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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安全知識-井災害事故預防計劃

作者:申林 2011-09-06 08:33 來源:本站原創

“一通三防”安全知識-井災害02manbetx.com 預防計劃
第一節 預防瓦斯02manbetx.com 措施
一、 礦井瓦斯的性質
礦井瓦斯是礦井中主要由煤層氣構成的以甲烷為主的有害氣體。因甲烷成分占礦井有毒有害氣體的90%以上,所以通常把甲烷稱為礦井瓦斯。瓦斯是一種無色、無味、無臭的氣體,相對密度為0.554,不供人呼吸,難溶於水,有很強的擴散性和滲透性,有燃燒性和爆炸性。
二、瓦斯爆炸的條件
瓦斯爆炸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空氣中瓦斯濃度在5%~16%的爆炸範圍內。(5%為爆炸下限,16%為爆炸上限,9.5%時爆炸威力最強。)
2、引爆火源溫度達到650℃~ 750℃及以上,且火源存在時間大於瓦斯爆炸的感應期。
3、空氣中氧氣濃度大於12%。
三、易發生瓦斯積聚或爆炸的地點
1、采掘工作麵遇斷層、地質破碎帶;
2、石門揭露煤層的冒頂區;
3、通風不良的回采工作麵上隅角、掘進巷道、采掘工作麵冒頂區、機電設備硐室;
4、實行串聯通風的采掘工作麵;
5、臨時停風的掘進巷道、盲巷、老空區;
6、排放瓦斯的巷道和排放瓦斯回風流經過的巷道;
7、將要同其它巷道貫通的掘進巷道和被貫通巷道;
8、井下從事電焊、氣焊或噴燈焊接的工作地段;
四、瓦斯爆炸、瓦斯突出時的預兆
1、瓦斯爆炸時井下人員可感覺到附近空氣有顫動,有時還發出空氣絲絲的流動聲及遠處傳來劇烈的連續爆炸聲等。
2、瓦斯突出前一般均有預兆,如瓦斯濃度突然增大,或忽大忽小,有嘶嘶聲響,煤層變濕變軟,頂幫來壓,底板上臌,支架折斷等。
五、礦井瓦斯的危害
礦井瓦斯爆炸是煤礦各類02manbetx.com 中最為重大的02manbetx.com 之一,瓦斯超限造成的主要危害有:
1、高濃度的瓦斯會導致人員缺氧窒息死亡;
2、局部聚集的瓦斯在爆炸範圍內遇到高溫火源時,會發生局部瓦斯燃燒或瓦斯爆炸;瓦斯爆炸的主要危害有:
⑴產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使氧氣含量減少,特別是CO含量大量增加,會造成大量人員中毒死亡。
⑵產生高溫火焰。瓦斯爆炸時,產生大量的熱量,形成火焰,溫度可達1850℃~2650℃,會將人燒傷、引起煤塵爆炸事故、礦井火災事故。
⑶產生高壓衝擊波。瓦斯爆炸時產生的衝擊波以每秒幾百米及幾千米的速度向外傳播,造成井巷、設備破壞,並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瓦斯爆炸引燃的煤塵飛揚會導致煤塵爆炸,擴大事故的範圍和損壞程度。
六、各種有毒有害氣體對人體的危害程度





1、空氣中含氧量減少時,對人體的危害程度:
氧氣濃度 人 體 的 反 應
17% 靜止時無影響,工作時喘息,呼吸困難。
15% 呼吸急促,脈搏跳動加速,判斷和意識能力減弱。
10--12% 失去勞動能力,失去理智, 時間稍長將有生命危險。
6--9% 失去知覺,呼吸停止,幾分鍾內心髒尚跳動,急救不及時會導致死亡
備 注 《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不得低於20%。

2、二氧化碳對人體的危害程度:
二氧化碳濃度 人 體 的 反 應
1% 呼吸次數和深度略有增加。
3% 呼吸量增加兩倍,並很快產生疲勞現象。
5% 呼吸次數增加三倍,感到憋氣和耳鳴,太陽穴跳動快。
6% 嚴重的喘息,頭痛,極度虛弱無力
10% 頭暈,處於昏迷狀態
10%以上 呼吸處於停頓狀態,失去知覺,窒息死亡
備 注 《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井下進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不得大於0.5%。

3、一氧化碳對人體的危害程度:
CO(%) 中毒時間 人體的反應 中毒程度
0.0024 無 無害 無
0.016 2~3小時 無征兆或輕微頭痛。 無
0.048 1~2小時 耳鳴、頭痛、眩暈、心跳。 輕微
0.128 0.5小時 肌肉酸痛、四肢無力、嘔吐、感覺遲鈍。 嚴重
0.4 0.2小時 喪失知覺、痙攣、呼吸停頓,以至死亡。 致命
1.26 1~3分鍾 停止呼吸,死亡。 致命
備 注 《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井下風流中一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0.0024%。

4、硫化氫對人體的危害程度
硫化氫濃度 人 體 的 反 應
0.002%以下 對人體無危害。
0.01% 具臭雞蛋味及微甜味,數小時後輕度中毒。
0.02% 流唾、清鼻涕,呼吸困難,頭暈。
0.05% 1小時後昏迷頭痛,嘔吐,四肢無力。

0.10% 神智不清。30分鍾以後失去知覺,臉色發白,窒息死亡。
0.1%以上 致命中毒,幾分鍾即死亡。

備 注 《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井下風流中硫化氫濃度不得大於0.00066%。

5、二氧化氮對人體的危害程度
NO2(%) 人體的反應
0.0034 呼吸困難,6小時出現咳嗽等中毒症狀。
0.006 呼吸道感到刺激、咳嗽、肺部疼痛。
0.01 劇烈咳嗽,惡心、嘔吐、神經係統麻木。
0.025 短時間內死亡。
備注 《煤礦01manbetx 》規定:礦井中最高允許濃度為0.00025%。

6、二氧化硫對人體的危害程度:
二氧化硫濃度 人 體 的 反 應
0.0005% 嗅覺器官感到有刺激味
0.002% 強烈的刺激眼睛和呼吸器官、流淚、咳嗽、頭痛、嘔吐
0.05% 引起急性支氣管炎、肺水腫、短期內中毒死亡
備 注 《煤礦01manbetx 》規定:井下風流中二氧化硫濃度不得大於0.0005%。
7、氨:屬無色、濃烈臭味氣體,刺激人體皮膚和粘膜,能引起喉頭水腫,《煤礦01manbetx 》規定:井下風流氨氣濃度不得大於0.004%。
七、預防瓦斯積聚的措施
1、礦井必須有完整的獨立通風係統。改變全礦井,一翼或一個水平的通風係統時,必須編製安全技術措施,報集團煤炭公司批準後執行。
2、礦井必須按照《煤礦01manbetx 》及《集團公司礦井風量計算細則》規定,設計、供給用風地點風量,嚴禁風量不足時作業和超通風能力生產。
3、礦井必須嚴格執行測風製度,每10天進行1次全麵測風。對采掘工作麵和其他用風地點,應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測風,每次測風結果應記錄並寫在測風地點的記錄牌上。應根據測風結果采取措施,進行風量調節。
4、采區必須有獨立的回風道實現分區通風。在準備采區時,必須在采區構成通風係統後,方可開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麵必須構成全風壓通風係統後方可開采。
5、采煤工作麵和掘進工作麵都應實行獨立通風,布置獨立通風確有困難時,在製定安全措施後可采用串聯通風,但串聯通風的次數不得超過1次。必須在被串聯工作麵進風流中裝設甲烷傳感器,且斷電、報警、複電的甲烷濃度均不超過0.5%。
6、巷道貫通前,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麵,施工調風構築物,做好調整通風係統的準備。貫通時必須由專人現場統一指揮,停掘的工作麵,必須保持正常通風,設置柵欄及警標,經常檢查風筒的完好狀況和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瓦斯濃度。掘進的工作麵每次爆破前,必須派專人和瓦檢員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麵檢查瓦斯,如果瓦斯超限,必須停止掘工作麵的工作,然後處理瓦斯,隻有2個工作麵及回風流中CH4<1.0%時,掘進的工作麵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個工作麵入口必須專人警戒。巷道貫通後,必須停止采區內的一切工作,應立即調風,防止因貫通造成巷道風流紊亂,產生瓦斯積聚。
7、掘進工作麵和回采工作麵的進風和回風,都不得經過采空區和冒落區。
8、全礦各單位及井下作業人員必須協助通風部門搞好礦井通風工作,保護礦井通風設施,嚴禁不經通風部門同意私自拆除通風設施或風門閉鎖裝置,嚴格按規定開啟和關閉風門,防止風流短路,造成瓦斯積聚。
9、若遇到礦井停電檢修需停止主扇或局扇運轉時,必須提前編製停送電和停送風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並嚴格執行。
10、礦井主扇停止運轉時,受停風影響的地點,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中,由礦總值班迅速決定全礦井是否停止生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一分區主扇停止運轉期間,運輸一隊必須停止風井筒架空乘人器運行,切斷風井筒電源,打開安全出口風門,利用自然風壓通風。
11、加強回采工作麵上隅角、下隅角、頂板冒落的空硐內、低風速巷道的頂板附近的瓦斯檢查工作,若發現瓦斯積聚時,要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理。
12、加強局扇管理和風筒的吊掛、維修工作,防止漏風,杜絕循環風和不符合規定的串聯通風,保證掘進工作麵有足夠的新鮮風流,消除盲巷。
13、掘進巷道的局部通風機要實現“雙風機”“雙電源”,保證掘進巷道正常供風。臨時停工時,不得停風。如果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造成運轉局扇停風、備用局扇不能自動切換時,風電閉鎖裝置立即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一切電氣設備的電源,人員撤至全風壓通風的進風流中,在停風巷口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嚴禁人員入內。
14、停風的掘進巷道,每班在柵欄處至少檢查兩次瓦斯。如發現柵欄內側1m處瓦斯濃度超過1%,應構築永久密閉予以封閉。
15、掘進巷道有計劃或無計劃停風後,其內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均小於1%,且局扇附近10米範圍內瓦斯濃度小於0.5%時,直接恢複其巷道通風工作;其內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采取專門的排瓦斯措施,由靈武礦區救護隊進行排放及恢複其巷道通風工作。
16、掘進巷道恢複正常通風後,必須由電工對掘進巷道中的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瓦斯檢查員對電氣設備附近10m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進行檢查,證實設備完好且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將巷道中電氣設備的電源開關閉合。
17、超過5米的無用巷道或盲巷,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臨時停工的掘進工作麵要做到停工不停風。
18、嚴肅密閉啟封製度,嚴格執行巷道恢複通風時的通風及排放瓦斯措施。
19、采煤工作麵、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湧出的岩巷掘進工作麵、在回風流中的機電設備硐室都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20、安全監控設備每月至少調試、校正1次。便攜式甲烷報警儀、甲烷傳感器等采用催化元件的氣體檢測設備,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21、采區設計、采掘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對安全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和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控製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並繪製布置圖。
22、礦井安全監控係統中心站必須實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變化及被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礦井安全監測日報表必須報礦長和礦技術負責人審閱。
23、瓦斯檢查員要嚴格執行井下交接班製、巡回檢查製以及班中請示彙報製,杜絕空班漏檢,要做到瓦斯檢查“三對口”。
24、下井幹部、班組長、爆破工及流動電鉗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爆破工要做好爆破前、爆破時、爆破後的“一炮三檢”工作。爆破時,班組長、爆破工、安全員要做好“三人連鎖”放炮工作
25、嚴格執行有關瓦斯濃度的規定,檢查發現瓦斯超限時,要及時進行處理,對井下地點瓦斯積聚的限度規定及處理要求如下表所示:
《規程》有關井下瓦斯積聚的限度及處理要求的規定
地 點 瓦斯濃度 要 求
礦井總回風或一翼回風 CH4>0.75%時 礦總工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報告集團公司總工
采區回風、采區工作麵回風流 CH4>1%時
CO2>1.5% 必須停止工作,由礦總工負責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采掘工作麵風流中 CH4達1% 必須停止用電鑽打眼。
CH4達1.5%時 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采掘工作麵個別地點 0.5m3空間CH4達到2%時 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使用機械采煤或掘進工作麵 局部積聚CH4達2%時 附近20m內必須停止機器運轉,並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隻有在沼氣濃度降到1%以下,方可開動機器。
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 CH4達1%時 禁止爆破
電動機附近20m以內風流中 CH4達1.5%時 必須停止設備運轉,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隻有在沼氣濃度降到1%以下,方可開動機器
26、所有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自救器。佩戴自救器的人員,必須掌握和熟悉自救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做到定期檢查;報廢的自救器及時更換,使其在災變中發揮作用。另外,為了使每個佩戴人員正確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等,培訓科與通風隊必須每年組織培訓一次。
八、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
1、嚴格入井檢身製度,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下井,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井下禁止吸煙,井下要使用防爆的照明燈,井下禁止拆開礦燈。
2、進風井口都要安裝防火門,當井口以及皮帶走廊發生火災事故時,要立即關閉防火門。
3、井下隻有進風井口的主要硐室、井口房內和風量大於20m3/s的主要進風巷中可以進行點火作業,點火作業前後10m範圍內必須是非可燃支護,其它區域嚴禁進行燒焊作業。點火作業單位必須提前一天製定安全措施,經礦總工程師簽批後實施。
4、風井筒內安裝的架空乘人器和照明設備,必須有可靠的三大保護裝置,電纜、開關必須完好不失爆。安裝在風井筒的甲烷傳感器當沼氣濃度達到0.5%時必須自動報警,當沼氣濃度達到0.7%時必須自動切斷風井筒所有電源。
5、井下供電應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不準帶電檢修或遷移電氣設備。
6、嚴格執行井下爆破製度,井下爆破要使用安全炸藥和防爆性爆破器,打眼、裝藥、封炮眼必須按規程要求進行,禁止用煤粉充填炮眼,禁止放明炮和糊炮,嚴禁使用動力電源爆破。
7、加強電器設備管理,杜絕電氣失爆。
8、加強防滅火灌漿、注膠、注氮、地表裂隙充填及預測預報工作,防止煤炭自燃發火。
9、經常檢查機械轉動件,添加潤滑劑,防止機械摩擦起火。
10、及時清理工作麵浮煤,防止浮煤自然發火。
11、及時清理皮帶及溜子機尾浮煤,防止摩擦起火。
12、工藝巷進行鬆動爆破時,必須首先切斷巷道內除安全監測係統外的所有電氣設備的電源後方可進行爆破作業。
九、防止瓦斯事故擴大的措施
1、礦井通風係統力求簡單,通風巷道維修良好,風流要求穩定可靠,無用巷道和采空區及時封閉。
2、礦井主扇每年要進行一次反風演習。必須能在10分鍾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後,主扇的供風量,不應小於正常風量的40%。確保礦井處理事故需要緊急反風時能靈敏可靠。
3、井下主要巷道要按照設計要求設置隔爆設施,以防止瓦斯爆炸或煤塵參與瓦斯爆炸向外傳播。
4、井下職工必須熟悉避災路線,掌握災害救護知識,在發生災害時,積極開展自救互救,迅速撤離災區,減少傷亡。
5、進、回風進口20m範圍內,無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節 預防煤塵事故的措施
一、可能發生煤塵爆炸的地點
1、回采工作麵及上下順槽;
2、所有煤巷掘進工作麵;
3、集中運輸巷、井下皮帶運輸巷、地麵篩選係統。重點部位在機頭、機尾和各轉載點;
4、地麵煤倉、皮帶走廊、洗配煤車間;
5、其他產塵較大、清理不及時有煤塵堆積飛揚的巷道。
二、煤塵爆炸的條件
1、煤塵本身具有爆炸性。
2、煤塵在空氣中達到一定的濃度(45~2000g/m3)。
3、有達到一定溫度(650~1050℃)的引火熱源。
能引起煤塵爆炸的高溫熱源有爆破火焰、電器火花、架線電弧、斜井跑車撞擊或摩擦所產生的火花、礦燈引起的火花、井下火災或明火、沼氣燃燒或爆炸以及火藥爆炸等。
三、礦井粉塵的危害及塵肺病的預兆
1、粉塵的危害
⑴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如果人的肺部長期吸入大量的礦塵,就可能得矽肺病,矽肺病是目前危害較大的一種礦工職業病。
⑵煤塵爆炸的危害:井下煤塵在一定的條件下,能發生爆炸事故,傷亡人員,破壞設備和毀壞整個礦井,造成嚴重的災害。
⑶礦塵對設備、儀器儀表的危害:他能加速機誡磨損,減少機誡、儀表的使用壽命和降低其檢測精度。
⑷礦塵汙染環境,使工作場所的能見度降低,工傷事故增加,工程質量下降。
2、矽肺病的預兆:
矽肺病患者自覺病狀為:氣短、胸痛、咳嗽和咯血。
四、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濃度標準
粉塵中遊離SiO2含量(%) 最高允許濃度(mg/m3)
總粉塵 呼吸性粉塵
<10 10 3.5
10~<50 2 1
50~<80 2 0.5
≥80 2 0.3
五、防止煤塵堆積、飛揚的措施
1、在主要運輸巷、采區進回風巷、采煤工作麵進回風順槽、掘進巷道、運輸機轉載點、煤倉口以及地麵洗配煤中心的運輸係統等處均要輔設防塵灑水管路;皮帶巷、地麵皮帶走廊、溜子巷每隔50m,其它巷道每隔100m設置一個三通閥門。
2、采區集中回風巷、集中運輸巷、采煤工作麵進回風順槽、掘進工作麵、回風井筒、地麵皮帶走廊等處都必須按規定安裝淨化水幕裝置。
3、井下所有運煤轉載點及煤倉口必須安裝噴霧裝置。采煤機和掘進機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截煤時必須噴霧降塵。如果內、外噴霧裝置不能正常噴霧、無水或噴霧裝置損壞時必須停機處理;綜采工作麵的液壓支架必須安裝噴霧裝置,降柱、移架時同步噴霧。
4、各單位管轄區域內(包括洗配煤中心),要嚴格按照衝刷周期對易積塵的地點進行定期衝洗,無法進行衝洗的地點,要指定專人每天清掃。
5、錨噴巷道在噴漿前,必須做好砂子預濕,噴漿時必須打開淨化水幕裝置,降低粉塵飛揚。
6、按規定向各用風地點供風,防止風量過大,造成煤塵飛揚。
7、推廣使用濕式打眼,消滅幹打眼作業。
8、嚴格炮眼封泥長度,推廣使用水炮泥。
9、嚴格放炮噴霧,推廣使用聲控自動噴霧
10、井下所有煤倉和漏煤眼都應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溜煤眼、煤倉不得兼作風眼使用。
11、噴霧、灑水、捕塵設備應指定專人管理和維修,不得任意拆除。
12、加強個體防護,井上、下接觸產塵點人員必須佩戴防塵口罩或防塵帽。
13、通風隊每月必須對礦井各采掘工作麵及運輸轉載點(包括洗配煤中心)等產生塵源點進行至少兩次粉塵的測定工作,當粉塵濃度超過規定時要采取相應的降塵措施。
14、為落實和堅持上述措施,要做到“三同時”、“三納入”和“四不準”。
“三同時”:在檢查、布置、總結生產的同時,檢查、布置、總結防塵工作。
“三納入”:把防塵工作納入生產作業計劃、工程設計和技術作業規程。
“四不準”:無防塵設備的采掘工作麵不準開工,供水管路無水不準打眼,不開淨化水幕不準爆破,不開轉載點噴霧不準運煤岩。
六、防止煤塵引燃的措施
與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相同。
七、防止煤塵爆炸事故擴大的措施
《規程》規定:在開采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時應采取隔爆措施,故為了防止災害擴大,除了采取與防止瓦斯事故擴大相同的措施外,我礦2007年計劃在礦井完善隔爆設施,隔爆設置地點、數量見附表。

