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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煤業瓦斯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作者:佚名 2011-09-03 09:29 來源:本站原創

正邦煤業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專項應急預案

一、02manbetx.com 類型和危害程序03manbetx

瓦斯是煤形成過程中伴生的氣體,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災害是生產過程中的一大安全隱患。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主要與以下五種因素相關:

1、瓦斯固有危險源,如瓦斯湧出量。

2、存在引燃瓦斯的點火源(瓦斯最低點火溫度650~750℃)或火花(瓦斯最低點火能0.28mJ)。

3、環境中氧氣的濃度大於12%。

4、瓦斯濃度處於爆炸極限範圍內5%~16%。

5、管理缺陷。

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一般多發生在采掘工作麵等井下作業地點。采煤工作麵一般多發生在回風上隅角、采煤機附近及巷道高冒處。掘進工作麵一般發生在迎頭、巷道高冒處及停風時段。引爆火源多為爆破火源、電氣火源及按摩火源。個別采空區或者盲巷由於封閉不及時、不嚴密而形成瓦斯積聚,引起瓦斯爆炸或燃燒。

二、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井下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救援人員要按照“緊急救災、妥善避難、安全撤退、救人優先”的原則搶險救災。

1、以搶救遇難人員為主,必須做到有巷必入,本著“先活者後死者、先重傷後輕傷、先易後難”的原則救險。

2、在進入災區偵察時要帶有幹粉滅火器材,發現火源及時撲滅。確認火災沒有火源不再引起再次爆炸時,即可對災區巷道進行通風。應盡快恢複原有的通風係統,加大風量,排除爆炸後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有害氣體。迅速排除這些氣體,既有利於搶救遇難人員,減輕遇難人員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撤除對井下其他人員的威脅。

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於救人。

4、尋找火源,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

5、做好災區偵察、尋找爆炸點、災區封閉等工作。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係

瓦斯爆炸事故應急組織體係主要由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礦應急救援辦公室、現場應急指揮部以及救援隊伍和後勤保障部門組成,礦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主要由通風、機電、安監等部門的人員及礦長、安全礦長、總工程師組成。

2、指揮機構及職責

2.1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①設立正邦煤業有限公司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礦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總工程師、生產礦長、機電礦長、安全礦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各分管礦長及副總工程師以及調度室、技術科、機電科、通防科、勞資科、綜合辦、供應科、倉庫主要負責人擔任。

②礦長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總工程師、安全礦長的協助下,負責事故應急行動期間各單位的運作協調,部署應急策略。

③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安監科、技術科、機電科、通防科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協調指揮和組織指導應急救援工作;保衛科負責警戒保衛工作;醫務室負責醫療救護和檢測檢疫工作;辦公室、勞資科等負責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各基層單位負責現場自救工作;辦公室負責後勤保障工作;礦山救護隊負責現場施救和搶險救災工作。

2.2應急救援辦公室及職責

礦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具體事務工作。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主任由礦總工程師擔任,副主任有礦分管一通三防通風副總工程師擔任。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礦山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根據事故災難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2)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保持聯係,傳達企業應急救援近況的命令。

(3)調動礦山應急救援力量,調配礦山應急救援資源。

(4)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礦山應急救援技術組參加救援工作,協調礦山醫療救護工作。

(5)調用礦山應急救援基礎資料與信息。

(6)瓦斯爆炸事故災難擴大或專業領域救援力量、資源不足時,協調相關力量及設備增援。

(7)完成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2.3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結合瓦斯爆炸的實際情況,現場指揮部可設11個救災小組:

(1)指揮組:

組長:礦長

成員:總工程師、調度室全體成員

主要工作:負責製定事故搶救計劃,並全權指揮,以坐台指揮為主。

(2)事故處理組

組長:生產礦長

成員:安全礦長、負責安全、采掘的副總工程師及各專業科長、事故單位負責人、相關單位負責人。

主要工作:現場指揮協調事故搶救及生產恢複工作。

(3)礦山救護組

組長:晉中市救護隊隊長

成員:晉中市救護隊隊員

主要工作:偵察、探明災區情況,參與搶救方案的製定,並實施對遇險人員的搶救。

(4)通風組

組長:通風副總

成員:通防科

主要工作:監視全礦通風係統及井下空氣成分檢測,全麵落實事故搶救過程中和事故處理後的通風係統改造與恢複工作。

(5)機電組:

