等各項管理程序,列入生產、科研、基建和經營等各項活動的工作計劃,列入有關部門的職責範圍和有關人員崗位責任製。
第十三條 因公外出參觀學習、考察和參加各種會議人員,收集獲得的文件材料要按照歸檔範圍的規定,及時向檔案部門歸檔。
第十四條 礦辦負責對企業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 歸檔手續的履行
(1)按移交清單移交雙方交點清楚。移交清單一式兩份。
(2)確保清單無誤後,雙方簽字,各留一份,以備查考。
(3)科技文件歸檔時,需編寫歸檔文件簡要說明,由歸檔人員編寫。一般包括以下內容:項目的名稱和代號,項目的任務來源、工作依據和實施過程,項目的科技水平、質量主人和技術經濟效益,科技檔案質量情況,項目主持人及參加者姓名和分工,文件整理者和說明書撰寫人姓名、日期等。
第十六條 檔案的分類編號
(1)檔案室要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檔案分類編號的規定,編製企業檔案分類編號方法。
(2)分類編號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並且要便於保管和提供利用。
(3)企業生產、技術等管理性文件要按其內容分別歸入生產、科研、基建、設備等類中統一編號。
第十七條 編製檔案編目與檢索工具
(1)檔案室要編製檔案總目錄、檔案分類目錄、底圖目錄和保管單位目錄。
(2)要根據需要編製檔案檢索工具,並且進行檔案著錄工作,著錄方法按照GB 3792.5—85《檔案著錄規則》執行。
第十八條 檔案保管 .
(1)接收檔案必須認真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存放檔案必須有專用櫃、架,排架方法要科學,便於查找。
(3)底圖除修改、送曬外,不得外借。修改後的底圖入庫,認真檢查其修改、補充等情況。底圖存放以平放為宜。
(4)要定期進行庫藏檔案的清理核對工作,至少一年一次,做到賬、物相符。對破損或載體變質的檔案,要及時進行修補和複製。庫藏檔案因移交、作廢、遺失等注銷賬卡時,要查明原因,保存依據。
(5)檔案庫房的一般要求:
①檔案庫房管理應規範化,框架應排列一致,庫房整潔、衛生;
②保管條件適宜。庫房建設符合標準,要防熱、防潮、防光、防有害氣體、防塵、防蟲、防火、防水、防盜、防汙染。調節溫度、濕度,根據有關規定,保管一般紙質檔案的溫度為14~20℃,相對濕度為50%~60%,一晝夜允許變化範圍溫度為±2℃,濕度為±5%。
第十九 條圖紙的修改、補充
(1)修改已歸檔的圖紙要有經過領導批準的圖紙修改、補充通知單。
(2)修改內容較小時,可以直接在圖上“杠改”、“刮改”或者發送“變更通知單”,采用“杠改”、“刮改”時應在修改處標注“修改標記”。
(3)修改內容較多時,應另出新圖代替,原來圖紙作廢。新圖列入原圖紙目錄,並且注明所代替的原圖圖號。作廢的圖紙應注明新圖的編號,根據需要另行保管。
(4)整個保管單位內圖紙作廢,由新圖代替時,應重新編製保管單位,並且注明原保管單位編號。原保管單位標注新保管單位的編號後,根據需要另行保管。
第二十條 檔案流動中的保護
在日常工作中,借閱、退還以及必要的再整理、重排架、複製、展覽等都要移動檔案,插檔案時要輕拿輕放,運輸工具以輕便、牢固、無震蕩為宜。檔案存放方式要有利於存取,如豎放不可太擠,平放不宜過高。存取檔案應連同包裝材料二同放回、取出。複製檔案時方法應安全,不能損壞檔案。
第二十一條 安全檢查
檔案保管人員應定期不定期對檔案進行安全檢查,定期檢查一般是一年一次,不定期檢查由工作人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而定。檢查的主要內容有:檢查檔案有無被盜、泄密和受損等情況;檢查檔案有無發黃變脆、字跡褪色、潮濕發黴及鼠害等損毀現象;檢查有無火災、水災等隱患,用電設備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齊全,門窗是否牢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二十二條 檔案借閱
檔案借閱實行登記製度,借閱人員需在檔案室登記備案,詳細注明借閱檔案標題、編號、內容、借閱時間、份數、歸還時間等。經辦人員借閱本專業檔案,需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借閱非本專業檔案,需經相關專業負責人批準,特別重要的檔案材料,需經礦主要領導批準。借閱人員應及時歸還檔案,不得借故拖延不還,不得塗改或在檔案上作標記,更不得丟失、損毀檔案,否則追究其相應責任。借閱檔案一般不得超過一星期,最長不超過一個月。殘舊、脆化等易損檔案和特別珍貴的檔案一般提供複製品,不借出檔案室;尚未整理的零散檔案,一般不借閱.
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公示製度
礦井領導每月組織跟班人員班組長對礦井進行四次自檢自查。
在檢查中認真查找五大自然災害的各類隱患。
對查出的隱患必須落實到整改負責人,並進行公示。
公示牌板填寫隱患內容、整改措施、負責人及時限。
存在隱患的對組負責任、跟班安監員在規定的隱患整改期限內,要負責組織檢查、監督、事故隱患情況、危害範圍和解決方案,礦組織研究處理。
6、 各對組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安全防範措施及相應的應急預案。事故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離作業人員,並疏散肯那個危機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誌,暫時停產、聽掘或者停止使用。
7、 對及時排查重大隱患,積極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的對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存在隱患不積極組織處理的對組提出批評、給與處罰,對事故隱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對組和責任人將予以從重處理。
按期進行按質按量整改,整改完畢並組織人員檢查驗收。
在驗收工作中不得出現包庇隱瞞,嚴格按照驗收標準執行。
停送電管理製度
第一節 總 則
一、停送電工作是直接關係著煤礦安全生產和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問題,做好停送電安全工作是一項科學的技術管理工作。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和《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及我公司的實際情況製訂本《停送電安全工作規定》。一切電氣工作人員,在執行停送電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
二、發布停送電命令或執行停送電工作以及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必須是按規定經過安全規程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沒有合格證的人員不得單獨執行停送電工作。
三、井上下一切電氣設備,凡在進行停送電工作時,除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外,還必須執行本規定。若本規定與國家有關規定有抵觸時,以國家規定為準。
四、停送電操作人員在工作中,對違反本規定的命令有權拒絕執行,同時,向發令人申述理由,提出更正符合規定要求時,才能執行。
五、對認真執行規定避免造成事故者,應給予表揚或獎勵。對違反本規定造成事故者,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六、任何電氣設備(包括電纜格電線),不論在檢查、修理、安裝、遷移、拆除、接電、解脫電源等工作時,要嚴格禁止帶電作業。井下有特殊情況需要帶電作業時,應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有關規定,提出申請並製定一定安全措施,批準後方可進行工作。
七、本規定所謂“帶電”按其危險程度規定如下:
不論任何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其電壓在36伏及以上的導電部分,和失去絕緣性能的電纜電線均認為是“帶電”。
2、不論任何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雖已切斷電源,但未妥善地完成驗電、放電、接地、短路之前仍認為是“帶電”。
3、一切電氣設備的外殼,配電設備的構架,電纜的附件和電纜的金屬外皮等的接地裝置遭到破壞時,即認為是“帶電”部分。
八、本規定所謂“停送電工作”係指執行第6條任務,在井上下變電所(台)輸配電線路上,動力和照明等設備的開關上,進行停送電操作及在被停電部分的一切電氣設備上進行工作,不論全部的或局部的,凡有以上工作,均稱為“停送電工作”。
九、本規定適用下我礦各單位、供電範圍內的停送電工作,作為貫徹《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具體規定。各單位在執行中如遇特殊情況,可根據現場具體要求,另製訂補充措施,但不得與本規定相抵觸。
十、各單位在執行中,要廣泛群眾意見,隨時報機電科,以便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使本規定逐步完善。
第二節 一般規定
一、井上下變電所,必須掛有該供電範圍的供電係統圖,當係統變動時應予隨之修改,必須做到與實際相符,所有開關上應設標示牌,標明開關編號、供電地點或供電線路和設備名稱等,以供操作人員識別,防止發生誤操作。
二、在備用和停用的設備、線路上進行工作時,也應履行停送電手續,事前與有關單位和人員聯係清楚,並妥善地完成驗電、放電、接地和短路,證明確實無電時才能開始進行工作,否則認為“帶電”,不得進行工作。
三、在進行停送電工作之前,必須準備好合格的安全用具(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台等)登杆工作必須係安全帶。
四、如遇漏電開關突然掉閘,可按照下列規定。
1、供井下的分路開關拒掉閘,沒有查明原因不準強送。
2、供井上的分路開關櫃因過流動作掉閘(繼電器有動指標),允許強送一次,一次強送不上必須通知有關單位查明原因,待切斷事故點後進行送電。
3、確係由於操作機構失靈,或受到某種原因的碰觸和震動而造成的掉閘,可以強送。
4、由於係統短路,電壓突然降低,使裝有無壓釋放器的井下分路開關櫃動作掉閘,又查時確非本開關櫃饋出係統的事故(過流繼電器無動作批示時),也可強送。
五、已經停電的設備和線路,隨時都有突然來電的可能,所以在未完成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觸及設備格線路或進入遮護欄內。
第三節 對停送電工作人員的要求及職責範圍