第三節 預防火災事故的措施
一、煤炭自燃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
1、煤炭本身具有自燃傾向性。
2、煤炭以破碎的狀態存在。
3、有連續漏風供氧的環境。
4、氧化生成的熱量易於積聚。
二、礦井煤炭自燃發火預兆
1、煤炭自燃發火初級階段預兆:
(1)工作麵或巷道中出現霧氣或巷道壁“出汗”。
(2)冬季在鑽孔或塌陷區冒出水蒸氣或冰雪融化現象。
(3)井下聞到煤油味、汽油味、鬆節油或焦油味。
(4)從煤炭自熱或自燃地點流出的水或空氣,其溫度較正常的高。
(5)人體不舒適感、如頭痛、悶熱、精神疲乏等。
2、礦井一區域或采掘工作麵出現如下現象之一時,認為可能存在自燃發火:
(1)采空區或井巷風流出現CO,其發生量呈上升趨勢,但尚未達到礦井實際統計的臨界值指標。
(2)風流中出現CO2,其發生量呈上升趨勢,但尚未達到礦井實際統計的臨界值指標。
(3)煤層、圍岩及空氣和水的溫度升高,並超過正常溫度,但尚未達到70℃。
(4)風流中氧氣濃度降低,其消耗量呈上升趨勢。
3、礦井某一區域或采掘工作麵出現如下現象之一時,認為已經發生自燃發火。
(1)礦井煤炭自燃出現:明火、火災、煙霧、煤油味等現象。
(2)由於煤炭自燃出現:環境空氣、煤炭圍岩及其它介質溫度升高,並超過70℃。
(3)由於煤炭自燃在采空區或風流中出現CO,其濃度已超過礦井實際統計的臨界值指標,並有上升趨勢。
三、預防自燃發火的措施
1、采煤工作麵生產前,必須編製防滅火設計。設計中要包括:監測手段、監測方法、監測內容、注氮防滅火、注膠防滅火、均壓防滅火等內容,並嚴格按設計施工。
2、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中必須有防止自燃發火的專項措施,並嚴格按措施執行。
3、按設計或作業規程要求向采煤工作麵供風,必須定期進行測定和調節工作麵風量,防止因風量過大造成采空區漏風。
4、提高回采工作麵煤炭回采率,減少采空區的可燃物。
5、采煤工作麵初采、收尾時,必須采取措施,使開采線、停采線的頂板冒落嚴實。
6、減少向采空區的供氧量,及時封閉通向采空區的巷道。
7、通風設施的位置選擇必須合理,防止出現漏風,有利於預防自燃發火。
8、為了提高防火牆、密閉牆的嚴密性,必須進行掏槽和用不燃性材料構築,使其起到有效的作用。
9、施工防火牆時,必須留有觀測孔和措施孔,以便於觀測密閉內的氣體成份和氣溫,了解其變化情況。
10、按照監測製度每七天檢查一次封閉區,每天檢查回采工作麵上隅角、下隅角的氣溫、水溫、氣體濃度,若發現CO、水溫增加,氧氣濃度降低或出現其它異常現象,應立即向礦總工程師彙報,進行處理
11、在自燃煤層中布置煤巷要按煤層厚度、巷道用途、服務期限、頂底板岩石性質合理確定。煤巷間的煤柱尺寸應合理選擇,但煤柱最小尺寸應符合以下規定:薄煤層6~8m,中厚煤層8~10m,厚煤層>15m。
12、布置在煤層中的12采區膠帶運輸大巷、膠輪運輸大巷和回風大巷必須進行噴漿封閉巷壁,杜絕因煤壁裂隙漏風而發火。
13、 通風隊要指定專人檢查驗收農民充填地表裂隙情況,防止地表裂隙漏風。
14、通風隊要建立自燃發火預測日報表,通風副總、通風技術副隊長必須認真審閱並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15、注氮、注膠防滅火係統要始終保持完好處於待命狀態,隨時可以注氮、注膠防滅火。注氮、注膠由礦總工程師根據束管監測及人工檢測的氣體成分、溫度等決定是否進行,消滅任何自燃征兆,將CO濃度控製在0.0024%以下。
16、要03manbetx 束管監測係統、森透裏昂監測係統所收集到的氣體數據,及時根據需要采取注氮或其它防滅火措施。
17、出現自燃發火現象,要加強預測預報工作,班班進行檢查,並將結果報礦總工程師
18、不得任意留設設計外煤柱。采煤工作麵留頂煤開采時,必須製定專項防滅火措施,並嚴格執行。
19、綜采、綜放工作麵回收期間,要按照三個階段即工作麵停采前、工作麵停采撤架期間、工作麵封閉期間,製定防滅火措施,並嚴格執行。
20、要嚴格按照綜放工作麵作業規程要求實施鬆動爆破,嚴禁超段長爆破;每次爆破結束後,要立即向爆破炮眼注水、並用炮泥封堵眼口。
21、工作麵開采或收尾期間,在采煤工作麵上隅角采空區每隔100m、60m、30m預埋一趟管路,以便對采空區采取預防性性灌漿注膠措施。
礦井采區必須獨立通風(分區式通風),主扇風壓不得超過2000Pa;采區的進回風兩端的風壓應低於500Pa,采區中一區段的進回風兩端的風壓小於200Pa,防火牆內外的空氣差不超過10Pa。
四、預防外因火災的措施
1、加強井口管理,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和易燃物品入井。
2、地麵各機房、庫房、材料場地、煤場、井下各硐室、皮帶運輸巷等地點必須有完善的防火製度和足夠的防火器材,並有專人負責防火工作。
3、井下所有巷道都必須鋪設消防灑水管路,其中膠帶斜井和皮帶運輸巷每隔50米設一個消防栓,其他巷道每隔100米設一個消防栓。
4、膠帶輸送機、刮板輸送機機頭、機尾的浮煤必須班班清掃幹淨,膠帶輸送機托輥轉動靈活,皮帶不得打滑,防止皮帶摩擦起火或堆煤摩擦著火。
5、井下和硐室內不準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沙、布頭和油紙,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指定專人定期送地麵處理,不準亂扔亂放,嚴禁將剩油、廢油潑灑在井巷和硐室內。
6、嚴格井下電器設備管理製度,短路、過負荷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液壓連軸裝置必須指定專人進行檢查。
7、加強機電設備維修保養、落實責任製。對井下電氣設備要進行定期檢查測試,確保“三大保護裝置”靈敏有效。
8、要加強對電纜檢查管理,損壞的電纜要進行強化熱補和浸入耐壓試驗。對煤電鑽線路要安裝綜合保護裝置,防止引起火災。
9、礦井地麵、井下消防材料必須專用,嚴禁存放其它設備,各類消防器材必須擺放整齊,並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完好,消防材料庫所儲備的材料設備、工具的品名和數量見附表所示。
10、井下電器火災:
⑴井下電器火災的主要特征:
①井下電器火災事故有以下幾種類型:
井下供電係統短路容量大,高低壓開關斷流容量不足,當短路故障發生時,不能斷弧,並引燃電纜,致使火災蔓延。
②礦用一般型變壓器進線端子接觸不良,發生過熱,致使套管爆裂,絕緣油漏出,引起燃燒而形成火災。
③普通型牽引矽整流器的絕緣件不耐弧,不防潮,有煤塵附著,引起弧電,形成相間短路著火,引燃電纜。
④高壓鎧裝電纜接線盒接地放電,引起三相短路,瀝青絕緣膠熔化起火,並使電纜燃燒蔓延。
⑤橡膠電纜盤圈處,因散熱差而燃燒,燒毀電纜及巷道易燃物。
⑵礦井井下電器防火措施:
增強電氣設備防潮、耐弧、抗熱的性能,保證在井下惡劣條件下持續安全工作,是消除發火源的根本辦法,采用不延燃電纜是縮小事故範圍的必要措施,具體措施如下:
①要設專職技術員,掌握井下供電係統的抗阻,計算個地點的短路電流,校驗和整定係統中的繼電保護裝置,保證靈敏可靠。
②應裝設靈敏可靠的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以防止電氣事故的發生。
③井下低壓電纜都采用阻燃膠套電纜。井下裝有過流保護、漏電保護、接地保護。
11、帶式輸送機著火事故的防治
⑴滾筒驅動膠帶輸送機運輸,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
⑵使用膠帶輸送機的巷道,在機頭、機尾都應備有滅火器材。所有井下工作人員都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熟悉本職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⑶采用滾筒驅動膠帶輸送機運輸時,必須裝設防滑保護、煙霧保護、溫度保護和堆煤保護裝置。
⑷主要巷道內的膠帶輸送機的機頭前後兩端各20m範圍內,都必須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第四節 預防水災事故的措施
一、發生透水事故的預兆
1、“掛紅”(舊巷大多都含鐵鏽,煤層或岩層表麵有此種水滲出說明附近有舊巷)。
2、掛汗(迎頭掛水滴,俗稱發汗,象征前方及周圍有積水的舊巷)。
3、空氣變冷(采掘工作麵前方及其附近如有大量積水,滲水造成氣溫降低)。
4、發生霧氣(局扇吹來的熱空氣與工作麵的冷空氣相遇,形成霧氣)。
5、水叫(周圍積水滲入工作麵及巷道內時,與煤壁摩擦發出“嘶嘶”的聲音)。
6、工作麵頂板淋水(又叫淋頭水)加大(說明與積水區已非常接近)。
7、工作麵頂板來壓、底板鼓起發揮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在積水區較高的水壓及水滲透的作用下,掘進工作麵的頂底板和兩幫的岩石鬆軟、膨脹等所至)。
8、水的氣味和顏色有變化,水色發渾、有臭味(舊巷積水有時含有硫化氫,它具有臭雞蛋味,說明要透積水空巷,如給水量充分,稱為“活水”,既無澀味,也不“掛紅”,但也是出水信號)。
9、鑽眼時征兆:鑽眼時,發現煤岩變的鬆軟,片幫、來壓或鑽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加、以及有頂鑽等異狀。
二、透水事故的危害
影響礦井正常的生產秩序,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嚴重時,將導致井巷被淹,人員退路被堵,井下大麵積停電,救援工作困難,甚至造成人員傷亡和巨大的經濟損失。
三、預防水災事故的措施
1、加強水情水害預報,嚴格執行探放水措施。
⑴地測科必須將礦井地麵及井下所有已知或可能的含水區域編錄上圖。
⑵在已知或可能的含水區域附近開采或掘進前,地測科必須根據編錄情況提前發出水情水害預報,並及時觀測開采或掘進過程中的湧水情況。
⑶在已知或可能的含水區域附近掘進時,設計科必須根據地測科的預測預報,留出足夠的防水煤柱,在生產和施工過程中,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排水措施。
⑷在已知或可能的含水區域附近開采或掘進時,地測科必須根據實際湧水情況定期進行水情水害預測預報。當湧水量增大時,應縮短預報周期。
⑸地測科應定期搜集整理礦井井下的日供水量(含灌漿水量)、排水量和各湧水地點的湧水量,認真03manbetx 並及時預報由於灌漿水造成的井下含水區域的水情。在已知或可能的含水區域附近開采或掘進時,地質科必須編製探放水設計,需提前疏幹的水源,必須報礦領導批準後安排疏幹。
⑹地測科必須定期觀測地表積水和井下含水區域的水量變化,認真03manbetx 各含水體的水力關係,定期做出礦井水情水害預報,並根據礦井和施工地點水情實際情況予以驗證,及時修正水情水害的相關參數,提高預報的準確性。
2、地測科每年必須編製防治水工作計劃,並要在全礦貫徹實施。
3、受水害威脅的采掘工作麵在開工前,要配備足夠能力的排水設備,排水設備的能力必須經過機電動力中心計算選型,且經常檢修,處於完好狀態。
4、采區或區段掘進過程中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探後采”的探放水原則。
5、井下排水設備係統必須定期進行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麵檢修,確保設備完好,運轉(倒替運轉)正常。每年對井下主排水設備進行一次排水能力測試,確保排水能力達到規定要求。
6、礦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治水隱患排查 ,對礦井有可能發生水災害地點都要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對排查出來的隱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隱患威脅到礦井安全生產時,必須立即停止生產。
7、生產技術中心要及時收集臨近礦井的采掘工程施工情況,並將收集到的資料填繪到采掘工程平麵圖上,如果發現超井田邊界生產現象,要立即向集團煤炭公司彙報。
8、大氣降水可能通過地表塌陷裂隙流入回采工作麵或采空區,因此嚴禁將礦井排水及地麵生活汙水排入采空區塌陷區,必須保持地麵排水管溝暢通,並建立定期檢查製度,保證地麵水順利排出礦區。通風隊必須在雨季來臨之前要填埋、壓實地表所有塌陷裂隙,並建立起地表塌陷裂隙巡視、充填製度和台帳,有專人負責。
9、雨季來臨之前,礦必須成立防汛領導小組,編製“雨季三防工作預案”,組織有關部門對井口、工房、住宅區、地表塌陷區進行認真檢查,疏通地麵排水溝,並配備足夠的備用排水設備,以防突然發生不可預測的水害。
10、井下永久水倉在雨季來臨之前必須清理,保證水倉的有效容量,定期對井下排水設備進行檢修、聯合試運轉等工作,確保排水設施完好。
11、設有水溝的巷道,水溝必須定期清理,保持暢通。
12、機電隊每月要對井下防水門進行定期檢查,確保防水門靈敏、可靠。
13、依據2007年生產安排,下列地點特別注意安全,並要具備有效的防水力量和防水措施
⑴Y110204、Y110203、Y110205綜采工作麵生產時,必須配備滿足工作麵最大湧水量的水泵和排水管路,並要有專門的防治水設計。
⑵12采區北翼邊界三條下山掘進工作麵因受Y110205采動影響有水患威脅。必須經常觀察Y110205采空區的湧水量情況,湧水量有增大趨勢時必須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采取切實可行的防治水措施。