組長:機電礦長

成員:負責機電的礦長助理,機電部門全體管理人員

主要工作:負責落實全礦供電及應急機電設備的安裝、調試、運轉、維護等工作。

(6)器材供應組

組長:後勤礦長

成員:勞資科、供應科、財務科、倉庫。

主要工作:負責全部救災物資的準備、購置,並負責按規定裝車、封車押運至副井井口或地麵事故地點。

(7)秩序維護組

組長:後勤礦長

成員:保衛科全體人員

主要工作:負責地麵事故現場的保護,同時維護好現場秩序,加強巡視地麵其它重要場所,做好事故搶救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

(8)醫療急救組

組長:後勤礦長

成員:醫務室全體醫務人員

主要工作:全麵落實遇災人員的急救、康複計劃。包括急救站的設立、物資準備、救治護理人員配備等。

(9)後勤保障組

組長:後勤礦長

成員:綜合辦、食堂

主要工作:負責車輛的安排調用、事故處理過程中的全部外來人員生活接待及內部參戰人員的生活安排。

(10)調查組

組長:安監科科長

成員:安監科及各有關單位部門負責人。

主要工作:組織調查事故原因,搜集原始資料、起草事故報告。

(11)善後處理組

組長:後勤礦長

成員:綜合辦、財務科等單位有關負責人

主要工作:負責事故過後受害職工的安排,事故搶救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物資清點等。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1.1完善和改進瓦斯監控係

我公司已安裝使用了瓦斯監控係統,對瓦斯的預防和預警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必須完善其功能,強化管理,加強維護,提高準確性,確保可靠性和可用性。我礦瓦斯檢測監控係統必須做到:

(1)機構設置和管理

1)對於通防科管理的瓦斯監控組要加強,強化培訓,建立瓦斯監控管理製度

2)建立安全儀表計量檢驗製度,定期對瓦斯儀表進行校驗。

3)建立瓦斯檢測係統班巡檢製度,瓦斯監控組每天必須對監控設備、電源、傳輸電纜進行檢查,要建立巡檢登記表,記錄發現的問題,及時調試和維護。

4)瓦斯傳感器的調校周期為7天,對所有傳感器要建立調校登記表。

5)對所有設置的便攜式瓦斯檢測儀表要建立統一的管理和調校製度,由通防科負責對相關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培訓。

6)瓦斯監控係統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瓦斯監控設備的要求:

1)必須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通過煤炭行業標準化歸口審查,通過國家技術監督局認證的檢測機構的形式檢驗,並取得“MA標誌準用證“。

2)用於爆炸環境的煤礦安全監控設備,必須通過國家技術監督局認證的檢測機構的防爆檢驗。並取得“防爆合格證”;優先采用本質安全型煤礦安全監控設備,防爆型煤礦安全監控設備之間的輸入輸出信號必須為本質安全型信號。

3)煤礦安全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線和動力電纜等共用,確保其本質安全防爆性能。

4)礦井安全監控係統必須具備瓦斯斷電和瓦斯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

5)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瓦斯風電閉鎖裝置、瓦斯斷電儀必須裝備備用電池,以保證對瓦斯濃度的連續監控。當電網停電後,必須保證正常工作時間不小於2小時。

6)係統必須具有防雷保護裝置,以防止雷電通過礦井安全監控係統引起井下瓦斯爆炸。

7)係統必須具有斷電狀態和饋電狀態監測、報警、顯示,存儲和打印報表功能,以防止人為取消斷電功能,保證煤礦安全生產。

(3)甲烷傳感器設置規定

1)采掘工作麵甲烷傳感器設置的規定

我礦是低瓦斯礦井,按照《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規定必須在工作麵及其回風巷(回風巷中距出風口10米處)設置甲烷傳感器,在工作麵上隅角設置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礦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湧出的岩巷掘進工作麵,必須在工作麵(距工作麵煤壁5米內)及其回風流中(掘進巷道中距出風口10-15米處)設置甲烷傳感器。

采煤工作麵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工作麵的進風巷(距被串工作麵煤壁線3-5米處)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掘進工作麵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掘進工作麵的局部通風機前(距局部通風機3-5米處)必須增設甲烷傳感器。

2)礦井其他地點甲烷傳感器設置的規定

①在回風流中的機電設備硐室的進風側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②瓦斯抽放泵站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抽放泵輸入管路中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利用瓦斯時,還應在輸出管路中設置甲烷傳感器。

③專用排瓦斯巷內必須安設甲烷傳感器。

④甲烷傳感器的報警濃度、斷電濃度、複電濃度和斷電範圍的規定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的要求。