一、有下列情況者,不得令其參加停電的有關工作。
1、精神病患者。
2、有影響工作的殘廢者。
3、工作前飲酒或因其他思想致使精神不振者。
4、未經安全規程考試合格沒有發給“電工證”者。
5、如需登杆爬高,不得患有高血壓病症致頭暈者。
二、一切電氣工作人員應學會觸電緊急救法。
三、對停送電工作人員的要求:
1、全礦性的停送電負責人,應由負責全礦的輸配電技術人員擔任。局部性的停送電負責人,應由該專責範圍內的技術人員擔任。停送電負責人不在時,可由能勝任的當班調度員一人負責代理。
2、檢修工程的停送電工作,應由該項工程的負責人或由該工程負責人委派一名能勝任的人員擔任。
3、停送電操作,由變電室專責值班人員擔任,在高壓(3KV及以上)設備上進行操作時,一般應有二人來執行,其中一人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護,單人值班的配電室停送電操作可由一人執行。無人值班的配電室和局部地區的開關停送電操作,應由工作負責人指派能勝任工作的人員一人擔任,中途不得隨便更換人員。
四、停送電工作人員析職責範圍。
1、停送電負責人,負責安排安全停電的有關工作,審查停電申請,簽發工作票,發布停送電命令,對外聯係停送電事項,辦理停送電手續,監督檢查工作人員遵守本規定。
2、工作負責人負責本範圍內停送電工作的人部責任,正確指揮全部工作和發布停送電命令。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清楚工作任務和安全措施,督促、監督工作人員遵守規定。
3、工作負責人在送電之前後,負責檢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備妥善,有關開關的合閘是否正確可靠。
4、停送電操作人,必須嚴格按照合閘與拉閘的操作順序進行操作,並負責完成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不經本範圍工作負責人計可,不準任何人代替。如遇漏電、火災等特殊情況可不受此限,但沒有電氣常識和電氣設備及線路係統不熟悉的人,也不得進行操作。
5、凡變電室進行停送電操作時,必須有監護人認真監護,及時糾正錯誤的操作,監護人的技術水平一般不得低於操作人。
五、停送電工作,必須熟悉本範圍內的輸配電係統。
第四節 停送電製度
一、操作程序
1、檢修高壓線路高壓設備或其它情況需要停電或送電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做到誰停電、誰送電。
2、各用電單位需要停電檢修時,首先向調度室提出停電申請,並填寫工作票,工作票由機電科負責人填寫,一式兩份,一份交礦調度值班人(工作許可人),另一份交檢修單位實施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工作票上所列人員分別簽名。
3、工作許可人對工作票進行審查,確認無誤後即可與變電所聯係進行倒閘操作命令(口頭、電話),變電所值班人員可根據命令填寫倒閘操作標票,受令人將命令內容向發令人複誦,核對無誤,然後操作員和監護員在操作票上分別簽名。
4、操作員和監護員可根據操作票的順序進行逐項操作,每操作完一項,相應打一個“對”,操作完畢把接地及掛上,並掛停電牌和有關安全標誌牌,這時可向調度值班人員(工作許可人)報告。
5、工作許可人向工作負責人發出工作命令(口頭、電話),這時工作負責人可根據工作票要求和有關安全措施,實施工作負責人必須始終在工作場所,對工作人員的安全認真監護,及時糾正不安全的動作,工作完成後,清理現場由工作負責人親自向工作許可人彙報工作結果,並將工作票交給工作票簽發人保管。
6、工作許可人向變電所操作人員命令恢複送電,操作人員按規程要求送電,送電後由操作人員向調度值班員彙報,送電正常則本次停電檢修結束。
7、隻有礦調度值班員才有權向變電所值班員發出停送電命令任何人都不得直接命令變電所停送電。
二、管理辦法
1、各用電單位在申請停電前必須由工作負責人提前與單位聯係好,安排好單位之間的配合事項及生產安排情況,並商定停電時間。
2、停關電操作之前,操作人員必須認真查清所要停關的設備、線路、是否與工作要求一致經查清核對確定無誤時,方可進行操作。
3、在帶電設備的非導電部分進行工作時,必須考慮到工作過程中,一旦操作不當或其貨原因,容易使工具人體等可觸及到導電部分,必須切斷電源再進行工作。
4、在井下進行停電工作時,切斷電源後必須將導體接地放電,接地放電前,對可能積聚沼氣的地方,必須進行檢查,當沼氣濃度在1%以下進,才準放電。
5、工作完成後,必須得到工作負責人的命令後才能進行合閘關電,嚴禁用信號,擺燈堿話右會計時間等不可靠的做法指揮送電,杜絕約時送電。
6、工作全部完全後要求送電前,工作負責人必須對現場進行詳細檢查,接線是否正確、合格;螺絲、墊圈、卡爪等是否堅固,有無毛刺,有無障阻物,以免送電後發生短路、冒火花其它事故,特別是井下檢修後安裝必須把防爆蓋蓋好。
7、工作完成後,工作負責人應命令全部現場人員撤離工作地點至一定距離。清點人員和工具,並監護工作人員不準再接近導電部分。申請送電人一經離開工作現場,去辦理送電手續時,即認為設備或線路上已經帶電,絕對禁止靠近或繼續工作。
8、在同一線路或同一電源供電的若幹分支線路上,同時進行數項工作時,各項工作負責人必須分別辦理各自的停送電工作票,不準趁別人申請停電的機會私自進行線路工作。停送電許多人必須在各項工作全部完成,得到該線路上所有的工作負責人送電通知後方可命令線路送電。
9、在井下同一線路或一個開關控製範圍內有數項工作時,各項負責人必須在這趟線路的總開關上分別掛各自的停電牌或填有電工姓名的電工停電牌,隻有等全部停電牌拆除以後方可給該線路送電。
10、生活區變台,機修廠變台需高壓停電工作時,必須嚴格招待本製度,並參照兩礦變電所送電製度執行由生活公司和機修廠負責人填寫工作票,並指定工作負責人,按製度程序執行停送電和檢修工作。
領導下井帶班製度
一般規定
1、帶班人員範圍:礦長、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機電礦副長、技術副礦長、。
2、帶班次數:礦長、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於20次,其餘副礦級領導(班子成員)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於26次。
3、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下井帶班工作計劃的安排,特殊情況不能帶班的,必須提前與其他帶班人員協商調換,確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領導帶班。
4、帶班人員入井時間:早班6:00、中班13:30、夜班21:30,分別在井口與當班員工一同入井。
5、帶班人員在井下進行交接班,並認真填寫帶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6、每月30日前由礦安全科對帶班人員的帶班日期、班次進行安排,並發給每一個帶班人員,以便帶班人員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帶班人員職責
1、帶班人員必須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即人員到崗情況、設備情況、生產(作業環境)安全情況、生產任務(產量)完成情況等,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帶班人員必須做到“兩同時、三不放過”。“兩同時”即與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過”即隱患和不安全行為不放過、對安全隱患找不出原因不放過、安全隱患得不到處理不放過。
3、帶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並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製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4、關口前移,重點加大對生產中各重點環節的檢查和巡視,必要時,重點工作、關鍵環節及重大隱患的處理必須蹲點把關,杜絕現場安全管理的失控。
8、認真檢查各作業點的工作人員是否按操作規程執行,有無違章作業現象,協調所在區域的區隊之間、各環節的關係,維護安全生產秩序。
9、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
10、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將本班安全生產情況、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需要注意的事項以及對下一班的建議等,填記在交接班記錄簿中,同時在帶班記錄上如實填寫本班的安全生產現場情況。
出入井檢身製度
一、出入井人員清點工作由井口檢身員擔任,安全科負責監督執行。
二、每班工人及管理人員入井前必須到井口檢身站接受清點登記,檢身員必須認真作好入井人員清點登記工作,並作好記錄,記錄包括:入井人員姓名、入井時間、礦燈燈號,最後統計出當班總入井人數。
三、沒有進行入井清點登記的工人不準入井,否則立即報送安全辦公室處理。
四、每一出井人員必須到井口檢身站作好出井登記,若有在井下換用備用礦燈的,要在“備注”欄上注明清楚,以便進行核查。
五、井口檢身員必須作好出井清點登記,認真填寫每一出井人員的具體出井時間、礦燈燈號,最後統計出當班總出井人數。
六、當班人員下班出井結束後,井口檢身員必須及時核對入井人數和出井人數是否一致,若有不一致情況,必須立即根據入井清點登記記錄和出井清點登記記錄核對出具體人員及其礦燈燈號,並及時報礦安全科進行調查。
七、井口檢身站嚴禁空班清點或弄虛作假。檢身員堅持8小時工作製,嚴禁私自代班或換班。
八、本製度製定之日起必須嚴格執行。
2011年1月1日
目 錄
1、安全生產責任製度
2、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3、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4、安全獎懲製度
5、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製度
6、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7、安全教育與培訓製度
8、安全投入保障製度
9、安全技術措施審批製度
10、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製度
11、設備器材使用管理製度
12、礦井主要災害預防製度
13、事故應急救授製度
14、入井人員管理製度
15、管理人員下井及帶班製度
16、火工品管理製度
17、現場交接班製度
18、班前會製度
19、檔案管理製度
20、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公示製度
21、停送電管理製度
22、領導下井帶班製度