第五節 預防頂板事故的措施
一、頂板事故的征兆
1、響聲:頂板、煤壁或采空區有響聲。(頂板下沉斷裂,頂板壓力急劇增大時,木支架就會發出劈裂聲,緊接著出現斷梁折柱現象;金屬支柱的活柱急劇下縮,也會發出很大的聲響,有時也能聽到采空區內頂板發生斷裂的悶雷聲)。
2、掉渣:頂板掉渣離層斷裂。(頂板嚴重破裂時,折梁斷柱就要增加,隨著就出現頂板掉渣現象,壓力越大掉渣越明顯,有時稱“煤雨”)。
3、片幫:煤壁片幫增大。(冒頂前煤壁所受壓力增加,變得鬆軟,片幫較平時增多且加深加寬。)
4、裂縫:頂板斷裂並出現裂縫,且裂縫加深加寬或壓緊。煤壁切頂,頂底板移動量增大。 脫層:頂板快要冒落時,往往出現脫層現象,可通過“問頂”的方法檢查出。
5、漏頂:即局部冒落。(破碎的偽頂或直接頂,有時因為背頂不嚴或支架不牢出現漏頂現象,如漏頂 得不到及時處理,就會使錨杆失效、棚頂托空,支架鬆動,頂板岩石繼續冒落,就會造成沒有聲響的大冒頂)。
6、其它征兆:支架壓力明顯急劇增大,出現折損,嚴重變形;錨杆斷裂,頂板煤壁出汗發潮,支架掛汗;炮眼坍塌變形;電鑽打眼時鑽眼省力,采煤機割煤時負荷減少;工作麵淋水增大,炮眼出水異常,有瓦斯湧出等。
二、頂板事故的危害
會造成人員傷亡、工作麵停工,影響礦井的正常生產和接續。
三、回采工作麵(綜采麵和綜放麵)頂板事故的預防
2007年,羊場灣煤礦一分區計劃開采3個回采工作麵,工作麵名稱為:Y110203、Y110204、Y110205;二分區開采2個回采工作麵,分別是Y210203、Y210206。因受采動和支護質量的影響,有發生冒頂事故的可能,需采取如下預防措施:
1、正確確定采區巷道布置、開采程序、工作麵支護形式和工作麵頂板管理方法。認真編寫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工作麵初采初放和收尾安全技術措施、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的特殊支護措施,同時還應根據煤層及頂板的變化情況對作業規程進行修改和補充。
2、嚴格控製工作麵采高,嚴禁超高開采,對歪架、擠架、倒架等現象必須及時處理
3、嚴格執行作業規程的規定及時移架控頂,支架升平升緊,前梁接頂嚴密,嚴禁空頂作業。
4、及時調整支架間距,保證架間距均勻,防止架間間隙過大造成冒頂。
5、及時檢修支架,及時處理卸壓支架
6、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確保工作麵煤壁和支架都保持直線,防止壓力集中造成冒頂。
7、回采過程中若頂板破碎時,應減少支架的降架高度,嚴格執行帶壓移架、超前移架的方法。距離采煤機前滾筒3m及時收回護幫板,采煤機割過煤壁後,距離前滾筒3~4架及時追機移架,及時控製頂板。
8、頂板破碎時,必須降低采煤機的速度,減少對頂板的采動的影響,並及時移架支護。
9、風、機巷超前及上、下端頭頂板維護時,支設支柱必須嚴格按照先支後回的原則進行,嚴禁提前摘掉支柱。損壞、失效的支柱必須立即更換。
⑴工作麵使用的支柱必須按規定進行定期檢修,並進行打壓試驗,達不到合格要求的支柱嚴禁下井使用。
⑵工作麵支架初撐力、支柱初撐力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⑶回柱放頂必須堅持“先支後回”的原則和“由下向上”的操作順序,替換支柱必須“先支後替”,嚴禁先回後支,先替後支。
10、根據Y110201、Y110202綜采工作麵開采經驗:老頂來壓期間工作麵壓力較大,煤壁片幫較嚴重,且偽頂在支架前梁上方破碎易脫落。因此在Y110203、Y110204、Y110205回采過程中必須將支架升緊升牢,並及時打出伸縮梁、打開護幫板,調整支架架間距,減少空頂麵積,防止片幫、冒頂的發生。
11、搞好初采初放和工作麵收尾工作,由礦長、總工程師、生產技術中心、安監處及采煤隊隊長和技術員組成初采初放領導小組,負責工作麵初采初放和工作麵收尾期間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跟班到現場指揮,若工作麵出現異常情況,有權製止其作業,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人員有權給予批評和罰款處理。嚴格按規程檢查指導工作,確保初采初放、收尾工作的安全進行。每個工作麵初采初放結束後都必須經領導小組現場鑒定確認結束後,方可解散領導小組。
12、大力開展頂板觀察工作,掌握頂板活動規律,進行頂板來壓預測預報。礦成立頂板管理小組,安排專人負責頂板觀測和管理工作。利用綜采支架壓力觀測係統,觀測采麵頂板來壓狀況、支柱載荷、支柱活柱下縮量及頂板破碎度和支架工作狀況。利用頂板離層觀測儀或“十字布樁法”觀測工作麵上下順槽頂板下沉量,並將收集的數據進行03manbetx 處理,對頂板來壓步距、強度壓力顯現規律進行分析,為我礦主采煤層預防冒頂、片幫提供科學依據。
13、為了進一步摸清二煤的礦壓顯現規律,為綜采工作麵的開采提供相應的技術參數和分析研究液壓支架工作的狀況,並為安全生產和今後支架選型提供科學依據。目前我礦一分區有兩套綜采設備,其中一套是進口支架,一套是國產支架。進口綜采支架自帶礦壓監測係統,由工作麵支架將采集的礦壓監測數據直接通過通訊係統傳至調度室,經計算機處理後,由生產管理部門與綜采隊共同進行數據分析並上圖。國產支架使用從山東泰安市科達儀器設備有限責任公司購置的ZDYJ-11B綜采支架監測係統,由礦生產技術中心和綜采隊配合在工作麵裝備5組觀測儀表,其中上、下端頭支架各裝備一組礦壓監測儀表,中間架間隔約40架裝備一組礦壓儀表,每組裝備3塊礦壓表,礦壓表分別裝在前、後立柱液控單向閥與由立柱下腔相通接口上。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製度,綜采隊定期收集數據,生產技術中心與綜采隊定期進行數據分析處理並上圖,掌握工作麵初次放頂步距、周期來壓步距及最大來壓強度等礦壓參數。
14、要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切實抓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其安全意識和專業技術水平。特別是對班組長、安監員、質量驗收員、爆破工、支架工、采煤機司機等,要有計劃的組織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不合格不準上崗作業。
15、堅持“質量就是命根子”的方針,嚴格落實各項規章製度和有關質量標準,如交接班製度、爆破製度、敲幫問頂製度、質量檢查驗收製度、持證上崗製度以及工作麵“三直一平”上下出口暢通、清掃浮煤等工程質量標準等。切實把住“毫米關”對工程質量要一絲不苟。
四、掘進工作麵頂板事故的預防
1、掘進工作麵必須按質量標準要求進行頂板支護管理,支護材料材質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工作麵臨時支護必須緊跟迎頭,最大空頂距離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嚴禁空頂作業。
3、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每班施工人員進入工作麵前,必須由班長由外到裏先檢查已施工段頂幫情況,對頂幫進行敲幫問頂。敲幫問頂工作必須由班長和有經驗的老工人配合進行;敲幫問頂工作順序按照由外向裏,先頂後幫的順序進行;敲幫問頂工具使用2m長鑽杆或特別製作的3m長釺杆;敲幫問頂工作要貫穿在整個作業過程中,及時清理浮煤活矸,防止片幫、離層、掉矸傷人。
4、嚴格按照設計循環圖表掘進,每次割煤(爆破)完畢,並敲幫問頂後,立即用前探梁進行臨時支護。
5、當頂板下沉嚴重、壓力較大時,根據頂板動態檢測情況的變化,及時分析,及時采取措施,如需改變支護方式應立即停止工作麵迎頭工作,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後方可作業。
6、錨杆(錨索)支護巷道的錨杆(錨索)數量、間排距、角度、錨固力必須定期檢查,保證符合設計要求。
7、錨索距迎頭的距離必須符合規程規定,嚴禁滯後。
8、加強井巷貫通的管理工作,在井巷貫通之前,施工單位必須指定專人在貫通地點5米範圍內依據頂板實際情況,采取加強支護措施,貫通後,必須組織人員維護貫通頂板,防止發生冒頂事故。
9、對開切眼等大斷麵工程的施工,必須堅持導硐、二次擴幫等的施工措施,對長距離煤層巷道,必須按設計要求及時施工聯絡巷,以保證巷道有足夠的安全通路。
10、對巷道的支護狀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失修巷道及時進行維修。
11、加強地質預測預報工作,並及時對揭露的煤岩情況進行收集、編錄,指導生產。
12、結合羊場灣煤礦大斷麵矩形巷道支護試驗性研究,盡快找出適應本礦煤層特性的支護方式。
13、羊場灣煤礦一、二分區南北翼綜掘巷道遇褶曲構造時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麵的安全工作:
⑴加強巷道掘進地段的地質調查工作,根據所掌握的地質資料(包括構造分布、岩性變化等)及時製定具體施工方法與安全措施
⑵施工中嚴格執行01manbetx 、交接班和安全檢查製度,隨時注意觀察圍岩穩定狀況的變化,及時掌握構造帶出露時間。一旦發現異兆要及時處理,防患於未然。
⑶當構造帶頂板特別鬆軟、破碎時,要采用前探梁支護的辦法管理端麵不穩定頂板,
⑷在頂板岩性突變地段,要及時增加錨索數量,加強支護突變帶頂板。
⑸綜掘隊要安裝頂板離層監測儀,要指定專人負責礦壓觀測工作,並及時填寫礦壓觀測記錄。要對所有觀測數據進行分項整理、統計分析,最後編製礦壓觀測報告。
14、依據《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規定使用錨杆支護的煤巷,必須對頂板離層進行監測工作,為了確保檢測工作正常進行,特作如下要求:
⑴頂板離層監測工作安排:
①綜掘巷道施工期間,必須按規定安裝頂板離層指示儀,頂板離層指示儀的安裝距離要符合監測要求。
②目前我礦綜采、綜放、綜掘巷道使用DLJ-2型頂板離層指示儀,掘進過程中每隔60米布置一個測點,安裝頂板離層指示儀一套,安裝初期每天由綜掘隊監測一次。以後,根據觀測數據穩定情況,酌情減少間隔觀測。
③工作麵開采後,由綜采、綜放隊進行觀測,。
④觀測數據及時報生產技術中心進行分析。
⑵頂板離層監測技術要求:
①進行檢測工作的人員必須學習本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按照本安全技術措施執行。
②進行檢測工作的人員必須熟悉DLJ-2型頂板離層指示儀的使用方法和讀數以及計算方式。
③安裝離層觀測儀,第一卡爪必須布置在巷道頂板的老頂中,眼深不小於6米,第二卡爪安裝深度不小於4米,安裝在眼內的兩個卡爪必須牢固可靠,眼口盤必須緊貼巷道頂板安裝牢固可靠,嚴禁鬆動,防止掉下。
④安裝DLJ-2型頂板離層指示儀時,小刻度尺必須套在大刻度尺中,大刻度尺套在固定盤中,並且大、小刻度尺之間的距離調整合適,大、小刻度尺末端的限位螺栓位置調整合適,防止大、小刻度尺之間脫節。
⑤檢測活動每隔一周進行一次,每次觀測的數據必須及時的填寫在記錄表上,並根據觀測數據分析巷道頂板下沉量和頂板的離層情況,根據反應出的礦壓現象,總結巷道頂板應力變化情況,為巷道支護提供依據,進一步改進支護參數。
⑥根據觀測數據反應,巷道位移應控製在以下範圍:
A、巷道掘進的前10天內,頂板累計下沉量小於50mmmm,最大下沉速度需要6mm/d。當頂板離層量超過規定(100mm)時。
B、當巷道頂板累計下沉量小於150mm,最大下沉速度小於3mm/d。
超過以上規定必須采取措施改變支護參數。
⑦進行觀測活動時必須由兩人進行,一人讀數,一人記錄並監護,讀數時梯子必須支設平穩、牢固可靠。
⑧所有作業人員必須愛護觀測儀,必須將測點保護好,防止將測點噴住或損壞離層觀測儀,嚴禁人為破壞觀測儀。
⑨技術人員每次收集觀測數據後,詳細記錄觀測日期,觀測數據,將每次觀測所得數據及初始數據及時記錄在現場的數據牌板上,並計算各部分位移量。
⑩技術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觀測並及時將數據填入礦壓觀測表,對所有數據進行分項整理,統計分析,每月將統計分析結果報生產技術中心一份。