(4)安裝、使用及維護安全監控係統的規定和注意事項

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對安全監控係統的安裝、使用及維護作出的規定。

1)安裝斷電控製係統時,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製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並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製線、檢測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須報告礦調度室,並製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2)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3)必須每天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將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監測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並且必須在8小時內對2種設備調校完畢。

4)礦井安全監控係統中心站必須實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變化及被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監測日報表必須報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審閱。

5)必須設專職人員負責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充電、收發及維護。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塵,發放前必須檢查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零點和電壓或電源欠壓值,不符合要求的嚴禁發放使用。

6)配製甲烷校準氣樣的裝置和方法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相對誤差必須小於5%,製備所有的原料氣應選用濃度不低於99.9%的高純度甲烷氣體。

7)安全監控設備布置圖和接線圖應標明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器、分站、電源、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接線、斷電範圍、傳輸電纜等,並根據實際布置及時修改。

2、瓦斯事故的預防

認真落實“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切實把防治瓦斯的各項管理規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實處。煤礦裝備了KJ78N安全監控係統,在采掘工作麵及采煤工作麵回風流安裝了CH4傳感器,當CH4超限時,及時報警並把信息傳輸至地麵,便於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防止瓦斯積聚可采取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1)不斷完善礦井通風係統,使通風係統合理、穩定、可靠,實行分區通風。礦井、采區應有足夠的風量,采掘工作麵配風量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消除采掘工作麵不合理的串聯通風。加強巷道貫通後的通風管理和局部通風管理工作,杜絕巷道出現無風、微風和局部通風機出現循環風現象。

(2)嚴格落實恢複通風、排放瓦斯、停送電的安全措施。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按《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規定進行瓦斯檢查,隻有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否則,必須製定瓦斯排放措施。

(3)排放瓦斯前必須製定專門的瓦斯排放措施,並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報批,嚴格按措施進行排放。

(4)嚴格執行瓦斯檢查製度,杜絕空班、漏檢、假檢現象。巡回檢查人員要按規定時間、線路進行檢查。

(5)礦井按規定配齊便攜式瓦斯報警儀。下井人員要按《規程》規定佩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

(6)煤與半煤岩巷掘進工作麵、采煤工作麵及瓦斯湧出異常的岩巷掘進工作麵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跟班檢查瓦斯。

(7)加強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的管理工作,保證係統完好正常運行。各采掘工作麵和機電硐室等要按要求上齊、上全監測探頭,瓦斯斷電功能做到數據準確、靈敏可靠。

(8)充分利用先進的通訊技術發布礦井安全信息,建立健全安全檢測信息發布管理製度,規定安全信息發布流程;配齊安全監測機房值班人員,保證安全監測機房24小時有人值班,並確保監測主機超限聲響報警功能正常。當瓦斯超限時,應立即停產,迅速采取措施處理。並及時將瓦斯超限的原因、處理情況、防範措施等反饋給調度室。

(9)加強掘進工作麵瓦斯管理,消滅掘進頭瓦斯事故。高瓦斯礦井必須完善“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

(10)建立完善瓦斯抽放係統。合理調整礦井抽采關係,積極探索適合本礦井的瓦斯抽放技術、抽放工藝、抽放方法,抽放效果必須達到規定要求,方可布置工作麵回采。要合理布置鑽場和鑽孔,提高抽率,減小風排瓦斯壓力。

3、預警行動

3.1預警行動的執行標準

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對於井下不同地點瓦斯濃度的報警值、斷電值、複電值和斷電範圍的規定,執行人工係統預警行動和監控係統的預警響應行動。

3.2預警行動的執行內容

3.2.1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①礦井總回風巷一翼回風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75%時,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②專用排瓦斯巷內必須安設甲烷傳感器,甲烷傳感器應懸掛在距專用排瓦斯巷回風口15米處,當甲烷濃度達到2.5%時,能發出報警信號並切斷工作麵電源,工作麵必須停止工作,進行處理。

③礦井必須有因停電和檢修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通風係統遭到破壞以後恢複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的安全措施。恢複正常通風後,所有受到停風影響的地點,都必須經過通風、瓦斯檢查人員的檢查,證實無危險後,方可恢複工作。所有安裝電動機及其開關的地點附近20米的巷道內,都必須檢查瓦斯,隻有瓦斯濃度符合本規程規定時,方可開啟。

④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並向礦調度室報告。停工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本規程第一百條的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h內封閉完畢。

⑤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在恢複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隻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符合本規程第一百二十九條開啟局部通風機的條件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

⑥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0%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控製風流排放瓦斯。