安全生產責任製度
1、煤礦各級管理人員要認真執行國家和煤炭行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程、規範及標準,明確自身的職責,始終堅守“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才能發展”的思想,確保煤礦長期、安定、平穩的發展。
2、法人代表要保證煤礦安全生產設備設施及時投入到位,極積引先進的開采技術及裝備,創建本質安全型礦山,維護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誠信。
3、礦長、總工程師作為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應全麵撐握煤礦的安全生產現狀,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布置采掘;狠抓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嚴格督促下屬人員進行隱患整改;極積向煤礦投資者推薦好的開采工藝及裝備。
4、副礦長為煤礦安全生產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在礦長的領導下,共同抓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極積落實隱患整改。
5、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及作業人員要嚴守自已的崗位職責,嚴格按《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及相關安全技術措施進行作業,堅決杜絕“三違”現象。
6、建立健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職能部門全生產責任製和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1、礦每月召開安全辦公會議四次,分析研究安全生產情況,布置整改所存在的安全隱患。
2、安全生產辦公室會議由安全、生產技術副礦長負責組織召開,所有礦級、班(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
3、安全辦公會議規定為每周星期日。
4、安全辦公會議的主題是研究分析安全生產中所出現的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安排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5、安全辦公會議的檔案記錄整理由安全監察科負責,安全辦公會議參會人員都應做好會議記錄。
6、礦級領導及中層幹部根據煤礦安全狀況組織安全專題學習會議,並結合我礦的安全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對必須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設備購置、安全工程項目進行決策。
7、由安全科每月組織管理人員及采掘隊長、班組長進行安全學習,及時總結井下各工種安全情況並布置整改,學習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及時通報有關安全事故案例。
8、針對生產過程中較突出的問題,由技術科、安全科組織專題教育培訓。
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1、認真執行國家和煤炭行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程、規範及標準,實行依法辦礦、標準化辦礦。
2、建立健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3、礦井從業人員必須按崗位職責要求,送煤礦安全培訓機構培訓,取得相應資格證後,方可上崗。
4、礦井從業人員必須與礦長簽定勞動合同,並報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5、井下從業人員必須全部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和支付保險費,建立安全風險低押金製度並交納風險抵押金。
6、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實施細則,並嚴格考核,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使安全目標管理製度得到真正實現。
安全獎懲製度
1、煤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獎懲製度,堅持遵章守紀,安全生產受獎,違章違紀受懲,管理人員違章違紀重懲的原則。
2、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遵守煤礦製定的一切規章製度,違反規章製度,煤礦一律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罰,直至開除。
3、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搞好自已的本質工作,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作業;不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按責任書進行處罰,認真履行安全職責的,按責任書進行獎勵。
4、具體獎懲規定是:職工違章違紀作業一次懲50元,特殊崗位人員違紀一次懲100元,班(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違章違紀作業一次懲200元;礦級安全管理人員違章違紀指揮一次懲500元,檢舉職工違章違紀作業一次獎100元,檢舉班(組)安全管理人員違章違紀指揮作業一次獎200元,檢舉礦級安全管理人員違章違紀指揮一次獎500元;其它安全獎懲辦法按其它有關規定進行嚴格考核執行。
5、違章違紀指揮和作業,造成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嚴格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分析查處,追究其應有責任。
隱患排查治理報告製度
一、排查
1、要深入持久地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
嚴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是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護國家資源和財產不受損失、保證生產建設的正常進行、促進煤炭工業發展的法寶。礦各部門、井口、班組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切實製定安全有效的防範措施,並落實到位,組織好生產,做到安全、生產兩兼顧。
2、加強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強化廣大幹部職工的安全意識
各級領導幹部要加強對安全生產的領導,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議,討論、分析和總結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隱患,並將其發生的原因、結果、造成的影響等,展開對廣大職工進行宣傳、教育。
借助於礦內外、省內外等煤炭同行的經驗和教訓、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地對全礦幹部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真正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
3、加大安全技術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技能。
在礦井安全生產過程中,我們不但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而且還要經常、不斷地進行安全技術、技能的培訓,練就一身過硬的安全技術本領,才能保障各種規章製度,以及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
4、堅持安全檢查製度
堅持月檢、旬檢和日檢製度,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指定專人,限期整改。
5、加強安全監察,狠反“三違”
“三違”不止,事故不息,“三違”現象是實現安全生產的大敵,要充分發揮安監人員、安全蹲點人員、安全網員的作用,積極開展反“三違”的群眾活動,使廣大幹部、職工受到啟發和教育,真正認識到違章可恥,遵章光榮,把“遵章守紀”逐步變成自覺行動。
6、作好礦井災害搶救物資的準備與保管工作
根據我礦生產情況,在井口設置非常倉庫,購置礦井火災、水災、瓦斯爆炸等災害的搶奪物資、器材,以便在發生事故時能及時進行搶救。救災物資的日常保管工作由倉管員負責,急用時由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調用。
二、報告
當井下職工發現有火災、瓦斯、煤塵、水災、頂板等事故預兆或已成災害時,要迎著新鮮風流(遇火、瓦斯、煤塵事故時)撤退,找到電話,立即向井口調度室彙報;如果是水災,必須立即沿距工作麵最近的一條通風上山(眼)向上撤離,並尋找電話向調度室彙報。
首先彙報報告人的姓名及組別,然後再報告災害地點、性質、威脅區域、遇難人數情況等,彙報時語言要簡短、清楚、明確,受話人不得反複詢問報告人不知道的情況,以免耽誤時間。
三、治理
1、當一人發現災害事故時,在撤退過程中要邊跑邊喊,給臨近巷道和工作麵人員報警,向調度室彙報後,在安全情況下就留守電話,便於井上下聯係及災情的掌握。
2、當兩人以上人員發現災害事故時,嚴禁單獨行動,由班組長統一指揮行動,無班組長時由經驗豐富的老工負責指揮撤退,要逆風流沿巷道撤退(指火災、瓦斯、煤塵事故時),分夥(一夥不少於2人)行動時,要分別向調度室彙報,在安全情況下分別留守電話和通知臨近巷道、工作麵人員撤退,每逢路過電話處便向調度室彙報災情和行動情況。
3、撤退時的路線要選擇避開災害區域、通向地麵最近的巷道,如遇瓦斯、煤塵或火災事故,要密切注意觀察風流方向,反風時,風方向與正常風向相反,總的原則是逆風流撤退,若遇水災,則應向上水平與安全出口暢通的巷道撤退,避免進入盲巷。
4、當避災路線受阻或因其它原因不能撤退時,應迅速進入有壓風的巷道或用身邊現有物料搭建臨時避難所,有壓風管路時,可將其打開供風。