第六節 預防機電事故的措施
礦井機電事故主要包括兩個方麵:一是機,二是電,即:采掘機械方麵的事故和電氣方麵的事故。隨著羊場灣煤礦生產和建設規模的擴大,機電要求及管理越來越複雜,如果疏於防範,輕者觸電或機械傷害,重者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爆炸和礦井火災事故,造成極其嚴重的後果,所以必須認真防治。
一、采掘機械事故的預防
1、采煤機事故的預防
⑴采煤機司機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⑵采煤機上必須裝有能停止工作麵輸送機運行的閉鎖裝置。采煤機因故暫停時,必須打開隔離開關和離合器。采煤機停止工作或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並對其磁力啟動器和隔離開關進行閉鎖,啟動采煤機前,必須先巡視采煤機四周,確認對人員無危險後,方可解鎖接通電源。
⑶嚴禁采煤機帶負荷啟動和頻繁啟動;一般情況下不允許通過隔離開關或斷路器實施停機(緊急情況除外)。
⑷無冷卻水或冷卻水的壓力、流量達不到要求時不許開機;無噴霧裝置或噴霧裝置損壞不準開機割煤。
⑸截割滾筒上的截齒應無缺損。
⑹嚴禁采煤機滾筒截割支架頂梁和刮板輸送機鏟煤板等物體。
⑺采煤機運行後,隨時注意電纜的拖移情況,防止拉壞電纜及電纜車翻傾。
⑻必須在電動機停機的情況下才能操作截割部離合器。
⑼煤層傾角在15°以上時必須裝設可靠的防滑裝置。
⑽采煤機在割煤過程中要割直、割平,並嚴格控製采高和截深,防止出現工作麵彎曲、頂板和地板出現台階。
⑾牽引部的手動操作按鈕,隻允許在處理事故中使用。
⑿檢查滾筒、更換截齒或在滾筒附近工作時,必須打開截割部離合器及隔離開關。
⒀開機前,應注意查看采煤機附近有無人員及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隱患,然後發出信號及大聲喊話,隻有得到反饋信號後方準開車。
⒁采煤機工作時,機道內嚴禁有人行走或逗留,操作司機必須密切注視煤機運行、滾筒切割和機道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停機處理。
⒂司機在翻轉擋煤板時要正確操作,防止其變形。
⒃工作麵遇有堅硬的夾矸時,應采取鬆動爆破措施處理,嚴禁用采煤機強行截割。
⒄采煤機停止工作時,前後滾筒必須落地,切斷煤機電源,閉鎖采煤機隔離開關和離合器。
⒅采煤機的安裝、回收,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2、液壓支架事故的預防
⑴操作支架護幫板千斤頂時,應隨時注意千斤頂的動作,如果不動作,必須及時把操作手把放到零位,查找原因後在操作,不得把操作手把停留在工作位置。
⑵保持液壓支架上的每一根高壓膠管都處在規定位置,不得任意更改。
⑶加強設備維修,及時更換磨損的護幫板機械閉鎖鉤,避免護幫板失控自行脫落。
⑷操作護幫板時,必須在前梁升起到接頂的情況下進行。
⑸工作麵行人應隨時注意不要碰擊(隨意操作)液壓支架的操作手把。
⑹調整支架用的各種工具必須支撐牢固後再操作,以防滑脫傷人。
⑺調架過程中其他人員應避開調架範圍,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調架操作人員應催促其他人員離開,在周圍不可能傷害人員的情況下操作。
⑻液壓支架的零部件必須齊全,活柱缸體和閥組動作靈敏可靠,密封良好,連接牢靠。損壞、變形和失效的零部件,必須及時更換。采掘設備必須有維修保養製度,並有專人維護,保證設備性能良好。
⑼液壓支架裝車後的重心應保持在平板車的中心,其左右、前後的中線應與平板車的中線一致,以免發生翻翹。
⑽支架在平板車上必須固定牢靠,不宜用低碳鋼絲捆紮,應用螺旋拉緊器通過兩端固定在平板車上的鏈環進行緊固,以利緊固件的反複使用。
⑾超長的液壓支架,應在平板車上加設緩衝木,以免撞車時碰撞液壓支架。
⑿凡液壓支架通過的巷道必須暢通無阻,其巷道兩側和上部都應有充足的空間。
⒀運輸支架的軌道應為18kg/m以上的鋼軌,液壓支架的質量超過12T時,應采取加密軌枕的措施,保證運輸安全。
⒁運輸液壓支架時應用單獨機車牽引,不可於其他車輛混合編組。
⒂在水平巷道中運輸支架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接近道岔、巷道口、風門,開始推車、停車、掉道、前方有人或障礙物時,必須及時發出警號,同方向運輸的兩台車的距離應保持在15米以上。禁止放飛車。
⒃在傾斜工作麵或斜巷用絞車運輸支架時,絞車的能力,鋼絲繩及鋼絲繩連接器等的安全係數,都必須符合規定;通訊、信號係統必須清晰、靈敏、可靠;應配備經過培訓、技術熟練的絞車司機;所有人員應避開支架運輸線路;當工作麵傾角大於10°時,其上口和安裝地點的上方應設有擋車裝置。上下支架時,兩端都要有人警戒,運輸道下方和車輛兩側不得有人;當工作麵傾角大於15°時,應設兩台絞車運送支架,其中一台作為保險設施;當工作麵傾角大於25°時,作業地點要設置防護板,避免滾落件傷人。
3、轉載機傷人事故的預防
⑴在機尾安裝破碎機要加保護柵欄,防止人員進入。
⑵在處理被刮卡的刮板鏈等物品時要停機閉鎖,並掛警示牌。
⑶在處理轉載機機頭故障時,一定要停止並閉鎖搭接的帶式輸送機。
⑷安裝轉載機架空部分的溜槽時,各節溜槽節頭之間應打木垛支撐,不能用單體支柱支撐,待架空溜槽兩側擋煤板全部安裝完畢穩固後,方可拆除木垛。
⑸在行人經常跨越轉載機的地段,應設置過橋。
4、破碎機傷人事故的預防
⑴保證破碎機各種安全保護設施的完好,每班對這些設施進行檢查試驗,確保動作靈敏、可靠。
⑵嚴禁操作人員及其他人員靠近正在工作的破碎機。
⑶在處理刮板輸送機機頭和轉載機存在的故障及破碎機破碎腔內的大塊物料,不能用手或其他工具去撬或用腳踹,一定要斷電停機處理。
⑷當發現破碎機前有人被刮板輸送機拉倒時,應立即停止破碎機。
⑸錘式破碎機在進料端設有長6米的安全保護區,它由進料擋板、鉸鏈隔板、鋼絲繩網罩、蓋板、磁力開關、和閉鎖開關等部件組成,如果有人或其他物料從安全區上部下落時,鋼絲繩網罩承受壓力,通過磁力開關也可停止轉載機與破碎機。
5、綜掘機事故的預防
⑴綜掘機必須裝有隻準以專用工具開、閉的電氣控製開關,專用工具必須由專職司機保管。司機離開操作台時,必須斷開電氣控製回路和掘進機上的隔離開關。
⑵在綜掘機非操作側,必須裝有能緊急停止運轉的緊急停止按鈕。
⑶綜掘機必須裝有前照明燈和尾燈。
⑷開動綜掘機前,必須提前3min發出警報。隻有在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綜掘機。
⑸掘進機作業時,應使用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於3MPa,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於1.5MPa;如果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小於3MPa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
⑹綜掘機遇有超過設計截割硬度的岩石時,應退出綜掘機,采用爆破方法處理。
⑺綜掘機停止工作、檢修以及交接班時時必須將切割頭落地,並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和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關。更換綜掘機截齒、維修切割頭或大臂時,必須采取措施牢固支承大臂。兩者均必須斷開綜掘機電氣控製回路開關,切斷綜掘機供電電源並斷開隔離開關。
⑻檢修綜掘機時,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載橋下方停留或作業。
⑼掘進機工作和檢修時,一定要注意觀察迎頭情況,發現有片幫、透水等征兆時,應立即停機,撤離人員。
⑽要經常檢查刮板鏈的磨損情況,磨損嚴重時要立即更換,以防發生斷鏈傷人事故;經常檢查各部油溫情況,按照規定注油、換油,要檢查電纜的損傷情況和接地保護裝置,以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⑾要保證掘進麵通風良好,防止瓦斯積聚。
6、耙鬥裝載機事故的防範措施
⑴耙鬥裝載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和考試,取得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⑵耙鬥裝載機工作時,尾輪及耙鬥運行範圍內嚴禁有人平行作業。
⑶耙鬥裝載機作業前必須將機身和尾輪固定牢靠,特別是懸掛尾輪的固定楔,應根據岩層性質選用不同的固定方式。不準將尾輪懸掛在棚梁、棚腿或基本支護錨杆上。
⑷必須使用合格的鋼絲繩,並做好鋼絲繩的日常檢查,如磨損和斷絲超過規定值應及時更換,不得使用打結的鋼絲繩。操作過程中鋼絲繩的速度要保持均勻,要避免鋼絲繩忽鬆忽緊。
⑸開機作業前,必須檢查耙鬥裝載機各部件連接情況及絞車滾筒和製動閘是否完整齊全、靈敏可靠。
⑹上、下山裝載,當傾角大於10˚時,機身的固定除用卡軌器外,還要用鋼絲繩把台車栓在軌枕上,或在台車的斜上方打兩根深度大於0.8米的軌道樁,在用鋼絲繩把台車固定在軌道樁上。
⑺上山裝載時,應在司機前方打護身柱,並加擋板,且下方不準有人作業。
⑻下山裝載時,下放礦車應減速行駛,避免礦車衝撞耙鬥裝載機。
⑼開車前一定要發出明確的信號,機器兩側不得有人。
⑽在拐彎巷道裝載時,在鋼絲繩運行的外側可設專人指揮,並設專用指揮信號,內側不得有人。
7、移動壓風機(壓力容器)事故的預防
⑴壓風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單位進行培訓,並取得上崗證。
⑵使用單位必須根據現場使用情況製定符合現場要求的各種規章製度。
⑶空氣壓縮機必須有壓力表和安全閥。壓力表、安全附件(安全閥)定期進行校驗,定期進行手動試驗,嚴格按照檢修周期進行檢修維護。。嚴格按照設計標定值使用,不得超限使用。安全閥和壓力調節器必須動作可靠,安全閥動作力不得超過額定壓力的1.1倍。使用潤滑油的空氣壓縮機必須裝設斷油保護裝置或斷油信號顯示裝置,其它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⑷空氣壓縮機的排氣溫度單缸不得超過190℃,雙缸不得超過160℃。必須裝設超溫保護(報警)裝置並確保完好,在超溫時能自動切斷電源。空氣壓縮機必須使用閃點不低於215℃的壓縮機油。
⑸空氣壓縮機風包應設在室外陰涼處,空氣壓縮機在井下應設置在空氣流通通暢的地點。
⑹風包上必須裝有動作可靠的安全閥和放水閥,並有檢查孔。必須定期清除風包內的油垢。新安裝或檢修後的風包,應用1.5倍空氣壓縮機工作壓力做水壓試驗,在風包出口管上必須裝設釋壓閥,釋壓閥的口徑不得小於出風管的直徑,釋放壓力應為空氣壓縮機最高工作壓力的1.25~1.4倍。
二、礦井電器災害預防
1、預防礦井大麵積停電事故的措施
⑴在線路上、變電所停電作業前,必須首先寫出書麵停電申請,申請注明停電開關號、停電時間、地點、停電影響範圍、工作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停送電聯係人及安全措施,嚴格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⑵停電申請審批同意後,到分管供用電的單位或部門辦理操作票和工作票。
⑶在有人值班的變電所和配電點,憑工作票或操作票由值班人員進行停電操作,其他人員不得操作,停電後並在開關手把上懸掛 “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告牌。在無人值班的變電所、配電點或工作麵迎頭停電時必須有兩人在場,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停電後要留一人看護或鎖著開關送電手把,並在手把上懸掛警告牌。在無人看護的變電所或配電點停高壓開關櫃時,必須有機電隊派專業電工進行操作,非專業人員不得操作。
⑷停電作業前應做到下列安全措施:
A、檢查停電的線路開關和刀閘,是否與作業線正確。
B、檢查斷開的作業線路的各開關、刀閘是否在斷開位置。
C、停電的開關是否有接地、有無警告牌或留人看護,如果是跌落保險器,保險管是否摘下。
D、在停電的線路上工作前,應先驗電,驗明確信無電後方可工作。
⑸在計劃停電的線路上,不得隨意無計劃作業,作業時必須不少於兩人。
⑹工作結束後,工作負責人必須檢查作業地段的狀況,清理現場,撤離人員,命令拆除接地線。接地線拆除後,即認為線路帶電,任何人不得在進行任何工作。
⑺工作結束後,工作負責人應報告工作許可人。報告方法如下:工作負責人由工作地點回來後,親自報告,不得用電話或間接傳話報告。工作許可人在接到工作負責人報告後,並確知工作已全部完畢,方可下令恢複送電。在無人值班的變電所、配電點和工作麵的低壓供電由工作負責人送電,高壓電的操作必須專人聯係停送電,並且專人操作。
⑻停送電操作高壓設備時,必須戴高壓手套、穿絕緣膠靴並站在絕緣台上。
⑼礦井雙回路供電必須可靠。一回停電,另一回必須滿足礦井通風、排水、提升需求。
⑽倒閘操作順序必須遵守的原則:
A、在停電時,必須先停掉負荷側,再停電源側。
B在送電時,必須先送電源,再逐步給負荷側送電。
2、預防井下電網觸電事故的措施
為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在電器設備的選型、使用和維護中要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做到安全用電。
⑴嚴格遵守礦井供用電相關管理製度、《煤礦安全規程》、《技術01manbetx 》和相關的行業技術規範。
⑵加強對井下供電設施、設備的檢查力度,定期做好各種預防性測試、如每季一次的接地電阻測試、每月一次的電氣設備絕緣測試試驗、電氣設備的遠端漏電試驗、每班一次的電氣設備漏電保護裝置試驗和其他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
⑶在井下高、低壓供電係統中,裝設漏電保護裝置,防止供電係統漏電造成人身觸電和引起瓦斯、煤塵爆炸。嚴禁甩掉不用,堅持每班有專人試驗,確保其靈敏可靠。
⑷煤電鑽、照明係統、采煤機、運輸皮帶等必須堅持使用綜合保護裝置(綜保裝用率達到100%)。
⑸接地網必須完整,接地電阻必須小於2歐姆,接地裝置必須完好,各配電點必須按規定裝設局部接地極。
⑹檢修人員必須經過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嚴禁帶電檢查、處理故障、帶電修理,維修電器設備時必須使用保安工具,嚴禁帶電搬遷或移動電纜和電器設備。
⑺嚴格執行電氣設備定期檢修製。
⑻采用較低的電壓等級。對那些人身經常觸及的電器設備,除加強手柄的絕緣外,還必須采用較低的電壓等級。如煤電鑽和照明燈電壓不應大於127V,礦井監控設備的額定電壓不應大於24 V。
3、預防雷電和防止雷電波入井事故的安全措施
⑴及時組織人員做好電器春季預防性試驗工作和電器繼電整定工作,保證繼電保護係統正常使用和避雷設施完好、接地良好、接地電阻符合要求,並做到定期測試。
⑵每年要對井上所有避雷設施進行檢查、測試,測試完畢後,對不合格的避雷設施進行維修處理或更換,主要機房、高大建築物、高壓供電線路等必須安裝有合格的防雷電設施,並且接地良好。
⑶入井軌道、管路等必須在入井口安裝可靠的防止雷電侵入井下的接地設施(副井入井軌道20m處設兩處單獨接地網,接地電阻實測為1.2Ω),並且處於良好狀態。
⑷入井通訊線路在入井處必須加裝熔斷器和防雷電裝置。
⑸電器設備安裝可靠的過電壓保護裝置。
⑹井下不得使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
4、井下電纜事故的預防
⑴井下高、低壓電纜的選擇必須嚴格按相關規定進行計算,井下高壓動力電纜截麵選擇原則為:
①按經濟電流密度確定電纜截麵。
②按最大長時允許電流校驗電纜截麵。
③按電纜通過正常負荷電流時,電網允許的電壓損失校驗電纜截麵。
④按最大運行方式下發生三相短路故障,校驗電纜的熱穩定性。
⑤當電纜通過最小兩相短路電流時,必須滿足過電流保護裝置最小靈敏度的要求。
⑵井下低壓動力電纜截麵的選擇原則為:
支線電纜截麵選擇的原則:
①按機械強度選擇電纜截麵,其芯線截麵應不小於各種用電設備按機械強度要求所規定的最小截麵。
②按電纜實際通過的最大工作電流,不超過電纜長時允許電流進行校驗。
③當用熔斷器作短路保護時,熔斷器中熔件的額定電流應與所選電纜截麵配合。
幹線電纜截麵的選擇:
①按低壓係統允許電壓損失選擇電纜主芯線截麵。
②按電纜長時允許電流校驗電纜截麵。
③按啟動條件校驗所選電纜截麵,校驗時,應按距電源最遠、容量最大的一台電動機起動、其餘電動機正常運行時的電壓損失應小於電網的允許電壓損失。
④當電纜通過最小兩相短路電流時,應滿足電流保護裝置最小靈敏度的要求。
⑶敷設電纜(與手持式或移動式設備連接的電纜除外)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在水平巷道或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電纜應用吊鉤懸掛。
②水平巷道或傾斜巷道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的弛度,並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墜落。其懸掛高度應保證電纜在礦車掉道時不受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落在軌道或輸送機上。
③電纜懸掛點間距,在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內不得超過1.5m。
④沿鑽孔敷設的電纜必須綁緊在鋼絲繩上,鑽孔必須加裝套管。
⑤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上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敷設在管子上方,並保持0.3m以上的距離。盤圈或盤“8”字型的電纜不得帶電,但給采、掘機組供電的電纜不受此限。井筒和巷道內的通信和信號電纜應與電力電纜分掛在井巷的兩側,如果受條件限製:在井筒內應敷設在距電力電纜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內應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0.1m以上的地方。高、低壓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大於0.1m。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mm。
⑷電纜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電纜與電氣設備連接,必須用與電氣設備性能相符的接線盒。電纜線芯必須使用齒形壓線板(卡爪)或線鼻子與電氣設備進行連接。
②不同型電纜之間嚴禁直接連接,必須經過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或母線盒進行連接。
⑸同型電纜之間直接連接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①橡套電纜的連接(包括絕緣、護套已損壞的橡套電纜的修補)必須采用阻燃材料進行硫化熱補或與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在地麵熱補或冷補後的橡套電纜,必須經浸水耐壓試驗,合格後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補的電纜必須定期升井試驗。
②塑料電纜連接處的機械強度以及電氣、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應符合該型礦用電纜的技術標準。
第七節 預防運輸事故的措施
一、礦車運輸事故的預防
1、對重要裝備、設備(如絞車後備保護、絞車製動係統、斜井跑車裝置、鋼絲繩等)要加強日常管理、檢查、維護、保養。
2、在特殊工作中,如調繩、檢修、試運轉等要製定專項措施,機電隊、運輸隊技術員要在現場親自指揮。
3、斜井串車提升嚴禁蹬鉤。行車時,嚴禁行人。變坡點必須懸掛醒目的“行車不行人”警示牌(聲光信號)。信號把鉤工必須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的製度,杜絕閑雜人員進入提升作業的傾斜井巷。
4、在傾斜井巷內必須堅持使用阻車器、擋車器、檔車欄、常閉式安全門等防跑車裝置和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住的跑車防護裝置,並定期試驗,確保其動作靈敏、可靠。在提升過程中,如果發生串車與擋車器相撞或擋車器誤動作的事故時,信號把鉤工必須立即停車,並保護好現場,向相關部門彙報,等候處理。
5、各區隊必須配備專職運輸線路檢查維修工,負責軌道和井筒安全設施的檢查。檢查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嚴禁使用沒有閉鎖的礦車插銷及其他不完好的礦車。嚴禁在井筒及各個車場隨意翻掉礦車鬥子,必須及時將不完好的礦車進行檢修。
6、加強連接件的安全檢驗,在每次換鋼絲繩時,必須用2倍於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試驗。礦車連接裝置至少每2年進行1次2倍於其最大靜負荷的拉力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或到期未檢驗的鋼絲繩連接件或礦車連接件。
7、機電動力中心要加強管理,各基層區隊必須配備專職人員每日對井下小絞車、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軌道、聲光信號、鋼絲繩認真檢查,並填寫記錄,上報機電動力中心。
8、加強大件下放(提升)的管理工作。大件提升必須要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執行;大件升井(下放)的捆綁必須可靠,裝車不得超高、超寬、超長,重心不得偏移,並設專人進行檢查驗收。
9、井下軌道鋪設及車場設計必須遵照設計規範,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確保安全距離。
10、運輸巷道斷麵設計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設備最突出部分與巷道支護的間隙、行人側安全間隙必須滿足要求。
11、加強運輸軌道的管理,永久軌道質量必須達到優良品,臨時軌道質量必須達到合格品。固定專人維修主要運輸線路軌道,道木要嚴實,木軌枕不朽不裂,混凝土軌枕無裂縫、無露筋,扣件齊全,道岔要符合設計要求。
12、傾斜井巷內使用串車提升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⑴在傾斜井巷內安設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住的跑車防護裝置。
⑵在各車場安設能夠防止帶繩車輛誤入非運行車場或區段的阻車器。
⑶在上部車場入口安設能夠控製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
⑷與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處 ,安設能夠阻止未連繩的車輛滑入斜巷的阻車器。
⑸在變坡點下方略大於1列車長度的地點,設置能夠防止未連掛的車輛繼續往下跑的擋車欄。
⑹在各車場安設甩車時能夠發出警號的信號裝置。
13、人力推車時,一次隻準推一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於或等於5‰時,不得小於10m;坡度大於5‰時,不得小於30m,坡度超過7‰時嚴禁人力推車。
14、人力推車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時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必須發出警號,嚴禁放飛車。
15、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車輛,確需停放時,必須用可靠的製動器將車輛穩住。
16、加強安全教育,增強職工的自主保安意識,建立良好的運輸提升秩序,使每個職工都能自覺遵守運輸提升中的有關規定。嚴禁扒車、蹬車、跳車等違章行為。
17、搞好運輸提升質量標準化。⑴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采購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設備和零部件;⑵要製定出直接影響安全的關鍵設備和零部件的定期更換、測試製度,並配備必要的測試手段。
18、選擇責任心強的人擔任:絞車司機、信號工、把鉤工等,要對他們進行嚴格的安全技術培訓,並嚴格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19、斜井筒內進行維修作業,必須事先辦理檢修工作票,經主管領導批準,工作票交井口信號把鉤工和絞車司機,在作業期間嚴禁行車,檢修完畢後,檢修負責人必須親自對信號把鉤工和絞車司機通知恢複通車,同時在檢修工作票上簽注檢修完成時間。
20、在井筒內一旦發生掉道、翻車事故,必須製定措施,有專人指揮,妥當處理,以防在處理掉道的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二、刮板輸送機人身傷害事故的預防
1、使用中的刮板輸送機,必須沿刮板輸送機安裝可靠的信號裝置,信號鈴間距不得超過12m。
2、刮板輸送機的液力偶合器,必須專人負責維護,按規定注難燃液。易熔合金塞熔化後,必須立即排除故障,然後進行更換。易熔合金塞必須符合標準,嚴禁提高熔點或用其他物品代替。
3、嚴禁在刮板輸送機中乘人。
4、為了防止刮板輸送機機頭、機尾翻翹,必須按規定設置可靠的機頭、機尾壓杠。
5、刮板輸送機起動前,應先注意刮板機上有無人員作業或行走,必須先發出信號再開機。
6、不可用腳踩刮板鏈的方法處理飄鏈。
7、在工作麵抬高中部槽處理下鏈故障時,必須先墊好中部槽再行工作。
8、禁止使用刮板輸送機運送除煤矸以外的任何物料。
三、帶式輸送機事故的預防
1、膠帶輸送機司機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並持證上崗。
2、接近膠帶輸送機的人員,要求衣著利索,袖口、衣襟要紮緊,長發要盤在安全帽內。
3、嚴禁用手或身體的其他部位直接觸碰轉動部位,運轉中嚴禁用鍬或其他工具刮托滾或滾筒上的粘著物,不得用工具撥正跑偏的皮帶。
4、膠帶輸送機外露的轉動部位(機頭和機尾),應按規定裝設防護罩或防護欄。
5、嚴禁乘坐膠帶輸送機,嚴禁用膠帶輸送機運輸爆破材料、禁止用膠帶輸送機運送超重、超長設備,禁止開倒車;人員翻越膠帶輸送機時,必須從過橋或有安全防護裝置的地點通過。
6、檢修膠帶輸送機時,必須嚴格按檢修措施檢修,必須認真執行停送電製度,防止誤送電開機傷人。
7、正常情況下,膠帶輸送機要求空載啟動,避免頻繁啟動。
8、加強對設備的維護保養,運行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及時維護;堅持使用膠帶輸送機綜合保護裝置。
9、操作人員必須按照01manbetx 操作,開機前,必須先發警示信號,先點動開機,再投入正常使用。
10、輸送機運行中,人不得探入膠帶或儲帶倉內清掃浮煤;無論輸送機運行與否均不得鑽入機架清掃浮煤或淤泥;需要處理浮煤和雜物時,必須通知司機停機停電閉鎖。
11、完善膠帶輸送機綜合保護裝置,做到經常檢查維修,保證膠帶輸送機各類安全保護裝置靈敏、可靠。在傾斜井中使用的膠帶輸送機,必須裝設防逆轉裝置或製動裝置。
12、從以下幾個方麵消除膠帶跑偏現象,預防跑偏事故:
⑴消除巷道變形、底鼓現象
⑵消除托輥的粘接物料
⑶提高安裝質量
⑷消除不合格接頭
⑸膠帶鬆緊程度適當
⑹安裝適當的防跑偏托輥
13、完善膠帶輸送機綜合保護裝置,做到經常檢查維修,保證膠帶輸送機各類安全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14、配備巡帶人員,加強巡帶工作。
15、按時檢修,及時更換損壞的托滾等傳動部件。
四、皮帶防斷帶安全措施
1、皮帶司機必須按照巡回檢查路線不定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發出緊急停車信號,待皮帶停止後方可處理,當班無法處理的要上報有關部門和領導協調處理。
2、嚴禁用皮帶運送除煤矸以外的任何材料。
3、皮帶綜合保護裝置必須 確保完好,使用靈敏可靠。
4、任何人不得私自甩掉或損壞皮帶綜保,一經發現必須嚴肅追究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需甩掉時,須經有關部門或領導同意。
5、每條皮帶至少安裝一套皮帶撕裂防護裝置,特別是煤倉下口、落煤點處。
6、認真做好皮帶接頭的檢查和維修工作,每月對所有皮帶及皮帶接頭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7、每班每條皮帶必須至少安排一名業務熟練的鉗工負責對皮帶托棍和外圍機電設備的使用情況做全麵檢查,確保托棍及機電設備正常使用。
8、每班對皮帶張緊情況做重點檢查,防止皮帶打滑摩擦生熱、磨斷皮帶造成斷帶事故發生。
六、電機車事故的預防
1、電機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並且持證上崗,電機車司機的身體狀況必須滿足相關要求。
2、健全電機車年審、使用管理製度,並嚴格執行。建立日常維修與定期檢修製度,確保電機車的製動裝置、照明、撒砂裝置、警鈴、電器部分、機械部分等的完好。
3、明確電機車運行路線,加強電機車運輸線路的檢查,確保運輸線路的暢通和行車安全。
4、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和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製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⑴單獨機車必須前有照明,後有紅燈。
⑵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
⑶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機車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麵有車輛或視線有障礙時,都必須減低速度,並發出警號。
⑷必須有用礦燈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裝置。非危險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緊急停車信號。
七、膠輪車事故的預防
1、司機行車前,必須檢查行車路線以內的頂板狀況,確定頂板完好;檢查瓦斯狀況,當瓦斯超過1%時,嚴禁啟動膠輪車。
2、當工作麵臨時停風時,必須將膠輪車在安全地點熄火,嚴禁繼續使用。
3、膠輪車在行使過程中時,嚴禁任何人員拿礦燈照射駕駛員,嚴禁其他人員乘車或趴車。
4、在上下班的時候應將車在停車點停好停穩,並且用板皮將車輪支好後,方可下班和交班,嚴禁出現自行溜車事故的發生。。
5、臨時停車不熄火時,駕駛員嚴禁離開駕駛室,如果需要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將車熄火後停在巷道坡度≤7‰區段,然後拉起手製動、別檔、掩住車輪,確認無滑車可能,方可離去。
6、膠輪車必須按照規定好的行車路線行駛,嚴禁在盲巷內調車行駛,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不準超出行駛範圍,距離掘進迎頭50米範圍內和停車點以外不準行車。
7、車輛在故障檢修時必須將車停在沒有存放物料的料場內或停車點,並將防爆運輸車電源總閘斷開。如在行進當中出現故障導致就地停車時,同樣先斷開電源總閘,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修,並在車輛前後30m處設置標識。
8、兩機車在同一巷道內,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50m以上的間距。
9、倒車時,必須保證車後方10m範圍內無任何作業人員,如果後方有任何障礙物時,必須有人員配合倒車,並控製好倒車速度,以免撞車。
10、遇有人員在巷道內作業或行走時,必須在距離人員30m前將車停穩刹死,按喇叭示警,待人員通過或撤到安全地點後,機車方可繼續行使。
11、膠輪車必須防爆,膠輪車司機必須配戴便攜式瓦斯報警儀,膠輪車必須隨車配備2個完好的幹粉滅火器(5kg)。