⑦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時,必須製訂安全排瓦斯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

⑧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0%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控製風流排放瓦斯。

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時,必須製訂安全排瓦斯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

3.2.2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①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麵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②采掘工作麵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時,必須停止用電鑽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

③采掘工作麵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製定措施,進行處理。

④開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開采煤層時,必須按掘進工作麵距煤層的準確位置,在距煤層垂距10m以外開始打探煤鑽孔,鑽孔超前工作麵的距離不得小於5m,並有專職瓦斯檢查工經常檢查瓦斯。岩巷掘進遇到煤線或接近地點破壞帶時,必須有專職瓦斯檢查經常檢查瓦斯,發現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異狀時,必須停止掘進,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3.2.3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①采掘工作麵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②采掘工作麵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於0.5m3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③在排放瓦斯過程中,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5%,且采區回風係統內必須停電撤人,其他地點的停電撤人範圍應在措施中明確規定。隻有恢複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人工恢複局部通風機供電巷道內電氣設備的供電和采區回風係統內的供電。

3.2.4煤礦瓦斯爆炸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是甲烷,瓦斯爆炸的必要條件有:

①甲烷積聚超限且濃度達到5%~16%;

②空氣中氧含量大於12%;

③引燃引爆熱源必須大於甲烷最小點燃溫度650~750℃。

在一般的礦井條件下,氧濃度是滿足的,隻要積聚的瓦斯達到爆炸濃度範圍,同時具有引燃熱源,就有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因此,礦井須加強對瓦斯積聚程度的監測,一旦發現超標,就要發布事故預警,避免爆炸事故的發生。

五、信息報告程序

1、預警信息報告

1.1 預警信息報告程序和方式

①設立預警報告接警專用電話,預防與預警的工作職責納入應急管理係統中,明確預警管理機構辦公室、預防與預警負責人及相關應急救援單位的聯係電話。

②需要報告預警信息時,現場工作人員要立即向調度室彙報,彙報的內容包括出現事故的征兆具體內容、地點、發現事故征兆的簡要經過、預警區域作業內容、人員分布等。、

③調度員接到預警彙報後,立即按照預警電話通知順序,通知相關負責人和有關單位,通知受威脅地點的人員撤離。特別緊急的預警信息要直接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④預警基本情況包括:⒈事故征兆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⒉事故征兆發現的簡要經過;⒊可能發生事故的發生原因初步判斷;⒋已采取的措施及當前事搶險處置情況等。

⑤彙報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故性質、地點、可能的影響範圍、預警區域涉及的區域的巷道、通風係統、風流情況及瓦斯濃度等。

1.2 警報告方式

1)人工現場預警信息報告方式

①人工現場預警信息報告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在最近的地點使用井下調度電話報告預警信息。也可使用井下無線通訊係統,包括井下小靈通、井下漏泄通訊係統、井下無線應急通訊係統。

②要根據礦調度室下達的預防與預警處置措施,監督現場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置。

③情況緊急時可越級報告。

2)監測監控係統

①監測監控係統發出聲光報警信號,或采用了係統自動斷電措施,報警區域作業單位的當班負責人要立即報告調度室核實情況,要征求並聽取調度室下達的預防與預警處置意見。

②報警區域作業單位的當班負責人要立即落實調度下達的處置措施並根據情況的變化繼續報告預警信息。

1.3 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方式

(1)礦相關部門及負責人

調度室及主任(副主任)、生產技術科負責人、總工程師辦公室及負責人、安監科及負責人、通風科、機電科、皮帶隊、設備管理科、供應科(庫房)、通信信息中心、安全副總工程師、機電副總工程師、通風副總工程師、地質測量副總工程師、生產副總工程師、總工程師、生產副總工程師、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安全副礦長、後勤副礦長、礦長。

(2)值班和通信方式:

①調度室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其他相關單位8-18點也必須有人值班,不得空班漏班。

②相關二級單位的負責人、副總工程師、礦總工程師、副礦長、礦長的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不得停機。

③如有事要離開煤礦現場時,必須按照礦上規定指派應急事件處置臨時負責人。臨時負責人必須手機24小時開機,不得停機。

1.4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1)電話形式的預警報告要作好電話記錄,力求記錄準確、完整。井下相關人員上井後要填寫詳細的報告,如瓦斯、煤塵、礦壓、風速、水位、二氧化碳等當班記錄表。