5、當放炮、電器引起火災,但火勢不大時,應及時用防塵水管、滅火器、砂子等進行滅火,並切斷火區電源,向調度室彙報。
6、機電硐室、絞車硐室等發生火災時,要用砂子、滅火器滅火,並要及時報告調度室,要求停電、關閉防火門。
7、受災區的班組長負責帶領本班組人員撤退到安全地點,並清點人數,帶領職工進行力所能及的自救,並向調度室彙報。
8、礦屬各單位的正、副科長在得到災害事故通知後,要立即回到本單位(科室)值班室或井口調度室向調度長報到。
9、受災單位當班值班長負責清點本班人數,並向調度室彙報。
10、被困人員可經常敲擊巷壁、管道、搖晃礦燈等,發出呼救信號。
11、礦級領導隱患(事故)報告後,必須根據隱患(事故)性質,製定方案,首先撤出受威脅的人員,再組織一批經驗豐富的職工,對隱患進行排除;在排除的同時,還要防止事故的二次發生。
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1、建立以安全副礦長為主的煤礦安全監督檢查管理機構,對我礦的安全生產負責監督檢查。
2、井下必須配備安全管理及檢查人員,每班不少於1人,負責對井下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及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監督井下各種“三違“現象,發現安全隱患,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處理。
3、安全管理人員及檢查人員在工作期間必須認真負責,不得徇私情,發現違章現象必須立即阻止並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報安全生產副礦長,並提出處理意見。
4、安全管理監督人員必須努力學習安全技術知識,提高自已的專業技術水平和政策法律水平。
5、在工作中,對各作業點進行巡回檢查,在采煤工作地點,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必須待作業人員撤出現場後,方可撤離采煤現場。
6、認真進行安全監督交接班,並填寫交接班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組織人員進行處理,並報告有關管理人員。
安全教育和培訓製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礦井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特製訂本製度。
1、凡新到我礦參加工作者,都必須經過煤礦安全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後方可工作,具體培訓內容如下:(1)入井須知、(2)學習煤礦規章製度、(3)必須注意的安全事項。
2、所有從業人員都必須參加由煤礦主管部門和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經考核合格方可進行工作,考試成績存檔備案。
3、每月召開不少於一次的職工大會,組織職工學習有關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本月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安全問題及注意事項,提高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
4、堅持班前會議製度,由值班管理人員組織,利用少量時間,根據交接班情況提醒職工需注意的安全問題。
5、根據生產部門的安排,由技術部門組織職工學習開拓開采知識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斷提高職工的業務素質,每季度組織學習一次。
6、按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要求,選派人員參加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組織的特員培訓及其它技術工種培訓,並按期進行複訓,特員必須持證上崗。
7、由礦長組織煤礦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學習教育,貫徹學習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安全文件精神,並針對本礦存在的問題進行學習,使每一個管理幹部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時間安排每月不少於一次,各參會人員必須簽字,以便備查。
8、各隊、班、組必須深入開展安全教育,紮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使這項工作製度化、經常化、科學化。職工每月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礦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安全投入保障製度
為保障礦井的安全生產和職工的生命安全,促進煤炭企業的安定發展,根據相關文件要求,特製定安全投入保障製度。
1、煤礦企業的主要投資者(法人)必須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確保安全設備設施及時投入到位。
2、按規定提取安全費,安全費隻可作為購買安全設備設施的費用,不可挪作它用。
3、對於煤礦必須投入的重要安全設施,應保證在最短時間內投入到位。
4、對於未投入到位可能會對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形成威脅的安全設備設施,在未投入到位之前必須停止作業。
5、按規定發放勞動保(防)用品,避免作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發生不必要的傷害。
6、積極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加強安全監管力度,從根本上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7、加大安全投入,引進先進的安全設備設施,使煤礦的安全生產得到更大保障。
安全技術措施審批製度
1、煤礦一般安全措施項目及安全工程項目,由采掘隊或有關科室部門提出,技術科進行設計,並進行資金預算,報總工辦審查,由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組織實施。
2、大的安全工程項目,經技術科設計,報總工辦審查後,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後,方可組織施工。
3、重大搶險項目,由安全科、技術科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報總工辦審議後,由礦領導組織搶險指揮部,落實人員、設備、器材、統一指揮搶險救災。
安全質量標準化製度
為了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特製定安全質量標準化製度,望設計、施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驗收人員嚴格執行。
1、每年初,要結合礦井生產實際,製訂出礦及各專業切實可行的年度達標規劃,要明確奮鬥目標,實施規劃辦法及措施步驟,要有保證規劃實施的獎罰規定。
2、要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係,礦要成立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成立以副礦長為組長的專業質量領導小組,並按職責範圍要求,認真正常開展工作。
3、設計人員在工程設計、作業規程編製時,必須嚴格按國家對小煤礦確的質量標準進行設計編製,不得放鬆規定標準。
4、采、掘、機、運、通、災害防治等專業組嚴格按相關標準執行,任何個人、班(組)不得擅自作主,在工作過程當中降低標準。
5、在購置礦山電氣、機械設備時,必須選擇煤礦許用的安全先進設備,逐步淘汰落後的礦用設備。
6、製定各崗位工作質量標準和各項工程質量標準,各跟班負責人、安全檢查人員、質量驗收員要依據標準對作業現場的工程質量進行驗收評估。
7、每個員工及工程施工人員必須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活動,明確自已所在崗位的工作質量標準或施工質量標準。
8、在工作或施工過程中不按標準進行工作和施工,質量達不到標準,必須返工,造成的反工費用由自己負責。
9、工作(程)完工後組織驗收,發現工作(程)質量不達標的,不準通過驗收,必須通知施工人員進行返工。
安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我礦設備器材使用管理,特製定此製度,望有關人員認真遵照執行。
1、礦用設備購置必須是國家規定的有煤安標誌、防爆等級達到要求的煤礦專用設備,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機電設備。
2、向井下供電必須通過隔離變壓器,嚴禁由地麵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向井下供電,井下電器設備接地、過流、漏電三大保護必須齊全可靠。
3、在用防爆電氣設備、提升絞車、主通風機、主排水泵、空氣壓縮機等電氣設備,每年必須經過有資質的單位檢測檢驗合格,方可使用,凡不合格的設備,必須進行更換。
4、凡列入國家強製檢定目錄的礦井空氣測定儀表(瓦檢儀、風速表等)必須經有資質單位檢定合格,方可使用。
5、礦用設備器材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管理要求進行使用、維修和保養,管理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並持證上崗。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
為杜絕重特大事故、遏製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特製定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
1、礦井主要災害為:瓦斯、煤塵、火災、水災及頂板等,各項單獨製定預防管理措施,預防主要災害的發生,避免和減少主要災害造成的損失。
2、每年年初(一般在上年度12月份),根據年度采掘計劃製定本年度的災害預防措施和處理應急預案。
3、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體係,成立以礦長為中心的災害救援指揮部,並與就近具備相應服務資質的專業礦山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