第八節 預防爆破事故事故措施
在爆破方麵的事故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麵:一是爆破警戒設置不符合要求,爆破安全距離小、不按規定處理拒爆、延爆造成爆破傷人;二是由於封泥不合格、抵抗線小或裸露爆破,一炮三檢製度不落實或執行不嚴,出現明火引起瓦斯、煤塵爆炸或火災事故;三是爆破藥量不合理,爆破段長不符合要求,造成冒頂事故。
一、爆破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的預防
1、雷管爆炸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的因素
⑴雷管爆炸高溫火焰的引爆作用。
⑵雷管爆炸生成熱量對瓦斯、煤塵的加熱作用。
⑶雷管爆炸產生的高溫灼熱顆粒的引爆作用。
⑷雷管爆炸衝擊波的擊發作用。
2、炸藥爆炸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的因素:
⑴炸藥爆轟的一次火焰引爆作用。
⑵炸藥爆轟的生成物(CO、H2等可燃氣體)和空氣中氧反應形成二次火焰的引爆作用。
⑶炸藥爆轟形成灼熱顆粒的引爆作用。
⑷炸藥爆轟放出熱量傳導、輻射的加熱作用。
⑸炸藥爆轟產生衝擊波的絕熱壓縮作用。
3、爆破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的預防措施:
⑴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對瓦斯、煤塵濃度的規定:
①《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裝藥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都不準裝藥爆破: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在爆破地點20m以內,有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體堵塞巷道斷麵的1/3以上時;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透老空等情況時。
②開鑿井筒或掘進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時,都必須用濕式鑽眼、衝刷井壁巷幫、水炮泥、爆破噴霧、裝煤岩灑水和淨化風流等綜合防塵措施。
③產生煤塵的地點,必須采取防塵措施:采煤工作麵應采用灌漿,使用水炮泥、噴霧或其它防塵措施。
以上三條是監控爆破周圍環境中瓦斯、煤塵濃度的措施,使其濃度達不到爆炸範圍,並有較大安全係數,實現防止瓦斯、煤塵爆炸。
⑵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對炮眼深度、封泥長度、封泥材料、抵抗線的規定。
①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餘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鬆散材料製成的粘土炮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對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
②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長度,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a、炮眼深度小於0.6m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起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於0.6m,但必須封滿炮泥。
b、炮眼深度為0.6~1.0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1/2。
c、炮眼深度超過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m。
d、炮眼深度超過2.5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1m。
e、光麵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3m。
f、工作麵有2個或2個以上自由麵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5m,在岩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3m。淺眼裝藥爆破大塊煤岩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於0.3m。
⑶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礦井采掘工作麵,必須用煤礦許用電雷管。
⑷按照礦井瓦斯等級,使用相應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低瓦斯礦井采掘工作麵用一級煤礦許用炸藥。
⑸爆破法處理溜煤眼堵塞,必須用處理溜煤眼堵塞的特殊高安全型剛性被筒炸藥,並製定專項安全措施。
⑹瓦斯、煤塵爆炸危險工作麵,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的最長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
⑺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麵,禁止采用反向起爆。
⑻爆破母線和電雷管腳線需符合標準規定的要求,整個爆破網路連接要扭緊,供電時不能短路而發生電火花。
⑼非煤礦用發爆器、導通表、電阻儀一律禁止在煤礦井下使用。
⑽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
二、爆破崩人事故的預防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做到遵章守紀自主保安,爆破有關人員要認真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
2、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把炮眼充填好,不準用煤塊、煤粉或藥卷紙等可燃物當炮泥充填炮眼;無炮泥、炮泥不足或炮眼充填不實,不準爆破。
3、炮眼參數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特別是炮眼深度、最小抵抗線不足的,不準裝藥、爆破,嚴禁裸露爆破。
4、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發爆器、煤礦許用電雷管和炸藥。發爆器必須專人專用,發爆器鑰匙必須由防炮員隨身攜帶,不到充電爆破時不得插入發爆器。在充電爆破前,爆破母線、雷管腳線必須懸空並扭結短路。
5、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責任心強的專人進行爆破警戒,警戒處“人、繩、牌”三齊全,爆破後警戒員未接到口頭通知不能撤回。
6、炮眼有水流出,煤壁發潮、掛水珠,工作麵發冷,都可能是透水的征兆;炮眼內很熱,甚至冒熱氣、流熱水、前麵可能是透火區,炮眼內有瓦斯湧出,工作麵煤岩變得鬆軟等,遇到上述情況都不能裝藥爆破。
7、通電後若沒有起爆,爆破工必須先拔下爆破器鑰匙,取下爆破母線,扭結成短路,至少再等15分鍾,方可沿途檢查原因。
8、爆破後,爆破員、班組長和安全員必須由外向裏檢查爆破地點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隱患必須立即處理。工作麵的炮煙沒被吹散前,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工作麵,以免有毒氣體熏人。
9、檢查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長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同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⑴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⑵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⑶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餘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
⑷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⑸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10、製作引藥必須在無淋水、頂板完整、支護完好、避開電氣設備的安全地點進行,引藥數量必須與所裝炮眼一致。從成束的雷管中抽取單個雷管時不得強拉硬拽,應將成束的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輕輕抽出。雷管抽出後腳線必須立即扭結短路。
11、爆破母線必須采用銅芯雙股絕緣線,不得有破皮、明接頭,母線必須與電纜、管路分開懸掛,不得與導電體接觸。