(2)監測監控係統的報告以監測係統記錄的數據為準,不得對數據進行修改。

(3)預警預防措施以相關領導簽發的調度通知形式下達。緊急情況可先執行電話或口頭通知,電話或口頭通知必須得到相關負責人的授權,事後需補簽書麵調度通知。

1.5 出現明顯事故征兆時,應急響應人員向外救援的方式。

(1)發現明顯事故預兆,現場人員都應立即向礦調度報告,請求救援。

(2)礦調度應按照“應急預案的響應程序”進行報告,並按照要求請求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進行處置。

(3)頂板和衝擊地壓事故預兆可先下達處置意見,再行報告。

(4)出現明顯事故征兆的現場人員在向外救援的同時,要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災的一切準備。

2、預警信息的發布和報告

2.1 人工係統

(1)專職瓦斯檢查員和佩戴合格的瓦斯檢查儀器、儀表的其它人員,發現礦井中瓦斯濃度達到《煤礦安全規程》的上述報警值時,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室並按《規程》要求采取相應措施。上述人員要繼續對超限區域進行檢測。

(2)上述人員發現礦井中瓦斯濃度達到《煤礦安全規程》的上述斷電值時,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室實施斷電程序,並按《規程》要求停止超限區域的一切作業並撤離人員。上述人員要繼續對超限區域進行檢測。

(3)調度室負責人要根據井下人員的彙報,按照《規程》要求立即核對情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瓦斯濃度恢複的《規程》要求的正常狀態。如出現嚴重超限,或瓦斯濃度快速增大,要立即彙報礦技術負責人,采取進一步的預防處置措施。

2.2 安全監測監控係統

(1)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井下不同的地點瓦斯濃度的報警值設置係統的報警值,報警時必須在井下傳感器和地麵主機同時發出聲光信號。

(2)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井下不同地點瓦斯濃度的斷電值和斷電範圍設置係統的斷電值和斷電範圍。根據斷電值觸發對應超限區域的斷電開關,根據斷電範圍選擇對應的一個或幾個斷電開關。

(3)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必須安裝饋電傳感器,斷電狀況要反饋地麵主機,確定係統規定範圍已經停電。

(4)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井下不同的地點瓦斯複電濃度進行複電。複電時必須由瓦斯檢查人員在場並經人工瓦斯檢查,報告調度室負責人批準後方可人工複電。安全監測監控係統不得設置自動複電功能。

調度室接到瓦斯爆炸事故彙報後,立即將事故概況向值班礦長彙報,並根據值班礦長的指示向礦救護隊、礦長、總工程師彙報,並向集團公司調度室彙報。彙報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事件發生的初步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等現場人員狀況,人員傷亡及撤離情況(人數、程度、國籍、所屬單位)等。

六、應急處置

1、響應分級

發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由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決定啟動哪一級別應急預案和哪一級別應急響應。

1.1應急響應的標準

執行國家礦山事故災難應預案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礦山事故應急響應界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響應、Ⅱ級(重大事故)響應、Ⅲ級(較大事故)響應、Ⅳ級(一般事故)響應等。各企業在製定預案時應結合企業實際,並參照國家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製定(修訂)礦山企業響應分級標準。

(1)Ⅰ級響應

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等。

(2)Ⅱ級響應

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傷,或造成0.5-1億元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3)Ⅲ級響應

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人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4)Ⅳ級響應

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1.2 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特別重大事故,執行Ⅰ級應急響應。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屬地各級政府、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管理總局。啟動國家總局、省人員政府以下各級政府預案及企業預案。

(2)發生重大事故,執行Ⅱ級應急響應。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屬地省、地(市)、縣人民政府及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啟動省人民政府預案及企業預案。

(3)發生較大事故,執行Ⅲ級應急響應。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屬地

(市)、縣人民政府及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啟動屬地(市)、縣人民政府預案及企業預案。

(4)發生一般事故,執行Ⅳ級應急響應。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屬縣人民政府及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啟動屬地縣人民政府預案及企業預案。

2、響應程序

井下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現場人員迅速佩戴自救器,現場區隊長、班組長或瓦斯檢查員、安全檢查員要組織和指揮遇險人員迅速撤離災區。同時利用最便捷的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報告。當調度室接到井下瓦斯爆炸事故的彙報後,要立即啟動應急措施:立即撤出災區人員和停止災區供電(掘進巷道發生火災和爆炸不能停局扇)→同時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立即向集團公司調度室彙報(獨立煤礦要立即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召請礦山救援大隊(事故礦專業救援先行下井救援→啟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派遣偵查小分隊進行災情偵察、人員救治→進行災害的初步評估→指揮部根據災情製定救援方案→救援隊現場搶救直至災情消除、恢複正常生產。