4、按要求安裝敷設通迅、壓風、防塵係統(三條生命線),減少主要災害帶來的損失。
5、儲備災害應急物資,一旦發生災害,馬上組織指揮救援人員進行有緒的救援行動。
6、發生主要災害時,必須馬上組織救援隊伍,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和煤礦安全監管部門。
事故應急救援製度
1、煤礦主要領導必須堅持24小時崗位值班製度,由礦長負責排出領導值班表,進行掛牌值班。
2、成立02manbetx.com
應急指揮部,由企業礦長任指揮長,一旦煤礦發生安全事故,由值班領導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就位,分工組織救援工作。
3、由煤礦技術部門製定煤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報煤礦管理委員會審核批準後執行,一旦發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組織人力和物力進行救援。
4、煤礦必須隨時備有足夠的救援物資,如坑木、草席、水管、水泵,消防管、自救器等,能夠保正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5、保正井上下,礦內外通訊設備暢通無阻,如果發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組織各方麵的力量參加救援。
6、值班人員接到救援報告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救援,並根據事故程度不同的情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如120急救中心,礦山救護隊及縣上有關部門。
7、指揮部人員必須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救援應急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術組織指揮能力。
入井人員管理製度
1、一切入井人員必須經過值班工作人員進行安全人員檢查登記後方可下井。
2、一切入井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冒,穿水鞋、穿工作服,背好礦燈。
3、嚴禁攜帶煙火及易燃物品下井,嚴禁化纖衣服、電子表、傳呼機、手機、計算機、普通照相機下井。
4、嚴禁入井人員酒後下井,嚴禁失爆礦燈和非防爆照明工具下井。
5、井口值班安全工作人員在對一切入井人員進行安全檢身工作時,必須細致認真全麵進行搜身檢查,杜絕禁止不合規定人員下井。
領導下井帶班製度
一、一般規定
1、帶班人員範圍:法人、礦長、技術負責人、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
2、帶班次數:礦長(法人)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於5次,其餘副礦級領導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於25次,必須保證每個班都至少有一名礦級領導帶班,不得出現空班現象。
3、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下井帶班工作計劃的安排,特殊情況不能帶班的,必須提前與其他帶班人員協商調換,確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領導帶班。
4、帶班人員必須與當班職工同時入井,同時出井。
5、帶班人員必須在井下進行交接班,並認真填寫帶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6、煤礦領導帶班下井時,其領導姓名應當在井口明顯位置公示。
7、每月初由礦安全科負責,對上月領導帶班下井的情況進行公示,以便加強對領導帶班下井的監督檢查。
8、每月30日前由礦安全科對帶班人員的帶班日期、班次進行安排,並發給每一個帶班人員,以便帶班人員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帶班人員職責
1、帶班人員必須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即人員到崗情況、設備情況、生產(作業環境)安全情況、生產任務的完成情況等,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帶班人員必須做到“兩同時、三不放過”。“兩同時”即與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過”即隱患和不安全行為不放過、對安全隱患找不出原因不放過、安全隱患得不到處理不放過。
3、各級下井帶班人員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切實掌握當班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及時製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4、關口前移,重點加大對生產中各重點環節的檢查和巡視,必要時,重點工作、關鍵環節及重大隱患的處理必須蹲點把關,杜絕現場安全管理的失控。
5、認真檢查各作業點的工作人員是否按操作規程執行,有無違章作業現象,協調所在區域的班組之間、各環節的關係,維護安全生產秩序。
6、當煤礦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
7、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將本班安全生產情況、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需要注意的事項以及對下一班的建議等,填記在交接班記錄簿中,同時在帶班記錄上如實填寫本班的安全生產現場情況。
三、考核及相關規定
1、每月由礦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對帶班人員進行考核,報礦長審定後執行。
2、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井下現場交接班製度,嚴禁弄虛作假,違反規定,罰款100元/次。
2、帶班人員擅離職守,一次罰款100元,無故未完成帶班次數的,罰款100元/次。
3、未填寫帶班記錄、交接班記錄的,罰款50元/次。
4、帶班人員未當班與員工同進同出的,一律違章論處,並視其情節輕重,必要時給予相應處分;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火工品管理製度
1、倉庫保管員持證上崗,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帳、卡、物相符並交接清楚,庫房人員不得脫崗、離崗,無關人員嚴禁入內。任何人不得攜帶礦燈進入炸藥庫,消防器材齊全。
2、庫房內必須懸掛有公安部門核發的“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和爆破器材管理有關製度,並建立健全各種記錄台帳。
3、嚴格執行對號發放製度。
4、變質、過期、失效的雷管、炸藥要認真收回、清理、登記造冊,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及《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進行銷毀。
5、爆破器材庫存數量、規格、品種要做到日清、旬結,帳、卡、物三相符。
6、認真執行火工品領發、清退製度。各單位火工品清領、實發、實耗、退庫等各項環節必須登記、造冊、簽字、蓋章。
7、井下放炮工作必須有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放炮合格證的專職放炮員擔任,無放炮證的人員嚴禁放炮,任何領導無權指派沒有放炮合格證的人員放炮,否則,違反規定按嚴重三違處理。
8、放炮員應按照施工措施,嚴格依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進行作業放炮。
現場交接班製度
一、各工種、崗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交接班製度。
二、各工種一律提前20分鍾到達工作崗位。采取工種對工種,崗位對崗位現場交接班。
三、班長和跟班區隊長應交待當班生產,設備運轉,工程質量和安全等情況,遺留問題及下班注意事項等。各種工種應按崗位對口交待本工種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遺留問題及下班注意事項,並共同對設備進行試運轉,經接班人同意,交班人方可離崗下班。
四、交班人未經接班人和領導允許同意,擅離崗位者,下一班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交班人負責,扣除當班工資,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理,直至紀律處分。
五、當接班人無特殊情況未按時到崗位接班時,交班人可以通過跟班隊長離崗下班,所發生的一切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六、除本製度外,各工種具體交接班內容按各工種交接班製度執行。
班前會管理製度
為進一步強化區隊(班組)建設,規範各單位班前會程序,提高班前會質量,實現班前會程序化、規範化,特製定如下規定:
一、班前會目標
通過不斷規範班前會、開好班前會,使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身素質得到提高,區隊管理和班組建設進一步加強,對班前會內容要做到“五必講”,即:區隊長、值班幹部在班前會上必講上一班安全情況和問題;必講現場主要安全措施和質量標準;必講存在的問題、地點和作業人員必須注意的安全事項;必講特殊工種的崗位要求;必講當班區隊長和施工負責人所負的安全責任和必須把握的安全環節。班前會要突出講任務、講安全、講培訓三大主題。講任務,做到任務目標明確,職工對幹什麼、怎麼幹、幹到什麼標準、達到什麼質量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講安全,實現“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通過安全教育,職工知道安全注意事項,掌握操作技能,增強安全防範意識。講培訓,通過每周兩題、安全知識學習,作業規程學習和考試,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技能水平,構築長效的安全生產機製。
二、班前會程序
1、班前簽到。主持人在召開班前會前,對當班職工進行點名簽到,主持人點名前大家要正規坐好,點名時起立立正,大聲答“到”。