第十節 2007年安全技措工程計劃
三、處理事故過程中,各有關人員的職責:
1、礦長: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總工程師、集團董事長、集團總工程師和礦山救護隊隊長的協助下,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
2、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災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製訂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
3、各有關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員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4、安監處長:根據批準《計劃》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對搶救工作的各項安全措施實施有效的監督,並對入井人員進行監控。
5、礦副書記:配合做好救災善後及後勤服務工作。
6、礦副總工程師:協助總工程師處理災變並根據總工程師命令,負責指揮某一方麵的救災工作。
7、調度室主任:負責救災信息的收集和傳遞,按照礦長命令下達和協調組織救災工作。
8、通風隊長:按照礦總工程師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係統,注視主要扇風機的工作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並執行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9、礦輔助救護隊隊長:對礦山救護中隊的行動具體負責,全麵指揮、領導礦山輔助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險人員的援救和事故處理工作。
10、采掘區隊、班長:負責清查留在本區工作麵內的人數,並采取措施有組織地帶領他們撤退到安全地點或地麵,將現場所見到的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詳細報告礦調度中心,並隨時接受礦長的命令,完成有關搶救任務。
11、井口信息站和礦燈、自救器發放室負責人:根據入井人員的登記和領取礦燈、自救器牌號查清在井下的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報告礦調度中心,對沒持有經指定的副礦長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的所有人員,不得發給礦燈、自救器,並在井口嚴格檢查,製止入井。
12、礦值班調度員:負責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礦長、總工程師、寧東分局和集團調度中心,按“計劃”規定通知有關人員到調度中心待命,及時向下傳達礦長的命令,隨時統計和掌握出入井下人數和留在井下各地區的人數。
13、機電隊長:根據礦的命令,負責改變礦井主要扇風機工作製度。掌握礦井的停送電工作,及時搶救或安裝機電設備,完成其它有關工作。
14、運輸隊長:負責將遇難人員及時運往地麵,保證救災人員和器材能及時運到事故地點,滿足救災需要。
15、供應公司經理:及時準備好必要的搶救器材,並根據礦長的命令,迅速發運到救災地點。
16、生產技術中心:及時給總工程師提供礦井采掘、地質、防治水等技術資料,協助礦長進行搶救和災害處理。
17、地測科科長: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和資料,並根據礦長的命令完成測量打鑽的設計工作。
18、生活公司經理:保證對遇難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9、武裝保衛科科長: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護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
五、礦井重大災害應變要點
礦井重大災害具有三個特點:第一是突發性,事故瞬間突然發生,礦井生產係統全部或局部發生變化;第二是災害性,有多人傷亡或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礦井局部或全部停產,國家財產遭到重大損失;第三是繼發性,即在較短時間內可能重複發生同類事故或誘發其它事故。
由於重大災害事故的突發性,往往使得搶險救災工作麵措手不及,以至貽誤戰機、事故擴大。因此,如何使礦長、總工程師及有關部門在事故發生後能夠沉著、冷靜、迅速地、有條不紊地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循序進行搶險救災工作,以致盡快消除災害或把災害控製在盡可能小的程度,現從以下幾個方麵提出礦井重大災害應變要點:
1、全礦井突然停電應變要點(見表2-1)
2、沼氣煤塵爆炸應變要點(見表2-2)
3、進風井口房火災應變要點(見表2-3)
4、進風井筒內火災應變要點(見表2-4)
5、進風井井底車場、機電硐室或主要進風巷道發生火災時的應變要點(見表2-5)
6、采區火災的應變要點(見表2-6)
7、礦井突水應變要點(見表2-7)
六、井下救護基地
救護基地是井下搶險救災的前線指揮所,是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集中地點、救護隊員進入災區的出發點,也是遇險人員的臨時救護站。因此,正確地選擇基地常常關係著救災工作的成敗。井下救護基地選擇應由礦井救災總指揮根據災區位置、災變範圍、類別以及通風、運輸條件等予以確定,但須滿足以下幾點要求:
1、設在不受災變威脅,或不因災變進一步擴大而波及的地區,但距災區又要盡可能的近,以便救護隊員盡可能進出災區,執行任務。
2、在撲滅火災,處理瓦斯、煤塵燃燒、爆炸事故及突出事故時,基地應選在風流穩定的新風地區。對冒頂、水災等其它災變,選在貫穿風流地區即可。
3、要有一定的空間與麵積,以保證救災活動和救災器材的儲備。
4、方便運輸,保證通風與照明。
八、安全崗哨
在處理事故過程中,應根據作戰計劃,在有害氣體積聚的巷道與新鮮風流巷道交叉處的新鮮風流中設立安全崗哨。站崗隊員的派遣和撤消由井下基地指揮決定。同一崗位至少由兩名救護隊員組成。站崗隊員除有最低限度的個人防護裝備外,還應配有各種氣體檢查儀器。崗哨的職責如下:
1、阻止未佩帶氧氣呼吸器的人員單獨進入有害氣體積聚的巷道和危險地區。
2、將從有害氣體積聚的巷道中出來的人員引入新風區,必要實施急救。
3、觀測巷道和風流情況,並將有害氣體、煙霧和巷道變化情況,迅速報告搶救指揮部,進出風井也應設立安全崗哨,阻止非救災人員下井,防止在井口附近出現火源。
九、地麵救護基地
在處理重大事故時,為及時供應救災裝備和器材,必須設立地麵救護基地。地麵救護基地至少保持3晝夜的O2、Ca(OH)2和其它消耗物資。救護裝備和器材存貯數量,根據事故的性質、影響範圍及參戰救護隊的數量確定。為保證地麵救護基地正常有效的工作,由礦山救護隊指揮員指定地麵基地負責人。

第二節 處理瓦斯爆炸、煤塵爆炸事故的措施
一、處理瓦斯爆炸事故的措施
1、選擇最短的路線,以最快的速度達到遇險人員最多的地點進行偵察、搶救。其方法:一是沿回風方向進入災區;二是沿進風方向進入災區。選擇哪條路線進入災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確定。一般來說,救護力量少時,要沿進風方向進入災區,因為在空氣新鮮的巷道中行進,對保持救護隊的戰鬥力,減少隊員體力消耗有利。如果爆炸後,進風巷道跨塌、冒頂和堵塞,一時難以清理、維修,也可沿回風方向進入災區。但在回風中行進,有煙霧和有毒氣體的威脅,救護隊員的行進速度較慢,可是,這一帶往往也是遇險人員較集中的地方,救護力量多時,可以同時從進回風兩側派人進入。
2、迅速恢複災區通風。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迅速恢複災區的通風,排除爆炸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氣體,讓新鮮空氣不斷供給災區,是搶救遇險人員最有效的方法。但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查明有無火源存在,否則回再次引起爆炸。
3、反風。在緊急搶救遇險人員的特殊情況下,爆炸產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氣體,嚴重威脅回風方向的工作人員時,在確認進風方向的人員已安全撤退的情況下,可考慮采用反風。但對此必須十分慎重。不經過周密分析,盲目行動,往往會造成事故擴大。
4、清除災區的巷道的堵塞物。瓦斯爆炸後發生冒頂,造成巷道堵塞,影響救護隊員進行偵察和搶救時,應考慮清理堵塞物的時間,若巷道堵塞嚴重,救護隊員在短時間內不能清除時,應考慮其它能盡快恢複通風救人的可行辦法,同時要恢複堵塞區外的通風,讓不佩帶呼吸器的人員能夠參加此項工作。在此情況下,救護隊員應在旁進行監護並要做好準備,一旦通路打開,立即進入災區搶救遇險人員。
5、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為了搶救遇險人員,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在災區內發現火災或殘留火源,應立即撲滅。火勢很大,一時難以撲滅時,應製止火焰向遇險人員所在地點蔓延,特別是在火源地點附近有外地積聚的盲洞,尤應千方百計防止火焰蔓延到盲洞附近,引起瓦斯爆炸;待遇險人員全部救出後,再進行滅火工作。火區內有遇險人員時,應全力滅火。火勢特大,並有引起瓦斯爆炸危險,用直接滅火法不能撲滅,並確認火區內遇險人員均已死亡無法救出活人時,可考慮先對火區進行封閉,控製火勢,用綜合滅火法滅火,待火災熄滅後,再找尋遇難人員的屍體。
6、發生連續爆炸時,為了搶救遇險人員或封閉災區,救護隊指揮員在緊急情況下,也可利用兩次爆炸的間隔時間進行。但應嚴密監視通風、瓦斯情況並認真掌握連續爆炸中的時間間隔的規律,考慮在災區往返時間。當間隔時間不允許時,不能進入災區,否則,難以保證救護隊員的自身安全。在搶救事故中,要防止擴大事故,增加傷亡,決不允許用活人換死人。
7、最先到達事故礦井的小隊,擔負搶救遇險人員和災區的偵察任務。在煤塵大、煙霧濃的情況下進行偵察時救護隊員應沿巷道排成斜線分段式前進。發現還有可能救活的遇險人員,應迅速救出災區。發現確已死亡遇難人員,應標明位置,繼續向前偵察。偵察時,除搶救遇險人員外,還應特別偵察火源、瓦斯以及爆炸點的情況,頂板冒落範圍,支架、水管、風管、電氣設備、局部通風機、通風構築物的位置、倒向,爆炸生成物的流動方向及其蔓延情況,災區風量分布、風流方向、氣體成分等,並做好記錄,供救災指揮部研究全麵搶救方案。
8、第二個到達事故礦井的小隊應配合第一小隊完成搶救人員和偵察災區的任務,或是根據指揮部的命令擔負待機任務。待機地點應選在距災區最近、有新鮮空氣的地點,待機任務主要是做好緊急救人的準備工作。
9、恢複通風設施時,首先恢複主要的、最容易恢複的通風設施。損壞嚴重,一時難以恢複的通風設施,可用臨時設施代替。恢複獨頭通風時,除將局部通風機安在新鮮空氣處外,應按排放瓦斯的要求進行。
二、處理煤塵爆炸事故的措施
煤塵爆炸事故處理的方法與處理瓦斯事故基本相同。同樣要災區停電撤人,向上級彙報,召請救護隊,成立搶救指揮部,救護隊到災區救人,偵察情況,滅火,恢複通風係統等等。隻是要注意:災害發生時首先切斷災區(甚至災區周圍的區域)的電源,而且停電操作應在災區以外的地點進行,以免引起再次爆炸;對災區進行偵察過程中,發現火源立即撲滅,防止二次爆炸。若火勢較大,暫時不能滅火時,應立即局部封閉,再研究滅火方案,防止再次引爆瓦斯或煤塵;救災過程中要注意尋找煤塵爆炸的痕跡和判斷起爆源;煤塵連續爆炸可能性很大,思想上和物質上應有準備,以免措手不及,避免出現難以控製的局麵。
礦井發生爆炸事故,有時是瓦斯爆炸,有時是煤塵爆炸,有時是瓦斯和煤塵混合爆炸。究竟是屬於什麼性質的爆炸,要看爆炸後的產狀和痕跡。煤塵爆炸具有以下特征:
由於煤中含有不燃物質,當煤塵爆炸過程中供氧不足、燃燒不完全時,將有一部分煤塵被局部焦化,粘在一起,沉積於支架和巷道壁上,形成煤塵所特有的產物—“粘焦”(皮渣或粘塊)。它是判斷井下發生爆炸事故時是否有煤塵參與的重要標誌之一。但是,隻有氣煤、肥煤、焦煤等粘結性煤的爆炸時才能產生粘焦。
根據粘焦在支架上的不同,可以判斷煤塵爆炸強弱的程度。
1、弱爆炸時,火焰與爆炸波慢速傳播,粘焦在支柱兩側出現,但爆炸傳來的方向堆積較密實。
2、中等強度爆炸時,火焰與爆炸波的傳播速度很大,粘焦隻在支柱的迎風側出現。
3、強烈爆炸時,火焰與爆炸波的傳播速度極大,在支柱的背風側出現粘焦,迎風側有火燒痕跡。
三、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礦井瓦斯、煤塵爆炸後除造成巨大的損失外,甚至還會引起連續爆炸,礦井火災及冒頂等二次災害,所以發生災變後要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1、礦井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反風救災演習,以便在發生災害時進行反風救災提供經驗。
2、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的兩翼、相鄰的采區、相鄰的煤層或工作麵,都必須用隔爆水槽或岩粉棚隔開,在所有運輸巷道和回風巷道中必須撒布岩粉。
3、發生重大事故時,各相關領導人員必須盡快趕到現場組織搶救,以爭取時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4、要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火源或瓦斯、煤塵爆炸的發生。
5、當發生瓦斯、煤塵爆炸通風係統遭到破壞時,應立即組織人員盡快恢複通風係統,一般情況下主扇都要保持正常運轉;如果通風係統不能及時恢複,要派救護隊員向災區送自救器,搶救災區人員。
6、為防止瓦斯、煤塵事故的蔓延、除恢複通風係統、切斷電源區的電源外,還要有計劃地排放發生事故時聚集的有毒有害氣體。
7、搶救瓦斯、煤塵爆炸或火災事故的遇難人員時,必須在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以救護隊為主進行搶救。