3、應急處置

3.1礦井瓦斯爆炸事故應急救援處理程序

當調度室接到井下瓦斯爆炸事故的報告後,應立即責令撤出災區人員和停止災區供電;同時立即通知礦主要負責人,並立即向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報告,根據災難程度,確定響應等級並啟動相應預案;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程序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成立搶險指揮部並立即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彙報;03manbetx 災情、製定災區偵查方案;召請礦山救援隊;派遣救援隊員進入災區探查和實施救援;指揮部根據災區情況製定救援方案;救援隊現場救援直至災情消除;恢複正常生產。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煤礦企業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迅速迅速撤退災區和受威脅區域人員,迅速組織兩個救護小隊按照先搶救事故幸存者、先重傷、後輕傷的原則搶救遇險人員,在搶救受困人員中要注意遇難人員的姿勢和倒向,做好記錄。在搶救中要嚴格不佩用呼吸器的人員進入爆炸區域,防止中毒擴大事故。

(2)組織礦山救護隊探明爆炸地點範圍和氣體成分(檢查CH4、CO、O2、CO2的含量),發現火源立即撲滅,並切斷災區電源,防止二次爆炸。

(3)在證實確無二次爆炸的可能時,應迅速恢複被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組織通風人員向災區附近運送局部通風設備,恢複正常通風,排除煙霧,清理巷道。

(4)如果爆炸區域巷道距離較長、溫度高、煙霧大,巷道冒落嚴重,應迅速采取安裝局扇、逐段接風筒、逐段稀釋煙霧的方法進行搶救遇難人員。這種方法處理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既能保證速度,又安全穩妥。

3.1.1 瓦斯爆炸事故處置的決策要點

獲悉井下發生爆炸後,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災情,判斷災情的發展趨勢,及時果斷地做出決定,下達救援命令。

1)

必須了解(詢問)的內容

(1)

爆炸地點及事故波及範圍;

(2)人員分布及其傷亡情況;

(3)通風情況(風量大小、風流方向、通風設施的損壞情況等);

(4)災區氣體情況;

(5)是否發生火災及其火災範圍;

(6)主要通風機的工作情況(是否正常運轉,防爆門是否被吹開、損壞,風機房水柱計讀數是否發生變化等)。

2)必須03manbetx 判斷的內容

(1)根據災區通風情況和風機房水柱計讀數值變化情況,判斷通風係統破壞程度。

H2O柱比正常通風時數值增大時,說明災區巷道冒落垮落,通風係統被阻。H2O柱比正常通風時數值增小時,說明通風設施遭到破壞,災區風流短路,可能是爆炸後引起火災,高溫煙氣上行為主,風流中產生火風壓使通風機風壓降低。

(2)是否會產生連續爆炸

若爆炸後產生冒頂,風道被阻塞,風量減少,繼續有瓦斯湧出,並存在高溫熱源,則有可能產生再次爆炸。

(3)能否透發水災

根據綜合信息及氣體03manbetx 化驗結果做出判斷。

(4)爆炸有無煤塵參與

根據礦煤塵防治和煤塵沉積狀況,CO、CO2濃度監測狀況來分析判斷。

(5)可能影響的範圍

根據綜合信息做出判斷。

3)必須做出決定並下達的命令

(1)撤出災區和井下所有人員

(2)切斷災區電源(局部通風機電源視情況而定)。

(3)立即通知礦山救援隊。

(4)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災情。

(5)成立搶險救援指揮部,依據應急預案製定完善的現場救援方案。

(6)根據現場情況保證主要通風機和空氣壓縮機正常運轉。

(7)保證升降人員的井筒正常提升。

(8)清點井下人員,控製入井人員。

(9)按照救援方案布置救援隊搶救遇險人員,偵察災情、撲滅火災,恢複通風係統,防止再次爆炸。

(10)準備救援物資,維護好事故現場秩序,做好搶救傷員準備工作。

3.1.2瓦斯爆炸事故現場處置

1)現場處置目標

現場人員要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

救援人員積極搶救遇險人員;

對確認無火源且充滿爆炸煙霧及有毒有害氣體的巷道恢複通風。

搶救人員時清理堵塞物;