2、班前危險人物排查。在布置安排當班生產任務之前,要從關心職工、愛護職工出發進行班前排查。主持人和區隊長在每名員工起立時要認真排查,排查要做到察言觀色,看當天來上班、昨天輪休或請假的職工是否休息好、班前是否有人飲酒、鄰裏或家庭是否發生矛盾產生思想波動、職工是否身體不適等,確保出勤的職工精神飽滿,心情舒暢,消除職工思想上、體力上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對排查出的危險人物要問明原因,有思想隱患或其他原因不能保證工作安全的,要責令其休班。
3、講任務。簡要傳達公司或上級有關文件、會議精神,把上一班工作現場情況講清楚,對存在的隱患或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點評、解析,提出應急措施和整改辦法。通報上班生產任務完成情況,詳細布置當班生產任務,明確本班要完成的任務指標並落實到人頭,分析完成任務的有利條件和不利因素,合理布置當班生產工作量。
4、講安全。根據當班生產任務和井下工作現場的實際,針對每個環節、每道工序、每個作業點應注意的安全事項逐項逐條講清講透,讓每個作業人員明白施工時存在的隱患和處理的辦法,以及自己作業崗位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增強當班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對當班布置的零星任務,要明確一名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時的安全工作。
5、講培訓。各區隊根據煤礦總體安排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月度培訓計劃和“每周兩題”學習內容,要緊密聯係工作實際,及時傳達作業規程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不斷提高職工理論和業務技術素質。
6、安全生產任務確認。班前會安全生產任務等布置完成後,區隊長要對當班職工掌握班前會內容情況對職工進行詢問確認,職工對詢問情況進行回答。
7、安全宣誓。安全生產任務確認後,全體職工舉起右拳麵向“全家福”莊嚴宣誓:“我宣誓:遵章守紀,按章作業,文明生產,保證安全。”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確定誓詞,從親情上感化職工,使職工充分認識到安全對於企業、家庭、個人的重要性,領悟到搞好安全不僅是自己的事,更是對社會和家庭的責任。
三、班前會要求:
1、各單位班前會主持人要提前掌握、了解上一班安全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及存在隱患問題,提前對當班職工情況了解排查,做到心中有數。按照班前會的程序和要求認真準備班前會記錄。
2、班前會每天每班必須召開,班前會主持人由班長及以上幹部或區隊長擔任。主持人召開班前會時要精力集中,精神飽滿,講話聲音洪亮。
3、各單位要根據規定的內容和程序召開班前會,班前會整個過程控製在15~20分鍾左右,各區隊根據具體情況靈活掌握。
4、各單位要及時反饋班前會召開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總結和積累經驗,公司將組織人員不定期進行檢查,承包工區幹部要監督好承包單位班前會召開情況,凡發現班前會不認真組織和召開的,對值班人員和區隊長予以處罰。
5、參加班前會人員必須坐姿端正,認真聽講,牢記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和應注意的安全事項,以確保班中安全。開會期間,手機必須調至關閉或振動狀態,不準接打電話或隨意出入。
6、班前會結束後,區隊長或施工負責人要在班前會記錄本上簽名確認。
7、當班區隊長休班時,替班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班前會,主持區隊長工作。
檔案管理製度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檔案工作,促進企業檔案管理工作的製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企業檔案是企業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保存備查的文字、圖像、聲音及其他各種形式的原始記錄。
第三條 企業檔案工作是企業管理基礎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企業經濟利益、合法權益和曆史真實麵貌的一項工作。
第四條 企業檔案工作應當堅持集中統一的管理原則。
第五條 檔案可分為文書檔案、科技檔案與專門檔案三大類。
第六條 文書檔案是指行政管理檔案,即企業在行政管理活動中由行政性公文(如請示、批複、決定、決議、規章製度等等)轉化而成的檔案;科技檔案是指企業在科技、生產活動中形成的由純業務性的科技文件材料轉化而成的檔案,如圖紙、設計任務書、科研報告等等。專門檔案是指除文書檔案和科技檔案之外的,所有在專門活動中形成的檔案,如會計檔案、人事檔案等等。
第七條 文件材料的歸檔範圍
(1)上級來文:需要貫徹執行的上級重要會議文件;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法規性文件;上級視察工作形成的文件資料;代上級草擬並被采用的文件;上級單位轉發本單位的文件等。
(2)本單位形成的各種文件:本單位代表性會議、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的文件資料;本單位頒發的各種正式文件的簽發稿、修改稿、印製本等;本單位的請示與上級的批複;反映本單位業務活動和科學技術管理的專業文件材料;本單位或本單位彙總的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資料及財務資料;本單位領導人公務活動中形成的重要信件、電報、電話記錄;本單位成立、合並、撤銷、更改名稱、啟用印信及其組織簡則、人員編製等文件材料:本單位的曆史沿革、大事記、年鑒,反映本單位重要活動事件的簡報、榮譽獎勵證書,有紀念意義和憑證性的實物和展覽照片、錄音、錄像等文件材料;、本單位於部任免(包括備案)、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聘任等文件材料;本單位財產、物資檔案等的交接憑證、清冊;本單位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本單位外事活動中形成的材料等。
(3)相關文件:各種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同級單位和非隸屬單位頒發的主管業務但需要執行的法規性文件;有關業務單位對本單位檢查形成的重要文件;同級機關和非隸屬單位與本單位聯係、協商工作的文件材料等。
第八條 不歸檔的文件範圍
(1)上級單位任免、獎懲非本單位工作人員的文件,普發供參閱、不辦理的文件材料。
(2)上級單位發來的供工作參考的抄件,上級征求意見的未定稿的文件。
(3)本單位的重份文件。
(4)無參考利用價值的事務性、臨時性文件。
(5)未經會議討論,未經領導審批、簽發的未生效文件、電報草稿,一般性文件的曆次修改稿,鉛印文件的各次修改稿(主要領導親筆修改稿和負責人簽字的定稿除外)。
(6)從正式文件、電報上摘錄的供工作參閱的非證明材料。
(7)本單位負責人兼任外單位職務形成的與本單位無關的文件材料。
(8)為參考目的從各方麵收集的文件材料。
(9)參加非主管單位召開的會議的不需要貫徹執行和無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10)非隸屬單位抄送的不需要辦理的文件材料。
(11)越級抄送的一般的、不需要辦理的文件材料等。
第九條 文件材料歸檔的基本要求
(1)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完整。
(2)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能準確地反映企業生產、科研、基建和經營管理等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曆史過程。
(3)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層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規律。
第十條 歸檔時間
歸檔時間是指文書處理部門或有關業務部門將需要歸檔的文件向檔案部門移交的時間。
(1)管理文件,一般在形成的第二年上半年內,由礦辦秘書向檔案室移交歸檔。
(2)會計文件,在會計年度終了後,暫由財務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後移交檔案室保管。
(3)人事文件,一般應在文件辦理完畢後的10~15天內由勞動人事教育科向檔案室歸檔。
(4)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文檔材料,各單位均應及時歸檔。
第十一條 各類文件材料一般歸檔一式一份,比較重要的和利用頻繁的文件材料要一式兩份。
第十二條 企業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要列入生產、技術、經營等各項管理程序,列入生產、科研、基建和經營等各項活動的工作計劃,列入有關部門的職責範圍和有關人員崗位責任製。
第十三條 因公外出參觀學習、考察和參加各種會議人員,收集獲得的文件材料要按照歸檔範圍的規定,及時向檔案部門歸檔。
第十四條 礦辦負責對企業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 歸檔手續的履行
(1)按移交清單移交雙方交點清楚。移交清單一式兩份。
(2)確保清單無誤後,雙方簽字,各留一份,以備查考。
(3)科技文件歸檔時,需編寫歸檔文件簡要說明,由歸檔人員編寫。一般包括以下內容:項目的名稱和代號,項目的任務來源、工作依據和實施過程,項目的科技水平、質量主人和技術經濟效益,科技檔案質量情況,項目主持人及參加者姓名和分工,文件整理者和說明書撰寫人姓名、日期等。
第十六條 檔案的分類編號
(1)檔案室要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檔案分類編號的規定,編製企業檔案分類編號方法。
(2)分類編號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並且要便於保管和提供利用。
(3)企業生產、技術等管理性文件要按其內容分別歸入生產、科研、基建、設備等類中統一編號。
第十七條 編製檔案編目與檢索工具
(1)檔案室要編製檔案總目錄、檔案分類目錄、底圖目錄和保管單位目錄。
(2)要根據需要編製檔案檢索工具,並且進行檔案著錄工作,著錄方法按照GB 3792.5—85《檔案著錄規則》執行。
第十八條 檔案保管 .
