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礦集團陶二礦“七個不準”加強節日期間廉潔自律工作
邯礦集團陶二礦“七個不準”
加強節日期間廉潔自律工作
近日,中秋國慶節期間,陶二礦為進一步增強黨員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意識,加強節日期間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對黨員幹部的監督管理,規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行為,確保全礦幹部職工過一個祥和、文明和廉潔的節日,全麵落實節日期間嚴格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對全礦黨員幹部提出了“七個不準”,以加強節日期間的廉潔自律工作。
“七個不準”的具體內容是:不準基層單位與部門之間、基層單位與領導之間搞吃喝送禮;不準借機接受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及個人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準以為職工辦好事為借口侵犯集體利益和職工利益;不準為私情私利向下屬單位推銷或介紹推銷過節用品;不準違反規定截留克扣職工工資胡支亂花;不準在節假日期間動用公款公車組織旅遊活動;不準用公款鋪張浪費,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安排好節日期間的各項活動,不組織、不參加用公款相互宴請、大吃大喝和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
該礦紀委還與有關職能部門聯合,采取多種形式進行督查,並發動基層紀檢網員和廣大幹部職工共同參與和監督,設立了專門的舉報箱和舉報電話等,確保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和礦區穩定。同時,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頂風違紀者,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一經查實,將作為違紀典型進行通報,並嚴格進行責任追究。
(李長青 李書強)