撲滅因爆炸產生的火災。

2)自救互救

(1)自救互救原則

在距爆炸源一定距離的人員感覺到附近空氣流動禁止,出現顫動現象,耳鼓膜有震動,一般被認為是瓦斯爆炸燃燒波即將到來,應立即臥倒,待燃燒波傳過,進行自救。井下人員一旦發現這種情況時,要沉著、冷靜,采取措施進行自救。具體的方法是:要迅速按規定閉氣佩帶好自救器,(若無自救器,要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濕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背向空氣顫動的方向,俯臥倒地,麵部貼在地麵。用衣物蓋住身體,盡量減少肉體暴露麵積,以減少燒傷。然後,要在區隊帶班幹部、瓦斯檢查員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下,找準方位,沿避災路線,迅速撤退到新鮮風流中。若巷道破壞嚴重,無法判明撤退是否安全時,可以先到新鮮風流或支護較完整的地點躲避等待救援。

(2)掘進工作麵瓦斯爆炸後的自救與互救措施

如發生小型或局部爆炸,掘進巷道和支架基本未破壞,遇險礦工未直接傷害或受傷不重時,應立即佩帶好自救器,迅速撤出災區,到達新鮮風流中。對於附近的傷員,要協助其佩帶好自救器,幫助撤出危險區。不能行走的傷員,要設法抬運到新鮮風流中,安置在臨時避難硐室或視傷情和周圍環境情況決定進一步的自救互救措施。撤出災區後,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爆炸後,掘進巷道遭到破壞,退路被阻,但遇險礦工受傷不重時,應佩帶好自救器,千方百計疏通巷道,盡快撤到新鮮風流中。如巷道難以疏通,應坐在支護良好的棚子下麵,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條件建立臨時避難硐室,被困者要互相安慰、穩定情緒、保存體力,等待救助,並有規律的敲擊管路或岩石,發出求救信號,在敲擊管路或岩石之前,應注意檢查瓦斯。對於受傷嚴重的礦工也要為其佩帶好自救器,使其靜臥待救,並且要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條件,建立臨時避難硐室待救,利用壓風管道、風筒等改善避難地點的生存條件。

(3)采煤工作麵瓦斯爆炸後的自救與互救措施

如果進回風巷道沒有垮落堵死,通風係統破壞不大,所產生的有害氣體,較易被排除。這種情況,采煤工作麵進風側的人員一般不會受到嚴重傷害,回風側的人員要迅速佩帶自救器,經最近的路程撤至新鮮風流中。

如果爆炸造成嚴重的塌落冒頂,通風係統被破壞,爆源的進、回風側都會積聚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該範圍的所有人員都有發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因此,爆炸後,沒有受到嚴重傷害的人員,要立即佩帶好自救器。在進風側的人員要逆風撤出,在回風側的人員要設法經最近的路線,撤退到新鮮風流中。如果由於冒頂嚴重無法撤離時,首先要把自救器佩帶好,並協助重傷員佩帶好自救器在較安全地點待救。附近有堵頭巷道時,也可進入暫避,並盡可能用木料、風筒等設立盡可能封閉良好的臨時避難場所,並把礦燈、衣物等明顯的標識物,掛在避難場所外麵最明顯的地方,然後進入室內靜臥待救。

3)現場救援具體措施

(1)選擇最近的路線,以最快的速度到達事故區域人員最多的地點實施偵察、救援,救援隊到達礦井後立即熟悉了解井下巷道布置情況和人員分布情況,按照搶險救援方案,選擇最短路線,對有可能人員被困地點實施偵察救援。選擇哪條路線進入災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救援力量少時,要沿進風方向進入災區,因為在空氣新鮮的巷道行進,對保持救援隊的戰鬥力,減少隊員的體力消耗有利。如果瓦斯爆炸後,進風巷道垮塌、冒頂和堵塞,一時難以清理、維修,也可沿回風方向進入災區,但在回風中行進,受煙霧和有毒有害氣體的威脅,救援隊員的進行速度較慢,但是回風方向往往也是遇險人員較集中的地方,救援力量較為充足時,可以同時從進、回風兩側派救援人員進入。

最先到達事故礦井的救援隊,擔負搶險遇險人員和災區偵察任務,在煤塵大、煙霧濃的情況下進行偵察時,救援隊員應沿巷道或管道用探險棍分段式前進,隊員之間要用聯絡繩連接,發現可能救治的遇險人員,應積極搶救並訊速救出災區,發現已死亡的遇難人員,應標明位置,繼續向前偵察,偵察行進中,應在巷道交叉口設立明顯的路標防止返回時走錯路線,偵察工作要仔細認真,凡走過的巷道要標注留名,並會出偵察線路示意圖,除搶救遇險人員外,還應明確分工,特別是火源、瓦斯濃度以及爆炸點的情況,頂板冒落範圍,支架、水管、風管、電氣設備、局部風機、通風構築物的位置、倒向,爆炸生成物的流動方向及其蔓延情況,災區風量分布,風流方向嗎,災區氣體成分等,並作好記錄,供救援指揮部研究製定全麵的搶救方案,小隊應按規定時間原路返回,如果不能原路返回,應取得負責偵察任務指揮員的同意。如果沒有按時返回或通訊中斷,待機小隊要立即進入設施增援。