(1)接收檔案必須認真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存放檔案必須有專用櫃、架,排架方法要科學,便於查找。
(3)底圖除修改、送曬外,不得外借。修改後的底圖入庫,認真檢查其修改、補充等情況。底圖存放以平放為宜。
(4)要定期進行庫藏檔案的清理核對工作,至少一年一次,做到賬、物相符。對破損或載體變質的檔案,要及時進行修補和複製。庫藏檔案因移交、作廢、遺失等注銷賬卡時,要查明原因,保存依據。
(5)檔案庫房的一般要求:
①檔案庫房管理應規範化,框架應排列一致,庫房整潔、衛生;
②保管條件適宜。庫房建設符合標準,要防熱、防潮、防光、防有害氣體、防塵、防蟲、防火、防水、防盜、防汙染。調節溫度、濕度,根據有關規定,保管一般紙質檔案的溫度為14~20℃,相對濕度為50%~60%,一晝夜允許變化範圍溫度為±2℃,濕度為±5%。
第十九 條圖紙的修改、補充
(1)修改已歸檔的圖紙要有經過領導批準的圖紙修改、補充通知單。
(2)修改內容較小時,可以直接在圖上“杠改”、“刮改”或者發送“變更通知單”,采用“杠改”、“刮改”時應在修改處標注“修改標記”。
(3)修改內容較多時,應另出新圖代替,原來圖紙作廢。新圖列入原圖紙目錄,並且注明所代替的原圖圖號。作廢的圖紙應注明新圖的編號,根據需要另行保管。
(4)整個保管單位內圖紙作廢,由新圖代替時,應重新編製保管單位,並且注明原保管單位編號。原保管單位標注新保管單位的編號後,根據需要另行保管。
第二十條 檔案流動中的保護
在日常工作中,借閱、退還以及必要的再整理、重排架、複製、展覽等都要移動檔案,插檔案時要輕拿輕放,運輸工具以輕便、牢固、無震蕩為宜。檔案存放方式要有利於存取,如豎放不可太擠,平放不宜過高。存取檔案應連同包裝材料二同放回、取出。複製檔案時方法應安全,不能損壞檔案。
第二十一條 安全檢查
檔案保管人員應定期不定期對檔案進行安全檢查,定期檢查一般是一年一次,不定期檢查由工作人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而定。檢查的主要內容有:檢查檔案有無被盜、泄密和受損等情況;檢查檔案有無發黃變脆、字跡褪色、潮濕發黴及鼠害等損毀現象;檢查有無火災、水災等隱患,用電設備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齊全,門窗是否牢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二十二條 檔案借閱
檔案借閱實行登記製度,借閱人員需在檔案室登記備案,詳細注明借閱檔案標題、編號、內容、借閱時間、份數、歸還時間等。經辦人員借閱本專業檔案,需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借閱非本專業檔案,需經相關專業負責人批準,特別重要的檔案材料,需經礦主要領導批準。借閱人員應及時歸還檔案,不得借故拖延不還,不得塗改或在檔案上作標記,更不得丟失、損毀檔案,否則追究其相應責任。借閱檔案一般不得超過一星期,最長不超過一個月。殘舊、脆化等易損檔案和特別珍貴的檔案一般提供複製品,不借出檔案室;尚未整理的零散檔案,一般不借閱.
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公示製度
礦井領導每月組織跟班人員班組長對礦井進行四次自檢自查。
在檢查中認真查找五大自然災害的各類隱患。
對查出的隱患必須落實到整改負責人,並進行公示。
公示牌板填寫隱患內容、整改措施、負責人及時限。
存在隱患的對組負責任、跟班安監員在規定的隱患整改期限內,要負責組織檢查、監督、事故隱患情況、危害範圍和解決方案,礦組織研究處理。
6、 各對組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安全防範措施及相應的應急預案。事故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離作業人員,並疏散肯那個危機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誌,暫時停產、聽掘或者停止使用。
7、 對及時排查重大隱患,積極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的對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存在隱患不積極組織處理的對組提出批評、給與處罰,對事故隱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對組和責任人將予以從重處理。
按期進行按質按量整改,整改完畢並組織人員檢查驗收。
在驗收工作中不得出現包庇隱瞞,嚴格按照驗收標準執行。
停送電管理製度
第一節 總 則
一、停送電工作是直接關係著煤礦安全生產和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問題,做好停送電安全工作是一項科學的技術管理工作。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和《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及我公司的實際情況製訂本《停送電安全工作規定》。一切電氣工作人員,在執行停送電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
二、發布停送電命令或執行停送電工作以及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必須是按規定經過安全規程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沒有合格證的人員不得單獨執行停送電工作。
三、井上下一切電氣設備,凡在進行停送電工作時,除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外,還必須執行本規定。若本規定與國家有關規定有抵觸時,以國家規定為準。
四、停送電操作人員在工作中,對違反本規定的命令有權拒絕執行,同時,向發令人申述理由,提出更正符合規定要求時,才能執行。
五、對認真執行規定避免造成事故者,應給予表揚或獎勵。對違反本規定造成事故者,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六、任何電氣設備(包括電纜格電線),不論在檢查、修理、安裝、遷移、拆除、接電、解脫電源等工作時,要嚴格禁止帶電作業。井下有特殊情況需要帶電作業時,應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有關規定,提出申請並製定一定安全措施,批準後方可進行工作。
七、本規定所謂“帶電”按其危險程度規定如下:
不論任何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其電壓在36伏及以上的導電部分,和失去絕緣性能的電纜電線均認為是“帶電”。
2、不論任何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雖已切斷電源,但未妥善地完成驗電、放電、接地、短路之前仍認為是“帶電”。
3、一切電氣設備的外殼,配電設備的構架,電纜的附件和電纜的金屬外皮等的接地裝置遭到破壞時,即認為是“帶電”部分。
八、本規定所謂“停送電工作”係指執行第6條任務,在井上下變電所(台)輸配電線路上,動力和照明等設備的開關上,進行停送電操作及在被停電部分的一切電氣設備上進行工作,不論全部的或局部的,凡有以上工作,均稱為“停送電工作”。
九、本規定適用下我礦各單位、供電範圍內的停送電工作,作為貫徹《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具體規定。各單位在執行中如遇特殊情況,可根據現場具體要求,另製訂補充措施,但不得與本規定相抵觸。
十、各單位在執行中,要廣泛群眾意見,隨時報機電科,以便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使本規定逐步完善。
第二節 一般規定
一、井上下變電所,必須掛有該供電範圍的供電係統圖,當係統變動時應予隨之修改,必須做到與實際相符,所有開關上應設標示牌,標明開關編號、供電地點或供電線路和設備名稱等,以供操作人員識別,防止發生誤操作。
二、在備用和停用的設備、線路上進行工作時,也應履行停送電手續,事前與有關單位和人員聯係清楚,並妥善地完成驗電、放電、接地和短路,證明確實無電時才能開始進行工作,否則認為“帶電”,不得進行工作。
三、在進行停送電工作之前,必須準備好合格的安全用具(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台等)登杆工作必須係安全帶。
四、如遇漏電開關突然掉閘,可按照下列規定。
1、供井下的分路開關拒掉閘,沒有查明原因不準強送。
2、供井上的分路開關櫃因過流動作掉閘(繼電器有動指標),允許強送一次,一次強送不上必須通知有關單位查明原因,待切斷事故點後進行送電。
3、確係由於操作機構失靈,或受到某種原因的碰觸和震動而造成的掉閘,可以強送。
4、由於係統短路,電壓突然降低,使裝有無壓釋放器的井下分路開關櫃動作掉閘,又查時確非本開關櫃饋出係統的事故(過流繼電器無動作批示時),也可強送。
五、已經停電的設備和線路,隨時都有突然來電的可能,所以在未完成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觸及設備格線路或進入遮護欄內。
第三節 對停送電工作人員的要求及職責範圍
一、有下列情況者,不得令其參加停電的有關工作。
1、精神病患者。
2、有影響工作的殘廢者。
3、工作前飲酒或因其他思想致使精神不振者。
4、未經安全規程考試合格沒有發給“電工證”者。