第三節 處理火災事故的措施
一、處理火災時的通風方法及其選擇
1、處理火災時的通風條件
處理火災時常用的通風方法:正常通風、增減風量、反風、火煙短路,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無論采用何種通風方法都必須滿足下列基本要求:
⑴保證災區和受威脅區人員的安全撤退。
⑵防止火災擴大,創造接近火源直接滅火的條件。
⑶避免火災氣體達到爆炸濃度,避免瓦斯通過火,避免瓦斯、煤塵爆炸。
⑷防止出現再生火源和火煙逆退。
⑸防止產生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
撲滅井下火災時,搶救指揮部應根據火源位置,火災波及範圍、遇險或受威脅人員分布,迅速而慎重地決定通風方法。
2、當火災發生在礦井總回風巷,或者發生在比較複雜的通風網絡中,改變通風方法可能造成風流紊亂、增加人員撤退的困難,可能出現瓦斯積聚等後果時應采取正常通風,穩定風流。
3、當火災具體位置範圍、火勢受威脅地區等情況沒有完全了解清楚時,應保持正常通風。
4、當采掘工作麵發生火災且實施直接滅火時,采取正常通風,以維持工作麵通風係統的穩定性,確保瓦斯正常排放。
5、當采用正常通風方法會使火勢擴大,而隔斷風流又會使火區瓦斯濃度上升時,應采取減少風量的方法。這樣既有利於控製火勢,又不使瓦斯濃度很快達到爆炸界限。
6、在減少災區風量的救災過程中,若發現瓦斯濃度在上升,特別是瓦斯濃度上升到2%左右時,應立即停止此法,恢複正常通風,甚至增加災區風量以衝淡和排出瓦斯。
7、在處理火災過程中如發現火區內及其回風側瓦斯濃度升高,則應增風,使瓦斯濃度降到1%以下。
8、若火區出現火風壓,呈現風流可能發生逆轉現象時,應立即增加火區風量,避免風流逆轉。
9、處理火災過程中發生瓦斯爆炸,災區內遇險人員未撤離時,也應增加災區風量,及時吹散爆炸產物、火災氣體及煙霧,以利人員撤退。
10、火煙短路是救災過程常用的方法,它是利用現有的通風設施(如打開進回風間的風門)進行風量調節,把煙霧和CO直接引入排風,減少人員傷亡。
11、礦井進風井口、井筒、井底車場及其內的硐室、中央石門發生火災時,一定要采取全礦性反風措施,以免全礦或一翼之間受到煙侵而造成重大惡性事故,采區內部發生火災,若有條件利用風門的啟閉實現局部反風,則應進行局部反風。
12、反風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決定,應慎重考慮反風後果。如果決定反風應首先撤出原進風係統的人員,並讓指揮部成員、救護隊長、全體救災人員知道,同時設法通知井下人員,井口要設安全崗哨,控製人員入井。
13、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的方法適用條件是:火災發生在回風井筒及其車場時,可停主要通風機,同時打開井口防爆蓋,依靠火風壓和自然風壓排煙;火源發生在進風井筒內或進風井底,限於條件限製不能反風,又不能讓火災氣體短路進入回風時,一定要盡快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並打開回風井口防爆門,使風流在火風壓作用下自動反向。即使在上述情況下使用,還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
二、火風壓的產生及其控製
1、積極滅火,控製火勢。
火災發生後,應盡一切可能創造條件積極滅火。直接滅火失效時,當災區人員已撤出的情況下,應在火源的進風側建築臨時密閉,適當控製火區進風量,減少火煙生成。
2、正確調整火風壓壓差,避免事故擴大。
火災發生在分支風流中時,應維持主要通風機原來的工作狀態,特別是在救人、滅火階段,不能采取減風或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的措施。
3、減少排煙風路風阻,加大排煙能力。
在可能的排煙風路上,應迅速打開風窗或已有的防火風門、甚至密閉,消除阻礙風流和火煙流動的障礙物,使回風路線暢通和擴大排煙能力,迅速將火煙直接導入總回風道排走。
三、掘進巷道火災的處理
1、處理掘進巷道火災必須考慮的條件
⑴由於巷道長、斷麵小,所以滅火工作受到很大的局限性,接近火源十分困難。
⑵在多數情況下,掘進巷的火災是由小型電氣設備的電火花、爆破等原因引起的,在初始階段易撲滅,一旦貽誤戰機,就可能引燃支架和煤壁,擴大災變。
⑶巷道支架燒毀後,往往發生冒頂,給救人滅火造成困難。
⑷當掘進巷中有聯絡眼說,火災就可能通過聯絡眼侵入其它巷道,造成蔓延。
⑸火煙沿傾斜巷道流動時,可能出現火風壓和再生火源。
⑹掘進巷道距水源較遠,難於有充分的水源用於滅火。
處理掘進巷道的火災,對局部通風機的管理十分重要,當巷道中瓦斯等情況不明時,應保持原來的通風狀態;若局部通風機正在運轉,則不應停轉;如果局部通風機已經停轉,則不要開動,派專人看守,待經過詳細偵察判明情況後,再決定局部通風機的停啟和其它救災措施。如果局部通風機已經停轉則應派隊員(佩帶呼吸器)進入巷內偵察,然後根據瓦斯濃度和煙霧多少、溫度高低決定是否啟動風機。當瓦斯濃度小於2%時可啟動風機,以排煙降溫,創造良好的救火環境。當瓦斯濃度高於16%時,無論煙霧多少和氣溫高低,均不準啟動風機,以免供氧引起瓦斯爆炸。
2、掘進巷道中發生火災後的處理方法
⑴當火災發生在掘進巷道迎頭時
一般來講,這類火災的處理比較簡單,處理過程中也比較安全。此類火災的特點是:
①此處火災往往是由於爆破或電火花引起的,在初級階段抓住時機直接滅火,成功率較高。
②工人易於發現,也易於撤退。在沒有發生瓦斯爆炸的情況下,幾乎沒有人員傷亡。
③在發火初始沒有爆炸的情況下,若正常湧出瓦斯,隻要保持正常通風(工人撤退時不要停掉局部通風機),是不易構成爆炸條件的。
救護隊到達事故地點,如局部通風機正常運轉,爆炸性氣體濃度不高,隻是濃煙高溫。救護隊員利用工作麵灑水設備和輕型滅火裝備就地撲滅火災。萬一撲滅不了(因消防材料不足等原因),隻有封閉。當局部通風機已經停轉,救護隊要首先檢查瓦斯和氧氣濃度,然後根據有無爆炸可能性確定行動對策。
⑵當火災發生在巷道中部時
撲救這類火災,有成功的經驗,也有沉痛的教訓。總的來說處理這類火災比處理迎頭火災要複雜得多。
①火災的特點:
a、火災發生後最易燒斷風筒,火焰點以裏容易造成瓦斯積聚。
b、難以測定火焰點以裏巷道中的瓦斯濃度及其變化情況。
c、火焰的燃燒最易發生冒頂,既堵塞了人員通道,又堵塞了風流回路。
d、發生火災後,工人不易發現,也難於撤出。
②火災處理措施
a、設法直接滅火,用水滅火時,水量要充足,要防止水蒸氣爆炸和氫氣爆炸。
b、火焰點以裏有遇險人員時,在滅火的同時可打開壓氣管閥門,加大壓氣量或將水管改送壓氣,以延長遇險人員待救時間,降低瓦斯濃度,但供氣量不能過大,以免把高濃度瓦斯吹向火焰點引爆。
c、在救人滅火過程中,要嚴密監視瓦斯情況並分析判斷發生爆炸的可能性。
d、如有可能(火勢不大未產生冒頂的),救護隊員可穿過火區救人,同時在火源以裏打上風障,阻止瓦斯行外湧向火源;也可打開水幕,甚至拆除幾架木支架以阻止火災蔓延。
e、火源以裏無人時,可用氮氣或惰性氣體滅火。
f、因人力、物力不足或火勢太大,在短期內不能撲滅火災時或火區瓦斯濃度已超過2%,並繼續上升,火源以裏瓦斯情況不明時,應在巷道口附近封閉火區。
h、在救災過程中,嚴禁用局部通風機和風筒把火源以裏的瓦斯排出經過火點,以免產生瓦斯爆炸。但火源點至巷道口之間可用風流吹散煙霧、排出瓦斯、降低氣溫以創造良好的救災條件。
八、井下機電硐室火災事故處理措施
1、要常設專職技術人員,掌握井下供電係統的相關參數,計算各地點的短路電流,校驗高低壓電器設備的動穩定性和熱穩定性,保證繼電保護靈敏可靠。
2、煤礦井下供電電力電纜多,對地電容大,要采取措施防止單相弧光接地的短路事故,並裝設靈敏可靠的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
3、撤換非礦用型高低壓電器設備。
4、煤礦井下低壓電纜都要采用阻燃橡套電纜。
5、發生火災時,要采取以下措施滅火:
⑴必須首先切斷電源。
⑵當火勢不大時,應利用硐室內一切滅火器材進行救火,並同時向礦調度中心彙報。
⑶當火勢較大時,來不及撲滅時,應立即關閉防火門。
⑷組織人員就地取材,設置臨時密閉,防止火勢蔓延。
⑸礦調度中心通知相關采區人員撤離火災威脅區。
⑹當沒有進行礦井反風時,回風井嚴禁行人。
第四節、處理水災事故的措施
一、搶救原則
1、迅速判定水災的性質,了解突水地點、影響範圍、靜止水位,估計突出水量,補給水源及有影響的地麵水體。
2、掌握災區範圍、搞清事故前人員分布,分析被困人員可能躲避的地點,以便迅速組織搶救。
3、根據突水量的大小和礦井排水能力,積極采取排、堵、截水的技術措施。
4、加強通風,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的積聚和發生熏人事故。
5、排水後進行偵察、搶救時,要防止冒頂、掉底和二次突水。
6、搶救和運送長期被困井下的人員時,要防止突然改變他們已適應的環境和生存條件,造成不應有的傷亡。:
二、處理水災事故的措施
1、臨場處理:
⑴礦井透水事故發生後,首先了解透水地點、水量並立即報告調度室。
⑵如透水能在班組長、老工長指揮下處理,可加固工作地點支架,堵住出水點,以避免事故擴大。如情況緊急,水勢凶猛,無法搶救時,迅速撤離事故區。
⑶調度室接到透水報告後,立即按災變組織措施通知彙報,並通知受水害威脅的人員撤出危險區域。
⑷透水後,應迅速指派專人盡可能將水引入水倉,啟動全部水泵排水。
⑸當受威脅人員被泥、水、砂堵在難以接近的地方,應采取掘小巷或打鑽孔的方法,給受威脅人員供給空氣、飲食和食物,如果受威脅人員所在地點低於外部水位時,可采用打鑽孔利用壓氣管供給氧氣。
⑹在排除湧水或搶救人員時,應加強通風管理,指定專人檢查瓦斯,防止沼氣及其他有害氣體突然湧出。
⑺救護隊員處理水災事故時,不能麻痹大意,必須帶齊所需設備,尤其是進入受威脅人員躲避點時,未經檢查不能確認無危險時,不能卸呼吸器口罩。
⑻搶救和運送遇難人員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①在井下發現遇難人員,禁止用礦燈光束直射遇難人的眼睛,以防造成失明。
②找到遇難人員,不可立即抬出井,要保持體溫,等適應環境和情況穩定後,再逐漸的分階段運出井治療。
③在送遇難人員時,要輕抬慢放,保持平衡,避免震動。
④井上治療初期,應謝絕親友探視,以免情緒過渡興奮,影響健康或造成死亡。
2、處理措施:
⑴采掘工作麵或其他地點發現有突水預兆時,必須發出警報,撤出所有突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⑵最先發現透水的現場工作人員一方麵報告調度室,另一方麵迅速組織搶救。打木垛或用密集柱,堵住出水點,防止事故繼續擴大;水勢猛來不及進行加固時,人員應向高處撤退,安全出井。
⑶井下突然透水,破壞了井巷中的照明和避災路線上的指示牌,人員一旦迷失方向,必須朝著有風流通過而又能通達地麵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切勿進入獨頭下山巷道。
⑷透水後現場人員撤退時的注意事項:
①透水後,應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觀察和判斷透水的地點、水源、湧水量、發生原因、程度等情況,根據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規定的撤退路線,迅速撤退到透水地點以上的水平,而不能進入透水點附近及下方的獨頭巷道。
②行進中,應靠近巷道一側,抓牢支架和固定物體,盡量避開壓力水頭和泄水流,並注意防止被水中流動的矸石和木料撞傷。
③如透水破壞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標,迷失行進方向時,遇險人員應朝著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④在撤退沿途和所經過的巷道交叉口,應留設指示行進方向的明顯標誌,以提示救護人員的注意。
⑤如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無法撤退時,應有組織地在獨頭工作麵躲避,等待救護人員營救。嚴禁盲目潛水逃生等冒險行為。
3、透水後被圍困時的避災自救措施
⑴當現場人員被湧水圍困無法撤出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築好地避難硐室中避災,或選擇合適地點快速建築臨時避難硐室避災。迫不得已時,可爬上巷道中高冒空間待救。如係老窯透水,則須在避難硐室處建臨時檔牆或吊掛風簾,防止被湧處地有毒有害氣體傷害。進入避難硐室前,應在硐室外留設明顯標誌。
⑵在避災期間,遇險礦工要有良好地精神心裏狀態,情緒安定、自信樂觀、意誌堅強。要作好長時間避災地準備,除輪流擔任崗哨觀察水情地人員外,其餘人員均應靜臥,以減少體力和空氣消耗。
⑶避災時,應用敲擊地方法有規律、不間斷地發出呼救信號、向營救人員指示躲避處地位置。
⑷被困期間斷決食物後,即使在饑餓難忍地情況下,也應努力克製自己,決不嚼食雜物充饑。需要飲用井下水時,應選擇適宜地水源,並用紗布或衣服過慮。
⑸長時間被困在井下,發覺救護人員到來營救時,避災人員不可過度興奮和慌亂,以防發生意外。