第二個到達事故礦井的小隊應配合第一小隊完成搶救人員和探察火區的任務,或是根據指揮部的命令擔負待機任務,待機地點應選在距災區最近,有新鮮風流處,做好緊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2)迅速恢複災區通風

在確保救援人員絕對安全的情況下,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迅速恢複災區的通風,排除爆炸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氣體,讓新鮮空氣不斷供給災區,是搶救遇險人員最有校的方法,但必須十分謹慎,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查明有無火源存在,否則會再次引爆炸,還必須對巷道各段氣體進行分析化驗,了解其組分濃度。恢複掘進巷道的通風,采用“一次恢複,遠距離啟動”的方法,具體操作是;由救援隊員佩戴呼吸器,在巷道內接好風筒之後,所有人員撤至安全區域,實行遠距離啟動局部通風機恢複通風,即使有再次爆炸的可能,也能確保救援人員的安全。

恢複通風設施時,必須遵循“先外後裏,先主後次”得原則,由井底開始由外向裏逐步恢複,先恢複主要的和容易恢複的通風設施。損壞嚴重,一時難以恢複的通風設施可用臨時設施代替。恢複獨頭通風時,除將通風機安裝在新鮮空氣處外,還應按照排放瓦斯措施的要求進行。

(3)消除災區巷道的堵塞物

瓦斯爆炸後發生的冒頂,造成巷道的堵塞,影響救援隊員進行偵查搶救時,應事先考慮清理堵塞物。若巷道的堵塞嚴重,救援隊員在短時間不能清除時,應考慮其他恢複通風救人的可行方法,同時要恢複堵塞區外的通風,其他救援隊員要負責監護並做好進入災區搶救遇險人員的準備工作。

(4)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

為了搶救遇險人員,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在災區內發現火災或殘留火源,應立即撲滅,火勢很大,一時難以撲滅時,應設法阻止火焰向遇險人員所在地蔓延,特別是火源地點附近有瓦斯積聚的場所。有瓦斯爆炸危險,用直接滅火法不能不滅,並確認火區內遇險人員已經死亡,可考慮先對火區進行封閉,再采取其它滅火措施控製火勢和撲滅火源,待火災熄滅後,在尋找遇難人員屍體。

(5)預防連續爆炸傷亡

發生連續爆炸時,應采取注入惰氣或二氧化碳等措施抑製爆炸,消除火源,嚴密監視通風和瓦斯情況,並認真檢測和記錄氣體變化,在沒有控製住瓦斯爆炸和消除火源的情況下,不得派救援對進入災區確保救援人員的安全。

由於對爆炸間隔時間無法準確判斷,必須對爆炸的威力,影響範圍以及對作業地點距爆源距離等因素的綜合分析確保絕對安全。若不能保證作業安全,不能采取利用兩次爆炸時間的間隔搶救遇險人員和封閉災區。

3.1.3 恢複正常狀態的條件和程序

(1)恢複正常狀態的條件

通風係統全麵恢複,能夠實現井下的正常通風;井下變電所、采掘工作麵及其它有關地點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

(2)恢複正常狀態的程度

一是檢查中央變電所、泵房、電氣設備、供電電纜及風流中瓦斯情況,瓦斯濃度在《規程》標準以下時,保證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完好時,恢複地麵對中央變電所變電設施上端的供電,不能恢複中央變電所對采區變電所的供電;

二是檢查各采區變電所、電氣設備及供電設備及供電電纜瓦斯情況,確認瓦斯濃度低於《規程》標準以下時,保證電氣設備及供電電電纜完好時,恢複對采區變電所上端的電纜供電,不能恢複采區變電所對采煤機掘進工作麵電氣設備的供電;

三是檢查采煤工作麵積掘進工作麵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的瓦斯情況,在確認瓦斯濃度低於《規程》標準以下,並且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完好時,恢複采煤工作麵、掘進工作麵的供電;待井下全麵恢複正常供電後,礦井即可恢複正常生產。

應急處置程序通用流程圖見圖6-1;

瓦斯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二〇一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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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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