5、如需登杆爬高,不得患有高血壓病症致頭暈者。
二、一切電氣工作人員應學會觸電緊急救法。
三、對停送電工作人員的要求:
1、全礦性的停送電負責人,應由負責全礦的輸配電技術人員擔任。局部性的停送電負責人,應由該專責範圍內的技術人員擔任。停送電負責人不在時,可由能勝任的當班調度員一人負責代理。
2、檢修工程的停送電工作,應由該項工程的負責人或由該工程負責人委派一名能勝任的人員擔任。
3、停送電操作,由變電室專責值班人員擔任,在高壓(3KV及以上)設備上進行操作時,一般應有二人來執行,其中一人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護,單人值班的配電室停送電操作可由一人執行。無人值班的配電室和局部地區的開關停送電操作,應由工作負責人指派能勝任工作的人員一人擔任,中途不得隨便更換人員。
四、停送電工作人員析職責範圍。
1、停送電負責人,負責安排安全停電的有關工作,審查停電申請,簽發工作票,發布停送電命令,對外聯係停送電事項,辦理停送電手續,監督檢查工作人員遵守本規定。
2、工作負責人負責本範圍內停送電工作的人部責任,正確指揮全部工作和發布停送電命令。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清楚工作任務和安全措施,督促、監督工作人員遵守規定。
3、工作負責人在送電之前後,負責檢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備妥善,有關開關的合閘是否正確可靠。
4、停送電操作人,必須嚴格按照合閘與拉閘的操作順序進行操作,並負責完成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不經本範圍工作負責人計可,不準任何人代替。如遇漏電、火災等特殊情況可不受此限,但沒有電氣常識和電氣設備及線路係統不熟悉的人,也不得進行操作。
5、凡變電室進行停送電操作時,必須有監護人認真監護,及時糾正錯誤的操作,監護人的技術水平一般不得低於操作人。
五、停送電工作,必須熟悉本範圍內的輸配電係統。
第四節 停送電製度
一、操作程序
1、檢修高壓線路高壓設備或其它情況需要停電或送電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做到誰停電、誰送電。
2、各用電單位需要停電檢修時,首先向調度室提出停電申請,並填寫工作票,工作票由機電科負責人填寫,一式兩份,一份交礦調度值班人(工作許可人),另一份交檢修單位實施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工作票上所列人員分別簽名。
3、工作許可人對工作票進行審查,確認無誤後即可與變電所聯係進行倒閘操作命令(口頭、電話),變電所值班人員可根據命令填寫倒閘操作標票,受令人將命令內容向發令人複誦,核對無誤,然後操作員和監護員在操作票上分別簽名。
4、操作員和監護員可根據操作票的順序進行逐項操作,每操作完一項,相應打一個“對”,操作完畢把接地及掛上,並掛停電牌和有關安全標誌牌,這時可向調度值班人員(工作許可人)報告。
5、工作許可人向工作負責人發出工作命令(口頭、電話),這時工作負責人可根據工作票要求和有關安全措施,實施工作負責人必須始終在工作場所,對工作人員的安全認真監護,及時糾正不安全的動作,工作完成後,清理現場由工作負責人親自向工作許可人彙報工作結果,並將工作票交給工作票簽發人保管。
6、工作許可人向變電所操作人員命令恢複送電,操作人員按規程要求送電,送電後由操作人員向調度值班員彙報,送電正常則本次停電檢修結束。
7、隻有礦調度值班員才有權向變電所值班員發出停送電命令任何人都不得直接命令變電所停送電。
二、管理辦法
1、各用電單位在申請停電前必須由工作負責人提前與單位聯係好,安排好單位之間的配合事項及生產安排情況,並商定停電時間。
2、停關電操作之前,操作人員必須認真查清所要停關的設備、線路、是否與工作要求一致經查清核對確定無誤時,方可進行操作。
3、在帶電設備的非導電部分進行工作時,必須考慮到工作過程中,一旦操作不當或其貨原因,容易使工具人體等可觸及到導電部分,必須切斷電源再進行工作。
4、在井下進行停電工作時,切斷電源後必須將導體接地放電,接地放電前,對可能積聚沼氣的地方,必須進行檢查,當沼氣濃度在1%以下進,才準放電。
5、工作完成後,必須得到工作負責人的命令後才能進行合閘關電,嚴禁用信號,擺燈堿話右會計時間等不可靠的做法指揮送電,杜絕約時送電。
6、工作全部完全後要求送電前,工作負責人必須對現場進行詳細檢查,接線是否正確、合格;螺絲、墊圈、卡爪等是否堅固,有無毛刺,有無障阻物,以免送電後發生短路、冒火花其它事故,特別是井下檢修後安裝必須把防爆蓋蓋好。
7、工作完成後,工作負責人應命令全部現場人員撤離工作地點至一定距離。清點人員和工具,並監護工作人員不準再接近導電部分。申請送電人一經離開工作現場,去辦理送電手續時,即認為設備或線路上已經帶電,絕對禁止靠近或繼續工作。
8、在同一線路或同一電源供電的若幹分支線路上,同時進行數項工作時,各項工作負責人必須分別辦理各自的停送電工作票,不準趁別人申請停電的機會私自進行線路工作。停送電許多人必須在各項工作全部完成,得到該線路上所有的工作負責人送電通知後方可命令線路送電。
9、在井下同一線路或一個開關控製範圍內有數項工作時,各項負責人必須在這趟線路的總開關上分別掛各自的停電牌或填有電工姓名的電工停電牌,隻有等全部停電牌拆除以後方可給該線路送電。
10、生活區變台,機修廠變台需高壓停電工作時,必須嚴格招待本製度,並參照兩礦變電所送電製度執行由生活公司和機修廠負責人填寫工作票,並指定工作負責人,按製度程序執行停送電和檢修工作。
領導下井帶班製度
一般規定
1、帶班人員範圍:礦長、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機電礦副長、技術副礦長、。
2、帶班次數:礦長、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於20次,其餘副礦級領導(班子成員)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於26次。
3、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下井帶班工作計劃的安排,特殊情況不能帶班的,必須提前與其他帶班人員協商調換,確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領導帶班。
4、帶班人員入井時間:早班6:00、中班13:30、夜班21:30,分別在井口與當班員工一同入井。
5、帶班人員在井下進行交接班,並認真填寫帶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6、每月30日前由礦安全科對帶班人員的帶班日期、班次進行安排,並發給每一個帶班人員,以便帶班人員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帶班人員職責
1、帶班人員必須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即人員到崗情況、設備情況、生產(作業環境)安全情況、生產任務(產量)完成情況等,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帶班人員必須做到“兩同時、三不放過”。“兩同時”即與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過”即隱患和不安全行為不放過、對安全隱患找不出原因不放過、安全隱患得不到處理不放過。
3、帶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並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製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4、關口前移,重點加大對生產中各重點環節的檢查和巡視,必要時,重點工作、關鍵環節及重大隱患的處理必須蹲點把關,杜絕現場安全管理的失控。
8、認真檢查各作業點的工作人員是否按操作規程執行,有無違章作業現象,協調所在區域的區隊之間、各環節的關係,維護安全生產秩序。
9、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
10、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將本班安全生產情況、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需要注意的事項以及對下一班的建議等,填記在交接班記錄簿中,同時在帶班記錄上如實填寫本班的安全生產現場情況。
出入井檢身製度
一、出入井人員清點工作由井口檢身員擔任,安全科負責監督執行。
二、每班工人及管理人員入井前必須到井口檢身站接受清點登記,檢身員必須認真作好入井人員清點登記工作,並作好記錄,記錄包括:入井人員姓名、入井時間、礦燈燈號,最後統計出當班總入井人數。
三、沒有進行入井清點登記的工人不準入井,否則立即報送安全辦公室處理。
四、每一出井人員必須到井口檢身站作好出井登記,若有在井下換用備用礦燈的,要在“備注”欄上注明清楚,以便進行核查。
五、井口檢身員必須作好出井清點登記,認真填寫每一出井人員的具體出井時間、礦燈燈號,最後統計出當班總出井人數。
六、當班人員下班出井結束後,井口檢身員必須及時核對入井人數和出井人數是否一致,若有不一致情況,必須立即根據入井清點登記記錄和出井清點登記記錄核對出具體人員及其礦燈燈號,並及時報礦安全科進行調查。
七、井口檢身站嚴禁空班清點或弄虛作假。檢身員堅持8小時工作製,嚴禁私自代班或換班。
八、本製度製定之日起必須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