第五節 處理冒頂事故的措施
一、處理掘進工作麵冒頂事故的措施
1、當掘進工作麵發生冒頂事故時,首先應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清點人數,及時向調度中心彙報冒頂地點、性質、有無人員被埋等情況,然後在指定地點待命。調度中心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通知礦領導、值班人員、寧東分局調度中心、救護大隊及其它有關單位人員,到調度中心集合待命。
2、出現小型冒頂事故時,由跟班工長現場指揮進行處理,較大的冒頂事故(高度超過800mm,長度超過1000mm的冒頂)必須製定專項措施進行處理。
3、搶救冒頂區埋人時,現場必須有專人指揮,救護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冒頂前的征兆,並遵守秩序,動作迅速。現場必須指派有經驗的人員觀察頂板,發現有再冒頂的危險時,應先撤出救護人員,等冒頂穩定後再進行搶救,避免擴大事故傷亡。
4、處理冒頂事故應在冒頂區頂板基本穩定後進行。先由外向裏逐段(架)檢查頂板的完好情況,邊維護頂板邊清除堵塞物,在確保退路暢通和頂幫安全的前提下,盡快接近堵人部位進行搶救。如冒頂區太大或頂板無法控製時,可在附近安全處開掘通向埋人地點的專用巷道,搶救人員。
5、如果冒頂後,堵人處風量不足,應利用局扇、鑽孔或通風管向事故區供風,並指派專人負責檢查災區的有害氣體濃度,防止事故區內有害氣體超限或氧氣濃度降低,致使人員中毒或窒息死亡。
6、頂板沿煤壁冒落,矸石塊度比較破碎,遇險人員靠近煤壁位置時,可采用沿煤壁由冒頂區從外向裏掏小洞,邊支護邊掏洞,可架設梯形棚維護頂板,直到把遇險人員救出。
7、工作麵冒落範圍比較小,矸石塊度小,比較破碎,並且繼續下落,矸石扒一點,漏一點時,救護人員可采用撞楔法處理,控製好頂板。
8、如果工作麵兩頭冒落,把人堵在中間,采用掏小洞和撞楔法穿不過,可采用另開巷道的方法,繞過冒頂區或危險區將人員救出。
9、搶救冒頂區埋人時,扒運煤(矸)時應特別小心,防止工具碰傷被埋人員。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小心地把遇難者身上的煤矸搬開,將人員救出。如果矸石塊大,無法搬開,可用橇杠、千斤頂等工具將大塊矸石抬起來,用木柱或木垛等撐牢,再將人員搶救出。注意不可用鎬刨或用錘砸擊,嚴禁用爆破的方法處理。
10、遇難人員被救出後,應先小心抬到安全地點進行檢查。如果遇難人員身上有外傷時,應脫掉或剪掉他的衣服,先止血,纏上繃帶;如果遇難人員受傷較重或有骨折,隻要條件允許要按骨折傷員處理方法先包紮固定,然後正確搬運送醫院治療。
11、如遇難人員已窒息失去知覺,或停止呼吸但時間不長時可將其放平躺下,解開衣服和腰帶,撬開嘴,取淨嘴和鼻孔內的煤渣,用毛巾拉出舌頭,進行人工呼吸或蘇生供氧。
12、遇難人員臨時處理應由醫務人員或熟悉救護知識的人員進行,以免因處置不當,加重遇難人員傷勢或導致其死亡。
13、處理大麵積冒頂事故時,應製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現場指定專人負責處理。
三、處理冒頂事故時防止二次冒頂及人員搶救恢複通風的措施
1、發生冒頂事故後,處理冒頂事故應在冒頂區頂板穩定後進行。
2、處理冒頂事故時,必須從頂板完整、支架完好的地點開始,由外向裏,邊加強支護,邊處理冒頂。加強支護或新掘進巷道的支護,必須用剛性材料,棚距視壓力情況不應大於0.5m。
3、處理冒頂事故時,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頂板和兩幫冒落空洞必須在圍岩穩定情況下用木垛絞實。
4、處理冒頂事故時,必須由兩名有經驗的工人操作,且迎頭工作人數最多不超過兩人,並另有一人在其側後方觀察頂板和支架情況。發現頂板掉渣、響動、支架變形等壓力顯現征兆時,及時撤出迎頭人員至安全地點,待壓力穩定後,再由壓力穩定區逐步向裏加強支護,處理冒頂。
5、處理冒頂事故時,維護原有巷道或新掘進巷道的斷麵應盡量縮小,以能順利搶救人員、設備為原則,盡量減小因維修巷道或新掘巷道引起的圍岩應力失衡,減小二次冒頂的可能。
6、處理冒頂事故時,現場必須保證供應足夠的支護材料和處理工器具。
7、冒頂區內埋人時,必須立即查清被埋人數和可能被埋區域,采取一切可能的辦法救人。
8、當被埋人員的區域可以基本確定時,應選取最短路線維護或新掘巷道,接近該區域搶救人員。當被埋人員的區域不能確定時,應從冒頂區的兩側維護或新掘巷道,逐步搜索。
9、搶救被埋人員時,必須仔細觀察附近軌道、鋼管和其他可以傳聲物體有無求救信號,以便於確定被埋人員位置。
10、發生冒頂事故時,被堵或被埋人員應保持冷靜,應盡可能躲入躲避硐室或巷道、工作麵煤壁,不要大喊大叫,過多消耗體力和冒頂區內的空氣,並敲打軌道、管路等發出求救信號。
11、搶救冒頂區內埋人時,必須認真觀察冒頂區內的情況,維護或新掘的巷道支護必須可靠,發現被埋人員時,應用手扒開冒落的煤矸,搶救人員,並采取可靠措施維護好被埋人員上方的頂板,防止有煤塊或岩塊滾落傷人,防止二次冒頂埋人。
12、冒頂區域通風中斷時,首先應盡可能的向冒頂區域供風。供風前,必須觀測冒項區域的有害氣體濃度,供風時,風量應由小逐漸加大。在此過程中,應隨時觀測空氣中的有害氣體濃度。
13、恢複冒頂區域通風時,如果冒頂區域內有被埋壓的供水管路或供風管路,可通過管路用壓風機向冒頂區域內供給新鮮空氣。如果冒頂區域內有害氣體濃度超限,應加大供風量,將有害氣體稀釋到安全濃度以下。
14、因冒頂而造成巷道通風不良形成盲巷的地點,必須立即裝設局扇進行恢複通風,恢複通風時必須指派兩名瓦檢員間隔3~5m入內,相互交替向前檢查巷道內的瓦斯及氧氣濃度,檢查時要時刻觀察附近的巷道支護和頂板巷幫,進行敲幫問頂,當瓦斯濃度不超過1%及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不超過《規程》規定時,可直接由通風工逐節向裏延接風筒恢複通風,並及時處理巷道中不安全隱患;如瓦斯濃度超過1%或其它有害氣體超過《規程》規定時,須按照排放瓦斯的有關規定製定專門的措施進行瓦斯排放,直至恢複通風。
第七節 自救與互救
自救就是當井下發生災變時,在災區或受災區影響的區域的每個工作人員進行避災和保護自己的行為。
互救就是在有效的進行自救的前提下,沒有受傷的人員妥善地救護災區負傷人員的行為。
一、自救時應遵守“滅、護、撤、躲、報”五原則
1、滅:就是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將事故消滅在初始階段或控製在最小範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傷害和損失。
2、護:因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點的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增高,可能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可佩用自救器,或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等。
3、撤:當災區現場不具備搶救事故的條件或可能危及人員的安全時,要以最快速度,選擇最近的路線撤離災區。
4、躲:如在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離災區時,應迅速進入預先構築的避難硐室或其它安全地點暫時躲避,等待援救,也可利用現場的設施和材料構築臨時避難硐室。
5、報:盡快向礦調度中心彙報。
二、礦工互救時,必須遵守“三先三後”的原則
1、對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驟停的傷員,必須先複蘇,後搬運。
2、對出血傷員,先止血,後搬運。
3、對骨折的傷員,先固定,後搬運。
三、瓦斯、煤塵爆炸時的自救、互救
瓦斯、煤塵爆炸時產生巨大聲響以及高溫、有毒的氣體和熾熱的火焰衝擊波,並在一刹那間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的礦井毀壞。其避災自救時的要點如下:
1、當災害發生時,一定要鎮靜清醒,不要驚慌失措,亂喊亂跑。當聽到或感覺到爆炸聲響和空氣衝擊波時,應立即背朝聲響和氣浪傳來的方向,臉朝下,雙手置於身體下麵,閉上眼睛,迅速臥倒;頭部要盡量低,有水溝的地方最好躲在水溝邊上或堅固的障礙物後麵。
2、立即屏住呼吸,用濕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有毒的高溫氣體,避免中毒和灼傷氣管、內髒。
3、用衣服將自己身上的裸露部分盡量蓋嚴,以防火焰和高溫氣體灼傷皮肉。
4、迅速取下自救器,按照使用方法戴好,以防止吸入有毒氣體。
5、高溫氣浪及衝擊波過後,應立即辨別方向,以最短的距離進入新鮮風流區,並按照避災路線盡快逃離災區。
6、已無法逃離災區時,應立即選擇避難硐室,充分利用現場的一切設備和器材來保護人員及自身安全。進入避難硐後,要注意安全,最好找到離水源近的地方,設法堵好硐口,防止有害氣體進入。要注意礦燈和食品的節約,計劃使用。室外要做好標記,有規律地敲打金屬器具,發出求救信號,等待救護人員的援救。
四、井下發生火災時的自救、互救
1、在井下不論任何人發現煙氣或明火等火災災情,應立即向現場領導人彙報,並迅速通知附近工作人員。
2、現場人員要立即組織起來,在盡可能判明事故性質、地點及災害程度、蔓延方向等情況的同時,迅速向礦調度中心報告,請求救護隊的援救,並立即投入搶救。
3、搶救時,應及時切斷災區的電源,並迅速通知或協助撤出受火災影響區域內的人員。
4、如果火勢不大,就應根據現場條件,立即組織力量將火直接撲滅。如果火災範圍大或火勢猛,則應在撤出災區人員且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穩定風流、控製火勢發展,防止人員中毒和預防瓦斯、煤塵爆炸的措施,並隨時保持和地麵指揮部的聯係,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行事。
5、如果現場人員無力搶救,同時人身安全有受到威脅的可能,或是其他地區也發生火災,當接到撤退命令時就要立即安全撤退。
6、凡是見到或突然接到火警通知,需要立即撤退的一切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驚慌失措,盲目行動,而要在判明災情和自己的實際處境後,想好應急措施,再采取行動。應急措施及時、正確、果斷,即使是對待一次微小的火災也不能麻痹大意,因為任何猶豫和疏忽都可能造成嚴重的後果。
五、發生冒頂事故時的自救、互救
一旦發生冒頂事故,現場人員應采取措施進行自救或互救。現場營救時要注意:
1、當冒落的煤、矸埋壓住人時,不可驚慌,要在有經驗的幹部或老工人指揮下,嚴密監視冒落的頂板及兩幫情況,先由外向裏進行臨時支護,打通安全退路,防止頂板繼續冒落傷人,再組織人力搶救被埋在煤、矸下麵的遇險者。
2、搶救時要仔細分析遇險者的位置和被壓情況,盡量不要破壞冒落矸石的堆積狀態,小心謹慎地把遇險者身上的煤、矸搬開,救出傷員。若矸石太大,應多人用撬棍、千斤頂等工具從四周將大矸石抬起來,用木柱撐牢,再將傷員救出;千萬不可盲目用鎬刨、錘打、掀打、拉扯等方法,以免加重遇險者的傷勢。
3、救出傷員後及時進行止血、包紮、骨折固定等救護措施,發生休克時要及時予以搶救,並迅速送往醫院急救。
4、若大麵積跨落、冒頂將人員堵在獨頭巷道內,被堵人員要沉著、冷靜,不要驚慌失措。要找安全地點坐下,根據現場情況進行自救。
5、若冒頂麵積大,處理時間長,被堵人員要靜臥休息,減少氧氣消耗。有壓風管路時,可打開閥門,放氣供人呼吸。要注意節約使用礦燈、食品和水。若冒落的煤和矸石量不太大,有可能扒通出口時,應由老工人監視頂板,其他人員采取輪流攉扒的辦法進行自救,並間斷性敲打金屬物,發出求救信號。
六、井下透水時的自救、互救
發現透水預兆,要立即向調度中心彙報,若是情況緊急,透水即將發生,必須立即發出警報,迅速采取果斷措施,防止透水發生,並及時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脅的人員。水害發生後,自救時應注意:
1、撤退時要服從命令,不可驚慌,要注意往高處走,並沿預定的避災路線出井。
2、位於透水點下方的工作人員,撤離時遇到水勢很猛和很高的水頭時,要盡力屏住呼吸,用手拽住管路等物,防止嗆水和溺水,奮勇用力闖過水頭,借助管路、巷道壁及其它物體,迅速撤往安全地點。
3、當外出道路已被水阻隔,無法撤出時,應選擇地勢最高、離井筒或大巷最近地點,要節約使用礦燈和食品,有規律敲打金屬器具,發出求救信號。同時要發揚團結互助精神,共同克服困難;要忍饑靜臥,降低消耗,飲水延命,等待救援脫險,堅信上級會全力營救,是能夠安全脫險的。
4、若透水來自老空、老窯積水,應同時會有大量有毒氣體湧出,撤離時要迅速戴好自救器,或用濕毛巾掩住口鼻,以防中毒或窒息。
5、撤離途中經過水門時,前後的一個人撤出後要立即緊緊關住水閘門。水泵司機在沒有接到救災指揮部撤離命令前,絕對不準離開工作崗位。
七、在有煙霧的巷道裏撤退脫險
在有煙霧的巷道裏撤退時,應注意:
1、在有煙霧的巷道裏,停留避難或是建立避災場所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應當采取果斷措施迅速脫離現場,撤到有新鮮風流的巷道。
2、在有煙霧的巷道裏撤退時,必須及時佩帶好自救器,若自救器失效,應捂濕毛巾。
3、位於火源進風側人員,應迎著新鮮風流撤退。如果位於火源回風側的人員距火源較近,附近有脫險的通道,而且又有脫險的把握時,可以逆煙撤退,迅速穿過火區,撤到火源的進風側。如果位於火源回風側的人員距火源較遠,在煙氣沒有到達之前,可順著風流盡快從回風出口撤到新鮮風流中去。如果在撤退途中遇到煙氣有中毒的危險時,應迅速戴好自救器,盡快通過捷徑繞到新鮮風流中去。
4、撤退途中,如果有平行並列巷道或交叉巷道,應靠有平行並列巷道或交叉巷口的一側撤退,並隨時注意這些出口的位置。在煙霧大、視線不清楚的情況下,要摸著巷道壁前進,以免錯過聯通出口。
在煙霧不嚴重的情況下,應盡量躬身彎腰,低頭快速前進,如煙霧大、視線不清或溫度高時,則應盡量貼著巷道底板和巷道壁,摸著鐵道或管道等快速爬行撤退。
5、在高溫濃煙的巷道撤退時,還應注意利用巷道積水浸濕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辦法進行降溫,或是利用隨身衣物遮擋頭部,以防高溫煙氣的刺激。
6、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時間內不能安全撤退時,應尋找有壓風管路的地點,用壓風呼吸。
7、無論逆風或順風撤退,都無法躲避著火巷道或火災煙氣的危害時,應迅速進入避難硐室,或構築臨時避難所,等待救援。
8、無論在多麼危險緊急的情況下,都不要驚慌,不要狂奔亂跑。那樣很容易疲勞,降低抵抗能力、分析能力、行動能力,過度的緊張和恐懼還會造成精神及行動失常。

第八節 創傷急救
礦井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災害,要千方百計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救護遇難人員,處理災害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資源、財產的損失。特別是在事故初發階段,事故現場的職工能有效自救與互救,或對災害進行處理,這對減輕事故的危害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安監處有責任督促檢查,幫助人力資源部和各基層單位在培訓工作中加強有關礦工自救和互救知識的學習。
一、自救的準備工作
1、掌握礦井災害事故的特點和規律,思想上要有“敵情”觀念,時刻保持高度警惕。事故發生後要沉著冷靜,不要驚慌失措。
2、教育職工識別各種災害的預兆,學會處理初發事故的方法和急救措施。
3、職工要熟悉井下巷道,安全出口和避災硐室,並學會使用自救器。
4、工作麵與采區都應明確標示避災路線,每一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自救器。
二、臨場搶救
事故發展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由隱蔽到顯現的過程。做好臨場應急搶救工作,就能將萌發的事故消滅在初始階段,避免釀成大禍。
1、直接處於災區的人員,在臨場搶救階段一定要保持頭腦清楚,行動沉著、決策果斷,對事故的發生和可能導致的惡果做出正確的判斷和科學的分析。
2、為了防止災害擴大,要盡快向井上、井下報警。井上報警就是向區隊、調度中心報告;井下報警就是立即通知災區及波及區域的人員。
3、為了防止災害擴大,要針對不同性質的事故,根據當場可能動員的人力,按照“計劃”要求迅速采取應變措施。
4、井下發生傷員休克時要立即進行心髒複蘇和人工呼吸;發生創傷流血時要立即進行止血和包紮;發生傷員骨折時要立即進行固定和搬運。
5、礦人力資源部和各基層區隊要對所有職工進行心髒複蘇、人工呼吸、創傷止血、創傷包紮、骨折臨時固定和傷員搬運等急救知識的培訓工作,使每一個職工都會自救和互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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